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李逵争夺遗产,侵占我们的合法家庭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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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1-13 23:31:04 更新时间:2023-01-15 06:45:35

楼主:ty_145427422  时间:2023-01-13 15:31:04

我叫杜浩英,男,汉族,家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身份证编号:440682197906166316,我实名举报:假李逵争夺遗产,侵犯我们兄弟姐妹的合法继承权:

案情事件经过: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杜棣洪与李洁琼系夫妻关系,结婚多年以来感情良好,二人共生育两名子女,我和杜燕云;杜敏祥是我和杜燕云的爷爷。2014年8月17日,父亲杜棣洪因病去世(享年65岁)。有三间房屋和四块土地为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按照父亲生前的意愿,我们对上述财产的分配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作出了遗产分配方案。

2014年9月19日,南海区法院作出(2014)佛南法沥民一初字第615号民事调解书。后来,我们按照调解书执行。2015年,我和杜敏祥、杜燕云、李洁琼突然接到传票,张冠英以“其是杜棣洪和张金珠的女儿,杜棣洪生前立了两份遗嘱(自书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将部分房产和土地给自己”为由,将我们诉至南海区法院(案号:2015佛南法沥民一初字第163号)。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我们提出张冠英提供其与杜棣洪存在亲子关系的证据,但张冠英拿不出来。后经法院选定的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穗司鉴17010010400999]《检验报告书》,因杜棣洪的检材石蜡病理切片经DNA检验未检出基因分型结果,不能与张冠英的基因分型进行亲子关系分析。后来,张冠英撤回起诉。

2018年,我们又收到传票,张冠英以“杜棣洪生前立了两份遗嘱(自书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将部分房产和土地给自己,(2014)佛南法沥民一初字第615号民事调解书侵犯了其继承权”为由再次将我和杜敏祥、杜燕云、李洁琼诉至南海区法院,要求继承涉案房屋及土地。

2020年12月29日,南海区法院作出(2018)粤0605民再20号民事判决,2022年1月21日,佛山市中院作出(2021)粤06民终10736号民事判决,判决支持张冠英的诉求,后经检察监督程序,被驳回,省检察院申请复查,不予受理。

整个诉讼过程长达7年,由于被投诉法官拒绝查明案件事实,拒绝采纳我和杜敏祥、杜燕云、李洁琼四位继承人提交的关键证据,规避本案重点,二审更是走流程审案,导致本案被错判。

法官违法违规行为

本案中,法院应当查明三个问题,一是张冠英所主张的杜棣洪所立的两份遗嘱是否真实有效;二是张冠英实际上是否与杜棣洪存在亲子关系,张冠英是否是本案的遗嘱继承人;三是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应被纳入本案遗产范围。

但本案中两级法院的法官在未查清本案事实的情况下作出没有事实依据的主观评判,尤其在“张冠英是否与杜棣洪有亲子关系”的问题上,一审、二审法官拒不采纳我、杜燕云等四位继承人提交杜棣洪的户口簿、张冠英的户口簿、亲属证言等证据。仅用“杜棣洪在立遗嘱时自认张冠英系其女儿”一笔带过。其不认真审查证据内容,两份判决所述理由难以服众,推论不当。

综上,一审、二审法官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回避主要矛盾点,用主观臆断和推测的方式审案,实属枉法裁判。

投诉请求:

1、请求纠正冤假错案,重审“张冠英、杜浩英、李洁琼、杜燕云、杜敏祥继承纠纷”一案,查清案件事实,并撤销相关判决,以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尊严。

2、请求立案调查,对被投诉法官故意违背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滥用职权,非法采信虚假证据、枉法裁判的行为开展责任倒查、依法追究责任。

3、请求责令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对广东省佛山市检察院于2022年8月19日作出的佛检民监【2022】44060000067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一案启动复查。

伸冤呐喊:
让民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但是,从我的案中,感受到的不是司法的公平正义,而深有感受的却是公权力机关不讲事实,不依证据,有法不依。

法院法官在开庭一审、二审法官拒不审查案件关键事实,滥用裁量权,拒不采纳被告杜浩英、杜燕云等四位继承人提交的与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密切相关的重要证据,对关键性证据不采纳,不说理,在判决书中不体现,法院的判决严重不公平。其中存在的问题令人深思,值得全民关注。

在我国,大量的错案就这样产生了,并一错再错下去。含冤者四处申冤,碰得头破血流,也得不到依法纠正。我在此要问,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在哪里?!连在法院里面都寻找不到公平正义,在我们这个国家还有公平正义可言吗?

一位律师说:“佘祥林案、赵作海案、杜培武案等冤案的揭露,仅仅是冰山之一角,九牛之一毛。它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很多冤案的发生,绝不仅仅是刑讯逼供的问题,它还有程序不公、枉法裁判的问题。”我敢于大胆说,我国的司法救济途径、渠道不畅通,冤案得不到依法纠正,含冤之人及家族的心理,会被这有错不纠的罪恶的司法制度扭曲,会使人们仇视社会,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法院对明显错误的我的案是有错不纠,我只能致信给您——尊敬的中国首席大法官,我的及亲属、朋友,都将对我依法公正的处理的希望寄托予您,……

不合法不公正的判决,不过是废纸一张,它否定不了中国法律的权威以及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改变不了百姓维护国家依法治国精神和法律尊严的信心和决心,但是法律在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百姓对佛山市南海区法院,对法官的形象和信任度大打折扣,无非正义来得晚些,只要我们这些受害者不倒下,等得到,最终公正公平会在国家依法治国的精神指导下,坚守司法公正的地方凸显出来,但可能不是佛山市南海区法院这里,很遗憾!

我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不应当只是标语、口号而写入宪法。要依法治国,除公权力机关必须依法办事外,司法机关所审判的每一个案件,都应当充分体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体现公平正义。我的案被错判,虽然只有一个人的冤案,可整个家族,及一些朋友的心也跟着我在受冤,跟随着我受煎熬。

我在此要问,佛山市南海区法院,为何不依法判案?为何上级法院不纠正错案?如果是人为在操纵法院对我案进行错判,我在心里诅咒这些人!如果是司法制度造成对我的错判,我们诅咒司法制度!如果我反映的问题不真实我愿负法律责任。周院长,可能我说话有点过激,希望您老能予以谅解,谢谢!

综上,请求相关部门对法官的审理过程进行核实,还我公道。

实名举报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杜浩英

新闻采访请联系:18934314471

2023年元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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