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评]如果一个国家可以不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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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1-14 15:59:00 更新时间:2022-07-29 04:47:46

楼主:梁知道  时间:2010-01-14 07:59:00
如果一个国家可以不依法办事

----潘云亮评李庄案之四





如果一个国家可以不依法办事,任何人都有可能受到公权力的伤害,包括现在的权势者,包括广大的老百姓,包括所有的人!



如果一个国家可以不依法办事,现在权势熏天的人只要一落魄,也会“龙入浅水遭虾戏、虎落平川受犬欺”——被新的权势者凶悍抓捕弄个罪名囚禁入班房;如果一个国家可以不依法办事,人民将会“动辄触罪、无所适从”,久之则会“怨气聚集、鬼神难安”。



有惧于此,人们都希望啊,一个国家,要依法办事!



因为,他们知道:

如果一个国家依法办事,政治大佬们即使失掉了权势也可以安安静静的去做百姓,不用去担心被政坛敌人戴上手铐以某个罪名押进牢房苦度余生;如果一个国家依法办事,为生存奔忙的循规蹈矩的亿万黎民百姓可以平平安安地度过今生,不用日日担心“人在家中坐、祸从天外降”,不知哪天大难临门,被奸猾之徒、虎狼之吏血口构罪、冤死大牢。

因此呀,一个国家,无论是谁,无论他是贩夫走卒,还是达官贵人,只要成了被告,国家与社会都应该保护他的人身权利、自我辩护的权利、不自证其罪的权利、收集与提交有利于自己证据的权利、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不被虐待的权利、不被刑讯逼供的权利、人格与尊严不被侮辱的权利、疑罪从无的权利、罪刑法定的权利、法无规定者不罚的权利、罪刑相当的权利、受到公开审判的权利、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要求利害关系人回避的权利、与证人对质的权利、定罪证据无瑕疵的权利、定案证据必须合法的权利、被告人与辩护人互不指控的权利、、、、、、。

这种种权利为每个人所享有,为每个刑事被告所享有,为自然之法则,人世之天理,天经地义,无需证明。



因为李案,我想到这些。希望全中国的人,大家也都想一想这个问题。包括此案的当事之人,无论现在是在外的还是在内的,都好好地想一想。要知道,这在外还是在内,在一个不依法办事的国家可只有一步之遥!



一个国家,一定要依法办事!

无论是谁,哪怕是国王,无论犯了什么罪,哪怕是滔天大罪,都应当保证他受到公正与合法的审判。如果事实确证与现行的法律认定他有罪,哪怕他是国王也必须予以处罚,如果事实不能确证与现行的法律不能认定他有罪,哪怕他是贱民,也应该放他回家!






楼主:梁知道  时间:2010-01-14 18:11:25
如果一个国家可以不依法办事

----潘云亮评李庄案之四





如果一个国家可以不依法办事,任何人都有可能受到公权力的伤害,包括现在的权势者,包括广大的老百姓,包括所有的人!



如果一个国家可以不依法办事,现在权势熏天的人只要一落魄,也会“龙入浅水遭虾戏、虎落平川受犬欺”——被新的权势者凶悍抓捕弄个罪名囚入牢笼;如果一个国家可以不依法办事,人民将会“动辄触罪、无所适从”,久之则会“怨气聚集、鬼神难安”。



有惧于此,人们都希望啊,一个国家,要依法办事!



因为,他们知道:

如果一个国家依法办事,政治大佬们即使失掉了权势也可以安安静静的去做百姓,不用担心被政坛敌人戴上手铐以某个罪名押进牢房苦度余生。

如果一个国家依法办事,亿万黎民百姓知道只要循规蹈矩的生活就可以平平安安地度过今生,不用时时害怕“人在家中坐、祸从天外降”,不知哪天大难临门,被奸猾之徒、虎狼之吏血口构罪、冤死大牢。

因此呀,一个国家,无论是谁,无论他是贩夫走卒,还是达官贵人,只要成了被告,国家与社会都应该保护他的人身权利、自我辩护的权利、不自证其罪的权利、收集与提交有利于自己证据的权利、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不被虐待的权利、不被刑讯逼供的权利、人格与尊严不被侮辱的权利、疑罪从无的权利、罪刑法定的权利、法无规定者不罚的权利、罪刑相当的权利、受到公开审判的权利、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要求利害关系人回避的权利、与证人对质的权利、定罪证据无瑕疵的权利、被告人与辩护人互不指控的权利、、、、、、。

这种种权利为每个人所享有,为每个刑事被告所享有,为自然之法则,人世之天理,天经地义,无需证明。



因为李案,我想到这些。希望全中国的人,大家也都想一想这个问题。包括此案的当事之人,无论现在是在外的还是在内的,都好好地想一想。要知道,这在外还是在内,在一个不依法办事的国家可只有一步之遥!



一个国家,一定要依法办事!

无论是谁,哪怕是国王,无论犯了什么罪,哪怕是滔天大罪,都应当保证他受到公正与合法的审判。如果事实确证与现行的法律认定他有罪,哪怕他是国王也必须予以处罚,如果事实不能确证与现行的法律不能认定他有罪,哪怕他是贱民,也应该放他回家!



李庄是谁,我不认识,李庄被判了多少年,不关我的事。但是,李庄是否得到了公正合法的审判却事关重大,与我相干!因为如果让血口定罪的做法被最终认可,我、我们、所有人都有可能成为第二个李庄!



李庄之所以引人注目,不是因为李庄有多重要。而是因为重庆方面自己将李案搞成了全国轰动的新闻。正因为李案成为了全国轰动的新闻,使得李案的判决遽然变得非同寻常,正因为李案成为了全国轰动的新闻,使得李案的判决变成了全国关注的范式。



试想,如果李案低调进行,李庄有罪无罪,冤还是不冤,全国亿万人民谁会去关心?亿万网民谁与李庄有亲有故?



如果不是因为李案成了全国关注的大事件,不会去管什么李庄、王庄、周庄。这个国家比李庄严重的事多得是。如果不是由于李案的判决会对全国有示范作用(你重庆可以我这里也可以),哪里有什么时间与精力去管什么李庄!



这个先例不能开。这个先例一开将再也无法平稳收场!


楼主:梁知道  时间:2010-01-16 05:57:25
兄弟,你又回来了,要耐得住寂寞啊。
我现在被李庄案逼得改用真名了。须知,我上网多年可是从来都用网名的啊。这个李庄案,害的我真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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