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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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5-12 02:38:14 更新时间:2022-05-14 21:46:55

楼主:流年转顺  时间:2022-05-11 18:38:14
往事(一)

在体制内,有的事情当时不好讲,时过境迁大概可以聊一聊。
二十几年前,我三十岁多一点,考进了区法院。那个时候,法院在社会上地位还好,受人尊重,也能为人办一些难事。那时我年龄已不算小,但之前在政府锻炼过,读的书比旁人稍多一点,法院工作对我说不难。
自己谨小慎微,办事认真,时间长了上上下下都认可。一个老大姐对我说:你就是锥子放在兜里,后来反应过来那是“锥处囊中”的意思。
有一项工作之前是一个老警察做的,那就是处决人犯时帮助法医“验明正身”。
后来这个老警察老爱喝酒,法医对他不怎么放心,就把眼光放到我身上,看我做事认真,“稳”。而且老警察老了,不愿意做这些腌腌臜臜事的。这个工作其实不是太需专业,包括拍宣判大会场面照片,行刑前犯人与家人见面时在场,行刑后帮助法医摆弄尸体,拍好照片入卷,等等。主要是不能出差错,要绝对负责,我大概是几个领导认可的合适人选,就经常参加这个执行枪决人犯的工作。
参加了多少次,没有开始时的小排斥了,好像天生我胆子就不小,其实还是仗着胆子,保持着从容。尤其是开枪前我必须在犯人的正面拍一张正面照,而那持枪的武警正在背后举着枪做姿态,在前面的我怎么说多少还是有的忐忑的。
多年后回想当时感觉,有一条,就是闻不得汽油味,那时为了赶时间,我们的前后车辆速度都快,(后面追看行刑的人和车乌央乌央的正在赶来)到了预设地点,前车听,后车卡位,不让观看的群众太近,押下犯人,按住跪好,拍照,开枪,法医听心脏,拍照。少数时候要翻动尸体,再拍照,然后走人,也就是十来分钟的事。那急停的公检法车辆因刹车时汽油不完全燃烧,枪声一响,汽油味道忒大,印象留下了。
每次事情都做的无可挑剔。
这个工作有人不愿意做,有人想做但不让人放心。我做好像合适。我那时主要工作是为领导写材料,这是副业。也有其他年轻人看你做可能不高兴。就有意无意有小动作。
那时相机是重要设备,有人管,这个人早我两年进法院,也写材料,自认为水平也不错,估计接下来会被提拔,以老同志和领导身份自居。我自然尊重他。但他有浪漫情怀,既不屑做这等粗活,也不想旁人去做好。那次我去拿相机,他在抽屉里抠抠搜搜一番,手还在胶卷的往复滚轴上来回拉了两次,发出了咔咔两声---我印象很深。
后来的事情使我十分窘迫。防止意外,行刑拍照过程我都准备两个相机,其中一个是备用的,但主要用常用的这个,就是对面同事给的这个。
宣判大会,照片拍好,早上看守所谈话,照片拍好,行刑前程序照片拍好。到照相馆刷照片,都很好,但是行刑时照片没有了-------一片空白。
我如坠深渊,这是事故,要报告最高院的。小小的县区法院可能因此在全国出名!
后来细细想来,在相机交给给我时那两声咔咔说明相机胶卷行进扣槽已经被拉坏了,此后这个相机里胶卷是拉不动的。已经上满了的胶卷再回头硬拉,只有拉坏胶卷,这卷胶卷算是废了。我不知道!关键时我就用这个相机,我只相信它。
接下来的事也意外,没有领导找我谈话,没有写检查,没有让我到上级法院解释汇报,只知道刑庭庭长又是带人绘图,又是写书面材料,又是让在场行刑的人写证明材料,又是专门联系上级法院领导,就是没找我!刑庭庭长告诉我:没事,就是烦一些。
但是我心里反复打了自己多少个嘴巴,你就是个猪!
这个事没有告诉领导,我只对法医一个人嘀咕过。这个法医是全国劳模,奇怪的是领导也不找我。
几十年过去了,想起来说说。钦佩那时领导们的智慧和胸襟,钦佩那些为我擦屁股的同事们的精明,钦佩他们的正派与担当。后来我也做领导,就学他们!
再后来我这个曾经的对面同事在他的庭长位置上因为受贿被判刑了。
怀念那时帮助过我的好战友。
现在执行死刑有专门场所了,也有了注射执行。都是法制进步。
关于审判执行案件,关于侦破犯罪,关于帮人伸冤的旧事,有机会再说说。
楼主:流年转顺  时间:2022-05-12 17:32:58
@半山闲月 2022-05-12 04:00:00
那个时候,法院在社会上地位还好,受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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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哪里哪里。先生说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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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楼主:流年转顺  时间:2022-05-12 19:27:55
@播火者 2022-05-12 19:23:27
看着像是回忆录,赞。
多讲讲故事,也有趣的。
历史的小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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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事情还不好说。
谢谢!
楼主:流年转顺  时间:2022-05-13 17:28:38
往事(二)

到公安局工作,第一次处置应急事件。有人要跳楼。
警察来源有几个部分。一是警察学校毕业。又分本科专科。学员学法律学侦查,可以做大部分工作。二是部队转业,大部分政治素质较强,可以放在领导位置,做普通民警的多会做群众工作,在派出所如鱼得水。三是公务员招考,可以做专业技术工作。核心技术要靠人才。领导岗位是万金油,可以在上下和部门交流。当然这些特点也不是绝对的。
问题出在领导岗位交流。比如我,法院过来的。
过去在法院抓人,不同人有不同工作方法和效果,有的人轻描淡写,举重若轻,几个人出去拎一串手铐,就像卢俊义上梁山,一捆麻绳。不到半天带回来一串人,规规矩矩不闹事不折腾。有的人要大部队,否则不敢动手。就如此还时不时弄的鸡飞狗跳,甚至伤了自己。同样部队回来的干部,有的得心应手心灵手巧,有的就要人带着,看悟性。法院讲程序,重规范,这些在公安不行。比如人要跳楼。
在法院遇见过闹事的,认为判决执行不公,威胁要跳楼,有的真跳。因为是其他人负责处置,我不怎么上心。我看他们组织对话,沟通,安排人员设施,转移注意力,动之以利,动之以情。总之,尽量缓和情绪,最后协调解决。这些事有,不多,往往主要领导都很重视。只要领导重视,事情都好解决。
这事在公安差不多却是三天两头有。谁组织处理,值班局长,就你。这天我值班,碰上了。
民警看到领导来了,当然压力大减,接下来就看领导的指示做事。我到现场,果然那人悬在五楼楼顶上,对面两个民警在够着身子劝说呢。那人听还没听,看不大清楚,反正在有人在比手画脚。楼下围了厚厚一围人在看热闹。交警消防警在地面圈了警戒线,中间空着,就我一个人。
消防,派出所几个处置干部迎住了我。告诉我情况。实际上还听我有什么吩咐。
没吃过猪肉,但看过猪跑。
关键是,我心里定当。一是我们已经做了起码的工作,下面有消防警在准备垫子,只听有人说,最好要有消防的缓冲网绳,应该是想到了,但赶不上。二是看来这个人并不十分冲动,没有气急败坏。远,看不清楚,但看出来有沟通。三是有人告诉我起因是他家庭矛盾,这个人平时就有点“迂”,但最怕老丈人。问安排人找他老丈人的,回答:去找了。如此这般安排,已经不能说是没有章法了。实在要跳,不是警察不作为。
我一个人站在警戒线中间,仰头看着民警想方法靠近那个人,心里也焦急。慢了不行,快了也不行。矫枉过正,过犹不及,欲速则不达。拽不住你也不能吓你掉下去。脑子里一万匹草泥马飞过。
我有我的心思。
不是我负责,结果咋样都无所谓。警察救人有尽力的义务,没有保证不死的责任。实在想死,谁也拦不住。但我在这里,结果好坏与我此时密切相关。因为你是法院过来的,处理这些事情少,死活不怪你,没有人这样想。那样我就不称职!况且,我过去也没怕过事情,啥情况下也自己不会先乱。
我就向消防与派出所两个主官询问了一下:按照通常预案,应对措施是否适当,他们齐声报告说已到位了,我就平静等待。
在围观的人群层层包围中,我负手仰望民警与那个人对话交流,间隔着和民警搭两句闲,这么做,我有淡化紧张的意图。时间过得真慢!我知道,那个人,所有在场民警,围观群众都看我,看我稳得住场。
也没啥,没多久,有人领着这个人老丈人来了,有民警帮衬着爬到楼顶,小有折腾,这个人下来了。
收工时,局里一位副局长,他平时分管应急处置工作。估计是怕我应对不了,赶了过来。其实他到有几分钟了,当时不好打岔。见面后他笑着拍拍我说“蛮能的嘛”。
那个跳楼的当时就按我要求送拘留所行政拘留了。此后,但凡解救跳楼喝药自寻短见要挟人的,救人后第一件事就是将他最高限拘留,这个我内行。
处理这个事情对我算是一次考试。
楼主:流年转顺  时间:2022-05-13 17:29:37
但是有些犹豫。好像理由说不服自己,而担子要我挑。
简单和教导员交换两句,我指示民警联防队员将两辆警车车头向对,分别停在排水渠两岸,打开车大灯照在排水渠驳岸和连接排水渠的管道口,只留下随车人员监视,余人收队休息。那时四更左右,天色鱼肚白,雾色朦胧之中,隐约还可见行人人影,车灯不开则无法看清事物。我告诉大家,再在车上坚持一个小时,天大亮后可以关灯。而在这一个多小时里,则要睁大眼睛,盯着排水管口,他一定躲在里面,天亮前肯定出来,出来时无法逃过你们眼睛,次日情况向我报告。如此这般,叮嘱再三,教导员以下齐说知道了。
第二天照例开周会,班子成员通报情况,我说了昨晚情况,此后工作继续正常开展。当天无人汇报情况给我,第三天也没有。当然这些都属正常。因为新的工作,新的情况纷至沓来,源源不断,过去未了工作往往只能存档。
过了很久,我电话追问教导员那晚工作后续,他回答至天亮也没看到人出来。我未置可否。
事情好像不了了之。
好多年后,一次洗澡,浴室里碰见两小伙子,似曾相识,他们主动打招呼,才知道是刑警大队两侦查员,局机关人多,有的人当面也不甚了了。聊起来他们说曾经和我一齐追过人,说起来有印象,几年前那天晚上他俩也参加巡防队追人的。
再聊,他们告诉我,那天逃掉的那个逃犯,前几天被抓到了,就是他俩抓的。我问,谈过话。答,谈的。又问,问清楚那天他怎么跑掉的,答:交代了,天亮前悄悄从排水管里爬出来溜掉的。我无语,当时我想打电话给那个教导员,发发火,没打。
其实这个事在心里我将自己拷打了若干回。
那天我负责了没有。没有答案前可以不追究,有了答案如何追究,应不应该追究。
实际上那天,除了我,其他也有人怀疑或知道逃犯就在下水道里,至少教导员也知道。但包括我在内所有人都知道那个下水道很深很长,两头直接连着城市排水河,人可以游进去,也可以潜下水。那时深秋近冬,天气已经寒冷。人能躲在里面,也可以蹲着水里,甚至潜在水里,但是时间不能长,否则不是淹死就是冻死!
我咋想的,我就是怕他淹死。
但是不好说出来,公安工作大小都有风险,怕死人就不追坏人?我是领导,责任就是带警察抓坏人,没有其他瞻前顾后,而那时我恰恰担心的是可能会逼死他。你想,他在里面,我们的动静他都听得到,再找。可不是到下水道里找吗。他怎么办,蹲好,沉下去,只能一个时候,时间长了,淹死,冻死!
以前上面也通报过外地公安办案过程中人员意外死伤的情况,临到我做主,这个时候这个风险谁来担呢?想想,这个人罪应该不至死,跑掉比死掉好。让一让吧。跑掉以后还有机会再找你!
做这个决定是和我从警信念相违的。我的工作目标是除恶务尽!我违背了自己的信念。但是有一个声音在嘀咕,人命关天!
除恶务尽?人命关天?除恶务尽?人命关天?孰轻孰重!孰轻孰重!在那个时候,我让了一步。这一让致使我好长时间夜里醒来会纠结一下。
还好,这个人最后还是被抓到了。但是,假如抓不到呐?
我有时仍然经常在夜里拷问自己。
楼主:流年转顺  时间:2022-05-13 17:30:47
(三)

一件事印象深刻。
体制内人员一般因为所受的教育和环境影响,都有一些济世情怀,修齐治平建功立业,对工作对事情大多积极进取力争上游的。我本人也一样,年轻时上进心强,不甘落后,勇于竞争,严于要求自己,追求尽善尽美。几十年下来,工作成绩突出自然而然成为骨干领导。
事情发生在我值班的那一夜。
公安局领导带班制度是这么回事。
领导班子若干人,进行分工,各项工作每人一块,都向主要领导也就是局长负责。而局里各个单位都经常有特殊情况要处理,所以所有单位都是二十四小时备勤,不能有空隙,局里就安排班子成员轮流值班,也就是带班,从局党委成员开始,到各科所队室,每天二十四小时都有人带班,迂有应急事情,值班人员与带班领导自然形成稳定力量,可以从容应对。所以,公安局每天都有一个领导住在值班室作为指挥人员指挥工作的。当然,工作日时,仍然是分管领导正常安排工作。工作日以外时间,值班领导直接管事。
我不分管巡防,治安和住城派出所。但是我今晚值班。
城区治安防范工作是要有方法的,要“打”“防”结合。所以有很多行动。比如“警灯闪烁”行动,“雷霆”行动,“黄海风暴”行动等等。这些行动确实管用,每次都有各类大大小小违法犯罪被打获。老是维持这样的力度社会治安自然会好。近几年我常到外地外省看看,明显感受江苏治安确实更好一些。当然不是说外省就差,只是街面见警率往往说明问题。
这晚有巡防集中行动,平时这些行动都是常规工作,不需要我过问的。夜里十二点多,值班民警打电话过来,说有辖区派出所巡防队报告事情。看来不能睡觉了,小事情民警不会打搅领导休息。
住城有几个派出所,每天晚上都安排民警联防队员组成巡防队,定时定点在城区开展巡防活动,有时几个派出所联合行动,都有一些效果。这天晚上巡防队按例行动,居然在路面上碰见了这个我们正在查找的盗窃案嫌疑人。
带队民警报告说,这个人带一个摩托车头盔,不注意看不清脸,但还是被一个联防队员认出来了,就追,他发觉了就跑,跑着跑着跑到了局机关大楼前面绿化带,一晃,人没了。知道局长在值班,感觉应该报告一下,就惊动领导了,我知道,他这是说话委婉,实际上他也是愿意将工作做在明处,不做无名英雄罢了。
我问这个带队民警从警前是部队复员还是学校毕业的,他告诉是警校毕业,现在是派出所副教导员。我这么问是有想法的。
既然来了,就要带着队员一齐找到人,否则你来白吃?充大头虾?领导不是这么做的。不管民警怎么想,我自己就这么想。
这里也说说往往有的情况。公安领导多数是警队出身,治安侦查业务不成问题,但是领导也有公检法交流的,也有部队安排的,甚至还有地方党委政府派的,这些领导带班有时就尴尬。说不出所以然,不能帮上忙还其次,有时还坏事。就是警队出身的,人家民警天天在一线,本事一点不比你小,你可能长期不做具体工作了,你有什么高招?你有本事你显!所以老实的领导干部往往实事求是,你们按你们思路工作,我同意,责任我负。这种领导开明,有担当,有自知知人之明,这就是水平。蛮好!就怕“半吊子”,又不相信下面,自己又没高招,尽问一些“你们的炮是怎么保养的”废话。让下面摸不着头脑,没有办法工作。当然,这是个别,但有。
我就能找到这个人吗?现在是摆在目前的问题。
见面时我问过带队民警入警前经历,知道他是警校出来的,我就决心要找到这个人。这里有讲究。部队入警的民警警察治安侦查不是专业,所以迂到棘手事情他会找依靠,如果有领导在场最好,成败他没有责任。所以,他们出头找领导是通常考虑。那么领导你能怎么帮就怎么帮,都可以。他们也是惯性思维,没有特别想法。
警校毕业的民警,治安侦查是主业,你不要问任何人,就是领导在场,也是你先说,你无处躲避。而且,这些民警工作中也确实多是能够独当一面的,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他能不找人就尽量不找旁人,心气高,一切靠自己!这个时候这个民警报告我事情,确实是没招了,也是说,如果找不到这个人就说不过去了。甚至还怕我追责,他是不得已!
人飞了吗?
你这个人逃哪儿不好,偏偏往公安局楼跑!
公安局楼前是绿化带,绿化带前面是城市排水渠,以前是自然沟渠,只有排水功能,这些年财政宽裕了,就整治。所谓整治,就是花钱美化,为了好看,进行驳岸,用石材妆点河岸,水清树绿,当然漂亮!但排水渠两边通行不能全靠造桥,窄,不够用。所以很长的排水渠上有的地段直接就是路面,路面下边用管道连接水渠,形成了一段水渠一段路面,也好看。
我没心思夜里欣赏河流树木,我有难题,人躲在哪?
附耳教导员,我们商量,先要展开搜查,搜查不难,我们有约二十人,分头沿两岸拉网搜,人又不会飞,应该跑不掉。就搜,一步步搜,范围看得到的,每一颗树,每一丛花木,一步步过去,再回过来,来回几次,人影子没有。
看看天边发白,联防队员们都已疲倦。民警不说话,但是眼睛都在看我:继续找,你就指示,不找,咱可以交给下一班人,总有个说法。
现在想来,当时的结论其实我早就有了,但是有些犹豫。好像理由说不
楼主:流年转顺  时间:2022-05-13 17:32:09
(三)

一件事印象深刻。
体制内人员一般因为所受的教育和环境影响,都有一些济世情怀,修齐治平建功立业,对工作对事情大多积极进取力争上游的。我本人也一样,年轻时上进心强,不甘落后,勇于竞争,严于要求自己,追求尽善尽美。几十年下来,工作成绩突出自然而然成为骨干领导。
事情发生在我值班的那一夜。
公安局领导带班制度是这么回事。
领导班子若干人,进行分工,各项工作每人一块,都向主要领导也就是局长负责。而局里各个单位都经常有特殊情况要处理,所以所有单位都是二十四小时备勤,不能有空隙,局里就安排班子成员轮流值班,也就是带班,从局党委成员开始,到各科所队室,每天二十四小时都有人带班,迂有应急事情,值班人员与带班领导自然形成稳定力量,可以从容应对。所以,公安局每天都有一个领导住在值班室作为指挥人员指挥工作的。当然,工作日时,仍然是分管领导正常安排工作。工作日以外时间,值班领导直接管事。
我不分管巡防,治安和住城派出所。但是我今晚值班。
城区治安防范工作是要有方法的, 要“打”“防”结合。所以有很多行动。比如“警灯闪烁”行动,“雷霆”行动,“黄海风暴”行动等等。这些行动确实管用,每次都有各类大大小小违法犯罪被打获。老是维持这样的力度社会治安自然会好。近几年我常到外地外省看看,明显感受江苏治安确实更好一些。当然不是说外省就差,只是街面见警率往往说明问题。
这晚有巡防集中行动,平时这些行动都是常规工作,不需要我过问的。夜里十二点多,值班民警打电话过来,说有辖区派出所巡防队报告事情。看来不能睡觉了,小事情民警不会打搅领导休息。
住城有几个派出所,每天晚上都安排民警联防队员组成巡防队,定时定点在城区开展巡防活动,有时几个派出所联合行动,都有一些效果。这天晚上巡防队按例行动,居然在路面上碰见了这个我们正在查找的盗窃案嫌疑人。
带队民警报告说,这个人带一个摩托车头盔,不注意看不清脸,但还是被一个联防队员认出来了,就追,他发觉了就跑,跑着跑着跑到了局机关大楼前面绿化带,一晃,人没了。知道局长在值班,感觉应该报告一下,就惊动领导了,我知道,他这是说话委婉,实际上他也是愿意将工作做在明处,不做无名英雄罢了。
我问这个带队民警从警前是部队复员还是学校毕业的,他告诉是警校毕业,现在是派出所副教导员。我这么问是有想法的。
既然来了,就要带着队员一齐找到人,否则你来白吃?充大头虾?领导不是这么做的。不管民警怎么想,我自己就这么想。
这里也说说往往有的情况。公安领导多数是警队出身,治安侦查业务不成问题,但是领导也有公检法交流的,也有部队安排的,甚至还有地方党委政府派的,这些领导带班有时就尴尬。说不出所以然,不能帮上忙还其次,有时还坏事。就是警队出身的,人家民警天天在一线,本事一点不比你小,你可能长期不做具体工作了,你有什么高招?你有本事你显!所以老实的领导干部往往实事求是,你们按你们思路工作,我同意,责任我负。这种领导开明,有担当,有自知知人之明,这就是水平。蛮好!就怕“半吊子”,又不相信下面,自己又没高招,尽问一些“你们的炮是怎么保养的”废话。让下面摸不着头脑,没有办法工作。当然,这是个别,但有。
我就能找到这个人吗?现在是摆在面前的问题。
见面时我问过带队民警入警前经历,知道他是警校出来的,我就决心要找到这个人。这里有讲究。部队入警的民警警察治安侦查不是专业,所以迂到棘手事情他会找依靠,如果有领导在场最好,成败他没有责任。所以,他们出头找领导是通常考虑。那么领导你能怎么帮就怎么帮,都可以。他们也是惯性思维,没有特别想法。
警校毕业的民警,治安侦查是主业,你不要问任何人,就是领导在场,也是你先说,你无处躲避。而且,这些民警工作中也确实多是能够独当一面的,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他能不找人就尽量不找旁人,心气高,一切靠自己!这个时候这个民警报告我事情,确实是没招了,也是说,如果找不到这个人就说不过去了。甚至还怕我追责,他是不得已!
人飞了吗?
你这个人逃哪儿不好,偏偏往公安局楼跑!
公安局楼前是绿化带,绿化带前面是城市排水渠,以前是自然沟渠,只有排水功能,这些年财政宽裕了,就整治。所谓整治,就是花钱美化,为了好看,进行驳岸,用石材妆点河岸,水清树绿,当然漂亮!但排水渠两边通行不能全靠造桥,窄,不够用。所以很长的排水渠上有的地段直接就是路面,路面下边用管道连接水渠,形成了一段水渠一段路面,也好看。
我没心思夜里欣赏河流树木,我有难题,人躲在哪?
附耳教导员,我们商量,先要展开搜查,搜查不难,我们有约二十人,分头沿两岸拉网搜,人又不会飞,应该跑不掉。就搜,一步步搜,范围看得到的,每一颗树,每一丛花木,一步步过去,再回过来,河面上高能警用手电一步一步,来回几次。
人影子没有。
看看天边发白,联防队员们都已疲倦。民警不说话,但是眼睛都在看我:继续找,你就指示,不找,咱可以交给下一班人,总有个说法。
现在想来,当时的结论其实我早就有了,但是犹豫着。因为理由还没说服自己,而且准备挑担子,心里还在掂量。
简单和教导员交换两句,我指示民警联防队员将两辆警车车头相对,分别停在排水渠两岸,打开车大灯照在排水渠驳岸和连接排水渠的管道口,只留下随车人员监视,余人收队休息。那时四更左右,天色鱼肚白,雾色朦胧之中,隐约还可见行人人影,车灯不开则无法看清事物。我告诉大家,再在车上坚持一个小时,天大亮后可以关灯。而在这一个多小时里,则要睁大眼睛,盯着排水管口,他一定躲在里面,天亮前肯定出来,出来时无法逃过你们眼睛,次日情况向我报告。如此这般,叮嘱再三,教导员以下齐说知道了。
第二天照例开周会,班子成员通报情况,我说了昨晚情况,此后工作继续正常开展。当天无人汇报情况给我,第三天也没有。当然这些都属正常。因为新的工作,新的情况纷至沓来,源源不断,过去未了工作往往只能存档。
过了很久,我电话追问教导员那晚工作后续,他回答至天亮也没看到人出来。我未置可否。
事情好像不了了之。
几年后吧,一次洗澡,浴室里碰见两小伙子,似曾相识,他们主动打招呼,才知道是刑警大队两侦查员,局机关人多,有的人当面也不甚了了。聊起来他们说曾经和我一齐追过人,说起来有印象,几年前那天晚上他俩也参加巡防队追人的。
再聊,他们告诉我,那天逃掉的那个逃犯,前几天被抓到了,就是他俩抓的。我问,谈过话。答,谈的。又问,问清楚那天他怎么跑掉的,答:交代了,天亮前悄悄从排水管里爬出来溜掉的。我无语,当时我想打电话给那个教导员,想发火,最终没打。
其实这个事在心里我将自己拷打了若干回。
那天我负责了没有,随车民警负责了没有。没有答案前可以不追究,如果有了答案如何追究,应不应该追究。
实际上那天,除了我,其他也有人怀疑或知道逃犯就在下水道里,至少教导员也知道。但包括我在内所有人都知道那个下水道很深很长,两头直接连着城市排水河,人可以游进去,也可以潜下水。那时深秋近冬,天气已经寒冷。人能躲在里面,也可以蹲着水里,甚至潜在水里,但是时间不能长,否则不是淹死就是冻死!
我咋想的,我就是怕他淹死!
但是不好说出来,公安工作大小都有风险,怕死人就不追坏人?我是领导,责任就是带警察抓坏人,不允许瞻前顾后,而那时我恰恰担心的是可能会将他逼入绝境。你想,他在里面,我们的动静他都听得到,再找,可以堵住下水道进去。他怎么办,蹲好,逼紧了就沉下水,这么做只能一个时候,时间长了,不是淹死就冻死!
以前上面也通报过外地公安办案过程中人员意外死伤的情况,这个时候临到我做主,责任和风险自然我来承担。
又想,这个人罪应该不至死,但是放跑比意外死掉哪个更符合法律和道德呢。纠结!
让一让吧。跑掉以后还有机会再找你!耳朵里好像有个声音在嘀咕。
做这个决定是和我从警信念相违的。我的工作目标是除恶务尽!我违背了自己的信念。但是那个声音不绝如缕:“人命关天”!
除恶务尽?人命关天?除恶务尽?人命关天?孰轻孰重!孰轻孰重!
时间太快!感觉天愈冷眼看天渐白,不得不决定了。
让了一步。
这个决定使我好长时间夜里睡觉不安稳。
还好,这个人最后还是被抓到了。 但是,假如抓不到呐?
我有时仍然在夜深人静时拷问自己。
楼主:流年转顺  时间:2022-05-13 17:32:30
(四)

我孙女八岁二年级。聪明可爱,有点闹。让背古诗,暑假背了上百首,无聊时自己说顺口溜,朗朗有韵。写字,硬笔毛笔字比我、比他爸好看,标准馆阁体,好胜心强,上学几年拿奖状几十张,不满意,自己做。画,写,做假印。挂上墙,不大看得出假来。
前两年没有疫情,周末无聊,要出去逛,远近动植物森林公园人造园林,大多玩过,这天缠着我出去,去哪?导航一查,不远是范蠡公园,去看看。
一会就到了,没啥可看,不收费,开放式,无非花木游廊树绿红花。殊无趣味,嚷着回去“啥范蠡公园,又没饭饭,又没菜菜”。
一处画廊让她停了下来。那是居委会或者司法局布置的法制宣传画廊,什么东西吸引了她?禁毒法制宣传。
内容很好,介绍了毒品种类,名称,危害。她看的津津有味。那时她识字已多,文字大都顺得下来,我陪着。当时我心里一动,趁机编了两句,让她一次终身免疫!我告诉她,吸毒人,丑陋无比,吸毒后人会嘴脸烂坏,全身脓疮,最后烂臭而死。她听的认真。后来她告诉她妈,回家后她有两三天没睡好觉,做梦,梦见有人嘴脸俱烂,恐怖可怕。我知道,教育有效果了。
这个事为啥这么认真,因为我也怕。
言归正传,说几个处置吸毒的事情。
吸毒是严重的社会问题,比其他如黄、赌都厉害,危害面广,极难矫正。二十年前发达地区如广东福建富一代家长家属有一句:只要学好,吃喝嫖赌都没什么!这个“学好”,就是不吸毒!
以我个人认识,吸毒者尽量不要放在社会上,极易反复。哪怕是你亲属子女,一旦染上,依法坚决处罚,并且交给专门矫正机构长期约束,否则翻来覆去,是对人对社会不负责!
吸毒不分长幼贵贱。
我一个同学,六十多岁了,吸、戒、吸,翻来覆去。几十年了。现在仍然在戒毒所。我儿子是律师。在涉及到我这个同学案件的法庭上看见过他,我儿子的话:他说话看人,瞪着眼珠子,拼了命一样,像疯子。
他一辈子吸毒。
一个法官同事儿子,那时二十多岁,正当青春年华,本应谈婚论嫁,却是瘦骨嶙峋,长期精神恍惚,平时狐朋狗友,聚集吸毒,昼夜不归。最后死在出租屋了很久才被发现。
机关一个部门领导告诉我,他一个下属原来岗位不能呆了,可能吸毒。叫我不要说。
吸毒人是不能控制自己的。
一个派出所民警治安巡查,查验停车的驾驶员有关证件。这是常规动作。哪知这个驾驶员见势迅速启动车辆强行夺路而去。民警立刻反应这人有大案在身,不能让他走!这个民警部队复员,责任心强,手拉着车门拖着身躯随车几百米没松手。直到警车别停嫌疑车辆,才被救下。送医院后检查发现民警四肢头颅多处重伤。医院告诉我,伤者大小脑伤势严重,此后大概率要成为植物人。
那天又是我值班。
有人说,怎么你值班老有故事?还告诉你,我是镇得住场子的,有人说是运气好,算是。这些都不是大事。有个副政委,他值班、代人值班,都是惊天动地。遇见过杀人、失火、爆炸、十人以上死亡特大交通事故、海难事故海船沉没-----本地区大的刑事治安案件他大多赶上过,弄得之后不仅别人不敢请他代班,他自己甚至就不想值班了。我也遇见过杀人,重伤害,大的交通事故,关键是你要吃准事实,准确定性,就可以有惊无险。比如职业学校学生翻墙头出去摔死,你慌什么,这就是意外事件。汽车修理厂工人操作不慎车床轧死,就是工伤死亡。你报什么大要案!根本就不是案件。
闲话不说。再说这个民警,在医院昏迷了几十天,最后醒了,再后来能下地了,能走路了,能活动了,现在居然上班了。命大!
到现在,四时八节,这个民警给我发微信祝福,我离开岗位单位几年了,他记住我。估计人告诉他,他住院时好多事情都是我打点的,医院院长我同学,我老婆也在那儿工作,方便。
祝福他。
后来知道,肇事的不是身负大案,是毒驾。你看这事!
说件吸毒杀人的。
我值班。春天晚上,吃过晚饭。指挥中心电话,告诉我有小区有人电话报警,男朋友要杀她。
这事紧急,要到现场。
我到的时候,派出所,巡防值班人员已经到了,地方离我们一个派出所不远。不是小区,是老式居民点,开放的。建筑是老式两层小楼,现在是出租屋。到时迎面有警察打招呼,看见一个警察蹲着抽烟。问情况,报告说,这个女的打电话110,说男朋友和她在一起,正在要杀她。根据她提供的地址,找到这里,我们的人,派出所一个老民警,副所长,已经开始做工作了。
机关一个女警在旁边,办公室副主任,参加巡防排班的,估计用到她,我说你在好。
一会副所长靠到房屋窗户,和里面说话,听不清,像小猫一样。
听一会,不明就里,没有头绪。问何以如此。
原来,里面有两个人,一个男青年,一个女的,什么关系邻居说不知道。不是夫妻。
女的自从民警到场,就关了电话,电话说男的杀她。叩窗听,里面有男的讲话,声音如同人有大病,有气无力。说是吵架,没有事情,不要管。
再问,颠来倒去如此。
我们这个警察有耐性,离开再抽颗烟。我刚到时看见蹲着抽烟就是他。
知道不是急的事情。
一支烟抽完再来,又谈。告诉一些情况,杀人的?没。打架的?打的。伤的?伤的。伤的重不重?有点重。
吸一口冷气!
准备进去。
之前也想进去,但是不敢粗暴,还怕伤了无辜,可能得不偿失。文的要时间,现在没办法。
但还是不能硬闯。建筑结构决定,闯不进去!防盗门,防盗窗,防盗锁!
民警有耐性,有信心,再谈,可能时间不长,那时感觉不准确。门开了。
警察语言是最智慧最管用的交流工具,再不讲理,也让你服。 打开门缝,看到人。
一涌而入,不知道里面究竟,四五个人越过头顶。有人摁住男的,有人拽住女的。女的在床上,不动弹。刑警大队长随手拽过一条毯子,裹住女人的,嚷到,接好,光身子。
原来女的赤身裸体,没有动静,晕过去了。
我喊我们女警上来帮助,没人回答,伸手接过这个女的手脚,感觉四肢乱晃,冰凉,立即送去医院。
提溜裸体没有做过,在法院接待当事人时见过泼妇当场脱掉内外衣耍泼的,抓。
男的当时谈话做笔录,完了送拘留所。
想想来气,回过来告诉派出所民警,女的出医院就送拘留所。
次日上班我问那个副主任,昨晚哪去了,回说是临时局里有事回去的。
你看这事!不要你人前晃荡,要你找不到!想到警队警员的纪律性何等重要!

再后来,派出所报告后续处理情况,原来两个是一块吸毒的。
值班周结束后老婆给我换衣服,告诉我,我羊毛衫,制服裤管,鞋子,全是血。
自然是那个被划破手臂女人留下的。老婆说,鞋子上血多,不好打理,改做雨鞋用吧。没多久在一次雨天勘验杀人现场后实在打理不了那好几斤的泥,直接扔掉了。
好可惜的一双警用皮鞋。
楼主:流年转顺  时间:2022-05-14 17:55:33
(五)

说信访。
这个事主流群体不怎么知道,只有生活命运曲折,身处底层,自以为受到不公正对待,常规道路不通,又不愿意屈服于现实的少数人群为解决自己利益,不得已寻求的一个特别途径。不好走。曾经分管、协助分管信访十几年,看到听到许多事情处理始末,也知道一些内情,对这个事有深的认识。
同行们对这项工作认识各有不同:有人认为,这个工作在高层决策部门看来,可有可无,不甚重要。许多政策措施都是配合性质的,是对大的政策的配套,是手段。不是基本政策。对不对,好像有对。
我有自己看法。这个政策必须有,它是我们社会、国家稳定健康发展,公民、社会组织平等自由的最后屏障。是法律的最后帮手。
这么说有我的根据。
也可以说,我们现在社会法律制度建设较之过去有了长足发展,立法工作并不差于西方国家,法制现代化步子从来没停滞过。依靠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成为社会基本选择。可以说大多数社会矛盾都是依靠法律解决的,不错。
有少数不是,法律难到位,有法律本身问题,有执法者人的问题,有相关利益主体特定身份问题,因素很多。
上个世纪司法部有个刊物应该是叫《民主与法制》,(如果有讹错当是我记忆问题,请原谅)有过一篇反映当事人不认可诉讼判决坚持上访到最高院的分析文章。文章列举若干案例对上访者诉求形成原因、过程、结果,对上访者体质精神跟踪分析,有一个数据有意思。那就是其中百分之多少上访人有一定程度精神病,
这个我相信。但反过来,其中更多的是头脑正常的普通公民!
他们的诉求应该得到某种程度的保护,无可争议!
为什么有的简单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呐?有原因的。主要是利益冲突,其中又主要是与特殊利益主体冲突,主要是有权的干部!
说两件事。
相对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是常态,竞争是发展的动力。这是指平等竞争。有的时候往往有不平等竞争,可能是暗地里不平等。
制度要求公务员不得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实际上不能绝对做到。公务员、干部、有权干部往往也有家属子女要养家糊口甚至是投资兴业的,有的在暗地里。难以实际绝对禁止。
现在同业竞争剧烈。有个企业就被人挤垮了,负责人坐立不安,身在水火之中。
企业往往是经不住监督部门一而再再而三的查的,总归查到问题,多数整改加疏通最后先过关之后对照要求再从来,就是不耽搁正常生产。如果再不得过就要注意了,什么原因。
这个企业被相关部门卡死了,皮裤套毛裤,必定有缘故。老板告诉我,对手企业某有权领导参了股,现在要置他于死地,没有生的可能。鱼死网破,准备上北京!
上访是你的自由,息访是我的任务,但怎么管?
想了想,反正不能让他去,去带人来回折腾不说,还浪费人、钱。
争取解决在当地。
这个领导我管不了,官比我大,正常程序报书面材料给相关上级部门,但缺乏根据,也不妥。没办法。我试探地问:你不能直接找人家领导求个情。
这个还能?他睁大双眼。
试试看。
我提了这个建议,心平气和的和人家沟通沟通,试试,不成拉倒。
因为没有其他办法,他同意了。
没多长时间,再来,他告诉我问题解决了,不去北京了。
意外。
他是这么告诉我的。去的时候打电话和这个领导约,没有提事情,大概之前就是熟人。在领导办公室,就领导一个人自己。
坐下来,单刀直入,说:领导,除了你能帮我过这一关,我没有办法了,家里都准备好了,实在不行,明早上北京,其他不说都你都清楚,就求你。
这个领导先有点“懵”,后来有数了,一句多话没有,回答说:你说的啥我不十分明白,但你说的这个单位领导我认识,我帮你说一下。回去。不要上北京。
他就回家等。
没多久,公司打电话告诉说,人答应先不处理了,同意暂时生产,明天见面谈整改。
就这么简单,意料之外。
感触良多!一,上访政策好,管用。因为考核,党委政府会重视,会关注。如果有人为一己私利导致百姓越级进京访,是会追究责任的,领导要是潜规则干预造成矛盾升级更要追究,这样,对有的领导干部来说就可能得不偿失,收敛,收手。哪怕是暂时的。
二,我们的干部多数有畏惧之心的。义利面前,在纪律规范面前,如果没人知道,少数人可能有越雷池之心,要是让群众、社会知道了,大多会收敛。
三,当官不要发财,领导干部真要当回事。你自己不清楚,外面影响大,会有人知道。你和人争利,和平共处你不甘心,沾了优势到时候人家和你拚,如何是好。官不与民争利,是古训。
这不是孤例。
同样由于同业竞争,有个企业做被告了,对方企业是领导表弟的,领导老婆自己代理原告出庭。这官司那会赢?根本不相信法院。怎么折腾,都不会有好结果。
有之前的先例,建议被告找领导沟通沟通。
这可是两军对垒水火不相容啊,怎么沟通?
试试。
于是就联系沟通。这个领导大,在省里,大概见不了面。总要想办法吧。
呵呵,案件审理未结束。领导老婆退出诉讼了。当事人告诉说,他们向领导写了信,陈述了自己理由和双方厉害,请求领导高抬贵手大人不记小人过,山不转路转,没有路走只好上北京了。
领导没有回信。倒是案件不了了之。
后来听说领导老婆直接退出那个关联企业了。
领导有水平!
例子还有。比如拆迁,“钉子户”被一打,乡政府管事的说再上访只有坏处没有好处,不会增加一丁点补偿费用。这个拆迁办主任要人“找”。钉子户不会来事,被打住院了。我告诉钉子户,不要跑了,也不用求那拆迁办主任,下次再谈判时我抽空去听一下。
他们谈判,我坐旁边听。这个政府干部讲情讲理,绝对没有钉子户说的“蛮不讲理,专横跋扈”。
钉子户自然十分满意,当场直接协议就签了。后来钉子户告诉我,政府把我当成他亲戚了。
倒是拆迁办主任不久犯了事判了几年刑。
深以为,中国的信访制度,就是压力锅的那个安全阀,出气用的,温度高了,保证不炸。
多说一句,我们的领导干部,私欲不要太过,不要做“高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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