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帮监友找关系为由,不仅骗取了大量财产,还占有了人妻,如何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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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1-11 18:38:14 更新时间:2023-01-13 13:00:18

楼主:法财天使  时间:2023-01-11 10:38:14
这是根据真实案例改编而来,遇到问题还是理性分析得好,解决问题的时候还是相信事实,相信法律的好.

小刚因为涉嫌网络诈骗而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里与小明关于同一监室,两人甚是投缘,相聊甚欢,小刚还把他与自己妻子及其妻子的一些方面等等一切都讲给了小明听,由于小明所犯罪刑比较轻,不久以后便被释放.

某天小明联系到了小刚在深圳上班的妻子小红,对小红讲可以为小刚找关系,开始的时候小红以为遇到了骗子,可是当小明讲了一些她与小刚之间还有自己的一些隐私以后,小红相信了他.

从此后小明便成为了小红的参谋,出各种主意,最后讲给某某送钱必须家属到场,这样小红从工作地飞往了小刚的关押地在宾馆约见了小明,小明讲走关系需要多少多少钱,在小红拿不出钱来的时候,他要求小红做他的小老婆,当晚即发生了性关系.后来小明以各种理由,编造各种事实一共骗取了小红及小明80余万元人民币,直到案发,小红才知道自己受骗.

小明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犯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客观要件: 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任何人均可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具有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本案中,小明以各种理由,编造各种事实让小红相信他有这个实力及能力,能让小刚获得轻判者不被判刑,小红信以为真不仅支付的大量的金钱,而且也搭上了自己的身子,但最终小刚并没有被轻判或不被判刑,而他一共骗取了小红及小刚80余万元人民币,他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依据我国刑法26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小明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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