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退伍老兵写给江西省,公安厅:秦义厅长的一封公开求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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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1-28 15:44:52 更新时间:2022-11-29 21:22:56

楼主:ccgg2020  时间:2022-11-28 07:44:52
一个退伍老兵写给江西省,公安厅:秦义厅长的一封公开求助信……!
尊敬的江西省公安厅:秦义厅长:您好!
今日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以此种方式再次向您领导写封公开求助信,投诉反应一下我的人身故意伤害案的问题,历经两年来的投诉举报上访,因高安公安局包庇犯罪的保护伞能量之大,造成至今没有得到公正的处理,三个犯罪嫌疑人至今依然逍遥法外,保护伞的违法行为以把我逼到了投诉无名,走头无路的地步了,所形成的一切证据链都是铁证如山的伤害案,为何在扫黑除恶常态化的今天一直得不到公正的处理呢?三个群殴报复致人“拾级”伤残的犯罪嫌疑人依然逍遥法外,危害社会呢?,如此严重的问题,希望能引起您领导的关注重視!
投诉反应的问题是:
2020年6月23日因本人前期实名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了本村原村支书任职时间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国家移民补助款10万余元等违法违纪的问题,当日江西省扶贫移民办与宜春市扶贫移民办组成的联合独立调查组就我举报事项正在我镇实地开展调查核实之时,当日遭到村支书纠集伙同二个前科人员的群殴报复(有现场天眼监控视频为证),造成我在江西南大二附院住院治疗近一个月,住院时间先后二次分别检查诊断面部受伤三处骨折(左颧弓,左鼻骨,左眼眶外侧壁骨折),三棵牙齿牙槽骨骨折,(有住院出院证明为证),根据受伤程度,现经江西天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拾级”伤残。如此恶劣影响极大的事件,由于高安市公安局充当其犯罪的“保护伞”,弄虚作假,制造谎言,欺上满下,首先是无故拒绝不给我做伤情鉴定,逼迫我私了处理,然后我依法逐级上访投诉,发案后我曾先后3次向江西省公安厅秦义厅长、写信反应投诉,在秦厅长的关注重視之下,案件侦办得到了一定的推动,但公安局的保护伞为了达到包庇犯罪的目的、阳奉阴违,欺上满下。弄虚作假,串通无资质的机构制造虚假伪证材料来做我的伤情鉴定的依据,公安局于2020年12月7日使用其串通制造的虚假伪证材料,无理否定我住院时间检查诊断的结果,单以三棵明牙牙槽骨骨折为由,有悖事实将轻伤违规鉴定为轻微伤,将刑事案降格为治安案件处理,(根据公安部有关人体损失伤情鉴定规定,5,2,3轻伤一级,5,2,4轻伤二级),由此可见,我的伤情明显达到了轻伤以上,嫌犯必须负刑事责任,由于“保护伞”玩忽职守包庇犯罪的违法行为,造成了三个犯罪嫌疑人逃脱了刑责处罚,至今逍遥法外的严重后果,
为此本人对高安市公安局充当犯罪的保护伞如此使用串通制造的伪证材料把我的伤情“轻伤以上”违规错误的鉴定为“轻微伤”的违法行为表示非常的质疑和愤恕,本人一边向公安局提交申请要求依据法律鉴定程序进行伤情重新鉴定,公安局却以各种理由无理拒绝,于是本人继续依法向上级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保护伞为了达到包庇犯罪嫌疑人逃脱刑责处罚的目的,又是一边欺上满下,弄虚作假,一边绞尽脑汁,出谋划策,将刑事案件违规作为行政案件来调处,以此达到包庇犯罪的目的,使用诱骗下流的手段来逼迫欺骗我在所谓的2021年5月19日违背意愿在行政调解书上签字,保护伞诱骗我签字的欺骗条件是①我所举报嫌犯骗取的国家移民补助(10万余元)全部按照调查组的回复落实核减追缴。②我的民事赔尝部份按照“拾级”伤残计算标准全额赔付(147000元)。③帮助我在镇政府工作的儿媳妇解决副科级别的问题,并宣称如果我不签字调解,我儿媳妇副科的问题也就无法解决,如此压力之下,当时逼迫我违背意愿签了字,但是事后“保护伞”简值就是一个极足的江湖骗子,诱骗我签字后违背承诺,我的儿媳妇副科的问题也没解决,我所举报嫌犯骗取的移民补助款(10万余元)不但分文没有追缴,反而又恢复了嫌犯全家8口人继续享受领取移民补助的资格,如此欺骗的违法行为,简值是对神圣法律的莫視和浅踏,也是对举报人的我,人格上最大的侮辱。
保护伞为了包庇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的制裁,不择手段,算尽天良,使用虚假伪证将轻伤违规鉴定为轻微伤,为什么违规在欺骗我进行行政调处的时候又要按“拾级”伤残的计算标准赔偿受害人呢,这不是自相予盾吗?轻微伤会造成拾级伤残吗?反过来说,“拾级”伤残又会是轻微伤吗?真是谎唐,由此证明保护伞自己暴露了在我的伤情鉴定的问题上弄虚作假,违规鉴定的事实,为此本人对其保护伞的违法行为继续投诉举报,充分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权解决问题,在江西省信访局领导的建议下,本人于2021年11月请了一个省外知名的律师团队委托介入维权,我的委托律师于2021年11月30日分别向高安市公安局递交了刑事立案控告申请书,递交了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但高安市公安局至今拒绝向我出具立案或不予立案通知书,至今阻止拒绝我依法进行伤情重新鉴定的申请,在委托律师依法介入维权后,多次与公安局面对面的依法交锋之下,高安市公安局于2022年2月份免强同意了我的伤情进行重新鉴定,但设制了一个没有法律依据的前提条件,要我在鉴定之前必须写个保证书,“保证只允许鉴定这一次,不管鉴定结果如何不允许申请复议”,如果不写,就不予鉴定,如此霸王条款,行政乱作为,简直就是“黑社会”老大的做法,由此本人无法同意没有一点法律依据的错误做法,如此行政乱作为,完全无視法律法规的存在,根据如此情况,我的委托律师于2022年6月14日,依法向高安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于2022年8月5日向宜春市公安局依法递交了案件督察纠正申请书、并且两个部门都依法予以受理,高安市检察院主办检查官,柏健涛,宜春市公安局法制科,曾科长,分别都找到我面对面勾通了有关案件处理的问题,同时还找了我在单位工作的小孩勾通,二位领导并且都有非常专业的法律水平和办案经验,都一致认为,我的案件简单清晰,证据确凿,关健的就是要依照法律鉴定程序进行伤情重新鉴定,只有法律程序重新鉴定的结果,方可刑事立案追责,当时我说,我以多次书面提交了申请,但公安局做贼心虚,害怕真相大白,编造谎言拒绝我依法进行伤情重新鉴定,然后他们二位领导都说,要我放心,由他们来进行协调,勾通,推动,要我尽力配合,同时准备好一切送检材料,等电话通知,然而让我等了近5个月的时间,(中途曾多次催问侦办情况,都说正在协调勾通中,要我等),但是等来等去不但没有等到电话通知我依法去做伤情重新鉴定,却等来了两个部门由如一张白纸的案件侦办的书面回复,回复中对我提出的诉求是否合理合法,对我申请投诉公安局违规鉴定,有案不立,包庇犯罪的行为,是否是真,是假、是否属实等都没有一个观点,看法,立场,结论,连一个有法可依的,合情合理,合法的伤情重新鉴定都没有勾通协调成功,重新鉴定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依理依法落实举报人进行伤情重新鉴定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为何两个监督,督察部门都不认真履行法律的职责,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公正执法呢?使有铁证材料都摆在了您们的面前,有法可依的事情都无法落实,真是完全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完全丧失执法监督的原则,完全屈服于违法“保护伞”的膝下,不坚持党性原则,不坚持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理念,但这也充分说明了我的案件里面一定存在有把好大的保护“伞”在干预司法办案,因为这把保护的“伞”,他既可以左右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宜春市公安局正常办案,又可以改变其办案的导向,观点,原则,立场,结果,如此胆大包天的违法行为,把我依法向监督,督察部门求救法律帮助的救命稻草都给切断了,如此违法行为难道要逼受害人走到投诉无门,逼上梁山之路,走上极端吗……?
如此严重的问题,希望能引起您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的高度关注重视,不要让受害人最后走到投诉无名,走头无路的地步,从而避免陕西商洛恶性惨案在高安的重演……?
诉求:
①为了查清事实,还原真相,请求上级领导责成相关部门将我的案件能提级异地管辖侦办,(不能再由高安市公安局侦办,因为我举报投诉的对象就是高安市公安局),从而避免人为干扰因素的发生。
②伤情重新鉴定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请求领导责成相关部门尽快依照伤情鉴定法律程序,尽快落实我的伤情重新鉴定,尽快刑事立案追责,尽快将三个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从而维护法律社会的公平正义……!
礼!
实名写信人:张耀成,159705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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