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庸医非法行医却能持违法违规证书逃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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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1-21 22:42:23 更新时间:2021-12-02 00: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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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柏乡庸医非法行医却能持违法违规证书逃避法律责任
请国家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包庇非法行医人员和庸医冯少卿等人非法行医,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投诉:一、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卫生局局长和医政股人员收受贿赂、滥用职权、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胡乱作为、违法行使职权、不作为、不履职,造成庸医冯少卿、赵素改等人非法行医祸害百姓,严重影响和危害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却持违法证书逃避法律责任。
二、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人民法院院长和法官收受庸医冯少卿的贿赂,与柏乡县卫生局局长和医政股人员串通一气,滥用职权,以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为根据,枉法裁判,炮制虚假诉讼、冤假错案,胡乱作为,包庇庸医冯少卿、赵素改等人非法行医祸害百姓,玩忽职守,不作为,不履职,造成严重超审限,超出发还重审的审理期限十年多了就是不结案。
三、邢台市卫生局收受贿赂、官官相护、以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为根据,出具虚假调查结果,包庇纵容柏乡县卫生局局长和医政股人员违法违规为庸医冯少卿等人办理虚假许可证书,包庇包庇庸医冯少卿、赵素改等人非法行医祸害百姓。
根据:1、非法行医是指没有行医资格的主体。(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3)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不符,还有名称地址不符;(4)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以上均属于非法行医行为。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的命名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三) 名称必须名副其实;(五)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应当含有省、市、区、街道、乡、镇、村等行政区划名称,其他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
3、根据:《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必须与该医疗机构内从业人员执业证书核准的执业范围一致,没有相应执业类别从业人员的医疗机构一律不核准该诊疗科目。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非法行医的人身损害赔偿适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事实与理由:
受害人查实:自从1995年至2008年期间,柏乡县王家庄乡没有卫生院,王家庄乡卫生院是1995年当时乡政府所卖,但有原工作人员,院长魏建芳,此人在南鲁乡卫生院当过院长。而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非法行医,根本不在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有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柏乡县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中所写“被告人冯少卿住柏乡县柏镇路中段王家庄卫生院”为证据。
在2004年6月19日,柏乡县南鲁村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所谓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就诊,因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非法行医做剖宫产接生手术,造成白**子宫收缩乏力失血性休克后,被迫切除子宫。受害人向柏乡县卫生局反映情况,柏乡县卫生局不但不依法查处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非法行医对白**做剖宫产接生手术,反而违反法律规定为冯少卿、赵素改等庸医非法行医颁发证书,把个体医生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的医院写成“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和“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两个公立医院的名字(明显医疗机构名称与地址不符,实属违法违规办证),捏造事实按医疗事故处理,受害人未得到合法的结果,之后2005年6月,受害人只好将冯少卿和其两个公立医院的名字告上法庭,但是柏乡县人民法院受理后,竟然和柏乡县卫生局串通一气不但不依法查处冯等人的非法行医,反而包庇歪曲事实按医疗事故处理,使冯少卿等人以违法证书掩盖非法行医逃避刑事责任,柏乡县人民法院严重渎职、玩忽职守,不敢结案。
首先说,庸医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非法开展虚假医疗机构和非法行医,如下:
1、冯少卿医院的两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名称分别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和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但是该医疗机构的病历、收费票据、公章、牌匾和地址等使用名称都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名称不符,应属非法行医,证据如下:(1)冯少卿个体医院病历使用的名称为:邢台市人民医院麻醉记录单、西汪乡医院、冯少卿肛肠肿瘤专科门诊、王家庄医院、王家庄卫生院等冒用多个医疗机构的名称,均与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不符,有该医院给原告的病历为证据可以证明。其医院出示的病历内容造假,多处篡改,内容互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这样的病历根本不能作为医疗事故鉴定的依据;(2)冯少卿个体医院收费票据使用的名称是“柏乡县王家庄卫生院”,没有“乡”字样,与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不符,有该医院给原告的收费票据为证据可以证明;(3)冯少卿虚假医院加盖使用伪造公章:一个是“柏乡县王家庄卫生院收费专用章”,另一个是“柏乡县王家庄卫生院诊断专用章”,没有“乡”字样,用于收费票据和开医学证明,与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不符,有该医院给原告的收费票据和开的医学证明为证据可以证明;(4)冯少卿医院的牌匾上写着的是:“医院接生”,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不符,有照片为证据可以证明。
2、还有在2004年6月19日,阮士伟在冯少卿医院对白**做剖宫产手术,却未领取医师执业证书,证据有该医院给受害人的病历,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为证据可以证明,属于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
3、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个体医院,非法行医,为了多赚钱不择手段,不审查、不登记、随便接生,冯少卿不顾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大发其财,利用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名誉用B超搞胎儿男女性别鉴定,造成柏乡县初生婴儿比例严重失调,此事被柏乡县查处过,柏乡县卫生局局长刘京敏因包庇冯少卿违法用B超搞性别鉴定被柏乡县查处过,并给了卫生局局长刘京敏处分,还在柏乡县电视台报过光。
以上都可以证明冯少卿等人非法行医,但是冯少卿医院却拿出了机构名称与地址不符、医生人员数不足设置诊疗科目的两个公立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生却拿出了注册的执业地点与实际的执业地点不符的《医师执业证书》等违法证书逃避刑事责任,这些违法证书竟然是柏乡县卫生局局长和医政股人员办理发放的。
然后说,柏乡县卫生局把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的个体医疗机构变成了“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和“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两个公立医院,该医院在相同的时间里领取了两个公立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使冯少卿等卫生技术人员数总共4人的医疗机构担任乡医院和乡卫生院的职能,导致专业卫技人员配备严重不足,造成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严重隐患,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严重影响和危害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冯少卿等人可谓是“一人担多职,即在自家干,又领国家钱”,应属非法开展医疗机构和非法行医,柏乡县卫生局却支持,不依法查处,违法为其颁证,无中生有,证据如下:
1、第一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02年至2006年,执照在03年效验,法定代表人冯少卿在有效期内任职,核批的医疗机构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却不在王家庄乡镇区域内开办医疗机构,而是在柏乡县柏镇路中段注册地址,明显医疗机构名称与执业地点不符,不符合相关规定。冯少卿开办的医疗机构是冯少卿个人投资建设的,冠以“柏乡县王家庄乡”行政区划名称审批领证,明显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命名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是禁止冠以行政区划名称,属于违法违规办证。冯少卿医院的“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床位数为15”(申请日期为2004年4月16日),冠以“医院” 名称审批领证,明显违反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说明该证书有问题。诊疗科目里没有妇产科和麻醉科是不能做剖宫产手术接生的,但是其医院对白**做剖宫产手术接生实属非法行医。
2、第二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2005年5月30日至2010年5月30日,法定代表人冯少卿仍在有效期内任职。核批的医疗机构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却也不在王家庄乡镇区域内开办医疗机构,而是在“柏乡县柏镇路中段”注册地址,明显医疗机构名称与执业地点不符,不符合相关规定。冯少卿开办的医疗机构是冯少卿个人投资建设,冠以“柏乡县王家庄乡”行政区划名称审批领证,明显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命名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是禁止冠以行政区划名称。受害人查实:自从1995年至2008年期间,柏乡县王家庄乡没有卫生院,王家庄乡卫生院是1995年当时乡政府所卖,但有原工作人员,院长魏建芳,此人在南鲁乡卫生院当过院长。而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非法行医,根本不在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有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柏乡县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中所写“被告人冯少卿住柏乡县柏镇路中段王家庄卫生院”为证据。可见柏乡县卫生局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违法违规办证,包庇冯等人非法行医。
还有,被告冯少卿所谓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申请日期为2005年5月27日的《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中,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数总共4人,却能核准登记诊疗科目为01、03、04、05、06、09、26、30、32、32,05、50等有11个之多,并且在审查、主管领导意见、局长核批表上,有柏乡县卫生局局长赵平江签字、主管领导夏荣山签字、审查人员刘振田签字,明显冯少卿医院没有相应执业类别从业人员,却核准登记了这11个之多的诊疗科目;诊疗科目中有妇产科和麻醉科,乡镇卫生院不允许做剖宫产手术,但是其医院对白**做剖宫产手术接生实属非法行医。明显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卫生局允许这4名非卫生技术人员胡作非为地非法从事诊疗活动,严重影响和危害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个体医院,非法行医,为了多赚钱不择手段,不审查、不登记、随便接生,冯少卿不顾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大发其财,利用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名誉用B超搞胎儿男女性别鉴定,造成柏乡县初生婴儿比例严重失调,此事被柏乡县查处过,柏乡县卫生局局长刘京敏因包庇冯少卿违法用B超搞性别鉴定被柏乡县查处过,并给了卫生局局长刘京敏处分,还在柏乡县电视台报过光。
3、第三,该医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自2003年8月16日至2006年7月15日,核批的医疗机构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却不在王家庄乡镇区域内开展诊疗活动,而是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执业,明显医疗机构名称与地址不符,不符合相关规定;当时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是不存在的、空有其名的,该证书实属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属于柏乡县卫生局违法违规办证,包庇冯等人非法行医。
4、该医院的医生冯少卿、赵素改、阮士伟等人是以行贿的非法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等同于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属于非法行医,证据如下:
(1)、冯少卿的《医师执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01年04月20日,注册的执业地点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却不在王家庄乡镇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而是跑到“柏乡县城关镇中段”执业,明显注册执业地点与实际执业地点不符,不符合相关规定;当时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是不存在的、空有其名的,该证书实属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还有其证书上的执业类别:中医,执业范围:中医专业,但是冯少卿却在2004年6月19日对白**做剖宫产手术接生,实属非法行医,证据是其医院给受害人的病历。但是冯少卿非法行医至今都未被未追究其刑事责任。
(2)、赵素改的《医师执业证书》变更注册执业地点日期为2003年8月26日,注册的执业地点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 却也不在王家庄乡镇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而是也跑到“柏乡县城关镇中段”执业,明显注册执业地点与实际执业地点不符,不符合相关规定;当时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是不存在的、空有其名的,该证书实属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属于非法行医。但是赵素改非法行医至今都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素改是柏乡县妇幼保健站正式职工,和冯少卿是夫妻关系,办理变更注册执业地点到“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 地址却不在王家庄乡(镇)区域内,而是跑到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赵素改自家开办的医院里非法行医,谋取不正当的私利,个体医生冯少卿赵素改夫妇名正言顺的以“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名义骗取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同时,赵素改不去柏乡县妇幼保健站工作有11年左右,在这期间,赵素改还是以柏乡县妇幼保健站名义在我县财政局领取全额工资。可谓是“一人担三职,即在自己的家中干,又担着国家两个职,拿着国家双份钱”。
冯少卿和赵素改夫妇违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生3胎,有了三个孩子,大女儿名叫冯雪飞,二女儿名叫冯雪彦(买的邢台市户口),三儿子叫冯龙龙。
(3)、还有在2004年6月19日,阮士伟在冯少卿医院行医,却未领取医师执业证书,有该医院给原告的病历: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为证据可以证明,实属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但是冯少卿医院拿出阮士伟在2004年6月26日的《医师执业证书》,硬说是合法行医。
阮士伟的《医师执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04年06月26日,注册的执业地点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却不在王家庄乡镇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而是跑到“柏乡县城关镇中段”执业,明显注册执业地点与实际执业地点不符,不符合相关规定;当时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是不存在的、空有其名的,该证书实属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还有其执业类别:临床,执业范围: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但是阮士伟却在2004年6月19日对白**做剖宫产手术接生,实属非法行医,证据是其医院给受害人的病历。但是阮士伟非法行医至今都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庸医冯少卿赵素改等人经常祸害百姓,在这些案件中,多数被害人“非死即残”。 庸医冯少卿等人非法行医已经严重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亟须引起各方重视。举例:1、2010年10月16日邢台柏乡县八里庄村农民冯雪彩中午突然死在了冯少卿为院长的柏乡县龙华乡卫生院里,陪16万元了事。2、2007年4月11日,柏乡镇北阳村杨保生之妻孙荣珍在冯少卿现所谓的王家庄乡卫生院切除子宫肌瘤致其死亡赔15万元了事。3、2006年西汪村谢玉春之妻在冯少卿现所谓的王家庄乡卫生院住院因医疗事故摘除子宫,赔五万元了事。4、2004年6月19日南鲁村“原告”在冯少卿所谓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因手术医生非法行医,造成“原告”子宫收缩乏力失血性休克后,被迫切除子宫。至今此事未得合法结果。
冯少卿赵素改夫妇为了装满自己的钱袋,贿赂各届柏乡县卫生局局长,使冯少卿当遍柏乡县各大医院和各乡卫生院的院长,在这个医院出事被查了,换个医院接着干,冯少卿在固城店,卫校,县医院,在西汪乡当院长,冠过王家庄乡卫生院的院长的名, 2010年,在龙华乡卫生院当院长,冯少卿以柏乡县龙华乡卫生院院长的名义套取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数额巨大,柏乡县纪检委给过冯少卿处分,罚过冯少卿十几万元钱,听说冯少卿现在在新柏乡县中心医院任副院长。
冯少卿等人非法行医行为严重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法规,严重影响和危害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柏乡县卫生局却收受贿赂,违法办证,包庇非法行医人员,不依法查处,歪曲事实,胡乱作为;
接着说,柏乡县人民法院院长和法官收受冯少卿贿赂,与柏乡县卫生局串通一气,配合造假,包庇冯少卿等人非法行医,以无中生有、捏造的事实为根据,枉法裁判、炮制虚假诉讼、冤假错案,发还重审后至今超出审理期限十大几年了就是不结案,严重超审限,使冯少卿等人非法行医避免了被追究其刑事责任,也不履行民事赔偿义务。
1、在2005年时,柏乡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出具的判决书配合造假,在判决书中所写“被告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和“被告人冯少卿住柏乡县柏镇路中段王家庄卫生院”为证据。
受害人查实:自从1995年至2008年期间,柏乡县王家庄乡没有卫生院,王家庄乡卫生院是1995年当时乡政府所卖,但有原工作人员,院长魏建芳,此人在南鲁乡卫生院当过院长。当时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是不存在的、空有其名的。而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非法行医,根本不在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
可见被告冯少卿虚假医院为“柏乡县柏镇路中段王家庄卫生院”为了逃脱法律责任,利用冒名顶替“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名义进行虚假诉讼;同时可见柏乡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出具的判决书无中生有、捏造事实。
2、在2006年时,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06)邢民一终字第90号配合造假,在裁定书中所写“被上诉人的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和“被上诉人冯少卿住柏乡县柏镇路中段王家庄卫生院”为证据。
受害人查实:自从1995年至2008年期间,柏乡县王家庄乡没有卫生院,王家庄乡卫生院是1995年当时乡政府所卖,但有原工作人员,院长魏建芳,此人在南鲁乡卫生院当过院长。当时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是不存在的、空有其名的。而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非法行医,根本不在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
可见被上诉人冯少卿虚假医院为“柏乡县柏镇路中段王家庄卫生院”为了逃脱法律责任,利用冒名顶替“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名义进行虚假诉讼;同时可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出具的裁定书无中生有、捏造事实。
3、在2012年8月,柏乡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庭长张建生配合造假,通知受害人白巧娜做事故、过错、伤残鉴定,提取了被告冯少卿个体医院的新证据材料:材料上印有现在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公章17个,有当时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院长陈少坡提交的证明一份,陈少坡与冯少卿是亲属关系。
受害人查实:自从1995年至2008年期间,柏乡县王家庄乡没有卫生院,王家庄乡卫生院是1995年当时乡政府所卖,但有原工作人员,院长魏建芳,此人在南鲁乡卫生院当过院长。当时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是不存在的、空有其名的。而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非法行医,根本不在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可见柏乡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庭长张建生无中生有、捏造事实。
4、在2013年5月,柏乡县人民法院传票贴在原告门口,传票上写着“审判员于国军,案由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受害人查实:自从1995年至2008年期间,柏乡县王家庄乡没有卫生院,王家庄乡卫生院是1995年当时乡政府所卖,但有原工作人员,院长魏建芳,此人在南鲁乡卫生院当过院长。而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非法行医,根本不在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
根据: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审判员于国军配合造假。
5、柏乡县人民法院玩忽职守,发还重审的审理期限都超过了十年多了就是不结案,严重超审限,严重违法违纪。证据是: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邢民一终字第90号
——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柏乡县人民法院(2005)柏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判决。二、发还柏乡县人民法院重审。二00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根据《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审判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发回重审的案件审理期限也应该按照第一审的期限计算。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
柏乡县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院长和法官作为执法者,不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能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社会的秩序、稳定,将案子永无休止地拖延下去,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损害群众利益,置国家设立柏乡县人民法院还有啥用?柏乡县人民法院院长和法官祸国殃民成为违法犯罪帮凶,希望国家严查,还原告一个公道。
再说,受害人为了合法权益,多次上访,在2008年09月19日12时,受害人收到邢台市卫生局给受害人的答复,邢台市卫生局出具虚假调查结果,答复内容如下:
邢台市关于白**反映柏乡县卫生局违规为医师注册有关问题的答复
白**同志:你反映柏乡县卫生局违规为医师注册一事,现答复如下:经调查、核实,柏乡县卫生局不存在违规为医师注册问题。
一、反映冯少卿注册时间与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有矛盾,认为柏乡县卫生局违法注册、颁证一事。冯少卿注册时间为2001年4月20日,注册地点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而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2002年9月24日至2006年9月24日。反映人认为两者时间上矛盾,柏乡县卫生局违法为冯少卿注册、颁发医师执业证书。据查,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初,是政府统一规划设置的医疗机构。该县于2000年开始为乡镇卫生院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申报核查,柏乡县卫生局于2002年9月24日为王家庄乡卫生院签发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2002年9月24日至2006年9月24日。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一直是一所公立、合法的医疗机构,柏乡县卫生局为在该卫生院执业的医师办理注册手续不是违法行为。
二、反映赵素改为柏乡县妇幼保健站职工,柏乡县卫生局为其变更注册到王家庄乡卫生院,认为是违法办理一事。据查,赵素改其人事、工资关系一直在该县妇幼保健站,2003年3月,由本人申请,县卫生局研究同意赵素改到王家庄乡卫生院帮扶工作。鉴于赵素改实际执业地点发生改变,由本人申请,经其原单位、王家庄乡卫生院同意,县卫生局为其办理了执业地点变更注册。这一行为并不违法。
三、反映柏乡县卫生局违法为阮士伟办理医师注册一事。白**于2004年6月19日到柏乡县王家乡卫生院看病,当时阮士伟没有办理医师注册,而在“事故发生”后,柏乡县卫生局于2004年6月26日为其办理注册,反映人认为是违法注册。据查,阮士伟于2002年12月4日取得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经本人申请,柏乡县卫生局于2004年6月26日为其办理医师注册手续。这一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邢台市卫生局公章
邢台市卫生局参与了造假,给受害人的答复所写的调查核实的结果与事实严重不符,纯属凭空虚构、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其实际是这样的:在2002年至2008年期间,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非法行医,祸害百姓,为了避免刑事责任,贿赂各界卫生局局长使其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的个体医院冒名顶替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弄虚作假办理假证书,证据是以冯少卿为法定代表人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批的医疗机构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执业地点却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明显机构名称与执业地点不符,不符合相关规定;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行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注册的执业地点都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实际的执业地点却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注册的执业地点与实际的执业地点不符,不符合相关规定。还有听说:“自从1995年至2008年期间,柏乡县王家庄乡没有卫生院,王家庄乡卫生院是1995年当时乡政府所卖,但有原工作人员,院长是魏建芳,此人在南鲁乡卫生院当过院长”。然而,柏乡县卫生局允许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个体医院,非法行医祸害百姓,在注册颁证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使其得以逃脱刑事责任,也不履行民事赔偿义务。因此,邢台市卫生局所调查核实的结果根本不符合事实,参与了造假,之后受害人向河北省卫生厅反映未给结果。导致冯少卿等人至今打着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旗号吃官司,利用虚假证书诉讼,更有甚者,人民法院竟然配合造假,采用被告冯少卿等人的虚假证书,包庇被告虚假诉讼,误认其有医师执业资格行医,从而被认定为医疗事故,避免了被追究刑事责任,也不履行民事赔偿义务,证据是:在2005年时,柏乡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出具的判决书可以证明,在判决书中所写的被告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的虚假医院的名称是冒名顶替“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名称,可见柏乡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都是参与了造假,属于炮制虚假诉讼;在2006年时,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出具的发还重审的裁定书可以证明,在裁定书中所写的被告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的虚假医院的名称还是冒名顶替“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名称,可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也参与了造假,属于炮制虚假诉讼;2013年5月,柏乡县人民法院传票贴在原告门口,传票上写着“审判员于国军,案由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有柏乡县人民法院为证据。柏乡县人民法院包庇被告冯少卿医院虚假诉讼,至今玩忽职守,发还重审的审理期限都过了十几年了就是不结案。
总之,庸医冯少卿、赵素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祸害百姓,行贿国家领导干部,有多起犯罪事实可查,本案被告冯少卿等人非法行医祸害百姓,两执法部门成为帮助非法行医人员逃避法律责任的包庇者,“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请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2021年11月 日


楼主:youyayiren  时间:2021-11-21 15:17:38
河北柏乡庸医非法行医却能持违法违规证书逃避法律责任
请国家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包庇非法行医人员和庸医冯少卿等人非法行医,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投诉:一、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卫生局局长和医政股人员收受贿赂、滥用职权、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胡乱作为、违法行使职权、不作为、不履职,造成庸医冯少卿、赵素改等人非法行医祸害百姓,严重影响和危害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却持违法证书逃避法律责任。
二、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人民法院院长和法官收受庸医冯少卿的贿赂,与柏乡县卫生局局长和医政股人员串通一气,滥用职权,以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为根据,枉法裁判,炮制虚假诉讼、冤假错案,胡乱作为,包庇庸医冯少卿、赵素改等人非法行医祸害百姓,玩忽职守,不作为,不履职,造成严重超审限,超出发还重审的审理期限十年多了就是不结案。
三、邢台市卫生局收受贿赂、官官相护、以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为根据,出具虚假调查结果,包庇纵容柏乡县卫生局局长和医政股人员违法违规为庸医冯少卿等人办理虚假许可证书,包庇包庇庸医冯少卿、赵素改等人非法行医祸害百姓。
根据:1、非法行医是指没有行医资格的主体。(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3)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不符,还有名称地址不符;(4)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以上均属于非法行医行为。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的命名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三) 名称必须名副其实;(五)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应当含有省、市、区、街道、乡、镇、村等行政区划名称,其他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
3、根据:《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必须与该医疗机构内从业人员执业证书核准的执业范围一致,没有相应执业类别从业人员的医疗机构一律不核准该诊疗科目。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非法行医的人身损害赔偿适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事实与理由:
受害人查实:自从1995年至2008年期间,柏乡县王家庄乡没有卫生院,王家庄乡卫生院是1995年当时乡政府所卖,但有原工作人员,院长魏建芳,此人在南鲁乡卫生院当过院长。而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非法行医,根本不在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有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柏乡县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中所写“被告人冯少卿住柏乡县柏镇路中段王家庄卫生院”为证据。
在2004年6月19日,柏乡县南鲁村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所谓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就诊,因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非法行医做剖宫产接生手术,造成白**子宫收缩乏力失血性休克后,被迫切除子宫。受害人向柏乡县卫生局反映情况,柏乡县卫生局不但不依法查处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非法行医对白**做剖宫产接生手术,反而违反法律规定为冯少卿、赵素改等庸医非法行医颁发证书,把个体医生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的医院写成“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和“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两个公立医院的名字(明显医疗机构名称与地址不符,实属违法违规办证),捏造事实按医疗事故处理,受害人未得到合法的结果,之后2005年6月,受害人只好将冯少卿和其两个公立医院的名字告上法庭,但是柏乡县人民法院受理后,竟然和柏乡县卫生局串通一气不但不依法查处冯等人的非法行医,反而包庇歪曲事实按医疗事故处理,使冯少卿等人以违法证书掩盖非法行医逃避刑事责任,柏乡县人民法院严重渎职、玩忽职守,不敢结案。
首先说,庸医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非法开展虚假医疗机构和非法行医,如下:
1、冯少卿医院的两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名称分别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和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但是该医疗机构的病历、收费票据、公章、牌匾和地址等使用名称都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名称不符,应属非法行医,证据如下:(1)冯少卿个体医院病历使用的名称为:邢台市人民医院麻醉记录单、西汪乡医院、冯少卿肛肠肿瘤专科门诊、王家庄医院、王家庄卫生院等冒用多个医疗机构的名称,均与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不符,有该医院给原告的病历为证据可以证明。其医院出示的病历内容造假,多处篡改,内容互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这样的病历根本不能作为医疗事故鉴定的依据;(2)冯少卿个体医院收费票据使用的名称是“柏乡县王家庄卫生院”,没有“乡”字样,与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不符,有该医院给原告的收费票据为证据可以证明;(3)冯少卿虚假医院加盖使用伪造公章:一个是“柏乡县王家庄卫生院收费专用章”,另一个是“柏乡县王家庄卫生院诊断专用章”,没有“乡”字样,用于收费票据和开医学证明,与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不符,有该医院给原告的收费票据和开的医学证明为证据可以证明;(4)冯少卿医院的牌匾上写着的是:“医院接生”,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不符,有照片为证据可以证明。
2、还有在2004年6月19日,阮士伟在冯少卿医院对白**做剖宫产手术,却未领取医师执业证书,证据有该医院给受害人的病历,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为证据可以证明,属于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
3、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个体医院,非法行医,为了多赚钱不择手段,不审查、不登记、随便接生,冯少卿不顾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大发其财,利用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名誉用B超搞胎儿男女性别鉴定,造成柏乡县初生婴儿比例严重失调,此事被柏乡县查处过,柏乡县卫生局局长刘京敏因包庇冯少卿违法用B超搞性别鉴定被柏乡县查处过,并给了卫生局局长刘京敏处分,还在柏乡县电视台报过光。
以上都可以证明冯少卿等人非法行医,但是冯少卿医院却拿出了机构名称与地址不符、医生人员数不足设置诊疗科目的两个公立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生却拿出了注册的执业地点与实际的执业地点不符的《医师执业证书》等违法证书逃避刑事责任,这些违法证书竟然是柏乡县卫生局局长和医政股人员办理发放的。
然后说,柏乡县卫生局把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的个体医疗机构变成了“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和“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两个公立医院,该医院在相同的时间里领取了两个公立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使冯少卿等卫生技术人员数总共4人的医疗机构担任乡医院和乡卫生院的职能,导致专业卫技人员配备严重不足,造成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严重隐患,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严重影响和危害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冯少卿等人可谓是“一人担多职,即在自家干,又领国家钱”,应属非法开展医疗机构和非法行医,柏乡县卫生局却支持,不依法查处,违法为其颁证,无中生有,证据如下:
1、第一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02年至2006年,执照在03年效验,法定代表人冯少卿在有效期内任职,核批的医疗机构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却不在王家庄乡镇区域内开办医疗机构,而是在柏乡县柏镇路中段注册地址,明显医疗机构名称与执业地点不符,不符合相关规定。冯少卿开办的医疗机构是冯少卿个人投资建设的,冠以“柏乡县王家庄乡”行政区划名称审批领证,明显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命名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是禁止冠以行政区划名称,属于违法违规办证。冯少卿医院的“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床位数为15”(申请日期为2004年4月16日),冠以“医院” 名称审批领证,明显违反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说明该证书有问题。诊疗科目里没有妇产科和麻醉科是不能做剖宫产手术接生的,但是其医院对白**做剖宫产手术接生实属非法行医。
2、第二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2005年5月30日至2010年5月30日,法定代表人冯少卿仍在有效期内任职。核批的医疗机构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却也不在王家庄乡镇区域内开办医疗机构,而是在“柏乡县柏镇路中段”注册地址,明显医疗机构名称与执业地点不符,不符合相关规定。冯少卿开办的医疗机构是冯少卿个人投资建设,冠以“柏乡县王家庄乡”行政区划名称审批领证,明显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命名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是禁止冠以行政区划名称。受害人查实:自从1995年至2008年期间,柏乡县王家庄乡没有卫生院,王家庄乡卫生院是1995年当时乡政府所卖,但有原工作人员,院长魏建芳,此人在南鲁乡卫生院当过院长。而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非法行医,根本不在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有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柏乡县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中所写“被告人冯少卿住柏乡县柏镇路中段王家庄卫生院”为证据。可见柏乡县卫生局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违法违规办证,包庇冯等人非法行医。
还有,被告冯少卿所谓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申请日期为2005年5月27日的《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中,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数总共4人,却能核准登记诊疗科目为01、03、04、05、06、09、26、30、32、32,05、50等有11个之多,并且在审查、主管领导意见、局长核批表上,有柏乡县卫生局局长赵平江签字、主管领导夏荣山签字、审查人员刘振田签字,明显冯少卿医院没有相应执业类别从业人员,却核准登记了这11个之多的诊疗科目;诊疗科目中有妇产科和麻醉科,乡镇卫生院不允许做剖宫产手术,但是其医院对白**做剖宫产手术接生实属非法行医。明显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卫生局允许这4名非卫生技术人员胡作非为地非法从事诊疗活动,严重影响和危害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个体医院,非法行医,为了多赚钱不择手段,不审查、不登记、随便接生,冯少卿不顾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大发其财,利用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名誉用B超搞胎儿男女性别鉴定,造成柏乡县初生婴儿比例严重失调,此事被柏乡县查处过,柏乡县卫生局局长刘京敏因包庇冯少卿违法用B超搞性别鉴定被柏乡县查处过,并给了卫生局局长刘京敏处分,还在柏乡县电视台报过光。
3、第三,该医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自2003年8月16日至2006年7月15日,核批的医疗机构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却不在王家庄乡镇区域内开展诊疗活动,而是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执业,明显医疗机构名称与地址不符,不符合相关规定;当时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是不存在的、空有其名的,该证书实属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属于柏乡县卫生局违法违规办证,包庇冯等人非法行医。
4、该医院的医生冯少卿、赵素改、阮士伟等人是以行贿的非法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等同于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属于非法行医,证据如下:
(1)、冯少卿的《医师执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01年04月20日,注册的执业地点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却不在王家庄乡镇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而是跑到“柏乡县城关镇中段”执业,明显注册执业地点与实际执业地点不符,不符合相关规定;当时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是不存在的、空有其名的,该证书实属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还有其证书上的执业类别:中医,执业范围:中医专业,但是冯少卿却在2004年6月19日对白**做剖宫产手术接生,实属非法行医,证据是其医院给受害人的病历。但是冯少卿非法行医至今都未追究其刑事责任。
(2)、赵素改的《医师执业证书》变更注册执业地点日期为2003年8月26日,注册的执业地点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 却也不在王家庄乡镇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而是也跑到“柏乡县城关镇中段”执业,明显注册执业地点与实际执业地点不符,不符合相关规定;当时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是不存在的、空有其名的,该证书实属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属于非法行医。但是赵素改非法行医至今都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素改是柏乡县妇幼保健站正式职工,和冯少卿是夫妻关系,办理变更注册执业地点到“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 地址却不在王家庄乡(镇)区域内,而是跑到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赵素改自家开办的医院里非法行医,谋取不正当的私利,个体医生冯少卿赵素改夫妇名正言顺的以“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名义骗取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同时,赵素改不去柏乡县妇幼保健站工作有11年左右,在这期间,赵素改还是以柏乡县妇幼保健站名义在我县财政局领取全额工资。可谓是“一人担三职,即在自己的家中干,又担着国家两个职,拿着国家双份钱”。
冯少卿和赵素改夫妇违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生3胎,有了三个孩子,大女儿名叫冯雪飞,二女儿名叫冯雪彦(买的邢台市户口),三儿子叫冯龙龙。
(3)、还有在2004年6月19日,阮士伟在冯少卿医院行医,却未领取医师执业证书,有该医院给原告的病历: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为证据可以证明,实属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但是冯少卿医院拿出阮士伟在2004年6月26日的《医师执业证书》,硬说是合法行医。
阮士伟的《医师执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04年06月26日,注册的执业地点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却不在王家庄乡镇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而是跑到“柏乡县城关镇中段”执业,明显注册执业地点与实际执业地点不符,不符合相关规定;当时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是不存在的、空有其名的,该证书实属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还有其执业类别:临床,执业范围: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但是阮士伟却在2004年6月19日对白**做剖宫产手术接生,实属非法行医,证据是其医院给受害人的病历。但是阮士伟非法行医至今都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庸医冯少卿赵素改等人经常祸害百姓,在这些案件中,多数被害人“非死即残”。 庸医冯少卿等人非法行医已经严重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亟须引起各方重视。举例:1、2010年10月16日邢台柏乡县八里庄村农民冯雪彩中午突然死在了冯少卿为院长的柏乡县龙华乡卫生院里,陪16万元了事。2、2007年4月11日,柏乡镇北阳村杨保生之妻孙荣珍在冯少卿现所谓的王家庄乡卫生院切除子宫肌瘤致其死亡赔15万元了事。3、2006年西汪村谢玉春之妻在冯少卿现所谓的王家庄乡卫生院住院因医疗事故摘除子宫,赔五万元了事。4、2004年6月19日南鲁村“原告”在冯少卿所谓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因手术医生非法行医,造成“原告”子宫收缩乏力失血性休克后,被迫切除子宫。至今此事未得合法结果。
冯少卿赵素改夫妇为了装满自己的钱袋,贿赂各届柏乡县卫生局局长,使冯少卿当遍柏乡县各大医院和各乡卫生院的院长,在这个医院出事被查了,换个医院接着干,冯少卿在固城店,卫校,县医院,在西汪乡当院长,冠过王家庄乡卫生院的院长的名, 2010年,在龙华乡卫生院当院长,冯少卿以柏乡县龙华乡卫生院院长的名义套取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数额巨大,柏乡县纪检委给过冯少卿处分,罚过冯少卿十几万元钱,听说冯少卿现在在新柏乡县中心医院任副院长。
冯少卿等人非法行医行为严重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法规,严重影响和危害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柏乡县卫生局却收受贿赂,违法办证,包庇非法行医人员,不依法查处,歪曲事实,胡乱作为;
接着说,柏乡县人民法院院长和法官收受冯少卿贿赂,与柏乡县卫生局串通一气,配合造假,包庇冯少卿等人非法行医,以无中生有、捏造的事实为根据,枉法裁判、炮制虚假诉讼、冤假错案,发还重审后至今超出审理期限十大几年了就是不结案,严重超审限,使冯少卿等人非法行医避免了被追究其刑事责任,也不履行民事赔偿义务。
1、在2005年时,柏乡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出具的判决书配合造假,在判决书中所写“被告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和“被告人冯少卿住柏乡县柏镇路中段王家庄卫生院”为证据。
受害人查实:自从1995年至2008年期间,柏乡县王家庄乡没有卫生院,王家庄乡卫生院是1995年当时乡政府所卖,但有原工作人员,院长魏建芳,此人在南鲁乡卫生院当过院长。当时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是不存在的、空有其名的。而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非法行医,根本不在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
可见被告冯少卿虚假医院为“柏乡县柏镇路中段王家庄卫生院”为了逃脱法律责任,利用冒名顶替“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名义进行虚假诉讼;同时可见柏乡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出具的判决书无中生有、捏造事实。
2、在2006年时,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06)邢民一终字第90号配合造假,在裁定书中所写“被上诉人的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和“被上诉人冯少卿住柏乡县柏镇路中段王家庄卫生院”为证据。
受害人查实:自从1995年至2008年期间,柏乡县王家庄乡没有卫生院,王家庄乡卫生院是1995年当时乡政府所卖,但有原工作人员,院长魏建芳,此人在南鲁乡卫生院当过院长。当时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是不存在的、空有其名的。而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非法行医,根本不在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
可见被上诉人冯少卿虚假医院为“柏乡县柏镇路中段王家庄卫生院”为了逃脱法律责任,利用冒名顶替“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名义进行虚假诉讼;同时可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出具的裁定书无中生有、捏造事实。
3、在2007年时,柏乡县人民法院法官张建生委托邢台市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有邢台市医学会出具的文书可以证明。被告冯少卿个体医院和医生向邢台市医学会提交的做鉴定的材料都是以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名义开具的证明和证书,上面盖着柏乡县卫生局的公章(柏乡县卫生局局长刘京敏滥用公章)。
在2012年8月,柏乡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庭长张建生配合造假,通知受害人白巧娜做事故、过错、伤残鉴定,提取了被告冯少卿个体医院的新证据材料:材料上印有现在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公章17个,有当时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院长陈少坡提交的证明一份,陈少坡与冯少卿是亲属关系,陈少坡滥用公章。
受害人查实:自从1995年至2008年期间,柏乡县王家庄乡没有卫生院,王家庄乡卫生院是1995年当时乡政府所卖,但有原工作人员,院长魏建芳,此人在南鲁乡卫生院当过院长。当时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是不存在的、空有其名的。而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非法行医,根本不在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可见柏乡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庭长张建生无中生有、捏造事实。
4、在2013年5月,柏乡县人民法院传票贴在原告门口,传票上写着“审判员于国军,案由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受害人查实:自从1995年至2008年期间,柏乡县王家庄乡没有卫生院,王家庄乡卫生院是1995年当时乡政府所卖,但有原工作人员,院长魏建芳,此人在南鲁乡卫生院当过院长。而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非法行医,根本不在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
根据: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审判员于国军配合造假。
5、柏乡县人民法院玩忽职守,发还重审的审理期限都超过了十年多了就是不结案,严重超审限,严重违法违纪。证据是: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邢民一终字第90号
——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柏乡县人民法院(2005)柏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判决。二、发还柏乡县人民法院重审。二00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根据《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审判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发回重审的案件审理期限也应该按照第一审的期限计算。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
柏乡县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院长和法官作为执法者,不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能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社会的秩序、稳定,将案子永无休止地拖延下去,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损害群众利益,置国家设立柏乡县人民法院还有啥用?柏乡县人民法院院长和法官祸国殃民成为违法犯罪帮凶,希望国家严查,还原告一个公道。
楼主:youyayiren  时间:2021-11-21 15:18:07

再说,受害人为了合法权益,多次上访,在2008年09月19日12时,受害人收到邢台市卫生局给受害人的答复,邢台市卫生局出具虚假调查结果,答复内容如下:
邢台市关于白**反映柏乡县卫生局违规为医师注册有关问题的答复
白**同志:你反映柏乡县卫生局违规为医师注册一事,现答复如下:经调查、核实,柏乡县卫生局不存在违规为医师注册问题。
一、反映冯少卿注册时间与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有矛盾,认为柏乡县卫生局违法注册、颁证一事。冯少卿注册时间为2001年4月20日,注册地点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而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2002年9月24日至2006年9月24日。反映人认为两者时间上矛盾,柏乡县卫生局违法为冯少卿注册、颁发医师执业证书。据查,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初,是政府统一规划设置的医疗机构。该县于2000年开始为乡镇卫生院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申报核查,柏乡县卫生局于2002年9月24日为王家庄乡卫生院签发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2002年9月24日至2006年9月24日。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一直是一所公立、合法的医疗机构,柏乡县卫生局为在该卫生院执业的医师办理注册手续不是违法行为。
二、反映赵素改为柏乡县妇幼保健站职工,柏乡县卫生局为其变更注册到王家庄乡卫生院,认为是违法办理一事。据查,赵素改其人事、工资关系一直在该县妇幼保健站,2003年3月,由本人申请,县卫生局研究同意赵素改到王家庄乡卫生院帮扶工作。鉴于赵素改实际执业地点发生改变,由本人申请,经其原单位、王家庄乡卫生院同意,县卫生局为其办理了执业地点变更注册。这一行为并不违法。
三、反映柏乡县卫生局违法为阮士伟办理医师注册一事。白**于2004年6月19日到柏乡县王家乡卫生院看病,当时阮士伟没有办理医师注册,而在“事故发生”后,柏乡县卫生局于2004年6月26日为其办理注册,反映人认为是违法注册。据查,阮士伟于2002年12月4日取得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经本人申请,柏乡县卫生局于2004年6月26日为其办理医师注册手续。这一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邢台市卫生局公章
邢台市卫生局参与了造假,给受害人的答复所写的调查核实的结果与事实严重不符,纯属凭空虚构、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其实际是这样的:在2002年至2008年期间,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非法行医,祸害百姓,为了避免刑事责任,贿赂各界卫生局局长使其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的个体医院冒名顶替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弄虚作假办理假证书,证据是以冯少卿为法定代表人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批的医疗机构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执业地点却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明显机构名称与执业地点不符,不符合相关规定;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行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注册的执业地点都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实际的执业地点却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注册的执业地点与实际的执业地点不符,不符合相关规定。还有听说:“自从1995年至2008年期间,柏乡县王家庄乡没有卫生院,王家庄乡卫生院是1995年当时乡政府所卖,但有原工作人员,院长是魏建芳,此人在南鲁乡卫生院当过院长”。然而,柏乡县卫生局允许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个体医院,非法行医祸害百姓,在注册颁证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使其得以逃脱刑事责任,也不履行民事赔偿义务。因此,邢台市卫生局所调查核实的结果根本不符合事实,参与了造假,之后受害人向河北省卫生厅反映未给结果。导致冯少卿等人至今打着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旗号吃官司,利用虚假证书诉讼,更有甚者,人民法院竟然配合造假,采用被告冯少卿等人的虚假证书,包庇被告虚假诉讼,误认其有医师执业资格行医,从而被认定为医疗事故,避免了被追究刑事责任,也不履行民事赔偿义务,证据是:在2005年时,柏乡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出具的判决书可以证明,在判决书中所写的被告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的虚假医院的名称是冒名顶替“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名称,可见柏乡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都是参与了造假,属于炮制虚假诉讼;在2006年时,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出具的发还重审的裁定书可以证明,在裁定书中所写的被告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的虚假医院的名称还是冒名顶替“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名称,可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也参与了造假,属于炮制虚假诉讼;2013年5月,柏乡县人民法院传票贴在原告门口,传票上写着“审判员于国军,案由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有柏乡县人民法院为证据。柏乡县人民法院包庇被告冯少卿医院虚假诉讼,至今玩忽职守,发还重审的审理期限都过了十几年了就是不结案。
总之,庸医冯少卿、赵素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祸害百姓,行贿国家领导干部,有多起犯罪事实可查,本案被告冯少卿等人非法行医祸害百姓,两执法部门成为帮助非法行医人员逃避法律责任的包庇者,“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请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2021年11月 日


楼主:youyayiren  时间:2021-11-24 09: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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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youyayiren  时间:2021-12-01 12: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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