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股份以后赠与人后悔了能否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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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2-28 22:30:50 更新时间:2021-12-29 05:22:08

楼主:可凯可乐  时间:2021-12-28 14:30:50
依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对于赠与股份的,一定情形下赠与人是可以撤销的。关于赠与股份以后能否撤销的问题,下面由广州律师网https://china.findlaw.cn/guangzhou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赠与股份以后赠与人后悔了能否撤销

1、赠与股份后能否撤销分以下情形:

(1)如果股份尚未完成交付登记的,可以撤销;

(2)如果股份已经完成交付登记,原则上不能撤销,但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股权赠与的类型

1、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

指的是股东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赠与其全部或部分的股权。在此种情况下只是股权比例发生变化或是公司股东人数减少,而不会发生新股东的加入,因此也并不会破坏公司的人合性。因此,股东内部股权赠与与股权买卖形式的内部股权转让形式相同,这种内部股权赠与应当由股东自行行使,而无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

则是指公司向第三人赠与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根据《公司法》七十一条的规定,股权对外转让需过半数其他股东的同意;同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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