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最终解释权归占上风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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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6-24 04:34:09 更新时间:2022-06-25 07:42:39

楼主:老婆帮我取名  时间:2022-06-23 20:34:09
争吧,谁争嬴了成为主导民意,那就是见义勇为何去何从的道德标准。
楼主:老婆帮我取名  时间:2022-06-23 20:35:27
这就是人民民主的充分体现!
楼主:老婆帮我取名  时间:2022-06-23 20:39:53
最近数年,广大人民群众对热点的热情参与,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一种非常广泛的人民民主的实践。尽管我对很多言论不喜,但对这种人民民主的参与本身还是感到一些欣慰。民主就不可能是一个大家都满意的事情,有人满意,就必然有人不满意,但最后总要有一个解决,满足占上风一方的基本诉求。
楼主:老婆帮我取名  时间:2022-06-23 20:45:30
对于见义勇为,我个人意见:

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不批判不见义勇为的行为,与不见义勇为还振振有词的人进行争论。
楼主:老婆帮我取名  时间:2022-06-23 23:29:35
其实对见义勇为,逻辑上应当是——强者不喜欢讲见义勇为,弱者喜欢讲见义勇为。

因为弱者容易受欺负,更需要被见义勇为,它们必须要努力宣扬见义勇为的好。

而强者则要么是欺凌者,要么是有能力见义勇为的人,见义勇为的活跃对欺凌者来说不是好消息,而对有能力见义勇为的人来说,过强的见义勇为舆论氛围,也会增加他们的人生安全风险。
楼主:老婆帮我取名  时间:2022-06-23 23:47:40
认清自己到底是弱势群体,还是强势群体,再好好考虑一下是要呼吁见义勇为,还是呼吁不要见义勇为。
楼主:老婆帮我取名  时间:2022-06-24 00:00:27
其实拓展开来,道德和法律都是对弱势群体的强有力保护,对强势群体的强有力束缚。

讲道德,讲法律,当然对弱者要有利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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