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江苏省税务局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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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2-05 03:55:49 更新时间:2022-02-11 03:41:38

楼主:ty_144377408  时间:2022-02-04 19:55:49
举报江苏省税务局纪委在本人举报镇江市税务局稽查局、稽查二局、税务局纪委包庇偷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期间的问题
一、 举报镇江市税务稽查局、稽查二局违纪违规、侮辱诋毁举报人
1. 2019年12月18日,本人向江苏省税务局纪委举报镇江市税务稽查局、稽查二局税务干部隐藏举报材料、包庇偷税、侮辱、诋毁举报人时,江苏省税务局纪委承诺三个月内给处理结果,至2020年4月未仍未有处理。
2. 2020年4月X日,本人要求江苏省税务局纪委答复查处结果,一位张官员(女)答复说交给镇江办的,已经办结了。本人表示镇江没有办,并表示如果你单位不查,我将诉讼你单位不作为。该张官员说表示一定会让镇江办的。隔天镇江税务局纪检组祝科要求提供材料,在本人提供材料后,让我等查处结果,一直拖至今天都未得到答复,本人反复追问后,祝科表示不是他在查处,祝科还将举报内容报告给被举报人和偷税人,致使本人遭到偷税人恐吓、威胁,声称要找黑社会对付本人。
二、镇江市税务稽查二局包庇偷税的事实
1、有意拖延办案时间、伪造与偷税人的询问笔录、隐藏举报材料。
2、隐藏偷税人真实的纳税材料,与偷税人勾结以偷税人口述为计税依据,帮助偷税人少计收入,从而减少征收增值税。
3、非法免征企业印花税、城建及教附,非法免除滞纳金及其罚款。
4、从低征收2018年企业所得税,非法免征2019年的企业所得税,非法免除滞纳金及其罚款。
5、个人所得税只查一个月的。其他月份都被免征包庇了。
三、税务干部包庇偷税,欺诈、侮辱、诋毁举报人的事实
1、2019年8月27日稽查二局句容局张兆明说,偷税增值税9万元是小税,不会立案的。
2019年11月5日又讽刺举报人说立案是同情你。
2、2020年7月8日、12月1日顾习琴也反复多次的讽刺举报人,同情你才立的案,并说案太小,不想管,并帮偷税人威胁:不要再举报,否则脾要被打破,并表示人家有的是钱,不在乎。
3、2020年7月24日,举报中心潘志文欺诈举报人:将2019年6月之后偷税人的偷税行为放在第二次举报,这样形成二次偷税。目的是帮助偷税人逃避查处,是赤裸裸的欺诈。2020年11月19日继续欺诈,1万元偷税就构成犯罪,辱骂举报人白眼狼。
3、2020年11月17-18日,举报中心殷良俊故意不提供《检举结果告知书》,刻意制造矛盾欺辱举报人:神经病,让税务局报私仇,蔑视举报人的职业。
4、稽查二局殷雪红指责举报人的举报行为,并编制偷税人的开始经营日,包庇偷税。
附件:
一、提交证据材料
1、与江苏省税务局纪委张官员的电话录音
2、镇江市税务局纪委祝科提交证据材料时的录音,证据材料的收据凭证、微信对话记录。
二、提交证据材料如下
1、2019年9月4日举报偷税人偷税的举报信
2、《税收处理决定书》与 《税收处罚决定》
3、稽查二局伪造的与偷税人的询问笔录。
三、提交证据材料如下
1、2019年8月27日,张兆明欺诈偷税9万元是小税的,不会立案的录音
2、张兆明讽刺举报人说:立案是同情你的录音
3、2020年12月1日,,顾习琴说案太小,不愿意处理的录音。
4、2020年7月24日,潘志文欺诈举报人的录音
5、2020年11月18日,殷良俊侮辱,诋毁、对举报人进行人身攻击的录音。
6、殷雪红包庇偷税的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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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ty_144377408  时间:2022-02-07 14:30:29
行政不作为合法吗?真是不知羞耻!
江苏省税务局竟然说是不作为了,跟你举报人没有关系呀!真是不知廉耻!
向你们反应镇江税务稽查局包庇偷税,你们竞然欺诈举报人:说是这个只能行政诉讼,现在行政诉讼了,你们又说,跟举报人没有关系!你们拿着国家税收资源,用来讨好偷税人,还有没有王法了?举报人是个合法的纳税人,有权利
难道说偷税人跟你有关系吗?你们要包庇着!
楼主:ty_144377408  时间:2022-02-08 12:38:27



楼主:ty_144377408  时间:2022-02-09 10:48:17



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调取偷税人的偷税证据,润州区人民法院说人家偷税跟你没有关系,所以不调取证据!
太搞笑了,无论从税务这条线,还是司法这条线,大家全都包庇着,是包庇偷税人还是保护包庇人呢?实在说不清!
还有那镇江税务局纪委的祝科居然将举报人说的每一句话向偷税人汇报!举报人只是向其反应税务干部包庇偷税违纪行为,他居然跟偷税人搞到一起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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