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为公,执法为官--4为虎作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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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3-26 19:26:48 更新时间:2023-03-28 04:28:07

楼主:王凤梅2017  时间:2023-03-26 11:26:48
辽宁走信访人最常见的问题(包含全国各地腐败严重地区),有理的信访百姓,在当地无人敢伸张正义;你去北京,就是寻衅滋事。最严重的事件是,当听说理由充分的百姓想去北京走访,警察就去你家里抓捕给与刑事拘留,甚至判刑。这样的事件,在网络上流传很多,不用举例。当地无人敢伸张正义,去北京仅仅是催办,就是能够去马家楼或者久敬庄,回到当地也不能办理。老一辈的英雄们,你们打下江山,建立一个这样的社会,请问您老是不是还有骄傲的心情。一个虚拟案情,法院违规违法的判决,三十多年既不再审纠错,也不归还被抢财物,去北京就是寻衅滋事(详见沈法‘88’上审字396号)。看看辽宁老虎官员们该有多厉害!
治安处罚法和刑法中都明确规定,违法事发地公安局是唯一有权处罚的机关。全国各地办理北京地区的寻衅滋事案件,必须有正规的移交手续。没有正规的有编号的移交手续,仅以训诫书移交手续办理北京寻衅滋事案件,违反了治安处罚法和刑法中案件管理规定。更何况训诫书移交手续,不是法律规定的程序,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所以说训诫书移交手续就是100%的假证。
三十多年的走访经历,满目是无助的百姓。公安局的拘留和劳动教养,在维稳指挥棒的口号下肆意挥舞。很多人再见时,基本上都失去了健康的身体。劳动教养取消后,老虎们将原来的劳动教养升级为判刑。翻开被判刑走访人的法院卷宗,大多数都是程序违法,证据无效。
公安局的立案程序违法:走访人在北京发生的事情,当地公安局无权立案,如果北京市公安局出具了案件移交手续,经过省厅和公安局签字接受后的案件,当地公安局办案程序才是合法的。这是法律规定的程序。我们阅读了很多走访人被拘留和刑事判刑的案卷,都没有这样的移交手续,所以我说走访人被判刑的案子,基本上都是程序违法。
拘留和刑事判刑的案卷证据,近100%都是驻京办辅警。没有北京各机关单位,甚至警务人员作证的证据。我们都知道各地驻京办的辅警是政府开资的,他们与本地走访人存在利害关系。更何况各地辅警是最大的假证群体,他们的证词可信度几乎为零。我说这些证据无效,公安局,法官,检察官们可有异议。你们有胆量出来说实话吗?
维权护法当事人:朱海涛
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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