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凶杀案:我们不能将罪犯一杀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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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1-26 23:53:19 更新时间:2023-01-26 23:33:56

楼主:电闪雷鸣的风暴  时间:2023-01-26 15:53:19
春节前夕发生于浙江平阳的凶杀案大家都清楚了,我就不在这里赘述了。对于这类案件,我想说的是,不能把犯罪分子一杀了之。
这么多年了,类似的案件看到过不少,有针对性复仇的,也有无差别报复社会的,有相对温和的只是恐吓而无实质行动的,也有走入极端杀人放火的。法治建设这么多年了,这类案件层出不穷,我认为,当权者应该思考的是案件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而不应该仅仅是将罪犯绳之以法就完事。
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也要去追查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出,这类案件的发生,背后或多或少都有公权力在作祟,可是每次案件发生后,都是作案者被惩治,相关当权者却可以作为局外人,毫发无损,这让普通民众如何信法守法?当权者迫害百姓,只需要一句话,百姓依法维权,却是困难重重,甚至家破人亡,都不一定能换来应有的正义。
有关部门应该积极反思,在惩治罪犯的同时,也要让有关官员付出应有的代价。打掉那些贪官、脏官、庸官,降低百姓维权的成本,加大执法的透明度,还百姓一片朗朗晴天,才能真正打造一个和谐的社会,否则,即便依靠权势把事情压下去了,终有一天,布衣的反弹也会让权贵们付出惨重的代价。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死刑将会失去应有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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