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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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1-18 02:59:53 更新时间:2022-09-05 00:19:16

楼主:ty_144654613  时间:2022-01-17 18:59:53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一、教师不仅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也应遵守社会公德,建议写入《教师法》
“德”高为师,“德”是教师自身做人与教育他人如何立身做人的根本,教师不仅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也应遵守社会公德,坚定政治立场、遵守党纪国法。教师于社会当中的无所顾忌的错误政治言论,吃空饷旷工,人格操守、思想品德低下,不良生活品行与作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社会私德败坏行为频发,这是与人民教师应遵守党纪、爱国守法、德高品重、明理育人,树人育人的嵩高社会形像,是相违背的,严重损害了教师形像。教师法,应将教师于职业不遵守政治规矩、国家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个人生活作风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纳入《教师法》给予约束。
河南安阳市殷都区教体局处理党员教师张美美案的真实案例:
因《国家教师法》中没有对教师应承担“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个人生活作风,社会公德等义务的规定,虽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七)中提出的是: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但在河南安阳,从安阳县教育局到殷都区教育局和部分学校以《国家教师法》为由,只管理教师职业行为之内的事情,对于党员教师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个人生活作风、违反社会公德等职业之外的社会品行失德、人格操守低下问题,不给予管理。说,那是教师违反社会治安、涉及个人生活作风是教师个人教书以外的生活隐私和社会行为,而不予管理,对于伪造假医疗文书旷工问题说成是“请假问题”。举报者检举6年,直到案发6年后,安阳市纪委过问后,才就部分情况开展调查。
二、应加强党对教师队伍的领导权,并落实党的多元化调解机制
学校基层党组织负有对党员教师的党性、政治、遵纪守法、社会公道、职业道德等的教育、管理、服务和提出处理意见的权力。然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学校党组织薄弱,党组织领导人对党的领导认识不够高,出现对教师师德师风教育等管理问题不想管、不愿管、不敢管,推卸责任、推诿扯皮,认为属于上级管理不属于学校党组织应管的。同时,学校基层党组织作为党的基层组织,也应落实国家的多元化调解机制。
三、打破体制,建立教师流动机制,激励机制,未位淘汰机制,才能真正提高教师队伍整体建设水平与教学水平
随着教师,稳定的体制,较高的工资待遇、良好的工作环境、较高的社会地位,教师这个“铁饭碗”,已经成为很多毕业生的职业追求,而已占据“铁饭碗““事业编”的在职教师,部分曾经是中专毕业,后又通过成人大专或本科教育取得的学历,实际教师本人的德育、教学水平并不高,甚至因工作优越性,部分教师飘飘然,自带优越感,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甚至德能不配位、违法乱纪,但基于人情关系,利益关系,同事情义,学校均是睁只眼闭只眼。因体制和编制限制,优秀人才进入体制并不顺畅,德能不配位的淘汰不出去,只有打破“铁饭碗”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与激励机制,优者奖励晋升,未位者淘汰出教师队伍,引进德才兼备的教育人才进入教育行业,不仅能激发在职教师的危机意识,促进教师不断完善自我,更新自我知识结构,加强自身品质道德修养建设,提高教学工作责任心,从而提高教学工作质量,更能优化教师队伍环境,建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四、提高教师待遇和地位,但不能搞一刀切、大锅饭,以德能勤绩廉综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获取报酬的基础
楼主:ty_144654613  时间:2022-09-03 11:41:09
关于安阳市卫健委书记王永斌等漠视法律和政府部门证明违法认定地区医院和内科医生可看精神疾病的举报信
——既:2021至2022年检举人李远香向安阳市卫健委举报问题的事实和证据一、举报的第一个问题:地区医院和内科医生张艳丽违法执业(既:违法行医)(一)事实:2017年2月20日,地区医院内科执业医师张艳丽从事了精神科专业的医疗诊治活动。既:张艳丽从事了其执业注册范围(内科专业)以外其他专业(精神科专业)的执业活动,是违反法律法规的非法行医(非法执业)行为;而安阳市地区医院是使用了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是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行医行为。地区医院及张艳丽的行医行为,与医疗保障、慢病鉴定无任何关系,是单纯的医疗行为。(二)证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老法)第二十一条;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4.关于下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1〕169号)医师执业范围的规定,;5.《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安人社医疗【2016】2号);6.《国家卫生生办公厅关于精神科从业医师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605号);7.安阳市人社局出具的证明;8.安阳市医保局(既医疗保障中心慢病科)出具的证明;9:安阳市北关区医保局(慢病科)出具的证明;10.非法行医的规定;11.地区医院张艳丽在国家卫生官网执业范围注册为内科的证据;12.张艳丽及其同科同事亲口承认其是内科医生看不了精神科疾病的录音;13.地区医院门诊楼挂号机器,至今依然无“老干部科”这个门诊科室;14.新闻媒体报道的,我国其它地市发生的与地区医院和张艳丽相同违法案件的定性和行政处罚案例。二、举报的第二个问题:内科医生张艳丽违法从行政职能科室老干部科制造虚假精神科疾病医学文书(一)事实:2017年2月20日,内科医生张艳丽从事了精神科专业的医疗诊治活动并从行政职能科室“老干部科”出具了精神科疾病(精神抑郁症)的医学文书。既:内科专业执业注册医师,从精神科执业地点以外的执业地点(老干部科)出具了属于“精神科”疾病的医学文书,是违法行医行为。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而张艳丽的情况是:病种为“精神疾病”+医师执业范围为“内科”+执业地点为“行政科老干部科”=“虚假医学文书”。(二)证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老法)第二十三条;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4.司法上是如何认定虚假病假条的;5.地区医院老干部科在地区医院西家属院的照片,至今老干部科依然存在。检举人李远香举报前,地区医院门诊一楼慢病科无悬挂“老干部科”牌子,举报后,慢病科搬迁至三楼,才挂上了包含“老干部科”在内的三块牌子;6.可证明,安阳地区医院“老干部科”的办公地址在西家属院,职能为行政职能不看精神病及开精神病医学文书的录音证据(老干部科工作人员录音、地区医院的离退老干部的录音、部分在职医护人员和保安的录音);7.地区医院纪检监察室冯XX说北关区医保局认定张艳丽可以看精神病的录音;8.北关区医保局(慢病科)出具的否认认定张艳丽可以看精神病的证明;9:濮阳卫计委纪检组说,地区医院纪检监察室答复他们张艳丽从未为张美开过精神抑郁症医学证明的录音;10.殷都区纪委监察一室存有2017年2月20日张艳丽从老干部科开出精神抑郁症的证明,及院方无挂号、无门诊病历、无处方、无任何张美缴费记录等情况(殷都区纪委监察二室余慧萍告知)。三、安阳市卫健委私自定义李远香举报的问题是:超范围执业问题,肖文2022年8月23日口头答复李远香:地区医院和医生不属于超范围执业,因为政府部门(安阳市人社局)委托地区医院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可以对精神科疾病进行鉴定治疗诊断),为此医院有权任命内科医生张艳丽对精神疾病进行诊断、治疗、鉴定安阳市卫健委的证据:安阳市卫健委至今未提供相关证据。安阳市卫健康委副主任刘芳于2022年8月23日只口头说:是经向安阳市法制办、河南省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调查,一致认定的,安阳市卫健委并拒绝向李远香提供文字答复。副主任刘芳又于2022年8月24日口头答复:是安阳市人社局与地区医院,有委托地区医院对精神病进行诊断、治疗、鉴定的合同。王文斌书记于会上口头承诺检举人并指示副主任刘芳给予检举人近两日的书面答复,但至今未兑现,于8月26日给予了检举人一份“几次答复几次接待李远香的情况说明”,李远香拒绝接收并于2022年8月29日退还安阳市卫健委书记、主任王永斌。李远香的证据:《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安人社医疗【2016】2号;《国家卫生生办公厅关于精神科从业医师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605号);安阳市人社局出具的证明;安阳市医保局(既医疗保障中心慢病科)出具的证明;安阳市北关区医保局(慢病科)出具的证明等,已充分证明安阳地区医院不是门诊慢病中精神病病种的定点医疗机构,以上政府部门未审批过地区医院的手续,为此安阳市卫健委的调查严重不实,安阳市卫健委并涉嫌违法违纪,失职渎职,徇私枉法,为地区医院和医生充当违法保护伞。李远香获取证据并查得:安阳地区医院的“老干部科”一直在该医院的西家属院(地区医院内部称为“小西院”),是行政职能科室,无看精神病和出具精神病医疗文书的职能,2017年时地区医院门诊楼三楼、一楼均无老干部科;安阳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无审批过地区医院可以对慢病当中精神病病种的鉴定手续,地区医院不是精神病定点医疗鉴定机构,地区医院内科医生张艳丽的行为属医疗行为,与医保无关。李远香向安阳市司法局和安阳市政府的法制机构(法制办)均咨询及投诉,取得的情况与安阳市卫健委的答复也差距甚大。李远香于2021年至今,一直在请求安阳市卫健委向安阳市人社局、安阳市医保局(医保中心)、地区医院调查取证,但安阳市卫健卫至今不查。  附件:1.证据(其中录音证据在检举人手中)2.《关于安阳市卫健委十次反馈的“我举报地区医院和张艳丽非法行医”有关问题的质疑问题》            举报人(提供人):李远香             联系方式:1853059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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