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礼尚往来变了“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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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2-09 05:54:42 更新时间:2022-02-10 05:55:37

楼主:修一哥2017  时间:2022-02-08 21:54:42
《礼记》有言: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中国自古就是“礼仪之邦”,人情情谊已经深深扎根于中国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土壤中,逐渐演变成人们生活交往中的通俗化的规范行为,但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的情谊变得功利化、资源化,其中越来越多的掺杂着利益交换,“礼尚往来”已经从简简单单的“礼”变为更为复杂的“利”,人的情谊也逐渐变了味道。
曾任杭州市钱塘新区管委会主任、杭州市政府办公厅一级巡视员的何美华在“落马”后曾这样说:“逢年过节都会有人送来烟酒、礼品等,如果我不收,就是没有人情味,显得‘另类’。在他看来,不收人家送来的那点“心意”就显得不近“人情”,不懂“事故”。或许在给何美华送礼的人中,不乏真的有因为何美华曾经真心的帮助而表示感谢的,但一定有想靠“礼”去谋取“利”的。这一点,何美华自然心知肚明,但他还是收了,这么做,绝对不能证明他有人情味,而是披着情谊的外衣逐渐走向腐败的表现。
一包烟,一瓶酒貌似小事,但要看是谁送的?送给谁?还要看烟是什么烟?酒是什么酒?一包软中华,市场价大约在70元左右,而一条10包装就是700元钱。如果“好事成双”,送上两条就是1400元。虽然1400元不是大数目,但也不是“小钱”,同等价值的物品没有谁会馈赠普通老百姓,馈赠的对象大都是“有用”之人。所以这种馈赠背后则是打着情谊幌子的交易,这才是真的“另类”,才是真的“事故”。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也有七情六欲,也有儿女情长,正常的礼尚往来可以有!这也是人情交往过程中的正常行为,可以讲情感,讲情义,在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内与亲友、同学、战友之间互赠小礼物表达情感无可厚非,但面对醉翁之意不在酒的行为,绝不可以抱着侥幸心理收取他人财物,利用手中的资源去换、去交,从而使自己陷入“始而惭焉,久而安焉”的困境里,最终陷入腐败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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