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余姚一户农民家的承包田四至范围南至村级道路成了“白骨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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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5-23 00:03:44 更新时间:2022-05-23 12:02:04

楼主:每亲的名字  时间:2022-05-22 16:03:44
2013年在余姚市人民审理郑惠良诉余姚市人民政府不履行职责一案甬余行初字第16号行政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低塘街道办事处个人贪腐官员、何明、王瀛、龚纪炳、村干部胡佰忠、陈国才等人、徇私枉法、玩忽职守为非法帮助侵占郑惠良家“屋东”南64.6平方米承包土地,2013年11月27日下午三点将郑惠良夫妻叫低塘街道办事处,将郑惠良屋“屋东”南至:村级组织,改为“陆国立、陆志辉,制造虚假的证据材料,用威胁的手段、违法逼郑惠良夫妻签名、腾地,【妨碍作证】。
2016年余姚市政府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换证。村里向郑惠良家公示要求订证确定的换证合同中“屋东”地块南至:村级道路变了“房屋”?
2018年8月9日,黄清堰村村干部拿到郑惠良家要求确认签订的《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上“屋东”地块四至南至:变成“三基”,成了“白骨精”变了三变!无法无天,在这些人的眼里有没有党纪国法?
在这里我问一下余姚市人民政府党政领导?余姚市政府是某些人领导的天下、还是党领导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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