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铁论》卷18毁学诗解1大夫:贫贱好义怀枉言正文学:无德有禄若蹈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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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2-10 00:18:23 更新时间:2023-02-13 07:46:43

楼主:情真意深义薄云天  时间:2023-02-09 16:18:23
《盐铁论》卷18毁学诗解1大夫:贫贱好义怀枉言正文学:无德有禄若蹈坎阱食于悬门

题文诗:
大夫曰夫,怀枉言正,自托无欲,而实不从,

此非士情?昔李斯与,包丘子事,荀卿既而,

李斯入秦,遂取三公,据万乘权,以制海内,

功侔伊望,名巨泰山;而包丘子,不免之于,

瓮牖蒿庐,如潦岁蛙,口非不众,然卒死于,

沟壑而已.今内无养,外无以称,贫贱好义,

虽言仁义,亦不足贵.文学曰方,李斯相秦,

始皇任之,人臣无二,然而荀卿,为之不食,

睹其罹不,测之祸也.包丘子虽,饭麻蓬藜,

修道白屋,下乐其志,而安之如,广厦刍豢,

无赫赫势,无戚戚忧.晋献垂棘,非不美也,

宫之奇乃,见之而叹,知荀息之,欲图之也.

智伯之富,比于三晋,非不盛然,不知襄子,

之谋之也.季孙狐貉,非不丽而,不知鲁君,

之患之故,晋献以宝,马钓虞虢,襄子以城,

坏诱智伯.故智伯身,禽于赵而,虞虢卒于,

并之于晋,以其务得,不顾其后,贪土地而,

利宝马也.孔子有曰: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今在位者,见利不虞,其害贪得,不顾廉耻,

以利易身,以财易死.无仁义德,有富贵禄,

若蹈坎阱,食于悬门,之下也此,李斯所以,

伏五刑也.南方有鸟,名鹓鹐非,竹实不食,

醴泉不饮,飞过泰山,泰山之鸱,俛啄腐鼠,

仰见鹓鹐,而吓之今,公卿以其,富贵笑儒,

为之常行,岂不得无,若泰山鸱,吓鹓鹐乎?

【题解】这篇辩论,题目叫“毁学”,辩论的目标在于李斯,其原因在于李斯的“毁学”——他向秦始皇提出建议,不准收藏和传播儒书。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建议,采取了焚书的坚决措施。后来儒生们出来反对,这才发生“坑儒”事件。文学在盐、铁会议上攻击李斯“毁学”,而大夫则高度赞扬了李斯“功侔伊、望,名巨泰山”。这充分表现了两派观点的不可调和性。

【原文】

大夫曰:夫怀枉而言正,自托于无欲而实不从,此非士之情也?昔李斯与包丘子俱事荀卿,既而李斯入秦,遂取三公,据万乘之权以制海内,功侔伊、望,名巨泰山;而包丘子不免于瓮牖蒿庐,如潦岁之蛙,口非不众也,然卒死于沟壑而已。今内无以养,外无以称,贫贱而好义,虽言仁义,亦不足贵者也。

【注释】“此非”原作“非此”,今据张之象本、沈延铨本、金蟠本乙正。
李斯:战国时楚上蔡人,荀况的学生。他入秦后,帮助秦始皇统一了天下,废封建,立郡县,徙豪强,销兵器,修弛道,同文书,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各个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始皇死后,他误听阴谋家赵高之计,矫诏杀害了扶苏,立胡亥为二世皇帝。不久,他自己也被赵高杀害了。见《史记·李斯列传》。包丘子:又名浮丘伯,亦作“鲍丘”,秦末汉初的儒生,曾与李斯一起求学于荀况。荀卿:即荀况,战国末赵人。汉人避汉宣帝讳,称为孙卿。
侔(m¥u):相当。伊、望:伊尹和吕望(姜太公)。
瓮牖(y%u):以破瓮做窗户,形容房屋简陋。蒿庐:简陋的草房。陆贾《新语·资质篇》:“鲍丘之德行,非不高于李斯、赵高也,然伏隐于蒿庐之下,而不录于世,利口之臣害之也。”当即此文所本。
潦岁:多雨水的灾年。
此句疑当作“虽好言仁义”。《史记·货殖传》:“无岩处奇士之行,而长贫贱,好语仁义,亦足羞也。”即此文所本。

【译文】大夫说:心怀鬼胎而满嘴仁义道德,自称没有私欲而实际上却不是这样,这难道不是你们的真实情况吗?从前李斯和包丘子同在荀况门下学习,后来李斯到了秦国,很快当上了宰相,他掌握国家大权,治理天下,功劳可与伊尹、姜太公相比,名声比泰山还高;而包丘子却贫困潦倒,住在破草棚里,像灾年的蛤蟆一样,叫喊得不是不厉害,然而终于死在水沟里。现在你们在家不能养活父母妻子,在社会上没有名望,贫贱却喜欢谈论礼义,虽然满嘴仁义,也是不算可贵的。

【原文】

文学曰:方李斯之相秦也,始皇任之,人臣无二,然而荀卿谓之不食(1),睹其罹不测之祸也(2)。包丘子饭麻蓬藜(3),修道白屋之下(4),乐其志,安之于广厦刍豢(5),无赫赫之势,亦无戚戚之忧(6)。夫晋献垂棘(7),非不美也,宫之奇见之而叹,知荀息之图之也。智伯富有三晋,非不盛也,然不知襄子之谋之也。季孙之狐貉,非不丽也,而不知鲁君之患之也。故晋献以宝马钓虞、虢,襄子以城坏诱智伯(8)。故智伯身禽于赵(9),而虞、虢卒于并晋,以其务得不顾其后,贪土地而利宝马也。孔子曰:“人无远虑,必有近忧(10)。”今之在位者,见利不虞害,贪得不顾耻,以利易身,以财易死。无仁义之德而有富贵之禄,若蹈坎阱,食于悬门之下(11),此李斯之所以伏五刑也(12)。南方有鸟名鹓鹐,非竹实不食,非醴泉不饮,飞过泰山,泰山之鸱俛啄腐鼠,仰见鹓鹐而吓(13)。今公卿以其富贵笑儒者,为之常行(14),得无若泰山鸱吓鹓鹐乎?
【注释】(1)“谓”、“为”古通用。不食:指吃不下饭。
(2)罹(l0):遭受。
(3)饭麻:麻,当作“糜”,粥。饭糜,以粥为食。蓬藜:是两种野草,即上文之“蒿庐”,谓贫贱者之居。
(4)白屋:用白茅所盖的房子。
(5)“于”犹“如”也,见王引之《经传释词》。
(6)戚戚:忧惧的样子。
(7)晋献垂棘:春秋时晋献公为攻打虢国和虞国,先派荀息将垂棘之璧和一匹良马送给虞国国君,请求借路去攻打虢国。虞国大夫宫之奇劝虞君不要答应,指出虞、虢两国是唇齿相依的邻邦,唇亡则齿寒。虞君不听,宫之奇就带全族出走了。不久,晋灭虢,回军又灭了虞。事见《左传·僖公二年》。
(8)襄子以城坏诱智伯:智伯,春秋末、战国初晋六卿之一,名瑶,势强益骄。他强迫韩、赵魏割城给他,韩、魏献了城。赵襄子却不肯,智伯怒,遂率韩、魏合攻赵。赵襄子奔到晋阳,智伯引汾水灌晋阳。后来赵与韩、魏密谋联合,里应外合消灭了智伯,共分其地,建立了韩、赵、魏三个国家。事见《史记·赵世家》。
(9)禽:通“擒”。
(10)文见《论语·卫灵公篇》。
(11)悬门:吊在空中的一种沉重的能上下开闭的闸门。
(12)五刑,五种刑罚。古代刑法规定:当三族者,都先在鼻子上刺字,再斩去左右脚趾,再用竹板打死,再砍掉脑袋,最后把全身骨肉剁成肉酱,放到集市中去示众。见《汉书·刑法志》。李斯就是具五刑而死的。见《史记·秦始皇本纪》及《李斯列传》。
(13)文见《庄子·秋水篇》。鹓鹐(yuanqian ):古代传说中一种像凤凰的鸟。醴泉:甘美的泉水。鸱(chi):猫头鹰。
(14)姚范曰:“‘为’字衍。”陈遵默曰:“‘为’读为“‘谓’。”郭沫若认为:“之”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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