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新立刑事处罚后多年未被开除仍任警察工作以及多次利用警察身份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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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9-23 23:10:51 更新时间:2022-09-24 12:40:45

楼主:佛系德州人  时间:2022-09-23 15:10:51
张新立,原山东省德州市公安局警察。2007年10月17日,张新立因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同日被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按照国家公职人员管理要求,张新立应该因此被开除出警察队伍。但是,本人并未被开除公职,后由德州市黄河涯派出所调离到德州拘留所工作。直至在2021年国家政法委教育整顿中被核查出曾被判刑事实,于2021年被开除公职。判刑后又在公安队伍工作达13年之多!
张新立,判刑后13年之多仍旧在公安内部、德州拘留所工作,工作期间,不思悔过,又多次利用自己警察特殊身份,自诩自己是拘留所副所长、曾任公安局多个岗位领导,与公安局各级领导关系都不一般,纠结社会自由职业闲散人员,多次预谋、组织并参与多起诈骗案件并获得巨大违法利益。由于其本身是公安学校毕业,反侦查能力以及证据保护能力超强,在多起诈骗中,他并不是直接作为诈骗人出现,在受害人面前,而是一直以公安领导、或是领导安排的跑腿人身份出现,收受钱财也都是诈骗人张宝军等收受现金或是转款后,在以现金形式送与他。在后来多起被害人报案的诈骗案件中,因拿不出对其本人的直接诈骗钱款证据而导致目前张新立只是取保候审状态。
目前张宝军诈骗案已经判决,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2)鲁1491刑初101号中也有提到,张宝军自己收受了约十一二万部分诈骗款,其余张新立已协调各种关系为由索要的诈骗款都是现金交付,由于没有直接证据,无法证实。供词中多次提到诈骗款以现金形式给了张新立。
张新立预谋、组织、参与的多起诈骗案件有:一是2019年7月份,张新立、张宝军等人共同谋划,由张宝军出面与被害人联系,等人共同虚构可以协调公安领导将被害人家属醉驾撤销案件或是免于刑事处罚。张新立与张宝军在2019年7月份至2019年12月期间,俩人共同以协调各种领导关系为缘由诈骗被害人共计172.9万元,其中张宝军收受十一二万,其余金额都为张新立索要。诈骗款至今一分未还。由于没有张新立获取诈骗款直接证据,张新立目前因此案被取保候审。
二是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张新立以张宝军有能力介绍物业合作项目为缘由介绍梁某某与张宝军认识,期间与张宝军共同以虚构可以联系“袁桥物业”、“德州市博物馆物业”等四个项目中标,以需要公关费、保证金、服务费等理由诈骗梁某某。
三是2021年4月份,张新立以张宝军有能力介绍工程项目为缘由介绍平原老乡李某某、任某某、张某某认识张宝军;其后诈骗平原三人的工程项目公关费、拓展费、专家评审费等合计93.5万元,后归还70.5余万,剩余20万没有归还。该案件还是由于没有张新利直接获取钱款的直接证据,当时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
四是德城区一醉驾诈骗,张新立与上述诈骗方式雷同,伙同张宝军获得诈骗款30余万元。此案报案时由于张宝军被羁押在看守所,此案目前还在侦办中。
五是直至2021年7月份被开除公职后,10月底还冒充公职人员、公安局领导身份与张宝军共同实施德州某公司投资诈骗行为。11月份张宝军被逮捕后,虚假投资暂停,但是此次诈骗的3万元款至今未还。
目前,张宝军诈骗案已结案。张新立仍旧逍遥法外,上述诈骗也是在张新立公职存在内进行的。至今,谋划参与多起诈骗后仍旧逍遥法外,这对受害人是极其不公平的;希望各级领导重视并彻查其当年判刑多年不被开除原因,并对相应人做出相应处理。并请相关领导能够侦破张新立参与的多起诈骗案,将张新立缉拿归案,还被害者一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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