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山西高院纪检梁荣组长实名举报夏县刘旭东腐败犯罪嫌疑事实(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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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1-06 05:12:29 更新时间:2023-01-05 23:21:20

楼主:以色列2023  时间:2023-01-05 21:12:29
向山西高院纪检梁荣组长实名举报夏县刘旭东腐败犯罪嫌疑事实






向山西省纪委监委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高院党组成员梁荣实名举报夏县法院刘旭东院长赤裸裸支持私人违法倒卖土地导致全省中医药强省最大的样板示范项目岌岌可危。

5月12日,您在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督导推进视频会议上强调:各级法院党组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背景下,夏县法院院长刘旭东一伙袒护下的平陆县农村农业局干部张晓军顶风作案,运用一种特别隐蔽的特大套路贷犯罪行为,通过倒卖土地,并通过虚假协议、虚假诉讼非法获利2252万元;并进行强制执行受害方世界傅山国际中医药传承基地项目土地,导致全省中医药强省最大的样板示范项目岌岌可危。让各界爱心人士的投资公益梦想打了水漂,让到运城投资的200多名热血青年从头冷到脚。

私人倒卖土地,在全国所有的大小法院、公安局、检察院都被视为犯罪,在刘旭东领导下的夏县法院徇私舞弊,对明知张晓军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犯罪嫌疑人受追诉;明明犯罪嫌疑人具有倒卖土地重大嫌疑,刘旭东一伙袒护犯罪嫌疑人硬要往民事纠纷靠,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明知受害方被坑害,暗地里支持赵斌主持下的运城中院在不让受害方知道的情况下悄悄的进行枉法裁判;其目的就是涉嫌非法倒卖土地牟取暴利2252万元的违法合伙犯罪行为。刘旭东一伙不但严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法律法规,而且在刘旭东主持下的夏县法院却胆大包天的为非法倒卖土地行为大开绿灯,事实如下:

一、刘旭东一伙最大的职务犯罪嫌疑特征首先是滥用司法权,支持个人操控政府行政决定,不惜一切代价严重违法违规支持私人倒卖土地涉嫌合伙犯罪,属于县级法院支持私人倒卖土地全国首例。

私人倒卖土地在刑法有明确的规定,但夏县法院就敢给予立案,运城中院就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错判有理,并认定私人倒卖土地为合作协议的枉法裁判。这其中,在赵斌主持下的运城中院负责判定了张晓军代表政府作为前客、中间人,为受害方公司来运作该土地的招拍挂手续,并要把犯罪嫌疑人敲诈受害方公司的2252万给合法化后,夏县法院院长刘旭东负责强制执行掠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二位法院院长一唱一合,不但把私人倒卖土地的违法犯罪行为给合法化,而且支持张晓军把无权倒卖、无权转让平陆县政府规划为城区道路用地的10亩地的无效协议,居然给判定为合作协议。从而变相的鼓励个人操控或干涉政府作出行政决定的行为也给合法化了。刘旭东一伙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最高院第一百二十七条: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刘旭东一伙不仅坑害了企业,而且变相干扰政府的行政决定。刘旭东过去是运城资深法官,基本常识不是不懂。只是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而铤而走险。可以说,刘旭东一伙不仅仅涉嫌特大渎职犯罪,同时具有特大收受巨额贿赂腐败合伙犯罪嫌疑;除此而外,很难做出合理解释。

二、刘旭东一伙执法犯法,不仅具有涉嫌枉法裁判的职务犯罪,而且肆无忌惮公开支持平陆县农村农业局干部张晓军倒卖土地牟取暴利,背后具有收受巨额贿赂的犯罪嫌疑,需要山西高院纪检组介入彻查的主要理由:受害方公司与张晓军于2014年5月8日签订转让协议(本质是无效协议)时,原占用的22.81亩土地系平陆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的土地,张晓军均未取得上述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该土地是受害方通过平陆县政府招拍挂拿到的土地,并于2014年6月26日给受害方山西大唐世嘉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受害方公司)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张晓军是无权转让土地,包括过去、现在、都是无权转让土地。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之规定,张晓军涉嫌严重违法倒卖国有土地的严重犯罪。

三、山西省高院对此案立案已经开始重新审理,但夏县法院院长刘旭东就敢执行比过去法院一审判决结果109万元多出2252多万元的私人倒卖土地案件,依然执行受害方公司的土地并执意要拍卖。背后刘旭东院长有特大腐败收受贿赂合伙犯罪嫌疑,所以才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无法无天的去执法犯法的执行拍卖受害方土地的罪恶行径。请看刘旭东院长腐败犯罪嫌疑事实如下:运城中院于2022年5月23日作出的(2022)晋0828民终514号判决书,受害方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山西省高院已于10月25日立案,案号为(2022)晋民申4153号。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但是夏县法院依然强制执行,这种公开破坏我省中医药强省最好最大的项目恶行需要您高度重视。

四、在刘旭东主持下的夏县法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玩忽职守,为了支持私人倒卖土地获取暴利,不惜一切代价欲置政府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置于死地。

最近,在“《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王拥军署名文章:一严到底抓作风”中讲到在查办“四风”案件中注重深挖腐败问题线索。盯住“关键少数”,高度警惕、严加防范搞“家长制”“一言堂”、利用职务便利搞个人享受等问题,严格权力边界,严格人财物管理。聚焦民心所向,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的背景下,刘旭东领导的夏县法院袒护下的张晓军采用软暴力威胁、虚假协议、虚假诉讼等手段,违规违法强制查封受害方项目开发土地【平国用(2014)第0023号】的土地使用权,坑害受害方。尤其是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滥用职权居然并要强制执行,致使受害方遭受重大损失。

刘旭东作为一位夏县法院党组书记却成为犯罪嫌疑人张晓军的帮凶,为虎作伥,与犯罪嫌疑人张晓军等人沆瀣一气、颠倒是非,公然支持犯罪嫌疑人倒卖国有土地并与运城市委、市政府、平陆县委、县政府支持的项目唱对台戏,欲置政府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置于死地;其目的就是要用貌似合法的外衣,倒卖国家土地,牟取暴利。

刘旭东一伙严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裁判观点: 根据《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涉及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引发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等相关法律法规坑害了企业。刘旭东一伙坑害的受害方企业是,响应今年二月山西省蓝佛安省长主持召开全省中医药强省电话会议,在运城平陆投资并引进总投资40亿的《世界傅山国际中医药传承基地》杏林谷项目原本建设的如火如荼,特别是规模颇大的杏林涧中医医院开业在即,并能造福黄河 角的山西、河南、陕西三个省约二亿左右人民群众的好项目大项目,却被夏县法院院长刘旭东赤裸裸支持私人倒卖土地,要把受害方公司的土地全部严重违法执行拍卖。把原本仅仅只有109万元的经济案子,人为演变成强制执行2252多万的特大司法腐败陷阱境地。即使最近山西高院启动了立案程序,但夏县法院院长刘旭东依然下令执行受害方公司的土地,导致全省面向世界范围内最大的中医药传承基地项目面临夭折流产十分危险的处境。让受害方辛辛苦苦通过招商引进东煤集团投资、山西城开集团、山西二建、山西易京京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央企、国企、民企看到这样的营商环境,纷纷撤走,导致平陆县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搁浅,给受害方造成损失上亿。刘旭东一伙涉嫌敲诈勒索的如此一笔巨款,难道是犯罪嫌疑人张晓军一人独吞吗?这一切都是赵斌一伙预谋设计好的套路,欲让受害方公司吃哑巴亏,他们幕后的那些见不得人的非法交易可以说肆无忌惮、欲盖弥彰!刘旭东一伙之所以敢涉嫌违法犯罪,枉法裁判,只能说明在巨额利益的驱使下,他们丧失了作为一名法官的公平、公正的法律底线,赤裸裸的堕落蜕变为犯罪嫌疑人张晓军的保护伞。

五、私人倒卖土地竟然在夏县法院违规违法立案,而过去通过二次判决均为109万元,运城中院却改判成为2252万元,其相差20倍左右,最明显的是他们心里有鬼,竟然偷偷摸摸的开庭偷偷摸摸的判决,其主要事实:

夏县法院院长刘旭东不但严重违反《最高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1)政府特许经营协议;(2)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人民法院不应再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而且给予了私人倒卖土地的犯罪嫌疑人立案,同时设计陷阱坑害受害方企业,故意欲盖弥彰,事实如下:2021年12月15日(受害方在夏县法院12月14日一审开庭),刘旭东院长邀请运城中院院长赵斌以调研为名到夏县法院,二位院长合谋策划后,就出现了一系列离奇的事情,首先是张晓军居然拿着无效协议再次到运城中院进行违法违规立案,同时捏造与本案无关的“证据”,公开剥夺了受害方的权益和辩护权,特别是在开庭送达传票当中有严重的违法程序,在刘旭东领导下的夏县法院既没有把上诉状送达到受害方,也没有公告;运城中院也没有送达到受害方开庭通知书,也没有公告;两个法院从头至尾在不让受害方知道的情况下,枉法裁判把过去一审判决109多万元到运城中院二审改判成为2252多万元离奇的判决书,其目的就是支持犯罪嫌疑人进行敛财,可以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并骇人听闻。这种骇人听闻的严重违法事件,在夏县法院可以给予大力支持,并进行强制执行。

刘旭东一伙与张晓军的险恶目的就是攫取受害方的全部资产。受害方股东纳闷,受害方从政府招拍挂购买的土地,张晓军既不是政府代表,也不是村民代表,竟然明目张胆说他能卖土地,张晓军经常狂妄地说,他与当地公检法领导关系是如何如何地铁如何硬,这些人都是他强有力的“保护伞”,张晓军和公检法个别人称兄道弟,遇到什么难题确如张晓军所言,在刘旭东主持下的夏县法院这样违法违规强制执行受害方土地就是一例。刘旭东一伙庇护的犯罪嫌疑人张晓军是全国乃至山西目前涉案金额最大(2252万),人数最多(200多名投资世界傅山国际中医教育传承基地的爱心人士),性质最恶劣(赵斌一伙为了支持私人倒卖土地获取暴利,不惜一切代价欲置政府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置于死地),后果最严重(威逼恐吓无所不用其极导致近8年不能开工)的犯罪嫌疑人,但迄今逍遥法外,是山西省乃至全国运用一种特别隐蔽的特大套路贷犯罪行为,通过倒卖土地牟取暴利涉嫌合伙犯罪事实急需山西省高院纪检组深挖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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