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外小镇、偏远小山村!!命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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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4-20 03:36:30 更新时间:2022-07-26 09:41:41

楼主:闫向荣  时间:2022-04-19 19:36:30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杭锦后旗公安局涉嫌充当司法掮客;涉嫌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办案过程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情况进行平台监督举报!

时至今日案发近两年,公安部门、检察院部门还在协商处理中!是案情复杂?还是关系复杂???

1.命案现场:办案人员对视频监控设备见而不取!是工作失误?还是渎职犯罪故意为之???

2.命案发生对相关嫌疑人所提供证人事后三天才取证调查!是工作失误还是故意纵容窜供???

3.命案现场多处疑点、逝者多处伤以不足以致命、无法调查为由搪塞受害人家属是否符合命案办理程序???

4.逝者关键致命伤未检查到位是故意为之还是有意掩盖事实真相???

5.案发当日离开现场办案人员电话通知嫌疑人家属拆取监控设备内存卡是正常办案程序?还是指使嫌疑人销毁证据???
已调取的监控设备、内存卡,在公安部门保存期间内存卡出现裂纹???说再次调取内存卡造成损坏不负责???请问在公安部门保存期间出现裂纹你们负责了吗?如何证明不是人为的???

6.案发2年、检察院既然也认为争议较大!那请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社会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界成功人士参与公开公证讨论!上传到中国检察听证网让更专业的司法部门、政府部门、社会各界成功人士参与进来!

公安人员要求涉案人取监控设备卡送到公安部门,而涉案人儿子取监控设备里卡去朋友那里电脑上看过!办案人员干啥去了?涉案人儿子看完卡内容并未将卡交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也在没有过问内存卡的事!直到5月28日家属强烈要求下!5月29日前往案发现场调取监控设备及内存卡时!发现屋前监控设备内存卡已不见、屋后有!7月1日检察院告诉我们仅有一张内存卡也出现了裂缝………!以上种种疑点我们家属有足够理由怀疑公案办案人员涉嫌包庇嫌疑人、纵容其销毁关键证据………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局长信箱关于杭锦后旗公安局长办案人员渎职问题,局纪委、督察介入调查结果答复为:杭锦后旗公安局领导已当面告知!

请问市公安局杭锦后旗公安局那位领导告知的?告知了谁?我们的诉求谁来答复?

杭后公安局信访办超期未答复受害人家属,4.20电话沟通信访办王主任休假、办公室人员休假,让到局里问!属于你部门的事情为什么让家属问别的部门?是不做为?还是踢皮球???

检察院说公安局说已联系家属协调解决!请问什么时候联系的?做为家属的我们怎么不知道???这算是欺上瞒下吗???如此工作方式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煞费苦心!

市局答复:案发当杭锦后旗公安局办案部门有调过案发现场监控设备 。

试问:有调过监控设备,监控设备没取证带回公安局为什么?

调过内存卡是涉案嫌疑人家属调取的,后来又说监控里没有内存卡?

是渎职?更是涉嫌故意包庇嫌疑人?纵容其销毁证据?

关于2020年5月25日杭锦后旗团结镇闫锐基非正常死亡案件答复中有以下几方面未明确:

1. 案发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调取监控设备为2020年5月29日(在家属强烈要求下4天后才调取),做为专业办案部门、派出所、县刑警队、治安大队、司法机关问部门联合办案,竟然出现案发现场关键证据监控设备未提取这样的低级问题!致使案件关键证据被毁!证据被毁拿设备去恢复有意议吗?这种情况下的鉴定结果有意义吗?能做为掩饰工作严重渎职的依据吗?难道不应该追究办案人员及部门严重渎职的相关责任吗?(以上问题均有与办案部门负责人、办案人员录音为证)

2.公安机关技侦科、司法鉴定中心现场鉴定竞然将脑后与颈部相交处撕裂伤未检测到!这样草率的鉴定值得信任吗?公安办案人员辨解为死后伤,要求家属做司法鉴定来证明!并要求写鉴定承诺书!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为生前伤,试问办案部门、人员、鉴定机构不应该承担工作渎职责任、并承担鉴定费用吗?(以上均有与办案部门负责人、办案人员录音为证)

3.死者身上多处外伤不做调查、只有一句不足以致命一带而过,这样的办案态度能服众吗?符合秉公执法的原则吗?(尸检报告证明)

鉴于以上种种疑点,我要求向公检法监督部门提供录音证据!举报杭锦后旗公安局在此案件中办案部门、办案人员严重渎职罪!要求严惩相关办案部门及办案人员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整顿基层办案机关不做为、假做为问题!

楼主:闫向荣  时间:2022-07-23 16:06:09
金钱与权利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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