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虚作假调动工作,被揭发后,要不要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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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2-13 00:03:27 更新时间:2022-02-13 17:53:39

楼主:晓晓2022  时间:2022-02-12 16:03:27
事实与理由::1、洪余发于1988年毕业于湖南中医学院,执业证为中医类别,2002年6日从衡阳市中医医院辞职,其档案交给衡阳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这样他与衡阳市中医医院脱离了关系,成为了一个无单位的社会流动人员。一段时间后,他回到衡阳市人才交流中心拿回了档案,并对档案进行了篡改,撕毁了档案中的有关辞职材料,更可耻的是,为了把他自己塑造成要想调入单位的急需人才,他自己伪造了衡阳市中医医院的公文和公章,制造了假聘书,谎聘他是衡阳市中医医院的神经内科主任,并将聘书装入其人事档案中。他就是用这种假档案欺骗了当时的广州市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即现在的广州市白云区妇幼保健院),白云区卫生局,白云区人事局,在不知实情的情况下,于2003年1月将洪余发调入白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成为在编医生。 关于弄虚作假搞调动,国家及广东省当时就有相关法律法规,1、《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人事发【2001】88号)文件中的第6条,严肃执行干部调配和工资政策,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个人通过弄虚作假调入的,一经发现,立即清退。2、《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2】31号) 四、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维护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个人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调入的,坚决清退。 白云区卫生健康局接到我的举报后,对洪余发本人进行了核查,洪余发对其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一事供认不讳,衡阳市中医医院也证实洪余发档案造假的事实。 事件揭露后,广州市白云区妇幼保健院仅对洪余发医生进行警告处分,有包庇和不作为之嫌。 报料人:陈晓阳,联系方式:13710664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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