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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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4-06 07:23:09 更新时间:2022-04-07 01:46:13

楼主:西昌航天杨周  时间:2022-04-05 23:23:09
西昌航天杨周
又一个清明节到来了!在全国各地进入扫墓高峰的时候,人们的目光再次被天价墓、天价骨灰盒等内容不断刺激着,于是,人民只能感叹活不起,死也死不起呀!
殡葬服务业之所以能够出现利润高达200%——700%的暴利,在于垄断!几十年前国家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就以法律方式赋予了民政部门垄断经营的权利,并且这种权利在其后的数次法律修改中继续保留。
我们走进了市场经济为主体的时代,但我们却戴着旧体制的枷锁在跳舞。殡葬服务业成为政府没有放开保护的最后堡垒之一,其结果就是广大人民深受其苦——挟尸宰客。
那么人们怎样才能享受到物有所值和平民化的殡葬服务?
首先就必须修改法律,打破民政部门垄断经营权,让民间资本能够进入殡葬服务市场,将选择权还给人民。政府部门应拿开放在经济利益上的那双手,管理权和事权必须分离,政企必须分离。将民政局下的事业单位殡仪馆、公墓等与政府行政脱离,成为与民间资本同台竞争的经营性实体公司。
其次是修改法律,解决公墓土地的二元制问题。不管是城镇户口,还是农业户口应该享受同样价位的公墓土地,不能够人为地设置所谓的公益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区别。户口簿不能够成为殡葬中的社会不公平。公墓土地应采用统一划拨的方式给殡葬服务公司。
再次是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发展各具特色的殡葬服务业,让殡葬服务业成为统一规则下充分竞争的行业。当然,也不是无限地允许实体公司的成立,而是根据人口密度,确定相应从业比例,如20万人口允许成立一家殡葬服务业专业公司,那么如一个城市有400万人,那么就行政许可最多设立20家从事殡葬服务业的公司。殡葬服务公司的资产应包含公墓、火化设备、接送车辆、丧葬服务设备等,具备开展完整的殡葬一条龙服务项目的能力,允许各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服务,如以针对平民大众的规格化、节约化为主要特色的从业公司,针对特殊人群的个性化为特色的从业公司等等。
再次是民政局需要按国家政策要求设立行业规范,用统一标准的规范对所有从业企业进行检查、督促、处罚,行业规范应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行业准入限制审批,土地利用审批、行业普遍利润水平限制审批(规定各从业公司利润水平不得高于限制利润水平)、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等内容。
再次是由政府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行积极的社会引导,转变传统殡葬文化。传统殡葬文化的转变是一个长期任务,与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有着密切关系。我国提出殡葬文化转变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了,但收效甚微,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领导干部的言行不一和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要转变殡葬文化必须从领导干部行为规范做起,对丧葬活动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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