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法院无视原告提供的有效证据,帮助海尔恶意欠广告公司物料制作款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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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5-27 06:23:15 更新时间:2022-05-27 19:13:24

楼主:ty_144753753  时间:2022-05-26 22:23:15
烟台市金馨广告有限公司自2008年至2016年期间和海尔公司存在合同合作关系。负责设计,制作海尔的相关广告物料和商场专卖店展柜展台制作等业务。期间累计欠45笔款项,每一笔业务都有效果图,报价单,制作后照片以及海尔各部门负责人签字验收。合计人民币288443.62元。海尔时常会因为焦急搞宣传活动及专卖店开业。在系统费用没有到位的情况下,海尔的负责人会要求广告公司提前制作安装以免影响活动和开业,并承诺,等待总部费用下拨后补单。例如2016年1月因为海尔系统经费不足,烟台海尔工贸市场部部长周楚舒召集各广告公司负责人到海尔工贸召开会议,要求各广告公司先制作应付活动,等有了费用后再下单。不久他调离烟台海尔工贸,费用未予解决。像这样的例子在全国范围内数不胜数,至今日一直重复着。为此,各广告公司不间断地要求海尔给予解决拖欠的费用。青岛海尔总部每年都会下发邮件到各广告公司统计遗留费用,并承诺一有费用就给解决。2019年给我公司解决了1万元。现在海尔以不按照先下单后制作的框架协议为由拒绝付款。并声称打官司也告不赢。也就是说我们干的活,他们使用了也不给钱。这岂不是强盗逻辑?这还有天理吗?海尔是不是强盗?更令人气愤和不可思议的是,烟台海尔售后负责人王纯指令我公司制作安装智能柜雨棚。谈好每个4000元,九个36000元。加工完毕后,我们把量尺和制作完成后的照片提供给了王纯,要求付款,他迟迟不给解决。后来王纯与另外一个公司签订了一份假合同,虚报这笔费用56000元,在海尔领导不知情的情况下,从海尔系统内报销x

写稿人:王先生 电话:1335638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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