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和诈骗罪的界定如何?咸宁刑事辩护律所排名-昊本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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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9-23 23:34:59 更新时间:2022-09-24 08:25:23

楼主:咸宁小王  时间:2022-09-23 15:34:59
什么是赌博罪,什么是开设赌场罪?赌博罪的认定是什么?很多情况下赌博罪都伴随着欺骗的内容,通过高利来引诱他人赌博,或者通过骗局骗取参赌人员钱财的行为是否是诈骗呢?这里涉及到二者的界定以及定义的不推,一般来说是构成欺骗行为,不构成诈骗的,下面小编详细讲解下:

一、什么是赌博罪?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主要由以下构成:

(一)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

(二)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三)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二、赌博罪该如何认定?

对于赌博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看:

(一)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赌博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骗的手段非法取得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主要特征在于“骗”,赌博犯罪中往往也伴有欺骗活动,但这种欺骗与诈骗罪中的欺骗是不同的。诈骗罪中的欺骗即制造虚假事实,是要引诱他人参加赌博,而赌博活动本身则是凭偶然之事实决定输赢,其目的仍在于通过赌博达到营利的目的,而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按有关司法解释,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骗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设赌者又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退还的,应以赌博罪从重处罚。

(二)赌博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一般而言,两罪是两个性质不同的犯罪,区别十分明显,不易混淆,但对抢赌场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应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一种是没有参加赌博的人抢赌场,另一种是参加赌博的人,因输了钱而不甘心而抢了赢钱的人。

以上介绍的就是关于赌博罪的法律解释以及赌博罪的认定等法律问题,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赌博行为在我国大陆是违法的,犯赌博罪的情节严重法律将从重处罚。如果您或者您身边有以上犯罪情节的,建议您找一位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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