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2022

字数:28930访问原帖 评论数:74条评论 TXT下载

发表时间:2022-01-24 17:08:37 更新时间:2022-08-17 10:34:13

楼主:卡夫卡李二世  时间:2022-01-24 09:08:37
1、威尼斯商人
(英)莎士比亚著 朱生豪译
人民文学出版社



男欢女爱的题材、形象生动性格鲜明而特质简单的人物、生活化市井风的对白科诨、曲折有趣易被理解的故事、浅显的主题,至今看来,仍然是喜剧创作的套路。巧合、误会仍然是制造噱头的常用手法。莎翁用他的作品开创的这种规范相当程度上定义了喜剧,后来的喜剧创作者应该感谢莎翁给了他们一条路径,当然同时,莎翁也成了他们的限制,几乎很难摆脱他的影响。悲剧上同样如此。
喜剧的气质决定了它的受众的草根性,可以肯定在当时能为莎翁的剧团带来更大收益的,肯定是喜剧而非悲剧历史剧。辛劳肤浅的人们需要阴晦情绪的简单释放,喜剧是他们廉价的娱乐。你让他们随着哈姆雷特苦思人类命运,为小罗小茱掉眼泪,那简直就是跟他们本就枯燥辛苦的生活过不去。这也决定了喜剧的结局只能是大团圆,大团圆就像一个烟花,虽然转瞬即逝,却制造了一个极大的幻相,轻易把那廉价的快乐情绪推到顶点。这是喜剧的功能,是它的责任。没有这样一个结局,是会令人犯嘀咕的。
《仲夏夜之梦》的奇妙来自于人神精灵界限的混淆,也来自于迷离奇幻的场景氛围,人物线索众多而叙述清爽,情节推进错落有致,转折和亮点一个接一个,令人目不暇接兴致不减,确实妙。《威尼斯商人》有黑犹太人之嫌,但是关于夏洛克和安东尼奥几艘商船事故的叙述,让人可以窥见当时意大利资··本··主··义经··济之发达及世界贸易之一面;《皆大欢喜》有田园牧歌之趣。虽然是通俗娱乐的作品,但对于了解当时社会风貌也有相当反应。
莎翁总喜欢男扮女女扮男这一套,并成为他设计情节的主要手段,为什么?或许舞台演出可以产生不错的现场效果吧。但是想起来有人说莎翁可能有同性恋倾向,呵呵。
楼主:卡夫卡李二世  时间:2022-01-25 18:02:30




楼主:卡夫卡李二世  时间:2022-01-26 13:45:15
3、罗米欧与朱丽叶
(英)莎士比亚著 朱生豪译
人民文学出版社



莎士比亚的悲观是彻底的,这种彻底本身就是一种力量。几部剧作的结局都是整体的覆灭,善与恶一起终结,这几乎是对人性的全面否定,毫不留情。然而好在恶也灭了,这算是一点点希望所在,但是善所付出的代价之巨,之前恶所造成的几乎无法弥补的伤害,却又让人对人和世界被拯救的可能性之微深深忧虑、对善的脆弱深深忧虑、对人性的不可捉摸深深忧虑。
人性是会失控的,痴、嗔、贪、愚、嫉这些日常惯见的毛病会因人的任性瞬间魔化,反噬人自身。前段时间刚读完《圣经》,现在再读这几部悲剧,突然发现其实莎翁的悲剧可以是《圣经》的重要注解,--人无法完成自身的救赎!
在《罗米欧与朱丽叶》中,你可以看到爱情的美好,但更应该看到爱情的脆弱,它在尘世中层出不穷的哪怕是细微的无意的波折面前都毫无抵抗力。所以归根結底,不如说这部剧作是在讽刺人的微贱,--人啊,你无力拥有不佩拥有美好的事物,你对美好的狂热追求会导致你的灭亡。
《麦克白》最成功也是最震撼处在于对“罪者”的刻划,令人想到古典神话古希腊悲剧中凶悍的邪神,想到米开郎基罗的充满力量的大理石雕像。整个这部剧的目的似乎就是贡献一个“罪者”的形像。它通过麦克白的贪婪凶残冷血让人看到“罪”的丑,让人警惕于内心的隐秘的“罪”的萌动,赫卡忒三姐妹无处不在,随时会突袭而至。麦克白内心贪念的产生不来源于功高自矜,而来源于这种貌似偶然的命定,这种设计一下子使这个本来比较特殊的人物具有了普遍意义,这就是高手。它还通过麦克白的犹豫纠结不逃避让人看到了人的复杂丰富,这使得这个形象扎实可信,然而更重要的是,提醒了人“罪”的隐蔽性,在加强艺术感染力的同时,也深化了主题。麦克白夫人是另一个“罪者”,她深夜洗手的情节如今已经成为刻画犯罪形象的常用手法。
《李尔王》的核心是李尔王发疯及转清醒,这对人的绝情寡义的谴责是巨大的,李尔王在这期间的对人与世的痛斥酣畅淋漓而令人惶恐惭愧,如果当台上的演员演技还过得去的话,你可以想象台下观众中有多少人听得如芒刺在背。所有那些爱德蒙、大姐、二姐的演绎都是这些台词的注脚,甚至李尔王自己,他当初何尝不是一个薄情寡义的人,小女儿之死没有他的责任吗?这剧人物虽然是皇室家人,事情却是极平凡事,四大悲剧中,这可能是最能获得观者共鸣的。
《哈姆莱特》中最令人痛心的是奥菲莉亚,一个单纯可爱美丽的年轻生命,到死她都不知道自己因何而死。对她的误伤是对恶人的最大痛责,包括哈姆莱特,他的复仇行动使他成了恶的一部份,恶的特质使他从一个受害者无意间变成施害者了。奥菲莉亚是无辜的,她唯一的错处是不幸生在了这个世间。突然想到了林黛玉,她们受人摆布的命运是一致的,区别在于,林黛玉是清醒的,并用她主动的死回击了人间一个耳光。哈姆莱特的复仇行为或许不能说是高尚,那是遵循人性的一种本能反应,它有着伦理正义的一面,但也有着否定伦理的一面,所以作者给的结局中有他一死。人如何用自身的一部份去否定另一部份?这或许是作者想要表达的。生,就要面对这个几乎无法解决的问题。死,是唯一的解决之道吗?如果是,那不就成了对人生的否定了吗?那么,“生还是死”这个问题还有什么意义?死,岂不也成了无所谓?如此想下去,人生就是一场空虚而己。哈姆莱特应该做个佛教徒。
奥瑟罗是个单纯的人,她可怜的老婆也是,这样的人是无法在这个复杂的人间自处的。现实中这样的人少见,然而伊阿古却常见,作者的意图似乎希望人们把目光关注在伊阿古身上,而非奥瑟罗,所以结尾处,奥瑟罗和他可怜的老婆死了,伊阿古还神奇的活着,这不同寻常的安排似乎正是作者给人们的主题上的提醒。其实整部剧中,伊阿古的形象也要鲜活于奥瑟罗,奥瑟罗这个角色出彩处似乎仅有暗窥伊阿古与凯西奥交谈及最后刺杀老婆那两场,其他处都有些呆板。
莎翁最高的成就还是悲剧,它来源于古希腊的悲剧,融入了当时代的人文精神。古希腊悲剧中的人物有神性,莎翁悲剧中的人物有真实的人性,这两种至关重要的因素都使得他们剧中的人物具有了伟岸的英雄气质,让人对人充满信心,然而同时又充满警惕。
人间的欢乐既少也经不起推敲,悲剧符合人世的本质,人性的善、恶、纠结、无助似乎唯有在悲剧中才得到本真的尊重。读莎翁的悲剧是要有点勇气的,能够面对人的本来面目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楼主:卡夫卡李二世  时间:2022-01-28 10:50:26
4、理查二世·亨利四世(上下)
(英)莎士比亚著 朱生豪译
上海古籍出版社



三部剧时间线相接,故事发展相承,连贯读来,故事性也颇强。《理查二世》写了一个国王的覆灭,《亨利四世》主线并非亨利四世,而是以亨利五世的继位前后故事为主线,再加进了一场内乱和亨利四世的辞世。相较而言,《理查二世》笔墨集中,铺排紧凑,明显优于后作,二世的人物形象刻画也比较成功,虽然是一个糊涂荒淫皇帝,但是当面对生死存亡时的感悟也表现得比较深刻,具有相当的悲剧性的震撼力量。但是《亨利四世》中既对亨利四世叙写不够,对五世的刻画也流于表面,其前后行为的转折突兀莫名,不具说服性,其中关于福斯塔夫等人的铺排明显过多,他们的插科打诨虽然可能会受到普通观众的欢迎,但无疑削弱了整部剧的完整性。
相较于莎翁的喜剧悲剧,仅从这三部剧来看,其历史剧水平明显较差。故事简单,人物形象死板,结构保守,尤其是大段大段的人物独白冗长到令人难耐,对演员是种折磨,对观众更是,并且许多跟情节、人物关联不大,纯粹滥情、炫耀文采,简直莫名。
读时不由想到中国的历史故事,东西方的皇··帝们笼络豪杰打天下、抑制悍臣稳天下、贪恋权位的做派,背信忘义、冷血残酷的风格,真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那些大臣们望风转舵的习性、觊觎不轨的念头也真真差不离。人,从本质上说真都是差不多的;人,如何建构出有效制约自己劣性的社会运行体制,真是一件不易的事。
楼主:卡夫卡李二世  时间:2022-02-24 15:13:16
5、失乐园
(英)约翰·弥尔顿著 朱维之译
人民文学出版社



此诗的传统来源于荷马维吉尔但丁,结构宏阔想象奇瑰气度不凡,语言上相对于《荷马史诗》《埃涅阿斯记》,更显华丽一些,相对于《神曲》,更活泼一些,这可能也跟作者所处的时代有关,毕竟古希腊古罗马时代更淳朴一些,但丁时代也更加压抑。
全诗主要写了四件事:撒旦与上帝之战,上帝创世造人,撒旦引诱人类堕落以达到占领乐园的目的,以及大天使米迦勒向亚当展示未来人类的运途。但是采用了倒叙插叙等手法,使得整篇叙述限制在几天之内,颇为紧凑。
撒旦的形象颇为复杂,有邪恶阴险的一面,也有大气昂扬的一面,是个罪者,是个反叛者,还是个颇受拥戴敢于担当的领袖,他自地狱前往乐园行程的描述充满了英雄气质,借他双目对天、地、地狱景观的描述有着交响般的恢宏。其次亚当和夏娃的形象也比较生动,这是我第一次读到对亚当夏娃的直接正面叙写,感觉也颇新鲜有趣。上帝的形象则比较刻板。三界中上帝最尊崇,但是在这部作品中撒旦的形象无疑最夺目。这种处理方式和产生的效果,可能跟作者的经历有关,作为一个涉世甚深勇于抗争的人,他对人间和人的认识的复杂性真实性是书斋作者所不能比的。但丁和《神曲》也是如此,作品内涵的复杂深刻,对现实的批判揭露,不是在现实中火一般翻滚过的人是写不出来的。伟大作家和作品不仅来源于作者的才华和学识,尤其来源于现实,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整个阅读感受很爽,一点儿不枯燥,这大大出乎我的意料,诗中对三界景观的想象、对天庭大战的精彩描述以及极具特质形象鲜明的人物形象,如能拍成电影,一定很好看,按照现在的技术,要展现诗句所写应该不是难事。
相对于但丁,弥尔顿的写作无疑更加外向热情,也更有才子气质,叙述如滔滔江水,激情四射大气磅礴,但也正因为此,一些铺叙不够节制精当,我在阅读时,一边赞其华丽奇妙,然而却也一目十行掠过不少。这也跟他当时已经目盲,不得不用口述方式写作有关。陈寅恪写作《柳如是别传》时也是口述,文字也确实有些啰嗦冗长。写作方式对语言的影响还是很明显的,我最近尝试用手机笔记功能写东西,明显觉得语感的变化,尤其是节奏感。去年用平板写东西,这种感觉还不是太明显。手机写作只能写些短文,长了不行,必须得用电脑。
撒旦因为不满上帝自作主张把继承权给予耶稣而反出天堂,这个题材的选择跟当时政局变幻激荡的英国时局有关,这个人物形象的复杂很可能也有着作者对复杂时局的思考。中国人会想到孙悟空,只是孙悟空最后屈服了,而撒旦和他的弟兄们宁愿在地狱中建个新家园,也不屈服。这是东西方文化一个很大的不同。
上帝是因为撒旦一伙被打入地狱,想要补充天界的空虚,于是又造了一个新世界和人,希望人经过磨炼后,能够升入天堂,而撒旦的目的则是引诱人类堕落,沦为己类,就可以占领人间,扩充自己的版图,这是一切情节的核心。如此看来,人的处境真是两难,美好遥远的前途、诱人阴险的陷阱时时角力,做人确实难。
这两年读了一些西方古典史诗,觉得长诗的叙事魅力真是妙不可言,更加美更加有力,长篇小说则在信息的密度和广度上占便宜,史诗艺术感更强,小说则比较世俗化,很大程度上,长篇小说其实是叙事诗歌的延伸和发展的结果。
书前附几十幅版画,刻画细腻,造型生动,背景恢宏,装饰性也极强,很棒。

楼主:卡夫卡李二世  时间:2022-02-25 12:38:17
6、天路历程
(英)约翰·班扬著 苏欲晓译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出身草根,文化程度并不高,青少年时候还颇叛逆,参加过战争,后来在其夫人影响下,成为信仰坚定的基督徒,之后因为信仰问题入狱十几载,狱中他得以细研《圣经》,同时身心和信仰也受到严峻的考验。他对基督教的虔诚,他在狱中的思考,他对《圣经》的熟悉,以及他高超的布道水平,成为他创作《天路历程》的基础。
首先这是一部布道书,这是作者的创作目的,其内容涉及了基督教几乎全部的主要教义,阐发了作者的认识。其次这又是一部优秀的长篇寓言体小说。全书语言通俗,情感质朴,人物生动,教益味甚浓,可读性也颇强。许多故事情节的设计、场景的想象精彩有趣,显示出作者创作的天才。
据说班扬一生所读书屈指可数,他的写作技巧基本都是从《圣经》学来,译者也说到班扬当时所研读的是语言朴素纯粹的钦定本《圣经》,这也成为《天路历程》的语言风格。采用寓言故事的方式阐发教义也是《圣经》最常用的手段,这几天在读《美国秩序的根基》一书,其中讲到柏拉图及其《理想国》时有个观点,认为用故事的方式阐述思想是一种古老而可能最合适的方式,尤其对于一些复杂幽微的道理,很难通过平白的语言直截了当说清楚,只有通过故事去展现,由读者从中领会。我感触颇深,则故事在文学创作中的运用确实值得大作考究,但这跟所谓的情节是两码事,不是技术的问题,是出发点的问题,对故事的运用方式问题。
这是一部继承了英国古典文学传统和《圣经》审美情趣的杰出的著作,对于基督教徒来说,应是必读的,对于一般读者来说,其精彩的故事、性格鲜明的人物、朴素的语言也很值得领略,也是了解基督教文化的不错的读本。据说此书是全世界范围内《圣经》以外销量最大的书,足见其魅力。
相对于《失乐园》,此作虽然浸染着作者个人深刻的宗教情感,但主旨还是为传播《圣经》箴义,有着明确的功用目的,《失乐园》则更偏重于传达作者自己的思考,及对现实的影射和批判。《天路历程》是一部大众之书,《失乐园》是一部打上了深刻个人印记的精英之书,两作风格也呈现出华丽恢宏和朴素平和的对比。
班扬一生坎坷,所幸先后娶的两个老婆都颇贤惠,这两位在他的创作和生活中无疑都起到了正面影响,作为一个男人,也算幸运了。
译者的翻译不错,当代翻译文学中,这算是相当不错的译作了。书中附版画若干,有朴拙之美。
楼主:卡夫卡李二世  时间:2022-02-26 11:24:02
7、辨明圣经的真理



2019年12月初,我去澳门跑马拉松,开跑前一天在喷水池广场看到一个宣教摊,过去看了一会,聊了两句,受赠新世界译本《圣经》一本,及这本小册子。守摊的姑娘介绍说,这本小册子收入了《圣经》的主要教义,可以很好的帮助理解《圣经》。我自前年中开始至去年底终于读完那本《圣经》,于是拿来这本册子读。
这本册子以问答的形式对阅读《圣经》时常见的疑问都做了解释,即使不读《圣经》,只读这本,对一般读者来说,也可对基督教的主要教义有一基本了解。因为刚读过《圣经》,多数解答我都可以理解,然而有的内容却大大出乎我的意外,比如人死后灵魂即灭,也就不存在亡灵扰活人的说法,所谓灵媒所谓招魂所谓用十字架驱赶邪灵,都是瞎胡扯,想起来不少恐怖电影都有这种情节设计,看来也是不符合基督教义的;比如真正的基督徒不用十字架,因为十字架很可能起源于邪教;比如耶稣生于10月份,而非12月份,圣诞节起源于异教,真正的基督徒不过圣诞节,其他如复活节也是这情况,但是大家要过,基督徒也不好太不合群,可根据实际情况权宜应付;比如天使长米迦勒就是耶稣,我刚读过的《失乐园》中可是明确把耶稣、米迦勒写成两人的,难道弥尔顿搞错了?还有,审判日并非一天,而是长达上千年,所依据进行审判的也不是人生前的罪与善,因为人死如灯灭,再复活就都是清白的,所依据审判的是在长达一千年的审判期间人的表现,到那时上帝还会颁布新的戒律,这一点我尤其看不懂,果真如此的话,那么审判日前人们信基督教的意义又何在呢?
这本册子是只针对那本新世界译本《圣经》的配套阅读参考书,而不是针对所有版本的《圣经》。我在开始读那本《圣经》之前在网上看了一些资料,发现对于《圣经》版本及译本的争论也很多,对于一些基本概念的解释和译法差别很大,有的甚至被不同意见者指为歪曲教义。当然对于古今中外人文领域经典著作的阐释理解向来都有不同意见,也不奇怪,但是像这本册子中对十字架、圣诞节、天使长是谁这样常识性概念都进行否定,也走得太远了吧。由此可见,基督教内部在如今肯定仍然有着深刻的分歧。不过换个角度讲,这些其实对于一般教徒和对基督教文明感兴趣的人来说,也不必太纠结,因为这些分歧对于基督教核心教义的认识还是一致的。不过人们总是习惯于通过一些实在的东西、约定俗成的习俗表达或建立他们的信心和立场,如果否定十字架圣诞节,恐怕大多数人会没个抓手,无所适从。
这一两年来,我读了《圣经》《神曲》《失乐园》《天路历程》几本书,对基督教有了一些了解,尤其对西方文化受基督教文化的影响之深有了更确实的体会,笼统说一句:基督教文明已经渗入了人类文明的方方面面,深刻影响着一切领域,这与两三百年来世界形势的演绎有关,但更与基督教的内核有关,也可以说,正是因为这种内核才推动了信仰基督教的民族、国家拥有了采取了那样一种改变世界的模式。

楼主:卡夫卡李二世  时间:2022-04-11 19:22:20
8、美国秩序的根基
(美)拉塞尔.柯克著 张大军译
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柯克学识渊博、视野开阔、洞见深刻,全书内容纵贯三千年、横越东西方,深涉宗教、文学、哲学、历史、政治等,而自始至终毫无松懈拖沓、勉强支拙之感,逻辑严密,脉络清晰,观点鲜明,叙述流畅,令人读来大开眼界、酣畅淋漓,更时时为其灼见明识而赞叹。这是一本政治学领域的著作,但也同时可以是一部西方宗教史、社会发展史著作。做学问常讲“融会贯通”,即是既要有知识还要会分析研究整合知识,但能做到的真是不多,很多所谓学者不过是抄书匠、存储盘或市井说书人。有学问有智慧有才情有责任感的书写者凤毛麟角,柯克算得一个。
很多人提到美国,经常会不屑地说:不过二百多年历史的年轻国家。从建国历史来说是如此,但从文化历史的传承来说,绝非如此,美国是一个继承了数千年悠久优秀历史和文化传承的国家,美国今日之成就和呈现实在是西方数千年优秀文化积淀的成果和升华。正如富二三代创业,他所取得的业绩必然受到其家族资源的支持,可不是无缘无故的白手起家。
全书显性的叙述线索是文化传承和国家制度发展双线并行,相对应隐性的线索是人类灵魂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发展,两条线索有各自发展的独立路径,但同时互相影响并渐行渐近。
犹太教是灵魂秩序的发端,它是人渴望摆脱蒙昧、在天地间自主立身的表现,但是如何立身,它解决的并不好,犹太人就不得不长期四处漂流。基督教是对犹太教的改良,它加强了人的希望,因而团结了更多的人,基本上算是给了人类一个比较靠谱的灵魂秩序。希腊的多神教孕育出了多姿多彩的艺术和哲学,但是同样没有解决人间秩序的问题,小邦小国不仅自身难以壮大并还经常互相攻伐,天下不宁。罗马解决了这个问题,它建立了高效的国家秩序,更可贵的是,它还吸收了基督教的伦理和希腊的理性。罗马是西方文明的第一次总结和升华,之后数千年西方文明的发展基本不脱罗马模式。英国的出现是西方文明的又一次跃升,此次跃升将基督教和希腊文明进一步世俗化,完成了这两者从灵魂到衣食的渗透,同时,又把罗马政治建设的优良传统进行了更合理的改造,以此为基础,法律和市场产生,揭开了人类近代史的帷幕。一二战是各类文明的两次大碰撞大重组,是人类发展史的一个大转折,之后,消亡的消亡,得胜的也不得不进行严峻的反思和调整。美国就是以胜者为前导的大反思大调整的成果,也是继罗马英国之后西方文明的第三次跃升,所不同的是,此时的西方文明已经取得了全人类各种文明斗争胜利,获得了全世界发展主导权,成为人类文明的代表,所以美国的另一个定义是人类先进文明集大成的国家。美国秩序的根基来自于基督教、希腊文明、罗马传统,但更是来自于在人类文明大冲撞中取得胜利的基督教、希腊文明、罗马传统,这才是准确的言说方式,否则总是把对美国的理解局限在西方文明的框架中,极易产生偏差和完全不必要的误会。
这本书的阅读于我而言加深、拓宽了我对西方文明发展历程和对以美国为最佳范例的人类迄今为止最先进社会秩序的认识。这本书或许可以回答两个经典的问题:我们从哪里来,我们到哪里去。对我们去向哪里的思考也有相当启发性。


楼主:卡夫卡李二世  时间:2022-04-12 11:52:59
9、华兹华斯诗选
(英)华兹华斯著 杨德豫、楚至大译
时代文艺出版社



华兹华斯的诗清丽婉约,纯净细腻,真挚敏感,如歌如绘,读起来赏心悦目,如沐春风,时时令人感受到一颗柔和的心、一双明澈的眼睛。相对于之前的史诗时代,他的诗令人耳目一新,说他是一个新诗代的开创者,毫不为过。这个诗代更多关注尘世的人与自然,更加重视人的平凡的情感和微小事物的闪光点。不宏大,可是温暖亲切。
文学创作的起点往往来源于现实最初一点的悸动,在此基础上加以发挥演绎,但从最初的源点到最终的成品,往往出现渲染过度或理解偏失的情况,于是产生虚弱、混乱、乖张等毛病,贴切、合宜、恰好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华兹华斯在这点上令人赞叹,源自自然而在他心中引发的情感得到恰当的表现和发挥,令人读来毫不觉勉强,内心不觉间就共鸣起来。这有技巧上的原因,但更主要还是对表现对象的准确理解,理解越准确,表达才可能越到位,同时也需要创作者有一颗忠实于自己的不做作的心态,这点其实更难做到,许多创作者早已习惯于虚伪做作而不自知了。华兹华斯自己论诗有一句:一切好诗的共同特点是合情合理。此话一语中的,而他的创作无疑也是这一原则的最佳诠释。
最能提现华兹华斯风格的无疑是抒情诗,而我最喜欢他的几首叙事诗,那种对底层大众的同情和对土地的爱令人感动,读时不由想到维吉尔的《牧歌》,也令人想到那些悠远的民谣。
《序诗》被认为是他的重要作品,但我不是太喜欢,诗还是偏重于情的发挥美的呈现最好,议论感慨之类的越少越好,不过此诗对于了解华兹华斯这个人很重要。
楼主:卡夫卡李二世  时间:2022-04-13 11:07:16
10、撒克逊劫后英雄略
(英)司各德著 林纾、魏易译
商务印书馆



前几年读《离恨天》,印象颇好,译文很漂亮,那种以纯粹传统中文叙述典型西方故事的感觉也颇妙,这次也是抱着这个期望读此书,然而感觉不是太好,读了一半不到,放弃了。
司各德的小说我以前读过《爱丁堡监狱》,印象也不错,每想到那本书,脑中总会有一幅一个弱女子踽踽独行于荒野间的画面。再之前好像也读过《红酋罗伯》,但是不能确定。如果读过,那印象也应不错。司各德的小说属于历史传奇类,还是很符合中国读者的口味的。但是此类书一般也不可能有什么深度,读着玩玩而已,这可能是已经获得了比当年更多阅读体验和理解能力的我此次读不下去的原因。林纾的文字还是很有意思的,但是不再能引起我读《离恨天》时的赞叹。可能是因为见识过了,不再稀奇了,也可能是林纾的文字本来就经不起细品,更可能是作品本身的格调影响了文字的意境和发挥,文学作品整体的构架、境界对作品的定位是最重要的,就像一个人,长相气质太差,怎么捯饬都没用。这一本故事老套,人物形象概念化,可取之处是现在的读者可从中领略一些中世纪英国的社会风貌人文。喜欢金庸的读者可鲜明看出金庸作品的叙述节奏甚至结构与司各德实在太像,他自己说受大仲马影响较大,则司各德于他,就不止是影响,可说是直接借鉴借用了。如西方文学在那几十年能在中国正常传播,金庸的影响基本可打对折。
架上还有《嘉茵小传》《巴黎茶花女遗事》几本林译,到时候再翻翻,看看是会再次获得《离恨天》的感觉还是这本的感觉,再验一下我的判断。
楼主:卡夫卡李二世  时间:2022-04-14 14:05:46
11、唐璜
(英)拜伦著 朱维基译
上海文艺出版社



我模糊记得很久以前好像是读过一次《唐璜》的,读的很不耐烦,是非常迅速的浏览翻过,但是也不能确定。这次读,刚开始发现从书中所得到的信息在记忆库中似乎并无对应,于是想可能是自己记错了,以前并未读过。但是再读一会,那种我之前应该是读过这书的感觉又来了,并最终确定,因为那种废话连篇的啰嗦劲太像我记忆中的那种感觉了,太熟悉了,除了这本书,我想不出我的阅读经验中第二本能与这种受不了的啰嗦劲对接的书。读到第十歌,我实在被啰嗦烦了,放弃,也理解了当年至尊宝受不了唐僧啰嗦差点一棍子夯死他的心情。
拜伦无疑是一个才华横溢充满浪漫情怀的才子型天才型诗人,对人物细微情感的准确捕捉巧妙呈现,故事节奏的高超推进,关键节点的精准把握,顺手拈来无不妙笔生辉的描述和铺叙,都实在令人拍手称妙。整部作品虽以通俗的爱情故事为主线,但视野并不局限于此,对时代风貌人文思潮也有精彩呈现,有些史诗的意味,作者自己在作品中也时常对荷马但丁弥尔顿表现出推崇,并流露出对此作品的写作也有些史诗风格的追求。但是他没做到这点,一则他的故事设计和人物形象设定承担不了史诗的磅礴力量,二则可能正是因为这个先天设计上的缺陷,而又不愿意写史诗的追求,于是强行加入了许多多余啰嗦毫不相干的议论抒情,假大空的一塌糊涂。综合表现出来就是太不懂得节制,对自己的情感和对写作者的叙述贪念过于放纵,破坏了整体的节奏结构,也稀释了那些美好的意蕴。他何不老老实实的就写一部美好的爱情传奇长诗呢,没准弄好了也可以有史诗的意味呢。
我一向讨厌译书者无辜删减原著,也向来觉着什么节选本简写本是种很莫名的东西,不过对这本《唐璜》,倒真是觉得,如有高手来删去四五分之一,未尝不是好事。书前有篇文论,却说拜伦的这种叙述很恰当,也真是莫名。拜伦在第三歌中自己都坦承有这个毛病。但既然都知道,为什么就不改呢?恶习难除是人的本性,天才也如此。据说他原计划要写二十五歌,结果只写到了十七歌,如果他能少点屁话,说不当已经完成了呢。
楼主:卡夫卡李二世  时间:2022-04-14 14:11:50
(接上)
为了了解一点唐璜的原型,搜资料来看,看到一篇关于《唐璜》译本比较的文章,里面引用了几段查译文,于是跟手头这本朱译本对照一下,不得不说,查译本更有味道,朱译本的文字水平明显差一截,也过于拘泥于原著。其他的著作不好说,但是对于这本《唐璜》,我倒真觉得译者大可大开杀戒多多精剔删减。我模糊记得很久以前读的也是朱译本,我这种不悦的阅读体会也可能跟这个译本有关,那么以后有时间是不是再把查译本拿来读读看呢?这需要多一点决心,因为原著实在太啰嗦,查译本纵使杰出点,估计也难脱其窠臼。
节制是一种美德,做什么事都是这样,吃是这样追女人是这样花钱是这样掌权也是这样,否则就是乐极生悲水满必溢。

楼主:卡夫卡李二世  时间:2022-04-15 13:26:44
12、雪莱诗选
(英)雪莱著 查良铮译
人民文学出版社



雪莱是我最早读到并喜欢上的外国诗人,是在初中语文老师那里知道的他。语文老师姓马,是个文学爱好者,有一本小巧的雪莱诗选,他还订阅《随笔》,经常给我们介绍课本之外的文学名篇,指导我们成立文学社,我是社长兼社刊主编,社刊是一张油印小报,两周一期,我们自己写自己编排自己刻蜡纸,然后用学校印卷子的滚轴油印机自己印。马老师对我的文学兴趣产生了很大影响。他后来考了公务员,发展不错,但是最近遇到了不小的麻烦,希望他平安度过难关。
初中时代是我人生的第一个高光时期,成绩好,每学期当班长,由我主导出的黑板报墙报,每次全校评比都获奖,有一次一二等奖都是我的,其他什么物理数学作文比赛奖也经常拿。那年中考,我打破学校之前连续两年无一人考进县重点高中的尴尬记录,成了三年出一个的独苗,很是得意。但是高中读了一年,我就辍学了。两年后的一天,我去上海同济大学参加自学考试,上午考完,下午还要考一门,中午到外头瞎逛,在四平路新华书店看到当年在马老师那里看到的一样版本的《雪莱诗选》。虽然我那时穷的整天蛋疼,除掉吃饭房租交学费,几乎没有余钱,一不当心还要饿肚子,但我还是怀着激动的心情毫不犹豫的买了一本。不过十来年后随着半箱书籍和文稿一起又丢了。
雪莱的诗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定义了我的白话诗概念,抒情的,风花雪月的,朗朗上口的。雪莱的诗在相当长时间里面也对中国诗歌创作影响深远,现在想想,八九十年代中国很多诗歌都是雪莱体。
雪莱诗中的形象极生动,画面感强,文字音乐感强,让人读着读着会不自觉读出声,情绪饱满昂扬,充满热情,十分擅长移情入景,意境明澈。我最喜欢《给云雀》《西风颂》,尤其《给云雀》。小的时候在田里割麦子捡麦穗,经常扑棱一下子一只小巧机灵的云雀从不远处的麦垄里惊飞出来,一边清脆动听的鸣叫着,一边几乎是笔直的迅速飞上高空,直到你看不见,只听见它的叫声继续在田野中跳跃流动。诗中的描绘十分符合我对云雀的这种印象,形神兼备,每次读都会有一种含着点乡愁的亲切感。
这次阅读第一次读到《阿拉斯特》,也很喜欢,那个孤独坚执的形象有点屈原的感觉,诗人泛舟而去的画面,也不能不令人想到雪莱之死,这首诗似乎成了雪莱的谶语,令人感慨。
查良铮的翻译很棒,昨天在网上看到一篇评论查译《唐璜》的文章,里面提到译家和译匠的概念,深以为然,搞文艺创作,包括此领域的翻译工作在没,功力固然重要,才情也很关键。
楼主:卡夫卡李二世  时间:2022-05-26 12:01:58
13、理想国
(古希腊)柏拉图著 顾寿观译
岳麓书社



是正义还是非正义更能给人带来幸福?整本书的论述就是围绕这个问题展开的。为了更好的探讨这个问题,苏格拉底把人比方为国家,通过正义和非正义的国家的状况的比较来说明正义和非正义的人生存状况的优劣,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正义的人主要因为灵魂的圆满而获得更多的幸福感,不正义的人因为灵魂的迷乱而陷入可悲的泥淖。
整个讨论的过程涉及了道德、伦理、哲学、科学、政治、经济、艺术诸方面,对正义与非正义、理性与感性、思想与知觉、性灵与情欲等概念进行了精彩的分析与比较。内容很丰富,读起来很过瘾,这是一切古典著作的共同点,不像近代以后,越来越限制在一个个小匣子里,越来越小家子气。书中大部分内容集中在不同国家制度的讨论上,在这部分终,柏拉图给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政治学思想的体系,描绘出了一个国家相对完整的架构,阐述了他对于人类国家文明发展规律的认识,对不同国家制度进行了描述和比较。他认为一个国家中居于中心地位的是统治者,最要不得的是诗人;最好的也就是最具正义性的国家是君主制国家,其次是寡头制,再次是民主制,最差是僭主制。
柏拉图的思想与传统儒家惊人相似,他们都向往一个理想国,推崇严格的秩序与等级,相信完人治国。不同之初在于,儒家的等级更倾向于上下之分,着眼在社会秩序的稳定性,柏拉图的等级更强调其功能上的差异,着眼在社会运转的有效性。对于完人的阐述,儒家虽然也有“君视臣如草芥,臣视君如寇仇”这样的认识,但同时也接受了君权神授的观念,柏拉图则强调了完人的可塑造性、世俗性。这可能是导致两条路线经两千年发展后呈现出巨大差异的重要原因。
柏拉图也好,孔老二也好,他们共同的毛病是对人性过于乐观,事实上,人性的缺陷是与生俱来并无法补救的,对完人的向往等同于飞蛾扑火,那最美丽的必然是最凶险的。可能正是这种完美人性的憧憬,导致了柏拉图对诗人的贬低,因为他认为诗人的渲染和夸张会导致人的性情的迷失,诗人的蛊惑是人的灵魂追求安宁的巨大威胁。但这样的安宁境界可能存在吗?不可能。人类注定脱离不了躁动的灵魂是需要抚慰、宣泄甚至适当麻醉的,那或许是许多人在无奈、艰难的尘世中的一种暂歇甚至力量来源。柏拉图在说明诗人无用的过程中历数了诗的种种弊端,这种情况是有的,但某种程度上只是技术问题而已,何必如此紧张。这点上,孔老二要强于柏拉图,不仅强调诗艺的教化性,还亲自编《诗经》。今日看来,诗对于中国民族性的形成是起了很大作用的。
这本书被认为是西方政治伦理哲学领域的大江源头,是要了解西方文化的人必读的,有些观点现在看来无疑是过时了,但其思索的出发点和逻辑脉络却是基础性的启发性的。
虽然不少地方读起来很吃力,但整个阅读感受比我预想的还是要有趣的多,这种趣味主要来自于苏格拉底探讨问题的严密逻辑和来回跳跃的巧妙的思路的转折,这种思路总是会从平凡中发现精彩,从紊乱中发现秩序。这本书告诉人们一个十分重要的事实:思考是一件多么重要多么有趣的事情。人类没有思考,此地还成其为人间吗?人不思考,与朽木何异,与猪犬何异,何以知为人之趣。
据说这个译本优于商务版,罗翔颇推荐,因为对商务版图书戒心越来越大,因为作为一家非学术类出版单位的学术类出品而能一再加印,也因为对罗翔有点兴趣,并且看着装帧也不错,就选了这本,感觉不错,颇推荐。前两天在一个公号上看到一篇文章,其中列出了几本流传颇广而译文恶劣的著作,包括商务版的几本,漏译、错译就不说了,竟有意思译反的,简直缺德。这文章很好,这样的译本就应该指名道姓的公之于众。
楼主:卡夫卡李二世  时间:2022-05-27 10:53:38
14、济慈诗选
(英)济慈著 屠岸选译
时代文艺出版社



相对于华兹华斯、雪莱、拜伦,济慈更加平和、内向、优雅,他多了一些忧郁,也更加敏感。但是可惜仅仅26岁就去世,他对人世的理解还过于局限在自身,他的作品很多并没有从个人经验的认识中突破出来,达到更高的境界更广阔的领域。他没来得及完全打开自己,融入这个世界,他的天才和对世界的细腻感知过早陨落了。
他的几篇颂很漂亮,诗中对世界的呈现是无间隔的,也令人窥见一颗纯净到几无瑕疵的诗心。叙事诗一般,他的风格似乎不太适合处理大的框架。尤其是长篇叙事诗,是需要诗人能在置身事外的叙述和从内心抒发之间自如转换的,这种洒脱,济慈似乎有些欠缺。
《拉米亚》我在读着的时候就觉得这故事特别像《白蛇传》,读完了看后面的译注,果然其中写到田汉也有此看法,并认为此故事源于印度,传到中国就成了《白蛇传》,到西方就成了这个故事。阿波罗尼比法海厉害,只用眼睛盯着看,就能让妖怪现形,但是两个人都很讨厌,人家碍着他们什么了。《海披里安》无疑是模仿《失乐园》,却又没有那种气度,看着挺别扭。济慈后来也放弃了,这样的写作确实没多大意义。
楼主:卡夫卡李二世  时间:2022-05-28 11:57:29
15、简.爱
(英)夏洛蒂.勃朗特著 吴钧燮译
人民文学出版社



十九世纪中叶,简·爱这个人物的出现是符合那个时代的精神的,她清晰的个体意识,昂扬的独立精神,无不是那个时代所提倡和追求的,尤其当这些品质通过一个弱女子的形象进行演绎的时候,就更感染人。套用一句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句式,可以这样说:《简·爱》是一部顺应时代潮流的作品,简·爱这个人物是有着鲜明的新时代特性的社会新人。简·爱的自尊自重是时代精神,也是十九世纪人性的再一次深度解放,这种解放运动从文艺复兴起,从政治的经济的解放,终于发展到简·爱这样清晰的人的自我意识的解放。表面上一个大叔爱萝莉混合新版灰姑娘的爱情故事所内含的其实是这样一个刚性内核,这才是这本小说在问世之初就能够引起轰动并影响至今的原因。此作之后,模仿者层出不穷,比如中文界言情堂把子琼瑶奶奶,她的小说,十部中有八部中都晃动着简爱、罗切斯特幽灵,但是为什么这些小说往往风行一时,随即烟消云散,就是因为它们徒有一个百转千肠情意绵绵酸酸甜甜的壳,而缺乏一个扎根人性深处并链接上历史发展脉络的硬核。
在当时,感受到并希望在作品中体现出这种新精神新人物的艺术家肯定不止夏洛蒂一个,而她能够脱颖而出领风骚的原因在于她的笔触始终贴着人物,她是在活生生的人物身上发现了世界的投射,而不是把对世界的理解安排在了人物身上,她因此把对人物的描写和对世界的展现天然合一了。人物越鲜活,世界越生动。
《简爱》的故事相当程度上有夏洛蒂自身的人生经历在内,这可能是她能够深刻理解人物的重要原因,但是并不是有这样的经历的人都能够有这样深刻准确积极的体会和认识,所以有的人能在磨难中变得坚强奋发,有的人却被磨难吞噬扭曲,这就是杰出与平庸的本质差别。很多作者进行创作的起点都是自身的真实人生感受,但一旦着手创作,却往往抛开了最初打动自己的那个距离自己最近也往往是自己最能理解的那个点,越走越远,越写越失去了生气,那点有价值的东西也就越来越面目模糊。为什么?可能是他没有完全认识到最初打动他的那个点的真正价值,可能是他不敢面对自己,也可能是他有种自以为聪明的愚蠢。夏洛蒂的杰出就在于她始终不忘初心,把源自内心的真切感动和温暖始终萦绕笔端,她抓住了真正的价值点,她敢于面对自己,她忠实于自己的内心和世界的触感。那些有时显得啰嗦琐碎的环境描写细节描写恰恰是她内心的真实外放,恰恰证明着她的脚踏实地的自信。
正是这种对人物内心的准确把握和反应实现了相当部分的叙述推进,这点上有别于在她之前的小说过多依赖故事情节推进叙述的手法。主体上,《简爱》无疑还是现实主义的,但是浪漫的气质、象征的意蕴、批判的锋芒也处处可见,甚至超现实的魔幻也有惊人表现,这些都是她的贡献,也使她成为了一个文学新时代的开创者。
夏洛蒂是怀疑的批判的,但终于还是抱有希望的,这种希望源自于内心的力量,也源自于信仰。整部作品中弥漫着的浓重的宗教氛围是显而易见的,可贵的是简·爱在贡献信仰的同时,终于还是坚持了自己的内心。她帮助那一整个时代做出了选择,是那个时代的楷模。一个弱女子,走出了世俗的羁绊,走出了自我的局限,还走出了信仰的迷雾,伟矣悍矣!
圣约翰的出现,刚开始看着有点意外,感觉有点多余,很担心这会是一个败笔,最后发现,他的出现对最终促成简爱内心转变是至关重要的,正是通过他的对照,罗切斯特的可爱可贵才更得以体现,最终使简·爱醒悟。但圣约翰的身上所展现出的精神光芒与简·爱是相通的,这也是他能够获得简·爱尊重的原因。他们是同一类伟人,在这点上,读者似乎可以看到神性对人的关照,信仰的传统对人的支持。
《简爱》的爱情故事比较理想化,但是围绕这个爱情故事所呈现的一切却都是深刻生动现实的,这是这部小说真正的迷人之处。
楼主:卡夫卡李二世  时间:2022-05-29 18:20:47
16、呼啸山庄
(英)艾米莉·勃朗特著 方平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



《简·爱》的好是读者能够想到的,虽然在主题、手法、人物上多有创新,但那些创新都有着明晰的来路,读者可以从自己的经验出发进入这个新领域,更容易在这个新领域中产生共鸣,作者的工作也更易被接受认同。《呼啸山庄》不是,它的好出乎意料,其人物惊世骇俗,其叙述手法突破常规,尤其它形成的意境氛围甚至可说是对传统审美的冒犯。它之在面世之初受到抨击实在必然。
如果说夏洛蒂是把旧物改造成了新物,那么艾米莉就是彻底抛弃旧物,贡献了一个全新之物。夏洛蒂是一步步走上了一个新台阶,艾米莉是纵身一跃直入高阁。夏洛蒂是夜中涌出的启明星,艾米莉则是直接形成白昼的恒星。《呼啸山庄》的出现是超前的,它之在作者逝世半个多世纪后才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好评,实在是必然的,以我此次的阅读体会,即便对今日的读者来说,它的风格和思想仍然十分具有挑战性。
我惊诧于这竟是一部十九世纪中叶的作品,而不是卡夫卡或福克纳时代的作品,那种诡谲怪异的描写太卡夫卡了,那种相对独立环境中人物个性的浮雕般鲜明的刻画太福克纳了,而卡夫卡、福克纳不过是她的孙子辈甚至重孙子辈。因为对此作的阅读,我调低了对卡夫卡、福克纳的评价。
希克厉的恶令人作呕惊悸绝望,这种绝望会得罪很多人,但更得罪人的是作者暧昧的态度,她在通过他人之口对希克厉进行谴责的同时,又着力表现了他凄凉的身世、被欺辱的成长经历、他对爱情的坚贞,似乎对这个人物抱有相当同情。但是对于读者而言,却基本不可能原谅希克厉的恶。
我最初的理解是作者想要通过对恶的呈现实现对恶的谴责,只是顺带着表现出一些对人性的普遍同情,但是读了译者方平先生的分析后却改变了看法。作者所要表达的还是爱,因为爱的受挫、爱的缺失导致了希克厉人性的变异,失爱的人生毁灭了他,无爱的他毁灭了世界,然后又是下一代的爱拯救世界。方平先生提出书中表现了两种爱,一种是世俗幸福之爱,一种是完善自我之爱,卡瑟琳和林敦的爱属于前者,而她和希克厉的爱则属于后者,而后一种爱不是人人可以相见或理解的,希克厉认识到了感受到了却又失去了这种爱,这导致他的自我不完善,因而发生人性变异。这种爱比《简·爱》中的爱更加深刻,简·爱的爱终究还是有迹可循的“人之爱”,此作中的爱却更加抽象或曰更加富有精神性。所以作者被认为可能是对希克厉的同情的暧昧其实可以理解为是对这种爱的肯定。只有这样去理解,似乎才能认清希克厉这个艺术形象的合理性。
《呼啸山庄》之前,《失乐园》中的撒旦,《麦克白》中的麦克白,《奥瑟罗》中的奥瑟罗,他们身上都具有希克厉这种复杂性和晦涩。甚至哈姆莱特,他的貌似富有正义性的复仇行为最终导致了他自己至亲和无辜的奥菲利亚的死亡,都令人难以言说。《呼啸山庄》中多处引用莎士比亚的作品,可以相见莎士比亚对这个见识并不广泛的天才女作者却在年仅二十七八岁时创作出如此伟大深刻的作品的巨大启发和影响。有人认为艾米莉在英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可与莎士比亚相较,这个有点夸张,但是我认为希克厉的形象足可于麦克白、奥瑟罗相比肩是没有问题的。
《呼啸山庄》初版次年,艾米莉去世,享年三十岁,一生未嫁,再过一年,姐姐夏洛蒂再版此作,面对之前舆论的评议,夏洛蒂在序中说:这是一部不成熟的作品,如果艾米莉的生命能够持续,她会有更好的表现。这话说对了一半,夏洛蒂和同时代的人都没认识到这本巨作的价值,这不仅是一部成熟的作品,也是一部划时代的作品,一部至今仍给人们带来巨大启发的作品,她的妹妹在这部作品中所展现出的对人性恶的深刻认识、对人的爱可能达到的高度的理解、对叙述艺术的勇猛卓越的探索所综合表现出的境界是远高于她和她的《简·爱》的。时至今日,《简·爱》的光芒更多存在于文学史中,而《呼啸山庄》,还在活生生的有力的启发着当下的写作者和读者们。如果艾米莉的生命能更长久一些,能够贡献出更多的创作,我甚至认为她很有可能把人类文学创作的发展进程提前五十年。
于我而言,这是一次意外惊喜的阅读,包括《简·爱》在内,两作的好都超出我的预料,尤其这部。这两部书都是少年时期就知道的,然而很奇怪一直认为是过时的书,一直没读,这次因为集中阅读英国文学作品,才列到了阅读计划中,开始还不包括《呼啸山庄》,后来是在打折书店里看到价格十分合算,才顺手买了一本,这次也就顺便读了,没想到竟是这样一个宝货,幸而没有错过,好险啊。穷乡僻壤的勃朗特一家,并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一对姊妹成为两个伟大作家,贡献了两部伟岸的巨作,这就是传说中的天选之家吧。
方平先生的翻译很棒,书前所附他所写的分析作品的长文也很有见地,但是我并不认同他认为最后一章可以删除的观点,我觉得最后一章中牧童的夜见是主题的进一步开拓。
楼主:卡夫卡李二世  时间:2022-06-06 16:12:58
17、到灯塔去
(英)弗吉尼亚.伍尔夫著 瞿世镜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



将要读完这本书,我脑中浮出一句话:如此浩瀚,如此丰富,如此迷人。
说它浩瀚,是因为它展现了时间长河的绵延不息波澜壮阔。说它丰富,是因为它容纳了人生与生活的泥沙俱下五彩杂陈。说它迷人,是因为它把宏大与琐碎、显明与隐晦组合的如此和谐、美好、巧妙。瞿世镜先生在译本序最后引用一句对此书的评论:这本书内涵异常丰富……它是一个活生生的整体。诚然。它的整体是人与时间、个人与他者互相印证依存的整体。
尤其把这些对应于不过区区十五万字的篇幅时,你就不能不为作者的眼界、智慧、手段所折服。一头一尾两天中不同人物心里叙述的互相映射就呈现出了整个繁杂的世界,当中如行云流水般的诗般的文字是关于时间、宇宙的动人而震撼的吟唱,整个这一部分又成为首尾那些琐碎者的背景,并互相进行了阐释。作者的另一个高明之处是设计了一个“到灯塔去”的情节,通过这个貌似无关紧要的情节设计把前后时间跨越十余年的两部分贯穿了起来,避免了意识流写法极易导致的散乱无序。如此美妙的构思。
意识流的好处就是它可以撇除表象的繁杂、琐碎、遮蔽、隔阂,通过意识的流动把表面上无关联或关联甚微而实际上互相影响深远的物事在本质上连接起来、组合起来,形成一个与表象世界相对应并结构独特的世界,这个世界自有一种美感、自有一种奇异的状态,这一种美感和状态就是意识流的独特艺术境界,而直击本质的链接和组合就是它的力量所在。但是意识流的危险性也因此而产生,如果不能真正把握本质,不具备杰出的架构能力,所得到的只能是不知所云一团浆糊。我曾经读过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作家的所谓意识流作品,那只能算是京片子耍贫嘴加八十岁老太太稀里糊涂瞎叨叨的组合,难看也愚蠢。任何一种形式或结构都对应着一种认识与审美,不具备那样的认识和审美,而却自以为聪明的什么结构形式都随便拿来一用,那就叫生搬硬套,就像穿衣服,穿在别人身上好看,未必自己穿着也好看,得先看看身材。
前两天读《呼啸山庄》,一个大震撼,这部又惊喜,《简爱》《傲慢与偏见》印象也都好,英国女作家真是厉害。都说英国男人绅士风度,很尊重女性,这几位杰出的女作家可以是一个证明,没有一个长期的持续的宽松关爱的环境,女子们是不可能完成这样的创作的。

楼主:卡夫卡李二世  时间:2022-06-10 15:24:47
18、白孔雀
(英)D.H.劳伦斯著 敖莉译
山东文艺出版社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是巨大的。
十七岁那年,我做着低微的工作,早出晚归风里雨里,十分辛苦,那点工资要吃要穿要付房租还要付学费,十分艰难,时常到月底了,工资花完,一天只能吃个半饱。那时我的目标是先考上成人大学,混账文凭出来,再换个好点的工作。但是我高中只读了一年,高二高三的课程毫不知晓,又不想花太多时间进修那些课程,就报名了个半年期的成人高复班,想通过这个班弥补一下。读完后参加成人高考,考上了上海电视大学的本科企业管理,但是打开通知书一看,各项费用加一起要近三百块,我全身家当加一起也不值这个数。正在发愁琢磨找谁借去,偶然在《新民晚报》中缝看到自学考试的招生启事,我才知道世间还有这样的学习渠道,只要花钱买几本教材自学,到时候再花点报名费自己去报名参加考试就行了,辅导班根据自己的情况可参加可不参加,而且了解下来,自学考试文凭比成人大学文凭还要硬当点。关键是省钱,我自信以我的自学能力,只要几门关键的专业课去参加辅导班就行了。
我把那张烦人的录取通知书扔了,去报了同济大学的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大专班,之所以报这个班,一则是因为我想等毕业了去房产公司工作,房产公司房子多,起码能够提供员工宿舍吧,二则是因为这个专业只有专科无本科。报名的时候,我问老师:全部读完大概要多长时间。他说:一般三四年吧。一共十六门课,我回来的路上想了想,给自己定了个计划:一学期考四门,两年考完,最多两年半。接下来的两学期进展顺利,我按计划考出了八门,包括最难考的高数、英语、语文、政经几门。记得去拿单科结业证书的时候,三十出头文质彬彬又瘦又白的老师笑眯眯说:你很厉害吗,政经一次就考出来了,分数还蛮高的,很多人这门课要考两三次呢。其实我也一直很奇怪,为什么很多人读政经这么不开窍。在我看来,政经十分简单,记住几个基本原则,几乎所有的论述题问答题都可以套用,稍微发挥一下,逻辑理理顺,再塞进去几句报纸社论句子就行了呀。
但是一个巨大的意外出现了。第二学期最后一门课考完,我从同济大学回去,走进公交站头一家叫唐朝的书店,想买一本书犒劳一下自己。那时候,从牙缝里挤点钱出来买一本闲书读,对我来说是莫大的享受。我买了一本小说,就是这本《白孔雀》,之所以选择它,是因为我对D.H.劳伦斯略有所知,大略翻翻,觉得这本书读起来也应该比较轻松。之前整天背书备考,脑子太疲惫,不想读太深太严肃的书。我很愉快的把它读完了,非常喜欢,马上又去文化馆阅览室找,借到了《虹落浑尘》《儿子与情人》。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劳伦斯,更要命的是,我在最近两年里因为生活的重压而几乎湮灭了的对文学的热忱不幸又被点燃了。
新学期又要开始了,我却只去学校取回了刚刚考出来的四张单科结业证书,没有再报名继续读下去。我决定放弃考文凭,我要写小说。其实那时候我也看出,《白孔雀》并算不上一部上乘之作,它之所以能够如此强烈的吸引到我是因为它跟我之前读过的那些文学作品是如此不同。之前我的阅读兴趣都在一些传统现实主义的经典上面,比如巴尔扎克托尔斯泰老舍鲁迅巴金等,虽然很佩服他们的见识和功力,但读多了就觉得没劲,一样的故事一样的腔调一样的道貌岸然,一则审美疲劳,二则也觉得,像这样写小说,估计后人几乎很难超越这几位,实在没啥想头。这其实也是我一度放弃文学理想的原因之一。那时候我也认为文学就是像巴尔扎克老舍等那个样子的。《白孔雀》是我读到的第一本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小说,写普通人普通生活普通情感,没有高大上没有声色俱厉战垒森严,每个普通读者都能从书中人物的一言一行获得共鸣,也都能从还原了天然本性的一草一木获得亲切感,在这种小说中,人是真正的人,而不是被加工利用为某种观念理想的人,或许不够完美震撼,可是却能更分明还原人的本来面目,让人认清自己。它的行文是亲切的,故事是有血有肉的。这种阅读感受对当时的我来说可谓如醍醐灌顶一般,——原来小说还可以这样写,原来文学还有这样的。
去年当我计划开始阅读英国文学的时候,心里列了个书单,想到了这本,就买了来,打算重读一遍。当年的那本早就随着一个箱子丢了,这本不是那个版本,封面恶俗,但是好像当时网上也找不到更好的版本了,在劳伦斯的著作中,《白孔雀》是个冷门。翻译也还行,我依然还是津津有味的读完了,青年男女们的情感还是令人五味杂陈。虽然这是劳伦斯的处女作,但是此次阅读不仅没有令我担心它的水平不符它曾经给我留下的美好印象,反而令我增加了对它的评分。在这部作品中,劳伦斯已经表现出了他杰出的细腻、敏感、从容,是一部杰出的作品,理应受到更高的重视。
困在生活和情欲中的男女是劳伦斯作品永恒的主题,他或许不如卡夫卡更犀利深刻,但是他更加富有同情的温度和细腻的触感。
自第一次读《白孔雀》后,每当想起它,我脑中都会出现一个画面:一个乡村少年躺在草地上,舒坦慵懒的看着那些草木流云。我很佩服劳伦斯具有那么丰富的植物学知识,他叫得出每种草木的名字。他对草木的热爱体现在他大段大段的环境描写中,可能会有些啰嗦,但是字字洋溢着喜爱之情,感染着读者的情绪。他笔下草木的舒适天然状态对应着那些不舒适不天然的憋屈的人。我发现,当年这本书打动我的地方,除了上面提到的关于作品本身的原因,可能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那些对草木的逼真到能嗅得到青涩的气味的描写。那一定令当时困顿迷茫的我想到了老家乡村的温馨,也抚慰了我的孤独和思念。
书架上还有一本《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也是很早以前买的,我不确定读过没有,抽出来一翻,最后一页空白处赫然有我几行歪歪扭扭的字:
这部小说可以浓缩成为一部中篇,(至少)削掉1/3,那样会更精彩。这是一部二流的小说。如果能舍去关于现代、关于文明、关于阶级、关于布尔屎维克之类无聊的论述篇幅,这就会是一部一流的小说。
那么我是读过的。我还看过根据这小说拍的电影或电视剧,感觉也一般,都没看完。

楼主:卡夫卡李二世  时间:2022-06-10 15:28:22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