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冠县某法官改“庭审笔录”过程中的所经、所见、所闻、所感、所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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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10-27 02:44:33 更新时间:2021-04-11 03:06:06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18-10-26 18:44:33
预计将上传十份材料★可能有少量错别字,应该不影响内容的理解,由于“时间等”关系没再一一校对,敬请谅解!!!★

(材料八)复查申请书
山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工作人员、各位领导,你们好:
今控告人曹明云对冠县人民检察院由冠检控民受(2015)2号民事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受理的(2015年3月19日制作),冠县人民法院审理(2013)冠民初字第277号案件改庭审笔录的监督事项,由冠县检察院民行科刘科长送达给我的<我自己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去县检察院领的>冠检民(行)违监(2015)37152500007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2016年1月22日制作)的结果不服,特直接向贵检察院依法提出申诉,理由如下:
(一)根据2014年9月30日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八条(三)之规定,因我姐曹常(昌)玉婚后患精神病,已在(2013)冠民初字第277号生效判决书上审理查明,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不得刺激,不易参加民事审理等活动,年迈父亲(法定代理人)委托我(委托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改笔录案件都是我亲身经历发现,控告也是我向冠县检察院独自提出,受理后才只有我父亲曾同我去过几趟县检察院,我姐曹常(昌)玉从未到过冠县检察院,我交给冠县检察院所有材料及申请书等无一个我姐曹常(昌)玉的签名(刚发现笔录被改时曾趁她好状态时给她说了一回改的内容,当天就气的她犯了精神病,所以从那以后从未再跟她提及此事),在家也是她的法定代理人我父亲最后全权决定事情,所以控告举报人是我曹明云,并我父亲所有笔录被改方面的事情也只是听我所说,只有我亲身经历更有话语权,而冠检控民受(2015)2号受理通知书也是以我曹明云的名字下发,所以我是举报人,但我不是受害人,所以我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聊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不用向不立案的冠县检察院申请复议,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权之规定,上级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并亲自办理或交办下级检察院管辖的案件,且本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恶劣,应有省高检直接办理的条件,所以我认为我也可就此事直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直接提出申诉。我在冠县检察院接待室领民行科刘科长送达的该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时,就和刘科长争论多时,我说我也别管在277号离婚案中,还是在检察院告改笔录案中,我这个委托代理人是我父亲法定代理人曹汝学的委托代理人,而不是我姐曹常(昌)玉的委托代理人(卷中有我从我村吴村大队开的证明为证),由于我姐自身情况,她的法定代理人做出的决定不一定非经她同意,自己就可全权做出决定,并曹常(昌)玉从未到过冠县检察院,给你们检察院所有材料申请书等从未有我姐一个签名,且冠县检察院受理监督申请书也是以我曹明云名字下发,也是我独自去冠县检察院举报,且主要原因是我觉光看此答复中的受答复人成了曹常(昌)玉,我也成了她的委托代理人,与《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的条款我直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不在冠县检察院复议有点不接之处,才觉不应如此答复,否则我不会争论此事。刘科长和我辩论多时(有控申部门两工作人员在场),并说不能说你说改我们就得改,你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反应,且最后才对我说该内容已录入电脑,省里市里都能察到,已无法再改。由是对此事我只能持保留意见。
(二)假笔录我是在冠县法院档案室发现的,从城关法庭到审判监督厅到档案室,期间到底多少人能接触这个笔录有机会改,我也不知。冠县检察院和冠县法院同在一个县城,人际关系往往不知谁与谁之间就是亲戚、朋友关系,而改笔录之人到底是谁我都不知,国家虽有亲属回避之规定,我又如何行使亲属回避权。上次冠县检察院行使初查权我不反对,但再让冠县检察院复议,由上述原因我觉不可。而远在省城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如能直接受理我的申诉请求,我觉得对我和冠县检察院及法院更公平。
(三)我曾是冠县第一中学(一九九二年九月至一九九五年六月在校)的高中毕业生(当时冠县县城只有这一所高中,二中等都在下边乡镇),我虽连聊城师范都没考上(想当一名人民教师的愿望都没能实现),但那时(二十年前)能考上冠县一中的冠县学子只有三四百人,且我在升入冠县一中前在原孙町乡初中上学时一直是全班第一,全校前五,也是当时我班靠成绩考上县一中的唯一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见我的记性不会太差,开庭过程中看,领判决书时又看,看了好几遍的短短两页笔录,改的那么很,退一万步讲我就是记不住也不可能一点也记不住,查不出被改,我怎会息诉。虽从2014年4月9日去冠县法院初访到现在已两年有余,但就是再过两年、五年……只要控告能向前进行,我会控告不修,直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我就不信没有说理的地方。我更信山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相关干警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特强,必能查出真相 。
(四)都知法律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屏障,而连法官做出公平公正判决的基石庭审笔录都敢改,还有没有一点司法公正可言。此事已在冠县传开,以后通过许多途境会传的更广,我想如不查处会造成两个极端:其一会让所有知道听说的那些道德差的法官认为笔录改后没大事,也让他们知道改后控告人想维权是多么困难,他们又能通过何途境阻挡查处,助长这种不良气焰,让他们更加猖狂,肆无忌惮;其二会让那些以后再被改庭审笔录的受害者不再去告,认为我告好几年都如蚂蚁爬般前行,最后还没胜利,又丢人还费时间还费钱,由是所有没权没势没钱的受害者更只有从忍受中恨法律不公,职务犯罪难惩,怨声遍地。
(五)俗话我们农民自己说自己就是“庄稼孙”,意思为在社会中自己是“受气包”。 可我拉家带口的还是为了一个出了门的姐姐为什么非要豁出命来和官叫劲,实在因欺人太甚。我姐一个可治愈精神病患者,由于丈夫赵培广的遗弃行为让我姐迷迷糊糊、受尽折磨、老无所依,而赵不念一点情意,不思一点责任,不但开庭时没让二子女任何一人到场,而还在他的起诉离婚诉状上,要求由于他的遗弃刺激连自己都顾不住自己的我患病姐姐,给他孩子的抚养费,诉讼费300元也让我姐拿,在这种情况下当庭我方只要求让赵给我姐些补偿,有点说法就和他了事,而这点补偿以后还是挡他儿女的事,最终也没出他们家,让他负点责任就行,他反而一分钱不说给,当庭还不同意让法官做任何调解,又都记入笔录中,你还帮他改。在法院档案室发现庭审笔录被改后,我曾去城关法庭找到主审法官黄庭长,对他说我也不知改笔录到底与你有无关系,你是主审法官,有事我只能先找你,其一把我姐真笔录放到冠县法院档案室,我复印一下,我不会简直追究改笔录的责任,我告的是赵培广,我跟官治不起;其二赵培广能给我姐十来万元做补尝也可了事。如两条路都不可行,等两星期我就开始告,一直告到北京。可黄庭长说你给我说这没用,我反正光明磊落,我反正没改,你愿意怎么告怎么告。我这种做法也许不很对,但我觉如改之人放回法院,他一定会受到法院一定惩罚,不会再犯;如赵能给我姐些补偿,说明改了还得解决事,又费劲费钱还不管用,法官也得明白其理,应该不会有人再改。当时不这样做我一个平常农民又能怎样,还不是不出我意料的走到现在。而当时这些做法能否传到改笔录人之耳,我也不知,可该做的能做的我也只有这些,到如今反而一个回头的都没有,虽然所有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可我觉得人为情义等更应该有一定的承担痛苦困难的责任,而这些如此顽固没有一点人性人味的人不应该有所惩罚吗?如果有别的路,我也不会非告改笔录(谁要说我这是不和坏人坏事斗争到底,我没工伤、没工资……改笔录之人干的这是“丢饭碗”之事,极可能被开除乃至判刑,对他<他们>这一生是何等重要,不用我多言,而我在明人在暗,我也不知到底几双眼睛在背后盯着我,也不知到底会发生什么事,也许在控告申诉的路上或别的地方,也许在水落石出后的将来某时,君子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也可认“小人寻仇十年不迟”。究起来说他先坑害的我姐,大多可能他应认罪悔改,但坏的可能也不能说一丝没有,因能干出此等改这么可怜人的笔录之事,此类人已不能按正常人思想去判断……我若真有事爱妻娇儿怎么办,父母孝如何尽……到现在还不是让我一人去面对,可人都是被逼出来的,直至气得我挺而走险,奋起和坏人斗到底,也管不了若干年后是否受此事所累。再说,刚发现笔录被改时在冠县法院档案室内和主审法官黄庭长之争,连同那天在办公室和白主任之说,知道此情者法院比比皆是,难道就还没有疑点,还不能启动法院相关部门于以彻查,难道还只能靠我一介平民死告不放?难道我不告就石沉大海?去城关法庭找黄庭长说那两条路,是从在冠县法院档案室发现庭审笔录被改后直接在县法院见了白主任、黄庭长,然后从县法院回到我家中好几天以后的事……):有人说告孩子,孩子永远跑不了他们,我们想何时告何时告,再说告孩子我姐是否同意,告孩子法律如只判拿赡养费,我父母已是七十多岁老人这个钱给谁拿着去管我姐,孩子能不能及时出钱……那些困难太多,是以后的事;有人说再嫁一家,有剩男无剩女,和赵有两个共同的孩子并一起生活十余年(外出打工跑走前)他都一点不念旧情,遗弃造成如此伤害,不追究他的责任,再嫁一家以后一旦老了或身体出现别的病了需要只有通过照顾才能生活时再不管了如何处理,前面不追究赵的责任,以后怎么好意思再追究别人遗弃责任。所以现在我认为只能先找真笔录做证据追究赵的法律责任,至于我姐的未来我到底能管到何程度,别说我姐她自身这种情况,就是我自己我也不能保证自己这一生到底过到何种境界,我能做的只能说我在我姐这个事上,我已尽了我的一点力了,我只是想通过自己的一点努力,让我这个犯病后的行为给我带来耻辱、托累我的苦命的姐姐是否能过的好一点,少受点罪。至于能到底走到何地步,我又奈何?尽吾志吾力而无悔,是非成败亦或是嘲笑任人去说吧!要是自己的亲朋好友正在遭受苦难或不公,我们若没有一人能站出来哪怕做一点帮助的事或说一点公道的话,这世界不是太冷莫了吗?要有人说我姐婚后精神病最初何诱因发病,那都不是重要话题。我们都知道精神病是易感人群,精神承受力差,同样的事件别人没事,她(他)们得病:有的由于同丈夫(妻子)或别人生气而得,有的因爱情不如意而得,有的因意外打击而得……但同样的遇到更重冲击事件正常人不发病,别的人生气再大也可忍受过去从逆境中走出,别的人极想和人成为夫妻不能实现或被拋弃(婚后一方和第三者跑了等)痛苦过后还能另做打算,别的人受再大打击还是能让时间冲淡一切回归生活……正常人都可以从困境中走出,而发病的人今天不得也许明天得,人谁也不一定一生一帆风顺,不遇任何挫折矛盾,谁撞上把她的精神病最初诱发出来,那人应该不可能出于故意,而把主要责任归于撞上诱发事件的人,我觉别管对谁都有失公平,最根本原因还是她自身精神承受力差,那跟本也没考虑的必要,我们正常人考虑的只能是让她们这类人以后的生活中如何少受点罪。
(六)从最初2014年4月9日去冠县法院信访科一直到现在写这份申请书这段时间内,所写一切信访举报材料和申请书及给媒体的材料都是我一人写成,俗话说久病成医,在我姐这个事上,我对法律的研究虽远不如专业律师及法律工作者,但我觉得比一般人在我姐这个事上,我懂的要多老些,都是我通过自己掌握研究的法院、检察院等法律法规勉强冲到现在,而如若自己不懂,光靠花钱请律师等能走多远,我们可想而知。有人说我这是个案,没有普遍性,我不多认同,天下之人总体看来人性大同小异,以冠县为点,以全国为面,以我的感受冠县改笔录之法官胆大妄为之程度,查处之困难,全国别处未必没有隐藏在黑暗角落或被把控告厄杀于摇篮之此类案件,事实证明全国各地改庭审笔录案件也屡见不鲜,我以为他们应是赶机会挑着人改,改那些从表面上看无权无势无钱亦无能的最弱势之人,不发觉便罢,发觉了也治不了他,如果告改笔录都这么难,那么若受到些不公正审判申诉起来恐怕更难,我觉已该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说的好“要让每个公民在每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而我想说出我们平民百姓的呼声“只要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比较公平,再退一步说,别太不公平了,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就挺满意了”。因诉累之苦我们都知道,对于我们平常百姓而言,一般就是法官判案时该给十给七,就算该给十给五(当然绝大多数的判决都是公平的),若觉着对方有人等往往就不告忍受了,平常百姓忙死忙活才顾住个吃喝,没大些剩余,本来摊上官司就够苦的了,若再遭遇不公正的审判,申诉又花钱花时间还不知道结果如何,老百姓坚持的起吗?闹不好落个胳膊断腿折一命归西,爱妻娇儿如何过,父母孝如何尽,我姐这个事如此情形到现在还不是让我这一介平民独自面对相对我来说如此强的势力……可现在他们一点事不说,半点理不讲,你退一尺,他进一丈,你退一丈,他进一里,你退一里,他把你踹到沟里踹扁你,我不想往前诉讼的想法一次又一次被气忿压下去,不坚持到最后我能罢休吗?生死祸福由命吧!这种情况走到现在真要非等我坚持到最后国家才能还我姐公道吗?还有一开始时我觉得有些官很怕上级、很怕媒体、很怕司法责任制;而如今我又觉得好像有些官不怎么怕上级、不怎么怕媒体、不怎么怕司法责任制。我生平也是我唯一一次亲眼见到媒体人的风采,是在陪我岳母看病期间,我岳母曾患间质型肺炎,冠县到那时只曾有两三粒此病患者,冠县医院怀疑是该病但不能确诊,建议转院,在医疗条件好的大医院住院诊治后,去该院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时是我去的,快走到医院报销处时抬眼一看,一条长长的队伍从报销处门里一直排到门外老远,我进去一看,报销处内农合有三个窗口报销但只有一窗口工作,另两个挂暂停业务标志,而工人报销处也是三窗口但全部在岗,每窗口只有三三两两人在等候,而排队到门外的正是那农合唯一窗口,我只好回到门外排队,一直排了老长时间,当我到只隔两三人就到窗口时,突然站出一人问里面站着的一名穿白工作服的女医院工作人员说“你们医院工人报销处三窗口全岗,农合报销处三窗口一岗,这是怎么回事?"工作人员说“那两工人今天有事。"那人说道“医院是人民的医院,不是光你们医院的医院,数农民难过,不得大病谁往这大医院来啊,本来就够可怜的啦,精神上本该给他们些抚慰,你们这算怎么回事?"工作人员忙说“两工人真赶巧了真都有事。”“真有事你们不会找人替啊!我是新闻工作者,明天就可以叫此事见报纸。”那人说。工作人员忙说“可别上报纸,您说的对,我们赶快想办法。"又等了前面两三人报销后我也报销完了,刚一出报销处门,只见一人一边跑一边系着白大衣的扣子,进了报销处,我由于好奇又拐回门口一看,那人果真是去了农合报销窗口工作,那天我真正亲眼看到了媒体的力量。今天我遇到的事也想有媒体观注一下,但可能由于此事特殊性还没等到。还有最高法有只要偷换 、伪造、隐匿证据的“必须”追究责任的规定,而我有点觉的最高检是否对应出台只要有举报改庭审笔录等类似法院工作人员犯罪的,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必须及时”受理,并检察院受案后,只要控告人不息诉,最后在最高检复查前,省级以下检察院无权终结审查,有这一条,我觉得就足以让那些想再办此类违法事件的法官闻风丧胆,让他们知道我们国家惩治改笔录等类似违法行为之决心。更我认为我控告之案件笔录内容被改之很,控告过程之典型,以及查出真相后所有相关责任人之追究,还有有关我姐的权益等事的善后工作之处理等真相大白后如能告之天下,让那些想犯此类法之人引以为鉴,必将有力震慑此类犯罪,也不失为彰显我堂堂中华依法治国、保护弱势群体、支持鼓励重善重情重义、严惩官员腐败、促进社会和谐公平之决心的一条途境 。
(七)我于2016年7月14日下午去聊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诉书(复查申请书),因那天是周二下午不接访,于是我于7月18日又去聊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诉书,接待大厅有三位接访工作人员在,他们有人看了申诉书后,说有事需要请示刘主任,回来后对我说刘主任可能去向院里上级领导去请示某些事了,让我在接待大厅等一会,一会后刘主任把电话打给大厅中的接访员,然后接访员给我转达了刘主任的意思,我听后要求见刘主任,接访员告诉我刘主任可能在“白云热线”电话接听室,我便去了接听室,到那刘主任不在,有一个老年工作人员和一个平民模样老人正在谈话,老年工作人员对我说你找刘主任就在这等一会吧!坐在旁边等候时,突然听平民老人称老年工作人员“白检察长”,我赶紧站起问“您是中国十大检察官”白云检察长吗?那老年工作人员说“我是白云,但已是一个退休的老头了,今天在这待一会。”那个和白云正谈话的平民老人对我说你有事可以跟白云检察长说说,白检察长好着呢!我说您不是正和他谈吗?他说我正事已谈完了,你谈吧!于是我走到白云面前,白云说“不管你什么事我也只能帮你出出主意看怎么办,我也帮不了别的什么忙。”我说“我知道。”于是我把给聊城检察院的申诉书和庭审笔录到底怎么改的材料一同交给了白检察长,白检察长耐心的看完了那些材料,看笔录到底如何改的时候还“呵”了一声。等看完两份材料后白云对我说,你得看这里聊城检察院是否受理,除了这条路我也没有别的办法。这时刘主任进了房间,于是我对刘主任说,也别管您聊城检察院受理不受理,请把我的申诉书看完好吗?于是刘主任把申请书看完后对我说“你现在有的书面答复是冠县民行科给你出的,最初受理的控申部门也应给你答复,冠县控申部门给你答复书后才合法律程序,然后你再来我处,我们再研究是否受理你的申请。”我说“按最高检察院有关规定,有的说检察院受理后转入初查部门的案件,初查部门应给答复,有的说控申部门应给答复,有的说控申部门和初查部门应联合答复,现在初查部门民行科已给出了书面答复,上面还打着冠县检察院的字样,难道还不能算,还非要控申部门书面答复吗?”刘主任说“你不用再和我辩论,你这是举报的职务犯罪,民行出的只能用于抗诉,必须控申出了书面答复才合程序,我们中院才能研究是否受理你的申诉。”我听后心中虽有民行科刘科长给我书面答复时控申部门也有工作人员在场,这算不算控申民行联合答复的疑问,但也觉着刘主任说的有一定道理,便心中打算回去先跟冠县控申部门要书面答复,看什么情况,先不和领导在此争论。于是我回了冠县,于次日7月19日到冠县检察院找控申高局长要书面答复,冠县检察院西边门岗(安检室)民警让我登记我的姓名、来访日期、找的部门及人员、我的联系电话后用安检室的座机给高局长打电话,有人回电话说高局长正在开会,于是我说控申部门任何人员都行,我可给他们说明来意让他们转达给高局长,可又打电话后民警对我说控申部门全体人员现在正在接受检察,你下午或者明天再来吧!于是我于第二天(7月20日)到冠县检察院西门岗(安检室)登记后,民警用安检室的座机给高局长打电话,高局长让我接电话,我和高局长在电话中说明来意后,高局长说你在那等一会,让我看一下如何处理。等了一会高局长把电话打到安检室,在安检室的电话中她对我说民行科刘科长给我的答复书就什么也代表了。我说聊城检察院控申部门刘主任说光有民行书面答复不合法律程序,必须要你们控申部门的书面答复。高局长说我们控申部门给你的答复只能是口头答复“你举报的事情经查不是事实。”我赶忙说能给书面答复吗?高局长说我已给了你口头答复,民行也给了你书面答复,我们控申部门不再给你书面答复,说完就挂了我的电话。于是回到家中,想现在没有控申部门书面答复,只有口头答复,不知到聊城中级检察院又会遇到何情况,还不如直接去山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高检院更有权利,并按最高检察院管辖权之规定,上级检察院可以直接代替下级检察院受理下级检察院管辖的案件然后向下级检察院交办,也可直接受理并办理下级检察院管辖的案件,我这次去山东省高检院应不像以前再算越级上访,并山东省高检院直接审查该案更是我特别想要的。
(八)我想说下我举报过程中在法院部门遇到的事:<1>在冠县人民法院有一次见纪检胡副院长时,我曾说我觉着一个法官因改个笔录被开除了也确实挺可惜的。胡副院长说的话让我很佩服,他说“你也别说可惜,人犯了错就该承担责任,改笔录这事别说你不愿意,如果让我知道了就是你不告他我也不会和他罢休,要像你说的那样,把一个笔录改到那种地步,我开除他他一点也不冤,判他的刑不是说没有可能,所有的法院里受处分员工大多都有我的处理意见,我还是和雷庭长一起初次接你访时给你的建议,建议你向法院写申请鉴定笔录真假,不能说你说是改了就是改了,如果真查处笔录被改,法院会给你处理人,会给你姐道歉,还会给你姐合理国家赔偿。”见信访邴科长和李副院长时他(她)们的意见和胡副院长的意见大体差不多。<2>有一次我去信访科见邴科长给他打电话时,邴科长说我现在马上要开庭审案,你去信访科见法院的张副院长,他今天接访,我给他打电话,你把你的事再给他学学。于是我进了法院信访科,里面坐着三个人,通过他们谈话我听说其中一人是上访的。我进去后过了一会儿,坐在西面的一个人接了一个电话,接电话过程中问我你是那个告改笔录的上访人曹明云吗,我说是,然后他又在电话中和打来电话的人说“你马上开庭审案没空,可已有人接过人家的访啦,再叫人家见一个我们法院的人叙述一遍,见一个我们法院的人叙述一遍,光让人家叙述这干啥?人家这事怎么也不能说法院没人管唉,谁先接触的谁管去呗!”然后又过了一会后他结束了通话,并告诉我让我等一会,说打来电话的那人给我联系人去了。一会后信访科那位工作人员又接电话后转告我法院信访李副院长在她的办公室等着我,我便去了法院大楼第一次见了信访李副院长李昆仑。<3>去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只去了一趟,去的原因是不知为什么,冠县检察院控申部门我请求他(她)们正式受理我的举报,并向他(她)们说了冠县法院的意见,该部门还是老长时间不正式受理我的举报,我想看一看聊城中级人民法院是否能促成受理。到那后信访接待处的一名女工作人员听明我的来意后打电话向院里做了汇报,不多时来了两个接访人员(通过女工作人员的告诉可能是中院的一个信访科长和一个纪检主任),我说明来意后并说如果这次回去后冠县检察院再长时间不正式受理我的举报,我就去找记者关注此事,我也不知道这样做到底对冠县法院张院长等领导及工作人员还有你们聊城中级法院和冠县检察院有没有不良影响,要说冠县法院有一个或几个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了,我就让记者报道让全国都知道,不是我想看到的,可冠县法院我见到的领导都同意配合检察院调查此事,查明事实,可这情况我已和他们冠县检察院说了,如这次回去再不正式受理,我就去找记者了,我也没有办法。聊城中院两接访领导说“不要紧,借着这个机会抓出来个腐败分子,该判他的刑判他就行……”从那回来后最初去外地找记者前,是我先通知冠县法院,再通知冠县检察院后,明着坐车出去找的记者。<4>有一次我去冠县法院信访科时,安检员要我把手机留下,这时一个坐着的女工作人员说他是上访的叫他带过去吧!可见冠县法院信访工作的透明度。<5>我要求鉴定笔录真假的请求邴科长最后一次汇报给法院一把张院长以后,法院通过信访李昆仑副院长告诉我“鉴定庭审笔录真假是一个严肃的事,不像两普通人打官司想鉴定法院就可主持,我们也查询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了,你的请求需检察院的介入,检察院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法院会全力配合检察院的调查,你可去冠县检察院举报,并且检察院民行科是监督你这个事的具体科室,如果真改了,也别管对你姐诉讼等利益有无影响,改都不该改,改笔录之人该负多大责任负多大责任,县法院绝不护短。”我说上面这些事就是为了说明冠县法院和聊城市中级法院的绝大多数领导和员工都是很好的,都能正视此事,都想促成此事,都想去惩罚改笔录之人,要说全国中央、省级等处都抓出老些腐败分子,由是看冠县法院若抓出些腐败分子对冠县法院也没有多大不良影响,再好的领导也不能时刻都看着每个员工工作,但只要他们敢办违法违纪的事,该部门正义领导和员工就能正视此事,做好自己分内的事,而不是说为了保持建院几十年来从没出现过工作人员重大违纪违法事件的全省全国记录等拒不查处,我已很赞成感谢冠县法院的正义领导和员工了。通过上述法院事实,所有我以外的人难道不能看出我举报的事实真实性极大吗?也别管结果如何,举报方面的法律程序应支持我按最高检规定的时间要求让我走完吧!!!
(九)我再说些冠县检察院的事:<1>在最初我把去外面找记者的事通知冠县检察院时,我在检察院房内等他们的领导去,有两民警在,他们知道我的来意后,其中一个对另一个说“他这找记者是想给县法院抓丢人啊!”而另一个民警反驳说“为这事找记者能算给他法院抓丢人啊?”可见不同的人看问题的出发点是不同的。<2>有一次在冠县检察院时一民警问我“按你说的一三年开庭时两小孩都未到场,可现在一五年了,这两年间两孩子到过你父亲那看过你姐吗?”我说“没有,也不知是因为我们在告他爹他(她)们不去,或是他爹不让去,或是他爹蛊惑的他(她)们不去,还是由于他(她)们自身主观思想上原因而不愿去,究起来说十来岁后都是他(她)父亲在独自供他们花费,心中应跟他(她)父亲近,他(她)娘可能已成了他(她)们的累赘了。”那位民警说“大学毕业的大学毕业,打工的打工,这么大了该有自己的主见了,究起来说她无论何模样都是你们的娘,无论由于何原因两孩子这么做都太不懂事了!”<3>从外面找记者回来控申部门正式受案后,转入民行后民行科询问我时,我见到民行科里又增加了一个徐检察官(正式受案前几个月民行科里我一直只见过三个工作人员),徐检察官可能是才接触这个案子,他问刘科长“他告的这个案子的法院卷宗在这吗?”刘科长说在,并拿着卷宗送了过去,并说“你看,就这情况赵培广在离婚诉状上竟然他还想要钱呢!”不说别的,就从刘科长这句话的语气等也可听出她对赵培广的做法不认可,对我姐有所同情。冠县检察院还有一些值得称道的事,在此不再说了。虽然冠县检察院有上面这些事,但最终民行的结论是不支持我的监督申请,(由于某些原因少上传约三千字)
(十)当想诉赵培广遗弃罪时,我们找了冠县法律援助中心的主任孙治军律师帮助我姐代理案件。记得有一次和孙治军律师谈事谈案情由于时间长,到了他下班的时候了,我对孙主任说“正好碰上饭点了,我们一起简单吃顿饭吧!也不少麻烦您!这回我请客。”孙主任说“我自己回去吃就行了,你省那几十元钱多管你姐姐点就行了。”实话实说,从我2014年4月9日开始去冠县法院信访科告改笔录以后,一切都是我自己进一步研究法院检察院法律法规,自己独自向前走的,没再让孙治军等人向我提供帮助,从我同法院检察院等的实地谈话辩论等不难看出,那是理解于记忆的临场发挥,这些事是别人教不成的。设想如没有孙治军等这些正义之人的帮助,没有法院、检察院绝大多数的正义领导、干警的促成,没有我们村、附近十里八村以及赵培广的(新)郭庄村的知道此事来龙去脉的人的“坏良心了,不该蛊惑的孩子不凑,告他,不能让赵培广一点责任不负”的激愤与鼓励,我能坚持到现在吗?
(十一)我觉我今天所遇之事对查明案情有六大优势:<1>有冠县法院信访李副院长李昆仑这名“中国法官十杰”的工作介入,和前不久在聊城中级人民检察院控申接访大厅遇到的白云这名“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的巧合介入。<2>有冠县法院邴科长、雷庭长、胡副院长、李副院长、张院长等领导的同意配合冠县检察院调查的行动。<3>有我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妇联、山东省委信访局、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华妇联总部信访接待处柏树胡同、聊城妇联、冠县妇联(冠县县委院内)、聊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上访。<4>有我向山东卫视、法制日报社等媒体的求助。<5>有孙治军律师以及我们附近十里八村知道此事来龙去脉的好人的帮助支持。<6>有我自己对研究掌握的法律知识的合理运用。如果这种情况下都查不明案情,怎么可能……
(十二)此案如此情形现在竟仍查不出笔录被改,我不知道是因为牵扯的人多而阻力大;还是由于犯案之人的靠山硬官大,有职位高的领导干部干预了这个案子;还是由于别的客观原因而至。我一开始告时觉着在我国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告的这个案子的犯案人只不过是“一只苍蝇”,而事情发展到现在,我有点认为该势力就算远不如“老虎”,怕也快够“恶狗”,甚至“野狼”了……俗话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就算做不到这点,谋点私利,也应该不偏离国家基本法律法规,适可而止,而不应做出如此打击人民对法律公平信任之事,祸害一方,并我与众人应算已给其足够悔过补救之机会,仍死不回头,现在无论从何角度,都已应予以严惩。
(十三)我与今年(2016年)7月去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来访接待处上访,进入头道门后,警卫让所有上访人把自己的法律文书放在所有信访材料的最上面,并说过一会有领导过来筛选哪些上访事件归最高检管,当该到我时,领导看了上面的法律文书,说你这是县级法院判的案子,县级检察院初查的结果,回去找你们省里解决,你这越的级太多,现在这里不直接受理。我说我以前去过我们山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了,那领导说那你再回去找你们山东省高检院让他们给你处理。以上我所说及所告之事如有不实,愿负一切责任。
综上十三点,我之申请应符合有错误可能受理申诉之法律精神,而打官司一般都是靠律师,而开庭时法官问控辩双方某些问题时,由于他们不很懂法律,而把是事实而对自己不利的事情当庭亲自承认,还记入笔录中并自己签名认可,成为法官判案的有力依据,但同时当事人出庭若明白其理后,若经比较认为找人改笔录的代价比自己笔录上承认事实证明力使自己失去的利益少,便为找人改笔录提供了可能,所以我认为我这不一定是个案,山东省高检院如能直接受理并亲自查处,必将有力震慑省内再想犯此类法者,也许将成为全国省级检察院直接亲自办理此类案件的楷模,或是能代替聊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交办,查明事实,撤销冠县民行科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并在冠县检察院我不易行使回避权,所以恳请能进一步查明改笔录之所有事实,还我冠县一个法制世界,清平乐土,都不胜感激!!!

控告申诉人:
联系电话: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18-10-27 00:24:44


(材料一)赵培广当时递交给法院的“民事诉状”的内容
原告:赵培广,男,1966年3月16日生,汉族,住冠县斜店乡郭庄村65号。
被告:曹常玉,女,1968年生,汉族,住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吴村。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抚养费。
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经人介绍于1989年11月18日登记结婚,1990年8月2日生一男孩取名赵某宝,于1993年2月17日生一女孩叫赵某华。婚后,原告发现与被告性格差异较大,常因生活琐事生气吵架,两人感情一般。2000年12月底原、被告生气后回娘家居住,两人分居至今。现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却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特依法提起诉讼,望判决如诉讼请求。

此致

冠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赵培广
2013年1月16日


(材料二)此材料曾交给了冠县检察院一份(庭审笔录到底如何改的)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先再说一下笔录被改的更详细情况,最重要的有三处:(一)假笔录上审:今天公开审理原告赵培广诉被告曹常玉离婚纠纷一案,本案……委托被告二弟、三弟出庭应诉,原告对被告的病情是否认可?[被]:认可。真笔录是[原]:认可。把原改成了被。本来是原告赵认可改为我方被告代理人认可,就按审问的对象是原是否认可也不应只有被的回答。且我们从我们大队吴村和对方大队郭庄村委会都开有被告婚后患精神病的证明,我们当然认可,审也不会再问我们,一看便知矛盾。(二)假笔录上法庭调查阶段刚开始,原:宣读诉状。审:由被告答辩。被代:不同意离婚。如将被告的生活妥善安排好,被告同意离婚,[具体条件见答辩状。]这一段改动很大,真笔录上在原:宣读诉状。审:由被告答辩。下边应是(被代:我看对方是否同意调解。审:你们要求调解的具体条件是什么?被代:不同意离婚,如果将被告的生活妥善安排好,被告同意离婚。)再往下没有[具体条件见答辩状]这句话。下边是审:原告是否同意调解。原:我不同意调解。这些话也被删除。这段话都是由我答辩的。为何这样答,实在是为了照顾我姐以后的生活,当然也知道官司能不打还是不没完没了的打下去。我姐从赵遗弃她后,一直过的是非人的生活。我们都知道有精神病底的人不能着气,有诱因就容易犯病。从赵培广遗弃我姐跑走后,由于赵的郭庄家人故意提供赵的错误打工地址给我姐,我姐去当然找不到,而在外面犯了病,半年后被公安送回,身上就有伤。可我父母给她吃药好转后,劝她说“你丈夫应该是不愿带你出去打工,等春节回来再说。”而那年一直等到春节后,她丈夫也没有回来,期间从没犯过病。而春节过后,随着时间后推,犯病开始频繁,好转后总说丈夫不要我了。我以后怎么办,而维持不了几个月或更短时间就犯病,且五氟利多片对她来说症状好转后不能再吃,再吃精神又会不清,还会全身难受,因此,一旦好转后只能自然维持。而有精神病底的人都知道,有不顺心就容易犯病,她对前途无望怎么会好的了?并且在她丈夫不辞而别的第二年,有一次犯病后快好转时,由于对前途无望,喝了农药寻死,多亏我父母发现的早,在斜店乡卫生院救治好,这都是赵的遗弃造成的。并且我姐在赵培广不辞而别走后,不管是好转后,还是犯病期间,都四处打听她丈夫的下落,听说点消息就去寻找,我们父母也不容易拦住,犯病了有时还可以关在屋子里,还不好关住,可好了她有她的自由,更只能劝,可劝又劝不住,只能随她。可每次都没找到,因犯病返回,有几次还是被公安送回的。回来后身上都有伤,县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都有记录。作为一个年轻妇女,如果在外面犯了精神病,又没人照顾保护,会受多少人的欺凌,又多少次挨饿受冻,我们可想而知,那不是人过的日子,她会有多凄惨。这一切都是她丈夫遗弃造成的。通过法院告她丈夫她又不让告,怕他吃官司孩子没人管。劝她离婚她说有两个孩子不愿离婚。赵作为一个男人,当初你选择了我姐,于情于理于法,你都应当担负起做丈夫应尽的责任。我们村前街有个姓曹人家,后街有个姓冯人家,人家和我姐情况一样,也是犯病后吃药可好转,由于丈夫对妻子百般照顾体贴,人家妻子老些年不犯病,人家儿女都成了家,一家人过的其乐融融。可我姐呢?本来见到赵我哥俩就恨不得打他半死,从法庭回到村里后村里人都说我哥俩太老实,怎么也该先打他一顿再说。可我们没那样做。我们觉得对赵培广来说从两个孩子十来岁后都是他一人供养,人世间每个人都过得不容易,况他也是农民工。他就是千错万错,对我姐来说,这些年造成的伤害也回不去了,难为他太很,究起来说还有两个和我姐共同的孩子,他是孩子的父亲。但他适当给我姐些补偿这也是合乎天理法理人情:她起码给你养了两个孩子,没有功劳没有苦劳啊;十来岁前的两孩子她没和你共同抚养啊;你如和她一直共同抚养两个孩子,儿子大学毕业,女儿也能打工,她会落得孩子老些年不打听她看她管她,和她没了感情,让她老无所依啊;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你就一点也不可怜你造成的妻子的现状啊;你后来供养两孩子也不容易,可你的回报是两个孩子老了管你啊,你叫你的妻子以后怎么过啊;我们这十里八村的人谁不看我姐可怜,骂赵培广坏了良心。你的妻子由于你的遗弃连自己都不能照顾,你叫她拿孩子的抚养费,诉讼费300元也让患病妻子拿,你还有没有一点人味。虽然照顾到这些,我们在刚开庭时仍提出“对我姐适当有点补偿,以后我姐生活上有点依靠,离婚的事可以考虑。”法庭上我们说的原话就是这样,黄庭长是用专业语妥善安排生活同意离婚记的。我们也没说具体要求是什么。我们这样说的原因是对方如有商量的余地,他就是给再多的钱我们不敢也不能替我姐离婚,需等我姐好转后劝她离婚。如对方答应给适当补偿,我姐好转后仍坚决不同意离,那我们在离婚方面就不再管了,对方和我姐愿怎样怎样,我也实话实说。我觉得这样我就听从我父母之命,也尽到我做弟弟的责任了,开庭前我们就是这样打算的。而对方反应是马上说不同意调解。他的律师刘也说他可以同意调解,并劝了他两三回,他都说不同意。黄庭长也如实记下了,可现在笔录上没有了,而加上了条件见答辩状。答辩状是法庭辩论时才拿出来的。(被代:庭下提交材料。)这个材料就是答辩状,拿出前我从没提过它的存在(拿出前我一直装在衣兜里),反而在上面法庭调查时我方条件见答辩状,怎么可能。说实话,开庭前我们也做了大量咨询,大多都说精神病人离婚,患病方在头回离婚诉讼中如不提出有条件离婚,以后在对方六月一回的离婚诉讼下最终判离了,对我姐大不利。当然我们也知道,一个农民工四十万加房屋他出不起,也就是去前打算当庭如双方没能调解成功,非得出判决书,我们弟兄就是不答应答辩状上条件坚决不离婚,我们不敢也不能给我姐离婚,我们也没这个权利,再说我姐犯了病不跟我们算完怎么办?(三)在法庭调查阶段假笔录上(被代:具体那一年我们不清楚……而是原告遗弃了被告。)这段话改动很大,最重要的是删去了“赵培广刚跑后,赵培广的家人故意给我姐提供错误打工地址,我姐去找没找到,半年后被公安送回,送回时已犯了病,以后还有好几次。”这段话下面还删去了(审:根据以上所述事实,说你们不是分居,而是你遗弃了被告,你是否认可。原:认可。)赵的家人故意提供错误打工地址,赵既知情,必然是他有意安排。一个有精神病底的人,给她提供错误打工地址,她当然找不到,她由于迷茫等会犯病;可能被不三不四的人扣住不让回来;可能不会保护自己而被害;也可能因绝望而自杀。也许我写的有点很,但对有精神病底的人我觉得都有可能发生。这不是故意把她往火坑里推,让她找不回家,也不排除是变相谋杀,想让她死在外面而后快。光从以上笔录中改动的这些,我觉得就能定赵遗弃罪,不用别的任何证据,对于一个有精神病底的人来说我们都知道,光靠那个真笔录,我觉得就又有遗弃过程,还有遗弃结果。这种毁灭证据行为再要多严重。
我父亲也给我姐说过,只要赵给你八万元补偿(也别管能不能少我们也不能说的再少)就把婚离了吧,光这样他不管你也不是办法,并你只要不同意,离婚的事我们无法再管,我姐对我说她病好后,去郭庄时把我父亲的意思也对赵的弟兄等家人说了,赵的家人说他们也不知赵在哪,这事他们也管不了。我觉赵不可能一点信也不知,他是在坐山观虎斗,他当然也认为我笔录找不出结果,没有证据,拿他无法。我一开始告改笔录就知道民告官太难了,但是我不会放弃,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就是为了父母之命,尽我当弟弟的一点能力,看是否能让我这个犯病后的行为给我带来耻辱、拖累我的苦命的姐姐过的好一点,少受点罪。
还有让公安再去侦查赵对我姐的遗弃行为,我有现成的证据我不会选择那条路;也老些人让我申请法院再调查,由于下面原因我不能那样做:法院再调查,只能按一个案件形式,离婚不能按,只能按遗弃。遗弃罪一旦立案,进入诉讼程序我们就不当家了,赵能找人改笔录,他的关系人能量之大我不得不看到,对方还可以反诉离婚,两审终审制。我们没了关键证据,很可能又不判遗弃罪还判离婚。当然法院再调查也有好的一面,可能什么事都解决了,但就是有真笔录我们也不知到底走到哪,现在没了关键证据我们更赌不起。也许有人说,你这样把法院也得罪了,检察院也不一定说你好,公安也不管你……你就是真笔录找到了你姐还是什么也得不到,那是我和我姐的宿命。从上访过程中看,我认为中国的法律还是公正的。无论如何我都会走到最后,我姐这个事到现在不能一点说法都没有。
按道理说赵培广再做难也该给我姐八万元补偿。退一万步讲,当时你要是想少给些补偿,也该想法向我父母认认错:说不该遗弃我姐;说同我姐真过不到一处了;说自己养活孩子不容易,也没余大些钱,两孩子以前不寻找看望他(她)们的母亲不对,以后叫他(她)们管自己的母亲……真那样别说八万,就是七万或再少点也早了结了。他反而不但一分钱不想给,还跟我姐要钱。就算你开始没想到,可开庭时我们表明态度,他丝毫没改变。他就是仗着官里有他的人,欺负我们家人老实、无能,对这种没有一点人味的人不应该有所惩罚吗?请各位领导理解、支持,主持公道!!!

(材料三)最开始告时递交给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法院信访科邴科长的材料(2014年4月9日递交的)
尊敬的接访员、各位领导,你
好:
我的判决书号是:(2013)冠民初字第277号
我叫曹常(昌)玉,(因同别的材料上雷同,这里少传约1000字)当时我二弟三弟说记得很清楚,庭审笔录审完后就马上从电脑中打印出,赵培广的律师上前撕下笔录自己先签的字,然后是法官让赵培广上前看了笔录内容后签的字,再然后是我二弟上前看了笔录内容后签的字,最后是我三弟看了笔录内容后签的字。当时笔录是一遍打成,原被告双方都没要求修改,且我二弟和三弟都是看着这个过程完成的。还有,庭开完后,赵培广和他的律师先走的,然后法官问我们答辩状为什么开始不拿出来,我们说怕拿出来一看我们所提条件,赵培广不承认遗弃的事实了。
(省略一段大约400字)
现在我说下提庭审笔录复印件的过程。去年春节前,我三弟找到冠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孙主任,向他说明了情况。孙主任说我这种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例,对我起诉遗弃免律师费,并对赵培广所做之事非常气氛,对我表示同情,还说只要笔录上如我三弟所说,遗弃各种事实都已承认,可作为证据告他遗弃罪。然后孙律师让我三弟拿自己的身份证连同我的身份证到城关法庭找该案主审法官黄庭长要求复印庭审笔录。黄庭长对我三弟说庭审笔录一般不叫复印,且笔录已不在他的城关法庭,该案卷宗已转入县法院。于是,我三弟回去对孙律师说明情况。孙律师对我三弟说:“县法院有个雷庭长,我给你他的手机号,然后给你开个律师查卷证,你再拿上你几个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以及民事判决书去县法院找雷庭长,看看能不能提到笔录复印件。”我三弟去县法院找到雷庭长,雷庭长看了判决书,说:“判了五六个月了,能复印,我先打电话问问卷宗是在县法院吗?”一会后,有人回电话说,是在县法院。但雷庭长说,这是人家审的案子,复印人家的笔录,总得让人知道。可是雷庭长给城关法庭黄庭长一打电话,黄庭长却说叫复印,但不叫我三弟直接拿走,叫我的律师去法院拿,或给我的律师送去。于是,雷庭长对我三弟说,人家反正说了,早晚给你,就回去等着吧。可一直等到过了春节后,我三弟也没拿到我的原笔录复印件,于是,我三弟于农历正月二十五农民打囤节(公历2014年2月24日)那天早晨去城关法庭找到黄庭长,要求复印庭审笔录。可黄庭长却说上边领导不叫印。我三弟说国家有规定,当事人持有效证件可以复印庭审笔录。黄庭长便不知出去与谁打电话,回来还说上边领导不叫印。我三弟仍坚持要印,终于,最后在我三弟强烈要求下,黄庭长说查清了,你这种情况叫复印。于是,我三弟便到了县法院,在县法院116房间女档案员(农历2014年正月二十五日值班,她管骑缝章)处见到了我的庭审笔录。但我三弟发现不是在审判庭自己签字的庭审笔录后,告诉了女档案员,在她的陪同下,到了二楼办公室处有白主任和一女会计在场,我三弟说笔录是假的,只要不给真笔录,告到北京也要告。于是,白主任说找黄庭长的号码给他打电话,然后我三弟就出去回到1楼116房间,档案员在不是原笔录的复印件上盖了骑缝章。这时黄庭长进了116房间,我三弟对黄庭长说,这个笔录和我三弟当庭签字的庭审笔录不一样,那个原笔录不但我三弟和我二弟当庭签字时一人看了一遍,并且后来往城关法庭领判决书时又要求再看庭审笔录,当时法官又让我三弟和我二弟看了一遍,前后两人看了四遍,这么大的事我二弟三弟怎会记错?领判决书时和开庭时签字的笔录是一样的同一笔录。我三弟给黄庭长说完后,黄庭长说这个案子是2013年判的案,具体的事情这么长时间他记不清了。他说他有时一天开好几个庭……反正这个笔录在这放着呢,他说我三弟:“你觉着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和黄庭长对话时,管骑缝章的档案员一直在场。
(这里少上传约1500字)

(材料四)这份是刚开始在冠县法院(还没去过冠县检察院前)唯一一次见冠县法院一把张院长时让他看的材料,他看完后又退给了我,但我又交给了冠县检察院
(于别处雷同,省略约1200字)
还有,我和胡副院长和李副院长都提到过调看该笔录的电子卷宗。因回想在法院发生的事,笔录很可能是在档案室改的。当然,在档案室改不一定绝对跟档案室有关,因如果改笔录之人是该案相关法官,如若他说我姐女婿又要离婚等理由,要拿走笔录看看,对案件审理有无帮助,然后出去换掉又送回,档案员也未必给发现。因同一个单位还是该案相关人员,档案员真按档案室纪律规定那么较真,反正也为难,但也不代表应该。因以前冠县从未出过改档案之事。可真是那天改的,那天我闹的那么很,档案室应知道我去之前谁动过笔录。当然就是查到和归档时的电子卷宗不一样,也许我还得去做司法鉴定,因别人可能会说归档的卷宗是假的。各位领导不是都不相信我说的是事实吗?如若看到与电子卷宗不同,对我的观点肯定比较认同了。当然也有不是在档案室改的可能。
说实话,领导送检的材料真实性我不担心,可关系到改笔录之人的大利益,他会不会听说往哪去鉴定,万一他能往鉴定处做手脚,我也不能不有所担心,因明知我看出是假笔录还坚持要改,他的能力他自觉地就很大,何况是我。领导也别觉得我怀疑这样多。我觉得同样的情况到哪个普通百姓身上恐怕也得这样想。但调看电子卷宗若真不同,领导已知有假,我这种担心就不存在了。或领导通过别的方式已知笔录被改,如果需要我也会配合领导去做司法鉴定。
还有,我一直认为做这事的是极个别人,不能代表整个法院,我一直坚信我们法院领导会还我们一个公道。再说,传到上面对法院形象怎么也不是一件好事。所以,我一直到县法院寻求解决,未到任何别的地方去反映过此事。
一直到现在,改我姐笔录的人和我姐女婿都没有来给我姐解决问题,现在只有一点面子不给他们留了……我们又有什么办法。他们是在逼我。我姐这么可怜,他们把我姐一辈子都毁了,不惜一切代价我也不会放过他们,有什么事请各位领导理解。

(材料五)这是我想让冠县法院一把张院长看但没找到机会,后交给了冠县检察院的材料
尊敬的院领导,您好:

(跟别处雷同,少上传1300字)
出了改笔录这事,对冠县法院来讲,让我看来,如果法院能还我们以公道,我觉得对法院形象也不一定是坏事。县法院在上级领导和全县群众眼里,从建院以来,几十年一直是一个优秀的群体,没有出现过重大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事件。可是现在就是出了,我们受害人只要对院领导做出检举,我们领导就坚决予以查处,还受害人以公道。谁也得说咱冠县人民法院仍然是优秀的群体,有一两个思想觉悟低的违纪人员出现,我们领导该查处的查处,该解决的解决,只能说咱院领导明察秋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上级领导和老百姓眼里,对法院形象不但一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18-10-27 02:45:18

(材料六)曾交给了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检察院一份

尊敬的新闻工作者:
之所以向你们求助,是因为我们遇到了仅靠个人力量实在难以解决的困难。我姐和丈夫赵培广结婚多年,并有一双儿女。但因我姐婚后患了精神病,赵培广将我姐遗弃,多年未尽照顾的责任,反而以感情不和,常年分居为由将我姐告上法庭,不仅要求离婚,还要求我姐承担诉讼费,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在法庭上,他当庭承认了遗弃的事实,最终法庭也以理由不充分为据判决不准离婚。但当我们要以他当庭承认并写入庭审笔录的遗弃事实为据告他遗弃,为我姐争取应得的权益时,却发现庭审笔录被人篡改。我方虽不断争取,要求拿回原笔录作为给我姐讨还公道的依据,或经过协调,让我姐直接得到赵培广应有的补偿,使我姐的生活有所保障,但都没有结果。
我姐和赵培广之间的认识,是赵培广的亲戚托媒人介绍的。早在两人认识前,赵培广的亲姨娶到我们吴村,亲姐姐也娶到我们吴村。赵培广的姐姐的女婿是我自己院里的(同家族)姑的大儿子,我这个姑娶到我们吴村本村。赵培广的亲姑奶奶是我自己院的大娘。媒人介绍前,赵培广通过这些人的关系对我们家的情况已相当了解,也不可能不了解。那时我们吴村只有七八百人,且我们家和赵培广的姐姐家只隔一个过道,和他姑奶奶家只隔两个过道。实话实说,在媒人介绍前,我姐由于没考上学等原因,曾经有一段时间性情有所变化,就是说话时别人不顺她说,有可能和人争吵,而以前比较顺从。可过了一段时间后,又恢复到从前,也没有做任何人为干预。人在遇到大事后性情有所变化,后又平复,也没吃药,这我们不能说有精神病,就算法律只有证A明婚前有精神病才对我姐有利,我们也无法证明我姐婚前那是精神病。我姐和赵培广刚开始经媒人介绍后,两人头回见面接触,我姐并没有相中赵培广,可我姐当时是村里有名的长得又好看,又有个子的女孩,赵培广当然愿意。他托我们吴村娶到赵培广郭庄村的村民曹某某给我姐捎了好多情书,我姐才同意这门婚事。这情况,我父母当时都不知道这事,等两人结婚后才听说有托人捎信件这事。
结婚前,赵培广向我父母及姐姐提出要结婚,我方同意后,也根据当地风俗,看了结婚的好日子。我父母也给我姐买了好多嫁妆,也给所有亲朋好友说到好日子那天一同去给我姐办婚礼。可没等到好日子那天,不知用什么办法,赵培广便让我姐到他郭庄和他过日子了。事后听外边人说,这样的原因是他们觉得如果办婚礼,他方和我方都得去些亲戚,得置办酒席等有些花费等,为省钱。可事后我父母虽很生气,但仍把准备的所有嫁妆送到郭庄我姐家中。且他俩起的结婚证,也是我姐和赵培广自己登记的,我父母也没参与。在我们村,对我姐婚前精神有点异常,还记得这事的人也许会说我姐那是婚前有精神病前兆,我们不能同意,因为上法庭我们拿不出证据,谁也不可能能证明有精神病前兆且没吃药就好了。但赵培广非说结婚前我姐有精神病前兆,并且起结婚证时我姐已好转,并且他婚前知道这情况,虽然姐婚前算不上精神病前兆,我们也可以同意他的观点,因法律对婚前明知对方有精神病,治愈后和她结婚,和婚后夫妻生活过程中患精神病,判决结果都是久治不愈后才判离的,我们没必要和他方争这方面。但如果他方说不但婚前有精神病前兆,且我方隐瞒了事实,我方坚决不同意。赵培广的亲姨、亲姑奶奶、亲姐姐等等都是我们村的,婚前我们村七八百人,当时我姐这情况我们村也没人不知道,可问我们村上岁数的人。且他又和我姐通了好多书信,又是自己没正式办婚礼就让我姐到他们村和他过日子的,如当时不是好状态,他怎么能同意。结婚证他俩也办不成。事实上还是他俩自己办的结婚证,我父母没参与。退一万步说,就算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我姐出现精神病状态,吃无福利多片就好,并好几年不犯病,经治就愈,也不符合精神病人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视为感情破裂判离的条件。
结婚后,他们共同生活,添了一对儿女,但这期间我姐患了精神病。后来家中不慎失火,房屋全部烧毁。赵培广以外出打工挣钱盖房为由请求将我姐及女儿托付在我父母处,我父母考虑他们的实际困难,答应了他的请求。起初几年,赵培广年年过年时都到我的父母处把母女二人接回郭庄。春节后以钱没挣够为由再送回我父母处,继续外出打工。后来,他以孩子上学为由带走了孩子,而在我姐要求他不要再外出时他突然不辞而别,从此杳无音信,遗弃了我姐。直到2013年春节前,我姐突然收到了他要求离婚,并要求我姐给他经济补偿的一纸诉状,几乎彻底击垮了我姐。我们家人代她应诉,他当庭承认了遗弃事实,本以为我姐可以讨还公道,谁料想笔录却遭人篡改。
现在我姐一直由我父母照顾,实在不合情理。因为她的丈夫赵培广年轻力壮,又在外打工多年,有照顾她的义务,有精力,也有经济能力。况且我姐的儿子赵某宝也已大学毕业,找了工作,女儿赵某华也能打工挣钱。
而对我的家庭来说,照顾我姐却实在困难。且不说她有了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丈夫孩子,已不应再由我的父母照顾。单看我父母的情况就已没有了照顾的能力。我母亲常年卧床不起,且有帕金森综合症需大量钱买药,护理方面也需大量费用,我父亲已七十岁的人了,还耳聋,一点声音也听不见,我姐还老是在我父母处由我父母照管。且我父母的花费都是我弟兄几个出钱,那我父母照顾我姐的花费当然最后也是出在我弟兄几人身上。而不久的将来,随着老人年岁增加,我姐如犯病轻易就可把老人推倒,如何照顾我姐。由上述实际情况,赵培广是目前最有精力最有能力最有责任照顾我姐的人,也不至于给社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而赵培广不但对我姐不负一点责任,不念和我姐多年的感情,不教育自己的孩子多看望自己的母亲,不顾我姐娘家人对我姐的付出和对他的忍让宽容,在他没有一点良心的情况下不但起诉离婚,还在起诉状上要求患病妻子拿这些年孩子的抚养费,离婚三百元诉讼费也让我姐拿。而这种情况下,我方仍然提出他适当给我姐些钱做补偿,使我姐的生活有所依靠,我姐和他离婚。当时我姐由于离婚起诉书的送达的刺激,已神智不清。她虽然状态清醒时一直不同意离婚,但由于开庭不去不行,又怕缺席判决离婚了,所有的决定都是我和二哥等家人商议决定。决定结果的理由一是鉴于赵培广的所作所为一贯灭绝人性,并听说近三四年他又在外面找了一个女人一起过,就是不离婚他也可能不会好好照顾我姐,再跑了无处寻找;二是不知这些情况的法官到底判不判离。假如我方在头回离婚诉讼中没有答应有条件离婚,而后他在六月一回的不断离婚诉讼下最终离婚了,我姐得不到任何的权利。可我们虽然在答辩状中提出了那些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当庭赵培广不但不同意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进行调解,坚持自己的意见,还在后来把他当庭承认并双方都签字认可的庭审笔录串通法官改掉,想不负一点责任。面对这种灭绝人性的行为,我们兄弟和家人一定要帮助我姐,和我姐一起向赵培广和改笔录的法官讨个说法。
并且我姐和丈夫这种一方患可治愈精神病的情况不在少数,另一方有义务照顾患病方。要都像赵培广这样,将会给社会造成多大负担,多大不良影响;而改笔录的法官又是如何知法犯法,不近人情,笔录上写的那么明确,他怎么遗弃的过程他都当庭承认,并写入笔录,他还签字认可,你还帮他改。
不管官司以后如何结局,我们家人和我姐对我姐以后的生活都很迷茫,由于赵培广的行为让我姐的两个孩子至少现在也不很亲近他们的母亲。所以,望你们新闻工作者对这个事情如实调查,如实报道,本着对我姐方、赵培广方、法院方都公平的原则,以事实为基础进行关注。让社会关注本事件的发展,能让本事件有一个社会大众都接受的结果。

感谢阅读听取!

(材料七):曾交给了冠县检察院民行科一份

尊敬的接访员、各位领导,你们好:
聊城市冠县(2013)冠民初字第277号判决书对应的庭审笔录被改一案,我于2014年4月9日向冠县人民法院初访,以后曾上访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妇联、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而后曾去山东卫视、法制日报社总社等媒体求助,还向法制日报社北京总部递交了数份材料,日报社接材料人员告诉我,你这个事我们要层报上级领导,看该不该管,如何管,有需要记者会同你联系,且告诉我日报社这个事就是管走起来也很慢。
从北京法制日报社回来后,最终于2015年3月19日冠县人民检察院控申信访局下发给我了冠检控民受【2015】2号通知书,对本案正式受理,后转入民事行政检察科进行初步侦查。而至今日县检察院仍没通知我查出该庭审笔录被改。控申受案后,在民行对我询问时,我曾本着我提出我举证的原则,问民行科我可不可以自费找社会上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并提出想去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原因是觉着该学院是教学育人出司法干警的地方,品德信誉技术都比较高。而民行科说他们需要首先审查该鉴定部门是否有资质,还需要看人家冠县人民法院是否同意,而最后我们三方达成一致可以去。我在控申受案后曾先后三次独自去过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咨询:头次去有个工作人员说只要你们检察院出委托书,我们审查相关事项后就可以承接,并且说一个来星期可能就可出鉴定结果;二次去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告诉我让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去;三次去说只接受检察院的委托和案情介绍,让你们检察院人来。光这三趟不但每回往返一天,光做车费就花去三四百元。第四次是冠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刘科长、民行科另外一名工作人员、冠县人民法院信访科邴科长我们四人由另外一名司机开车去的(车费和饭钱都是县检察院承担),并带有相关法院案卷材料和我于2014年10月11号在民行科(冠县)写的我签名的两页实验笔迹(这两页实验笔迹我拥有复印件)。可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说需寻找案发前的尽量多的签名样本,然后再审查是否具有鉴定条件。回来后民行科根据根据我提供的线索,在冠县银行提取了我的三份签名单据复印件。并且我提建议给民行科:判决书送达上我的签名是我所写,并且我拥有该送达和假庭审笔录的复印件,上面都盖有县法院档案室的骑缝章。并通过对照,我觉的直到今天,我的写字风格都没有发生变化,和判决书送达上我的签名连同2014年10月11号在民行科写的两页实验笔迹风格相同。我是于2014年2月24日在冠县法院档案室发现庭审笔录被改的,而判决书送达是2013年4月15日签的,远在发案前,该送达也应是案发前我自然笔迹的表露,且法院不会对它的真实性等存任何异议,因保存在县法院,还只和庭审笔录上我的签名(2013年3月5日)只差一个来月。我觉得只凭对照笔录上的签名、送达上的签名和两页实验样本也可以鉴订出真假。而民行科根据我提供的线索在银行提取的我的三份签名是否可做为样本,我觉得如果可以,还是不用为好。而后民行科刘科长跟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联系多次,并告诉他们提取了三份案发前银行单据我的签名,还有判决书送达的一份签名,而该中心在没有让检察院再送检材样本的情况下,就回绝检察院说鉴定条件不成熟,说他们是省级鉴定机构,建议让检察院去上海、北京等国家级鉴定中心去做。以我看来,假签名仿真度并不高,而该鉴定中心在不再看检材和补充样本的情况下就回绝了,我有点想不通,且一开始他们答应我的很好,并我光向他们鉴定中心咨询三趟花去了我三四百元路费,更不用说误工等,结果一点作用也没起到。但接不接是人家的权利,况检察院有自己的内设鉴定机构。而民行科根据该鉴定中心的建议等问我是否去北京等地咨询司法鉴定中心,如果有承接的,民行可出委托书。而我有点担心会同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一样,光让我损失时间和路费等最后还鉴定不成。
而现在我请求各位领导可不可以支持我让县检察院走下面这条路:该法官把笔录内容改的如此之多,并直到现在还不愿主动承认错误,把真笔录归还到县法院,争取宽大处理,还是在党中央、 强调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太顽固了。而我们所有人都知道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屏障,而法官如若敢办人情案、关系案偏向一方就够可气了,而现在敢改当事人口供,还有没有一点司法公正可言。这事已在冠县传开,如不处理,让我们冠县人民如何再相信法律公正。而国家在检察院设有内设鉴定机构,专为检察院侦办案件设立,并有逐级委托的规定。我觉得本案案情特殊,特请求领导可不可以让冠县检察院越级委托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对检材和样本进行技术鉴定,以证明假笔录上我的签名系伪造(我以性名担保假笔录上签名非我所写)。我觉得这样更有权威性,更利于冠县检察院案情的侦破,更能让所有人信服。
(少上传与别处雷同的约700字)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18-10-27 08:40:17
(材料十)最后对各方面的陈述及自己的感悟……

也许有人说让我再去县、市、省的“纪委或党委”处信访,寻求解决,我认为我不用去那些地方,因为我这个案子法律有专门规定应该就是在检察院处理。以我对我们国家有关规定的理解,从最高检--省高检--市检察院--县检察院这些各级检察院是浑然一体的,上级对下级的关系是领导关系,当然同级党委对同级检察院也是领导关系,但国家规定的是不服县检察院处理意见的去市检察院申诉,不服市检察院处理意见的去省检察院申诉,不服省检察院处理意见的去最高检申诉(需要符合条件才能申诉),好像没有哪个规定说我这个案子不服检察院的处理去同级纪委或党委申诉。有人说检察院实质上多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工作,而上级检察院往往只是对下级检察院的业务指导关系,到底是不是这样我也不知。可我只是一个老百姓,我只管法律明文规定的事,国家有关规定就是不服对检察院的处理可去他的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且国家还有“领导干部不得违法干预司法人员办案”的规定,按正事说同级党委、就算上级党委或再上级党委等一般也无权对案件证据采信、定性等细节做出决定,权利已下放到案件主办人员、部门、单位等,这些主办人员、部门、单位有全权办理,且若办不好还要负相应法律责任。但如果说办案过程中有阻力或难解决的困难,也不应当是我控告人老百姓的事,而应是:县检察院或办案人遇到或发现对案件的调查有阻力或难以解决的困难时,可向同级县党委汇报,同时也向上级市检察院汇报;同级县党委不能解决的自己可向上级市党委汇报,而另一条途径的市检察院接到县检察院汇报后自己不能解决的也可向市党委汇报,同时可汇报给省高检;市党委不能解决的可向省党委汇报,而省高检接到市检察院的汇报不能解决的也可向省党委汇报,同时也可汇报给最高检;省党委不能解决的可汇报给中共中央,而最高检不能解决的也可汇报给中共中央。我认为不管多大的阻力或困难,办案人等只要敢担当,都有途径解决,况只要你发现有特殊情况做了相应努力等,若再解决不了主要责任恐怕已不全在你,这些事我想不应是我举报人自己做这一切,这些事应是某些人员、部门、单位等的事。你们这些负有法律职责的人员、部门、单位等下有团队、上有领导,还有保险等保障,而违法犯罪之国家人员往往都有自己的一股势力,你们和他们抗衡才有优势,而按理说我们这些举报人相比对方一般都比较弱势,并一般为了保护举报控告人都应对其的举报行为等一切信息进行保密,来减少查案的阻力和控告人受报复的机率。一旦有人举报了有价值的线索,相关人员、部门或单位就应该按具体情况认真对待,把自己该做的事做好,是错告或诬告的澄清事实或追责,是事实的该查处的查处,而不应是什么都让我们举报控告人来做。所以不管别人说什么我反正就在各检察院寻求解决。当然我也有我的打算:我要再从程序上告我就是去“中纪委”,我会把所有的材料都交给“中纪委”,从上到下所有一切相关没尽到责任的工作人员等自然而然都会被一查到底;另一条路就是现在发到网上,哪个国家部门该管自然就去管了。而现在为什么选择发网上,因我认为这样对某些道德差的官员和广大老百姓更比较有教育警醒和提点意义……
我也不知到底什么原因,从2017年2月14日我去(某)日报社又一次递材料一直到现在,仍没有任何单位、部门或领导等给我任何答复。
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承传下来许多优秀的品质:以“诚”为美,围绕我姐这个事发生的一切事我自始至终都想有什么说什么,是我姐的理就是我姐的理,不是我姐的理就不是我姐的理,做人我不能胡说。我曾说我姐和赵培广经媒人介绍前我姐曾有过些异常的表现,那我们不能证明那曾经的异常是患精神病的先兆,就算只有证明这样才对我姐有利我们也不能证明。先不说别的,先说说我姐当时的异常是如何引起的。通过回想往事,我姐发生异常时应是我才十岁左右。记得当时我母亲给我说我姐异常的原因,是在我爷爷去世时,我们这里的风俗是给前来吊孝的亲人发孝布,我姐认为给她的比给一般远近的别的亲人的孝布短(老些人说看不出短),她心里不平衡,哭着上学走的,过了一段时间,学校有人给我父母说你女儿跟以前有点不一样,反正觉得怪怪的,我一直到我姐离婚的案子开庭前都认为这是唯一的诱因。可当开庭完结判决书已送达给我们后的某天,我二哥用电动三轮车拉我去走亲亲,回来的路上,谈话期间,我二哥说道“……你知道咱姐和赵培广订婚前曾经的异常人家外人是怎么说的吗?也别管对不对,反正不是光是你听咱娘说的那样,人家说是咱姐在南陶高中上学时和她班一个男同学(离我们五六里地的徐刘村的)谈恋爱,咱姐征求我们父母意见时咱父母不愿意,嫌人家穷,为这咱姐气的……”我告诉我二哥我从没听说过此种传言。我回家又问我的妻子在我们结婚前有无听说过我二哥说的事,妻子说的和我二哥说的差不多,于是我去找我的父母问个明白。我父母两人都说当时你姐高中还没毕业就来征求我们的意见,我们说他家反正挺穷,等以后考完学再说,这时不是谈这的时候,并我父亲对我说“三,我也听说外边有这传言,我觉得我冤,你说当时我和你娘就说他们家挺穷,那也是事实。也没简直说不愿意,再说还正在上学,我们说让她考完学再说,就是学校知道了也不允许她谈恋爱……”有我父母给我说的这些话就足够了,我没再问当时我姐的异常到底是两原因都有还是只具其一。父母当时说的话也是人之常情,也没简直反对,在那个年代我觉已够开明的了,最起码父母没有害儿的心,究起来说还是她自身精神承受力差,经不起风浪。我们这十里八村都知道还有一个比我姐岁数大的女精神病人,听老些人说当时她是播音员,在文化大革命时她听说有人准备要批斗她的信就吓成了精神病,别人被批斗老长时间都能挺过去,而她这听说可能成为被批斗的对象就吓成精神病是否是精神承受力差。而男女自由恋爱双方出现特殊情况的在我们这里大有人在,人家也没得精神病:<1>比我姐年龄大的女方父母不同意,把女儿锁在屋里,女儿找工具把窗户打坏去男方处两人共度一生,并且现在已幸福终老。<2>和我姐同时期的两高中男女生谈了老长时间很谈得来,但男方考上了大学,女方没有考上,男方提出并和女方分手了,但人家女方虽哭了老些天但最终仍从痛苦中走出,人家也没得神经病。再说孝布的事就算发的短点天下又有几人能气成精神病。所以别管哪种原因是诱因我觉都已没考虑的必要,还是我姐她自身精神承受力差,不够坚强,智慧欠缺,经不起风浪。我们正常人考虑的只能是如何让她们这类人少受点罪。而再说至少这种情况赵培广在媒人介绍前已经知道此事,记得在我记忆中,我姐和赵培广订婚前的异常表现是:我姐不上学后不去地里干农活,光在家闲着,有一个我自己院里的嫂子说她“常玉,你父母这么累你上学时没法,现在不上学了你也不帮你父母干点活,你快成姑奶奶了。”回家我姐一开始站在我家枣树上喊,后来上到我家房顶上喊“我的儿啊儿啊孙啊孙啊重孙耷拉孙啊,你们怎么光说我是姑奶奶怎么不喊我一声姑奶奶啊”她喊的如大喇叭广播一样响,街上招了老些人围观,我父母吵她让她下来,老长时间她才下来。我姐在房上喊骂时我正好在家,是我亲眼看见亲耳听到的,而骂人的原因,是当时问我母亲时她告诉我的。这么大的动静,赵培广的亲姐、亲姑奶奶家等都离我家这么近,就是不近七八百人的小村这事也是当时村里的特大新闻,也没人听不说。听说他赵培广家就是托人说媒按这情况来的,因当时他家由于有些原因不好娶上媳妇才选择的我姐。媒人介绍后我姐并没有相中赵培广,而我姐当时是我村长得又好看又有个子的女孩,赵培广当然愿意,他托我们吴村娶到他们郭庄村的女村民曹某某捎了老些情书才捎成的这桩婚事。订婚后赵培广和我姐又一起多次一起外出买东西,多次接触谈话而我父母从没陪同,有什么事他更不可能发现不了,而最后当赵向我父母提出结婚后选了好日子,父母还买了老些嫁妆并和许多亲友说了到那天正式举行婚礼。可没到好日子那天赵就想法让我姐同他到郭庄一同过日子了,听说赵那么做是为了省钱,在那个年代的农村是很不好听的事,而后来我父母还是把嫁妆在我姐“追接”(我们本地的风俗)时全部送到他(她)们家中。而结婚证也是他(她)两人自己办理的。而根据当时的婚姻法之规定,没有治愈的精神病人,是不给起结婚证,不让结婚的。而他们能自己起成结婚证,起码能说明当时起结婚证的工作人员没有看出我姐有不妥之处,否则怎么批准。还有一种情况赵和我姐在一起过了那么多天才起的结婚证,如果说她当时有精神问体赵和她同居法律也是不允许的,恐怕也是要负刑事责任被判刑的。况赵培广在起诉我姐离婚时在他的起诉状上只说“原、被告经人介绍于1989年11月18日登记结婚,婚后,原告发现与被告性格差异较大,常因生活琐事生气吵架,两人感情一般……”只字未提婚前有精神病前兆,说明他认为我姐起结婚证时是正常的,更没有提婚后发现精神病的事实,而把遗弃患可治愈精神病的妻子的事实说成生气后分居,为达到离婚目的,掩盖真相,从上述事实我想所有人应能推知事实真相,是非曲直自有公断。我们中华民族以“重情重义”为美,赵培广你当时既然明知我姐各种情况而选择与我姐办理结婚证结为夫妻,就应尽到夫妻相互抚养的义务,你和自己的妻子共同生活了那么多年,并有一双共同子女,就算按你起诉状上说的“时好时坏,感情一般”你也不能一点情谊不念,一点责任不负。你也应替你妻子想一想,她要不嫁你嫁别人能有几个和你这样没一点良心,造成妻子现在这局面,连子女都和她亲情疏远,让她老无所依。按说照顾我姐这一辈子就应是你的责任,你子女大了且儿子也大学毕业(2017年春节我去“也庄”村走亲亲时听说我姐儿子已刚结婚,我想应为事实),而我们自始至终说责任让你全担了吗?我们也明白反正走到现在了,你能尽量的多负点责任就行,也老些人劝我们,但你说过负一点责任了吗?一直到现在你有一点改过回头的表现吗?难道你对曾经一起生活十来年,并有一双共同儿女的妻子现在你造成的现状,一点“仁心”、“怜悯之心”、“负罪感”、“羞愧感”、“后悔心”等都没有吗?记得我姐在我开始告改庭审笔录老长时间后的一天,她精神状态正常时去你郭庄问你的父亲兄弟等看你赵培广及你的两个孩子回来了吗?她回来后告诉我赵培广的三弟媳对她说“你娘家兄弟离婚时给要好几十万。”我姐说“那不给我那么多怎么也得给我两万三万的吧!不然以后叫我怎么过啊!”这要求算不算高,我姐说这话赵培广和他两子女就一点信都不知,到现在我姐要求的这点钱都没有人提给,并且两孩子从我告改笔录到现在对我姐的态度是:从2013年赵培广起诉离婚,一直到现在,只有2013年春节我姐女儿曾经来到我父母处(此前我姐两孩子已好几年没来过我父母处了),那时我母亲刚摔伤了,她来看望她的姥娘(事后听人说,当时我姐女儿先去的我村她姑家,她姑父叫她来看摔伤的姥娘的,也只是传言)。并且那天我姐女儿对着我说她娘“人家怎么着气有压力不犯病,就她着气有压力犯病。”俗话说“子不嫌母丑”,当时我虽很生气,但是究起来还是个孩子,并且已好几年没来过她姥娘处了,我方又正和她父亲打官司,当然也为了我姐以后而不愿和孩子间加大隔阂,也是为了她以后能对她母亲好点,因这种种原因最后我还是没简直说她什么。可从那年春节以后一直到现在,在我姐每年都去郭庄好几趟问赵培广及两孩子有信吗的情况下,我姐从没见过他(她)们父子女三人任何人一回(这就是有些人的人性),并我姐女儿也从没再来我父母处看过她母亲一趟。我姐的儿子更从赵诉离婚后从没来我父母处看他母亲一趟(听说我姐儿子已结婚)。有人也许说“你姐老了两孩子也许会管自己的母亲”。俗话说“子欲养而亲不待,要及时行孝”(我的二舅49岁就刚去世了),说一句不该说的话,我姐等到等不到两孩子孝养的那一天谁能打保票,另外这么多年都不看她娘一眼,说以后管她(他)娘的诚意在哪???不看你们的姥爷、姥娘,我不争这个理,没你们这两个外甥外甥女你姥爷姥娘照样过的很好,“有你们五八,没你们四十。”只要你们对你们的母亲好一点,哪怕多看望你们的母亲几趟,我今天也可能不把此事发到网上。
老些人说你告改笔录这么长时间了你告赢了吗?那么不好告,还不如起诉孩子算了。我们传统道德讲“尊老爱幼”,这个词中老和幼的关系应是相互的,小辈应“尊敬孝敬”长辈,长辈也要“爱护”小辈,而具体到各方应自己先做好自己应做的。孩子不看望姥爷姥娘是为不尊,不看望自己的母亲更为不尊不孝,但我这个当舅的觉着告孩子现在应还不是时候,俗话说“养老养老”,只要有一点办法我们现在也不想起诉孩子,因哪个孩子过的也不容易,社会生活压力都很大,虽然孩子绝不能这样想,以此为理由不尽孝道,但我们从“让步”“感化”的角度想让孩子自己良心发现或在自己成家立业后有了自己的孩子后等知道做“父”母的不易,能悟出我们老祖宗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由自己希望自己的孩子以后孝敬自己而良心发现,使自己对母亲的态度有所改观。我一直想让他(她)们自觉回头,机会给到了他(她)们最后。虽老些人劝我们发到网上,为什么拖到现在,要说当姥爷姥娘的、当舅的把外甥外甥女及其父亲整的一点人样也没有让全国都知道,有一点办法谁愿那样。我在检察院等地和我们村里不止一次的说我姐的子女要有一个管我姐,看孩子面我也不告赵培广了,我这样做有一点用了吗?今天我既然发到了网上,做子女的你们也别忘了,你们这种不孝行为一直下去,也可构成遗弃罪。但我还是希望两子女能“浪子回头金不换”“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我们中华向来仁人志士以“忠”于国家“尽职尽责”为美,有些法官、检察官、某些领导等,你们拿着国家人民赋予你们的权利,吃着“皇粮俸禄”(人民的血汗钱),你们有地位、有荣誉,老了有养老金,有养老保险伤害保险等保障,说句不多该说的话牺牲了你们是烈士,国家人民出钱出力上养你的老中养你的妻下养你的小,那你说怎么也没有你活着孩子老婆父母过的好,那你可以不选择这个职业啊!国家已规定这些职业就有这个社会责任,就存在这个职业危险,你们选了这些职业就是冲这来的,我认为已给了你们某些法官、检察官、某些领导等足够的做自己该做的事或适当补救的机会,如果由此事你们仍然最后挨治,我不知道到底愿我还是愿你们自己。我好像听有人说有的法院出了事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领导包庇维护拒不查处,到最后上级查明时有的整个法庭全军覆没,有的法院处理好几十个人,而现在我这个事牵扯到法院又牵扯到检察院,我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情况。我再给你们有些犯错的人指条你们当时的出路,如果你们知道这是违法犯罪,又觉得对方势力很大不想与之抗衡,你们还可以申请辞职,另谋职业,把职位让给别的敢担当的来干。你们职位不舍得丢,又在其职不某其事,为这事你就是挨治了也是你们咎由自取。
或说我是冠县的普通小老百姓,如果真由于你的原因老些的官挨治,看你将来面对些什么,还如何生活。我可能想不到这点事啊!但人都是被逼的。改笔录的法官如此坑人害人,当时那样的猖狂,我仍然在法院、检察院不止一次的说“我就是个平民百姓,当官的有权有势有钱有关系网,我治过当官的了啊?可当官的也不能一点理不说啊!”记得对冠县检察院控申接待室杨科长我曾说过“赵培广和改笔录的法官要是说半个理,就是说三分之一的理我也不再治这事了。”可是一直做了那么多,好话说了三千六有用吗?我可以让,可以退,但当你们决不悔改、死不回头,我就要看看用我的“四两”,借助中共中央好政策的“万万斤之重”,砸扁还是砸不扁你们这“千斤之不良物”(我上初中时由于品学兼优就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有些人说现在有些当官的黑白两道,做什么事别一条路走到黑。但我也告诉你我们老祖宗还说“抬头三尺有神灵,人在做,天在看”上面还可能有抑恶帮善的天道。也别管有没有“天道”我想应该有吧!也别管有没有“天道”我还是要劝某些人“别把事做的太绝”!!!
曾有人问我“你姐的孩子和你姐近啊还是你和你姐近啊?”我说当然是我姐的孩子同她近啊!那人说那她孩子都不管你姐你这当兄弟的不会也不管啊?我说做人不应比着没有一点人味。而其实能走到现在一开始主要原因是父母之命,我父亲一开始时对我说,只要能判赵培广几个月的刑咱也可出这口毁你姐一辈子还想一点责任不负还给你姐要钱的恶气,我母亲七十多岁瘫痪在床仍不止一次的问我你姐的事怎么样了。其实我父母对我姐的态度是我这个事向前进的很大的动力,都说养儿为防老,可我父母养我这个姐对他<她>们这一生除了拖累又有多大好处呢?但七十多岁的父母还舍不得这个“不争气”的女儿,还在照顾她,并我父亲在赵起诉离婚后曾说我“三云,以后万一没我和你娘了,你姐要往咱吴村来了,给她口吃的,别饿着她”。从这看父母对子女的爱护真的是无私的。我会想我这个儿子也是我父母的孩子,假如我和我姐一样,我父母也不会舍弃我的,有这么好的父母,从宽宽父母的心、让父母高兴高兴的角度,我也要想法为我姐争回点权益。
我奉劝在这个事上所有的违法违纪犯罪的人在看到以上内容后,第一时间去相关部门认错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我们老祖宗不是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吗?你们犯得都不是死罪,都还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如若不然你们要赢了我,你是只赢了我,你们岂不是赢了中共中央。我再问你们一声,除了纪检监察检察外,我们国家还有情报机关,你们这种严重和中共中央对着干破坏政令实施的行为有没有可能会进入国家情报机关的监控范围,上报中央等处,全国总共两三千个县,难道冠县就没有国家情报人员,你知道他(她)们是谁吗?醒醒吧!
虽理是我说的理,但我姐这个事直到现在仍没有任何国家部门等人员给我任何答复,我也不知国家各部门到底对此事什么态度,我也不知我们有些中华儿女现在到底是以什么样的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我姐这么有理的事对方那些人做了那么违法缺德的事,我又给了他(她)们那么多机会他(她)们还都死不主动悔改,且控告过程阻力重重。究其原因,我认为虽是国家有些制度还需要完善,但更主要的原因是某些人的道德素质不过关。因此我想把我对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理解在这同大家谈一谈,看让大家是否有个借鉴,是否能让那些不好的中华儿女的思想改一改,让我们国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和谐美好些,当然我们绝大多数人还是不错的,但有些人的思想从我的角度认为确实还有提升的空间。
我们中华民族是“炎黄子孙”,相传是“龙的传人”,有五千多年的从没断代的文化传承,五千多年的思想智慧结晶,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仁人志士楷模,沉淀出了许许多多的为人处世的道德规范准则。这些思想文化道德品质到底好不好?我们“中华儿女”到底该不该按我们“传统文化道德”标准要求自己?我们“中华民族”是崇尚理性思维的民族,不管什么事,好要说出好的地方,坏要说出坏的理由。我一九七六年出生并长期生活在山东农村,自小受到的是父母、老师、乡亲等的“中国传统思想道德文化”的熏陶,形成的是我们“传统中国”的思想价值观念,后来又接触到了一些“所谓的外国传来的思想”,为什么说是“所谓的外国传来的思想”,因我从来没有去过外国,也不知外国思想价值体系到底什么情况,就算是外国传来的也不知传入的过程中有没有一些演变改换,面目有没有改观,而说是人家“外国文化”岂不欠妥,所以下面的论述用“新思潮”来代替“所谓的外国文化”。我们都知道“天地自然”孕育造化了我们万物人类,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追求,而我也曾用到现在为止二十多年的时间在不停的思考我自己到底应该为什么目的活着,怎么样活着,怎么去做才能让自己心情愉快、不孤独,让自己得志时有人分享,失意时有人帮助,才能让自己生活过得有意义、有价值……后来虽受到了“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18-10-28 03:44:26
我们中华民族是“炎黄子孙”,相传是“龙的传人”,有五千多年的从没断代的文化传承,五千多年的思想智慧结晶,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仁人志士楷模,沉淀出了许许多多的为人处世的道德规范准则。这些思想文化道德品质到底好不好?我们“中华儿女”到底该不该按我们“传统文化道德”标准要求自己?我们“中华民族”是崇尚理性思维的民族,不管什么事,好要说出好的地方,坏要说出坏的理由。我一九七六年出生并长期生活在山东农村,自小受到的是父母、老师、乡亲等的“中国传统思想道德文化”的熏陶,形成的是我们“传统中国”的思想价值观念,后来又接触到了一些“所谓的外国传来的思想”,为什么说是“所谓的外国传来的思想”,因我从来没有去过外国,也不知外国思想价值体系到底什么情况,就算是外国传来的也不知传入的过程中有没有一些演变改换,面目有没有改观,而说是人家“外国文化”岂不欠妥,所以下面的论述用“新思潮”来代替“所谓的外国文化”。我们都知道“天地自然”孕育造化了我们万物人类,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追求,而我也曾用到现在为止二十多年的时间在不停的思考我自己到底应该为什么目的活着,怎么样活着,怎么去做才能让自己心情愉快、不孤独,让自己得志时有人分享,失意时有人帮助,才能让自己生活过得有意义、有价值……后来虽受到了“新思潮”的冲击,但直到现在我还是觉着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道德标准”好,并想出了一些自己的观点,现大致总结如下: <1>仁:有善心,才会帮助别人,才能让世界充满爱。<2>义:只有在兄弟亲朋有困难时能挺身而出,慷慨相助,人间才能感到温暖,不会让人太孤独心寒。<3>礼:热情礼貌才能让人感受到温暖和自身存在的价值。<4>忠:国家国家,有国才有家,家和国是分不开的,只有我们每个人都忠于我们的国家民族,为我们的国家民族努力奋斗、增砖添瓦,在有需要时挺身而出,十几亿人众志成城,我们国家民族才能更加强盛,何惧再被别国欺负。<5>信:说话算数,这样的人才会被人认可与尊重。<6>诚:诚实不说谎话,才能取得别人的信任与支持。<7>孝:父母养育我们不容易,理应孝顺父母。<8>节:在“民族大义”、“人生大事”面前是要有原则、有底线、有傲骨的,是不可以妥协、退让、屈服的,是需要“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精神的。<9>勇:在战争、阻力面前是需要有“热血沸腾”的冲劲的。<10>勤:只有有“勤”的美德,才能获得生活各方面的保障。<11>洒脱、大气:自己的选择不一定能让所有人都支持,自己认为该坚持的在没发现是错误前要敢于坚持自己的路,胜了享受成果,败了承担责任。<12>谦虚:要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13>自强不息:学海无涯,学无止境,艺多不压人,活到老提高到老,不断强化自己。<14>恩怨分明:人对我好一定要记的,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方式给予回报;人对我坏哪怕不和他(她)计较,也要心中有数,知道他(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15>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16>自信自尊自爱:要全面对自己的各方面有一定的正确评估,才能找到自己各方面合适的位置;自己尊重自己把自己做好,爱护保护自己应有的好形象,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爱护。<17>懂得自我反省、自律:平常有时间要常想自己做的事有无不妥之处,与人有矛盾了或事情坏的后果表现出来了更要自觉寻找自己是否有原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要把责任的目光光放在别人身上。<18>有一定的奉献精神:如果每个人都能有一部分付出是不需要回报也行的,那世界将会变得非常和谐的!<19>有点豪侠心:替天行道,助弱抑强是我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一直都有人坚持的美德。<20>有责任心:别管是对国家民族,还是亲戚朋友,自己该做的事迎难而上也要坚持去做。<21>有羞耻心:对国家法律不允许、民族文化道德不提倡的事,若想去做就会脸红、心中不适等。<22>有怜悯之心:对正受难无助的可怜之人能适当做些帮助之事,才能让人间充满暖意。<23>助人为乐心:帮助了别人而心中满足快乐。<24>礼让、德让:对别人的无心之失或不牵扯原则性问题的冒犯等能不与之计较,哪怕是很不如自己的人在无关紧要的事上的冒犯等有时都能讲风格、讲涵养而不与之计较,是一种促进人际关系和谐的一种美德。<25>有祝福别人心:何必生出那“妒忌心”,由此引发的事往往害人害己。大家都幸福不好吗?<26>有推己及人心:自己不愿痛苦应想到别人也应不愿痛苦而不去伤害别人;自己不愿做的事应想到别人也应不愿做而不强迫别人去做;自己应孝养父母也应想到别人也应孝养自己的父母,而在这方面该帮助的给别人适当提供帮助……<27>注重仪表,有爱美之心:要适当注意自己的衣着等形象,各方面尽量做到有条不紊、干净整洁。<28>对我们共产党的纪律、国家法律、自然力等有敬畏之心:违背了党纪国法、自然力等是要受到惩罚的,到时身败名裂或身心伤痛,悔之晚矣!<29>有坚强、坚韧、坚忍、忍耐之心,不愿苦也不怕苦:在生活中难免有挫折、伤痛,要有坚强、坚韧、坚忍、忍耐心战胜困难,相信胜利快乐一定会到来,虽也许谁都不愿苦但“苦痛困难”来了不要惧怕,躲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要有勇气正视并战胜“它”。<30>爱祖国,爱民族:不爱我们的国家民族,你不配做我中国的儿女、中华民族的子孙。<31>有民族凝聚力:我们所有中华儿女团结一心、同仇敌太、荣辱与共,我想任何外力都不敢再小瞧我们一点!!!<32>拥军优属:国家在国际上、国内的尊严与安定需士兵的不怕牺牲、不怕吃苦的奉献精神去捍卫保护,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拥戴我们的士兵、优待我们的军属呢???<33>尊老爱幼:老人一般经过的事多懂得多理应受到小孩和年轻人的尊敬,小孩和年轻人一般经历少懂得还不多理应受到老人的爱护和耐心教导,双方是相互应尽的义务,不应厚此薄彼。<34>兄弟姐妹要相互友爱:兄姐岁数大一般知道的多,要教导礼让爱护弟妹;弟妹岁数小一般知道的少要向兄姐学习优点并尊敬兄姐,都成年后仍能亲如手足。<35>尊敬师长,爱护学生:老师教给我们知识、做人的道理等,当然要受到学生的尊敬;学生之所以当学生,说明他(她)们的知识、做人的道理等老些方面还不完善,老师当然也要爱护他(她)们,有不会的耐心给他(她)们讲解,有错给他(她)们指出并已合适的方式加以纠正,双方都应彼此做到。<36>尊敬领导,爱护下级及基层人民:领导由于能力强、方向性强、全局性强等起着带头作用,理应受到下级和基层群众的尊敬,使他(她)们感到自己的价值等;领导制定的方针政策等需要下级做纽带传达给基层人民具体实施,所以领导要爱护关心下级及基层人民,这样可提高下级及基层人民的积极性和心里舒适度等。<37>懂得感恩,知恩图报:就像我们学校教科书上说的你给了一个物体一个作用力,该物体便会给你一个反作用力,那别人给了我们恩惠等于给了一个好力,我们不应该在适当的时候给对方一个好的力“报恩”以回报吗?这不也是顺应自然吗?<38>尽量善待生命中的每一个人:有的人给你帮助使你快乐,有的人给你困难挫折也可能使你成长或证明自己,也许他(她)们都有那样做的原因,单说中国就十几亿人我们一生中接触的能有多少呢?能宽容尽量适当宽容他(她)们吧!<39>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对自己要求严格,对别人适当待以宽容,是使人际关系和谐和为自己赢得尊重的一种美德。<40>适当克服自己的欲望,发乎情止乎礼:当我们发现心中生起的某些欲望根据道德等不应该存在时,要用自己的意志力克制掉“它”。<41>懂得亲人近人间有时需要培养感情:有时人是需要长时间的关心、帮助、包容、支持等慢慢不断加深感情的。<42>对“人”要有最起码的人格尊重:任何人都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存在体,不被尊重岂不是被无视而类似于不存在,那恐怕对谁都是一种伤害。任何人一般应都有自己的尊严,你不尊重别人也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得不偿失。<43>懂得凡事有度,过犹不及:一般什么事都要掌握分寸,适可而止,比如说不要得理不饶人……<44>懂得用“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道理对待“人”:谁一生不犯错,“浪子回头金不换”,做了错事若能认识错误并真心悔改,一般应给该人适当的支持、鼓励与认可,当然也包括自己适当的放过自己。<45>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认命不服命,相信只要努力最后一定会获得适当成功:人这一生,老些事做之前往往都不知道到底成功与否,也许想不到的一些意外都会改变结果,但我们只要有一颗胜不骄败不馁的心,永远不向命运低头,最后我们一定会取得适当成功,哪怕一生没什么大成就,老了回首往事觉着自己已尽力了,也没什么可遗憾的了!<46>人与人之间做到一定的互谅互让、互爱包容:每个人由于遗传、环境等因素造成的性格爱好等不尽相同,多设身处地的站在别人角度想一想,相互都能做出一定的谅解包容,多一分友爱,人际关系才会更和谐。<47>适当少欲少求,善于知足常乐:每个人作为个体,都需要吃喝住行等一定的基本需求,有一定的适度私心我认为是可以的,但世间的资源量是一定的,都欲望太多,争斗势必激烈。我们不如适当克制自己的一些欲望,尽量少欲少求,才容易满足而心境和乐,社会关系才更和谐。<48>弱则独善自身,达则兼济天下:我们若是一个普通人要努力按一个品德良好的人要求并努力做好自己;而自己若是有大能力大智慧的人,就要做好自己的同时,帮助更多的人做好、活好,也不辜负自己的一身“本领”。<49>要善于采纳别人的意见,更要有主见:遇事首先要有自己的见解,也能听的进别人合理意见,最后做出综合判断。<50>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有自己的好恶,自己该做的做,自己认为不该做的一定不做,不做没有原则的“老好人”。<51>甘当绿叶配红花:愿当绿叶把红花一样的人衬托养护出来,而自己仍能乐在其中。<52>有很强的适宜的执着心:执着心强的人一般才能有毅力达成自己的目标,同时执着心强的人一般不容易改变自己,你认定的他(她)一般不会把自己改变成另一个模样,一般是可以依靠的。<53>有一定的情调,会适当享受生活:生活中有时需要一定的情调来调节,才不会枯燥乏味。物质比较丰富了,不说挺俭朴,适当感受一下生活美好是应该的,但一定要有度,照顾到别人、社会的适应能力。<54>有强大的自制力:培养强大的自制力,才能克服自己的缺点。<55>人应该都是不完美的:一个人也许可以有一些缺点,但一定不要缺点比优点还多,当然能做到完美、大家都以你为榜样更好了。<56>多彩多姿的世界应该才是最美的:每个拥有不同特点的个体人,都为组成这个多彩多姿的人类社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从这种意义上说都是“平等”的、不可或缺的。<57>真情最美:只要相互“认定了”对方,几乎不顾一切的冲破“巨大”阻力也要在一起,互相包容礼让、互相支持、同甘共苦、荣辱与共、不离不弃,拥有这样的感情应是最幸福的事。<58>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般应该有远近之分的:因一个人的能力是终究有限的,就算你有极强的善心、慈悲心、怜悯心,假设你遇到有两个人都急需帮助,而以你的能力只能帮其中一个,你会帮和你关系近的还是远的呢?<59>有一颗向往美好并为之奋斗的心:美好的生活不是等来的,是靠努力奋斗争取来的。<60>不要活成了孤家寡人:一个人即使不追求所有人认可,也要争取一部分人认可。<61>有些事是不可以做错,有些机会是不可以错过的:在某些人生大事面前是一定要慎重的,一旦做错了或错过了是无法弥补的。<62>每个人的自由应是在一定规则范围内的相对自由:因我们每个人的性格、爱好等都不同,往往相互冲突,如果都随着自己的性子随意乱来,那人与人之间、社会将矛盾的乱的不成样子。我们看宏大的天体月亮在按一定的规则绕地球转、地月按一定的规则在绕太阳转、太阳系在按一定的规则绕银河系中心转等等,如果这些天体都不按规则、横冲直撞的到处乱碰,那我们生命生存的空间怕就不存在了。而我们人是万物之灵,是宇宙天体运化而来的,而那么宏大的宇宙天体都要在一定规则下“自由”运动,从顺应自然的角度说,我们人的各种活动也要像宇宙天体“母亲”那样自己的自由应是在一定规则范围内的自由。<63>世事一般难万全:世事往往都有或多或少的顾此失彼的情况,举个例子,比如我绝对拥护认可我们国家该实行一夫一妻制,这样能最大限度的“男有分,女有归”。但说个笑话打个比方“假设说一对情同姐妹的异姓女孩,同时喜欢上了同一个男子,而这个男子也对两个女孩都很喜欢,两女孩也都挺愿意结成姐妹同时嫁给这个男子,男子也挺愿意娶二位女孩,三方家庭都挺支持,三方家庭以外的人也几乎没人反对或根本没人反对,如果这两女孩不能同时嫁给那个男子,三人都将终身不再结婚,并且三人都承诺如果结婚了不管发生什么情况都不离婚,并且男子若不幸身亡,两女子都承诺绝不改嫁,而两女子若都不幸身亡,男子承诺绝不再娶,他(她)们三人都承诺不管发生多么困难的事、哪怕天塌地陷也不离不弃,并且三人“无比执着的”敢对着全国人民做出以上承诺,你说这情况一夫一妻制对他(她)们有没有一点伤害”,这情况别说没有,就是有也恐怕是极其少见的,但从极少数服从绝大多数的角度国家制度也只能按一夫一妻对待,但这至使那两个女孩真的终身不嫁,这样也不能给那个男子以外的任何男子机会了(“一夫一妻制”在这样“执着”的两女孩身上,恐怕也起不到让她们两女嫁两男的作用),你说哪有这情况,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万一真有了这不就成了“事实难万全”的例子了吗?<64>幸福模式也许有千万种:你的幸福模式不一定是别人的幸福,你认为怎么也不幸福的状态也许别人乐在其中,要明白宇宙是神奇的,个体间是有差异的。<65>独美:在适当照顾别人的前提下,执着的快乐的活在自己的模式、心境中,不再容易被外力影响而改变。<66>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希望自己和所有人各得其乐。<67>实力决定一切:“最高实力”应该不管怎么说也得掌握在“特别”善良的生命手中,不然宇宙也太残忍了吧!!!<68>“贞洁观”是我“中华儿女”的一种美德:“中华儿女”对自己和另一半的要求是,“男儿”为自己和妻子“惜身如金”,“女儿”为自己和丈夫“守身如玉”,“男儿”喜欢“女儿”的“冰清玉洁”,“女儿”喜欢“男儿”的“金光闪闪,无尘无垢”。<69>物以稀为贵<70>敢做“与人为善的、特别的”你,“敢为天下先”!!!<71>善于动脑运智慧:老些事都不能死干,要善于动脑运智慧巧干才能事半功倍,就像上面的68条在具体到某件事时到底适用哪些品德去对待,有时几条间会有冲突,到底该怎么办就需要自己动脑运智慧具体分析具体对待,看自己各人的能力了。<72>我认为我们“中华儿女”要追求的终极思想境界是——“高和”,现在汉语中应没有这个词,我认为这两个字的组合能代表我说的思想境界--“高”,只有站在高处才看的全、看的远,只有能力强、全才能升得高,只有基础稳才能在高处站的长久;“和”,和蔼、和气、有亲和力,和乐、舒适;“高”就不能随意侵犯、践踏,“和”就要有包容力。两个字合起来“高和”我认为可以代表这些意思--无能力智慧不为高和,无坚忍勇敢不为高和,无仁爱善良怜悯不为高和,无理解宽容包容不为高和,无博大精深高的胸怀不为高和,无和乐舒适的心境不为高和,无一定的威严威势不为高和。“高和”的境界到底有多高,此境界是上不封顶的。但“高和”之人的境界无论能升到“多高”,他(她)是“和”的,站的再高他(她)行仁爱,升得再高他(她)能适当理解不如自己的人,甚至适当宽容礼让德让某些不如自己的人的冒犯等无心之失或不是很大的伤害,善良就不会恃强凌弱,只会去适当善待别人、帮助弱小。“高和”之人虽然有上进心,想升到那无限高度,但却是为了和以待人,是为了让自己和更多的人过得更美好,而不是为了什么“霸权”只顾自己,不顾别人感受,不管别人死活,他(她)们的坚韧勇敢是为了达到心中梦想而具有的百折不挠的精神和为了保护自己应得权益而具有的勇敢坚韧坚忍及英雄豪杰侠义等的战斗精神。<73>知行合一:知道的再多,理论再好,若不能付诸行动,身体力行,也是空谈误事,对人也没有多大实际益处。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道德”应不是只有以上这些,有些和上面的类似的或上面某几个综合出来体现的就不再提了,且还可继续发展,以我的角度认为如果谁能做到以上这些已“很不宜了”,有意者可“另开贴”说的、做的更全面、更好、更高!!!
“以”上面的七十多条“发展后的传统文化道德”为基础,我试着谈一谈我的一些具体的个人生活态度和对国家、社会现象的一些看法:(有十来个方面的观点)
(一)夫妻间的相处之道:男女间的感情、爱情,应该是我们国人、我们中华儿女津津乐道、忘我追求、倍感神秘的事儿!!!古往今来,留下了多少真实美丽的爱情故事,又流传着多少凄美感人的人仙相恋的爱情传说。这些故事美在哪里,美在主人翁之间的“忠贞、至死不渝、彼此信任、相知相惜、互谅互让包容、理解支持、为了在一起可以冲破一切阻力、甚至为了对方可奋不顾身、无论面对什么困难都不离不弃”。别的还好理解,而“忠贞”古人看的那么重好像不那么好理解,这里我就说一说我们民族的“贞洁观”存在的原因及意义和某些特殊情况到底如何对待--“贞洁观”就是我中华儿女对自己和另一半的要求是“男儿”为自己和妻子“惜身如金”,“女儿”为自己和丈夫“守身如玉”,“男儿”喜欢“女儿”“冰清玉洁”,“女儿”喜欢“男儿”的“金光闪闪,无尘无垢”,并为了把这份“美好”留给自己和另一半,忍得住痛苦、经得起磨难、抵得住诱惑,甚至在性命攸关的时刻都不愿放弃,那是有一种很强的“执着力”为支撑的,是发自内心的,不是谁叫你做你就能做到的,不是别人对你说那是好品质你就认为那是好品质的,而应是天地宇宙自然形成的一种“天性”品质,然后赋予了我“中华民族儿女”,再通过遗传“等”途径一代代传与后代,应是我中华儿女的一种“固有本性”。这种自己认为应该保持的状态一旦被不是出自自己本意的因素打破,自己和另一半往往极度不适、难受,甚至痛不欲生并挥之不去。有人说我中华儿女的“贞洁观”是对我民族儿女的精神束缚,应该打破去掉。我还告诉你,那不但不是“精神束缚”,而是一种高尚的品质,且就像你说的是“精神束缚”你想法打破一回试试,看能不能打破。“新思潮”冲击我们民族道德这么多年了真正把我们的“贞洁观”打破了吗?这种思想是有宇宙能量执着力等为支撑点的,不是你说一说等就能改变的了得。就像某人和另一人有矛盾,另一人故意想办法气某人,某人也知道另一人在故意气自己,那按理说明知某人的目的就不该生气,可往往某人还是心中来气并挥之不去,不能自已,就算又有别人劝他(她)不要中了圈套,对方是在故意气你,某人还是不能自已,就类似于这样,更比这种执着力强得多,不是你想改变就能改变的了的,很难,甚至有的人根本无法改变。而我们民族的这种“贞洁观”的存在到底有意义吗?为什么说不是“精神束缚”反而是“高尚精神品质”呢?首先,我们大家想想,古往今来,不管是流传记载编写的古代美妙爱情经典,还是现在的国产影视剧、文艺作品或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令人心旷神怡、为之痴迷的动人爱情故事,如果离开“贞洁观”还有存在的土壤吗???如果没有“贞洁观”谁还会坚持着那种充满困难的坚持,守护着那种好的结果几乎渺茫的守候,而正是这种“坚持守候”才给了我们那么多的感动,才让我们觉着“世间自有真情在”,才让我们对人世间的情爱痴迷,而通过彼此的坚持换来的幸福那才是真正会让人感到无比美妙快乐的幸福,那种突破万难也要坚持到底的信念、意志真的是很值得赞扬感动的。没有了“贞洁观”我们的民族文艺作品和现实生活中的美丽爱情故事恐怕也将不复存在!!!再者,“贞洁观”是把夫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必要纽带。我们每个人一般都想找一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另一半,那也就成了同进退共患难的“一体”。而夫妻双方正因为“贞洁观”的存在,都互相认为自己的身体都是对方的,对方的也是自己的,除了对方不属于任何人,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两人成了共进退的整体,正因为双方都那么忠实与对方,双方才都舍不得对方受伤,有了好事也可以共同分享也才会做到“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不离不弃”。想一想如果你的身体都可以“随便”属于别的人甚至几个人,你的另一半知道了这情况你认为在他(她)心目中你们的“整体性”还会那么强吗?你在他(她)心目中还有那么珍贵吗?凑乎着过也许还可以,“由于你”而带来的“大难来临时”或“有大的诱惑面前”对方还愿意对你不离不弃吗?最起码也会大打折扣的。所以“贞洁观”是把夫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必要纽带。第三,“贞洁观”是稳定我国夫妻间关系的重要基础。拥有“贞洁观”的人,“一般”都有“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观点,他(她)们会满足于两个人的夫妻生活,快乐着自己的快乐。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18-10-28 04:35:22
他(她)们会以违背这种道德为耻,因而别的她(他)再强、再出色、再优秀等,也不会诱惑的有“贞洁观”的夫或妻出轨,由此看“贞洁观”也是宇宙赋予我们中华儿女的“平衡限制”不让强者“占有无限多的资源”弱者“几乎一无所有”的“好品质”。由是看“贞洁观”是维护夫妻关系和谐长久的重要基础,使夫妻安心于婚姻生活,不至于夫妻离心离德,离婚率逐年上升。这种观念的存在是保证“一般每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家庭生活的重要保障。不说别的,就从以上三点就可以看出,天地宇宙赋予我们中华民族的“贞洁观”不是“”思想束缚,反而是维护我们的家庭关系稳定,人生过得不孤独、有滋味的“美好价值观”!!!而我认为“贞洁观”,也就是“忠贞观”,在夫妻间可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婚前、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不幸一方离世。结婚共同生活期间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应都知该如何去做,我下面着重说一下另两段。首先是结婚前的“守处”阶段,我们都知道能做到“忠贞”的人一般都比较意志坚强、执着,性格不容易改变,比较有责任感,而社会中不一定都是能做到“忠贞”的负责任者,也许会有骗子的存在,且世间又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就算双方计划几天后结婚而由于特殊事件的发生而分手的也大有人在,为了“稳妥起见”,哪怕感觉对方“多么的优秀”,“我还是”建议把“美好”的自己“尽量”保留到结婚的那天,这也正是“考验双方”坚韧心、定力的时候,如果“这点定力”都没有,那“怎保”他(她)婚后和你“有难同当”。“另外”别管对谁来说结婚后再离婚恐怕也不是一件小事,所以我认为“关系到一生的幸福”还是“稳妥点好”。而终极的“忠贞观”就是婚后一方离开人世了,另一方仍男不娶,女不嫁,执着的保留那份“美好”而终老一生,而这种心态好像不好理解。我前面曾说过“忠贞观”是灵性的宇宙形成并赋予我们中华儿女的一种“美好心境”,他(她)们不是光为了对方,同时也是对自己“洁身自好”的一种要求,“就认为”这样的自己才是最美的自己,而通过婚后一起的生活,他(她)们的感情更加深厚,更认为对方是世界上“唯一”最适合自己的人,也许他(她)们会约定“今生做夫妻,来世做夫妻,永远做夫妻”。比如我和妻子,其实真的有没有来世我和妻子“都不能确定”,只是听说老些人说“应该有”,可我妻子和我仍然约定“今生做夫妻,来世做夫妻,永远做夫妻”。我想他(她)们这些有终极“忠贞观”的人也许“类似于”妻子和我那样,为了自己和另一半心中的信念和诺言,把“自己”的“忠贞观”坚持到生命的最后而心中是快乐的、满足的、无怨无悔的,那不是“死要面子”,那是“心灵的向往”,是“今生做夫妻,来世做夫妻,永远做夫妻”的“坚持、执着”,虽然到底有没有来世谁也不知,但坚持“忠贞观”真爱的男女会“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生怕自己不坚持“下一世就会错过了彼此做夫妻的机会”,哪怕是“白白付出”也“无怨无悔”,这是“何等的”对自己“真爱”的“执着”,我想如有那“命运之神”的存在,“她”也会来世让他(她)们“再续前缘”“永续前缘”的!!!我“不能说”做不到终极“忠贞观”或“普通忠贞观”(只守前两阶段)的人“绝对的”不对,“也许”是他(她)们自身各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我只能说为了心中的向往“抵得住诱惑”,“忍得住一定程度的寂寞”的人才是真的“中华英雄儿女”,有“忠贞观”的这种坚韧、执着、忠诚、爱美纯洁性格的人才是我中华民族的“主流、中流砥柱”。这种思想才是我“中华儿女”应遵守的道德规范,是我“中华儿女”夫妻关系稳定、家庭和谐、感情甜蜜有滋味的基石。而要说“某些不可抗拒力”造成的“失贞”和“确实真正怎么也过不到一块”的离异夫妻等就“一概否定”吗?我认为他(她)们也是“值得同情和理解”的。只要他(她)们能按我们的“传统文化道德”要求自己并努力做的更好,他(她)们一定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的!!!
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不离不弃的“甜蜜爱情”应是几乎我们每个国人追求、盼望的事!而到底什么样的“爱情”才是“真爱”,有没有固定模式?古人以前在谈,今人现在也在谈。而我认为真正的“爱情”应也是没有“挺固定”的模式的,“不同的人群”表现出来的形式是“不一样”的。比如有“一见钟情”的爱情,这种情况的两人一般相貌都较好,另外还需双方的举止气质等都合乎双方“内心”喜欢的那种类型,这情况下两人初次见面往往就会“怦然心动”,而还要在以后的接触中发现各方面都很适合对方,也就是初次见面“第一眼”的好感和以后“深入接触后”的感觉是“统一”的。有人拥有了一见钟情的爱情,是很幸运和值得祝福的,但有些拥有了这样爱情的人说的话我就不怎么赞成了,好像说只有“一见钟情”的爱情才是“最美的爱情”。你看一双“喜鹊”在一起飞翔,一对“相思鸟”在枝头嬉闹,“它们”都应有自己的“鸟儿”爱情,都有“自己”的美好感觉,应“喜鹊”有“喜鹊”的感觉,“相思鸟”有“相思鸟”的感觉,两种不同的鸟谁也走不进谁的“内心世界”,但谁又都满足着自己内心世界的“鸟儿爱情”感觉,“喜鹊”和“相思鸟”谁都不会“羡慕嫉妒对方”的爱情而“彼此快乐”着自己。而除了“一见钟情”式的就像两人由于工作关系等原因通过长时间的接触后发现彼此身上的优点慢慢双方都喜欢上了对方,然后相爱这样的爱情就不好吗?两人经过别人介绍后通过接触发现相互合适然后慢慢确定关系,走入婚姻的殿堂并幸福到老不也是一种美好的爱情吗?我认为“爱情”的“关键”是有没有“幸福感”的问题,关键是你是否以你找到的“爱情”为“满足”的问题。也别管是怎样的爱情,只要你“以这种感觉”为满足,哪怕你是“平常人”的平常爱情,“平淡无奇”,没有那种“轰轰烈烈”的感觉,只要不“羡慕嫉妒”别人的爱情,“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你的爱情生活“也会很快乐”,“关键是心态”。爱情的“美好感觉”应是“多种多样”的,“不要认为只有自己的好”,但“也不要认为自己的不好”,“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情人眼里出西施”这些话我认为是“很对的”。就像我和我的妻子是通过媒人牵线介绍牵手成功的,介绍后我们双方都会通过亲朋打听打听对方的性格人品特点家庭情况等,没有发现不合适的地方后,双方就会头一次碰面接触,记得当时我这边有我娘、我的两个婶子和我的两个嫂子陪同,她那边有我岳母、她大娘(大伯母)和她嫂子陪同,见面后我俩骑自行车向前走了一段路,然后谈了一些话,我是男方应主动,心中觉着合适我就拿出个装有几百元钱的“红包”当做“定情物”递给她,并说你要同意就接下吧!(红包这是我们当时的风俗,以后人家得来我男方处过日子,我觉适当有点表示是应当的,“适度就好”。)她当时笑着接过钱并说“咱们回去吧!”然后回到双方家人等待的地方,我方赶紧把准备好的喜糖递到她那方家人手中,这就算我成了她的“未婚夫”,她成了我的“未婚妻”了。而以后我们一起去集市买了几次东西,在一起吃了几顿饭,相互“比较了解”后,我们就结婚了。而现在我们“长期生活”后已“谁也离不开对方”了。有人也许说“你们那是一种长期生活在一起而产生的“相互依赖”的“亲情”,不是“爱情”。我想说“就算”好比方是“亲情”那“又如何”?我们“满足于”我们的“亲情”爱情生活:我们家承包着些土地,和妻子“日出而作,日暮而栖”的“修理地球”,两个人“有说有笑”,虽然有时“也闹点小矛盾”,但很快我们俩就能“自行和解”,有时我“让让她”,有时她“让让我”,谁能一点“缺点脾气”都没有。有时在农闲的时候我开着我家的“电动三轮车”,拉着“一家四口”去“冠县”县城“购购物”,去新华书店“看看书”,虽然“并不富裕”,可是现在我觉着自己过得还是“很充实幸福”的。我们“彼此满足”于我们这样的“亲情”爱情,我们“彼此都认为”这就是属于我们“彼此的”最好的“爱情”,“我们以此为乐”,“以此为满足”,你们也别管什么样的爱情我们不“羡慕嫉妒”你们,我们“就满足”的活在“自己的爱情世界”中,别人说的“不赞成的话”对我们也没有什么“杀伤力”,“关键是心态”,我觉着贵在善于找到发现“适合自己”的“爱情”形式,然后能“独美”在其中。记得有个电视节目中,一对恋人,男方比女方应大十来岁,男方看着应是很忠厚强壮,女方应是比较单纯、小鸟依人那种,而男生大致是说爱她的单纯天真等并怕她受到伤害并想好好照顾保护她,并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对她除了精神上的照顾还想给她一定的物质上的满足,而女生说也很依赖男生,好像当时有人说他(她)两个人那不是爱情,是精神依赖和物质依赖,最后在老些人的建议和当事人的最后决定下,在电视节目中两人分手了,我“不能说”大家和当事人处理的到底是对是错,我“只想说”他(她)们这样的情况如能“坚持一生”,他“总是想”照顾她、保护她、为她努力工作奋斗,除了精神上的关怀物质上也让她吃穿无忧,生怕她受到一丁点伤害,而他自己做着这些事心中快乐无比,而她在他的照顾保护下过得非常的开心,并从各方面依赖着他,给他洗衣做饭等,如果他(她)们能“一如既往”地“相互忠实”并“坚持到生命的最后”,就算她是“除了精神的依赖还有一定的物质生活上的依赖”那又“能怎么样”呢?那样“各得所需”的“坚持到最后”那种“感觉想想也是美美的”,“贵在坚持”,贵在“都不变心”。“这次相遇”对他(她)们来说“也许”是“今生最美的邂逅”,“也许”错过了谁以后一辈子都“找不到比对方更适合于自己”的“爱人”了。“我认为”还是要强调“才子佳人”有“才子佳人”的爱情,“普通人”有“普通人”的爱情,“不是千篇一律的”,“不要把别人的感情模式往自己身上套”,“也不要以为只有自己的爱情模式才是正确的”,“关健”是“双方能达到一种由于相互的结合而都快乐幸福的平衡”而双方又能“坚持到生命的最后”。
而夫妻有了感情危机时,到底是谁的责任,是谁最后负了情义,有时不好界定,有时听起来好像谁都有理,而往往一开始的老长时间双方并不怎么闹矛盾,过得都很幸福。而怎样才能使夫妻双方像一开始谈恋爱刚结婚那样甜蜜的走到生命的最后,都“尽量”不离婚或少离婚,又能幸福的生活,恐怕是应该“夫妻双方”都努力的事!!!而我有一个建议,我认为两人确立感情,走入婚姻的殿堂,应该都是彼此对对方“有认可”的“一些地方”,为了明确起见,都在结婚前把我认可你哪些方面,你认可我哪些方面,以及结婚后双方如何相待等,都告诉对方,最后在结婚典礼时在双方亲朋好友面前都表白出来,做为结婚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离不弃”的“结婚誓言”,并相约坚持到“底”,我想以后谁要是先改变违背了自己当初的结婚誓言,谁就是先负了情义,谁就是过错方。都知婚姻是终身大事,非“儿戏”,俗话说“种不好庄稼是一季,嫁(娶)错郎(新娘)是一辈”,结婚时“都是”自己“最美好的年华”,一旦所托非人,错付了心意,有可能会带来一生愁伤,并可能给子女带来极大伤害,甚至父母也为之烦心。我想有了我提出的大家都应该能接受的这个结婚誓言表白后,双方都能坚持初心,多相互礼让,多理解包容,多愿为对方付出,多愿为对方着想,多让对方知道什么是“知冷知热”的感觉,让我们的婚姻都美好起来,别再那么的离婚率逐年上升了。我是男子,我先说作为男人,我们就应该“顶天立地,一言九鼎”,更何况是对自己妻子说的“结婚誓言”怎么能不算数,就算自己“再改变”也要把妻子“当初”看中自己的“优点”保留,甚至更加完善,这才是真正的“男人”,我们“男人”更要有“你若敢拿一生在我身上赌,我就会拼了命也不忍心让你输”的“气概”。我觉着我中华儿女并不是光“男儿”才有这种决心,我近年来在某类百度贴吧中看到的几位“女吧友”的发言也是很美好的(当我想用这些发言时,老些帖子都找不到了,只记得所表达的意思,跟原贴字的组合可能略有出入,请原发帖人谅解!):<1>我这一生只选择等他,哪怕等待我的是伤痛我也已准备好了,此生非他不嫁。<2>每个人都会犯错,你若真的深爱一个人,无论他犯什么错,你都会原谅,甚至为他找理由。原谅这种事,只和爱的深浅有关,有多少爱,就有多少原谅;有时候你把自己都忘了,你把这个世界都忘了,但心底里,还会有一个人不屈不挠的在,这个人,一定是你最爱最爱的人;我想和你一起到白头,若你有一天不在尘世了,我会变成天地间万物,或一片白云,或一根蒲草,或一朵小花,一直陪伴着你默默无言,不会让你感到寂寞的;就算全世界都不理解我,我也会好好去爱你!!如果全世界都反对,那我就……说服全世界吧。<3>我不是碰不到更好的,而是因为有了你,我不想再碰到更好的;我不是不会对别人动心,而是因为已经有了你,我就觉得没必要再对其他人动心;我不是不会爱上别的人,而是更加懂得珍惜你,能在一起不容易,已经选定的人就不要随便放手,世界上的好人数不清,但遇到你就已经足够。#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牵着一双想牵的手,一起走过繁华喧嚣,一起守候寂寞孤独;就是陪着一个想陪的人,高兴时一起笑,伤悲时一起哭;就是拥有一颗想拥有的心,重复无聊的日子不乏味,做着相同的事不枯燥……只要心中有爱,我们就会幸福,幸福就在当初的承诺中,就在今后的梦想里!<4>我和我真哥哥生命中那份深深深深割不断的牵连……是不可分,是一体。所以妹妹永远会追随他,不离不弃;我才不管别人怎么看我,只要哥哥待见我就行,哥哥为众生而活,我为他而活。<5>他始终是我的最爱……可你却是最懂我最爱我的人!只有你可以包容我的任性……和你在一起我感到很幸福;就算全宇宙都排斥“他”,“我”也会永远爱“他”的。<6>夫妻间不一定谁必须养谁,因为是夫妻谁都可以养谁。<7>我希望他是王爷一样的男人,有着举手投足之间从容淡定的气质,我会听他安排好,穿着打扮,听他规划好,举止言语。他不喜欢听的话不会说,他不喜欢的事儿不会去做。且为他打理好家务,他就可以安心奋斗了,不求走多高,真希望他觉的生命有价值。<8>只要能分担他的苦痛,哪怕为他付出一切,我都心甘情愿,不求任何回报;我特别想到他的身旁,做一只温顺听话的小猫,照顾他,让他不再无助。男人有时也很脆弱。他困难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站出来,等他风光了,你们再无功受禄!这样做难道不是小人!★(下面这句话记不清是否是上面几位吧友之一写的了,因内容很好而写在下面)把一个“自己认为”的“完整的”人交给对方是“更美好”的事,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或悔恨,不要在发现了和自己最合适的人却发现已没有和他(她)在一起的资格,空悔恨。(“还”有“几位”“女”吧友的“发言”或“心意”也“绝对的”很好,“但”由于篇幅“等”原因就不再一一写在这里了,“敬请谅解”!!!如果没有看到上面这些发言后的“触动与启发”,“我的文章”的“老些内容”应该是“想不起来或写不出来”的,这些事我的妻子都是知道的!!!)。<“另外”由于文章的连贯性及想表达的意思的原因,下面这句话本不该写在这里,但文章的别处更找不到适合写的地方,又觉必须得写,所以还是写在这里,这句话就是:老多“男吧友”的“发言”或“心意”的“各方面的综合表现”也很好,很值得“尊敬”“敬重”“学习”!!!>如果夫妻双方都为了那一句“诺言”,“执着的坚持”都把对方“当初”看中自己的优点“永远”保留,“再怎么变也不改变这些”,“甚至更加完善”,“何愁”我们的婚姻不“和谐美好”!!!何愁“红尘中”没人和我们“同享福共患难”,再让我们“孤独无依”,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忠贞心”、“诚信心”、“坚韧执着心”、“勇敢心”、“独美心”等“美德的一种综合表现”!!!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18-10-29 03:20:24
(二)分析养老问题:其实我们每个人我认为一般还是担心自己的晚年时期,因儿童、少年时期有父母照顾,青中年时期一般都能自力更生,而往往晚年常常是孤独与病魔为伴,若子女孝顺还好,若不孝顺自己孤苦伶仃、手脚不便、无人照顾,所以为人子女孝顺是特别重要的一项应尽义务。我认为所有人应尽量养成一种风气,就是在父母需要照顾时尽量少挣一些钱、牺牲点自己的时间“等”,想想自己小时侯父母为了照顾自己牺牲了多少时间和金钱,尽量多陪陪父母,尽量给父母一个好的晚年,其实这也是为了我们自己,因为我们都知道孩子老些地方都学父母,父母做出了表率孩子看在眼里,知道自己以后该怎么做,若由此原因孩子等你老了后也这样对待你,你又落个好名声以后还能得到子女的孝顺,何乐而不为!反之你不舍的时间金钱等给自己的父母一个孤苦的晚年,俗话说“辈辈传留”,到时子女一个“你那时怎么对待我们爷爷奶奶、姥爷老娘的”,做父母的如何答对,如果这样传下去,岂不自己又害了父母,也害了自己,还害了子女后代。金钱怎么也挣不完,可父母需要照顾时能有几年,你吃力父母老年这几年,多花点时间少挣点钱,换来父母老年安,也换来自己老年子女管,不好吗?要说工作怎么办,时间怎么挤,现在那主要看你自己如何解决,反正你解决不了,以后自己的子女孝养你的时候可能也解决不了,我想孝养父母苦几年总比自己老了没人孝养孤苦无依好。这个要说推给社会,让养老院养老,国家现在经济等各方面有这个能力吗?如果鳏寡孤独残疾人等让社会养还可以,要是所有的老人都让养老院或别的种类的社会养老机构解决,说点现实点的话一般怎么也没有儿女照顾的好,况且就算国家解决了最后各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还是“全国各阶层的人自己负担的“,其本质还是自己养的。也许能有一种适度的子女和社会机构的协作模式,但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完全推给社会的!!!
(三)分析我中华民族以前遵守传统文化道德的实际情况:我从我们吴村的风气感受来看,现在打工在外接受城市“前卫思想”的不可谓不多,网络也很普及,“新思潮”的思想对所有人的冲击不可谓不很,但这些冲击后我们村的风气总体上看还是在以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道德”在要求自己,我认为这就是我们的“中华民族”根深蒂固的“遗传本性”在起作用,说明我们的道德标准是有支撑点的,我真正的“中华儿女”会就认为我们的“传统文化道德”好,若不遵守就会触发心惊肉跳、面红耳赤、心中难受等感觉的,不是冲击冲击就会变的,这更能证明是一种“天性”。就像有天生爱吃甜食的,也有不爱吃甜食的,你怎么对爱吃甜食的人说甜食不好吃他(她)也不会变的不爱吃甜食,反之亦然。所以我们的民族“本性”怎么可能轻易改变呢?而我们村是这种情况,但我除了上访告状去过聊城、济南、北京几趟外,几乎从没出过我们吴村方圆四十华里外,对我们祖国其他地方的情况不是很了解,但以“天下人的各方面从总体上看都大同小异”的角度说,我推测我“中华民族”的“我们吴村”以外的地方的人们在心底仍是在以“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道德”的标准在要求自己,这是我“中华民族”的“魂”,怎么可能从根本上轻易动摇,这种我“中华民族”屹立世界民族之林的“特色”怎能被真的丢掉,只是近年来有些人“新思潮”的推崇让我们看似我“民族传统思想”已岌岌可危,“那都是假象”,“那只是动摇了一部分民族遗传本性不强者和不知道我们的传统文化到底好在哪里的人”(自然界虽有遗传,还有变异,“强”的遗传不容易变异,“弱”的遗传在某些特殊条件下可导致其变异或被同化。),“新思潮”“短短这些年”怎可能把我“五千多年从没断代的”文化传承就毁灭掉,我认为只是需要有人点醒我“中华儿女”,复兴我“中华传统文化”指日可待!!!
(四)分析国家民族统一、不分裂好:<1>经济发展快:从历史的角度大家回想以前新中国刚成立不久时,那时我们内陆交通很不便利,根据各方面的原因,当时的我们中共中央英明果断的决定先发展东部沿海地区,那里有海上交通便利等优势,所以先让这些地区富起来,然后再带动中西部,由于政策、交通、全国各地人才流入等原因,现在东部真的很快富起来了,而到现在我们以东部先富带动中西部后福的效果也在逐渐显现,现在各种政策都在适当向中西部倾斜,大家就看现在的交通情况,纵横交错的铁路网、公路网等,使现在的地处中西部的内陆交通多么便利,各种工业品、农产品等的运输便利程度同以前相比真的有天壤之别。而东部的先富是与中西部的支持分不开的,为什么这样说,如果东部沿海地区光靠交通便利先发展最起码发展不了这么快,我想还需要中西部的矿产能源人才的支持等和国家政策的倾斜,这样以举国之力注入这些地区,再引进外国的一些好的事物,势必极大加快这里的发展速度和提升这里国际知名度与竞争力,而现在这里先富了,应不是光东部人民的功劳,而是我们举国上下的功劳,所以现在我们中央政策适当向中西部倾斜以及人才技术等的支持,我们东部省区当然认为是应该的、是高兴的,随着政策的推进,我想我们中西部也会很快富起来。<2>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强--我们中国在世界上是一个大国,地大人多,这是我们中华儿女在世界上一个很好的优势--想我们“汶川大地震”后,我们中共中央通过各种政策对该地区进行灾后重建,我们民间也自发的捐了许多财务对该地区进行无偿援助,记得我们吴村当时几乎每户都自发去村委会捐了钱,说句也许不该说的话,要外国有了同样的灾情,因为我们现在的经济实力有限等原因恐怕我们中央及民间的援助量就少的多了去了吧!可见在我们本民族内部的这种“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力量是巨大的,且民间自发援助性都很强,这说明我们全国人民都知道受灾的是我们自己的“兄弟姐妹”,这就是我们国家大、人口多的好处之一,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强。<3>抵抗外族侵略能力强--如果外国侵犯我“中华”任何一个地方,就是侵犯我整个“中华”,就是与我整个“中华民族”为敌,而我整个中华民族任何别的地方的人民都会对这一地区进行全力支援,而且对这些地区的人财物的支援是心甘情愿的,说的再直接点就是花多少钱死多少人都不用你独自偿还的,这就是地大人多浑然一体的好处,反之分裂只会彼此削弱自己,让别的国际不良势力渔翁得利。只有我们统一的中国地方大、资源丰、人才多、信心高、勇气盛、意儿齐,我们国家民族才能屹立于世界国家之林、民族之林而傲然挺立,不输于任何别国、别民族。我们想想分裂有什么好处,齐心的多人对少数人谁更自信,这和国大人多相对于分裂的国小人少不一个道理吗?
以前我听说好象有内陆省曾经想独立,现在应早没事了,但我还是想说几句,作为内陆省,你想想你与别的国家间的综合实力的对比--1、由于不是沿海地区贸易没那么自由。2、先进技术发展缓慢。3、受灾受侵略受欺负了谁会和你时刻共同面对。不说别的就冲这三条,我想这个省区的人民中也不会再出现分裂分子!!!
我是一个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农民,这个谁不信都可以调查,骗不了人的。我想站在一个普通人的角度说一说我们大陆和台湾省的问题,我们大陆和台湾“都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我想双方都没有异议,就是一个国家好还是一中一台好的问题。不说别的我就说一点,只要对外是一个国家,就算现在大陆和台湾省这种局面,如果别的任何国家敢侵略台湾省和台湾发生战争,中国大陆对台湾省的人财物的支援会不会要台湾省的钱等,再说明白点战争不可能不花钱死人费装备,可大陆人民在乎这些吗?大陆人民会说侵略台湾省就是像侵略我大陆任何一个省一样,是和我“整个中华民族为敌”!!!这就是“血浓于水”!!!而台湾省和别的国家发生战争其他国家一定会管吗?给你的人财物会是无偿的吗?给你的军备不要钱吗?帮你时会不瞻前顾后、想左顾右的看是否有利可图吗?而大陆人民不会想那么多的。你说你大陆人民也有利可图就是你为了整个“中华民族”心齐、强大免受欺负,那不是和台湾的那部分“中华民族”儿女“一样的意愿吗”?最重要的是几千年来大陆、台湾省一直都是一个“中华民族”!!!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18-10-29 06:01:20
(五)分析我民族发展形式前景好:回顾我中华近代受人欺凌的血泪史,其实并不是我“中华儿女”不如人,实乃当时领导层无才无德无勇,造成“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的局面,我们不是常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吗?当时缺的只是英明的领导层。大家看古今中外哪个国家、民族的崛起不是领导人领的好,当然也必须有这个民族的基本素质、底蕴做基础,二者缺一不可。而现在我们有“以 为中心的中共中央”的英明领导,只要我们全民族紧跟党中央的脚步,我们一定会再创辉煌的!再看看我们的科技水平,以前我们几乎各个领域都是很落后的,可经过这些年的发展,老些领域我们已迎头赶上,甚至许多领域已经引领世界潮流。为什么我们发展这么快--<1>虽然各国一般都技术保密,但总还是有些大的或小的借鉴方向的,有点参照物总比“盲人摸象”快。<2>他们再往前走,就类似于“盲人摸象”了,速度势必大大减缓。<3>世界上所有的国家现在的情况“一般实质上”还是“各自为战”,而世界上我们中国人数最多,这么多人都动脑,效果肯定是快。有这三条再加上我们领导人英明,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好,我们怎么能不很快迎头赶上呢?记得以前我们这的农民上化肥总认外国化肥好,一说就是得要进口的,可现在我们这边一般绝大多数农民都用我们国产化肥(若是同等的质量,同等的价格,同等的效果,我们为什么不用我们“国产化肥”,支持我们自己的“民族企业”呢?我认为这不是“盲目的排外行为”,若各方面相当,为什么不让我们自己的“同胞”把钱挣了呢?若别人的有好的地方为什么不用别人的呢?这也是我们“中华传统文化”的“懂得凡事有度,过犹不及”的品德的体现,凡事适度为好!我认为世界上“我们以外的别的国家、民族”也可以用类似于我刚说的括号中的这几句话教育教各自自己的国人、族人,我们也可以理解!!!),现在庄稼也长得“非常好”。现在的中国已不是以前的落后、受欺凌、被看不起的中国了,我们的民族是该重拾民族自尊、自信的时候了!!!
(六)分析我共产党当前形式:现在我要说一说我们中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大家可以从百度中搜索看看我们党的党纲党章,多么好的政党,为了我们的国家、民族、全国人民的幸福、安康,甚至全世界人民的理想社会而努力奋斗,克己奉公、无怨无悔……或说我们党内不是有些党员、官员违纪违法坑人害人吗?可我们“以 为中心的中共中央”不是也正在推行大方针政策——严肃执纪依法治国吗?俗话说“不怕有病,就怕不治病。”现在我给某些党员、官员分析一下我们党内、国内形式--我们现在的以 为中心的党的领导核心当然是我们中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但同时恐怕他(她)们的成长也离不开老一代党的领导人“胡锦涛同志”“江泽民同志”等的辛勤培养,而“以 为中心”的党的政治局的每位领导的施政理念应不可能是在他(她)们当选后才表现出来的,在他们以前的公作生涯中应早就表现在了我们胡书记、江书记等老一代领导人和全国党员面前,而他们(她)们能在全国党代会上胜出,更是说明他(她)们的执政理念得到了胡书记、江书记等老一代领导人和全国绝大多数党员的支持认可,也就代表全民的认可,用一句话说就是他们现在代表的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请大家看看我们现在的党风、政风同以前相比是如何的更加好转,用我们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党、国家比以前更有真事了!!!”。举个实际例子,几年前我去我村所在的老乡镇派出所户籍室办手续时,我们老些人都说户籍警态度“冷、横、硬”的跟“土匪”似得!而头几天又因为某事项我去我村现在的乡镇派出所户籍室办手续时,户籍警态度也好业务也熟练,这不正是党风、政风越来越好的真实写照吗!随着从严执纪、依法治国运动的不断推进,我们的党风、政风一定会变的更好的!!!在此,我劝那些再想违纪违法坑人的党政各级官员们,悬崖勒马吧!!!多么开明的政策,“凡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的,一律严惩,决不姑息,执法执纪要越来越严。”相对宽松的政策不突然扎的过紧,给有些人改过自新、重新回头的机会,你们听吗???你们怕吗???我再给大家分析的更透彻些,中央一开始是从整治了一批国家级、省部级高官开始的,随着依法治国运动的深入推进,势必会覆盖厅级、县处级、科级等,最后到普通民众,已达到举国上下“全清明”的目的。有些官也许有点“法不责众”的侥幸,认为有个事牵扯的官员势力若太多,上边总不能把这么多的官都处理了、都换了,特别有些副职等如“土皇帝”般,认为自己在这一方把这一方的人际关系等各方面都摸透了、混熟了,上边等处离了自己这一方的稳定不好搞,一般有点错也不愿怎么自己,特别是牵扯的人多时。可现在中央“真要”整治党风,别说你一个县,就是一个市,一个省真“有必要大规模的”整治一批不守纪守法的官员时,离了你们照样维稳,新调人员可配备足够“忠心”警力,再不然让适量武警、军队到指定地点随时待命配合,新负责人不用多长时间这一地区的各方面就会了如指掌,况当地相关部门还有本地区各人员的档案信息可查,“维稳成不了问题”。再说现在无论哪个地区应该也是好官多,不会都被查的。所以我还是劝所有道德差的官员看清形式,悬崖勒马,“回归清明”,依法依纪办事吧!!!就算中央用的是“杀鸡儆猴”的方式,可每个违法违纪的人都可能成为“鸡”的典型,到时得不偿失。如果“杀几只鸡”不能起到“敬候”的作用,恐怕“中共中央”还会继续“找该杀的鸡”继续“宰”,俗话说“不打勤,不打懒,单打不长眼”,都说“精官精官”,这点形式你再看不透你还“当的什么官”,还是“回家看孩子去吧!!!”。说句笑话,你不是“好官”在这种形势下也要“伪装”成“不再有”劣迹可查的“好官”,但如果这样“伪装”到生命的最后,你也就真的成了“好官”了,有这样的一个“伪装好官”老百姓也“不被大害”,也比一个“地地道道”的“坏官”强,不然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还是要“修理你的”!!!
(七)分析我“发展后的传统文化道德”可能对世界的和平做出特别贡献:如果我的分析真的使我“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自信心等空前的提高,在世界上那些怕我“中华”崛起的恶势力眼中我也许会成为“眼中钉,肉中刺”,我有可能把自己“置身于险地”。可是我传播的是以“高和”为最高统领的思想,其实在这种思想体系统领下崛起的“中华民族”对世界人民又有什么害呢???其实别说我“中华民族”,就是世界上别的国家民族若以“高和”思想为统领并真有实力能做到“世界最强”,我“中华民族”也会送去“真诚的祝福的”!因为你升得再高能力再强你也是“高和”的,是会“帮助”“善待”别民族的。我赞成以“公平的”以“文”的方式竞争谁是领导者,能者、强者、有德者、善良者、大家发自内心拥戴的首领才是最好的首领,这种竞争类似于“体育竞技”那样,从竞争中各民族也可得到提升、乐趣,而不是动不动“用战争搞霸权”,弄得“生灵涂炭”。但谁要还是要用霸权、武力“欺我中华”,我“中华”的“凝聚心、智慧心、勇猛坚忍心、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心、正义善良必胜心”不是吃素的!!!!!
(八)分析我党是否无神论:我们中国共产党到底是否无神论,一般宗教讲的都是有神论,而我中国共产党的相关政策是允许国人信宗教的,我党灭的是邪恶的、反人类的宗教,是支持国人信仰以“善”为中心的宗教的。我在“新闻联播”中曾听到中央国家领导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党、国家的工作人员必须担负起自己的★神圣★职责”,就从说担负的是★神圣★职责也可以看出,我党是“明白”的政党,如果有“善良正义,帮人民谋幸福”的正神的存在,我党怎么可能不信呢?如果真有“正神”等“宇宙神秘力量”的存在,从我“中国共产党”的目标是“为实现所有人都幸福的宗旨”来看,我“中国共产党”也应是“正神”在人间的代表,我党行的是“人间大道”!!!!!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18-10-29 07:00:48
(九)“试”谈一谈我们中国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经济大发展、物质生活已相对比较丰富的基础上,我们如何提高精神修养,使自己的生活更有意思、更幸福(如果我的所有文章都能发到网上,更说明我们的国家、中共中央的政策是很民主、开明的,因为我的理解到底“对错与否”不是“光我自己说了算的事”,也没有请示相关部门所有内容是否可以发到网上,我更是一个普通农民百姓,连“共产党员”都不是,虽“早想加入”,但“由于老些原因迟迟未写入党申请”,我发的老些东西如能都发出去,更能体现中国的民主“平民参政议政”,说句“自信”或是“自负”的话,若是几年前就把我已吸收成“中国共产党”的一员,我觉的我这些年的“待人处事”的作风应也没给“中国共产党”抹黑!):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的“有中国特色”这几个字,我们就可以知道,社会主义虽是从外国传来,一个“有中国特色”已加入了许多我“中华”智慧在里面,与最初传来时的内容“不知有多少差别了”,其实早在外国的“共产主义”传来前,“我国两千多年前的古人”就提出了实现“大同社会”的愿望及构想,而我国古人的“大同社会”和外国传来的“共产主义”的“实质”以“我的理解”应都是为了实现“世上”所有人都幸福的目标,是一样的。而依我看来,实现所有人都幸福(这个“所有人都幸福”我真不知道是否“能绝对实现”,“好像”和我“中华智慧”中的“物极必反”有点抵触,但要是能实现“绝大多数”人都幸福我觉着也是很不错的,我们当然应是向“每个人都不掉队的全民幸福”努力,“提”当然还得这样提,“愿”还得这样愿……),应该必须有两点基础条件:<1>有一定的物质基础。<2>精神道德素质必须提高。物质上应该达到吃饱穿暖以上,你说吃都吃不饱,穿都穿不暖,成天挨饿受冻,可能幸福吗???但如果物质生活发展到一定水平,又陷入了“片面”的以追求物质生活的更丰富或以攀比谁拥有的物质金钱量多为荣耀快乐,而忘记了精神修养、道德败坏,我想你还是不容易得到真的快乐的!!!那种快乐是宜失去的、难长久的!!!我们“传统文化讲适度”,凡事有度,如果都一点也不追求物质的发展,没有“向上心”,社会“物质文明”还怎么发展进步!但你片面的把幸福放到物质量多少上攀比上,有一万元了追求有十万元,有十万了追求一百万,以此类推,哪怕你最后成了世界首富了,俗话说“争第一难,保第一更难”,你再陷入怕失去之中,这样你得不到陷入“求不得”苦中,得到了陷入“怕失去”苦中,还有完吗???“虽离了金钱是万万不能的,但金钱不是万能的!”物质金钱会给你说话吗???有人也许说,有了钱我什么也能买到!别忘了,世间还有天灾人祸、意外疾病等,非人力所能完全预料、控制的!!!假设说你成了“世界首富”,如果人类没有“道德”中的情义等各方面的约束,你的财富也不是什么也能办到的!举个例子,你突然由于意外或疾病成了一个没有运动能力的人,亦或是话也不会说,但各种饥饿难受等感觉需求俱全,你以前不讲道德人情或人们都没有道德你怎么生活?饿的难受吃不到等受罪吗?你或说我有钱!那你不能动不会去拿用不上!你说我有遗嘱,虽我不讲道德他“她”不管我得不到我的遗产!所有人都没有道德管不管你谁去证明!怎么证明!你以前对他“她”不讲情伤害过他“她”而使其记恨你不按你给了其这么多遗产按道德去做原谅你,让你受罪来解恨!遗嘱还可以伪造,买通老些人伪造了都不讲道德谁去管?你说公安、法院管!公安、法院的人要不讲道德不讲责任被买通等谁管你?你说人不会这么不好吧!那人不还得有道德底线存在才不那么坏吗?你说我怎么也不能这么坏的混的一个人没有吧!那你不是还得有道德底线吗?你说得到了我的钱不管我“天道”会惩罚他“她”的,会遭报应的!那“天道”也得有德,没德管你这闲事吗???所以“直白点”从对自己“有利”的角度说,我们每个人也有义务对我们“全民道德”的维护与提升做出自己的贡献!!!“全民道德提升了”对我们每个人都有好处!!!
现在我说一说我看到的我们吴村附近的经济发展境况:我村是应处在山东省最西部边缘,往西五、六华里就是河北省,我们这里的农民每人一般一亩多左右的“责任田”,就按每人一亩地算,按肥沃度一般的土地说,要种麦子能收一千多斤左右(今年不知怎么回事,小麦密度、秸秆、叶片看着都很好,肥水也不缺,就是没产量,才六、七百斤左右),国家每亩还给一百来元的补助,还能种秋玉米,也能长一千多斤,根据这算这里的普通农民温饱都早就解决了,现在又有“除草剂”,播种后浇浇水,该打药时打点药,一般平常不用往地里去,农闲时附近或县城也有些企业或小作坊,老些人还能找点活挣些收入,也有出门打工挣钱的,也有把“责任田”转包出去去工厂上常班的,以我的感觉现在我们的生活已很不错了。我家每顿饭有馒头吃(现在一般家庭都不自己蒸馒头了,日常吃都是去馒头房买)、有青菜,还经常买点肉改善下伙食,而我们村别的有的家庭已每顿饭“无肉不欢”了。我们这里地处应该是山东省最西边和河北省交界处,应也不算沿海地区,但现在我们这里的公路已相当多,不但早就实现了村村通公路,现在老些村与村之间的副道又修了老些“水泥路”,出行非常方便,现在村里有自来水、有线电视、电脑线路等,有垃圾箱、村清洁工,几乎人人都住着红砖房,有的还盖起了二层小楼,手里都有手机,年轻人拿着智能机,现在我们这里妇女们还兴起了晚饭后欢快的听着音乐跳着广场舞,可见现在农村的饭食水平、环境卫生、交通、信息通讯、精神文化生活等都大为提高。要说我们山东省是沿海省,那我村西面五六华里是内陆河北省的东部,而我看到的那里的饭食水平、环境卫生、交通、信息通讯、精神文化生活等和我们这里水平“相当”,所以我推测我国别的内陆省农村的综合水平应该和我这里的鲁、冀地区差不多,就算暂时有差别也会随着经济的发展、政策的推进等很快赶上,更别说再往东离海更近的区域了。实际上跟以前比、跟古代比,我们现代人从物质上说应是已很幸运、很有福了:我小时候想每天吃上馒头是不可能的,吃的是玉米面食或玉米小麦混合面食,难以下咽,听老人说解放前我们这里的大地主也过不上现在普通人的生活;看我们课本上古人的作品中“安的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卖炭翁……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古时老些百姓吃都吃不饱,穿都穿不暖,房子都没的住,我们谁也可以感受到作品中那种“哀怨凄苦无奈”的情感!!!我们生在这么好的“太平年代”是多么幸运啊!!!如果我们处在这么好的年代,不知道珍惜,不守道德,不讲情义善良责任等底线,过分的你争我夺,不讲礼让、德让、诚信等,把幸福寄托在一些不应该的、不切实际的事物上面,最后苦了自己,也害了别人,得不偿失,悔之晚矣!!!有我们“中共中央”多年来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我们传统文化的底蕴在,我想我们现在的中国也并不一定危险的像有些人说的“物欲横流,道德败坏”那样严重,但是改革开放这些年外来的价值观念(新思潮)肯定对我“中华传统文化”、“中华儿女的道德思想观念”有一定的冲击、影响,但现在我认为我应已把我“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道德”的好处等说清了,愿我们所有“中华儿女”重拾“文化自信”,紧密团结在“以 为中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旗帜,按我们的“传统文化道德”做好自己,努力奋斗,让我们“中华民族”在世界上“再创辉煌”!!!!!
(十)再说些我在我姐这个事上的“大实话”,从最开始告改笔录到最后一次向法制日报社递交材料前,我真的还是希望此事能有一种比较平稳的方式落地,不公布于网络,闹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到那时我仍想某些人能勇于主动承担责任,回头是岸。“你说这是我跟坏人坏事斗争的方式不对也好,你说我仁慈的过头也好,你说我胆小也好”,这就是比较真实的我,我还是觉着“冤家宜解不宜结”、“得饶人处且饶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有一点法也不愿毁人一辈子”。哪个人不是从丫丫学步慢慢长成人的,哪个人不是从孩童的无知到有知、由弱到强的,我从孩童时期活到现在也做了一些现在看来的不该做的事、可笑事、荒唐事,谁一辈子没做过一点错事,哪怕原因是一时的冲动,我们也会做些错事或不该做的事,明白后“后悔”的“肠子都悔青了”,可时光不能倒流,我们谁也无法回到从头,可知道错了为什么不按我们老祖宗的话“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去做呢???我不是给了你们老些这样的机会了么???我不是一次次在所有的官员面前都说我是一个平头老百姓,当官的有权有势有钱有关系网,我给当官的治不起了么???再说明白点,我一直那样说就是等于告诉我见到的所有的当官的,当官的改了我们的笔录,我一个“小民”还是怕“一些坏的”当官的,不愿跟你们长时间纠缠这事,再说她是我一个出了门的姐姐,我还有父母妻子儿女更需要我,说实话出了门的姐姐没有我的父母妻子儿女在我的心中重要。说实话,我治这事的过程中“很怕”,光怕自己上访控告的路上出了事父母妻子儿女日子不好过。那为什么还要治这事,真的是有的人“气的”我心中“怒火”怎么也熄灭不了,当你一退再退,一让再让,退的“不能退”了还在退,让的“不能让”了还在让,他(她)们仍无动于衷时,你会生出那种你无论如何“强”,我无论如何“怕”,还要和你“死战到底”的心,我就不信世间就那么冰冷,我就不信“心肠好”的官就那么少,我就不信事情经过说的那么清楚我还会有事,我就不信“天道”就这么不帮我,我就不信宇宙就这么“残忍”……,我还是信“好人自有天助”,“恶人最后自有恶报”的!这就是我们常常警告某些人“不要欺人太甚!”我还想劝一劝有些人,俗话说得好“看不透”的人,别忘了中国是出“隐士”的地方,这些“隐士”往往通过师傅教或自悟对人生的意义有比较深的认识,进而“淡泊名利,少欲少求”,做事为自己也照顾别人,心境和乐,安守自认为的“本分”,哪怕做一棵“路边的小花”,静静地开,悄悄地落,芬芳了小范围的周围,也快乐了自己。他(她)们的心性更有可能达到自己虽有“红花”的能力,但仍能“甘当绿叶配红花,甚至甘当根茎养花叶”,因为他们知道各行各业都要有人做,他(她)们既有为这个社会的多姿多彩“增砖添瓦,适当奉献”的精神,又有“适当快乐自己,实现适当自己价值”的要求,最重要的是他(她)们要做的是“绿叶好茎活根”,而不是“残叶坏茎烂根”,他(她)们平常你看不出什么,他(她)们能理解人,能包容宽容人的一些缺点,能礼让德让尊重别人……你看着他(她)们是不起眼的人,我劝有些官等不要为所欲为,一旦招惹了这些人,后悔莫及!我总觉着这个时代的中国好像隐藏着许多这样的人!!!再说个“大笑话”,有人说现在这个时代“万祖下界,千神临凡,只为打造一个★人间天堂★般的太平盛世!!!”到底是否是笑话我也“不知”,应该是“知者自知”吧!。再说个“更大的笑话”,“据说”若把我们“中华文化道德”各方面几乎做的都很好,并为开创“人间天堂”做出了“特别”贡献,“将来”能“成神成仙”也“说不定”!!!!!别管怎么说“多做点好事没大害”!!!!!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18-10-29 07:07:59
(十一)分析我发的内容可能的经济价值:其实说句笑话,如果所写内容我不一次性发到网上,只选择把与我姐有关的事发到网上,我姐的事也应该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合理对待,然后再把这个事再结合我这二十多年的思考感悟,写成书找出版社发行,我认为应该有可能会有出版社愿出版发行的,由此应该也会有些稿费收入的,数量可观也说不定。其实说实在的,我写出的这些理论不是白来的,都是通过自己的二十多年的经历、思考等一点一滴的总结出来的,其中所遇到的“酸甜苦辣”也“只有我自己知道”,但是我觉着我还是愿意无偿一股脑把该发的都一次发表到这个网站,赶巧大家要是都认可我对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道德”的理解及发展,都争着按这个标准要求自己,这个社会到处充满“有情有义的爱的盛会”,能生活在那样美好的社会中是多么的开心啊!!!我能为促成这样的美好社会的形成做出了一份贡献,我已经很满足了!!!得不得稿费那么重要吗???反之若觉着我说的不在理,那我也没想害谁,希望也能多一分理解吧!!!
最后我想说看一看等待我的到底是什么吧!!!!!

感谢阅读!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清泉区吴村:曹明云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18-12-19 15:42:47
我告冠县某法官“公然”改法庭“庭审笔录”的“信访控告”事项,我从2014年4月9日去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人民法院初访,经检察院等一直告到现在已四年多了,并且2018年10月26日我把“告冠县某法官改庭审笔录过程中的所经、所见、所闻、所感、所悟……”的贴子发到了“天涯杂谈”版块,而该贴也在少数几位网友顶贴后已沉了老长时间了,最主要的是一直到现在在我实名举报、到处告状、多方找媒体关注、天涯发帖的情况下,直到今日仍没有任何部门给我任何合理答复,也不知我的举报控告是否已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更不知道现在某些人员被“纪检监察”等部门“立案侦查”了没有。我多么希望有更多的人认为我的贴子“该顶且敢顶”,顶起后让更多的人看到,更可让“纪检监察”等该尽责的单位、部门、领导等看到,把我举报控告的事项重视起来,早日“还我冠县一个法制世界、清平乐土”,在此“先对”所有顶贴人表示感谢;如果看了我的贴子觉得“不需顶或不敢顶”,我也表示理解,也谢谢您的阅读!!!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18-12-20 12:52:47
没人顶贴,自己顶!顶一次看到的人也许多几个!影响力就会大一些!什么是执着,这就是执着!只要认定了的事在“发现自己是错的前”就要敢于坚持,哪怕感觉“好像”少有人支持,只要最终目的是“为善的”,就要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正义”最后“必将”战胜“邪恶”!!!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18-12-20 13:19:41
没人顶贴,自己顶!顶一次看到的人也许多几个!影响力就会大一些!什么是执着,这就是执着!只要认定了的事在“发现自己是错的前”就要敢于坚持,哪怕感觉“好像”少有人支持,只要最终目的是“为善的”,就要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正义”最后“必将”战胜“邪恶”!!!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18-12-20 13:56:58
舆论的力量!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18-12-20 14:31:21
争取大家的支持!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18-12-20 15:37:33
下面做一首现代打油诗,用每一句话来顶自己的贴子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18-12-20 16:27:14
都知“黑暗”最怕“阳光”,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18-12-20 17:58:56
所以把“小人”的“劣迹”晒在“天涯”上,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18-12-20 19:13:09
使他(她)们的“恶行”无处遁藏,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18-12-20 20:04:31
叫其真正感受什么是“人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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