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救救青岛百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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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1-02 20:13:10 更新时间:2022-11-03 03:13:22

楼主:2022qd火山_  时间:2022-11-02 12:13:10
[cp]2022年5月10日,青岛市市住保中心分管经适房的陆杰荣主任终于露面回复。陆主任先是一阵威胁:“我知道你丈夫在哪里工作”“你孩子在哪里上学”;接着对自己违法收费行为进行狡辩:“执行政策违法不违法不是你说了算,是司法局,是法院”(我们怒了,陆主任,你小学毕业了吗?你知道“废止”是什么意思吗?)进而陆主任耍流氓“都是成年人了,既然选择交易就表示对167号令的认可”(你大权在手,想用什么令就用什么令,与我们是成年人不是成年人有关系吗?再者,你不同意交易,你垄断,我能交易成功吗?)——陆主任真嚣张!可是,你陆主任嚣张什么?2008年199号令第35条明确做出废止167号令,2009年06号文件再次规定五年交易土地收益金按50%执行,你执行了吗?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你这样做的唯一因为就是仇视青岛、唯一目的就是抹黑政府形象实现自己私利!(录音为证)2022年8月18日,明知不合法,顶不住压力的住保中心突然给我们回复,答应给我们退所交款的50%,也就是按他们操纵的最高评估价每平方12000元所交的款项的50%。我们想问:你退一半费用的依据是什么?“照顾困难户”的理由实在太可笑了!我们坚决不接受!你们这样不是纠错的态度!退费必须先纠错!纠错就从纠正错误执行的政策说起开始。2008年已经废止的文件你们一直在执行到现在,期间丧失了业主多次上市交易的机会,这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吗?如果可以衡量,那就从2011年土地评估价算起,当时,我们缴纳土地收益金只需要3万左右;2019年如果你们不操纵评估价,使用2020年21号文件发布的规定的评估价4493元/平方米,我们缴纳土地收益金也就3万左右!但是,实际中我们可是交了40多万啊,按理说,用这个40多万减去应该缴纳的3万元,才是我们应该退回的数额,你用自己操纵评估价计算款项的50%来即是收取了我们20多万元的土地收益金来退费,来忽悠我们,是不负责任的,更不是纠错的态度!要求纠正错误,我们有错吗?我们的请求过分吗?但是,却换来了青岛市住保中心作为政府机构这个公权单位的最恶意的报复!使出了最黑心的绝户招数:许多经受不住恐吓及没有参加维权不明真相的业主去领50%钱时,需要先签署一份“息诉罢访郑重声明”。青岛市住保中心在声明书上大做文章,要求想领钱的原房东在声明书上签字做伪证,构陷业主胡海燕(见附件9青岛住保中心违法证据息诉罢访郑重声明书),以待秋后算账做准备——大家维权是维护的自己的正当权益,是自愿的,与同是维权的业主胡海燕有什么关系?并且,声明中既没有说退款多少,也没有说退款时间,让不明就里的业主签字,把不准备退款给部分业主的原因推到业主胡海燕的身上——青岛住保中心作为政府部门,手段之卑鄙,做人之无耻,做事之下流,令人震惊!一计不成再生一计。青岛市住保中心不从自己纠正违纪做起,全部的心思用在了对付人民群众的身上,把人民群众当成了洪水猛兽,当成了敌人!2022年9月26日上午,市住保中心小胡突然打电话通知维权人胡姓业主,约定9月27日中午到市住保中心接受面访。无论是工作人员说话态度还是商谈面访时间,让维权业主似乎看到了市住保中心纠错的态度:167号令废止了你们还继续执行,你们就是错了,错了就要纠正嘛——也让众多业主似乎看到了解决问题的曙光,憧憬着完美的结果。可是不久,再次接到住保中心电话,面访地点更改为市辖区的信访局;不久,接访地点又一次更换到街道信访办;又不久,住保中心竟将接访地点更换到业主家中或业主单位,如此三番五次更换地点,让众业主揣测到:这样频繁改面访地点,从正规信访面访地点一步一步改到非正式场合,甚至直接改到业主家里或者单位,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合理方式呀!揣测很快得到证实:等了一半天也没见到青岛市住保中心工作人员影子的业主,却在晚上下班回家时,遭到了一群严重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的围堵。他们围聚在业主胡海燕的门口,不顾政府工作人员形象,将胡姓业主的入户门敲得咚咚响,严重扰民,引来大量业主的围观,以此羞辱业主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后见下班后急着接孩子的胡姓业主,准备离开接孩子,几个穿黑色衣服如黑社会的清一色的小青年手持摄像机在赵阳“快点,别让她走了”的一声令下,追到了地下室,轮番录像拍照,堵住了业主的出路,公众场合下置业主极度尴尬状态——这是纠错的态度吗?谈问题为什么选择晚上不选上班时间?青岛住保中心知法犯法,违规违纪随意堵在受害人家门,大声敲门砸门引起上下楼邻居惊恐,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广大业主希望政府出面处理此事,让相关参与到业主家闹事的工作人员做出合理解释:是领导安排还是自发集结,他们目的是什么?频繁对业主拍照录视频是为啥?他们到底想干什么!青岛市住保中心知错不改、执法犯法,对手无寸铁的维权业主,竟然动用起国家赋予的权力,令人发指:2022年9月29日,李沧区九水路派出所突然传唤一上访反映问题的业主,到派出所拘禁犯罪嫌疑人的地下室问话近10个小时,给反映问题的业主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自己没犯错,更没犯罪,只是为了要回自己的血汗钱,竟遭到了这样的对待,而参与行政违法的住保中心的陆杰荣主任、赵阳等,在派出所喜笑颜开,谈笑风生,逼迫被传唤业主签字、画押,一遍又一遍的忽悠,大致意思是先领一半,另外损失的部分可以以家庭确有其他困难依法申请救助等等,逼迫业主接受他们不合理的50%退款方案——钱是我们自己的,你们违法了,多收了我们的钱就要合法合理的退给我们,你们凭什么让我们以社会救助的形式申请退款?!在这样逼仄、阴森的环境中,该业主为了尽快回家照顾孩子,在住保中心相关人员等的恐吓、威逼高压之无奈之下,只能依照住保中心意愿写了份短期内个人不再上访的承诺书,才得以离开——想想就让人憋屈:这个社会怎么了?我们没违法却被传唤,被禁足在地下室写保证书,而住保中心违法了,却没有人管?还有天理吗?!青岛市住保中心具体违法行为:一、严重违规乱收费。2008年青岛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35条明确规定167号令于2008年9月1日废止,但青岛市住保中心2018-2020年一直对我们执行“10年后上市交易、收100%土地收益金”的已经废止了的167号令,阻止业主满五年交易、拒绝执行50%收取土地收益金。这是知法犯法的违法行为。我们请求按2011年土地评估价及执行50%收益金,符合政策要求。二、恶意操纵评估价的违法行为。2019年土地评估价是12000元/平方米(根据收费票据可以计算出,同时得到市自规局接访人员的认证,由录音),而2021年住保中心网站显示,我们这批经适房土地评估价是4493元/平方米,这不是明显的在操纵评估价吗?正是因为住保中心的操纵评估价的违规行为,造成2019年出售经适房取得完全产权费用多支出40多万元,也就是说,与2021年同一小区,同一面积经适房取得完全产权费用相差40多万元。三.刻意隐瞒评估价,使青政办发2020年21号文依法性审核蒙混过关。在青政办发2020年21号文出台前,青岛市司法局对其履行合法性审核时,青岛市住保中心不向司法局提供土地评估价,并刻意隐瞒,致使新政策蒙混过关。四、合同欺诈违法行为。我们的购房合同是经过市住保中心主审的,合同中只字未提“10年后方可交易”“按全额100%收益比例上交地方政府”。一直拖到10年才允许交易、且在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收缴巨额土地收益金,属于合同欺诈(购房合同附件8)。五、不遵守政府法令的违法行为。依据青岛市人民政府199号令,2006年购房,5年后(2011年)即可上市交易,但青岛市住保中心却恶意阻止交易,是不遵守政府法令的违法行为。六、恶意制造社会不公平。青政办发2020年21号文是经过广大业主2年的维权更改的政策,针对的应该是广大业主,但具体实施过程中,市住保中心却将未售房业主和已售房业主区分开来,土地收益金悬殊20到60万不等,人为制造社会不公平,不符合中国特色法治精神建设。七.暗箱操作的违法行为。市住保中心为达到乱收费的目的,暗箱操作,在交易前任何人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需要交多少土地收益金时,房产交易中心禁止查询收费的依据和收费标准,恶意欺骗老百姓,直接划走巨额土地收益金(收费票据附件7)八.恶意威胁信访人员。我们在反映问题时,青岛住保中心赵阳同志态度粗暴,多次威胁上访人员。(录音为证)主任陆杰荣态度恶劣,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找借口,胡搅蛮缠。寒了百姓的心。录音内容(他在上市交易的过程中,他是成年人,他是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在交这个钱的时候,他应该知道这个的政策,他可以不交,他既然交了这个钱,就是对这个收费是认可的。[/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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