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法官随意编造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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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9-04 15:30:43 更新时间:2022-09-04 19:53:21

楼主:ty_老百姓889  时间:2022-09-04 07:30:43
实名举报邢桂荣,刘菊红法官胡编滥造司法文书。故意篡改事实,把虚假诉讼变成合理合法。没有履行…也没有生效的假合同…却用诉讼去解除合同。举报人:王世杰,15245900303。如文章不实愿负法律责任。展示一下黑龙江省司法腐败…有证的黑社会?还不违法…没人管?
事实与理由
2011年九月份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把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个人罗传奇,罗传奇‘用’南通大辰公司以过期假资质与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签一份施工合同(南通大辰公司只是罗传奇签合同时用的假名,南通大辰公司没有真正施工和结算工程款,该合同没有正真履行)。
施工期间包工头罗传奇因诈骗被公安机关拒押(罗传奇以是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该工地因包工头罗传奇进了监狱无人管理的情况下,由工长王海波带领工人和申请人王世杰的挖掘机施工到2011年11月底停工,该工地黄了。

施工期间由包工头罗传奇、王立君电话联系申请人王世杰挖掘机在该工地干了两个多月活,由包工头雇佣的工长王海波负责指挥工人与挖掘机设备施工到2011年11月份直到停工,由工长王海波给申请人王世杰挖掘机开具挖掘机干活的工票欠十多万元,因包工头罗传奇用南通大辰公司以过期假资质名义与发包方签施工合同及施工,所以王世杰在该工地干活也就是承包方雇佣。

2012年3月份申请人到铁锋区法院申请立案,想诉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和承包方未结算的几百万工程款。铁锋区法院原院长杨兴义阻止立案,后来据说没有在该工地干活的孙井会给杨兴义送20万,所以不给我们立案。却给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立案,告一个没有真正施工、也没有施工人员、也没有结算工程款的假名南通大辰公司。铁锋区法院为了某种利益给双方出具虚假民事调解书。该工程款几百万却被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背着别的实际施工人、与案外几个人签违法撤场协议,把几百万工程款支付给案外人孙井会个人卡里拿跑。导致欠干活的申请人10多万元没人管。

李戈检察官在办理王世杰申请民事监督齐检民(行)监[2019]23020000086号,和黑检民(行)复查[2019]23000000083号,黑检民复查[2020]23000000012号,不支持监督案件中故意包庇虚假诉讼167号民事调解书,故意篡改事实…假合同说成真合同,故意隐匿证据…庭审卷宗有多份有力证据被故意说成是废纸。
2012年5月份法院却给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立案,温泉小镇公司诉包工头罗传奇签合同时用的假名南通大辰公司,法院还帮助温泉小镇公司出具虚假民事调解书(2012)铁商初字第167号、和执行和解协议书案号:(2012)铁执字第207号,
虚假诉讼理由:1、包工头罗传奇用南通大辰公司以过期假资质签的合同根本就没有履行、在法律上说也没有生效……还用诉讼解除合同吗??2、南通大辰公司没有真正施工和结算工程款……法院和诉讼双方调解什么了??3、温泉小镇公司诉讼请求是:与南通大辰公司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撤出实际施工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包工头罗传奇的施工队伍原来就和南通大辰公司没有关系,虚假民事调解书根本就没有解决罗传奇施工队伍撤场与结算工程款和因工地黄了遗留债权债务问题。4、虚假民事调解书中说南通大辰公司同意聚续施工……包工头罗传奇施工队伍与南通大辰公司原来就没有关系、也就是说原来南通大辰公司就没有施工,怎么聚续施工??后来南通大辰公司也没有真正聚续施工。5、虚假‘执行和解协议书’中说南通大辰公司赔偿温泉小镇公司几百万工程款打到法院账户,钱在哪里?
因违法包工头罗传奇进了监狱,南通大辰公司就是罗传奇签合同时用的假名(南通大辰公司说:不承认授权罗传奇签合同,说印章是假的,该合同与南通大辰公司没有关系),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在找不到合法承包人、也是合同相对人的情况下,2012年7月份温泉小镇公司背着别的实际施工人与案外人孙井会几个人签‘撤场协议’把工程款300多万支付给孙井会个人拿跑,铁锋区法院在2012年9月份还组织双方(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与假名、南通大辰公司)执行和解,也就是说7月份孙井会以拿跑300多万工程款……铁锋区法院9月份还帮助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造假的、执行和解协议书,前后矛盾法院、检察院视而不见,法院是不懂法还是在违法??包工头罗传奇用南通大辰公司以过期假资质签施工合同、到工地黄了以后、解决施工队伍撤场和结算工程款是一个事由……却被法院编造成两个版本……说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与南通大辰公司有合同关系(是法院故意捏造法律关系行为)……工程款300多万却支付给案外人孙井会个人。在原审(2017)黑0204民初590号民事判决书中又把案外人孙井会变成实际施工人前后矛盾……法院把案外人孙井会靠法官想象编造成实际施工人,却没有证据和法律法规。实际孙井会没有在该工地干过活,也没有在该工地管理施工,齐齐哈尔市法院和检察院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只是靠想象……孙井会就变成实际施工人了(王世杰在该工地干两个多月活…法检两院却说王世杰与发包方和承包方都没有合同关系…是故意篡改事实,真正干活的不是实际施工人)应该拿跑工程款。所以法院、检察院变成司法霸权。在原审中都承认申请人王世杰在该工地干活欠十多万元的事实,但是法院就是不承认申请人王世杰为实际施工人,前后矛盾。导致没干活的孙井会是实际施工人(没有证据法院用强权自认的),干活的申请人王世杰不是实际施工人,所以法院把国家法律法规变成废纸了。

针对虚假民事调解书(2012)铁商初字第167号,申请人在2018年以第三人撤销之诉、诉至铁锋区法院和上诉至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要求依法撤销该虚假民事调解书,对虚假诉讼追究责任。铁锋区法院给出不予受理民事裁定书(2018)黑0204民初2164号,(2018)黑02民终2411号不予受理民事裁定书,
为了包庇自己法院违法行为不予受理奇葩理由、说诉讼时效过期,把诉讼时效时间推到原审(2017黑)0204民初590号庭审中就知道该虚假民事调解书,是故意掩盖法院违法参与虚假诉讼行为。
按法律规定应从原审终审判决(2017)黑02民终2779号民事判决书送达日算起,到第三人撤销之诉立案时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6个月。因为上诉导致原一审(2017)黑0204民初590号民事判决书没有生效,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92条规定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提出。法院无耻到国家法律也能改、法院只用前半句、应当自知道……就算知道了。不用后半句……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是法官故意包庇法院违法行为,因为即使一审就发现该虚假民事调解书,但是一审没有生效,原审上诉到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如果二审(2017)黑02民终2779号民事判决书判原告王世杰赢了官司拿到钱,那么该虚假民事调解书就没有产生对原告王世杰有合法民事权益受到损害行为,所以法官把诉讼时效推到一审就知道、以过诉讼时效期是不合理、违法行为,是故意包庇铁锋区法院参与的虚假诉讼行为。

第三人撤销之诉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邢桂荣做出(2018)黑0204民终2411号不予受理民事裁定书有几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胡说八道、判决书可以靠法官想象去写,1、说申请人王世杰与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没有合同关系……王世杰挖掘机在该工地干活是违法包工头罗传奇雇佣,也就是说是由承包方雇佣,承包方雇佣的施工人员怎么能和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有直接合同关系??不符合逻辑常理。2、说:温泉小镇公司以把工程款经过虚假民事调解书(2012)铁商初字第167号全部支付给承建方南通大辰公司……是胡说八道,南通大辰公司在哪里结算的工程款??钱在哪里??证据在哪里??孙井会拿跑的300多万是什么??3、说:王世杰主张的第三人撤销之诉、该民事调解书中没有损害其合法权益(王世杰是由承包方雇佣欠十多万元…发包方与承包方用诉讼去解除一个没有生效、也没有履行的假合同导致欠款没人负责……还说没有损害其合法利益。)……由违法承包人包工头罗传奇签的合同跟本与南通大辰公司没有关系,该合同在法律上说也没有生效,也没有履行,说用诉讼解除合同跟本就是躲避唯一有合法主体的发包方债务责任,               因为王世杰开挖掘机干的活、以完成的是发包与承包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怎么能说和欠十多万元没拿到一分钱的第三人没关系??按法律规定欠申请人王世杰10多万元是发包方和承包方谁承担责任的问题,不是发包方与假承包方诉讼与第三人没有关系。说虚假诉讼与第三人没有关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故意包庇自己法院违法的行为。

(2018)黑02民终2411号民事判决书中又说:因王世杰受罗传奇雇佣实施挖土,所以上诉人王世杰与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与承包方南通大辰公司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邢桂荣法官故意捏造法律关系…没有施工资质的个人罗传奇用南通大辰公司以过期作废的假资质与发包方签施工合同是一个是由…罗传奇以南通大辰公司名义施工是分不开的…罗传奇是没有施工资质的违法承包人,承包方雇佣王世杰在该工地干两个多月活…法官竟然说与发包方和承包方都没有法律关系,李戈检察官对法院违法问题视而不见)……问题1、包工头罗传奇……和南通大辰公司谁才是真正的承包人?法官大人?如果罗传奇雇佣挖掘机给自己家盖猪圈那么挖掘机肯定与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和南通大辰公司没有关系。

齐检民(行)监[2019]23020000086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中不合理1、说第三人撤销之诉立案以过期、把诉讼时效推到铁锋区法院原一审(2017)黑民初590号民事判决书是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92条,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法律没有规定知道就算,法律规定是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因为上诉,原审一审没有生效,如果终审(2017)黑02民终2779号民事判决书中判申请人王世杰赢了官司,拿到欠款,该虚假诉讼(2012)铁商初字第167号民事调解书就没有产生对申请人王世杰造成利益侵害,所以第三人撤销之诉、诉讼时效应从原终审(2017)黑02民终2779号民事判决书、送达回证签收之日2018年4月3日算起,到第三人撤销之诉立案日2018年9月3日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六个月。法检两院对虚假诉讼故意包庇不提、不说,整治虚假诉讼没有期限。
2、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中说:该民事调解书是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与承包方南通大辰公司的合同纠纷(由罗传奇签的假合同没有履行、也没有生效…为什么要用诉讼去解除?双方没有合同关系哪来的合同纠纷?法官检察官故意捏造法律关系),又说:虽然申请人王世杰施工项目为御汤温泉小镇公司开发项目,但御汤温泉公司作为发包方,依据法律规定,该公司只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孙井会拿跑的几百万是不是工程款?为什么真正干活的实际施工人不能给…案外人孙井会就能拿跑?)……1、说民事调解书诉讼是合同纠纷……原庭审以有证据证明,南通大辰公司与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没有合同关系,合同关系只是违法包工头罗传奇用南通大辰公司以过期假资质的名义与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签一份假合同,最后并没有履行,几百万工程款被发包方背后与案外人签‘’撤场协议‘’把工程款支付给孙井会个人卡里拿跑(发包方和案外的个人签撤场协议…已证明假合同,南通大辰公司只是个假名)。齐齐哈尔市法院检察院把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与南通大辰公司没有合同关系说成、有合同关系,是故意捏造法律关系,包庇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违法行为。
2、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中说: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只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和案外人签撤场协议、把几百万工程款支付给案外人孙井会个人卡里拿跑、那是不是工程款??张三干的活钱付给李四也算付了吗??欠申请人王世杰十多万没拿到一分钱也算付了吗??说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与南通大辰公司有合同关系、工程款几百万为什么支付给案外人孙井会个人卡里??
3、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中说:温泉小镇公司作为涉案的发包方,已经履行全部支付义务。法院释明王世杰应向有支付义务的相对人主张权利并无不当…………说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已履行全部支付义务……上述以说过张三干的活钱付给了李四,实际干活的申请人王世杰没拿到一分钱,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背后把工程款支付给没干活的案外人孙井会、也算履行全部支付义务吗??法院还讲理吗?、还依据法律办事吗?和南通大辰公司有合同关系钱付给案外人孙井会,法律依据在哪里??
说法院释明王世杰应向有支付义务的相对人主张权利并无不当……法检两院为了帮助发包方推卸责任,故意给原告设置圈套,有证据以证明南通大辰公司是假名、没有施工也没有结算工程款。没有施工资质的违法包工头罗传奇在该工地黄了之前就进了监狱,身份是没有施工资质的违法承包人,也是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工地黄了以后违法包工头在监狱没有参与解决工程款和工地黄了的问题,工程款几百万在发包方没有结算,又没有合法承包人……所以法院释明就是个圈套,把唯一有合法主体的发包方、该负的责任、推掉。让找两个根本不存在的目标去要钱(南通大辰公司没有施工,也没有结算工程款。包工头罗传奇之前就进了监狱,是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南通大辰公司只是违法包工头罗传奇签施工合同时用的以过期作废的假资质,南通大辰公司没有实际施工,也没有结算工程款。最终是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与案外人孙井会几个人签撤场协议,把几百万工程款支付给孙井会个人卡里拿跑。按照事实包工头进了监狱……南通大辰公司只是包工头罗传奇签合同时用的假名……发包方与案外几个人签撤场协议事实以证明在本案中没有合法承包人(发包方多处违法问题被法官检察官故意包庇不提),唯一有合法主体的就是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而且在没有合法承包人情况下,由包工头雇佣在该工地干活的实际施工人,都要找发包方要钱,因为当时未结算的几百万工程在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所以法院释明向有支付义务的相对人主张权利是个圈套,因为在本案中以没有合法承包人,只有实际施工人与发包方。法院释明就是你别找唯一有合法主体的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就行。所以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和法院变成互相关照的兄弟部门,故意包庇法院违法行为,把没有合同关系、没有履行的假合同说成有合同关系,就是为了帮助发包方掩盖违法行为。发包方温泉小镇公司自己都找不到合法承包人、背后和案外孙井会几个人签撤场协议、支付工程款,法院释明叫申请人找谁?主张权力?因包工头罗传奇进了监狱、南通大辰公司是没有参与施工的假名,释明、不就是法院用手中的执法权欺负老百姓吗??
依据两高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七款,第二条第一、二、三、六款应对(2012)铁商初字第167号民事调解书虚假诉讼,侵害第三人合法利益立案审查、严惩。李戈检察官违背法律规定,把虚假诉讼说成合理合法,双方没有施工合同…也能用诉讼去解除合同…是执法部门明目张胆的包庇,滥用手中的执法权。
法官检察官办案时已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七条、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四条、第六条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国家法律变成废纸……在判决书中或信访回复中推脱受害人王世杰时又把国家法律搬出来说:你不符合哪条法律规定,所以办案时把国家法律变成废纸,推脱老百姓时又把国家法律搬出来……基层司法机关被某些法官检察官当成自己牟利的工具。

为什么法院的判决书可以随便写??给老百姓造成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法官不用负责吗??法律法规变成废纸了吗??法官真的不懂法吗??
即使是司法程序走完审监和检察监督都维持错误判决把黑说成白,都瞪眼说胡话那么法制社会体现在哪呢?关键问题是都只看虚假判决书,没人核实庭审笔录与事实和证据。如果执法也任意违法、违法判决书满天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损害的是法制社会的司法公信力。法制社会违法判决书不应该成为圣旨专权,希望检察监督说真话办实事,不是形式主义。还法制社会公平公正。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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