方舟子在1997年抄袭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显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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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1-14 02:14:30 更新时间:2021-11-26 07:58:08

楼主:亦明2021  时间:2021-11-13 18:14:30
方舟子在1997年抄袭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显清

Fang Zhouzi Plagiarized CASS Academician Zhang Xianqing in 1997


亦明

【摘要】

1997年年底,方舟子开始在自己掌控的《新语丝》月刊分两期连载《严嵩的末日》一文,该文后来又被方舟子在纸媒体上发表了至少五次。现已查明,除了少量文字抄自朱东润的《张居正大传》之外,这篇文章的其余部分抄自黄山书社1992年出版的《严嵩传》,该书的作者是中国明史专家吴晗的关门弟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学术委员、学部委员张显清先生。而在那之前几年,方舟子曾多次抄袭吴晗的《朱元璋传》。简言之,《严嵩的末日》全文总共五千四百余字,其中明引、暗引史料四十余条,这些引文全都与《严嵩传》中的引文,包括其中的错误,完全相同——除了少数方舟子刻意制造、用来掩盖抄袭痕迹的“细微差别”。而按照方舟子自己的说法,引文错误是美国法庭在认定抄袭剽窃案时使用的“铁证”。方舟子在《严嵩的末日》中制造了15条抄袭铁证。这是迄今为止已经证明的方舟子犯下的第123桩抄袭案,他也因此成为人类历史上唯一犯下“通剽师生罪”的剽窃犯。不仅如此,在炮制《严嵩的末日》一文时,方舟子还使用了他后来用于“假打假”的诸多招术。

【Summary】

Before becoming the notorious “fraud fighter,” Fang Zhouzi was actually a reckless and ruthless fraudster, pretending to be a poet at first and then, after the collapse of the market value of poets, a historian of the Ming Dynasty, mainly by stealing other people’s work. The fact is, in 1997 alone, Fang plagiarized at least 3 times: The Stories about Zhang Juzheng was based on The Biography of the Wanli Emperor by Fan Shuzhi, a history professor at Fudan University; The Stories about Hai Rui was based on The Biography of Hai Rui by Jiang Xingyu, a well-known historian based in Shanghai. This paper demonstrates that Fang’s The Final Days of Yan Song, published in two instalments by Fang in his electronic magazine, the New Threads Monthly, in 1997 and 1998, was based almost entirely on The Biography of Yan Song, a book published in 1992 and written by Mr. Zhang Xianqing, a prominent scholar affiliated with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The core of the evidence for Fang’s plagiarism is that the 40+ quotations in his article are essentially identical to what appeared in Zhang’s book, and many of them contain technical errors and factual mistakes, which constitutes the iron-clad evidence for plagiarism in an American court, according to “fraud fighter” Fang when he fights against other people. Ironically, in 1993 and 1994, Fang had repeatedly plagiarized The Biography of Zhu Yuanzhang, a book by Mr. Wu Han, an authority in the history of Ming Dynasty and Zhang Xianqing’s graduate adviser back in the 1960s. This is the 123rd identified case of plagiarism committed by Fang Zhouzi, who is also arguably the only plagiarist in the world who has stolen from a pair of professor and his student. This paper also shows that in The Final Days of Yan Song, Fang employed several of the fraudulent tactics which would be used later by him in his so called “fraud busting” practice.


【目录】

1、“王廷相语”
2、“不可一忍”
3、“宫闱之变”
4、“南宫(重华宫)”
5、“逊位受锢之所”
6、“甘草国老”
7、“余料”
8、“大、小宰相”
9、“皇上不能一日无嵩”
10、“有我福,无我寿”
11、“不敢当,不敢当”
12、“诬罔大臣”
13、“今日有奸臣奏事”
14、“贤不竟用,不肖不退耳”
15、“凭借父势”
16、“出位恣肆狂言”
17、“或问二王”
18、“诈传亲王令旨”
19、“祗顺天时”
20、“以威服还主上”
21、“路歧方浩浩”
22、“道路皆言”
23、“任他燎原火”
24、“贪污误国”
25、“死有余辜!”
26、“此逆情非常”
27、“交通倭虏”
28、“《明世宗实录》”
29、“《皇明永陵编年信史》”
30、“坐不轨之苟论”
31、“胡惟庸通倭谋反”
32、“是何法制?”
33、“此外还有田地百万亩”
34、“商贾在位”
35、“寄食墓舍以死”
36、“万历初年”
37、“若不是张居正极力维护”
38、结语
参考文献
附表:方舟子在《严嵩的末日》一文中的引文来源


上文提到【1】,方舟子在1997年重操旧业,继续其“乱侃明史”生涯,先后发表《张居正二三事》、《海瑞二三事》和《严嵩的末日》这三篇明史文章。现已查明,这三篇文章全部都是抄袭之作:《张居正二三事》抄自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的《万历传》,作者是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樊树志,《海瑞二三事》抄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海瑞》,作者是上海学者蒋星煜。而本文的目的就是要证明,《严嵩的末日》抄自黄山书社1992年出版的《严嵩传》,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的研究员张显清先生,他后来成为该院的学术委员和荣誉学部委员。【2】

简言之,《严嵩的末日》分为上、下两篇、23个自然段,不计标点符号,全文总共5418个字。在这篇文章中,方舟子使用了48对引号,引号内的文字绝大多数是引文,它们几乎全都来自古书。可是,除了屈指可数的几处引文附有含混不清的信息来源之外,这篇文章中的绝大多数引文都没有任何出处。下面,我就大致按照该文中引文出现的顺序对之进行梳理,逐条考证其来源。



“抄袭大王”vs“打假斗士”


1、“王廷相语”

《严嵩的末日》以“嘉靖四十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晚上,皇帝居住的西苑永寿宫忽然起了大火”这句话起兴,以嘉靖皇帝应该移居何处为主要噱头。虽然该文的前两段话都是抄袭而来,但方舟子在这篇文章中第一次使用引号却是在第三自然段:

“皇帝长期住在西苑建蘸迎仙,大臣们又多了一份差事:书写献给神仙的青词。严嵩早年是颇负盛名的诗人,‘诗思冲邃闲远’,‘文致明润宛洁’(王廷相语),正是写青词的最佳人选,皇帝对他进献的青词,往往再三把玩,赞赏不已。”【3】

与严嵩相比,“王廷相”的名气要小得多,在《新语丝》的读者圈,绝大多数人很可能都没有听说过这个人。确实,在三百多期《新语丝》中,“王廷相”只出现了这么一次。所以,方舟子引用“王廷相语”来证明“严嵩早年是颇负盛名的诗人”,岂不应该明明白白地告诉自己的读者,这个人到底是谁、他的“语”出现在哪里吗?而方舟子却惜墨如金,双唇紧闭。而恰恰就是这样的遮遮掩掩,反倒勾起了人们的怀疑。果然,用“王廷相”的那两句话来搜索互联网,第一个被击中的目标就是张显清的《严嵩传》:

“严嵩为诗‘务锻炼组织,求合古调’。①凭公而论,他前期诗文在艺术风格上还是有相当成就的。他的诗有一种淡雅美。李梦阳评论说,‘达达者其词,和淡者其词’,称他为‘淡石潭翁’。②王廷相评论说,其诗‘冲淡’,‘素雅’,‘诗思冲邃闲远’,‘文致明润宛洁’。③”【4, p.12】

张显清给出的注释③是:“王廷相:《钤山堂集序》。”

事实是,严嵩的《钤山堂集》有十多篇序文,王序只是其中之一;而王序全文344字,方、张二人共引的那两句话,其上下文是这样的:

“予读大伯宗介溪严先生之集,见其诗思冲邃闲远,在孟襄阳伯仲之间;文致明润宛洁,揆之欧阳子,稍益之奇。未尝不叹服其体格古雅,而卒泽于道德之会也。”【5】

也就是说,方舟子不仅从《钤山堂集》的十余篇序言中独独选中了王序,他还把王序裁剪得与张显清的引文一模一样。

事实是,《钤山堂集》是诗文集,所以王廷相才会既赞严嵩的“诗思”,又赞他的“文致”,而后者显然是指严嵩的散文,所以王廷相才会用“欧阳子”——即“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来“揆之”。而方舟子既然只说严嵩是一个“颇负盛名的诗人”,他干嘛要把王廷相赞扬其“文致”的话也搬出来呢?如果方舟子在炫耀自己是“福建省1985年高考语文状元”时,突然冷不丁地说自己的“小学数学”非常高明,这不奇怪吗?

可以肯定地说,方舟子之所以能够与张显清“不谋而合”,除了“心心相印”这个原因之外,剩下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抄袭剽窃”。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
严嵩的《钤山堂集》前面附有十多篇序言,其中充满了奉承赞美之辞。但是,方舟子不仅和张显清一样,选中了王廷相的序言,他还和张显清一样,选中了王廷相的两句话,并且把王廷相称赞严嵩“文致”的话拿来证明严嵩的诗写得好。

2、“不可一忍”

《严嵩的末日》中的第二条引文紧接着上段话:

“皇帝常把制成的仙丹赏赐给严嵩试服,这些仙丹其实乃是铅汞化合物之类的毒品,严嵩七八十岁的老人,仍不惜充当小白鼠。从他写给皇帝的实验报告来看,他不仅真的服了,而且非常忠实地报告服后的后果,‘遍身躁痒异常,不可一忍’,‘至冬发为痔疾,痛下淤血二碗’,正是铅汞中毒的症状。”

方舟子的抄袭,有一大特点,那就是:“他写文章,必须照抄单一来源,因为来源一多,文本差异就会出现,这会让方舟子感到无所适从。”【1】所以,尽管方舟子没有交代他放在引号中的那22个字来自哪里,但我却有相当的把握地认为,它们十有八九来自《严嵩传》。果然,在《严嵩传》中,有这样的话:

“嘉靖三十四年八月,严嵩再服皇帝所赐‘仙丹’。这次不良反应更为强烈,以致‘遍身燥痒异常,不可一忍’,‘至冬发为痔疾,痛下淤血二碗’,严嵩惶恐。三十五年六月,皇上询问严嵩饮服仙药情形,严嵩报告道:‘伏蒙圣问服药一件,仰惟圣慈惓惓轸念,勉臣以大遭难遇,天高地厚之恩,臣何修得此,无任感激。臣昨岁八月服丹只五十粒,乃致遍身燥热异常,不可一忍。每日滚汤浇洗二次,足满三个月,其痒才息。至冬发为痔疾,痛下淤血二碗,其热始解。盖丹力之重如此,臣因此畏焉。臣闻服药必静养无事,臣诸务繁劳,岂能获益?臣年老至此,福已逾涯,大道恐非凡庸浅薄之人所可得也。惟一念尽忠报主,以祈天之佑而已。伏乞圣明俯察。③”【4, p.103】

张显清给出的注释③是:“严嵩:《嘉靖奏对录》卷一〇《圣问服丹药》,嘉靖三十五年六月十日。”

方舟子显然不知道,与《钤山堂集》相比,《嘉靖奏对录》要罕见得多——在二十一世纪以前,此书只以“珍本”的形式保存在几个大型图书馆中。2013年,中国国家图书馆根据缩印胶片将此书影印,收入《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但该书在市面上仍不多见,所以在孔夫子旧书网上,这本书的要价是1600元;而《嘉靖奏对录》的复印件,最低要价也达三百元。【6】也就是说,方舟子如果否认自己的那段话是抄自张显清,他就不仅要交代自己引文的来源,他还要交代当时正在美国加州献身“分子遗传学前沿研究”【7】的自己,是通过什么渠道看到《嘉靖奏对录》这本书的。实际上,即使方舟子能够给出这两个问题的答案,他对下面这个问题也永远回答不了:你把“不可以忍”抄成“不可一忍”【8】,恰与《严嵩传》一模一样,这是否就是你所说的“技术性错误”,亦即“抄袭的铁证”?【9】

也许有人会说,方舟子真不愧是“科普作家”,既知道仙丹的成分“是铅汞化合物”,又知道“铅汞中毒的症状”。实际上,他的那点儿知识,也是从《严嵩传》里偷来的:

“臣以今日再服丹粒,服后随觉脐腹间如有物转运温满,与前次相同。但上至胸膈,似食饱。臣看得此粒,乃朱砂所制,有银星似汞,味少甜,似和以枣镶,想是合铅汞而成丹也。今服未觉,不知往后何如?①”【4, pp.102-103】

张显清的注释①是:“严嵩:《嘉靖奏对录》卷九《赐服丹粒》,嘉靖三十三年十月九日。”

事实是,“遍身燥痒”——或如方状元所说“躁痒”——也许与铅汞中毒有关,但八月服药后“至冬发为痔疾,痛下淤血二碗”却肯定不是“铅汞中毒的症状”,因为根据医学文献,不论是中文还是英文,不论是中医还是西医,都不曾有相关记载。【10】



抄袭铁证之一:忍无可忍
在《严嵩传》中,张显清抄录了严嵩《嘉靖奏对录》中一份给皇帝的奏疏,但误将其中的“不可以忍”抄成“不可一忍”。而在《严嵩的末日》一文中,方舟子也抄录了同一奏疏中的两句话,其中也把“不可以忍”抄成“不可一忍”。(注:除非另有说明,本文图片中使用的《严嵩的末日》截图,均来自《江山无限》一书,该书经过福建人民出版社责任编辑的少量修正。)

参考文献

【1】亦明:《方舟子在1997年抄袭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樊树志》,天涯社区关天茶舍,2021-09-18 07:09:52。

【2】张显清:《八十琐谈》,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学术自传 历史学部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7年版413-438。

【3】除另外说明,本文引用《严嵩的末日》文字,全部来自新语丝网站的《方舟子诗文集·文史小品》,该文本与《新语丝》月刊(1997年12期、1998年1期)上的文字完全相同。

【4】张显清:《严嵩传》,黄山书社1992年版。

【5】王廷相:《〈钤山堂集〉序》,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 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5-6页。

【6】见:《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 219册》、《【复印件】嘉靖奏對錄 》。

【7】方舟子:《“文史哲”妄人胡说遗传学——评乌龙茶〈江湖理性主义者的美梦〉》,新语丝2001年12月23日新到资料;方舟子:《如何看待转基因技术?——答沈树〈质疑《别怕,不是要转你的基因》〉》,新语丝2004年12月30日新到资料。

【8】严嵩:《圣问服丹药》,《嘉靖奏对录》卷十叶十六,明嘉靖刻本,美国国会图书馆摄制北平图书馆善本书胶片第 65卷。

【9】方舟子:《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新语丝》1999年4期;亦见《书屋》1999年5期19-27页;方舟子:《多维新闻网剽窃的铁证》,新语丝2000年4月10日新到资料。

【10】Bernhoft, R. A. 2012. Mercury Toxicity and Treatment: A Review of the Literatur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and Public Health 2012: 460508; Abadin, H., Ashizawa, A., Stevens, Y. W., et al. Toxicological Profile for Lead. Atlanta, GA.: Agency for Toxic Substances and Disease Registry, 2007;
张成林等:《混合性铅汞中毒22例分析》,《中国工业医学杂志》1997年1期28-29页;陈艳霞等:《药源性亚急性铅汞中毒误诊分析(附15例报告)》,《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1998年2期95-96页;张华等:《药源性急性铅汞混合中毒20例分析》,《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2001年1期51-52页。

楼主:亦明2021  时间:2021-11-13 20:07:23
续上

3、“宫闱之变”

方舟子在扯了五百余字的闲篇之后,在第四段重返主题:

“对皇帝要住到哪里,严嵩已经想过了。眼下正在修建奉天殿、华盖殿、谨身殿三大殿,工程浩大,淘空了国库,没有多余的人力物力重盖永寿宫。按理皇帝应该回到大内去,这也是众公卿的主张。但是严嵩知道,自从嘉靖二十一年发生了宫女杨金英等人谋杀皇帝的‘宫闱之变’之后,皇上就不敢再回大内去了,一提起大内就心惊胆战,建议皇帝回大内,正是触犯了忌讳。众位公卿只是盼着皇帝回了大内就可恢复朝仪,视理朝政,却也不想想皇帝心里的难处。严嵩的建议是,皇上暂住修饰完整的南宫(重华宫)。”

上面这段话的文眼有两个,第一个就是“宫闱之变”这四个字,它们显然来自《严嵩传》中的这段话:

“嘉靖二十一年,宫女杨金英等谋杀皇帝未遂,史称‘宫闱之变’。自此嘉靖皇帝对大内心怀恐惧,长期移居西苑永寿宫,建蘸迎仙。四十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夜晚,皇帝酒后与所宠宫姬尚美人在貂帐内玩弄烟火,延燃他物,大火顿起,永寿宫付之一炬。”【4, p.344】

还记得方舟子在引出“王廷相语”之前,曾说过“皇帝长期住在西苑建蘸迎仙”吗?上面这段话就是他的来源。可惜的是,当他再次抄袭这段话时,却把自己的马脚露了出来。众所周知,“宫闱之变”乃是一个泛称,就像“军事政变”一样,一般不能被直接用来称呼某个特定的历史事件。果然,按照张显清,嘉靖二十一年那次“宫闱之变”还有其他“史称”:

“一场‘奴婢之变’更加坚定了嘉靖皇帝祟道修仙的决心。他平日虐待宫女,稍不如意,辄令捶楚,以致杖之毙命;还令道士们取用她们的经血炼制长生仙丹。宫女们蓄怨积苦,相谋举事,欲将皇帝勒死。为首者杨金英说:‘咱们下了手罢,强如死在(他)手里。’再加上方皇后、曹端妃、王宁嫔之间争风斗宠之事搅在其间,于是便在皇宫之内发生了一场宫女‘行弑’皇上的奇案。

“嘉靖二十一年(壬寅年)十月二十一日夜晚,皇帝临幸爱妃曹氏宫中,睡之正酣,杨金英等十六名宫女闯入寝宫,用黄花绳勒其颈,黄绞抹布塞其口,钗股刺其胯间,数人踞其身上。皇上气将断绝。无奈宫女们不熟悉结扎绳扣的方法,误为死结,勒之不紧,未能立即使其毙命。正在奄奄一息之际叛变者告密,方皇后率众赶来营救,皇帝脱险。这就是震惊朝野的‘壬寅宫变’。①”【4, pp.80-81】

张显清的注释①是:“‘壬寅宫变’,详见《明世宗实录》卷二六七;张合:《宙载》卷下;徐学谟:《世庙识余录》卷九;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八《宫婢肆逆》等。”

也就是说,“宫闱之变”的真正“史称”是“壬寅宫变”。确实,在张显清罗列的四篇文献中,没有一篇将之称为“宫闱之变”:“《明世宗实录》卷二六七”【11, pp.5284-5285】、“《宙载》卷下”【12, p.40】都只叙述其事,没有冠名;“《世庙识余录》卷九”则将之称为“壬寅宫变” 【13, p.11】,而“《万历野获编》卷一八”则将之称为“宫婢肆逆”,其中又引“郑端简《今言》”,将之称为“西苑宫人之变”【14, pp. 469-471】。除了张显清交待的出处之外,《明史·严嵩传》将之称为“宫婢之变”【15, p.7917】;《国榷》将之称为“壬寅西宫之变”【16, p.3634】。方舟子不是说《明史》、《国榷》乃“向来为治明史者所必读”之书吗?【17】既然如此,请问方舟子:你放在引号内的“宫闱之变”这四个字,如果不是抄自《严嵩传》,到底是从哪里搞来的啊?

4、“南宫(重华宫)”

方舟子上面那段话的另一个文眼就是“南宫(重华宫)”这五个字,虽然他并没有把它们放在引号之内。问题是:这五个字是怎么来的呢?看看《严嵩传》的这段话:

“火后,皇帝暂住玉熙殿,狭隘潮湿。工部尚书雷礼提出永寿宫‘王气攸钟’,宜及时修复;而众公卿则主张皇帝迁回大内,既节省资财,又可恢复朝仪,视朝理政。皇帝问严嵩的意见。严嵩考虑到眼下三大殿工程正在进行,工急费繁,库藏空虚,不宜再兴永寿宫之役,皇帝按理应该驾回大内,但这会触犯忌讳,因此提出请皇帝暂住南宫(重华宫)。南宫虽修饰完整,但在嘉靖皇帝看来同样是一个不吉利的处所。原来明英宗被蒙古也先俘虏放回后,景帝即将其软禁于此,乃为‘逊位受锢之所’。因此皇帝对严嵩的建议大为不悦,说这是‘且欲幽我。’”【4, p.344】

可惜的是,尽管在这段话中使用了三对引号,但张显清却没有交代其中任何一个引文的来源,当然也没有交代他到底是根据什么说“严嵩……请皇帝暂住南宫(重华宫)”。所以,我们只好逐一查阅方舟子指定的那三部“必读书”。

查《明史》,严嵩的建议是“请暂徙南城离宫”【15, p.7918】;查《国榷》,严嵩的建议是“请徙南城之离宫”【16, p.3969】;查《明史纪事本末》,严嵩的建议是“请徙南内”【18, p.828】。既然必读书中没有说“严嵩……请皇帝暂住南宫(重华宫)”,请问方舟子:你这么说的根据是什么?

事实是,不仅“必读书”中没有张显清和方舟子的那个说法,在野史杂书中也没有:王世贞《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就说,严嵩的建议是“请暂徙南城之离宫”【19, p.473】,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也说,严嵩的建议是“请移驻南城”【14, p.49】;潘士藻的《闇然堂类纂》则说是“请幸南内”【20, p.312】。实际上,王世贞还曾专门驳斥《徐文贞公传》中的记载:

“盖永寿既灾,公卿大臣皆欲上还大内而不敢,嵩故测上之不欲归大内也,因请幸南内,上不怿,谓‘南内故英宗皇帝居之,是且欲幽我。’”【21】

根据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闻名遐迩紫禁城:故宫博物院》一书,所谓的“南内”、“南城”、“南宫”,乃是一个“宫殿群”,“明代三内(大内、南内、西苑西内)并峙,全部宫殿786座,约为现存建筑的3倍。”【22, p.4】同样,曾任故宫博物院副院长的单士元也说,所谓的“重华宫”,是“英宗复辟增置南城五离宫之一”。【20, p.178】

最奇的是,根据明朝万历年间太监刘若愚的《酌中志》,重华宫也是一组建筑群,主殿之西的延春宫用于停尸,“凡妃嫔皇子女之丧,皆于此停灵”;东侧的洪庆殿则为“供番佛之所”。【23, pp.3-4】谁都知道,嘉靖皇帝是“好道不好佛”【24, p.45】,虽然不曾“灭佛”,但确曾“抑佛”甚至“废佛”——这是沈德符所说:

“四月八日为释迦生日,所赐亦面食,名不落夹者,从释氏名也。世宗癖佛,改赐期于四月五日,其食亦改新麦面,盖凡属释氏必尽废为快。如大慈恩寺先朝最盛梵刹,宪孝武历朝法王、国师居停者万人,皆仰给天庖。嘉靖初尽革去,驱众番僧于他所。至二十二年遂命毁之,寸椽片瓦亦不存。”【14, p.5】

也就是说,重华宫对于嘉靖皇帝含有三重忌讳:位于南城、与停尸房相近、与敬佛堂相邻。尽管张显清说严嵩在嘉靖四十年已经“耄老智衰,反应迟钝”【4, p.344】,但除非他已经“智衰”得到了痴呆的程度,他都不大可能会“提出请皇帝暂住南宫(重华宫)”这样的建议。实际上,我没有看到任何文献中有这样的记载。而方舟子之所以和张显清一样,也以为严嵩建议嘉靖皇帝移徙“南宫”就是“暂住南宫”,并且也以为“南宫”是一座宫殿、又名“重华宫”,只有一个可能的原因,那就是他在照抄《严嵩传》。

5、“逊位受锢之所”

根据《严嵩传》中的“南宫(重华宫)”那段话,方舟子接着写道:

“严嵩自以为考虑得面面俱到,这个建议定会博得皇帝的满心欢喜。不料皇帝听了,大为不高兴:你这是要把我关起来吗?严嵩千算万算,却忘了当年明英宗被也先俘虏放回后,景帝就把他软禁在南宫,因此在嘉靖皇帝看来,南宫乃是‘逊位受锢之所’,大大的不吉利。”

事实是,英宗“受锢之所”根本就不是什么“南宫”,而是“崇质宫”——这是刘若愚所说:

“自东上南门迤南,街东曰永泰门,门内街北则重华宫之前门也。其东有一小台,台有一亭,再东南则崇质宫,俗云黑瓦殿,景泰年间英庙自北狩回所居。”【22, p.4】

据后人考证,崇质宫又名“小南城”,即“狭义南内”所指。【25】而如上所述,据单士元说,“重华宫”是在英宗复辟之后修建的。也就是说,方舟子把英宗“逊位受锢之所”搞差了,并且差得和张显清分毫不爽。

那么,方舟子所说的“逊位受锢之所”这六个字是怎么来的呢?虽然张显清没有交代来源,但它的来源却只有一个,那就是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方舟子一生中只提到《万历野获编》两次,第一次是在2012年“寒战”期间,因为韩寒的《三重门》提到了这本书,方舟子于是拿它当作证据,证明《三重门》的作者不可能“是一个高一语文不及格的人”。【26】也就是说,直到发表《严嵩的末日》之后十五年,方舟子还在以为《万历野获编》是一本罕见深奥的古书。既然如此,以他嗜好“炫耀”和“摆显”的本性【27】,他当年如果真的是从这本高大上的典籍看到“逊位受锢之所”这六个字的,他怎么可能不吵吵嚷嚷得让全世界各国各族革命人民都知道这件事?退一万步说,他也应该在括号中注明这是“沈德符语”啊。显然,方舟子当时是在照抄《严嵩传》,因为张显清没有给出出处,所以他也根本就不知道那六个字来自哪里。



抄袭铁证之二:“南宫(重华宫)”
张显清在其《严嵩传》中说,“严嵩……提出请皇帝暂住南宫(重华宫)”,方舟子也说,严嵩建议“皇上暂住修饰完整的南宫(重华宫)。”但事实是,第一,没有史料证明严嵩曾提出此项建议;第二,明朝皇室在北京的宫殿没有一座正式名为“南宫”;第三,“南宫”、“南城”、“南内”特指一组宫殿群,而不是一个特定的建筑物;第四,重华宫不仅是南城宫殿群中的一座宫殿,它本身也是一个宫殿群;第五,英宗“受锢之所”是“崇质宫”,而不是“重华宫”——它建于英宗复辟之后;第六,重华宫院内既有停尸房(延春宫),又有敬佛堂(洪庆殿),因此它很可能比曾经用来幽禁英宗的崇质宫更让嘉靖帝厌恶。

参考文献
【11】见《明实录·明世宗实录》,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5年印行本。

【12】张合:《宙载》,见《丛书集成续编》第18册,新文丰出版公司1989年版。

【13】徐学谟:《世庙识余录》,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1年版卷九。

【14】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中华书局1959年版。

【15】张廷玉等撰:《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版。

【16】谈迁:《国榷》,中华书局1958年版。

【17】方舟子:《明史二四、〈明史〉提要》,首发于互联网ACT,Sep 23, 1993, 7:41:39 PM。

【18】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中华书局1977年版。

【19】王世贞:《嘉靖以来首辅传》,见《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史部》第452册,台湾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

【20】单士元:《单士元集第1卷:明北京宫苑图考》,紫禁城出版社2009年版。

【21】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二十七,中华书局1985年版496页。

【22】杨新主编:《闻名遐迩紫禁城:故宫博物院》,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

【23】刘若愚:《酌中志》卷十七,海山仙馆丛书,道光乙巳年刻本,叶三至四。

【24】许重熙:《宪章外史续编·嘉靖注略》卷二,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4年版。

【25】朱偰:《明清两代宫苑建置沿革图考》,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43页。

【26】方舟子:《谁是“答春绿”——假话连篇的韩寒》,新语丝2012年2月13日新到资料。

【27】方舟子:《乌鸦词和名女人(七则)》,见新语丝《方舟子诗文集》;方舟子:《不动声色的变迁 ——从〈心中有话向党说〉到〈假如记忆可以移植〉》,《新语丝》1999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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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二
6、“甘草国老”

紧接着“南宫乃是‘逊位受锢之所’,大大的不吉利”这句话,方舟子写道:

“这就给了精明不在严嵩之下的‘甘草国老’(海瑞语)徐阶一个千载难逢的表现机会。徐阶奏说:三大殿工程确实浩大,但我们正可以利用三大殿工程的‘余料’和人力修复永寿宫,百日之内当可完成。皇帝想着的正是要修复永寿宫,一听徐阶这么说,龙颜大悦,下令马上动工,并钦命徐阶之子督视工程。第二年三月,永寿宫如期修复,皇帝将其改名万寿宫,大庆五日,大赏诸臣,徐阶加官少师,与严嵩平起平坐了,而严嵩仅加禄百石。”

所谓“甘草国老”,乃是中医习语,早在南北朝时就已经出现——这是《本草纲目》中的记载:

“弘景曰:用药犹如立人之制,若多君少臣,多臣少佐,则气力不周也。然检仙经世俗诸方,亦不必皆尔。大抵养命之药多君,养性之药多臣,疗病之药多佐,犹依本性所主,而复斟酌之。上品君中,复有贵贱;臣佐之中,亦复如之。所以门冬、远志,别有君臣; 甘草国老,大黄将军,明其优劣,皆不同秩也。”【28】

“甄权曰:诸药中甘草为君,治七十二种乳石毒,解一千二百般草木毒,调和众药有功
故有国老之号。 ”【29】

“弘景”即陶弘景(公元456-536),乃南朝道士;甄权比陶弘景略晚,也是著名医家,《新唐书》说他隋朝时为秘书省正字,唐贞观年间“已百岁,太宗幸其舍,视饮食,访逮其术,擢朝散大夫,赐几杖衣服。”【30】也就是说,在海瑞之前,“甘草国老”已经在中国流行了一千多年。

前面提到,“明史专家”方舟子梅开二度的处女作是《张居正二三事》,第二篇就是《海瑞二三事》。而在《海瑞二三事》中,方舟子曾说海瑞“投靠首辅徐阶排挤次辅高拱,被徐阶一手提拔”,因此“在出狱后的两年间,换了六七次官职,连升四级”。【31】这样一个人,为什么要在“十几年后”骂其恩公是“甘草国老”呢?

再者说,方舟子后来变成了中国最大的中医黑,而他黑中医的主要靶标就是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曾在“把《本草纲目》翻看了一遍”【32】之前就指斥该书“充斥……谬论”【33】,在“翻看了一遍”之后,更是对之破口大骂,说它“是从历代药书、史书、野史笔记、志异鬼怪东抄一段、西抄一段,不加辨析拼凑而成的,再加上一点自己的幻想。”【34】不仅如此,方舟子还曾因为自己阅读的是“原文无标点”的《本草纲目》而将“鸡子忌同鸡”理解成“鸡蛋不能和下它的鸡一起吃”【35】,并因此发出了“为什么其他的鸡就可以?”这样的“天问”。【36】

同样,方舟子黑中药的首选目标就是甘草,曾宣布“孕妇服用甘草能导致早产”、“儿童服用甘草甜素片能导致乳腺发育”、“甘草能降低男子血液中睾酮的含量,导致阳痿、睾丸和阴茎萎缩。”【37】因此,方舟子引“海瑞语”把徐阶说成是“甘草国老”,应该是暗示他为“内阁毒药”才对。可是,根据其下文,他的意思竟然是“两边都不得罪”。

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在《严嵩的末日》中,“徐阶”二字总共出现了38次,几乎每次出现都写他刻意与严嵩为敌,千方百计要置严嵩的儿子于死地,以便能够抄严嵩的家。换句话说就是,方舟子引用海瑞的那四字来形容徐阶,不仅是画蛇添足,而且还与“两边都不得罪”这个意思南辕北辙。问题是,他为什么要那么干?答案其实非常简单,那就是:他从《严嵩传》中看到了那样的话,于是就顺手牵羊,把它偷来“炫耀才学”。果然,在《严嵩传》中,有这样一段话:

“徐阶……侍奉皇帝既不象夏言那样傲慢怠懈,也不象严嵩那样奸佞柔媚;处理朝政既向往清明,又善施权术;官场争逐既能韬光养晦,又会出奇制胜,是一位弹性很强的有谋略的政治家。……海瑞批评他是‘甘草国老’,‘和柔之义胜,直方之德微。’③……”【4, pp.333-334】

注释③是:“海瑞,《乞治党邪言官疏·附录》,《海瑞集》。”

查《乞治党邪言官疏·附录》,“甘草国老”的上下文是:

“居今之世,欲成天下之事,不得已似亦不可不为调和之剂。然甘草国老,为佐为使则可,存翁以之为君,和柔之义胜,直方之德微,此其所以误也。”【38】

稍通古代汉语之人,都应该明白,上面这两句话,不过就是以中医用药来比喻治国之术,批评徐阶治国,以和稀泥为主,缺乏刚直不阿之气;并不是说徐阶“是‘甘草国老’”。同样的道理,一个人批评某大厨做菜以鸡精为主要调料,并不是骂他“是鸡精”。果然,有人这样翻译上面这段话:

“当今的世道,想成就天下大事,不得已时似乎也不得不作调和剂。然而甘草用作佐料或辅助药物还可以,但徐阶却把它用来调和陛下,使得陛下过于和顺柔弱,而少了刚直果断,这是徐阶的错误。”【39】(注:上文将“君”译为“陛下”,显然是误译。)

而方舟子之所以会在1997年非要引用海瑞的那四个字,并且对海瑞的话做出与张显清完全相同的理解,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当时根本就不曾读过海瑞的那篇文章,所以他只能学舌张显清;并且,他连徐阶在自己的文章中与“甘草国老”没有任何相似之处这个事实都顾不上了。

7、“余料”

除了“甘草国老”之外,上面那段话中被加上引号的“余料”二字也来自《严嵩传》:

“皇帝转而询问次相徐阶。精明的徐阶决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遇。他要借此争取皇帝的信任,离间皇帝与严嵩的关系,动摇严嵩的地位。他表现出十分忠诚的样子说: ‘皇上今居玉熙殿,犹露宿尔, 臣子何忍安枕?’①并且提出修复永寿宫的具体规划,以三大殿工程‘余料’为材料, 由工部尚书雷礼主持施工,百日之内完成。皇帝大悦,俱从所议,并且钦命徐阶之子尚宝司丞徐墦兼工部营缮主事,督视工程。”【4, pp.344-345】

张显清的注释①是:“王世贞:《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卷五《徐阶传》。”查该书,相关文字是:

“会上所居永寿宫灾,徙居玉熙殿,隘甚,以问严嵩。嵩乃请上徙南城。上不怿,更问阶。阶答曰:上今居玉熈,犹露宿尔,臣子何忍安枕。请筴之。今者楚蜀甫息肩,不可复困令伐材;即伐材,亦不可以岁月计。而时方营三殿,有余材,其小而不中程者,以当永寿则尚巨。请以责司空雷礼,可计月而就。上悦,如阶议,而命阶之子尚宝丞璠兼工部主事同阅视。”【19, p.482】

上面这段话,不仅在《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的不同版本中没有异文【40】,即使是在王世贞的《徐文贞公行状》的不同版本中也是如此【41】。也就是说,张显清所说的“余料”乃是徐阶“余材”之变种,但他千不该万不该把那个变种放在了引号之中,结果误导“福建省1985年高考语文状元”方舟子也跟着他引为“余料”。更好笑的是,张显清把徐阶所说的“可计月而就”改成了“百日之内完成”——《明史·徐阶传》中也说徐阶说的是“可計月而就”,只不过它还补上了“十旬而功成”这五个字【15, p.5634】,这很可能是张显清改动文字的原因——,因此把方舟子再次带入沟中,也说什么“百日之内当可完成。”不过,应该承认,方舟子所说的“人力”,乃是他的独家创造,但这也更暴露出其“伪状元”的嘴脸:“余料”可以从修建三大殿的材料中“余出”,“人力”怎么省啊?



抄袭铁证之三:“余料”与“百日之内”
张显清在《严嵩传》中引用王世贞的《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讲述徐阶请修永寿宫的故事,但误将徐阶所说的“余材”写成“余料”,并且将这两个字放在了引号之中。而方舟子在讲述这个故事时,不仅也把“余料”二字放在了引号之中,他还把张显清杜撰的“百日之内完成”也抄了过来,说那是“徐阶奏说”。而事实是,徐阶说的是“可计月(或日)而就”。(注:上图显示王世贞《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的三个不同刻本,由左至右分别为“钦定四库全书本”、万历四十五年茅元仪刻本、《泽古斋重钞》刻本。)

8、“大、小宰相”

这是《严嵩的末日》第七段话的上半部分:

“严嵩开始失宠了!这几年来他的确老了,精力大不如以前,政事都要事先跟严世蕃商量,人称‘大、小宰相’,又说是‘皇上不能一日无嵩,嵩又不能一日无其子’。偏偏在嘉靖四十年五月严老夫人去世,严世蕃要丁忧守制三年,不能跟随老爹到西苑直庐办公,便乾脆整天躲在家里跟姬妾们鬼混,父亲从直庐遣人走问政事,他也只是敷衍了事。这样,严嵩的奏对就越来越不称圣意,他在皇帝心目中的份量也就一直往下掉。”

毫无疑问,方舟子放在引号中的那21个字,都是从《严嵩传》中抄来的。只不过是,在《严嵩传》中,并没有“大、小宰相”这四个字,张显清只是在介绍杨继盛的《请诛贼臣疏》时,写了这样一句话:

“京师官民深恨其父子并专权柄,故有‘大丞相、小丞相’之说,又有‘此时父子两阁老,他日一家尽狱囚’的歌谣。”【4, p.234】

实际上,“大、小丞相”的说法流传至今,从相传是王世贞所作的剧本《鸣凤记》和冯梦龙所作的小说《沈小霞相会出师表》,到四百多年后的老舍所作的京剧剧本《青霞丹雪》【42】,都明用此典。不仅如此,在方舟子之前,根本就找不到“大、小宰相”这样的说法。那么,方舟子为什么要把“大、小丞相”改成“大、小宰相”呢?

原来,方舟子之所以敢于铤而走险,妄想通过抄袭剽窃来达到自己“成名”这个人生目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信奉“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这个大盗理——这是他在冒充“打假斗士”时说的话:

“中国历史上盛行的是‘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我们从小就在老师指导下学习如何背下范文应付作文考试,养成了抄袭的习惯。”【43】

显然,方舟子以为他自己是个“会抄”之人,所以他才会以“文抄公”自诩,并且还敢开班授课,传授“蒙世绝招”,而这个“绝招”中的关键,就是制造一些“细微差别”,以便在事发之际,当作狡辩的依据——这是他在以“文抄公”自居时说的话:

“从沈阳某小诗人的诗作拉来当一句,从海南岛某打工仔的习作拉来当第二句,再从马来西亚的报屁股找出第三句……天马行空,让你找得到第一句的出处,楞是找不出第二句第三句第n句的来历,想指控我抄袭?证据的没有!当然,最好这第一句的来历也不能让你们瞧出来,作点加工还是必要的嘛,加上或去掉一两个形容词、副词,换下人名地名花名树名,掉一下头去一下尾,一首大作如是出笼,而且可以问心无愧,‘永不羞愧,永不道歉’。”【44】

也就是说,方舟子之所以要把“大、小丞相”改成“大、小宰相”,最可能的原因就是在使用这个“做贼绝招”——就像他在抄袭樊树志时,非要把该书中出现了无数次的“元辅张先生”改成“首辅张先生”一样。【1】

参考文献
【28】李时珍:《本草纲目》,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藏金陵初版本第三册第一卷序例上第二十六叶上。

【29】同上,第九册第十二卷第三叶上。

【30】《新唐书》卷二百四,中华书局1975年版5799页。

【31】方舟子:《海瑞二三事》,《新语丝》1997年11期。

【32】方舟子:《偏方是怎么来的》,2006年12月27日《中国青年报》;见新语丝2006年12月27日新到资料。

【33】方舟子:《为什么说中医不是科学?》,2006年10月28日《经济观察报》;见新语丝2006年10月28日新到资料。

【34】见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0-6-12 18:03。

【35】方舟子:《食物会“相克”吗?》,2011年8月24日《中国青年报》。

【36】亦明:《云霄猪油的货色:假、冒、伪、劣》,中国学术评价网,2011年11月11日。

【37】亦明:《方舟子“废医验药”的真相——“复方甘草片”篇》,中国学术评价网,2011年2月3日。

【38】见陈义钟编校:《海瑞集》,中华书局1962年版228页。

【39】屈哨兵主编:《历代奏折精选》,四川文艺出版社1995年212页。

【40】除了四库全书本外,我所看到的王世贞《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还有万历四十五年茅元仪刻本(卷五叶十七)、《泽古斋重钞》刻本(卷五叶十二)。

【41】王世贞:《弇州山人续稿》卷一三七,万历中刻本叶一;王世贞:《弇州续稿》,钦定《四库全书》本,《四库全书》第128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12页;王世贞:《弇州山人續稿》第十三卷,文海出版社1970年版6284页。

【42】老舍:《青霞丹雪》,北京出版社1959年版1页。

【43】方舟子:《天下论文一大抄》,2008年2月18日《经济观察报》,见新语丝2008年2月18日新到资料。

【44】方舟子:《写诗蒙世绝招》,作于1995年10月24日,见新语丝网站《方舟子杂文》。
楼主:亦明2021  时间:2021-11-14 17:16:21
续三

9、“皇上不能一日无嵩”

那么,方舟子上段话中的“皇上不能一日无嵩,嵩又不能一日无其子”是怎么来的呢?看看《严嵩传》中的这段话:

“严嵩耄老智衰,反应迟钝,诸事皆依仗爱子世蕃谋划处置,因此时人有‘皇上不能一日无嵩,嵩又不能一日无其子’之说。但在嘉靖四十年五月严嵩夫人逝世以后,严世蕃丁忧守孝,虽干政如故,但已不能象以往那样随便进入西苑直庐代父议事,而且趁居忧之机,拥姬狎客,大肆淫纵,对父亲飞札走问之事亦不甚用心。有时皇帝问事,太监在旁催促,立等回答,严嵩无奈,只得以己意奏对,往往失当。这次永寿宫对答,他只想到了要避讳大内,而对避讳南内则没有反映过来。谁知这竟成为决定他晚年命运的一大失误。”【4, p.344】

虽然张显清把那17个字放在了引号之中,但他却没有交代引文来自何处。这是为什么呢?答曰:那个引文是他自己的“创作”,其灵感来自《明史纪事本末》——实际上,他的那一段话也全都来自那本书:

“先是,严嵩在内阁,凡御札下问,辞旨深奥。西苑玄修,圣躬卧起不常,外廷得失,时廑于怀。内侍传出,或早或暮。嵩耄而智昏,多瞠目不能解。世蕃一见跃然,揣摩曲中,据之奏答,悉当上意。又阴结内侍,纤悉驰报,报必重赉。每事必先有以待,上益喜。盖上不能一日亡嵩,嵩又不能一日亡其子也。专政既久,诸司以事请裁,嵩必曰:‘与小儿议之。’甚曰:‘与东楼议之。’东楼,世蕃别号也。世蕃益自恣,一时无行之士,债帅墨吏,群然趋之。嵩妻欧阳氏尝语嵩曰:‘不记钤山堂二十年清寂耶!’嵩甚愧之,驭世蕃尤严。欧阳氏卒,世蕃当护丧归,嵩上言:‘臣老无他子,乞留侍。’许之。以孙鹄代行,世蕃因大佚乐,干预各司事如故。然不得入直房代议,间飞札走问,则世蕃方拥诸姬狎客,征逐胡卢,不甚了了,亦不能得当如往时。中使守直房迫促,嵩引领待片纸,不得至,乃自以意对。既至,追还复改,大抵故步皆失。”【18, pp.827-828】

也就是说,“皇上不能一日无嵩,嵩又不能一日无其子”这17个字乃是“盖上不能一日亡嵩,嵩又不能一日亡其子也”这18个字的变种。而方舟子只会照葫芦画瓢,所以他把那17个字也放进引号之中,结果成了名副其实的“请君入瓮”。

实际上,根据上下文观之,谷应泰的那18个字完全是他自己的说法,而谷应泰生于泰昌元年(公元1620年),严嵩死于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前后,两人相隔了半个多世纪。所以,张显清说那是“时人之说”,显然于理不合。而方舟子虽然没有照抄那四个字,但却将之“改写”成“人称”二字,并且与“时人”所说的“大、小宰相”并列,其结果就相当于在自己“入瓮”之后,又随手把瓮盖给盖上、拧死。

另外,显然是因为张显清没有给“飞札走问”、“拥姬狎客”这几个字加上引号,结果导致方舟子不知道那是“其来有自”——连《明史》都说严世蕃“聚狎客,拥艳姬”【15, p.5570】,即“拥姬狎客”乃为二事——,所以他就顺手把“飞札”、“狎客”删去。这不仅凸显其“伪状元”本色,而且还彰显其“真文贼”嘴脸。




抄袭铁证之四:“皇上不能一日无嵩,嵩又不能一日无其子”
根据张显清在《严嵩传》中的说法,严嵩当政之时,流行“皇上不能一日无嵩,嵩又不能一日无其子”的说法;而方舟子也那么说。而实际上,那个说法是《明史纪事本末》的作者谷应泰的一家之说,并且,其原文是“盖上不能一日亡嵩,嵩又不能一日亡其子也。”不仅如此,谷应泰出生之时,严嵩已经死去五十多年,因此他根本就不是严嵩的“(同)时人”。

10、“有我福,无我寿”

这是《严嵩的末日》第七段话的下半部分:

“他知道,以后的政权会是徐阶的了。自己先前迎合皇帝陷害、得罪了许多人,得给子孙们留条后路了。他以前曾得意洋洋地说过:‘有我福,无我寿;有我寿,无我夫妇同白首;有我夫妇同白首,无我子孙七八九;有我子孙七八九,无我个个天街走。’现在这些个个天街走的子孙反而成了包袱,得依赖别人的扶持了。于是他办了酒席宴请徐阶,席间令子孙们团团拜倒在徐阶脚下,举杯对徐阶托孤道:‘嵩旦夕死矣,此曹唯公哺乳。’徐阶表面上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连连说道‘不敢当,不敢当’,内心却开始琢磨如何给严家以致命的一击。”

稍有一点常识的人都会知道,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明进士兼“颇负盛名的诗人”,是不大可能“得意洋洋地说”什么“有我福,无我寿”这样的话的。事实是,严嵩“成功”的关键就是“柔媚”二字——张显清说“严嵩处处表现得柔媚、谦卑、忠勤”【4, p.120】——,他怎么可能像某个“语文状元”那么喜欢“得瑟”呢?果然,根据《严嵩传》,那段顺口溜出自明朝传奇剧本《鸣凤记》:

“《花楼春宴》一出描写了严氏害死夏言之后,严世蕃、赵文华、鄢懋卿共饮万花楼,同贺‘仇亡耻雪之乐’的狂喜忘形之态。严世蕃唱念道:‘家君近喜破奸仇,柱国威权独自收,机务与谁筹?朝命尽经吾手。斩蛇须斩蛟,猎兽须猎虎,除却万人雄,天下惟有我。严世蕃阴藉家君,位同卿相,阴险胜如蔡卞(蔡京之弟[)],智谋远过王髣(王安石之子)。前日夏言老贼与我父亲争权,被我家直至典刑,妻孥尽皆流徙,我父子背始帖席矣。且喜君王宠眷,独掌朝纲,儿孙满堂,并食天禄。我父亲尝自题家庆曰:“有我福,无我寿,有我寿,无我夫妇同白首,有我夫妇同白首,无我子孙七八九,有我子孙七八九,无我个个天街走。”[笑介]我父之乐如此,我为子者可知。到此地位,富贵极矣。但前日摆布夏言多赖羽翼赵文华为通政,沉捺保救之章,鄢懋卿为御史,阻塞直言之路,二人之功尤大。今日父亲分付,着我置酒万花楼上,请二人同饮,并贺仇亡耻雪之乐。”【4, p.433】

方舟子再怎么愚昧无知,他也应该看出这是严嵩的仇家——据说是王世贞——在蓄意丑化严嵩吧?而他之所以要假装天真地以为那段顺口溜真的出自严嵩之口,就是出于他的“打假斗士”天性。

11、“不敢当,不敢当”

那么,方舟子上面那段话中,严嵩与徐阶的对话是怎么来的呢?当然还是来自《严嵩传》:

“严嵩见皇帝将宠爱转移到徐阶身上,不免忧心忡忡,恐惧不安。为求徐阶谅解,特置酒席相敬。席间,严嵩令子孙跪拜于徐阶之前,然后举杯相托:‘嵩旦夕死矣,此曹唯公哺乳。’徐阶佯装惊讶,连说:‘不敢当’。③”【4, p.345】

张显清的注释③是:“王世贞:《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卷四《严嵩传》。”查该书,相关文字是:

“嵩故与阶㕁,惧而置酒,要阶入内,使子孙家人罗拜之。举觞属曰:嵩旦夕死矣,此曹唯公哺乳。阶谢不敢当。”【19, p.473】

《明史》对此几乎全部抄录:

“嵩惧,置酒要阶,使家人罗拜,举觞属曰:‘嵩旦夕且死,此曹惟公乳哺之。’阶谢不敢。”【15, p.7918】

也就是说,“佯装惊讶”、“连说”云云都是张显清的私货。好笑的是方舟子:他不仅照抄《严嵩传》,他还有所发挥,将张的“佯装惊讶”改成“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根据张的“连说”二字,他“连写”了两个“不敢当”。

事实是,在当时,严嵩与徐阶的官阶相同——张显清就说“徐阶不仅已经同严嵩一样官至‘少师’,而且皇帝的宠爱也超过了严嵩”【4, p.345】;方舟子本人也说“徐阶加官少师,与严嵩平起平坐了”——,严嵩向他赔小心,他“佯装惊讶”就已经是在明显做戏了,他如果再向前迈一步,做出“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那岂不是把戏演砸了?事实是,林延清就根据《明史》这样写道:

“徐阶虽对严嵩恨之入骨,表面却不露声色,还亲切地抚慰一番。”【45, p.230】

而何宝善则根据《明实录》这样写道:

“徐阶虽然对严嵩恨之入骨,但不象夏言那样志骄气溢,而是将仇恨暂时埋在心底,不露于色,不但满口答应,还亲切地进行安慰。”【46, p.138】

你说谁更接近原始文献?

12、“诬罔大臣”

这是《严嵩的末日》的第八段话:

“要扳倒一位大臣,普通的办法是指使亲信联合上疏弹劾。这一招,徐阶在三、四年前就试过了,不灵。嘉靖三十七年,徐阶的门生刑科给事中吴时来和刑部主事张〔羽中〕,以及同乡刑部主事董传策三人同日上疏弹劾严嵩。皇帝一眼就看穿了这是徐阶想要抢班夺权:严嵩这么老了,你徐阶就不会再等一等,何必这么急?下旨把三人逮捕入狱,定成‘相为主使’‘诬罔大臣’之罪发往烟瘴卫所充军。徐阶为此被迫韬晦了几年。现在皇帝的恩宠逐渐转移到了他的身上,又可以再试一试了。那么有没有别的办法出奇制胜呢?”

张显清在《严嵩传》中花了很长的篇幅来讲述上面这个故事,但该书中与方舟子引文直接相关的文字却只有下面这二百多字:

“在首辅与次辅微妙的争斗中,皇帝还没有下定以徐阶换易严嵩的决心。他嫌徐阶操之过急,抢班夺位,自言自语地说:‘阶(徐阶)固贤,虽然嵩(严嵩)老矣。何不小需岁月,而忍若是?’①乃下旨逮捕三人入狱,‘追究主确之人。’圣旨云:吴时来‘原非真忠为主,本怀讥怨朕躬事玄怠政,故先言一二远臣(杨顺、路楷),次及首辅,此必有主使同计者。’②镇抚司诏狱对三人百方拷问,备极苦毒,三人咬定没有主使,完全是‘高庙(明太祖朱元璋)神灵教臣为此言尔!’幸亏锦衣卫都督陆炳与严嵩亦生芥蒂,心向徐阶,经其斡旋,最后以三人‘相为主使’,‘诬罔大臣’之罪结案,俱发烟瘴卫所充军。徐阶这才得以从危机中解救。”【4, p.338】

张显清给出的出处分别是:“①王世贞:《嘉靖以来首辅传》卷四《严嵩传》”、“②《明世宗实录》卷四五七,嘉靖三十七年三月。”

查这两本书,前者不仅没有“诬罔大臣”,它连“相为主使”都没有【19, pp.470-471】;而在《明世宗实录》卷四五七,有如下文字:

“疏上,嵩乃大疑阶,密奏三臣同日构陷必有人使之。且时来已遣使琉球,疑其悔行欲藉口自脱。得旨边臣不忠。欺君祸国,已处治之。时来原非真忠为主,本怀讥怨朕躬事玄怠政,故先言一二远臣,次及辅首。此必有主使同计者。又日久奉使不行,輙以亡命自待,假此沽名,锦衣卫其逮送镇抚司严刑讯鞫,同翀与傅策各追究主确之人以闻。已而三臣逮对,诏狱百方,掠讯备极楚毒,竟不言主使者,曰此高庙神灵教臣为此言尔。镇抚司乃以翀傅策相为主使,并时来俱以诬罔成狱谳。上诏俱发烟瘴卫所充军。嵩寻亦乞罪,上优诏不允。”【11, pp.7741-7742】

也就是说,“诬罔大臣”是张显清杜撰的。那么,方舟子言之凿凿的“诬罔大臣”,又是从哪儿搞来的呢?




抄袭铁证之五:“诬罔大臣”
张显清在《严嵩传》中说,嘉靖三十七年三月,三位大臣同日上疏弹劾严嵩,嘉靖皇帝怀疑他们背后有人主使,命令有司严刑拷问,“最后以三人‘相为主使’,‘诬罔大臣’之罪结案。”方舟子所说与张显清基本相同,但他没有交代出处。张显清给出的出处是《明实录》和《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但这两部书中,均没有“诬罔大臣”这四个字。

13、“今日有奸臣奏事”

《严嵩的末日》第九段主要是讲徐阶利用道士蓝道行向嘉靖帝进谗言,扳倒严嵩之事:

“大臣听皇帝的,但皇帝又听神仙的,谁能代表神仙呢?道士。也许突破口就在这里了。计谋已定,徐阶便向皇帝推荐了一名来自山东的道士蓝道行,此人的特长是会降紫姑扶乩。道教山山有仙,处处有神,这位紫姑,就是主管厕所的女神,据说她的乩语最灵。在扶乩之前,皇帝把所问之事写在纸上密封好,让太监带到扶乩之所焚烧,再请神仙降临以乩语答复。如果乩语不准,皇帝不是怪道士不灵,而是责备太监污秽不洁,神仙不愿降临。这么给怪罪几次,太监们也学乖了,烧以前先偷看皇帝所问的内容,再转告蓝道行,这样降下的仙语自然是百发百中,句句说到了皇帝的心坎上,皇帝也就对蓝道行的道行深信不疑。宫外呢有徐阶在通风报信。严嵩将有密札呈奏皇帝,徐阶先派人通知蓝道行,扶乩的时候就预言说:‘今日有奸臣奏事。’皇帝正在纳闷谁是奸臣,严嵩的密札送到了,严嵩也就成了神仙口中的奸臣。神仙的话,皇帝能不信吗?”

毫无疑问,上面这段话又是抄自《严嵩传》:

“为了促使皇帝早日下定驱逐严嵩父子的决心,徐阶还利用皇帝信奉道教的特点,设法表明罢黜严氏乃是神仙玉帝的意志。道士蓝道行,山东胶州人,善降紫姑和扶乩术,③来到京师,出入公卿门下。经徐阶推荐,皇帝将他召入西苑,使之预告吉凶祸福,以为决断政务的依据。据说,他言之每每奇中,皇帝甚为信任。个中自有奥妙。原来,皇帝有所卜问,先将所疑之事写于纸上,加以密封,交太监至扶乩之所焚烧,然后由蓝道行扶乩,诡作仙笔,作出答复。如果‘神仙’未能降乩,或者回答的不如皇帝心愿,那么皇帝就要归咎于太监污秽不洁,不能请神降临。太监经此责罚,便与蓝道行合谋作弊,欺蒙皇帝。其办法是,在扶乩之前,先偷偷把密札启封,窥知所问内容之后,再行焚烧,扶乩,或者用偷梁换柱之术,将伪造的皇帝密札烧掉,而将真迹匿藏码来。这样,每次扶乩所得的‘仙语’都很符合皇帝的意愿。在这种特定环境下,至尊无尚的君主也要为道士和太监所耍弄。

“一日,严嵩有密札将要呈奏皇帝。徐阶将此事事先通知蓝道行。蓝道行伪装紫姑降临,向皇帝预告说,‘今日有奸臣奏事。’皇帝正在迟疑之间,严嵩密札送至。这样,严嵩就与‘仙语’中的‘奸臣’对上了号。”【4, pp.346-347】

关于方士蓝道行,不仅方舟子所说的三部“必读书”——,《明史》(卷三〇七)、《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卷五十四)、《国榷》(卷六十三),——都有记载,那些大牌“非必读书”,如《明实录》(卷五〇九)、《国朝献征录》(卷十六)、《明通鉴》(卷六十二)、《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卷四)、《万历野获编》(卷八)等书也都有记载。但不论是其中的哪本书,你都找不到“徐阶向皇帝推荐蓝道行”这个说法以及蓝道行“预言说:‘今日有奸臣奏事’”这个故事。也就是因为如此,张显清在上面这两段话中,没有给出任何出处——其注释③用于解释什么叫“紫姑”和“扶乩”,所以方舟子才会知道“这位紫姑,就是主管厕所的女神,据说她的乩语最灵”这码事儿。

事实是,方舟子和张显清讲的这个故事不仅在古书中难觅踪影,即使在今人的作品中,如何宝善的《嘉靖皇帝朱厚熜》【46, p.138】、林延清的《嘉靖皇帝大传》【45, p.230】、卜键的《嘉靖皇帝传》【47, p.323】、韦庆远的《隆庆皇帝大传》【48, pp.63-64】,也都不曾提及。而沈敖大、沈依云在其《大明名相徐阶传》中,明说蓝道行在见到嘉靖皇帝之前,没见过徐阶。【49, pp.232-233】

那么,张显清和方舟子的故事到底是哪儿来的呢?原来,在明人于慎行的笔记《谷山笔麈》中,有这样一条笔记:

“胶州有蓝道行者,善降紫姑,走住长安,出入公卿门下。华亭欲逐分宜,念无以间其宠,有言道行者,因荐之。上召入禁中,使言祸福,奇中,上甚信其言,待以决事。一日,分宜有密札言事,华亭以报道行,道行即为紫姑语‘今日有奸臣奏事’。上方迟之,则分宜札上矣。上即疑焉。或以告邹御史应龙,邹以为奇货,恐有先之者,即遽上劾。不及尽得其事,惟取一二著者列之,使稍从容,当颇详耳。”【50, p.505】

张显清虽然没有在上面的引文中给出出处,但他在《严嵩传》中却曾引用《谷山笔麈》十余次。【4, p.136, 152, 274, 322, 325, 331, 334, 336, 359, 408】也就是说,他的故事来源肯定就是这本书。可惜的是,虽然有人说《明史》总共从《谷山笔麈》中引用了二十余条史料【51】,但那部正史却没有引用上面这一条。为什么呢?或许是“无征不信”、“孤证不立”这样的古训在起作用。其实,沈德符就说,“严氏败,亦由术士蓝道行扶乩传仙语,称嵩奸而阶忠,上元不诛而待上诛。时皆云徐华亭实使之。”【14, p.210】也就是说,关于徐阶利用方士构陷严嵩的故事,几乎全都是流言,难怪连蔡东藩在撰写《明史演义》时都没敢采用于慎行的这个故事。而《四库全书》之所以会收录于慎行的《谷城山馆集》但却不收他的《谷山笔麈》,想来必有原因。

至于语文状元方舟子,他哪里晓得这些内情。事实是,在新语丝网站,不要说“谷山笔麈”这四个字,即使是“于慎行”这仨字儿,都从来就不曾出现过——至今如此。所以,请方舟子回答:你的故事和引文到底是从哪里搞来的啊?


参考文献
【45】林延清:《嘉靖皇帝大传》,辽宁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46】何宝善:《嘉靖皇帝朱厚熜》,北京燕山出版社1987年版。

【47】卜键:《嘉靖皇帝传》,团结出版社1995年版。

【48】韦庆远:《 隆庆皇帝大传》,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49】沈敖大、沈依云:《大明名相徐阶传》,北岳文艺出版社 2009年版232-233页。

【50】于慎行:《谷山笔麈》,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 子部 第87册 子部·杂家类》,齐鲁书社1995年版。

【51】范知欧:《谷山笔麈的流传和影响》,《古典文献研究》第十二辑,凤凰出版社2009年版157-1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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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四

14、“贤不竟用,不肖不退耳”

《严嵩的末日》的第十段话如下:

“嘉靖四十一年五月的一天,御史邹应龙出门碰上了大雨,到一位内侍太监家避一避,顺便打听点宫内的动静。这位太监连连摇头:说不得啊说不得。这一来邹应龙好奇心大起,不停地追问,太监也就讲开了:最近皇帝密令蓝道行扶乩,问的是天下何以不治。神仙回答说是因为‘贤不竟用,不肖不退耳。’谁是贤,谁是不肖呢?神仙说是贤者如徐阶、杨博,不肖者如严嵩父子。皇上又问了:我也知道严嵩父子很贪婪,上帝怎么不处死他们呢?神仙回答说:我如果处死他们,就会加深了重用他们的人的罪责,所以留给你自己处置。皇上听了,沉吟了好一会,你说这是什么意思呢?”

上面这段话的部分内容虽然在《严嵩传》中也能找到,但方舟子在其中添的那些云霄油、加的那些闽南醋,如“这位太监连连摇头:说不得啊说不得”、“皇上听了,沉吟了好一会”,等等,却另有来源。

原来,在撰写《严嵩的末日》之前,方舟子曾写了一篇《张居正二三事》。如前所述,那篇文章完全照抄复旦大学教授樊树志的《万历传》。在当时,方舟子很可能还没有读过朱东润的《张居正大传》;但在“写作”《严嵩的末日》之时,他却肯定看过这本书。而就在这本书中,有这样的话:

“就在这年,御史邹应龙给严嵩一个严重的打击。初夏是多雨的时节,一个阴雨蒙蒙的日期,应龙在内监家里躲雨。淅淅的雨声在窗外打个不住,应龙和内监说:‘近来内里有些什么事咧?’内监当然知道的。但是说,‘啊,说不得,说不得!’这一来便引起邹应龙底追问。内监只得说道:事情是这样的。内里来了一个蓝道士,叫蓝道行,扶得一手好鸾。皇上相信的了不得。一天皇上问乩仙,‘天下为什么不治呢?’那时乩盘沙,沙地动,你看上面留着几个什么字?啊,说不得,说不得!九个大字,‘贤不竟用,不肖不退耳!’皇上吃了一惊,便问贤不肖是那几个。乩仙判着,‘贤如徐阶、杨博,不肖如嵩。’皇上又问‘那么乩仙为什么不除他呢?’沙,沙,沙!又是一阵,乩盘上还是六个字,‘留待皇帝自殛。’相公,你看怎样?当时皇上着实沉吟了一下,不知道是个什么意思。”【52, p.52-53】

在《张居正大传》的序言中,朱东润说,“中国所需要的传记文学,看来只是一种有来历、有证据、不忌烦琐、不事颂扬的作品”——显然是在以此自许或自励。但是,上面那段话,却既“没来历”,也“没证据”,即他没有给出任何出处。事实是,关于邹应龙弹劾严嵩的发端,《明史》只说“未几,帝入方士蓝道行言,有意去嵩。御史邹应龙避雨内侍家,知其事,抗疏极论嵩父子不法”【15, p.7918】,《国榷》也说“邹应龙避雨一内侍所,内侍言状,遂劾严氏”【16, p.3977】。而《明史纪事本末》则说,邹应龙梦中得知严嵩将倒,于是“遂上疏劾世蕃”。【18, p.829】传奇《鸣凤记》、小说《明史演义》采用了避雨桥段,小说《绿野仙踪》采用了做梦桥段,而朱东润则兼收并蓄,把两个桥段全都用上了。这是他接下来的文字:

“一场雨声,透漏了内里底消息。看看雨也小了,邹应龙谢过主人,在风雨料峭中回去。这一晚他对着烛光发愁。严嵩是奸臣,凡是御史、给事中,都得替皇上除害。但是想起沈炼、杨继盛、吴时来底前途,何尝不值得担心?一封奏章,要是倒不了奸臣,至少便得充军三千里。可是也许皇上已经动心,只要再动一下,还愁倒不了一个严嵩!应龙真有些踌躇。朦胧之间,他竟昏昏地睡去了。他做了一个梦。据说是在东风中,他带着随从出去打猎。远远地看见一座高山,他对准放了一箭,那箭飕飕地不知那里去了。加上一鞭,他骑着马迎着东风走去,当前又是一座山,可是小得多了。山旁一座楼,下面全是田。田里只看到一堆米,米上盖了草。他晓得北方没有稻田,就算有一点罢,也不会在春天把米苫在田里。奇怪得很。不管他,且发一箭。不发还好,一发以后,只听到哗喇一声,象天塌下一样,米堆倒了!楼倒了,小山倒了,连带大山也倒了。这一场大乱,吓得应龙浑身大汗,原来是做了一个梦。烛光在东风中摇恍,因为烛花长了,显见得黯淡了许多,满桌都是烛泪。应龙把烛花剪过,重新对着烛光沉思。据说当时他在桌上乱画着‘高山,高山’几个字。模糊中他看到‘山’字连到‘高’字,正是严嵩底‘嵩’!‘好啊!’应龙拍着案,得到了新的启示。事情是容易了。东面的楼是‘东楼’。他在桌上写一个‘田’字,上面是‘米’,‘米’上加‘艸’,明明是一个‘蕃’字。他明白了,这一枝箭,不让它飕飕地落空,一定对准了射去。在烛光摇恍底当中,他起草,他誊清,一分钟没有放过。这是御史邹应龙底奏章……”【52, pp.53-54】

显然是因为源于“自创”,朱东润没有给出这段话的“来历”和“证据”。而就是这段没来历、没证据的一家之言,被方舟子抄了过来,写成《严嵩的末日》的第十一个自然段:

“是啊,这是什么意思呢?雨停回家后,邹应龙反反覆覆仍然想着这一个问题。如果皇上真的已经动心,决定除去严嵩,抢先告发自然是奇功一件。但是如果皇上还没动心呢?重者杀头,轻者流放,从前的沈炼、杨继盛、吴时中等人就是前车之鉴。邹应龙想了一夜,仍然决定不了该怎么办,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正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见自己带了随从出去打猎,看见远处有一座高山,对准了放了一箭,箭却不知飞到了哪里。继续往东走去,前面又是一座山,不过要小多了,山边有一幢楼,下面全是田,田里有一堆米,米上盖着草。他又发了一箭,这下子,楼倒了,小山倒了,高山也跟着倒了下来,把他吓出了一身冷汗,惊醒过来。做了这么个奇怪的梦,是什么意思呢?高山,高山,合起来不就是一个‘嵩’”字吗?这么想下去,梦中的情景就一一可解了:东边的楼是‘东楼’,那是严世蕃的字,田上面有米,米上面再加草,合起来可不就是‘蕃’字吗?明白了,这个梦是要告诉他对准了严世蕃攻击,连带着打倒严嵩。他不再犹豫了,连夜修成《贪横荫臣欺君蠹国疏》,控告严世蕃贪污误国……”

整整十年后,已经成为“打假斗士”的方舟子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凯库勒的梦中发现之谜》,其中心内容就是打德国化学家凯库勒的“假”,说他宣称自己在梦中发现苯环结构是“别有用心地捏造”,因为“我倾向于认为凯库勒是从劳伦那里抄来的想法。”【53】显然,张嘴“科学”、闭嘴“理性”的方舟子,是不相信——至少是要别人相信他不相信——梦境的,所以“痴人说梦”、“白日做梦”是他“打假”时的口头禅。可是,在冒充“明史专家”之时,他却把朱东润编造的“邹应龙做梦倒东楼”当成“史实”来讲述。更好笑的是,在2006年,方舟子还曾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文章,指斥《史记》不可信,因为其中“充斥了神话、鬼话、传闻和小说家言。”【54】他当然不会告诉世人,他这个“打假斗士”就是靠讲神话、说鬼话、编瞎话起家的。总之一句话,在方舟子看来,他本人可以胡作非为、为所欲为,但任何其他人,不管他是中国的首席太史公,还是德国的大牌科学家,都是方斗士砧板上的鱼肉,任他宰割、任他烹制。

15、“凭借父势”

在从《张居正大传》中抄来六百多字之后,方舟子回过头来继续抄袭《严嵩传》:

“他不再犹豫了,连夜修成《贪横荫臣欺君蠹国疏》,控告严世蕃贪污误国:‘工部侍郎严世蕃凭借父势,专利无厌,私擅爵赏,广致赂遗。……’最后是请斩严世蕃,休退严嵩。”

怎么知道这是抄袭《严嵩传》而不是《张居正大传》呢?因为后者说的是“工部侍郎严世蕃凭借父权”,并且在“广致赂遗”之后使用的是逗号;而《严嵩传》则与方舟子的引文一样,使用的是“父势”和句号。不仅如此,在《张居正大传》中,邹疏的结尾是:“嵩溺爱恶子,召赂市权,亦宜亟放归田,用清政本!”【52, p.54】而在《严嵩传》中,邹疏的结尾确有“休退”二字:

“臣请斩世蕃首悬之篙竿,以为人臣凶横不忠者之戒。其父嵩受国厚恩,不思图报,而溺爱恶子,播弄利权,植党蔽贤,黩货败法,亦宜亟令休退,以清政本。”【4, p.349】

你看方舟子是不是把《严嵩传》当成《圣经》了?可惜的是,他没有注意到张显清在下一页对自己如何摘录邹疏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①《明世宗实录》卷五〇九,嘉靖四十一年五月。邹应龙:《贪横荫臣欺君蠹国疏》,《明经世文编》卷三二九。《实录》与《文编》所载各有详简,今据二者摘录。”【4, p.350】

事实是,《明经世文编》收录的邹应龙疏长达两千余字,《明实录》将之缩减到约六百余字,《明史》的缩写版则只有四百余字。朱东润照抄《明史》,而张显清则确实是融合了《明实录》与《明经世文编》,写成了一千二百多字的“张氏改编本”。可惜的是,这个改编本的第一句话,也就是方舟子抄录的那句话,就出现了失误:它显然来自《明实录》,因为邹疏《明经世文编》版原文第一次提到严东藩是这样一句话:

“切照工部左侍郎严世蕃,本以父官,得承简命,历升清要,位贰冬卿。”【55, p.3523】

而《明实录》的记载则是:

“壬寅,御史邹应龙劾奏大学士严嵩子工部侍郎严世蕃,凭席父势,专利无厌,私擅爵赏,广致贿遗……”。【11, p.8386】

大致说来,目前流行的《明实录》影印本共有两个来源,一个是梁鸿志在四十年代根据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藏抄本影印的“梁本”;一个是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在六十年代根据北平图书馆藏红格抄本的缩微胶卷放大影印的“台本”。【56】而不论张显清看到是其中的哪一个版本,它都写着“凭席”二字,但张显清却把它抄成了“凭借”。而方舟子呢?他当然也是“凭借”。事实是,“凭席”并非抄写《明实录》之人造成的笔误,因为在于右任为《黄帝功德纪》撰写的序言中,就有“凭席威灵”之语。【57】天知道张显清为什么要擅改古书,但我们明确地知道方舟子擅改古书的原因:照抄张显清。

最好笑的是,2004年,方舟子将自己的“文史随笔”送交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此即后来的《江山无限》一书。而就是在这本书中,虽然“凭借”二字一如其旧,但“父势”二字却被改成了“父权”。【16, p.37】在当时,方舟子与该出版社的责任编辑打得不可开交,即使是为了一个标点符号的改动,方舟子都要与对方吵得青筋暴起、恨不得拔刀相向。【58】可是,对于这个以“权”代“势”的改动,方舟子却没敢吭一声。这是为什么呢?显然,该编辑以为方舟子是在抄《明史》,所以就根据《明史》对之做出了相应的修改。但方舟子却以为该编辑看出了他前文全都抄自《张居正大传》,是根据《张居正大传》做出了那个修改。既然自己行窃的秘密被编辑看破,所以就不宜在这个问题上与之辩争——这点儿高超的“智商”,闽南云霄方衙内还是有的。




抄袭铁证之六:“凭借”
在其《严嵩传》中,张显清根据《明实录》和《明经世文编》整理出了一份邹应龙弹劾严嵩的奏疏,其第一句话来自《明实录》,但将其“凭席”抄成“凭借”。方舟子在其《严嵩的末日》中,只引用了邹应龙奏疏的一句话,它与张显清版邹应龙奏疏完全一样,即也是“凭借”。(七年后,福建人民出版社的编辑根据《明史》将“父势”改成“父权”,方舟子对此腆颜笑纳。)(注:上图上半部分为两个不同抄本《明实录》的相关页面,左为“梁本”,右为“台本”。)

16、“出位恣肆狂言”

紧接着“休退严嵩”,方舟子写道:

“类似的奏疏,十一年前锦衣卫经历沈炼、九年前兵部车驾司员外郎杨继盛都上过,结果一个以‘出位恣肆狂言,排陷大臣,计取直名’之罪流放,后以谋叛罪被斩,一个被抓住了奏疏中‘或问二王(裕王、景王),令其面陈嵩恶’一语,定成‘诈传亲王令旨’罪被杀。至于吴时中三人弹劾严嵩父子被流放,不过是四年前的事。”

显然,方舟子的这段话又是在抄袭《严嵩传》——这是方舟子前一句引文的来源:

“皇帝命大学士李本票拟圣旨。李本‘畏嵩之威’,差人询问严世蕃如何票写。严世蕃乃同严嵩义子赵文华‘拟票停当’,由赵文华‘袖入’,递与李本。李本‘抄票封进’。皇帝忠奸不辨,遂以‘出位恣肆狂言,排陷大臣,计取直名’之罪,将沈炼杖责数十,流放塞外保安(今河北涿鹿东北)为民。”【4, p.192】

虽然张显清没有给出引文的来源,但他的故事却明显来自杨继盛的奏疏;而其皇帝的圣旨则来自《明世宗实录》卷三六九:

“炼先以作县坏事被调,即今考察,自揣不免,乃敢出位恣肆,狂言排陷大臣,计取直名而去,锦衣卫捕系杖治之,寻发口外为民。”【11, p.6603】

也就是说,张显清把句首的“乃敢”二字删去了,方舟子也将之删去;张显清把句尾的“而去”二字删去了,方舟子也是如此。问题是,张显清既然删去了“而去”,他为何不连“出位”二字也一并删去呢?那岂不会使引文朗朗上口吗?无论如何,历史学家张显清没有那么做,而“语文状元”方舟子也保留了“出位”。说他们二人“心心相印”,真的是太保守了。

17、“或问二王”

那么,方舟子所说的“或问二王(裕王、景王),令其面陈嵩恶”是怎么来的呢?看看《严嵩传》中的这两段话:

“七十三岁的严嵩毕竟是久经战阵的官场老手。对于杨继盛所列事实他虽然无法反驳,但仍能巧妙地找到‘把柄’而置其于死地。他老谋深算,在杨继盛洋洋五千余言的奏本中,一下子就抓住了‘皇上或问二王,令其面陈嵩恶’这样一句话,作为密构其罪的法宝。而年轻气盛的杨继盛则‘愚憨而取重罪’,恰恰在这朝廷里最为敏感的问题上不会圆通规避。

“原来,嘉靖皇帝有八个儿子.其中五个儿子早夭,只剩次子朱载壑、三子朱载垕、四子朱载圳长成。嘉靖十八年,立次子朱载壑为皇太子,封三子为裕王、四子为景王。二十八年太子逝世,按正常次序,三子裕王当继立为皇太子。但是皇帝在二王之间犹豫不决,由此引起二王夺嫡的明争暗斗。同时道士陶仲文又提出‘二龙不能相见’之说,皇帝信之,遂令二王居于宫外,莫睹龙颜。这种父子隔绝的状况,也增加了皇帝的猜疑,生怕二王背着他有什么不轨行为。”【4, p.237】

看到方舟子括号内“裕王、景王”这四个字是怎么来的了吗?

事实是,“或问二王”只出现在杨继盛的原疏之中【55, p.3092】,《明实录》【11, p.6912】、《明史纪事本末》【18, p.821】、《国榷》【16, p.3809】都将之改成“或召问二王”;而《明史》则将之改成“或召问裕、景二王”【15, p.5541】。请问方舟子:你的引文,到底是从哪儿搞来的啊?方舟子当然可以说他是从杨继盛的原疏中搞来的。只不过是,杨疏长达万言,不要说方舟子压根就没有阅读那篇奏疏的能力,即使有,以他的本性,他也不可能在阅读了那篇文章之后,仅从中引用几个字,并且还对自己的“才学”不作任何“炫耀”。

18、“诈传亲王令旨”

那么,方舟子说杨继盛“被……定成‘诈传亲王令旨’罪被杀”是怎么回事呢?这是张显清接着上文的话:

“如果杨继盛上书与二王有关,那则为勾通亲王干预朝政,法当斩首,即使无关,严嵩同样可以为其编织罪名,那就是‘诈传亲王令旨’,而这在法律上也是死罪。因此只要把‘二王’点出,一定能给皇帝以强烈的刺激,勾引出极大的怀疑。”【4, p.237-238】

显然,这就是方舟子的根据。

根据《明实录》:

“问官以疏词引二王,当诈传亲王令旨,律绞。狱具,诏杖之百,系狱待决。居二岁,竟死西市。共冤之。”【11, pp.6912-6913】

根据《明史纪事本末》:

“狱具,杖百,送刑部。尚书何鳌受嵩意,欲坐以诈传亲王令旨。郎中史朝宾曰:‘疏中但云二王亦知嵩恶,原无亲王令旨,三尺法岂可诬也!’嵩怒,降朝宾为高邮判官。侍郎王学益助成其说,竟坐绞系狱。”【18, p.822】

根据《明史》:

“狱上,乃杖之百,令刑部定罪。侍郎王学益,嵩党也。受嵩属,欲坐诈传亲王令旨律绞,郎中史朝宾持之。嵩怒,谪之外。于是尚书何鳌不敢违,竟如嵩指成狱,然帝犹未欲杀之也。系三载,有为营救于嵩者。其党胡植、鄢懋卿怵之曰:‘公不睹养虎者耶,将自贻患。’嵩颔之。会都御史张经、李天宠坐大辟。嵩揣帝意必杀二人,比秋审,因附继盛名并奏,得报。……遂以三十四年十月朔弃西市,年四十。”【15, pp.5541-5542】

也就是说,杨继盛被判“诈传亲王令旨”罪不假,但他的“被杀”,却是在两年多之后,其直接原因是严嵩使用了阴招儿——至少按照《严嵩传》是如此。

19、“祗顺天时”

紧接上段话,方舟子写道:

“然而时势变了。现在皇帝读着这封奏疏,想到的是上帝要他处死严嵩父子的乩语。圣谕曰:‘嵩小心忠慎,祗(下有一点)顺天时,力赞玄修,寿君爱国,人所疾恶,既多年矣。却一念纵爱悖逆丑子,全不管教,言是听,计是从,不思朕优眷。其致仕去,仍令驰驿,有司岁给禄米一百石资用。……’”

这是《严嵩传》中的相应文字:

“皇帝得疏,思量着严氏父子贪赃枉法的罪恶,回忆起近来对严嵩的种种不快,体味着上帝嘱其诛杀严氏父子的乩语,遂下定决心对其加以惩处。下令逮捕严世蕃及有关人犯治罪。而对严嵩,顾念其‘力赞玄修’之功,不忍剧加其罪,只以‘纵爱逆子’,辜负圣眷之过令其致仕休退,罢相还乡。圣谕云:‘嵩小心忠慎,祗顺天时,力赞玄修,寿君爱国,人所嫉恶,既多年矣。却一念纵爱悖逆丑子,全不管教,言是听,计是行,不思朕优眷。其致仕去,仍令驰驿,有司岁给禄米一百石资用。疏内有名各犯,锦衣卫逮送镇抚司拷讯。应龙尽忠言事,当令特嘉,吏礼二部其拟官以闻。’②”【4, p.350】

注释②是:“《明世宗实录》卷五〇九,嘉靖四十一年五月。”

查“台本”《明世宗实录》卷五〇九,其原文是:

“疏入,上曰:嵩小心忠慎,祗顺天时,力赞玄脩,寿君爱国,人所嫉恶,既多年矣。却一念纵念悖逆丑子,全不管教,言是听,计是行,不思朕优眷。其致仕去,仍令驰驿,有司岁给禄米一百石资用。疏内有名各犯,锦衣卫逮送镇抚司拷讯。应龙尽忠言事,当有特嘉,吏礼二部其拟官以闻。”【11, pp.8388-8389】

查“梁本”《明世宗实录》卷五〇九,其原文是:

“疏入,上曰:嵩小心忠慎,衹顺天时,力赞玄修,寿君爱国,人所嫉恶,既多年矣。却一念纵爱悖逆丑子,全不管教,言是听,计是行,不思朕优眷。其致仕去,仍令驰驿,有司岁给禄米一百石资用。疏内有名各犯,锦衣卫逮送镇抚司拷讯。应龙尽忠言事,当有特嘉,吏礼二部其拟官以闻。”【59, p.8】

张显清引用《明实录》,从不注明版本。【60】但不论他根据的“台本”还是“梁本”,他的引文都存在一个笔误:根据“台本”,张显清将“一念纵念”误抄成“一念纵爱”;根据“梁本”,张显清将“衹顺天时”误抄成“祗顺天时”。怪异的是,“方舟子本”既不同于“台本”,也不同于“梁本”,但却与“张本”一模一样。你说他抄的是谁?张显清可以说自己是“径改”古书之误,但方舟子却不可以这么说,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判断古书之误的能力——所以他才会在“祗”后注明“下有一点”。在当时,他很可能以为那个字应该是“衹”,而张显清将之抄错,所以特意注明。




抄袭铁证之七:“祗顺天时”或“一念纵爱”
在《严嵩传》中,张显清从《明实录》中抄录了一条圣旨,但根据两种流行的《明实录》影印本,他或者把“衹顺天时”误抄成“祗顺天时”,或者把“一念纵念”误抄成“一念纵爱”。而在方舟子的《严嵩的末日》一文中,那条圣旨与《严嵩传》中的一模一样。(注:《严嵩的末日》原文在“祗”后有一括号,其中有“下有一点”四字。)


参考文献
【52】朱东润:《张居正大传》,开明书店1945年版。

【53】方舟子:《凯库勒的梦中发现之谜》,2008年2月20日《中国青年报》,见新语丝2008年2月20日新到资料。

【54】方舟子:《从秦始皇生父之谜说起》,2006年11月8日《中国青年报》,见新语丝2006年11月8日新到资料。

【55】陈子龙选辑:《明经世文编》,中华书局1962年版。

【56】谢贵安:《〈明实录〉的版本与收藏》,《文献》1997年1期225-245页。

【57】于右任:《〈黄帝功德纪〉序》,《西北问题》1935年9-10期12-13页。

【58】方舟子:《〈江山无限——方舟子历史随笔〉勘误》,新语丝2004年5月22日新到资料;方舟子:《〈江山无限——方舟子历史随笔〉勘误之二》,新语丝2004年6月10日新到资料。

【59】《明实录·世宗嘉靖实录》,江苏国学图书馆传钞本。

【60】例见:张显清:《明嘉靖“大礼议”的起因、性质和后果》,《史学集刊》1988年4期7-15页;张显清:《论严嵩的家资》,《北京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年2期77-86页;张显清:《明代后期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学术探索》2005年5期90-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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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五
20、“以威服还主上”

这是《严嵩的末日(上)》的最后一段:

“皇帝毕竟还念着严嵩的种种好处,不忍加害,只以纵爱逆子之罪令其致仕还乡。严世蕃也未被处死,而是流放到雷州卫。然而二十年的老宰相终于倒了!首辅是徐阶的了,连严嵩原先的办公室西苑直庐也是他的了。他在直庐的墙上写了三句话,向大家宣布自己的执政方针:‘以威服还主上,以政务还诸司,以用舍刑赏还公论。’依然是一副与世无争、无为而治的模样,但是他是不会甘心让严嵩安度晚年的。”

这是《严嵩传》的相应文字:

“新任首辅徐阶深知除旧与布新必须兼顾。他抓住时机,对严嵩党羽加以清洗,并酝酿步骤准备对严氏父子再作一次毁灭性的打击。……皇帝把前任首辅的直庐赐给他,他书写了这样三句话悬挂在直庐的墙壁上,宣告了自己新的执政方针:‘以威福还主上,以政务还诸司,以用舍刑赏还公论’。并且提出‘事同众则公,公则百美基,专己则私,私则百弊生’的与阁臣共事原则。①新宰相执政之初,给人留下开明、廉洁的良好印象,因此‘天下翕然想望风采’,以‘名相’誉之。”【4, pp.351-352】

“以威福还主上,以政务还诸司,以用舍刑赏还公论”这二十个字见诸明人王世贞的《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19, p.483】,见诸清人张廷玉《明史》【15, p.5635】和夏燮的《明通鉴》【61, p.526】,见诸今人朱东润的《张居正大传》【52, p.55】和樊树志的《万历传》【62, p.76】。天知道方舟子把“威福”改为“威服”是因为他以为天下的所有进士举人秀才专家教授都不如他这个“语文状元”的学问大,还是在刻意制造“细微差别”,以备东窗事发。好笑的是,他的这个失误,竟然混过了《江山无限》那位责任编辑的法眼,没有将之纠正。【16, p.38】或许那位编辑真的被这位“假打状元”打怕了。

更好笑的是,按照方状元的理解,徐阶悬挂“以威福还主上,以政务还诸司,以用舍刑赏还公论”这样的条幅,是在显示自己的“与世无争、无为而治”,而不是在显示他要拨乱反正、大展宏图。方状元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理解呢?原来,在讲完“徐阶操之过急,抢班夺位”惨遭败绩这个故事之后,张显清写道:

“徐阶为了迷惑皇帝和严嵩,把谦卑退让、与世无争之态表演得更加逼真。”【4, p.338】

所以我说方舟子把《严嵩传》当成了《圣经》。这也突出地说明,他在撰写《严嵩的末日》之前,对严嵩及其周围的人物几乎一无所知,所以他才会惟张显清的马首是瞻——这样的例子可以说是比比皆是,如他说严嵩是“二十年的老宰相”。在那之前,方舟子还曾说过严嵩在嘉靖四十年“居相位也已近二十年”这样的话。

事实是,早在四十年代,朱东润就已经指出,严嵩虽然从嘉靖二十三年就开始当首辅,但他只当了一年多,就因为老首辅夏言被重新启用而退居次位;只是在嘉靖二十七年夏言倒台之后,严嵩才重新坐上首辅的宝座,直到嘉靖四十一年。【52, pp.14-17】到了八十年代,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历史系教授苏均炜(Kwan-wai So, 1919-2005)在给严嵩翻案时,更是驳斥《明史》所说的严嵩“窃政二十年”,强调“合算起来,他一共当了比十五年多一点的首辅。”【63】朱东润的《张居正大传》是所有张居正传记中影响最大的一部;而苏均炜的《大学士严嵩新论》则可以说是引领了中国明史学界对严嵩重新认识与评价的风气和潮流。【64】但方舟子却只信张显清的《严嵩传》,因为其中就一再说严嵩当了二十年的宰相:

“这死者便是这部传记的传主、作过二十年宰相的严嵩。【4, 前言】

“严嵩正是凭靠这两件武器的威力先后挫败了首辅翟銮和夏言,而居相位二十年。”【4, p.105】

“严嵩于嘉靖二十一年入阁,不久位踞首辅,独柄朝政近二十年。”【4, p.106】

为什么张显清在明明知道“严嵩在首辅宝座上刚刚坐了一年,又被赶了下来,还得屈居夏言之下,充任次辅”【4, p.135】这个史实的情况下,非要一口咬定严嵩掌权二十年呢?当然是因为掌权时间越长,他就越应该为“给国家带来深重灾难”负责、“因此他的悲惨结局”也就越是“咎由自取”了。【4, p.365】换句话说就是,张显清和方舟子之所以非要让严嵩当“二十年宰相”,就是在为“严黑”不择手段地“黑严”制造“合理”的根据。而这一“瞪着眼睛给敌人加罪、让他们罪有应得”的招术,后来被方舟子频繁地运用到自己的“打假”实践中。

21、“路歧方浩浩”

《严嵩的末日(下)》以下面这段话开篇:

“嘉靖四十一年六月二日,严嵩满怀悲伤,出了北京广渠门,沿着运河南下,经过两个月的长途跋涉,回到了阔别四十余年的故乡江西袁州府分宜县。这位曾经名震海内的诗人,四十年来把文才花在了替皇帝撰写青词上,现在是再也无青词可写了,突然焕发了诗的青春,一路南回一路吟唱:

“‘承诏赐休退,整驾念徂征。出昼心已结,辞天骨犹惊。伫立独踟蹰,泪落忽沾缨。上恋圣主恩,下怀知爱情。远树千重隔,沧江双橹鸣。路歧方浩浩,纷思何由平?’(《南还稿·六月二日出都作》)

“‘路歧方浩浩,纷思何由平?’几十年的宦海生涯使他预感到这不会是最后的结局。”

毫无疑问,上面这218字的核心内容,从时间、地点、路径,到诗作和诗作的出处,全都来自《严嵩传》。事实是,连“这位曾经名震海内的诗人……突然焕发了诗的青春”这句话,都脱胎于张显清的“他在执掌朝柄之前,曾是一位颇负盛誉的诗人,权力失落之后,似乎又恢复了诗人的气质”【4, pp.352-353】这句话。而我之所以要把这段话完整地抄录出来,并不是要证明它来自抄袭,而是要分析一下“方诗人”对诗歌的理解能力。

众所周知,方舟子不仅以“诗人”自诩【65】,他还到处宣称自己有“诗人气质”、“内心是诗”【66】,并且要“在千家注杜中再加入”一个“云霄方家”【67】。而从上面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对诗歌的理解,哪里是什么肤浅,而是根本就不上道。

简言之,“路歧方浩浩,纷思何由平?”这十个字,不过表达了严嵩面对着遥远的返乡路途,感受着自己从天上跌落到地下的巨大落差,不由得心潮起伏、思绪万千——所以张显清说“下面几首诗真实地描述了他离京时波澜起伏的思绪。”实际上,除了方状元以外,没有哪个人能够从中看出严嵩当时“预感到这不会是最后的结局”,因为不要说严嵩不可能有那样的“预感”,即使是其他人,也很难想象以徐阶为代表的那帮“严黑”会使用那么阴险恶毒的手段来“黑严”。如果说诗中真的流露出什么“预感”的话,那实际上是严嵩对嘉靖皇帝的不切实际的幻想。【68】

事实是,《六月二日出都作》是一束组诗,题下共有八首,张显清抄录了其中的五首,而方舟子只从其中抄录了第一首,显然以为可以用它来给下文起兴。方舟子如果真的懂诗、并且真的读过严嵩的《南还稿》的话,他就会发现,严嵩在作到第二首时,就已经悟出“代谢归其根”、“此道古所存”的道理;而在写到第七、第八首时,他已经“见鸟羡高逝”、“日数归园程”了。这是《南还稿》最后一束组诗《新作溪上小舟》之一:

近溪因学置扁舟,玩水寻山得自由。好是中朝谢荣宠,归来真作五湖游。【69】

如果说严嵩此时已经处于“此间乐、不思蜀”的状态,那也并非夸张。而此时,距离严世蕃再次事发又近了一年。假如严嵩一出都门就有不详的“预感”的话,他此时的预感岂不应该更为强烈?

所以说,方舟子之所以要时刻高举“打假”、“反伪”的旗号,动不动就骂别人是“骗子”——在新语丝网站,含有“骗子”二字的网页共有三千五百多个,其中五分之一以上的作者是方舟子;在过去七年中,方舟子仅在推特上就吐出了七百多次“骗子”,平均每年一百个——,唯一原因就是他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充满了假和伪。事实是,我早就看出他是一个“装出来的诗人”【70】,而他装诗人的目的当然只有一个,那就是行骗。

参考文献
【61】夏燮:《明通鉴》,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

【62】樊树志:《万历传》,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63】苏均炜:《大学士严嵩新论》,见《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822-862页。

【64】严小平:《严嵩》,见江西省新余市政协文史委员会编:《新余历代名人》,上海远东出版社2007年版251-263页。

【65】在方舟子的“自我介绍”中,他给出了自己的三个身份:生物化学家、诗人、网民。见新语丝网站《方舟子诗文集·自我介绍》。

【66】方舟子:《多少情思无寄处》,见新语丝网站《方舟子散文选》;刘华杰:《生物化学家·诗人·网民》,2000年2月21日《科学时报》;吴燕:《方舟子访谈:科学无禁区》,2001年7月19日《中国图书商报》,见新语丝2001年7月20日新到资料;匿名:《对话科学打假第一人方舟子》,《全视界》2006年第9期,见新语丝2006年9月24日新到资料。

【67】刘菊花:《网络奇才方舟子》,新语丝2001年7月28日新到资料;方舟子:《未刊出的方舟子答记者问一束》,新语丝2006年1月21日新到资料。

【68】孙伟鑫:《论严嵩〈南还稿〉的艺术成就》,《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1期99-106页。

【69】见严嵩:《南还稿》,嘉靖年间刻本。亦见鄢文龙:《严嵩诗集笺注》,广陵书社2016年版408页。“玩水寻山得自由”句又作“戏水寻山得自由”。(曹国庆:《严嵩年谱》,中国人事出版社1995年版402页。)

【70】亦明:《文史畸才方舟子》中篇:《“装”出来的反叛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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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六

22、“道路皆言”

这是《严嵩的末日(下)》的第三段话:

“这时候,严世蕃的同党罗龙文也从戍所逃回了徽州老家,两人来往密切。这位罗龙文是倭寇首领王直的姻亲,曾经奉总督胡宗宪之命出海招降。林润接到郭推官的告发后,把故事编得完整一点,向皇帝控告这两个人以建造府第为幌子,聚众四千人,‘道路皆言,两人通倭,变且不测’。这是谋反大罪,皇帝自然极其重视,立即下诏速将严世蕃、罗文龙拿来问罪。那时候严世蕃之子严绍庭还在北京当锦衣卫指挥,问讯赶快派人赶在圣旨下达之前到家乡报警。严世蕃得报,想逃回戍所,却早在林润的监视之中,被逮住了,解往京师。这是嘉靖四十三年十一月的事。”

这段话虽然长达二百多字,但其文眼却是引号内的12个字。看看《严嵩传》是怎么说的:

“林润,字若雨,福建甫田人,嘉靖三十五年进士,升御史,以敢于直言闻名朝野。他接到郭谏臣的告发后,立即驰疏奏报朝廷。他在奏疏中说,严世蕃、罗龙文‘不自悔恨,反怀怨望’,‘蔑视国法’,‘不赴戍所,江洋盗贼’多入二人之家。罗龙文‘招集恶少,出入靡常’,‘卜筑深山,乘轩衣蟒,有负险不臣之志’。严世蕃家居不法,‘愈肆凶顽,暴横乡里,不异其在朝’,‘或肆讪毁,或纵淫乐,或夺人财产,乡里讼冤官司,动以百计’,‘日夜与罗龙文诽谤时政,动摇人心’,最近又假借建造府第为名,聚众至四千余人,‘道路皆言,两人通倭,变且不测。’‘以世蕃之逆,济以龙文之险,踪迹莫测,祸机所伏’,乞逮至京师,‘早正刑章,以绝祸本’。①”【4, pp.355-356】

注释①是:“据《明世宗实录》卷五四〇、《国榷》卷六四、《明史》卷三〇八《严嵩传》综述。”

查这三本书,只有《明史》有“道路皆言两人通倭变且不测”这12个字。只不过是,根据中华书局1974年出版的标点本,这12个字被断为“道路皆言两人通倭,变且不测。”【15, p.7919】不仅如此,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6年出版的《四库全书精编 史部》【71】、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明史》【72】、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二十五史》【73】、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2年出版的《中国全史·纪传卷》【74】,也都是那么断的。实际上,连金性尧都把它断成“道路皆言两人通倭变,且不测。”【75】

也就是说,虽然我们不知道张显清断句的依据,但我们却知道他断得的确有些独特。而方舟子之所以能够也把那12个字断得与张显清一模一样地独特,最简单、最合理的解释就是抄袭。

23、“任他燎原火”

紧接着上段话,方舟子写道:

“严世蕃二进宫了,却也并不怎么惊慌,‘任他燎原火,自有倒海水!’,他有的是计策。自己贪污受贿,天下人均知,想赖也赖不掉,但是‘皇上只要人干事,不怪人爱钱’,认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当初邹应龙告发他的不就是‘贪污误国’吗?最多再流放一次罢了。‘聚众谋反’、‘通倭’的罪名那才是最可怕的,不过也没什么证据,其实根本就是捏造的,应该不难洗刷清楚。最好,是让三法司连带判决严嵩害死沈炼、杨继盛,这两个案子乃是皇帝亲自定的,要是让皇帝觉得三法司想为沈、杨翻案,审官和囚犯的位子恐怕就要掉个个儿了。计谋已定,他便命其党徒四处宣扬:不好了,要是三法司把沈、杨二案翻出来,严世蕃就死定了。”

看看《严嵩传》的这段话:

“在监狱中的严世蕃,对前途仍怀着幻想。他以为凭着昔日的余威和自己的计谋完全可以转危为安,因此得意地拍着手说:‘任他燎原火,自有倒海水。’他召集党徒策划,认为自己罪行中的‘贿’字已是无法掩盖,但此‘非皇上所深恶’,而‘聚众谋反’、‘通倭’之说最为可怕,必须从罪状上删去。为了金蝉脱壳,他设计了这样一条激怒皇上的诡计,即设法使三法司在拟写罪状时把迫害杨继盛、沈炼致死的内容摆在重要地位。之所以要这样做是因为,杨继盛之死的主罪‘诈传亲王令旨’乃出自皇帝‘特旨’;沈炼被杀,乃由严党杨顺将其姓名窜入白莲教罪案之中,皇帝漫不省览,‘泛旨’处斩。皇帝自谓‘英明’,岂肯自引为过?因此必将怀疑三法司欲借严氏之案而归过于圣上,从而把愤怒由严氏父子转移到朝廷主事之臣。这时严世蕃便可释缧绁而归,甚至会因此而引起皇帝对严嵩的怀念,‘别有恩命,未为可知。’严世蕃党徒按计行事,四出宣扬,制造舆论。”【4, p.358】

虽然张显清没有交代这段话的根据,但其来源无疑是《明史纪事本末》:

“疏入,帝怒,诏下法司讯状。世蕃犹抵掌曰:‘任他燎原火,自有倒海水。’已而聚其党窃议,自谓:‘“贿”字自不可掩,然非上所深恶;“聚众以通倭”之说,得讽言官使削去。而故填杨、沈下狱为词,则上必激而怒;上怒,乃可脱也。’谋既定,乃令其党扬言之。”【18, p.833】

《明通鉴》卷六十三所记与此大致相同。【61, p.489】

也就是说,张显清把“聚众以通倭”(《明通鉴》为“聚众通倭”)改成“‘聚众谋反’、‘通倭’”,而方舟子也照葫芦画瓢。不仅如此,张显清还把严东藩的心理活动不厌其烦地写了出来,而方舟子也是如此。最好笑的是,张显清根据谷应泰说的“乃令其党扬言之”写成“严世蕃党徒按计行事,四出宣扬”,而方舟子也是“他便命其党徒四处宣扬”——真是亦步亦趋啊!

也许有人眼尖,发现上段话中没有“皇上只要人干事,不怪人爱钱”这几个字。那就再看看这段话:

“‘贿赂彰,风俗坏。’‘内阁吏部要钱,吾党守清无益。’⑨‘皇上只要人干事,不怪人要钱,贪夫从而和之。’⑩严氏父子‘政以贿成’导致官风、士风大坏。嘉靖年间是明代吏治的重要转折点。”【4, pp.328-329】

注释⑩是:“徐阶:《答尽去剥虐谕》, 《明经世文编》卷二四四。”

你以为方舟子有能耐翻阅厚达六千页的《明经世文编》,并且忍心不把那样的业绩“炫耀”出来?至于他把“要钱”写成“爱钱”,其原因可能是抄书抄花了眼,但更大的可能却是在第N次使用他的“做贼蒙世绝招”。



抄袭铁证之八:“‘聚众谋反’、‘通倭’”
张显清在叙述严世蕃策划翻案的情节时,主要根据《明史纪事本末》的相关记载,但他把该书所说的“聚众以通倭”改造成“聚众谋反”、“通倭”,并且将之放进引号之中。事实是,“聚众谋反”这四个字在整部《明史纪事本末》中都不曾出现过。张显清的“随意”和“任性”导致方舟子以为那几个字是出自史书,于是也将它们放进引号之中。

24、“贪污误国”

方舟子上面那段话中,有一句是“当初邹应龙告发他的不就是‘贪污误国’吗?”事实是,不要说“贪污误国”这四个字,即使是“贪污”、“误国”这两个词,都不曾出现在邹应龙的那篇奏疏中——不论是原本,还是《明实录》和《明史》的改编本。那么,方舟子的这个说法到底是怎么来的呢?看看《严嵩传》中的这句话:

“邹应龙,字云卿,西安人,嘉靖三十五年进士。嘉靖四十一年五月的一天,他在一位内侍太监家里避雨。这位太监把近日皇帝密令蓝道行扶乩的事透露给他。邹应龙‘知帝眷已移’,‘以为奇货,恐有先者’,立即修成《贪横荫臣欺君蠹国疏》,弹劾严嵩父子,中心内容是‘贪污误国’。由于这份奏疏在反对严嵩的斗争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因此对其内容不能不作些摘引。”【4, p.348】

事实是,在那份“张氏改编本”的奏疏中,“贪”字只出现了两次,分别为“世蕃父子贪婪无度”和“教子惟贪”;“污”字只出现了一次,“污同狗彘”;“误”字一次也没有出现;“国”字出现了两次,分别为“国安得不竭”、“其父嵩受国厚恩”。天知道张显清是怎么从中总结出“贪污误国”这个“中心内容”的。

实际上,如果非要用几个字来总结邹疏的“中心内容”的话,那这几个字就是其标题中的“贪横、欺君、蠹国”。且不说“贪污误国”没能包括“欺君”这一大罪,它连“贪横”和“蠹国”都没能全部涵盖:“横”者,凶也,所以《明实录》和《明史》的缩写本都使用了“凶横”二字;“蠹”者,蚕食、损害也,所以邹应龙原疏说严党“剥取民财,侵夺民利”,而《明实录》、《明史》也都说“抑勒侵夺”。同样,丁守和等主编的《中国历代奏议大典》就这样总结邹疏:

“他在疏中揭露了严嵩父子贪横欺枉,卖官鬻爵的丑恶行径,痛斥严世蕃所作所为如狗彘、如豺狼,指责他不守为官之道,欺君罔上,罪不可恕……。”【76】

而方舟子之所以也说邹应龙的奏疏告发严嵩父子的“就是‘贪污误国’”,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他把张显清的蛇足“贪污”了——他虽然没有因此“误国”,但却因此“误己”,因为他为自己的行窃勾当又铸造了一桩铁证。

参考文献
【71】田晓娜主编:《四库全书精编 史部》,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6年版1427页。

【72】王天有标点:《明史》,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5196页。

【73】《二十五史·明史》,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版1729页。

【74】张弘苑主编:《中国全史 纪传卷》第5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1798页。

【75】辛沃:《明清的清算豪门案(上)》,《论语》1948年164期2017-2019页。

【76】丁守和等主编:《中国历代奏议大典 3》,哈尔滨出版社1994年版1254页。
楼主:亦明2021  时间:2021-11-18 17:24:28
续七
25、“死有余辜!”

这是方舟子接下来写的文字:

“负责此案的三法司刑部尚书黄光先、都御史张永明和大理寺卿张守直果然中计,在判决中大书特书严氏父子迫害沈、杨。写好了,在上奏之前照例送给首辅徐阶过目。徐阶将三人领入内室,屏退左右,问道:诸君觉得严公子该不该死?三人异口同声回答:死有余辜!徐阶又问:那么你们是要他活还是要他死呢?三人答道:正是要他为沈、杨偿命啊。徐阶连连摇头:严嵩害死了沈、杨不假,但那都是领过圣旨的。皇上是最英明的,绝不会错。诸位的这份判决呈上去,皇上疑心三法司是在怪罪皇上,必定震怒,大家都免不了要被问罪,而严公子也就大模大样地出都门回家了。三人谔然,赶忙请教徐阶怎么修改。徐阶说:只要以林润的奏疏为底稿,再把聚众谋反这一条发挥发挥就行了,事不宜迟,稍迟就会发生变故。三人就请徐阶主笔,徐阶微微一笑,从袖中取出底稿:早就写好了,各位以为如何?三人看了,连声说好,马上叫来吏员誊清,这份致严世蕃于死地的判决书就从徐阶相府递了出来。”

上面这段话虽然没有一个引号,但其全文都抄自《严嵩传》的这段话:

“负责审理此案的刑部尚书黄光升、都御史张永明、大理寺卿张守直果然中计。他们将草拟的写有杨继盛、沈炼内容的严世蕃罪状拿给首辅徐阶裁定。徐阶早已探明一切,却故作不知,问道:‘疏稿安在?’黄光升等呈上。徐阶阅毕,将三人领入内室,屏去左右,神秘地问:‘诸君谓严公子当死乎,生乎?’三人回答:‘死不足赎!’徐阶又问:那么按照你们所拟的罪案,‘将杀之乎,生之乎?’三人回答:写入杨,沈之事,‘正欲抵死’。徐阶连连摇头说:‘别自有说。’然后将严世蕃的阴谋向他们作了透彻的剖析,指出若按此写法,‘上必震怒,在事者皆不免,严公子骑款段出都门矣。’三人愕然,请教修改之策。徐阶提出,奏本‘当以原疏(林润奏疏)为主,而阐发聚众本谋,以试上意’,而且不可迟疑,稍迟‘事且变’。黄光升等共推徐阶执笔主稿。徐阶笑了笑,从袖筒中抽出一份早已拟好的底稿,炫耀说:‘拟议久矣!诸公以为何如?’三人唯唯称善。于是唤来吏员,锁上房门,立即誊清,三人用印封进。①经过一番密谋,一份致严世蕃以死罪的判决书从徐相府递出。”【4, pp.358-359】

注释①是:“《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四《严嵩用事》。”查该书,其中有这样的话:

“刑部尚书黄光升、左都御史张永明、大理寺卿张守直亦以为然,依其言具稿诣徐阶议之。阶固已豫知,姑问稿安在?吏出怀中以进,阅毕曰:‘法家断案良佳。’延入内庭,屏左右语曰:‘诸君子谓严公子当死乎?生乎?’曰:‘死不足赎。’‘然则此案将杀之乎?生之乎?’曰:‘用杨、沈正欲抵死。’阶徐曰:‘别自有说。杨、沈事诚犯天下公恶,然杨以计中上所讳,取特旨;沈暗入招中,取泛旨。上英明,岂肯自引为过?一入览,疑法司借严氏归过于上,必震怒,在事者皆不免,严公子骑款段出都门矣。’众愕然,请更议,曰:‘稍迟,事且泄,从中败事者必多,事且变。今当以原疏为主,而阐发聚众本谋,以试上意,然须大司寇执笔。’谢不敢当,群以让阶。阶乃出一幅于袖中,曰:‘拟议久矣。诸公以为何如?’皆唯唯。因曰:‘前嘱携印及写本吏同至,宁忘之乎?’皆曰:‘已至。’即呼入,扃户令疾书,用印封识,而世蕃不知也。”【18, pp.833-834】

也就是说,张显清在“死不足赎”之后加上了一个惊叹号,方舟子也在“死有余辜”后面放上了一个惊叹号;张显清把徐阶说的“事且变”和“今当以原疏为主”的顺序搞颠倒了,方舟子也颠倒了这个顺序。最好笑的是,张显清把徐阶起草的文稿说成是“一份致严世蕃以死罪的判决书”,而方舟子也鹦鹉学舌般地说它是“这份致严世蕃于死地的判决书”。显然,他们二人都没有搞明白这样的道理:“判决书”就是“定罪书”,而能够“致某某以死罪”的文书,应该叫做“起诉书”。果然,那份所谓的“判决书”做出了这样的“判决”:

“请同龙文比拟子骂父律处斩世蕃,量追赃银二百万两。”【11, p. 8791】

一个“请”字,说明它最多不过是一个“判决意向书”——等候最高大法官嘉靖皇帝的“判决”。所以,张显清本人后来把它改称为“拟议”。【4, p.361】



抄袭铁证之九:“判决书”
《严嵩的末日》第十七段全部抄自《严嵩传》第二十一章第六节《可悲的结局》。尽管文字的相似程度极为明显,但其中的铁证却是方舟子与张显清一样,把徐阶等人炮制出来的构陷文书称为“致严世蕃于死地(罪)的判决书”。谁都知道,所谓“判决书”就是“定罪书”,因此称“判决书”能够“致某某于死地”,不仅在逻辑上说不通,在法律上也极为荒谬。

26、“此逆情非常”

这是《严嵩的末日》的第19段话:

“皇帝却也不信严世蕃会谋反,命令三法司再核实。圣谕云:‘此逆情非常,尔等皆不研究,只以润(林润)疏说一过,何以示天下后世?其会都察院、大理寺、锦衣卫从公鞠讯,具以实闻。’”

这是《严嵩传》中的相应段落:

“严世蕃的逆情如此严重,嘉靖皇帝感到十分震惊,命令三法司核实之后再行处决。圣渝云:‘此逆情非常,尔等皆不研究,只以润(林润)疏说一过,何以示天下后世?其会都察院、大理寺、锦衣卫从公鞫讯,具以实闻。’②”【4, p.360】

注释②是:“《明世宗实录》卷五四四,嘉靖四十四年三月。”

查“台本”《明世宗实录》卷五四四,其原文是:

“狱上,上曰:此逆贼非常,尔等皆不研究,只以润疏说一过,何以示天下后世?其会都察院大理寺锦衣卫从公鞫讯,具以实闻。”【11, pp.8791-8792】

查“梁本”《明世宗实录》卷五四四,其原文是:

“狱上,上曰:此逆非常,尔等皆不研究,只以润疏说一过,何以示天下后世?其会都察院大理寺锦衣卫从公鞫讯,具以寔闻。”【59, p.8】

也就是说,如果张显清参考的是“台本”,他将“此逆贼非常”误做“此逆情非常”;如果他参考的是“梁本”,他将“具以寔闻”误做“具以实闻”。实际上,根据“必读书”《明史纪事本末》,相应文字差异更多:

“上览疏曰:‘此逆情非常,尔等第述润疏一过,何以示天下?其会都察院、大理寺、锦衣卫鞫讯,具实以闻。’”【18, p.835】

而方舟子放着“必读书”不读,第N次与“张显清本”一模一样——除了抄袭剽窃之外,还有任何其他解释吗?

27、“交通倭虏”

这是《严嵩的末日》的第20段话:

“徐阶领了圣旨,急出长安门。三法司的官员们早在门外等候,他随便问了几句,就赶回家中,起草答疏,声称‘事已堪实’,通倭谋反‘具有显证’。皇帝这才批准了三法司的判决,于嘉靖四十四年三月二十四日下诏,以‘交通倭虏,潜谋叛逆’之罪判处严世蕃、罗龙文死刑。死囚按规定应该留到秋后处决,但这一次,按徐阶的要求,立即处斩,‘亟正典刑,以泄天下之愤。’怕一拖就要出意外吧。”

这是《严嵩传》的相应段落:

“圣旨传下,徐阶袖之急出长安门。三法司官员早已在门外候旨,徐阶向他们‘略问数语’,即‘速至私第’,起草答疏。疏中极言‘事已勘实’,‘其交通倭虏,潜谋叛逆具有显证,前拟未尽其辜,请亟正典刑,以泄天下之愤。’③”【4, p.360】

“既然‘事已勘实’, ‘具有显证’,皇帝便于嘉靖四十四年三月二十四日下诏,批准三法司的拟议,以‘交通倭虏,潜谋叛逆’为主罪判处严世蕃、罗龙文死刑,立即处斩,严嵩及诸孙削官为民,抄没家资,并指出严嵩乃为‘逆本’,对法司未拟其罪表示不悦。” 【4, p.361】

注释③是:“《明世宗实录》卷五四四,嘉靖四十四年三月。《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四《严嵩用事》。”

这是《明世宗实录》的记载:

“于是光昇等复勘实,其交通倭虏、潜谋叛逆具有显证。前拟未尽其辜,请亟正典刑,以洩天下之愤。”【11, p.8792】

这是《明史纪事本末》的记载:

“命下,阶袖之出长安门,法司官俱集。阶略问数语,速至私第,具疏以闻。世蕃虽善探,亦不得知也。疏中极言‘事已勘实。其交通倭寇,潜谋叛逆,具有显证。请亟正典刑,以泄神人之愤’。”【18, p.835】

显然,张显清主要是依据《明史纪事本末》写成上面那段话,但他千不该万不该,又根据《明实录》将“倭寇”改成“倭虏”,将“神人”改成“天下”,结果导致方舟子在偷窃之时,连续铸造了两桩抄袭铁证。也许方舟子会狡辩说,他是根据《明实录》写成那段话的。如果真的如此,方舟子就需要继续解释自己是怎么把那段话的主语“光昇等”,即刑部尚书黄光升等人,变成首辅徐阶的?事实是,不仅《明实录》说“复勘实”之人是“光昇等”,《国榷》也是那么说的。【16, p.4010】可是,根据《明史纪事本末》,一切都由徐阶一手包办、亲手炮制。天知道张显清根据什么非要采信《明史纪事本末》。



抄袭铁证之十:“倭虏”、“天下”
在《严嵩传》中,张显清根据《明史纪事本末》讲述了徐阶再次炮制构陷严世蕃文书的故事。但他放在引号中的文字,有些来自《明实录》,而《明实录》故事的主语是刑部尚书黄光升,不是徐阶。方舟子的故事与张显清的故事一模一样,他显然对张显清的黄冠徐戴茫然不知。

28、“《明世宗实录》”

这是《严嵩的末日》的第21段:

“当时的史家,多认为严世蕃死有余辜,却对以莫须有的叛逆之罪处斩不敢苟同。张居正主修的《明世宗实录》评论此案说‘其罪状宜坐奸党之条,岂无可杀哉?乃润(林润)疏指为谋逆,法司拟以谋叛,悉非正法也。’支大纶的《皇明永陵编年信史》也是大为不满:‘比乃咒诅怨望,练兵积粟,通倭诱虏,茫无影响,何以服天下之心哉?内阁颐旨,法官唯诺,刑罚不中,伊谁之咎?’谈迁在《国榷》中更是感叹道:‘嗟乎!三尺法至平也,舍奸党之正条,坐不轨之苟论,自置相以来,未之闻矣。’其实这是有先例的,当年朱元璋杀宰相胡惟庸,不就也捏造了一个‘通倭谋反’的罪名吗?有太祖高皇帝做榜样,徐阶想必是心安理得的。”

这是方舟子在写了五千多字、给出三十多条引文之后,第三次使用书名号,前两次分别为第11段中的《贪横荫臣欺君蠹国疏》,以及第13段中的《南还稿·六月二日出都作》。那么,方舟子这次连珠炮般地给出的三个书名,能否证明他确实看过这些书呢?当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如上所述,方舟子的引文,有多条与《明实录》、《国榷》相异但却与张显清的《严嵩传》相同,因此证明他在撰写《严嵩的末日》之时,根本就不曾参考过那两部书。他怎么可能在文章已经接近尾声之际,突然想起自己应该捧读这两套大部头呢?果然,这段话中的引文全都出现在《严嵩传》中。

原来,张显清在为徐阶构陷严世蕃高声喝彩之际,也对“执政者”提出了非常温柔的批评,说他们“不以其实有之罪判刑,而以虚捏之词定罪,这即使是对一个千夫所指的独夫也是与法制相违背的。”【4, p.362】紧接着,张显清列举“某些史家就曾指出过这一点”。所谓“某些”,其实只有三家,也就是方舟子上面提到的那三家。这是“张居正主修的《明世宗实录》评论此案说”的来源:

“世蕃一凶罔竖子耳。其浊乱朝政,本其父嵩得政日久,上(皇上)末年深居西内,崇事玄修,不复与外庭相接,故得掩蔽聪明,盗弄威福,乃至罄国帑,竭民膏而不足满其溪壑;塞公道,悖天常而无所用其忌惮,即其罪状宜坐‘奸党’之条,岂无可杀哉?乃润(林润)疏指为‘谋逆’,法司拟以‘谋叛’,悉非正法也。①”【4, p.362】

注释①是:“《明世宗实录》卷五四四,嘉靖四十四年三月。”

看到方舟子连张显清放在括号里的“林润”二字都抄袭过来了吗?实际上,方文此前曾五次提到林润,其中一次就是照抄张显清的“圣谕云:‘此逆情非常,尔等皆不研究,只以润(林润)疏说一过……’”;所以,即使是一个“半文盲”——这是方舟子在那些没有高中毕业证书的“方黑”,如罗永浩,的脑门上贴的标签【77】——,也不需要他的注释就能知道,所谓“润疏”就是“林润的奏疏”。也就是说,方舟子当时没有任何必要第N次告诉自己的读者,那个“润”是指“林润”。而他之所以非要那么做,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他当时已经抄得昏了头,根本就顾不上什么前后呼应、上下一致了。

参考文献
【77】见方舟子新浪微博:2011-12-27 18:12、2012-1-6 21:52、2012-1-21 13:16。
楼主:亦明2021  时间:2021-11-19 18:51:49
续八
29、“《皇明永陵编年信史》”

张显清举出的第二个“史家”就是方舟子所说的“支大纶的《皇明永陵编年信史》”:

“世蕃窃弄国柄,私鬻官爵,屠戮正士,罪不容死。据此蔽法,已当斩。比乃咒咀怨望,练兵积粟,通倭诱虏,茫无影响,何以服天下之心哉?内阁颐旨,法官唯诺,刑罚不中,伊谁之咎?……世蕃蠢蠢如蜣螂之恋粪丸,方自雄其财,何叛之暇图?②”【4, p.362】

注释②是:“支大纶:《皇明永陵编年信史》卷四。”

事实是,所谓的“皇明永陵编年信史”,不过是《世穆两朝编年史》的两部分之一——这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的记载:

“【世穆两朝编年史六卷】(内府藏本)。明支大纶撰。大纶,字华平,嘉善人,万历甲戌进士,由南昌府教授擢泉州府推官,谪江西布政司理问,终於奉新县知县。是编成於万历丙申。所载自嘉靖元年至四十五年,凡四卷。自隆庆元年至六年,凡二卷。前有《项维桢序》,但称《永陵信史》。据大纶《自序》,盖先成《世宗编年》,后乃续以《穆宗》云。”【78】

确实,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图书馆”收藏的此书明刻本,封面题为《两朝二陵编年》,开篇第一页就是《世穆两朝编年史自序》。1997年,齐鲁书社出版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收录此书,题为《明永陵编年信史四卷昭陵编年信史二卷》。请问方舟子:你的“《皇明永陵编年信史》”是啥版本啊?在哪儿看到的啊?

好笑的是,方舟子在炮制《严嵩的末日》一文时,对张显清的《严嵩传》一直都是虔诚地照抄;可是,在抄到“支大纶的《皇明永陵编年信史》”时,他却心血来潮,非要自作聪明地把原文中的“咒咀”改成了“咒诅”。他显然不知道,“咒咀”乃是佛教用语,早在宋朝时就已流行,直到民国时代仍被普遍使用;并且,《辞海》就有该词条,说它 “亦作咒诅”。【79】换句话说就是,方舟子画蛇添足,不是徒劳无功,而是铸造了一个他根本就没有看过“支大纶的《皇明永陵编年信史》”的铁证。




抄袭铁证之十一:“咒诅”
虽然方舟子在抄袭张显清之际显得近乎“愚忠”,但其“炫耀才学”的本能又驱使他不时地耍点儿小聪明,即改动个别文字或标点符号。上图显示方舟子在从《严嵩传》抄录“支大纶的《皇明永陵编年信史》”时,将张显清抄录的“咒咀”(下左)改为“咒诅”(下右),显然是以为张显清抄错了。实际上,支大纶的原文就是“呪咀”(上左),该词汇早在宋代就已流行,所以苏轼才会在一篇短文中多次使用它(上右);民国时代,这个词汇甚至被用于新闻报道的标题(中)。

30、“坐不轨之苟论”

张显清举出的第三个“史家”就是方舟子所说的“谈迁”:

“嗟乎!三尺法至平也,舍‘奸党’之正条,坐不轨之苟论,自置相以来,未之闻矣。或曰:‘王曾计除丁谓,华亭(徐阶)虽任术,庸何伤?’①”【4, pp.362-363】

注释①是:“谈迁:《国榷》卷六四。”查该书,谈迁的原文是:

“谈迁曰:严氏始以醇谨进,心本狡媚,盗弄国柄。世蕃济恶,黩虐布于天下。迨奉谴责,犹不自戢。华亭巧中,遂授其首。嗟乎!三尺法至平也,舍奸党之正条,坐不轨之苛论,自置相以来,未之闻矣。或曰,王曾计除丁谓,华亭虽任术,庸何伤?”【16, p.4010】

也就是说,张显清把“苛论”误抄成了“苟论”。从字面上看,“苛论”是“苛刻之论”的意思,天知道“苟论”的含义是啥。显然,语文状元方舟子见多识广,对这个“苟论”见惯不怪,本能般地抄袭了过来。



抄袭铁证之十二:“苟论”
张显清在《严嵩传》中抄录谈迁在《国榷》中的评论时,误把“苛论”抄成“苟论”,而方舟子对之照抄无误。左图显示《国榷》三个不同版本(从左至右:中华书局1958年排印版、1996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版、浙江古籍出版社 2012年影印版)的页面,显示谈迁说的都是“苛论”。

参考文献
【78】永瑢等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第十册,商务印书馆1923年版94页。
楼主:亦明2021  时间:2021-11-20 19:55:03
@4菜一汤 2021-11-20 06:53:14
是又怎样?方的价值远高于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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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方粉的真本色,佩服。
楼主:亦明2021  时间:2021-11-20 19:55:32
续九
31、“胡惟庸通倭谋反”

那么,方舟子所说的“当年朱元璋杀宰相胡惟庸,不就也捏造了一个‘通倭谋反’的罪名吗”是怎么回事呢?这是《严嵩传》的相应文字:

“《大明律》对死刑有明确而严格的律文规定,但在实际执行时却有很强的随意性。最高统治者为了按照自己的意志处死某人,往往牵强附会或者虚构罪状,以便使之符合某一死罪条款,而且所定罪名越是惊人,越是罪大恶极越好。明太祖在处死丞相胡惟庸时,除‘谋反’罪外,又给之加上莫须有的‘通倭’、‘通虏’的‘谋叛’罪。……这次徐阶为了杀掉严世蕃,又仿照太祖诛杀胡惟庸之例,给其定了图谋举兵造反和通倭、通虏的‘叛逆’之罪。”【4, pp.361-362】

所谓“太祖诛杀胡惟庸”事,《明史》、《明实录》、《明史纪事本末》、《国榷》均有记载,尽管就其细节而言,或许存在能够被“制疑”——即人为“制造疑点”,这也是方舟子“打假”的主要招术——,但大致来说,向来鲜有异议。只是到了1934年,张显清的导师吴晗发表《胡惟庸党案考》一文【80】,结果把它弄成一桩悬案【81】。由于吴晗在新中国的地位——他在1955年成为中科院的“学部委员”,是其中的唯一“明史专家”【82】;1956年,吴晗成为中科院历史研究所第二所的“指导委员”、1961年当选北京市历史学会会长【83】; 1962年,吴晗在中央高级党校开办明史讲座【84】;他的《朱元璋传》在新中国出了两版,都是因为他要按照上面的意见进行修改【85, pp.297-300】——,他的观点也因此几乎成为正统观点,被包括张显清、方舟子在内的一大帮人所接受。

事实是,朱元璋诛杀胡惟庸是在洪武十三年;而根据《明史》,“惟庸既死,其反状犹未尽露。……十九年十月,林贤狱成,惟庸通倭事始著。”【15, p.7908】也就是说,胡惟庸通倭之罪,是在他死后六年才爆发的。所以,连吴晗也说,“洪武十三年正月胡惟庸被诛时的罪状”只有如下四条:毒死刘基、阻隔占城贡使、私给文臣以没官妇女、枉法挠政,朋比为奸。【80】这是吴晗总结“胡惟庸党案之真相”:

“胡案的组织过程,根据当时的公私纪载,很显然地摆露在我们的目前。在胡案初起时胡氏的罪状只是擅权植党,这条文拿来杀胡惟庸有余,要用以牵蔓诸勋臣宿将却未免小题大做。在事实上有替他制造罪状的必要。明代的大患是南倭北虏,人臣的大罪是结党谋叛,于是明太祖和他的秘书们便代替胡氏设想,巧为造作,弄一个不相干的从未到过北边的江苏人封绩,叫他供出胡惟庸通元的事迹,算作胡党造反的罪状。后来又觉得有破绽,便强替封绩改籍为河南人,改身份为元遗臣,又叫他攀出李善长,引起第二次屠杀。一面又随便拣一个党狱中人林贤,捏造出一串事迹,算他通倭。”(同上。)

十年后,吴晗的《由僧钵到皇权》一书出版,上面这段话被精炼成这样:

“胡惟庸之死只是这件大屠杀案的一个引子,公布的罪状是擅权枉法。以后朱元璋要杀不顺眼的文武臣僚,便拿胡案做底子,随时加进新罪状,把它放大、发展。一放为私通日本,再放为私通蒙古。日本和蒙古,‘南倭北虏’,是当时两大敌人,通敌当然是谋反。三放又发展为串通李善长谋逆,最后成为蓝玉谋逆案。”【86】

《由僧钵到皇权》又名《明太祖》,该书在经“重新写过”之后,于1949年以《朱元璋传》为名出版,而上面这段话被放在第五章《恐怖政治》第一节《大屠杀》中。【87】再到后来,这段话变成这样:

“从胡惟庸被杀以后,胡案成为朱元璋进行政治斗争的方便武器,凡是怨望的、跋扈的、对皇家统治有危险的文武官员,都陆续罗织为胡党,处死抄家。胡惟庸的罪状也随着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发展而发展,随时扩大。其后增加的罪状是私通日本,接着又是私通蒙古。日本和蒙古是当时两大敌人,通敌当然是谋反了。”【88】

据《吴晗传》的作者说,上段文字在“旧稿本”和新版本中完全相同。【85, p.309】所谓“旧稿本”当指《朱元璋传》的1955年本,而“新版本”是指该书的1965年版。据张显清说,“新版本”问世后,吴晗还曾赠给他一本“留念”。【89】可是,还不到三十年,张显清却说什么“明太祖在处死丞相胡惟庸时,除‘谋反’罪外,又给之加上莫须有的‘通倭’、‘通虏’的‘谋叛’罪。”这不就是所谓的“咄咄怪事”吗?

实际上,就在《严嵩传》中,张显清刚刚还曾说过“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正月,太祖以‘窃持国柄’, ‘擅作威福’和‘谋反’罪诛丞相胡惟庸”【4, p.107】、“洪武十九年,原丞相胡惟庸又增‘通倭谋叛’之罪”【4, p.245】这样的话。也就是说,张显清明明知道胡惟庸的“通倭谋叛”之罪并不是“明太祖在处死丞相胡惟庸时……加上”的。

而方舟子呢?他从1993年起就通过抄袭吴晗的《朱元璋传》来“乱侃明史”,在其第三次“乱侃”时就说“胡是明朝的最后一位宰相,据朱的指控,胡里通外国,自日本请了四百浪人暗算朱元璋(真有意思)。”【90】在第七次“乱侃”时,方舟子曾根据吴晗在《朱元璋传》中说的“在明以前,士大夫是和皇家共存共治的”这一论断,胡诌什么在明代以前,皇帝与大臣之间是“相亲相敬的准朋友关系”,只是在朱元璋手中,“这种准朋友关系”才“完全变成了主仆关系”。【91】到了1994年初,方舟子还专门抄袭《朱元璋传》第五章第一节写成《明初的酷刑》一文。【92】所以说,方舟子对胡惟庸通倭案的“真相”,至少是吴晗所说的“真相”,根本不可能不知道。但是,为了给阴毒的徐阶开脱,制造“构陷有理”的舆论,他就故意照抄张显清——这实际上也是他后来“打假”的惯用招数,即通过“卖傻”来构陷他人。

事实是,《明史·胡惟庸传》【15, pp.7906-7908】、《国榷·卷七·洪武十三年》【16, pp.581-597】都只提“通倭”,而没有“通倭谋反”;《明太祖实录》和《明史纪事本末·胡兰之狱》则连“通倭”二字都不曾出现过。那么,张口“明世宗实录”、闭口“国榷”的方舟子,到底是从哪儿搞来的“通倭谋反”这个罪名呢?



抄袭铁证之十三:构陷有理
为了给徐阶构陷严嵩找台阶,张显清在明明知道“明太祖在处死丞相胡惟庸时”不曾给他“加上莫须有的‘通倭’、‘通虏’的‘谋叛’罪”的情况下,非要那么说。同样,方舟子对“胡惟庸党案”也相当了解,因为他在三年前几乎翻烂了吴晗的《朱元璋传》;但为了制造“徐阶构陷严嵩有前例可循”的舆论,他也和张显清一样,非要说朱元璋“当年”在诛杀胡惟庸时“也捏造了一个‘通倭谋反’的罪名”。上图左侧为吴晗《胡惟庸党案考》中一个页面的局部截图,显示吴晗承认,朱元璋在洪武十三年给胡惟庸定罪时,根本就没有“通倭”罪;上图右侧从上至下为张显清《严嵩传》和方舟子《严嵩的末日》局部截图。

参考文献
【79】《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981页。

【80】吴晗:《胡惟庸党案考》,《燕京学报》1934年15期163-205页。

【81】关于吴晗在这篇文章中使用的方法,见:陈梧桐:《胡惟庸党案的真与假》,《文史知识》2008年2期39-46页;陈梧桐:《胡惟庸党案再考》,《明清论丛》第十辑,紫禁城出版社2010年版46-70页。关于吴晗考证此案的方法,见杜志开:《胡惟庸案研究》,香港大学1997年硕士学位论文,72-83页。

【82】其余疑似以“历史学家”身份当选的“学部委员”有:张如心、尹达、向达、吕振羽、李亚农、李俨、侯外庐、范文澜、郭沫若、陈垣、陈寅恪、汤用彤、刘大年、翦伯赞、张稼夫。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命令》,1955年6月4日《人民日报》第一版。

【83】苏双碧、王宏志:《吴晗学术活动编年简谱》,见《吴晗的学术生涯》,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124-234页。

【84】吴晗:《明史讲座》,《北京师院学报》1979年2期45-57页。

【85】苏双碧、王宏志:《吴晗传》,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309页。

【86】吴晗:《由僧钵到皇权》,胜利出版社1944年版134页。

【87】吴晗:《朱元璋传》,中国书局1949年版197页。

【88】吴晗:《朱元璋传》,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272页。

【89】张显清:《难忘的四年——回忆吴晗先生》,《明史研究论丛》第六辑,黄山书社2004年版18-24页。

【90】方舟子:《乱侃明史(#3)——建文逊国》,首发于互联网ACT:Aug 21, 1993, 6:17:52 PM。

【91】方舟子:《乱侃明史(之七)——朱元璋》,首发于互联网ACT,Aug 24, 1993, 6:10:15 AM。关于方舟子此项谬论的来源,见亦明:《文史畸才方舟子》第十一章《货真价实的“乱侃明史”》之《蜀犬狺狺狂吠日》。

【92】方舟子:《大明小史49:明初的酷刑》,首发于互联网ACT,Feb 15, 1994, 4:11:05 AM。关于对方舟子抄袭吴晗的论证,详见亦明:《文史畸才方舟子》第十一章《货真价实的“乱侃明史”》之《偷窃案例之二:〈明初酷刑〉》。
楼主:亦明2021  时间:2021-11-21 19:02:24
续十
32、“是何法制?”

这是《严嵩的末日》的第22段:

“徐阶不以‘奸党’之名处置严世蕃,却捏造出一个通倭谋反的罪名出来,其用心,乃是要把严家一网打尽。犯了叛逆之罪,亲属都要受到牵连,家产也都在抄没之列。即使他们在判决中未对严嵩拟罪,严嵩却也难逃法网,皇帝还要怪他们未依法追究严嵩的罪责(诏令云:‘疏内不言逆本,是何法制?’),下诏把严嵩及其孙子们削官为民,并抄没家产。对江西严家的抄没,不知为何,一直拖到严世蕃被处决之后的五个月才进行,共抄得黄 万多两,白银二百万两,相当于当时全国一年的财政总收入。此外还有田地百万亩,房屋六千多间,和无数的珍宝古玩字画。严嵩出身贫寒,这些财产,当然都是他当了大官以后,特别是入阁拜相以后,父子劳神搜刮而来的,用张居正的话说,是‘商贾在位’。做了几十年的买卖,一夜之间就赔个精光。”

毫无疑问,这段话中位于引号之间的那16个字,全都来自《严嵩传》——这是“诏令云”的来源:

“既然‘事已勘实’,‘具有显证’,皇帝便于嘉靖四十四年三月二十四日下诏,批准三法司的拟议,以‘交通倭虏,潜谋叛逆’为主罪判处严世蕃、罗龙文死刑,立即处斩,严嵩及诸孙削官为民,抄没家资;并指出严嵩乃为‘逆本’,对法司未拟其罪表示不悦。诏令云:‘既会问得实,世蕃、龙文即时处斩。所盗用官银财货家产,令各按臣严拘二犯亲丁尽数追投入官,毋令亲识人等侵匿受寄,违者即时捕治。严嵩畏子欺君,大负恩眷,并其孙见任文武职官,悉削职为民。余党逆邪尽行逐治,毋致贻患。余悉如拟。疏内不言逆本,是何法制?姑不问。’①”【4, p.361】

事实是,方舟子不仅从《严嵩传》抄“引文”,他的那些“非引文”也大多根据《严嵩传》。原来,张显清在给出“张居正主修的《明世宗实录》评论此案”的出处时,还加上了这样一段话:

“《大明律》卷二《奸党》条规定:‘凡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斩;’‘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卷一八《谋反大逆》条规定,‘凡谋反及大逆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知情故纵隐匿者斩’。卷一八《谋叛》条规定,‘凡谋叛(谓谋背本国,潜从他国)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斩,妻妾子女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并入官,父母祖孙兄弟不限籍之同异皆流二千里安置,知情故纵隐藏者绞’,‘若谋而未行为首者绞,为从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4, p.362】

这就是方舟子推测“徐阶不以‘奸党’之名处置严世蕃,却捏造出一个通倭谋反的罪名”的“用心”的来源。再看看他的“对江西严家的抄没,不知为何,一直拖到严世蕃被处决之后的五个月才进行”是怎么来的:

“八月,成守节上报抄没严嵩江西家产清单,计黄 万二千九百余两,白银二百零二万七千余两,②此外还有大量的珠宝、古玩、房屋、土地等。与此同时,直隶巡按御史孙丕扬又奉命抄没了严氏北京家产。”【4, p.364】

注释②是:“《明世宗实录》卷五四九,嘉靖四十四年八月。”而前引嘉靖帝下诏抄家的出处是 “《明世宗实录》卷五四四,嘉靖四十四年三月”。语文状元方舟子最最拿手也最最自傲的本领就是“小学数学”,因为他动不动就这样“打假”:“这些人需要去学学小学数学”【93】、“最后教你一点小学数学”【94】、“算术是体育老师教的吗?”【95】、“这数学是韩粉教的?”【96】“上海交大数学系副教授徐振礼小学数学不及格吧?”【97】、“中青报记者……难道也是小学数学没及格,看不懂?”【98】 而就是根据这一本领,方舟子把张显清两个注释中的数字进行了简单的减法运算,就得出了“五个月”这个结果。这位“智商高超”语文状元显然没有意识到,他的“不知为何”这四个字,活生生地把自己根本就不曾看过“张居正主修的《明世宗实录》”这个秘密暴露了出来,因为在《明世宗实录》卷五四七,嘉靖四十四年六月,就有这样的记载:

“初,法司奏上:严世蕃狱,诏籍没其资产,解部济边。至是内承运库太监崔敏奏:先年籍没逆犯江彬等家金银及珠玉器皿各色叚弊,尽送内库备赏赉用;今内藏鲜储请前例。上诏户部:嵩国大蠹,其赃银宜以一半官用,一半济边。金银珍宝玩好首饰器皿等物悉收进内库。如无,于林润并抚按有司处追,无令纵容诸奸逆作富。于是户部先进在京所没货物金四百八十余两,珠五十两,诸珍玩器皿称是。余俟江西解到续进。诏该库验收,仍令江西杨州二处赃物速行追解。”【11, pp.8837-8838】

也就是说,查抄严家之事一直都在进行。只有一个无知无畏的“假打斗士”才会以为,政府官员查抄“相当于当时全国一年的财政总收入”的资产,与他这个“假打”光棍揭露“一个惊天大案”一样,只需一个晚上就能够在暗室中完成——这是他的美国房东王玮透露的秘密。【99】

事实是,对严嵩的抄家,进行了何止五个月——这是嘉靖皇帝在四十四年十二月发出的责问:

“上谕户部取没犯严世蕃赃银四十万两入内库。户部奏:江西等布政司及扬州等府并在京解到没官银共收过二十五万四千三百余两;除一半济边,余尚到今先进十万两余。三十万两俟解到续进。上曰:三月决囚后,今已十月余矣,财物尚未至,尚不见一所巨屋只估银伍百两,是财物既不在犯家,国亦无收,民亦无还。果何在耶?抚按官并林润闻旨数次,欺视不理,其令刑科参奏。”【11, pp.8901-8902】

也就是说,在发出抄家令的十个月后,嘉靖皇帝也没有看到徐阶所“拟议”的“量追赃银二百万两”。又过了十个月,嘉靖皇帝下旨“谪原任大理寺卿万采充边卫军,广西按察司副使袁应枢充烟瘴军下刑。”为什么呢?原来,“是时藉没严产,所得银不充二百万数,诏旨严急官司,乃指为采等寄顿藏匿,各追一、二万……。”【11, p.9018】所以谈迁说,“严氏追赃二百万,其赀稍佚,蔓及无辜,一省骚然。”【16, p.4010】

33、“此外还有田地百万亩”

最好笑的是,《明实录》明明说查抄的严家家产中,“田地山塘”只有“二万七千三百余亩”【11, p.8848】,但方舟子却说“此外还有田地百万亩”。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张显清在《严嵩传》中专门用了一章的篇幅来盘点严家的“巨额家资”——这是张显清估算严家的地产:

“严氏拥有大量土地。据史籍所载,其土地主要分布在袁州、南京、扬州、仪真和北京,但确切的数额皆言而不清。关于在袁州府的土地有两种说法。其一是林润所言‘今袁州一府四县之田,七在严而三在民’,②王宗茂也说‘广布良田,遍于江西数郡’。③这都是概而言之,十分之七乃一概率,是说袁州府的绝大部分土地皆归严府所有。据《袁州府志》其时袁州府四县民田共一百六十万余亩,④若按十分之七匡算,则严氏土地当有一百一十二万余亩。”【4, p.392】(另见【100】。)

这就是方舟子断言严家“有田地百万亩”的唯一来源。

事实是,虽然张显清把自己的唯一证人林润打扮得流光水滑,说他“以敢于直言闻名朝野”【4, p.356】,但那个人实际上是一个极为典型的以“卖直”为业的大嘴昏官,曾在嘉靖三十九年被人利用,将著名的“抗倭状元”沈坤构陷致死——这是“张居正主修的《明世宗实录》”中的记载:

“南京山东道御史林润等,劾奏新改国子监祭酒沈坤,居乡横暴,擅用非刑,打死住房人胡銮,剁其两手,纠众防倭,指不知名人为败卒,枭首示众,霸开官店,将盐院引皮私用防关印子,勒抽税银,举放私债,将监生生员严刑拷打,逼取准折妻孥以私忿,嘱官监禁母舅,占家赀,逐弟赁住民房,并及其任南监,折毁馔堂为私宅器用等事。上览其疏而恶之,诏禠神职为民,仍令巡按御史,逮系来京讯治。坤素跌宕负气,不能谐俗,乡里人多不悦之。初以南祭酒守制家居,会倭犯江北,诸文武吏望风奔溃。坤督率邻里保所居淮安新城,远近依附者众。坤遂以军法部署防御,有犯令者輙榜笞之。故居民虽赖以保全,而被其榜笞者亦遂生怨恨。中有给事中胡应嘉宗党及府县儒学生一二人,应嘉与坤有卻,又性险狠,遂与诸生撰为谣言,构之于御史林润,疏劾之,应嘉复从旁力证。然皆流谤无指实。其所谓断手胡銮者,固无恙也。他皆类此。及坤逮至,竟栲死狱中,士论冤之。”【11, pp.8048-8049】

很可能是因为有这个前科,所以嘉靖皇帝后来才会指责徐阶等严黑“只以润疏说一过”——显然是信不过林润的“直言”。也就是说,林润说的话,即使打个对折,也不能用作证据——连方舟子都用了三个“捏造”来定性他的“严世蕃通倭”指控。

其实,如果按照张显清的估算方法,则张居正的贪污数额比严嵩还要多,因为早在万历四年,浙江道监察御史刘台就说张居正“入阁未几而富冠全楚”、“宫室舆马妻妾奉御,有同王侯”,如果不是贪污,“何以致之耶?”【101】六年后,陕西道监察御史杨四知又说:

“夫居正之奸贪,穷古未有。且无论其江陵所充积,但据其身死回籍,骡车三十辆,搬运一月,填满京衢;粮船八十艘,绵延百里,阻塞运道。”【102】

万历十二年,江西道监察御史李植上疏说,张家子弟在预知大祸临头之后,开始藏匿财物:

“潜入京师,以求庇护,探听已久,谋划甚详。其重赀厚蓄埋匿他所者,十之六七;其奇珍轻齎餽献要路者,什之四三。室之所存,仅千百之一二耳。”【103】

而负责查抄张居正江陵老家的丘橓也说:

“盖缘嗣修等,先年一闻冯保之被抄、庄守礼之被逮,即将违禁异物、外国奇宝,悉付之烈焰中,烟浮街巷,数昼夜不息,合郡皆知。”【104】

但即使如此,官府仍从张家抄得“黄金万两,白金十余万两”【15, p.5651】,而最终数量显然超过三百“槓”。【105】而就是这样一个其贪不让严嵩、其奸远甚严嵩【106】之人,竟然被张显清的老师、“著名明史专家王毓铨”说成是一个“心术正、有操守,以儒家治平思想、肃政安民的理论作为臣道的方针”的“义仆”。【107】相应地,在《严嵩传》中,张居正是一个正面人物。张院士怎么就没有想到,他应该运用自己发明的独特方法来计算一下张居正——或徐阶——的“巨额家资”呢?

问题是,既然严嵩被抄出的家产就已经富可敌国了,张显清为什么还是非要把严家的田产放大数十倍呢?虽然我们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个问题的确切答案,但我们却可以根据“事实”和“理性”对那个看不见摸不着的答案做出合理的推测。事实是,那个被张显清捧为倒严英雄的徐阶,是一个比严嵩还要贪的大贪官,其关键证据就是,据吴晗说,“徐家有田四十万亩,是江南第一大地主,徐阶的弟弟和儿子都是人民所痛恨的大恶霸,大部分田地都是侵占老百姓的。”【108】而据明人范守己说,仅在华亭一地,徐家每年的地租收入就将近一万两银子,佃户超过万人。【109】如果按照张显清所说的“明中期江南比较肥沃土地的一般价格每亩银十两”【4, p.394】计算,则徐家仅土地的价值就超过四百万两白银。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本质就是土地被地主占有,地主靠收取地租来剥削农民。因此,在资本主义已经开始萌芽的明中叶,徐阶家族实际上是落后、反动势力的典型代表——不仅是恶霸地主,而且还如吴晗所说,代表着“官僚地主集团”。【110】显然是因为这个缘故,后世严黑们一定要想方设法把徐阶打扮得漂亮一点、干净一些,好让他对严嵩父子的构陷师出有名。而要达到这个目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让严嵩更丑陋、更肮脏、更邪恶。

事实是,官府抄严嵩的家,连“刀斧废铁(九百六十九件)”、“鱼胶(二斤估银二分)”、“藤一綑(计五十八斤共估银一两)”【111, p.259】都要一一记录在案,连“猪、羊、鹅、鸭、鸡、犬等畜”【111, p.268】都要搜刮变卖,那些奉旨抄家的官员们怎么可能会漏掉严家的一百一十万亩土地?即使按他们变卖两万七千多亩田产得银四万四千余两【111, p.267】来计算其平均价格,即每亩土地卖1.6两银子,那也是一百七十多万两白银,相当于严家浮财的一大半。如果按照嘉靖皇帝所说,“迩来有司变卖田产,往往徇情作毙,所得价值不及十之三”【11, p.8849】计算,则严家的田产价值是其被抄家财总值的两、三倍。实际上,即使是卯足了劲儿,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教授毛佩琦也只敢说“嘉靖时权相严嵩田产总计在200000亩以上”。【112】但张院士却将这个已经比正史记录的数字高出了七倍的数字再扩增了五、六倍,其根据仅仅是酷吏林润的红口白牙。

事实是,按照林润的说法,严氏当时在袁城的相府“廊房回绕万间、店舍环垣数里”。【55, p.3526】但据《明实录》,严家在江西的“府第房屋”总共只有“六千六百余间”;而据《天水冰山录》,严家的“袁州第宅房店”总共“一十九所、三千三百四十三间”,其中带有“廊”的建筑,只有“新府第一大所”的“东大楼一重厅一重”(房屋220间,估值白银1352两)和“北府第一大所”(房屋数目不详,估值白银六百两)。【111, pp.263-264】也就是说,林润给出的房屋数字,至少浮夸了三十倍。至于他说严家的“豪奴”严年、谋客彭孔“家资亦称亿万”【55, p.3526】、“千万万”【55, p.3529】,那已经完全是信口开河了。

根据《天水冰山录》,当时查出的严氏田产,遍及南昌、新建、宜春、分宜、萍乡、新喻、清江、新昌八县,它们分属南昌、袁州、瑞州三府【111, pp.266-267】,所以这与张显清引“王宗茂也说‘广布良田,遍于江西数郡’”【4, p.292】——它被张显清用作严嵩拥有百万亩田产的唯二佐证——并不矛盾。事实是,当时估算的土地面积已经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三位数(如“清江县田地山塘一百八十亩三分五厘一毫”),千真万确的分毫不爽、锱铢必较。所以,如果那些负责抄家的官员真的漏掉了那一百一十万亩田产,而只是找到了它们的一个零头,那只能有一个解释,即故意欺君。问题是,他们有那么做的一丝一毫的理由吗?从另一方面讲,如果严嵩有能力把那一百万亩土地藏得严严实实,他干嘛不把那三万两黄金、二百万两白银也都藏起来——相比于隐藏万顷良田不动产,埋藏贵重细软岂不是易如反掌吗?显然,对于这样的问题,张显清院士或者是没有想到,或者是根本不屑去想。据张院士晚年回忆,在写作《严嵩传》的那段时间,他“专心致志,心无旁骛”。【113】现在看来,那样搞学问,可能并不是什么优点。

方舟子虽然算不上是一个徐粉,但他却是一个特大号的张粉和严黑。按照他的说法,张居正乃是中国历史上最最伟大的人物,因为他的去世,导致“中国一下子从辉煌灿烂的顶点跌入了黑暗不幸的深渊。”【114】也就是因为如此,方舟子刻意要把他说得刚正清廉,一口咬定张家的家财“也不过十几万两”,并且还编造了一个“张家原是盐商,本就有钱,张居正生前又蒙神宗赏赐极丰”这样的瞎话来为其销赃。【115】精通“小学数学”的方舟子当然不可能计算不出“黄金万两,白金十余万两”的百倍、千倍到底是多少,但他就是故意装傻、装瞎。可是,为了构陷严嵩,他把自己的眼珠子都瞪出了眼眶,以致他要置正史于不顾,专抄张显清的一家之言。换句话说就是,“方氏打假”的邪恶之处,就在于它的“选择性”:不仅其打假的目标全都经过精心“选择”——就像他曾恬不知耻地宣称“即便我这篇文章完全根据颖河的系列文章写成,只要不是整段地照抄,也称不上什么‘抄袭’”【116】一样,他也曾公开宣称“选择性打假是正常的”、“就是应该选择性的打假”【117】——,其打假的招术也是以“选择”为主要标志:既要选择性扒粪,又要选择性装瞎。




抄袭铁证之十四:“田地百万亩”
在《严嵩传》中,张显清仅仅根据大嘴酷吏林润的一句话,“今袁州一府四县之田,七在严而三在民”,而“匡算”出“严氏土地当有一百一十二万余亩”。也就是因为根据这样的结论,张显清在抄录《明实录》中查抄的严嵩家财产记录时,拒不抄录其中的“田地山塘二万七千三百余亩”这句话,结果导致方舟子对之茫然无知,只好跟着张显清说,严嵩家“此外还有百万亩。”事实是,根据《天水冰山录》,严家被抄出的田产遍及三府八县,面积精确到了“毫”。而直至今天,也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严家当时确实有百万亩土地。

参考文献
【93】见新语丝读书论坛:2002-08-11 03:33:33。

【94】见新语丝读书论坛:2002-08-20 06:56:23。

【95】见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2-09-12 23:07。

【96】见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3-02-13 19:21。

【97】见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4-01-28 18:34。

【98】见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4-01-31 21:14。

【99】王玮:《我的房客方舟子》,新语丝2015年1月30日新到资料。

【100】张显清:《论严嵩的家资》,《北京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年2期77-86页。

【101】刘台:《恳乞圣明节收辅臣权势疏》,见《万历疏钞》卷十八,《续修四库全书 468 史部· 诏令奏议类》,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669-675页。

【102】杨四知:《追论党恶权奸欺君误国乞正国法彰天讨疏》,见《万历奏钞》卷十八,《续修四库全书 468 史部· 诏令奏议类》,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676-680页。

【103】李植:《大臣朋奸党逆诬上欺君乞独断以昭臣鉴》,《万历疏钞》卷十八,《续修四库全书 468 史部· 诏令奏议类》,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685-687页。

【104】丘橓:《為恭報事完復命疏》,见:丘橓撰、陈时龙点校:《丘橓〈望京楼遗稿〉奏疏两篇》,《明代研究》2011年17期187-191页。

【105】《明实录·明神宗实录》,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6年印行本2805页。

【106】亦明:《评中国某些文人对张居正的吹捧》,天涯社区煮酒论史论坛,2021-09-20 08:08:41。

【107】王毓铨:《〈严嵩传〉序》,见《严嵩传》,黄山书社1992年版。

【108】吴晗:《论海瑞》,1959年9月21日《人民日报》。

【109】范守己:《曲洧新闻》卷二,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 集部 第162册 别集类》,齐鲁书社1997年版702页。

【110】吴晗:《关于〈海瑞罢官〉的自我批评》,1965年12月30日《人民日报》。

【111】无名氏:《天水冰山录》,知不足斋丛书,清乾嘉间刻本。

【112】毛佩琦:《中国社会通史 明代卷》,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473页。

【113】张显清:《〈张显清文集〉自序》,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年版。

【114】方舟子:《功到雄奇即罪名(上) ——纪念民族英雄袁崇焕诞辰四百一十周年》,《新语丝》1994年9期。

【115】方舟子:《张居正二三事》,《新语丝》1997年6月号。

【116】方舟子:《对“方舟子抄袭颖河”一事再说几句》,新语丝2007年2月3日新到资料。

【117】沈静文、郑丹炜:《方舟子:选择性打假是正常的 崔永元不懂行》,中国广播网,2014-02-10 08:46。
楼主:亦明2021  时间:2021-11-22 17:04:58
续十
32、“是何法制?”

这是《严嵩的末日》的第22段:

“徐阶不以‘奸党’之名处置严世蕃,却捏造出一个通倭谋反的罪名出来,其用心,乃是要把严家一网打尽。犯了叛逆之罪,亲属都要受到牵连,家产也都在抄没之列。即使他们在判决中未对严嵩拟罪,严嵩却也难逃法网,皇帝还要怪他们未依法追究严嵩的罪责(诏令云:‘疏内不言逆本,是何法制?’),下诏把严嵩及其孙子们削官为民,并抄没家产。对江西严家的抄没,不知为何,一直拖到严世蕃被处决之后的五个月才进行,共抄得黄 万多两,白银二百万两,相当于当时全国一年的财政总收入。此外还有田地百万亩,房屋六千多间,和无数的珍宝古玩字画。严嵩出身贫寒,这些财产,当然都是他当了大官以后,特别是入阁拜相以后,父子劳神搜刮而来的,用张居正的话说,是‘商贾在位’。做了几十年的买卖,一夜之间就赔个精光。”

毫无疑问,这段话中位于引号之间的那16个字,全都来自《严嵩传》——这是“诏令云”的来源:

“既然‘事已勘实’,‘具有显证’,皇帝便于嘉靖四十四年三月二十四日下诏,批准三法司的拟议,以‘交通倭虏,潜谋叛逆’为主罪判处严世蕃、罗龙文死刑,立即处斩,严嵩及诸孙削官为民,抄没家资;并指出严嵩乃为‘逆本’,对法司未拟其罪表示不悦。诏令云:‘既会问得实,世蕃、龙文即时处斩。所盗用官银财货家产,令各按臣严拘二犯亲丁尽数追投入官,毋令亲识人等侵匿受寄,违者即时捕治。严嵩畏子欺君,大负恩眷,并其孙见任文武职官,悉削职为民。余党逆邪尽行逐治,毋致贻患。余悉如拟。疏内不言逆本,是何法制?姑不问。’①”【4, p.361】

事实是,方舟子不仅从《严嵩传》抄“引文”,他的那些“非引文”也大多根据《严嵩传》。原来,张显清在给出“张居正主修的《明世宗实录》评论此案”的出处时,还加上了这样一段话:

“《大明律》卷二《奸党》条规定:‘凡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斩;’‘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卷一八《谋反大逆》条规定,‘凡谋反及大逆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知情故纵隐匿者斩’。卷一八《谋叛》条规定,‘凡谋叛(谓谋背本国,潜从他国)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斩,妻妾子女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并入官,父母祖孙兄弟不限籍之同异皆流二千里安置,知情故纵隐藏者绞’,‘若谋而未行为首者绞,为从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4, p.362】

这就是方舟子推测“徐阶不以‘奸党’之名处置严世蕃,却捏造出一个通倭谋反的罪名”的“用心”的来源。再看看他的“对江西严家的抄没,不知为何,一直拖到严世蕃被处决之后的五个月才进行”是怎么来的:

“八月,成守节上报抄没严嵩江西家产清单,计黄 万二千九百余两,白银二百零二万七千余两,②此外还有大量的珠宝、古玩、房屋、土地等。与此同时,直隶巡按御史孙丕扬又奉命抄没了严氏北京家产。”【4, p.364】

注释②是:“《明世宗实录》卷五四九,嘉靖四十四年八月。”而前引嘉靖帝下诏抄家的出处是 “《明世宗实录》卷五四四,嘉靖四十四年三月”。语文状元方舟子最最拿手也最最自傲的本领就是“小学数学”,因为他动不动就这样“打假”:“这些人需要去学学小学数学”【93】、“最后教你一点小学数学”【94】、“算术是体育老师教的吗?”【95】、“这数学是韩粉教的?”【96】“上海交大数学系副教授徐振礼小学数学不及格吧?”【97】、“中青报记者……难道也是小学数学没及格,看不懂?”【98】 而就是根据这一本领,方舟子把张显清两个注释中的数字进行了简单的减法运算,就得出了“五个月”这个结果。这位“智商高超”语文状元显然没有意识到,他的“不知为何”这四个字,活生生地把自己根本就不曾看过“张居正主修的《明世宗实录》”这个秘密暴露了出来,因为在《明世宗实录》卷五四七,嘉靖四十四年六月,就有这样的记载:

“初,法司奏上:严世蕃狱,诏籍没其资产,解部济边。至是内承运库太监崔敏奏:先年籍没逆犯江彬等家金银及珠玉器皿各色叚弊,尽送内库备赏赉用;今内藏鲜储请前例。上诏户部:嵩国大蠹,其赃银宜以一半官用,一半济边。金银珍宝玩好首饰器皿等物悉收进内库。如无,于林润并抚按有司处追,无令纵容诸奸逆作富。于是户部先进在京所没货物金四百八十余两,珠五十两,诸珍玩器皿称是。余俟江西解到续进。诏该库验收,仍令江西杨州二处赃物速行追解。”【11, pp.8837-8838】

也就是说,查抄严家之事一直都在进行。只有一个无知无畏的“假打斗士”才会以为,政府官员查抄“相当于当时全国一年的财政总收入”的资产,与他这个“假打”光棍揭露“一个惊天大案”一样,只需一个晚上就能够在暗室中完成——这是他的美国房东王玮透露的秘密。【99】

事实是,对严嵩的抄家,进行了何止五个月——这是嘉靖皇帝在四十四年十二月发出的责问:

“上谕户部取没犯严世蕃赃银四十万两入内库。户部奏:江西等布政司及扬州等府并在京解到没官银共收过二十五万四千三百余两;除一半济边,余尚到今先进十万两余。三十万两俟解到续进。上曰:三月决囚后,今已十月余矣,财物尚未至,尚不见一所巨屋只估银伍百两,是财物既不在犯家,国亦无收,民亦无还。果何在耶?抚按官并林润闻旨数次,欺视不理,其令刑科参奏。”【11, pp.8901-8902】

也就是说,在发出抄家令的十个月后,嘉靖皇帝也没有看到徐阶所“拟议”的“量追赃银二百万两”。又过了十个月,嘉靖皇帝下旨“谪原任大理寺卿万采充边卫军,广西按察司副使袁应枢充烟瘴军下刑。”为什么呢?原来,“是时藉没严产,所得银不充二百万数,诏旨严急官司,乃指为采等寄顿藏匿,各追一、二万……。”【11, p.9018】所以谈迁说,“严氏追赃二百万,其赀稍佚,蔓及无辜,一省骚然。”【16, p.4010】

33、“此外还有田地百万亩”

最好笑的是,《明实录》明明说查抄的严家家产中,“田地山塘”只有“二万七千三百余亩”【11, p.8848】,但方舟子却说“此外还有田地百万亩”。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张显清在《严嵩传》中专门用了一章的篇幅来盘点严家的“巨额家资”——这是张显清估算严家的地产:

“严氏拥有大量土地。据史籍所载,其土地主要分布在袁州、南京、扬州、仪真和北京,但确切的数额皆言而不清。关于在袁州府的土地有两种说法。其一是林润所言‘今袁州一府四县之田,七在严而三在民’,②王宗茂也说‘广布良田,遍于江西数郡’。③这都是概而言之,十分之七乃一概率,是说袁州府的绝大部分土地皆归严府所有。据《袁州府志》其时袁州府四县民田共一百六十万余亩,④若按十分之七匡算,则严氏土地当有一百一十二万余亩。”【4, p.392】(另见【100】。)

这就是方舟子断言严家“有田地百万亩”的唯一来源。

事实是,虽然张显清把自己的唯一证人林润打扮得流光水滑,说他“以敢于直言闻名朝野”【4, p.356】,但那个人实际上是一个极为典型的以“卖直”为业的大嘴昏官,曾在嘉靖三十九年被人利用,将著名的“抗倭状元”沈坤构陷致死——这是“张居正主修的《明世宗实录》”中的记载:

“南京山东道御史林润等,劾奏新改国子监祭酒沈坤,居乡横暴,擅用非刑,打死住房人胡銮,剁其两手,纠众防倭,指不知名人为败卒,枭首示众,霸开官店,将盐院引皮私用防关印子,勒抽税银,举放私债,将监生生员严刑拷打,逼取准折妻孥以私忿,嘱官监禁母舅,占家赀,逐弟赁住民房,并及其任南监,折毁馔堂为私宅器用等事。上览其疏而恶之,诏禠神职为民,仍令巡按御史,逮系来京讯治。坤素跌宕负气,不能谐俗,乡里人多不悦之。初以南祭酒守制家居,会倭犯江北,诸文武吏望风奔溃。坤督率邻里保所居淮安新城,远近依附者众。坤遂以军法部署防御,有犯令者輙榜笞之。故居民虽赖以保全,而被其榜笞者亦遂生怨恨。中有给事中胡应嘉宗党及府县儒学生一二人,应嘉与坤有卻,又性险狠,遂与诸生撰为谣言,构之于御史林润,疏劾之,应嘉复从旁力证。然皆流谤无指实。其所谓断手胡銮者,固无恙也。他皆类此。及坤逮至,竟栲死狱中,士论冤之。”【11, pp.8048-8049】

很可能是因为有这个前科,所以嘉靖皇帝后来才会指责徐阶等严黑“只以润疏说一过”——显然是信不过林润的“直言”。也就是说,林润说的话,即使打个对折,也不能用作证据——连方舟子都用了三个“捏造”来定性他的“严世蕃通倭”指控。

其实,如果按照张显清的估算方法,则张居正的贪污数额比严嵩还要多,因为早在万历四年,浙江道监察御史刘台就说张居正“入阁未几而富冠全楚”、“宫室舆马妻妾奉御,有同王侯”,如果不是贪污,“何以致之耶?”【101】六年后,陕西道监察御史杨四知又说:

“夫居正之奸贪,穷古未有。且无论其江陵所充积,但据其身死回籍,骡车三十辆,搬运一月,填满京衢;粮船八十艘,绵延百里,阻塞运道。”【102】

万历十二年,江西道监察御史李植上疏说,张家子弟在预知大祸临头之后,开始藏匿财物:

“潜入京师,以求庇护,探听已久,谋划甚详。其重赀厚蓄埋匿他所者,十之六七;其奇珍轻齎餽献要路者,什之四三。室之所存,仅千百之一二耳。”【103】

而负责查抄张居正江陵老家的丘橓也说:

“盖缘嗣修等,先年一闻冯保之被抄、庄守礼之被逮,即将违禁异物、外国奇宝,悉付之烈焰中,烟浮街巷,数昼夜不息,合郡皆知。”【104】

但即使如此,官府仍从张家抄得“黄金万两,白金十余万两”【15, p.5651】,而最终数量显然超过三百“槓”。【105】而就是这样一个其贪不让严嵩、其奸远甚严嵩【106】之人,竟然被张显清的老师、“著名明史专家王毓铨”说成是一个“心术正、有操守,以儒家治平思想、肃政安民的理论作为臣道的方针”的“义仆”。【107】相应地,在《严嵩传》中,张居正是一个正面人物。张院士怎么就没有想到,他应该运用自己发明的独特方法来计算一下张居正——或徐阶——的“巨额家资”呢?

问题是,既然严嵩被抄出的家产就已经富可敌国了,张显清为什么还是非要把严家的田产放大数十倍呢?虽然我们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个问题的确切答案,但我们却可以根据“事实”和“理性”对那个看不见摸不着的答案做出合理的推测。事实是,那个被张显清捧为倒严英雄的徐阶,是一个比严嵩还要贪的大贪官,其关键证据就是,据吴晗说,“徐家有田四十万亩,是江南第一大地主,徐阶的弟弟和儿子都是人民所痛恨的大恶霸,大部分田地都是侵占老百姓的。”【108】而据明人范守己说,仅在华亭一地,徐家每年的地租收入就将近一万两银子,佃户超过万人。【109】如果按照张显清所说的“明中期江南比较肥沃土地的一般价格每亩银十两”【4, p.394】计算,则徐家仅土地的价值就超过四百万两白银。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本质就是土地被地主占有,地主靠收取地租来剥削农民。因此,在资本主义已经开始萌芽的明中叶,徐阶家族实际上是落后、反动势力的典型代表——不仅是恶霸地主,而且还如吴晗所说,代表着“官僚地主集团”。【110】显然是因为这个缘故,后世严黑们一定要想方设法把徐阶打扮得漂亮一点、干净一些,好让他对严嵩父子的构陷师出有名。而要达到这个目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让严嵩更丑陋、更肮脏、更邪恶。

事实是,官府抄严嵩的家,连“刀斧废铁(九百六十九件)”、“鱼胶(二斤估银二分)”、“藤一綑(计五十八斤共估银一两)”【111, p.259】都要一一记录在案,连“猪、羊、鹅、鸭、鸡、犬等畜”【111, p.268】都要搜刮变卖,那些奉旨抄家的官员们怎么可能会漏掉严家的一百一十万亩土地?即使按他们变卖两万七千多亩田产得银四万四千余两【111, p.267】来计算其平均价格,即每亩土地卖1.6两银子,那也是一百七十多万两白银,相当于严家浮财的一大半。如果按照嘉靖皇帝所说,“迩来有司变卖田产,往往徇情作毙,所得价值不及十之三”【11, p.8849】计算,则严家的田产价值是其被抄家财总值的两、三倍。实际上,即使是卯足了劲儿,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教授毛佩琦也只敢说“嘉靖时权相严嵩田产总计在200000亩以上”。【112】但张院士却将这个已经比正史记录的数字高出了七倍的数字再扩增了五、六倍,其根据仅仅是酷吏林润的红口白牙。

事实是,按照林润的说法,严氏当时在袁城的相府“廊房回绕万间、店舍环垣数里”。【55, p.3526】但据《明实录》,严家在江西的“府第房屋”总共只有“六千六百余间”;而据《天水冰山录》,严家的“袁州第宅房店”总共“一十九所、三千三百四十三间”,其中带有“廊”的建筑,只有“新府第一大所”的“东大楼一重厅一重”(房屋220间,估值白银1352两)和“北府第一大所”(房屋数目不详,估值白银六百两)。【111, pp.263-264】也就是说,林润给出的房屋数字,至少浮夸了三十倍。至于他说严家的“豪奴”严年、谋客彭孔“家资亦称亿万”【55, p.3526】、“千万万”【55, p.3529】,那已经完全是信口开河了。

根据《天水冰山录》,当时查出的严氏田产,遍及南昌、新建、宜春、分宜、萍乡、新喻、清江、新昌八县,它们分属南昌、袁州、瑞州三府【111, pp.266-267】,所以这与张显清引“王宗茂也说‘广布良田,遍于江西数郡’”【4, p.292】——它被张显清用作严嵩拥有百万亩田产的唯二佐证——并不矛盾。事实是,当时估算的土地面积已经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三位数(如“清江县田地山塘一百八十亩三分五厘一毫”),千真万确的分毫不爽、锱铢必较。所以,如果那些负责抄家的官员真的漏掉了那一百一十万亩田产,而只是找到了它们的一个零头,那只能有一个解释,即故意欺君。问题是,他们有那么做的一丝一毫的理由吗?从另一方面讲,如果严嵩有能力把那一百万亩土地藏得严严实实,他干嘛不把那三万两黄金、二百万两白银也都藏起来——相比于隐藏万顷良田不动产,埋藏贵重细软岂不是易如反掌吗?显然,对于这样的问题,张显清院士或者是没有想到,或者是根本不屑去想。据张院士晚年回忆,在写作《严嵩传》的那段时间,他“专心致志,心无旁骛”。【113】现在看来,那样搞学问,可能并不是什么优点。

方舟子虽然算不上是一个徐粉,但他却是一个特大号的张粉和严黑。按照他的说法,张居正乃是中国历史上最最伟大的人物,因为他的去世,导致“中国一下子从辉煌灿烂的顶点跌入了黑暗不幸的深渊。”【114】也就是因为如此,方舟子刻意要把他说得刚正清廉,一口咬定张家的家财“也不过十几万两”,并且还编造了一个“张家原是盐商,本就有钱,张居正生前又蒙神宗赏赐极丰”这样的瞎话来为其销赃。【115】精通“小学数学”的方舟子当然不可能计算不出“黄金万两,白金十余万两”的百倍、千倍到底是多少,但他就是故意装傻、装瞎。可是,为了构陷严嵩,他把自己的眼珠子都瞪出了眼眶,以致他要置正史于不顾,专抄张显清的一家之言。换句话说就是,“方氏打假”的邪恶之处,就在于它的“选择性”:不仅其打假的目标全都经过精心“选择”——就像他曾恬不知耻地宣称“即便我这篇文章完全根据颖河的系列文章写成,只要不是整段地照抄,也称不上什么‘抄袭’”【116】一样,他也曾公开宣称“选择性打假是正常的”、“就是应该选择性的打假”【117】——,其打假的招术也是以“选择”为主要标志:既要选择性扒粪,又要选择性装瞎。




抄袭铁证之十四:“田地百万亩”
在《严嵩传》中,张显清仅仅根据大嘴酷吏林润的一句话,“今袁州一府四县之田,七在严而三在民”,而“匡算”出“严氏土地当有一百一十二万余亩”。也就是因为根据这样的结论,张显清在抄录《明实录》中查抄的严嵩家财产记录时,拒不抄录其中的“田地山塘二万七千三百余亩”这句话,结果导致方舟子对之茫然无知,只好跟着张显清说,严嵩家“此外还有百万亩。”事实是,根据《天水冰山录》,严家被抄出的田产遍及三府八县,面积精确到了“毫”。而直至今天,也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严家当时确实有百万亩土地。

参考文献
【93】见新语丝读书论坛:2002-08-11 03:33:33。

【94】见新语丝读书论坛:2002-08-20 06:56:23。

【95】见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2-09-12 23:07。

【96】见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3-02-13 19:21。

【97】见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4-01-28 18:34。

【98】见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4-01-31 21:14。

【99】王玮:《我的房客方舟子》,新语丝2015年1月30日新到资料。

【100】张显清:《论严嵩的家资》,《北京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年2期77-86页。

【101】刘台:《恳乞圣明节收辅臣权势疏》,见《万历疏钞》卷十八,《续修四库全书 468 史部· 诏令奏议类》,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669-675页。

【102】杨四知:《追论党恶权奸欺君误国乞正国法彰天讨疏》,见《万历奏钞》卷十八,《续修四库全书 468 史部· 诏令奏议类》,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676-680页。

【103】李植:《大臣朋奸党逆诬上欺君乞独断以昭臣鉴》,《万历疏钞》卷十八,《续修四库全书 468 史部· 诏令奏议类》,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685-687页。

【104】丘橓:《為恭報事完復命疏》,见:丘橓撰、陈时龙点校:《丘橓〈望京楼遗稿〉奏疏两篇》,《明代研究》2011年17期187-191页。

【105】《明实录·明神宗实录》,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6年印行本2805页。

【106】亦明:《评中国某些文人对张居正的吹捧》,天涯社区煮酒论史论坛,2021-09-20 08:08:41。

【107】王毓铨:《〈严嵩传〉序》,见《严嵩传》,黄山书社1992年版。

【108】吴晗:《论海瑞》,1959年9月21日《人民日报》。

【109】范守己:《曲洧新闻》卷二,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 集部 第162册 别集类》,齐鲁书社1997年版702页。

【110】吴晗:《关于〈海瑞罢官〉的自我批评》,1965年12月30日《人民日报》。

【111】无名氏:《天水冰山录》,知不足斋丛书,清乾嘉间刻本。

【112】毛佩琦:《中国社会通史 明代卷》,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473页。

【113】张显清:《〈张显清文集〉自序》,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年版。

【114】方舟子:《功到雄奇即罪名(上) ——纪念民族英雄袁崇焕诞辰四百一十周年》,《新语丝》1994年9期。

【115】方舟子:《张居正二三事》,《新语丝》1997年6月号。

【116】方舟子:《对“方舟子抄袭颖河”一事再说几句》,新语丝2007年2月3日新到资料。

【117】沈静文、郑丹炜:《方舟子:选择性打假是正常的 崔永元不懂行》,中国广播网,2014-02-10 08:46。
楼主:亦明2021  时间:2021-11-22 19:24:32
续完
37、“若不是张居正极力维护”

这是《严嵩的末日》最后一段的最后两句话:

“至于徐阶的结局,也并不怎么美妙,三个儿子被逮充军,田产充公,若不是张居正极力维护,说不定也落得个跟严嵩一样的下场。在此起彼伏、你死我活的内阁纷争中,只有皇帝才是最后的赢家。”

前面提到,方舟子在炮制《严嵩的末日》时,除了照抄张显清的《严嵩传》之外,还从朱东润的《张居正大传》中偷些奇闻异事,以“炫耀才学”。而上面那段话,就是抄自《张居正大传》的这段话:

“在高拱手里,言官们又听他指挥,一步走错不得,一句说错不得,这是隆庆五年居正所处的地位。徐阶底地位更坏了。三个儿子同时被逮,田产充公了,两个儿子也问了充军的大罪,只留得徐阶慢慢地回味会不会得到和严嵩一样的结果。在严重的局势下面,居正还是苦心调护。”【52, p.115】

方舟子抄袭朱东润的“铁证”,就是他和朱东润一样,也说徐阶之所以没有“落得个跟严嵩一样的下场”,是因为得到了“张居正极力维护”。事实是,不要说“极力维护”,即使是“勉强维护”,张居正都做得马马虎虎、心不在焉。

原来,徐家之所以“蒙难”,一般认为是受到高拱的报复,所以姚文元说:“抓徐阶儿子这件事,性质上是高拱乘机报复”。【131】而张居正虽然尊徐阶为师,但他却在高拱、徐阶去职之后、自己地位岌岌可危之际,谋划让高拱,而不是徐阶,复出再任首辅——这是《明史·张居正传》的记载:

“高拱以很躁被论去,徐阶亦去,春芳为首辅。亡何,赵贞吉入,易视居正。居正与故所善掌司礼者李芳谋,召用拱,俾领吏部,以扼贞吉,而夺春芳政。”【15, p.5644】

也就是因为要在高、徐两边讨好以谋取自己的最大利益,张居正在面对他们的内斗时显得非常尴尬,所以朱东润说,“高拱入阁以后,居正所处的是一个最困难的地位”。 【52, p.117】据《明史》,张居正为徐阶说情之后,马上就有传言说他收了徐阶的三万两银子贿赂。而当高拱问及此事时,张居正的反应是“色变,指天誓,辞甚苦。”【15, p.5644】这就是朱东润用“苦心”二字来形容他“调护”徐阶的真实原因。实际上,为了证明张居正真的“调护”了徐阶,朱东润还煞费苦心地找出了张居正当年给徐阶的三封信函当作证据,但最终,他也不得不说,那三封信的文字“都很闪铄”。【52, p.116】而方舟子哪里晓得朱东润的“苦心”,所以,他看到朱东润说张居正“苦心调护”徐阶,于是大笔一挥,将之升格为“极力维护”,结果把自己的无知无畏光棍本色暴露得纤毫毕现。

38、结语

虽然本文主要考证《严嵩的末日》一文中引文的来历,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方舟子对《严嵩传》的抄袭,并不仅限于从中偷窃史料,而是根本的、全面的、全方位的——从文字到掌故,从史实到立论,无所不抄。本来,我曾打算像论证方舟子抄袭樊树志的《万历传》那样,将文章分为上、下两篇,上篇证明其偷料,下篇证明其盗意。但终因那将使这篇本来已经过长的文章更为冗长而作罢。我放弃原计划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在炮制《严嵩的末日》时,方舟子几乎抄红了眼——这也是该文过长、以致不得不分为上、下两篇的主要原因——,因此抄袭痕迹触目皆是。如果谁不相信,那就看看该文的第一段话:

“嘉靖四十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晚上,皇帝居住的西苑永寿宫忽然起了大火。大明的宫殿经常莫名其妙地起火灾,但这次失火的原因却很清楚,是因为嘉靖皇帝酒后跟宫姬在貂帐里玩烟火,火势蔓延开去,把永寿宫烧个一干二净。”

这是《严嵩传》第二十一章《败落》第三节《失宠》的开头两段话:

“嘉靖四十年冬季,一场火灾进一步加深了皇帝与严嵩的裂痕。

“嘉靖二十一年,宫女杨金英等谋杀皇帝未遂,史称‘宫闱之变’。自此嘉靖皇帝对大内心怀恐惧,长期移居西苑永寿宫,建蘸迎仙。四十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夜晚,皇帝酒后与所宠宫姬尚美人在貂帐内玩弄烟火,延燃他物,大火顿起,永寿宫付之一炬。”【4, pp.343-344】

再看看方文的第二段话:

“皇帝暂时搬到了玉熙殿,见那里又狭窄又潮湿,很不满意,便宣召内阁首辅严嵩和次辅徐阶询问怎么办。”

这是《严嵩传》中接下来的话:

“火后,皇帝暂住玉熙殿,狭隘潮湿。……皇帝问严嵩的意见。……皇帝转而询问次相徐阶。”【4, p.344】

如上所述,《严嵩的末日》倒数第二句话抄自朱东润的《张居正大传》。

总之,在《严嵩的末日》的5418个字、172句话中,说它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是抄来的,方舟子肯定会撒泼反咬;但是,说《严嵩的末日》的23个自然段里,每一段都藏有一件或几件赃物,却万无一失。换句话说就是,“语文状元”方舟子或许有“造句”的能力,但要他不偷不盗地写出一段完整的段落,不仅是强他所难,在很多时候还是mission impossible。这就是为什么尽管从2001年起他就被人视为文贼,但他却一直把文贼做到今天的真实原因。好笑的是,早在十年前,因为其文贼历史在中国平面媒体上曝光,他就大耍其“天下第一泼夫”伎俩——其核心技术就是“把自己的脸皮抓破,把自己的衣服扯烂,把自己的裤子脱下,然后当众嚎啕大喊:‘出人命了,要打出人命来了!’”【132】——,说笔者“要证明我的所有科普文章都是抄的”【133】、“正到处告我所有文章都是抄的”【134】、“多年来天天在网上指控我科普文章都是抄的”【135】。实际上,直到2019年,他还在这样做:

“著名‘方学家’亦明写过几千万字文章证明我的文章都是抄的”。【136】

显然,方舟子心里非常清楚,“我的文章绝大多数都是抄的”这个事实早晚要大白于天下,所以他就使出了这个恶人先告状的招术,其目的,就是要用“我的绝小少数文章不是抄的”这个事实来否定我的全部论证,从而得出“我的文章都【不】是抄的”这个结论。这与他在抄袭剽窃之际自作聪明地制造一些“细微差别”完全是同样的心理和思路,所谓的“欲盖弥彰”。

方舟子的中文写作主要靠抄袭,他的英文写作则连抄袭都不会。原来,早在上个世纪,方舟子就冒充“英语奇才”,对别人的英文写作或者翻译作品指手画脚评头品足。【137】进入新世纪之后,方舟子更是公开宣称自己是“一位留美十三年的美国博士”,以此当作自己拥有超高英语水平的不言而喻、不证自明的“证据”。【138】可是,即使是在“留美三十年”后的今天,“美国博士”方舟子仍旧写不出来一条完整的英文帖子——他在美国穷极无聊,不知羞耻地在推特上“给《纽约时报》做校对”【139】,全都是用中文发帖,也是专门做给中国人看的,其目的,一是要唬弄傻瓜方粉,让他们相信自己的教主确实英语了得;二是向大牌方粉摇尾乞怜,希望他们能把自己推荐给《纽约时报》,好让这家美国“大报”雇佣他这位“皇家读者”【140】,当一个拿薪在编的真“校对”。所以说,方舟子的生存之路实际上只有两条:一条是当“文抄公”,另一条是当“打假斗士”。可惜的是,他的这两条路都没有走通。

原来,早在十多年前,我就掌握了破获方舟子明史抄袭案的“绝招”,那就是专门从他的引文入手。前面提到,方舟子在1994年初曾写过一篇《国子的监狱》,它是方舟子在《新语丝》月刊上发表的第一篇明史文章,其中引起我的疑心的地方,就是该文末尾的这句话:

“本文所引史料参见《明史》‘选举志一’、‘礼志四’、‘宋讷传’、‘钱唐传’,《明会要》卷二十五、三十七,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二,以及吴晗《朱元璋传》(一九四九年版)第四章第三节等书,不一一注明。”【141】

我逐一查阅了这些文献,发现前七篇文献全都是他从第八篇文献——即“吴晗《朱元璋传》(一九四九年版)第四章第三节”——抄来的,并且,他在抄袭之际或者出现抄袭错误或产生理解错误。最终,我证明方舟子在那篇文章中犯下了四类共二十条与吴晗相同的“技术性错误”:

一、抄录、史实错误,与吴晗相同(5条);
二、理解错误,与吴晗相同(6条);
三、歪曲事实,与吴晗相同(4条);
四、史料互讹或阙如,但方舟子却与吴晗相同(5条)。【142】

对于我的这篇文章,与对我的绝大多数文章一样,自称“我打击学术腐败,主要靠的是一种人格的力量”、扬言对“败坏我的声誉”的人“暴露一个我就揭露一个”【143】的“打假斗士”,连口大气都没敢喘、连个响屁都没敢放。也就是说,方舟子连“斗士”都是假的,遑论“打假斗士”!

在发现“方舟子抄袭张显清案”之前,已经证实的方舟子抄袭案已经达到122起。(见下图。)而在那一百多起抄袭案中,他在1995年犯下的“袭师案”——即抄袭其就读学校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教授鲁特-伯恩斯坦(Robert Root-Bernstein, 1953-)的文章,写成他自己的第一篇“科学哲学”论文,《科学是什么》【144】——,影响最大:它不仅是名副其实的“臭名昭著”、“臭名远洋”,它还让方舟子付出了最为惨重的代价,那就是被《中国青年报》一脚踢出由他掌控了长达七年的“一言堂”。本来,在发现“方舟子袭师案”之时,我就产生了“观止矣”之叹。但很快,我就发现,方舟子不仅“欺师”,他还“灭祖”,即对被他称为“老祖父”之人,他也照抄不误。【145】而“方舟子抄袭张显清案”的发现,让我第N次大开眼界:方舟子的抄袭剽窃,没有底线,没有止境,没有禁区,更没有任何顾虑,名副其实的“肆无忌惮”。事实是,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曾有哪个文贼将一对师生当作自己的行窃对象——张显清在《严嵩传》的前言和后记中都提到自己与吴晗的师生关系,所以方舟子在抄袭《严嵩传》时,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是在“通剽师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方文贼不仅是“空前”的,并且极可能是“绝后”的,因为随着反抄袭力度的提高和增强,天下文贼终将绝种。



方舟子抄袭剽窃数据库截图

最好笑的是,方舟子明明是人类历史上最猖狂、最不要脸的头号文贼,但他却一直以打击别人的抄袭剽窃为己任,即使是在自己的文贼嘴脸世人皆知、举世皆知的今天,他仍在动辄以“打假斗士”的架势宣判谁谁是“剽窃犯”、谁谁是“抄袭大王”。【146】事实是,早在本世纪初,方舟子就曾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杨敬安教授在五篇论文中抄袭了三百多个英文单词这个事实,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如果我们再仔细检查杨敬安的其他论文,还可以发现抄袭。这个人的学术成果、学术地位,都是抄出来的。”【147】

按照“打假斗士”方舟子的这个“打假”逻辑,我们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方舟子的一切都是抄出来的”,因为不论是从抄袭数量的庞大还是性质的恶劣,杨敬安与方舟子相比都是“小巫见大巫”、“小鬼见阎王”:

“仅《“智商”的误区》一文,他就抄袭了三千多英文单词,这些英文被方舟子转换成了四千多汉字,并且被他贩卖了至少五次!”【148】

所以说,方舟子虽然走“文贼”、“斗士”这两条路都以失败告终,但他走“文贼加斗士”这条路还算是取得了相当的成功,因为那至少是让他在中国当了十多年网红,并且骗取了足以购买美国豪宅的“稿费”和“版税”——据他自己说,“我稿酬那么高,版税也不低”,因此“买了一栋400万人民币的房子……是很正常的”。【149】现在当然谁都知道,他的“稿费”和“版税”到底是怎么来的。

本来,依靠自己的后台,如那个“邪教办公室”和“中国科邪”,方舟子完全可以把自己的贼喊捉贼生意一直做下去、甚至做到死。但其邪恶本性,即宁可不利己也要立意、刻意、恶意损人、伤人、害人,直至把对方逼的走投无路,终于惹得天怒人怨。而他目前的处境,即如阴间厉鬼般地每天在网上发出对中国和中国人民的恶毒“咒诅”和詈骂,并妄图以此苟延残喘,远不是他的“最后的结局”。对此,宣称自己“敏感”得如同一只能够预知地震来临的“小老鼠”的方舟子【150】,肯定早已产生了相应的“预感”,就像四百年前“突然焕发了诗的青春,一路南回一路吟唱”的严嵩一样。实际上,他现在之所以要每日在荒野之中狼奔豕突,就是在下意识地躲避那不可避免的“结局”。

顺便提一下易中天。在论证“方舟子抄袭樊树志”时,我就注意到易中天的《中华史》存在抄袭现象,证据就是他把樊树志的一些技术性错误抄进了《严嵩与张居正》这本书。【1】现在看来,易中天抄袭的对象并不仅仅限于樊树志,而且还包括张显清甚至方舟子,因为在《严嵩与张居正》中,他也和张显清、方舟子一样,把严嵩的“不可以忍”写成“不可一忍”;把严嵩的建议说成是“移驾南城重华宫”;把徐阶所说的“余材”写成“余料”;把林润的话断成“道路皆言,两人通倭,变且不测。”【151】最好笑的是,他还煞有介事地给“永寿宫”这三个字加了这样一个注:

“永寿宫,也有史料写作万寿宫,但据《明史·徐阶传》,可知本名永寿宫,万寿宫系改名。”(同上。)

事实是,《明史·徐阶传》明明写着这样的话:

“帝所居永寿宫灾,徙居玉熙殿,隘甚,欲有所营建,以问嵩。嵩请还大内,帝不怿。问阶,阶请以三殿所余材,责尚书雷礼营之,可计月而就。帝悦,如阶议。命阶子尚宝丞璠兼工部主事,董其役,十旬而功成。帝即日徙居之,命曰万寿宫。”【15, p.5634】

也就是说,易中天在炮制其“中华史”时,连《明史》都不看——其脸皮之厚,直追方舟子。

实际上,易中天的抄袭对象很可能就是方舟子,而不是樊树志或张显清,因为他也和方舟子一样,把徐阶敷衍严嵩家人的故事说成是“徐阶立即避席,连连说:不敢当,不敢当!” 也和方舟子一样,在严嵩的“不可一忍”之后,加上了“正是铅汞中毒的症状。”这样的相同,出于巧合的几率不是趋近于零,而是等于零。



易中天抄袭铁证
在《严嵩与张居正》一书中,易中天犯下了不胜枚举的简单错误(上图黄色标记),而这些错误,与樊树志、张显清、方舟子所犯的错误几乎一模一样,因此可以断言,他或者是抄袭了樊树志和张显清,或者是直接抄袭方舟子。上图红框中分别为易中天引《明史·徐阶传》说“可知本名永寿宫,万寿宫系改名”,和《明史·徐阶传》(截自岳麓书社2010年出版的《二十五史精华:图文珍藏本》第四册第2717页)中说明永寿宫改名万寿宫经过的文字。

参考文献
【118】严曰文:《严嵩在分宜》,见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江西省分宜县方志办编:《严嵩与明代政治》,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143-159页。

【119】佚名:《少师介溪公传》,原载《介桥严氏族谱》,见曹国庆、赵树贵、刘良群:《严嵩评传》,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1989年版159-164页。

【120】张舜徽主编:《张居正集·第二册·书牍》,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88页。

【121】张嗣修、张懋修编撰:《张太岳集》中册,中国书店2019年版22页。

【12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525页;2016年版502页。

【123】在《谁读网络唇 ——笨狸网络评论文选:代序》(见1999年10期的《新语丝》)中,方舟子写道:“在网络出现后,又出现了因压抑过份而导致的匿名谩骂的怪胎。”但同样的句子,在其《国内网络文学刊物一瞥——网站评点之十九》(见新语丝1999年9月13日新到资料)一文中是:“在网络出现后,又出现了因压抑过分而导致的匿名谩骂的怪胎。”显然,《新语丝》月刊中的“过份”是该期编辑“唐郎”擅自修改的。

【124】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下册,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535页。

【125】永瑢等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第三十八册,商务印书馆1923年版85页。

【126】朱彝尊:《明诗综》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1327页。

【127】张嗣修等:《编次先公文集凡例敬题》,见《新刻张太岳先生诗文集四十七卷》,《四库全书存目丛书 集部 第113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333-336页。亦见【121, VI】。

【128】王文胜:《王贻德:“天下清官第一”》,见蒋钦挥主编:《寻觅全州先贤》,广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115-120页。

【129】佚名:《王贻德传》,《袁州府志》乾隆二十五年刊本,见:《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八四四号·江西省袁州府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89年版1167页。

【130】方舟子:《天下文女一大抄》,见新语丝网站《方舟子杂文》,作于1995年10月7日。

【131】姚文元:《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1965年11月30日《人民日报》第5版。

【132】亦明:《方舟子2014年十大要闻》第七章《网络恶棍,法庭恶霸》,中国学术评价网,2014年12月30日。

【133】见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2-16 14:22。

【134】见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2-22 17:27。

【135】见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2-25 15:01。

【136】见“方舟子”的推特:11:42 AM · Jul 19, 2019。

【137】亦明:《英语是方舟子打人的暗器》,中国学术评价网,2012年11月16日。

【138】方舟子:《为劣质翻译涂脂抹粉——五评〈怎样当一名科学家〉中译本》,新语丝2004年3月2日新到资料。

【139】见“方舟子”的推特:1:59 AM · Dec 13, 2017、10:31 PM · Sep 19, 2018、12:31 AM · Oct 23, 2018 、12:01 AM · Oct 26, 2018 、9:46 PM · Nov 18, 2018、2:56 AM · Dec 6, 2018、2:00 AM · Dec 31, 2018、12:25 AM · Mar 8, 2019、2:26 AM · Aug 1, 2019、10:17 PM · Aug 8, 2019、11:08 PM · Mar 10, 2020、2:39 AM · Apr 8, 2021、8:40 PM · Jul 10, 2021 、5:32 PM · Nov 4, 2021。

【140】亦明:《方舟子与〈纽约时报〉:“皇家读者”事件始末》,中国学术评价网,2011年2月23日。

【141】方舟子:《国子的监狱》,《新语丝》1994年6月。

【142】亦明:《方舟子〈国子的监狱〉一文抄袭吴晗》朱元璋传〉》,首发于《方舟子抄袭剽窃年谱》,中国学术评价网,2011年3月3日;2012年1月24日在中国学术评价网单独发表。

【143】方舟子:《骗子帮闲也拉帮——答赵纪军博士》,新语丝2001年10月11日新到资料。

【144】亦明:《方舟子早在1995年就抄袭MSU教授的英文文章》,虹桥科教论坛,2010-10-14 06:00:54。

【145】亦明:《方舟子在2000年抄袭哈佛大学教授迈尔》,见亦明:《方舟子抄袭剽窃年谱》,中国学术评价网,2011年3月3日。

【146】见“方舟子”的推特:8:25 PM · Feb 13, 2020、8:03 PM · Aug 16, 2021、4:23 PM · Aug 17, 2021、1:30 AM · Aug 18, 2021。

【147】方舟子:《杨敬安教授的第五起抄袭案》,新语丝2000年12月30日新到资料;亦见方舟子:《溃疡——直面中国学术腐败》,海南出版社2001年版228-230页。

【148】详见亦明:《〈方舟子抄袭剽窃年谱〉序》,中国学术评价网,2011年3月3日。

【149】沈静文、郑丹炜:《对话方舟子:不认为老婆之假值得打》,中国广播网,2014-02-09 17:19。

【150】方舟子:《凄风苦雨学彷徨——1989-1990书信摘录》,《新语丝》月刊1998年11期。

【151】易中天:《易中天中华史:严嵩与张居正》,浙江文艺出版社2020年版,电子版,无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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