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甘井子公检法,这回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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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4-09-13 19:23:00 更新时间:2022-06-13 18:03:16

楼主:luhuiying2014  时间:2014-09-13 11:23:00
任何冤假错案都不会千句万句话能说完的。我只说大连发生的,让我们认识到,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
2008年在大连甘井子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经查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也就是说案子已经完事了,和公安无关了。




可是2013年,公安一句话,案件材料无法查找,重新立案。就将一个无辜的人抓起来,关了一年,还要判刑,这就是传说的无法无天了。案件细节不说了,希望大家关注,希望类似事件不要重演,希望中央政法委。中央纪检委关注。


楼主:luhuiying2014  时间:2014-09-13 13:07:22
@泪流尘间 1楼 2014-09-13 11:50:11
举报贪污腐败现象。咨询QQ1739969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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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
楼主:luhuiying2014  时间:2014-09-24 13:58:23
已经结案,移送法院说明,案子已经完事了,也不可能丢,因为材料在检察院呢。

一个案件一个号码,就是丢了材料也不需要再立案,也没有法律依据。



大连的水,确实很深。

这个事,在大连不一定能解决,可能要成为上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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