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石时态留言回复没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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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5-03 22:55:02 更新时间:2022-09-25 18:53:54

楼主:审查与判决  时间:2022-05-03 14:55:02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石时态留言回复没有落实
打开中国法院大法官留言,石时态院长给当事人寄语:‘’感谢各位网友对黑龙江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共同推进依法治国,共建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黑龙江省高院,不落实当事人投诉基层法院枉法裁判造成的冤假错案的解决,敷衍唐塞,推诿扯皮,寄语空洞无物,不具体,依法治国在空谈,高效权威愚弄人。
本人2018年8月23日大法官留言投诉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中级法院,刑事案枉法裁判,另一起投诉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民事与行政枉法裁判。
石时态院长回复留言:刑事案件已令牡丹江中级法院法官吴德刚审查,让本人打电话和吴德刚联系。
东安区法院案回复留言:已令省法院王xx审查,让本人联系王xx。
一周后,本人和二人联系,均不知情,过些日子打电话告知没有人告知审查,过了几个月告知没信,过了几年没信。
王泽荣
2022年5月3日
楼主:审查与判决  时间:2022-05-03 17:58:55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石时态留言回复没有落实
打开中国法院大法官留言,石时态院长给当事人寄语:感谢各位网友对黑龙江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共同推进依法治国,共建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黑龙江省高院,不落实当事人投诉基层法院枉法裁判造成的冤假错案的解决,敷衍唐塞,推诿扯皮,寄语空洞无物,不见具体,依法治国在空谈,高效权威愚弄人。
本人2018年8月23日大法官留言投诉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中级法院,刑事案枉法裁判,另一起投诉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民事与行政枉法裁判。
石时态院长回复留言:刑事案件已令牡丹江中级法院法官吴德刚审查,让本人打电话和吴德刚联系。
东安区法院案回复留言:已令省法院王xx审查,让本人联系王xx。
一周后,本人和二人联系,均不知情,过些日子打电话告知没有人告知审查,过了几个月告知没信,过了几年没信。
王泽荣
2022年5月3日
13694689638
楼主:审查与判决  时间:2022-05-03 21:25:59
石时态院长,您忙、百忙中,本人理解,对您在中国大法官留言回复,让本人相信可遇到了解决冤假错案的包公,不知您的回复是短路了,还是有令不行,下面不作为?至今杳无音信,实属您忽悠了我四年,您看否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再次留言回复本人?或者来本帖浏览你领导下的法官队伍里的害群之马,不可饶恕的枉法裁判行为,该当何罪?
楼主:审查与判决  时间:2022-05-04 06:13:20
石时态院长,您的大法官留言回复本人,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派。这帽子给你戴上是否合适,我复制12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_给您自己对号:

形式主义主,官僚主义主要表现在:

1、贯彻落实方面

有的领导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但行动少落实差,虚多实少,仅仅满足于“轮流圈阅”“层层转发”“安排部署”,个别领导干部说一套做一套,我行我素。

2、调查研究方面

有的单位搞形式、走过场,像打造旅游线路一样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无论什么调研主题,去的是同一条路线、访的是同一批对象、听的是同一套说辞,搞“大伙演、领导看”的走秀式调研。

3、服务群众方面

有的单位表面上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门好进、脸好看”,但还是“事难办”,将过去的“管卡压”变成了现在的“推绕拖”;
有的政务服务热线电话长期无人接听;
有的政府网站更新的内容主要是领导活动,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栏目几乎成为僵尸栏目。

4、项目建设方面

一些地方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而不考虑客观实际,“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奖状一屋子,工作还是老样子”。

5、召开会议方面

一些地方无论什么会议都要层层重复开,一个接一个,检查评比走马灯,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落实。

6、改进文风方面

有的地方写文件、制文件机械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内容不是来自调查研究,而是源自抄袭拼凑。

7、责任担当方面

有的领导干部“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凡事都要上级拍板,避免自己担责,甚至层层往上报、层层不表态。

8、工作实效方面

有的地方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都放在“材料美化”上,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搞“材料出政绩”。

9、履行职责方面

有的部门热衷于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将责任下移,试图让下级的“责任状”成为自己的“免责单”。

10、对待问题方面

有的党员干部对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知情不报、听之任之,甚至在组织向其了解情况时仍不说真话。
楼主:审查与判决  时间:2022-05-04 08:00:51
大法官留言回复,发生在我身上,成了僵尸平台,回复留言的人自然行尸走肉!
楼主:审查与判决  时间:2022-05-04 09:40:13
摘自石时态院长人民司法为人民的论调!
《法制日报》记者:一直以来,黑龙江法院司法便民利民机制建设受到人民群众诸多称赞。您在这方面有什么新的想法?
石时态:人民司法为人民。黑龙江高院党组要求全省法院,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实体、程序、时效各个方面体现司法为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不断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要围绕共享发展要求,把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司法公共服务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仅要大力推行巡回审判,把案件纠纷解决在边远地区群众身边,还要适应“互联网+”新常态,提供网上便民服务,线上线下联通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要开设“司法直通车”“司法特快”,实行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公开”,推进庭审直播。要精心打造法院信息化3.0版,把诉讼服务从有形实体拓展到网络空间,实现网上诉讼咨询、网上预约立案、网上查询案件信息、网上阅读裁判文书、网上观看庭审直播、网上浏览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使法院网、法院官方微博、法院微信公众号、12368诉讼服务热线跨界互联。
我们还要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认真研究立案登记制改革形势下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将诉讼便民举措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提升服务质量。用创新发展理念,赋予服务中心新功能,将诉讼服务中心作为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前导区,指导全省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调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解决纠纷。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地方立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快的纠纷解决渠道。
司法为民永远都在路上。接下来,我们还要大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用“互联网+”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要通过黑龙江法院网、庭审直播录播视频台、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和微博、微信“新媒体矩阵”,推送信息、汇聚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跨界融合,努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楼主:审查与判决  时间:2022-05-04 10:23:05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针对掌权的官员,也是针对的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庸作为的腐败官员。黄松有、奚晓明、沈德咏,这都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为了中国伟大复兴之梦,高调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廉洁奉公。
这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表面一套,背后一套,阳奉阴违,其初心的信念、理念,背离了党和人民!
三位院长,表面文章做的足,法律丛书上有签字,名利双收后,居然变囚徒!
楼主:审查与判决  时间:2022-05-04 11:13:36
石时态院长,下面进入正题,关乎您回复留言的案件经办人,即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庭庭长张颖枉法裁判:

今天五、四”运动,1919年5月4日以青年学生为主,广大群众、市民、工商人士等阶层共同掀起的爱国运动,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新中国新民民主义革命思潮开启,马克主义思想来了!

今天也是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张颖剽窃论文《浅议刑法中因果关系对刑事责任的影响》,11周年纪念活动。
今天过五四青年节,对张颖可是终生难忘;难忘这篇论文,得到身边同行的羡慕嫉妒;难忘这篇论文提升了自己审判水平,升华到一个层次,庭长的干干;难忘因果关系论文制造冤错案,随心所欲,信手拈来;难忘有人给捅出来记者公开是剽窃。
因果是闹心呀!剽窃和小偷的干活有什么不同?后半生阴影伴随到终;难忘电脑记忆被子孙后代知道张颖是奶奶还是姥姥?怎么这样不耻?

原标题:黑龙江牡丹江市一法官论文涉嫌抄袭,其拒绝回答任何相关问题

郑晓蔚、邱骅悦

现代快报2月27日消息,2月21日,网名为“cys 中人”的网友在天涯发帖,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法官张颖涉嫌论文抄袭”。2月27日,现代快报记者联系到了这位网友。“cys 中人”向记者表示,自己真名叫曹玉双。他指出,“张颖于2011年5月4日在中国法院网法学刑事研究栏目发表的论文《浅议刑法中因果关系对刑事责任的影响》存在严重抄袭,部分内容(与被抄对象)‘就连标点符号都不差丝毫’”。现代快报记者对比两篇论文后发现,确存在大量雷同之处。

2月21日,“cys 中人”在一知名网络论坛天涯发帖,举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法官张颖论文抄袭”。“cys 中人”在帖子中称,“张颖于2011年5月4日,在中国法院网法学刑事研究栏目发表《浅议刑法中因果关系对刑事责任的影响》一文,这是剽窃来的文章 …… 在2010年04期《河南科技》第64、65两页,署名为‘贵州大学法学院邹汉冕’的作者就曾发表过《浅议刑法中因果关系对刑事责任的影响》的文章 ……(雷同部分)就连标点符号都不差丝毫。”

2月27日,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上了爆料人曹玉双。他表示,张颖在2011年发表的文章完全是对2010年邹汉冕所发论文的抄袭。“自2017年7月开始,他曾就论文抄袭一事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但均没有获得正面答复。”

通过比对发现,两篇论文有多处雷同(红色为疑似抄袭部分) 现代快报 图通过比对发现,两篇论文有多处雷同(红色为疑似抄袭部分) 现代快报 图

现代快报记者分别从中国知网和中国法院网下载了这两篇论文进行比对,发现确实存在着大面积雷同。不仅两篇论文标题、导语(引言)完全相同,就连小标题也存在雷同。邹汉冕的论文共有四个小标题,分别是“ 一、刑法因果关系研究的对象”、“ 二、刑法因果关系的特征”、“三、刑法中因果关系在司法实践的误区”、“四、刑法中因果关系对刑事责任的影响” 。而张颖的论文则为两个小标题,分别是“一、刑法因果关系的特征”和“二、 刑法中因果关系对刑事责任的影响”。记者比对发现,张颖这两个小标题中的大部分内容均能在邹汉冕的论文中找到出处,仅有少量内容为“原创”。

记者还注意到:邹汉冕的《浅议刑法中因果关系对刑事责任的影响》刊登于《河南科技》2010年04期;张颖的《浅议刑法中因果关系对刑事责任的影响》刊登于2011年5月4日。两篇论文发表时间间隔一年多。

记者随后登录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官网查询公开资料得知:张颖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二级法官。

2月27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张颖。谈到相关话题,她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此事,也不能核实记者身份,拒绝回答任何相关问题。

来源:现代快报
楼主:审查与判决  时间:2022-05-04 22:51:05
石时态同志,您记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记得:‘’许多案件,不需要多少法律知识,凭良知就能明辨是非‘’。

我以举报枉法裁判分子张颖内容,请石时态同志了解案件事实,希望大法官一样留言!

举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事庭长张颖、王楠徇私枉法之犯罪行为

事实与理由

2015年牡爱【2015】刑初字第51号刑事判决书,主审法官张颖和王楠故意隐瞒以下事实证据,判决举报人构成妨害作证罪4年刑期:

1、隐瞒94年11月牡郊【94】郊兴经初字第173号民事调解书一案中存在的92年12月4日徐州市工商郊局【副字】1549号白云防腐安装工程公司营业执照等书证,判决该公司及直属六处91年注销;判决举报人代理该公司的主管徐州市防腐蚀科学研究所诉讼,构成妨害作证罪。

2、隐瞒2000年2月开庭的牡中【2000】牡民初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一案存在的94年9月15日答复意见、95年6月26日徐州六处长任命书等书证,判决举报人在2000年10月开庭的牡中【2000】牡民初字第30号民事诉讼中遂去徐州伪造。

3、隐瞒牡中【2003】牡民监再字第1号和黑高院【2004】商终字第190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科研所主张白云公司六处合同权利适格;隐瞒该两份判决书卷宗中不存在公诉指控的2000年11月8日徐州工商证明,而是捏造举报人出示。

4、、隐瞒牡中【2000】牡民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中,徐州工商泉山分局出具的2000年11月8日证明内容是牡中院委托徐州中院调取的三项内容,判决捏造举报人指使科研所法定代表人曹广忠疏通工商局关系出具三项证明内容。

5、没有江苏省徐州市工商部门公示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判决白云公司91年缴销。

6、隐瞒徐州工商档案“科研所91年撤销白云公司并入科研所,债务债权由科研所承担的变更申请报告”;隐瞒黑高【2003】商终字第190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科研所诉讼适格。

7、隐瞒科研所法定代表人曹广忠东安区法院出庭笔录记载:科研所承担白云公司六处99年以前债务债权,判决认定91年白云公司及直属六处和科研所不存在关系。

8、不准许举报人申请的证人出庭为举报人做无罪作证。

对张颖徇私枉法行为,投诉到最高法院、黑龙江省高院、中纪委、中央政法委、黑龙江省政法委多次,均没音信。

请求:依法追究张颖和王楠徇私枉法的犯罪行为。

举报人:
楼主:审查与判决  时间:2022-05-05 08:27:44
石时态同志,这是我投诉二审法官徇私、枉法裁判的犯罪行为!

举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刑事庭长杨柏苓徇私枉法行为

事实与理由

被举报人2015年11月25日作出的牡中【2015】牡刑一字第61号刑事案,明知一审牡爱【2015】刑初字第51号刑事判决书,存在主审法官张颖存在徇私枉法行为,故意隐瞒以下事实证据,维持一审错误判决举报人构成妨害作证罪:

1、隐瞒94年11月牡郊【94】郊兴经初字第173号民事调解书一案中存在的徐州市92年12月4日工商郊局【副字】1549号白云防腐安装工程公司营业执照书证,判决该公司及下属徐州六处91年缴销,举报人代理徐州防腐蚀科研所诉讼主张徐州六处合同权利,构成妨害作证罪。

2、隐瞒2000年2月开庭的牡中【2000】牡民初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一案存在的94年9月4日委托书、94年9月15日答复意见、95年6月26日徐州六处长任命书等书证,判决举报人在2000年10月开庭的牡中【2000】牡民初字第30号民事诉讼中遂指使伪造。

3、隐瞒牡中【2003】牡民监再字第1号、黑高院【2004】商终字第190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科研所主张白云公司六处合同权利适格,隐瞒牡中【2000】牡民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中,徐州工商泉山分局出具的2000年11月8日证明内容是牡中院委托徐州中院调取的三项内容,判决认定举报人指使科研所法定代表人曹广忠疏通关系出具三项内容。

4、没有江苏徐州市工商部门公示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判决认定白云公司91年注销。

5、隐瞒徐州工商档案“科研所91年撤销白云公司并入科研所,债务债权由科研所承担的变更申请报告”。隐瞒黑高【2001】商终字第190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科研所诉讼适格的91白云公司并入科研所的变更报告。

6、隐瞒曹广忠东安区法院出庭笔录记载:科研所承担白云公司六处99年以前债务债权,判决认定91年白云公司六处和科研所不存在关系。

7、不准许举报人申请的五名证人出庭为举报人做无罪证词,指使法警将五名证人撵出法院。

举报人2018年8月23日投诉到大法官留言,回复告知举报人联系牡中院吴德刚,而吴德刚告知没有领导指示审查。对此,举报人投诉到最高法院、黑龙江省高院、中纪委、中央政法委多次,均没音信。
楼主:审查与判决  时间:2022-05-05 18:03:33
石时态先生:基层法院剽窃论文贼张颖、牡中级法院刑庭长杨柏苓枉法裁判,您没有机会理睬这些小毛葱,中级法院院长张敏,还是桌面上一盘菜,本人也举报了,且看:
楼主:审查与判决  时间:2022-05-05 18:03:53
控诉、举报原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法院院长张敏滥用职权,指使法官徇私枉法

被举报人:张敏,女,原牡丹江中级法院院长,因举报人进京上访,投诉牡丹江法院关于2012年7月申请再审一案半年了不开庭,依权以言代法报复举报人。

94年江苏省徐州市防腐蚀科学研究所主管的白云防腐安装工程公司直属第六工程处,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镇中乜河村签约建设农贸市场,约定其中乜河村集体土地建设市场房屋6000平方由徐州六处投资施建,待市场竣工后分配市场70%面积归属白云徐州六处使用25年。竣工后村委会拖延履行合同,主管科研所起诉,经多轮五年诉讼,最终法院判决中乜河村履行合同,之后由徐州方负责人【举报人】工商注册,依法经营。

市场用地早在2001年征为国有并出让与牡丹江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商品房建设用地,房屋所有权性质已发生变化,处于新世纪开发公司待拆迁状态。2006年10月某私企业主看好市场地段,意在先抢占土地搞商品房开发,便收买中乜河村书记组织人力、机械,于晚间突然强行拆除市场,最终新世纪房地产开发公司坚决不变更土地使用权,某私企业主未能得逞。

2009年举报人起诉村委会赔偿停业损失,某私企业主为了逃避赔偿责任,转嫁政府承担,勾结开发区官员,于2009年给法院出具虚假证明,意在市场拆除是开发区指令村委会拆迁。牡东【2019】东民初字第219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举报人主张被拆市场的补偿安置权利应向行政机关主张。2010年7月举报人提起国家行政诉讼,被申请人是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而牡丹江中级法院则枉法裁判,以举报人过2个月起诉期限为由,一、二审均驳回,2012年7月举报人申请再审,不开庭不出裁定。2013年1月举报人进京上访。公安机关以举报人诈骗刑拘,以妨害作证批捕。

2014年6月24日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下发牡东【2014】东刑初字第17号刑事判决书,主审法官将2000年2月开庭3月结案的牡中【2000】牡民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存在的94年9月答复意见书、95年6月徐州六处长任命书,故意认定在2000年8月科研所起诉中乜河村一案诉讼中,举报人遂指使科研所法定代表人曹广忠出具。隐瞒92年12月4日徐州市白云防腐安装工程公司营业执照,判决该公司在91年不存在,科研所主张徐州六处合同权利,是举报人指使徐州工商机关出具的不实证据,被法院采信,致使科研所具备诉讼资格,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构成妨害作证,服刑6年。

举报人不服,上诉,被举报人张敏在院长会议上公开指示:“王泽荣上诉案,有一千个理由,一万个理由,也要驳回”。

二审法院刑庭副庭长吴德刚主审,无法维持一审把2000年2月开庭证据,认定在2000年8月出具,不可能维持92年12月4日白云防腐安装工程公司在91年不存在………..

2014年12月,牡中【2014】牡刑一终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发回重审。

对此,东安区法院不审,被举报人张敏再次指示爱民区法院审理,举报人有罪没罪要判罪。判决之后对吴德刚调离了工作岗位。

牡爱【2015】爱刑初字第51号判决书重审、依然按照错误的东安区法院判决书为类案判决,拒绝证人到庭作证,不采纳无罪证据,判决举报人犯罪。牡中【2015】刑一终字第61号刑事判决案主审法官指使法警驱赶举报人的证人到庭作证,维持一审。
请求;政法委督办,依法追究被举报人张敏滥用职权、以言代法的违法责任。

2021年司法教育整顿期间举报,政法委举报网站举报,倒是显示已受理中。
楼主:审查与判决  时间:2022-05-05 19:34:20
石时态同志:
二审法院主审刑庭长杨柏苓,上午开庭,庭审结束,本人提出需要补充陈述材料,杨柏苓告知三天之内送过来。

第二天早晨看守所干警早8点30分上班,本人将陈述材料交给干警转交法院,而干警将法院判决给了本人。杨柏苓拒绝本人陈述,上午开完庭,下午出判决了。

该案1000多页的卷宗材料,杨柏苓眼里的该案事实、证据不是其审理的了,把证人撵走,继续错误地按照剽窃论文贼张颖一审判决认定、予以维持。

可恨的是一审剽窃论文贼张颖拒绝本人申请的证人到庭作证,二审上诉状附申请5名证人出庭作证,5名证人在法庭门口等候,杨柏苓便指使法警将5名证人撵出法院,不准许作证。
张颖、杨柏苓赤裸裸地罔顾事实,无视法律,如不要脸的猴子:
楼主:审查与判决  时间:2022-05-06 06:46:58
石时太同志:
上述剽窃论文贼张颖、杨柏苓审理案,是2014年12月牡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主审人是您大法官留言让本人联系的牡丹江中级法院法官吴德刚。
发回重审,爱民区检察院审查,爱民区法院审理,剽窃论文贼张颖没有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根据二审法院认定不足的证据定案,基层法院可以藐视上级法院权威,可以否定上级法院裁判文书确认的法律事实。

更甚的害群之马、徇私、枉法分子,是原一审东安区法院副院长林忠民、刑庭庭长王洋主审,犯罪事实清楚:
举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林忠民、王洋徇私枉法

举报人:王泽荣,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镇兴隆村村民,电话13694689638
被举报人:林忠民,东安区法院副院长
被举报人:王洋,东安区法院刑庭长

94年徐州市防腐蚀科学研究所主管的徐州市白云防腐安装公司直属第六处,与牡丹江市兴隆镇中乜河村签约,约定第六处组织投资建设农贸市场,竣工后市场70%面积交给第六处使用25年。95年竣工后引发合同纠纷。主管科研所2000年8月起诉村委会。最终双方和解,并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与举报人,办照经营。
2006年市场政府开发区违法拆迁市场,未补偿安置,举报人2010年提起国家赔偿诉讼。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指控,举报人涉嫌妨害作证。
1,法院立案前,林忠民、王洋接到2013年11月牡市东安区检察院刑诉【2013】192号起诉书附五本侦查卷宗,王洋、林忠民审查发现卷宗中举报人无罪证据太多,便拆卷隐匿,于12月15日指使立案庭移交二册。
2,隐匿94年11月牡郊区【1994】郊兴经初字第173号民事调解书一案中存在的徐州市92年12月4日工商郊区分局【副字】1549号白云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判决白云公司91年不存在。
3,隐瞒徐州工商档案科研所91年白云公司,并入科研所,债务债权由科研所承担的变更申请报告。判决91年后科研所与白云六处没关系。
4、隐瞒2000年2月开庭的牡中【2000】牡民初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一案存在的94年答复意见、95年白云六处长任命书及开庭笔录。判决举报人在2000年10月遂去徐州伪造该些书证。
5、隐瞒牡中【2003】牡民监再字第1号和省高院【2004】商终字第190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科研所主张第六处合同权利适格。判决科研所主张第六处权利不具备诉讼资格。
6、隐瞒牡中级法院2000年10月31日委托徐州法院调查函,判决徐州工商局出具2000年11月8日“第六处与白云公司同期成立、白云公司隶属科研所”的证明,是举报人指使出具的虚假证明。
7,开完庭后王洋让书记员下班,2个多小时里篡改笔录,8点多才让举报人签字,隐瞒并删除科研所法定代表人曹广忠出庭证实科研所承担第六处99年以前债务债权内容,判决认定91年之后科研所和第六处没有任何关系。
8,隐瞒出庭证人曹广忠等说明没有受到举报人威胁、贿买等内容。判决举报人采用了威胁、贿买等手段指使证人出具伪证。

被举报人隐瞒以上事实,在【2014】东刑处字第17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举报人构成妨害作证罪六年刑期。
举报人自2017年--2022年12月20多次举报到牡中院、黑龙江省高院、最高法院纪检部门,均没音信,举报到政法教育把整顿办公室没音信。
楼主:审查与判决  时间:2022-05-06 10:56:09
石时态院长:这是一起民事案,引发行政,招来刑事,起因:

93年牡丹江市政府为了落实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实施50个农贸市场建设,市政府会纪要内容:在郊区兴隆镇成立江南经济开发区。农贸市场由郊区人民政府领导落实,指示兴隆镇政府建,镇政府申请相关部门用中乜河村土地不想建,找这个建找那个建,没人建,推给中乜河村委会,村委会也不想建,但政治任务,必须建,便招商引资。
93年6月份招了一家齐齐哈尔某建筑公司建,该公司把施工项目包给徐州市白云防腐安装工程公司第六工程处【下简称徐州六处】垫资施工。
秋天,齐齐哈尔某建筑公司得知村委会隐瞒市场临建5年规划的批件,退出。不明就里的徐州六处投资建设,合同约定:市场建设由徐州六处组织投资建设,待市场竣工后另行协议分配市场70%产权面积归属徐州六处使用25年,相关手续由村委会办理。

94年5月14日徐州六处与本人【五金商店】签约合伙协议投建市场协议书。本人赊购砖瓦沙石木材等等,农贸市场合同约定村委会开工前解决水、电通。村委会违约,是本人购水拖拉机送水到工地用于施工,解决用电,传两份图片书证证实合伙关系:
村委会电工证明:
送材料人之一:

94年9月1日徐州六处负责人吴昌华脑梗住院,94年9月4日书面委托本人负责工程工作:


楼主:审查与判决  时间:2022-05-06 10:58:36
楼主:审查与判决  时间:2022-05-06 11:06:00
楼主:审查与判决  时间:2022-05-06 11:09:47
村委会电工证明


电业所书证印证工程用电时间,印证村电工证明属实。
楼主:审查与判决  时间:2022-05-06 16:42:09
吴昌华出具委托书,后前参与人来到工地签约94年9月23日协议,合伙施工建设:

楼主:审查与判决  时间:2022-05-06 20:25:02
石时态院长:以下书证您认为科研所是否具备诉讼资格?

市场于95年7月竣工,村委会拖延履行合同,2000年8月徐州六处主管单位徐州市防腐蚀科学研究所起诉村委会履行94年3月农贸市场合同义务,分配市场使用25年。
为科研所所诉讼适格,代理人出示:
1,营业执照【99年,换发】


2,科研所工商档案,


3,牡中法院调取徐州工商据证明




4,科研所邮寄2001年12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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