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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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5-26 19:39:41 更新时间:2022-05-28 12:25:02

楼主:冯钲越  时间:2022-05-26 11:39:41

古典政治经济学把商品归结于二重形式的劳动,即把使用价值归结于实在劳动或合乎目的的生产活动,把交换价值归结于劳动时间或相同的社会劳动。

威廉·配弟第一个将劳动与价值结合在一起。他把使用价值归结于劳动;但他受了货币主义的束缚,把交换价值看作了货币,认为劳动生产的直接就是商品。

布阿吉尔贝尔用劳动时间在社会生产各部门间分配时所依据的正确比例来决定“真正价值”,“尽管他把物化在商品交换价值中并用时间来衡量的劳动同个人直接的自然活动混为一谈”。

亚当·斯密明确区分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而且不将使用价值或物品的效用看作交换价值的决定因素,认为商品价值等于该商品所能换得的劳动量。他力图说明私人交换以分工为前提,却错误地认为分工以私人交换为前提。

西斯蒙第强调指出了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的特殊社会性质,还指出:“我们经济进步的特征”在于把价值量归结于必要劳动时间。

大卫·李嘉图则从分析和批判斯密的理论出发,特别接受并发展了斯密的生产中耗费的劳动决定价值的观点。他把劳动价值理论不仅用来说明价值、交换价值和价格等问题,而且用来说明工资、利润、地租以及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问题。虽然李嘉图纠正了斯密的一些错误,但他对商品价值的决定因素仍有很大误解。

而马克思强调的是价值由劳动决定,其区别于将商品效用看作价值形成的决定性要素的理论。其核心是商品的二因素和劳动的二重性。马克思创造了劳动二重性学说,认为劳动的二重性决定了商品的二因素,劳动是价值的实体,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从而完成了劳动价值论。“马克思不仅把劳动当作价值尺度,用它衡量一切商品的价值,而且把劳动当作构成价值的实体,认为价值就是凝结或物化的人类一般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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