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行政诉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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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5-10 23:15:14 更新时间:2022-05-14 08:20:09

楼主:hellen3139  时间:2022-05-10 15:15:14
我父亲1971-1974年在昆明总军区服役期间,参加昆明纺织厂大伙救援,因被火围困从楼上跳下腿部受伤,患有严重梦游症。后被送到58军医院治疗,并进行半月板手术切除手术。后因梦游症加重,被送军区总医院继续治疗。在申请优抚找病例时发现58医院已在1986年撤销,并对住院病历统一销毁。而军区总医院病例中记录老人救火继续梦游症治疗,也有腿部手术时间及伤口位置及情况。在组卷提交的时候,地方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我们不能提交被违规销毁的病例,不能申请优抚,他们只管收材料上报,不管是不是历史原因,没有资料就不能上报,也不会以个案进行研究。
原军医院所在地楚雄卫健委经过核实,确认老人病例是医院撤销时销毁,并未做交接,并出具相关文件证明以及相关证明人材料。但地方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要我提交已经被销毁的病例,否则不予受理。
老人已经75岁,这个事情也已经沟通一年了,每次打电话都是解释政策,需要提供原始病例,提供不了第一次病例就不给办理。如果通过法律手段为老人维权的话,起诉病例销毁后续主体部门违规操作,还是地方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尊重事实,认真行使职权呢?
老人的档案中只有第一次出院鉴定表,并没有因公记载,而第二次住院记录里有因救火得病记录,但档案中无相关记录。事件中违规销毁病例是事实,可否要求退役军人事务局举证,或提供被违规销毁的病例,或证明老人不是因公受伤证明呢?
感谢大家帮忙分析,不胜感激。主要了却老人的心愿,不然他一直觉得委屈,因救火腿部九级残疾,现在因不能提供被违规销毁病例享受不了优抚。
楼主:hellen3139  时间:2022-05-13 12:30:11
本来是国家部队违规销毁,但律师说涉军事件很麻烦,不愿接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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