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中级法院认定未持记者证属于假冒记者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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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3-09 23:48:01 更新时间:2023-03-10 12:41:17

楼主:今日鄂州  时间:2023-03-09 15:48:01

鄂州市中级法院认定未持记者证属于假冒记者遭质疑
湖北省新闻出版局:违规行为,不构成假冒记者
武汉市公安局:违反内部规定,不构成违法

2023年3月9日,鄂州媒体人赵毅向湖北省新闻出版局传媒监管处电话咨询,在新闻机构从事采编工作,但未持有新闻记者证是否构成假冒记者行为。 该处负责人明确答复,在新闻机构从事采编工作未持有记者证,属于行业内部违规,不构成假冒记者行为。



3月8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东亭派出所民警电话告知赵毅,称楚天都市报采编人员胡某等25人,未持有新闻记者证情况属实,但其仅仅属于违反行业内部管理规定,未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规定,不属于假冒记者招摇撞骗行为。




2023年2月24日,赵毅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上,向厅长信箱提交《楚天都市报部分未持证人员是否涉嫌假冒记者身份的情况反映》。厅长信箱专班人员收到信件后,立即转到武汉市公安局进行处理。武昌公安分局对厅长信箱转办来的线索高度重视,责令辖区东亭派出所调查核实。



武汉公安机关通过走访楚天都市报与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初步认定楚天都市报胡某等25人,未持有记者证属于内部违规,未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规定,不构成违法行为。

赵毅对武汉公安机关的回复相当满意,认为武汉公安机关真正落实做到公正执法,严肃执法,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

2023年3月7日,楚天都市报向长江网发文称,截至2021年11月6日,姚某、马某、狄某、林某、张某、李某、国某7人尚不具备申领新闻记者证条件;截至2022年2月23日,胡某等25人尚不具备申领新闻记者证条件。本报部分未持证人员涉嫌假冒记者身份的情形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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