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千四百一十七帖 读《李畲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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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3-05 16:36:31 更新时间:2023-03-07 07:27:29

楼主:中国读书达人  时间:2023-03-05 08:36:31
读书破万卷(6417)·《李畲母》
《李畲母》,唐代记人小说。张鷟撰。选自《朝野佥载》。
张鷟事迹参见《读书破万卷(983)·<朝野佥载>》。
《李畲母》原文:
监察御史李畲母清素贞洁,畲请禄米送至宅,母遣量之,剩三石。问其故,令史曰:“御史例①不概剩。”又问车脚②几钱,又曰:“御史例不还脚钱。”母怒,令还所剩米及脚钱以责畲,畲乃追仓官科罪③。诸御史皆有惭色。
[注] ①例:按条文、制度规定的。②车脚:即车脚钱,搬运费的旧称。③ 科罪:定罪。
鉴赏:这篇不到一百字的小故事,生动地刻画了李畲之母“清素贞洁”的鲜明形象。作为监察御史的李畲,请人将自己的“禄米”送回家,本为小事一桩,可李母对“禄米”的数量产生了怀疑,即派人量“禄米”,果然多出三石。问其原因,令史说这是规定的俸禄,不会多。李母又问搬运费多少,令史更以“御史例不还脚钱”搪塞。李母不禁大怒,送还了“剩米”和“脚钱”,并责备作御史的儿子。多么正直而果断!其实并非御史的过错,原来是仓官为巴结御史而故意多给的,所以李畲追查其责,给予定罪。李母虽然错怪了儿子,但她那种廉洁的美德、拒贿的节操与,对李畲的成为清官,不啻起到了榜样与约束作用。最后,作者又以“诸御史皆有惭色”结尾,故事短小精悍。寓意深刻,在今天仍有教育意义。
评:监察御史李畲母,清素贞洁有风范。畲请禄米送至宅,母遣量之剩三石。
追问其故皆风气,剩米脚钱皆退还。母怒以此责李畲,畲乃定罪追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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