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亲生母亲以精神病为由追杀十年,朱金红的房产拿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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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5-23 05:01:06 更新时间:2022-05-14 15:13:19

楼主:一棵小吊兰  时间:2020-05-22 21:01:06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崇民特字第0009号

申请人唐美兰。

委托代理人郭乘希。

被申请人朱金红。

申请人唐美兰称,2006年8月,被申请人朱金红因受惊吓出现精神分裂症状,2007年4月2日在家人陪同下去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门诊就诊,同月24、27日在家人陪同下复诊,服用精神类药物后,病情趋于稳定。2010年3月至2010年9月因病情复发在该院住院治疗。2013年8月病情复发而跳河自杀,被警方救助送至上海市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2013年11月,朱金红再次离家出走,直至2014年1月7日返回申请人处。请求宣告被申请人朱金红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查明,被申请人朱金红目前未服用精神类药品,在审理过程中,未发现其思维及语言表达与常人相异,能够辨认并控制自己的行为。上述事实有审判人员与其现场交流视频资料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被申请人虽曾有因精神疾病住院治疗的既往病史,但目前在无需药物控制的情况下,思维及表达能力正常,能够辨认并控制自己的行为,不符合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条件,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三条、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申请人唐美兰请求宣告被申请人朱金红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申请。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周 礼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楼主:一棵小吊兰  时间:2020-05-22 21:03:20
零几年,朱金红就拥有北京,上海,南通等三处房产价值600余万。就因为朱金红一直在国外,这三处房产之前由其母亲唐美兰经营~因为离婚经济不好,她回国以后想要收回这三处房产,就被母亲联合哥哥姐姐姐夫以精神病为由送入精神病院。大姐夫是派出所所长,以派出所名义出具朱金红有精神病的证明。
楼主:一棵小吊兰  时间:2020-05-22 21:04:13
所以啊,多子女家庭离婚的女人一定要多长几个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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