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还是无畏,八一八那些未成年人恶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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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8-29 19:54:21 更新时间:2022-09-07 09:45:11

楼主:无中生友的友  时间:2019-08-29 11:54:21
开八之前先说下:以下内容均来自网络,楼主只是搬运整理,因涉及未成年人,若引起不适的请随时叉出。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 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 监护人 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 收容 教养。

《刑法》第49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我国《刑法》规定14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负法律刑事责任。
楼主:无中生友的友  时间:2019-08-29 12:02:23
以下开八:

年龄最小的通缉犯

2010年8月2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缉拿在逃犯罪嫌疑人白中杰。
白中杰,男,贵州籍,体形偏瘦,自2010年7月12日起(至7月25日止),伙同他人在贵阳、安顺、毕节等地连续实施抢劫、杀人作案6起,杀死9人。
这条通缉令一夜成名,不仅仅因为案情重大,还因为创造了国内A级通缉令的一项纪录——年龄最小!
嫌疑人白中杰出生于1993年9月26日,犯案时年仅16岁。

楼主:无中生友的友  时间:2019-08-29 12:04:47


事件回顾:
白中杰出生在东莞,因父母打工无瑕照看,3个月大被送回贵州老家由爷爷奶奶照顾。此后几年,多次往返于东莞和老家金堡乡之间。直到小学期间,考虑到白中杰的教育问题,白父白母回到了老家,然而结果远不如预期的美好。
“白中杰”,寄托着父母希望他成为人中之杰的美好愿望,望子成龙的白父对他管教很严,但对孩子的管教方式简单粗暴,邻居说,“小时候不听话,他爸爸就会打他。打得很凶,我看过他身上的伤。”玩伴也称:“用细的棒子打,有时候头上都有伤痕。他很怕父亲。”
棍棒教育对有些人或许管用,但很明显并不包括白中杰,在这样暴力“管教”之下,白中杰无师自通学会了离家出走,爬窗子、钻猪圈,到处游荡。白的一位中学老师说,“家里打他,他就跑。跑了,家里得去找,找累了,就不会打他。”
楼主个人感觉,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白中杰父子关系应该比较疏离,对家庭缺乏安全感。
楼主:无中生友的友  时间:2019-08-29 12:09:01
2007年,白中杰察觉到父母关系破裂,开始变得沉默不爱说话,并迅速迷恋上了网络游戏,从此开启了“网瘾少年”模式。他的好友说,“觉得他泡在网吧,更像是在逃避什么。”
自2009年起,旷课、逃学、退学、离家出走,白中杰的生活轨迹偏离同龄孩子越来越远。因生活费不够网吧的开销,白中杰和网吧认识的“道上的人”混在了一起。
2010年4月19日,白中杰携带现金约4000元左右,再次离家出走。
同年7月1日,白中杰去见了朋友张明,两个多月的讨生活显然很不如意,他“看上去像个乞丐。”张明留了他在学校吃饭,并叫来了白的堂姐王华(化名),两人一起劝他回家,白中杰表示自己会回去。
睡前白中杰向张明吐露心事,离家后被混混团伙抢劫后胁迫偷抢,不听话就被“老大”打,“手上还有伤痕”“他说这些的时候很慌张。”谈话中白中杰说后悔离开学校,鼓励张明为自己的理想努力学习。
第二天上午10点多,张明回到寝室,发现白中杰已经离开,最后一点希望之光就此泯灭,从此,白中杰彻底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楼主:无中生友的友  时间:2019-08-29 12:16:36
2010年7月9日,何俊伙同白中杰预谋抢劫,何俊为此购买了仿真手/枪、尖刀、尼龙绳等作案工具。
7月12日上午10时许,何俊、白中杰在贵阳八中附近,坐上了杨某某(殁年50)的车,当车行至花溪区奶牛场一偏僻处时,何、白两人持械威胁、捆绑杨某某,从其身上劫得现金20元和手机等财物后杀人灭口,两人将杨的尸体装入编织袋放入汽车后备箱中。
“他们塞给我一把刀,说一起去抢劫计程车,如果见势不对,叫我就用刀子吓唬司机。
在一次抢劫中,司机极力反抗,由于我坐在前排,他便对我产生了威胁。我情急之中便用刀捅向了他,后来他死了。之后我就完全变了,杀一个是死,杀十个也是死,今后只要发现不对劲就出手,否则就只有死路一条!”——白中杰自述。无知还是无畏?也许兼而有之~~~
7月12日下午5时许,何俊伙同白中杰将杨某某的车假扮成黑车,在贵阳市市区寻找作案目标。当晚8时许,被害人邹某(女,殁年17岁)搭乘该车,何、白两人威胁邹某索要钱财无果后,逼迫邹某打电话约其有钱的朋友廖某某(女,殁年18岁)见面,何、白两人接廖某某上车后,挟持邹、廖至平坝县与织金县交界的天织公路23公里斯拉河附近一小路边,分别将邹、廖强奸。
7月13日晚,两人再次强奸邹某、廖某某。
次日早晨,两人将邹某、廖某某捆绑后推入河中致邹某溺水死亡,而逃脱的廖某某被何俊发现后勒死。
楼主:无中生友的友  时间:2019-08-29 12:22:06
2010年8月2日,公安部悬赏5万元缉拿在逃犯罪嫌疑人白中杰。
2010年8月4日,警方得到白中杰藏匿于贵阳市黄金路英烈巷附近的消息,下午4时许将其抓获。
2011年11月15日上午10点,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恶劣的抢劫杀人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其中白中杰作案时未满18周岁,其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楼主:无中生友的友  时间:2019-08-29 12:39:59
白中杰在自白书中写道:“父母婚姻破裂,我在家如此郁闷,不如到外面自己去闯,给他们一个惊喜,一家人也许就能回到从前了!”
这也许是他最初的美好愿景,但是当他举起凶器的那一刻起,一切永远也回不到从前了。

关于这起案件楼主只是截取了其中部分,有兴趣的TX可以自行百度。

最后再八一下案件结果:
2011年11月1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杀死9人的何俊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杀死6人的曾祥友判处死刑。一审宣判后,曾祥友不服判决,上诉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3年7月25日,省高法经开庭审理,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11月30日,最高法院依法核准何俊、曾祥友的死刑判决。
2013年12月30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法院院长签署的死刑执行命令,对当年轰动一时的“劫杀9命案”的主犯何俊、曾祥友,终审宣判执行死刑。
楼主:无中生友的友  时间:2019-08-29 21:50:46
不一样的成人礼

2009年10月1日,孙煜在QQ空间写道:今天18岁生日,有史以来最闹心,最烦闷的生日!
10月2日,他写道:如果找不到证据就一直盯着我们这些不太了解情况的人,那现在的警察就太让我们失望了!!!
楼主:无中生友的友  时间:2019-08-29 21:59:38
事件回顾:
案发前,出生于1991年10月1日的孙煜就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出格的是他手机、MP4、电脑里存着大量色情图片、影片,还为此被叫过家长。
同学中有个高挑秀丽的女孩吴某,借住在姨妈家,就在孙家同个小区,孙煜想追求吴某,但未成功。
2009年9月29日,孙煜得知吴某独自在家,潘多拉的魔盒揭开了盖。
9月30日凌晨1点左右,他找出自己三四年前穿的衣服,下楼直奔吴某家,吴某开门后,他说自己偷偷跑出来玩,没带钥匙,希望能留宿。
吴某同意了,将他安排在了父母的房间,门没有反锁就休息了。

八到这里的时候,楼主很痛惜,凌晨1点,留宿追求未果的男同学,门不上锁,这女孩明显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楼主:无中生友的友  时间:2019-08-29 22:03:43
过了一会,孙煜冲进女孩的房间欲行不轨,遭到强烈反抗后,采取捂嘴掐喉的强迫手段对吴某实施了性侵害。
因害怕事后被发现,又用随身携带的折叠水果刀对昏迷的吴某胸口捅了两刀,吴被痛醒后带着被子滚到地上挣扎,孙煜又跟上去连捅数刀直至吴某死亡(死者前胸后背均有刀伤,共十余处)。
其后,孙煜找来书本撕开洒在死者身上,又找来白酒一并点着,因燃烧缓慢,又从厨房找到一桶色拉油助燃,而后将窗户关闭逃离现场。
9月30日上午10时许,因现场爆出明火邻居报警,随即案发。
因吴某社会关系简单,侦查方向更多是放在学校和小区,走访了数百名群众,其中包括孙煜,在此期间,孙煜在QQ空间中写下了本文开头的那段话。
楼主:无中生友的友  时间:2019-08-29 22:05:04
10月7日,经DNA检验,孙煜认罪。
2010年2月8日,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认定,孙煜的案件属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十八岁的成人礼——“他差一天就是生日了,算是把命保住了。”
2010年2月26日,无锡市中院公开宣判,犯罪嫌疑人孙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在法庭上,犯罪嫌疑人孙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表示将好好改造。宣读完判决结果后,孙某的父母获许与孙某接触,双方在法庭上抱头痛哭。
据了解,年前双方亲属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由孙某父母给予受害者家属民事赔偿金55万元,双方签订协议后给予一次性给付。
附一张网传的孙煜照片

楼主:无中生友的友  时间:2019-08-29 22:14:59
审理此案的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朱荩,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9•30”案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非常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但鉴于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未满18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此外,犯罪嫌疑人孙某的认罪态度较好,其父母对于被害人家属给予了足额经济赔偿,竭力在经济上给予被害人亲属精神安慰,故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不知其他人感想如何,“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非常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一桩奸杀少女焚尸案,凶手仅仅只需坐16年牢房,就因为相差了一天,不足24个小时!

算来孙某现年28岁,还有六年出狱,出狱时还不到四十。

死者吴某,与孙某同龄,她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18岁。
楼主:无中生友的友  时间:2019-08-30 10:49:16
关于以上这个案件,还想多说两句,很多人笃信一句俗话:一个巴掌拍不响,推及性犯罪事件,这种论调更是喧嚣直上,本案也是如此。

案发后网传几种说法:被害女生吴某生前与凶手孙某系男女朋友,因其与另外几个男生关系密切,两人争吵后吴某要求分手,孙某这才愤而杀人。吴某生前作风不正,趁父母离家时,主动勾引孙某~~~等等,这些莫名其妙的流言来源于“我朋友说,我亲戚说,我同学说”,以及“长得像个狐狸精”,“半夜三更,他们俩要不是男女朋友,会给他开门?”等。经调查,除开吴某确实长相出众以外,其他皆为谣传。

2011年周岩毁容事件,更是把这种受害者有罪论推到了一个全民热议的高度,当时的周岩被很多人定论为“活该”。

这种荒谬的逻辑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由此引发的各种争论从未停止过。
对此,我想说的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吗?那,打脸呢?!

回到本案中来,吴某,生于1991,殁于2009,她,永远18岁~~~~
楼主:无中生友的友  时间:2019-08-31 10:09:19
未完待续

一开始想八这个事,是因为匪夷所思的动机,“杀了第一名,我就是第一名”!这么疯狂的理由实在抓人眼球。
但接下来查找资料的过程中,却让我



动机呢?动机是什么?
楼主:无中生友的友  时间:2019-08-31 10:14:43
以下开八:
2018年6月5日18时50分许,在山东临淄区某小区,秦某持刀将马某杀死。
据相关媒体报道,第一刀直插心脏,接着开始追砍,脖子、胸前等部位,总计13刀,凶残程度惨不忍睹。
另有媒体描述如下:6月5日晚上6:50左右,听到楼下的喊叫声,马驰(化名)的妈妈身穿睡衣和拖鞋从三楼冲了下来。楼下的水泥地面上,她正在读初三的儿子——14岁的马驰身中十几刀,躺在地上不能动弹,血迹蜿蜒成人形。杀害马驰的凶手是他的同班同学秦浩(化名),看到马母,秦浩没有立刻逃走,而是在马驰的身上又补了一刀。
当晚,秦浩被刑事拘留,6月9日,他被依法批捕,后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发现场:
略血腥






楼主:无中生友的友  时间:2019-08-31 10:22:32
凶案发生后,网上流传着一张老师的聊天截图



据此,这个骇人听闻的杀人动机成为这起案件的标签。并有传言提到,被抓捕后,秦某冷静地向民警自述:杀了第一名,我就是第一名!
当时流传的信息如下:
马某和秦某系同班同学。马某生前经常考第一,秦某成绩也不差,但排名长期屈居马某之后,多次考第二名。
秦某曾于上月(5月)底,恶狠狠地警告马某:“会考你必须考4个B。你如果考得比我好,我一定杀了你。”
马某把这件事告诉了家人,家人于是上报学校,学校随后只是对秦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加上当时正值期末考试,校方没有深究,事件不了了之,并未想到后面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更有传言说凶手的父亲(有人说是当地一所中学的老师),正在给自己的孩子做精神鉴定,想以精神病的名义逃脱罪责!
“听说,据说,有人说~~~~”一时之间,舆论纷纷指向教育的畸形导致学生心理失衡,叹息的、批判的、反思的,各路人马各站立场,众说纷纭。
楼主:无中生友的友  时间:2019-08-31 10:24:09
6月9日晚,临淄警方微博通报,内容如下:2018年6月5日18时50分许,在临淄区临园生活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秦某某将被害人马某某杀死。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并将犯罪嫌疑人秦某某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秦某某已于6月9日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楼主:无中生友的友  时间:2019-08-31 10:25:30
6月10日,警方通报,李某某因传谣被拘留。




此时,网上大量流传仍然是:

山东淄博市发生一宗少年杀害同窗的命案。一名14岁初中男生不忿自己长期考第二,日前在长期考第一名的同学寓所楼下,用利刀狂捅对方,致对方失血过多而亡。死者母亲抱住儿子淌血的尸体,哭得伤心欲绝。疑凶已被警方拘留,他承认不满死者生前成绩比他优异,又不理其“死亡恐吓”而萌生杀机。

这两天,临淄雪宫中学一初三学生挥刀砍死成绩比自己好的同学,是朋友圈最令人脊背发冷的新闻。杀人凶手秦子康年仅14岁,为死者马自然的同班同学。死者成绩优异,班级名列第一,凶手名列其下,班级第二。传言称,凶手杀人的原因竟然是:把他杀了我就是第一了。
楼主:无中生友的友  时间:2019-08-31 10:26:50
6月22日下午,临淄警方发布微博辟谣,


此后该案逐渐沉寂,我在网上没有找到这起案件的后续报道,不知是尚未宣判,还是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缘故没有公开。
楼主:无中生友的友  时间:2019-08-31 10:27:43
根据警方通报,已知所谓“杀了第一我就是第一”的动机不成立,那么秦某的动机是什么?关于案情的细节通报中并未提及,有一点可以肯定:秦某系事先潜伏等待(有预谋),看到马某后持刀追砍(手段残忍),多大仇多大恨?!

最后再说一句:对于凶手秦某——他还是个孩子




不要放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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