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有村委两个大印的合同被认定为虚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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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9-05 06:25:11 更新时间:2022-09-06 06:39:53

楼主:ty_144674206  时间:2022-09-04 22:25:11
盖有村委两个大印的合同却被认定为虚假合同

谁能想到,一份盖有村委行政章和村副业办公室章的合同及盖有村财务章的收费单据,竟然被认定为假合同、假单据!三枚猩红的大印无时的不在诉说着河南宜阳县樊万俊三年来的屈辱。
1990年12月,为了发展滩涂经济,河南宜阳县段村村委以减免三年承包费来鼓励村民开发洛河滩地,樊万俊个人和段村村委签订了以每年500元的承包费承包30亩洛河滩地合同开发渔业养殖,且每年按时向村委缴纳承包费。2007年原合同到期,他与段村村委又重新续签了一份承包合同,并把原来30亩滩地每年500元的承包费约定改为每年1500元。
2018年5月16日,为了达到霸占这30亩鱼塘的目的,段村支书于怀仁、香鹿山镇炊为民、刘要红和王富强密谋策划,指派香鹿山镇派出所把他叫去问话,谁知道到派出所后,他们就直接把我他关进了看守所。为了给他捏造罪名,他们先后将他定为“敲诈勒索罪”“侵占集体财产罪”立案侦查,但都因证据不足被检方退回。后来他们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就由派出所王富强组织人员公然动用社会力量,在宜阳县范围内广泛张贴公告,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向警方揭发检举樊万俊的犯罪事实证据,但都没有任何人举报。最后在他们机关用尽、黔驴技穷的困境中,公然诬陷他与段村村委签订的承包合同是虚假合同、他的交费收据也是假的,并指派多名村委干部作伪证,让他们证明村委从没有和樊万俊签过合同,村委也从来没有收到过樊万俊的承包费,还把别人因毁坏我樊万俊财产给他的赔偿费说成是我他敲诈勒索。2018年12月29日,宜阳县法院以:2008年以来,利用与原寻村镇段村村委的虚假承包合同,任意占用段村位于韩沟河渠西的集体土地30余亩,按“寻衅滋事罪”将他判刑三年。就在他被判刑入狱后,樊万俊承包投资开发建设的价值200多万元的30亩鱼塘及其附属物却被人非法占有开发,他出狱后到村委去询问,村委说不知道。他到镇政府去询问,镇政府也不知道,难道这堂堂三十亩集体土地被美帝国主义掠夺走了!侵占者没有找到,但此地的开发却轰轰烈烈。可是至今他也没找到侵占的当事人。
他承包建设的30亩鱼塘,投资200多万元,承包经营30多年,承包合同上盖有村委两个大印,承包费收据上也盖有村委财务大印,居然都被认定为虚假,30亩鱼塘现在说没有就没有了,还不明不白的弄了三年牢狱之灾,樊万俊仰天长叹,欲哭无泪,只是他今年六月份出狱时老天没能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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