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络赌博多少会坐牢,咸宁律师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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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9-09 19:05:52 更新时间:2022-09-09 22:07:31

楼主:咸宁小王  时间:2022-09-09 11:05:52
赌博作为违法行为,因为各国的法律不同对于赌博罪的判定也不同,所以有很多人流窜到境外实行为发行为,例如境外赌博就是很常见的行为,最常见的就是澳门那边赌博或者缅甸赌博,但很多人不知道只要户籍是在本国,其发生的犯罪行为也是按照本国行为规范从判处相应的罪行,那么大家知道赌博罪的认定金额如何计算?从中收取回扣达到一定金额也会判刑!下面湖北昊本小编为大家详细讲解:

聚众赌博的普通参赌人员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的构成赌博罪;以赌博为业的,无论赌资或获利多少,只要为了营利而以赌博为常习常业均构成赌博罪。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303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湖北昊本律师解析:

关于赌博数额认定有以下四种情况: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构成赌博犯罪的行为具体包括三种:

(一)聚众赌博,即为赌博活动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聚众赌博时,行为人有的自己也参加赌博,有的则本人不参加赌博,但都属于聚众赌博的情况;

(二)开设赌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三)以赌博为业,即以赌博为常业,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行为。只要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上述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就构成了赌博犯罪。犯赌博罪的,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在执行中,要注意区分赌博犯罪与一般赌博违法行为的界限。在认定赌博犯罪时,行为人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两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不是以此作为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场所、赌具等,但未从中渔利的,一般不应作犯罪处理,可以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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