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谈论《傲慢与偏见》时,我们可以谈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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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5-01 07:40:20 更新时间:2022-05-24 18:17:36

楼主:onedayoronelife  时间:2021-04-30 23:40:20
现在还有人读这本书吗?
楼主:onedayoronelife  时间:2021-05-01 01:17:05
这是一本年少时读过又忘光了的书。
如果检验一本小说好坏与否的标准,是有没有人重读,有多少人重读,以及重读带来的乐趣的话,那么《傲慢与偏见》绝对是一部好小说,自问世到现在,几百年来,该书从未绝版过,畅销全球,读者不断,也被多次改编成电影。《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六本小说中的第二部,也是最为有名的一本。
这本书到底好在哪里?不过是说英国十八世纪资本主义初期,英国乡村有闲阶层的姑娘们琢磨着如何找个有钱老公的故事,为什么会被评为名著,捧得那么高?高到说她在英国仅次于莎士比亚,高到说她承前启后,开启了英国现代小说的先河。。。重读之后,发现这本书读来虽谈不上震撼灵魂,却不失为一本有趣的书,有很多可以说道的东西。
楼主:onedayoronelife  时间:2021-05-01 01:44:45
奥斯汀的“牙雕”世界
夏洛特·勃朗特不屑地说:“我可不愿意在那种高雅而狭窄的房子里跟她的那些绅士淑女们呆在一起。”的确,我们不敢想像希刺克利夫会跟达西周旋,也许伊莉莎白觉得凯瑟琳的所作所为跟她妹妹丽迪雅一样有失体面。这两个作家写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无疑,奥斯汀的题材很窄小,乡村里三、四户人家的故事而已,她自己也说自己是在二寸象牙上雕刻描画,但她坚持自己的风格。在奥斯汀的小说里,房子是狭窄的,人物的活动范围也是狭小的,甚至可以说人物的精神境界也不大,因为她自己的真实生活就是这样狭小的世界。

奥斯汀就是在这张书桌上写作的。这张易碎的12边型胡桃木三脚桌一定是世上作家用过的最小书桌了,倒是跟“二寸象牙”很配。 她的作品主要是在哥哥爱德华的查顿庄园附近的一幢农舍里创作的。
查顿农舍里住的全是女人:奥斯汀夫人、她的女儿们及她们的朋友玛莎·劳埃德,跟《理智与情感》里的情节有点像,大家一起料理家事、打理花园,但是大家尽量给她多一些私人时间。奥斯汀没有自己的房间,就在破旧的前门附近,在这张书桌上“用一些零碎小纸写作。那些纸张一不小心就会被收走,或被吸墨纸给遮住。”有人来时,那扇开合起来嘎吱作响的门提前给她预告,所以她坚持不修那扇门。
就是在这张书桌上,她也记下了来自邻居朋友们的鼓励:布兰思顿夫人认为《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纯属一派胡言”,而“亲爱的迪格维德夫人”主动承认“如果不是认识作者的话,《爱玛》这本书她根本读不下去。”
奥斯汀去世于1817年。当她姐姐卡珊德拉于1845年去世后,这张书桌送给了一名男仆。现在,它又回到故居,向每一位游客讲述这为天才谦逊朴素的一生。
大多数简·奥斯汀的传记作者都说,她的生活平淡无奇。的确,她短短的一生没有远离自己的出生地,从未结婚,也很少走出家庭关系的圈子。尽管如此,她的作品却传达出对人类行为的敏锐观察,特别是对与她同龄的中产阶级和上层社会的家庭和年轻女性的观察。
奥斯汀一生中可能写了多达3000封信,其中许多信是写给姐姐卡桑德拉的。卡桑德拉在1843年审查并销毁其中的大部分信件,目的是防止它们落入亲戚手中,并确保“年轻的侄女不会读到简·奥斯汀有时对邻居或家庭成员的尖锐或直率的评论”。为了保持“安静的好阿姨简”(good quiet Aunt Jane)这一形象,奥斯汀的哥哥——海军元帅弗兰西斯·奥斯汀爵士(Sir Francis Austen)的后裔销毁了另外一些信件,所以到最后留给世人的只有161封信件。真可惜,我现在最爱读书信日记了,有种窥探癖。
奥斯汀墓碑上最初的铭文并没提及她的作家生涯。她的侄子奥斯汀·利先生在后来添加的一块铜碑这样写道:“简·奥斯汀。许多人因她的著作而认识她,她的家庭因她性格的不同魅力而喜爱她,她的基督教信仰和虔诚使她变得高贵。”并包括圣经中的一句话:“她开口就发智慧。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则。”
楼主:onedayoronelife  时间:2021-05-01 08:39:36
奥斯汀的语言
哈罗德·布罗姆说,从小说语言上看,她是最具有莎士比亚风格的小说家。莎士比亚笔下的人物各有特色,用自己的声音说话,彼此不同,自成一体。奥斯汀也轻松地做到了这点。奥斯汀虽然生活在一个较为封闭的小圈子里,却极好地塑造了不同人物的不同性格与气质,就拿《傲慢与偏见》中的人物来说,柯林斯先生真像个怪物,韦翰又多么会装腔作势,凯瑟琳夫人是一个骄傲的暴君,班内特先生是一个破坏性讽刺的大师,还有班内特太太、丽迪雅、吉英……
奥斯汀写的是喜剧,如果将她与莎士比亚比较,那么《傲慢与偏见》里的伊莉莎白很像《皆大欢喜》中的罗瑟琳,两人一样骄傲且聪慧,罗瑟琳压制雅克和试金石时所展现出来的那种愤怒中的机智,真像伊莉莎白面对达西时的态度。
奥斯汀的语言准确、细腻、尖刻,形容起各色人物来下笔绝不留情,一针见血,她的讽刺是那种指东道西、指桑骂槐的讽刺,她的朋友们说她是“一根人人害怕的拔火棍”,不过我觉得跟钱钟书、鲁迅这类刻薄大师比起来,她温和多了,毕竟是一位十八世纪的英伦淑女啊。
请看,奥斯汀在写伊莉莎白的母亲、妹妹们言谈举止粗俗不堪时,她说,“伊莉莎白觉得她家里人好像是约定今天晚上到这儿来尽量出丑,而且可以说是从来没有那样起劲,从来没有那样成功。”
又比如,《理智与情感》中的帕尔默先生,她是这样说的:埃丽诺经过一段短暂的观察,并不相信帕尔默先生真像他想表露的那样脾气不好,缺乏教养。也许他像许多男人一样,由于对美貌抱有莫名其妙的偏爱,结果娶了一个愚不可及的女人,这就使他的脾气变得有点乖戾了——不过她知道,这种错误太司空见惯了,凡是有点理智的人都不会没完没了地痛苦下去。她以为,他大概是一心想出人头地,才那样鄙视一切人,非难眼前的一切事物。这是一心想表现得高人一等。这种动机十分普通,不足为怪。可是方法则不然,尽管可以使他在缺乏教养上高人一等,却不可能使任何人喜爱他,只有他的妻子例外。
奥斯汀不但擅长讽刺,她还是一位隐喻大师,颇懂含蓄之道,很多东西她不说,而要精明的读者自行领会。
楼主:onedayoronelife  时间:2021-05-01 10:04:49
奥斯汀笔下的女性
奥斯汀生活在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那是一个父权社会,是男性主宰一切的年代。那个年代的英国实行长子继承法,在《傲慢与偏见》中,班内特先生有五个女儿,但没有儿子,他死后,他的财产只能由一个远房侄子继承。
我们不能强求奥斯汀超越时代,她是作家,描述她看到的东西,她不是思想家,也不是革命家、改革家。她意识到那个年代男性的优越性绝对不是虚构的,她总是服从于男性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权力。在她的小说中,如果女主人公失去了父亲的保护,或者父亲不够称职,她们都会寻找更好更感性的男人,反正男人总是权威的代表。读她的故事,你会感到女性的生存取决于获得男性的认可和保护,这甚至体现在她们住的房子上,无论是牧师住宅还是祖传豪宅,男人的房子都是女主人公可以避开父母的不足和外界的危险的地方:如达西的家——彭伯里,多么阔大、气派和美丽;而《理智与情感》里一开始,因为父亲去世,失去保护,埃丽诺和母亲、两个妹妹被迫搬离她们喜爱的家,到别处租住乡舍。在那个年代,成为男人意味着要有一份年入多少英镑的财产或起码有一份职业,而成为女人则意味着让自己适应男人和他们提供的空间。
奥斯汀的故事读来有这样一种含义,女性要生存需向男性屈服,这种看法对男性读者来说尤其讨好,因为它描述的不仅是男人驯服女人,还要是驯服一个叛逆的、聪慧的女性,当然,这个男人也必须是明智体面有地位的。奥斯汀设想的最幸福的结局,就是女主角成功地找到了她的保护人,一位有钱有地位的丈夫。其实到现在言情小说里还有很多这种设定。“驯服”这个字眼看着不太舒服,但是想想吧,达西在第一次求婚时,他觉得是对伊莉莎白的一种恩赐,他,年收入一万镑的体面绅士,居然上爱上了她这个穷家女,这是她的荣幸。被拒绝之后,他迷惑不解,然后靠着在她妹妹丽迪雅私奔上的出色表现,终于赢得了伊莉莎白的心,换言之,驯服了她。
我这么说并不是对作者有任何不满,或要对她展开批评,前面已经说过只能用当时的眼光来看待作者。相反,令我感兴趣的是,当时英国也是父权男性主导的社会,可那里的女性还是那么活泼生动,绝不像中国当时的女性那样压抑。拿班内特太太来说吧,她生了五个女儿,没能生出儿子,丈夫的财产,他们的家今后都会落入他人之手,可是她呢,在家里该怎样还怎样,绝不会因此而自卑抬不起头,班内特先生也没有因此而责骂她虐待她跟他离婚再娶再生儿子。如果她身在十八世纪的中国会怎么样?就是生活在现在的中国,先不论有这么一条法律,光是仅生五个女儿,她的命运也会悲惨得多吧。
《傲慢与偏见》里的女性:
伊丽莎白·班纳特是她父亲最喜欢的女儿,她继承了父亲的智慧,她活泼健谈,善于讽刺,理智、冷静;
姐姐吉英:不是没有智慧,但是温顺、温柔、仁慈,沉默寡言,不愿意表达自己的需求或欲望,支持所有人,不轻易批评任何人,可是,在当道德上,吉英像个病人。小说一开始,她在彬格莱家生病了,妹妹伊丽莎白沿着泥泞的道路走了两英里来看望照顾她。而她呢,像是被囚禁在彬格莱家,无可奈何地等着妹妹来访。后来,彬格莱突然离去,吉英追到城里,住在舅舅家,相思成疾却毫无怨言,默默地承受着痛苦,被动地等待着她的白马王子来解救她。要是白马王子不出现呢?
还有夏绿蒂和班内特太太,这是两位值得详细讨论的女性。
楼主:onedayoronelife  时间:2021-05-02 19:34:41
当我们谈论《傲慢与偏见》时,可以谈谈钱
夜里我横竖睡不着,拿着《傲慢与偏见》仔细看了半夜,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金钱”,充斥全书的是无处不在的数字、数字、数字。
班纳特先生拥有一个小农场,年收入约两千镑;班纳特太太嫁给他时嫁妆是四千镑;班纳特家五位小姐每人结婚时只能从母亲方面得到“年息四厘的一千镑”存款;班纳特先生死后农场连同他的那幢房子将全归远房侄子;达西先生年收入一万英镑,他妹妹有三万英镑的嫁妆;彬格莱先生有十万英镑遗产,年收入在四、五千镑左右;彬格莱小姐有两万英镑的嫁妆。达西的表哥,费茨威廉上校是伯爵的小儿子,没有继承权,在家里日子过得舒服,可是一旦结婚成家,会是个穷光蛋,所以倘若结婚,他要找个“至少得带给他五万英镑嫁妆”的女人。韦翰与丽迪雅私奔后,至少向达西敲诈到一万英镑才肯正式娶她。柯林斯牧师很实在地说,他要“制订什一税的条例,既要订得于自己有利,又要不侵犯施主的利益。”
要注意的是,奥斯汀通常把女性的财富说成是一次性的,而男性的财富却是按年收入计算的。在那个年代,女人的钱,其意义不在于它的收入能养活她,尽管按照4%的年回报率,达西小姐的三万英镑,甚至金小姐的一万英镑都能让一个单身女人舒适地生活,而在于,当女人结婚后,她的钱将作为资本传给丈夫,女人的钱将成为衡量丈夫经济地位的收入来源之一。钱多的女人自然更受男人欢迎。
要计算简·奥斯汀小说中提到的那些钱在现今世界值多少钱有点难,但仍有不少好事者做过研究,提供了一些参考。James Heldman 在《达西先生到底多有钱》一文中说,班纳特先生两千英镑年收入在1988年大约值66,000美元。达西的年收入大约超过33万美元,彬格莱先生的收入约为16.5万美元。 另一位评论家Edward Copeland写了一篇名为《简·奥斯汀时代的经济现实》中估算,班纳特先生的收入在1989年大约为16.5万美元,达西的收入为80万美元。玛丽·莫格福特认为达西的收入是1810年英国人均收入的300倍,将1989年美国的人均收入乘以这个数字,我们可以得出达西的年收入在1989年超过600万美元。
这是纵向比较,我们还可以横向比较一下,看看这些人在当时那个社会里的经济状况。十九世纪初的英国,劳动力廉价、所得税低,1810年,农业工人的名义年收入为42英镑,熟练工人为55至90英镑,文员为178英镑,牧师为283英镑,律师为447英镑。一个大商人,如伊莉莎白的舅舅嘉丁纳先生的收入与班纳特先生这样的“小贵族”或假贵族的收入差不多。
再来看看作者奥斯汀家族的收入,无论是早期还是后期,都比商人和班纳特先生这样的农场主(无论多么短暂多么小)的收入要少。与其他大多数牧师一样,简·奥斯汀的父亲的收入来自对教区居民征收的什一税,以及耕种 教会土地glebe的收入。到他退休时,简·奥斯汀在她的 中写道:“我对[他]每年获得近六百英镑并不感到绝望。”
然而,当她父亲于1805年去世后,什一税收入、教会土地都没有了,他的妻子和两个未婚女儿的年收入仅有200多英镑。简·奥斯汀的兄弟们同意将各自补贴一些,让这笔钱翻倍,也就是母女三人的年收入会有400英镑左右。在南安普敦生活了三年后,其中一年奥斯汀的个人支出为509英镑,她们得到了查顿乡舍的使用权。当她重新开始小说创作,让伊丽莎白·班纳特成为彭伯里女主人时,简·奥斯汀在这里安顿下来,带着一个女仆、一个男仆、一个年薪略高于8英镑的厨师和一架花费约30英镑的新钢琴,在一个年收入不足500英镑的家庭中度过余生。
再来看看简·奥斯汀的稿费。在她的一生中,奥斯汀从她的小说中获得的收入不到700英镑。她以110英镑的价格直接出售了《傲慢与偏见》的版权,这部被证明是她最受欢迎的小说并没有给她带来多少收入。她的另外五部小说都是以佣金(commission)方式出版的,在出版商减去成本和佣金后的余款才是她的收入,这意味着如果书不畅销,她要承担损失,当然也有可能获得利润。她的第一部小说《理智与情感》第一版的销售收入为140英镑,第二版至少有60英镑。《曼斯菲尔德庄园》第一版的销售为她赚取了320英镑,她犹豫着要不要冒险出版第二版,时说“人们更愿意借用和赞美,而不是购买——这一点我并不奇怪。”后来,她同意出版第二版,但在一份关于她作为作者的收入的备忘录中,她指出,1816年该版在她的出版社账户上仍有近200英镑的损失,这使她当年在《艾玛》的销售收入减少到不足40英镑。奥斯汀去世后《曼斯菲尔德庄园》的第二版才开始盈利。1818年出版的《劝导》和《诺桑觉寺》的销售额为她的姐姐卡桑德拉带来了大约500英镑的收入。1832年,卡桑德拉(她继承了奥斯汀的版权)和她的一个兄弟以210英镑的价格出售了所有小说的版权,除了《傲慢与偏见》(因为他们没有版权)。总而言之,二十年来,简·奥斯汀的写作为她和她的家人带来了不到1500英镑的收入,这无疑是对两位主要依靠母亲和兄弟抚养的妇女的可支配收入的补充,但比奥斯汀为班纳特先生设定的年收入要少得多。
《傲慢与偏见》读上去全是小姐太太们会客、出游、舞会、聊天的社交生活,可是这种生活的基础是金钱,谈笑风生的背后是生存竞争,小姐们都想找个理想丈夫,而所谓的“理想”之一少不了要看看这位先生的收入。穷男人娶妻时都指望妻子能有一笔不菲的嫁妆。奥斯汀在小说《诺桑觉寺》中借用人物之口说:“不管那些传奇故事里怎么说,没有钱这东西是不行的。”
楼主:onedayoronelife  时间:2021-05-02 19:40:02
天涯发文后不能修改真是让人头痛。
楼主:onedayoronelife  时间:2021-05-03 10:33:42
奥斯汀时代的舞会和跳舞
奥斯汀小说中的舞蹈情节照亮了人物。为了理解这一点,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英国十八世纪最后二十五年间的舞会,再来看看奥斯汀在小说中对跳舞的运用。
18世纪70年代,在伦敦或巴思举行的正式社交舞会以一串小步舞(minuet)开场,这是一种法国舞,每次只有一对舞者,其余跳舞的男女坐在房间两旁的长椅上观看,一对又一对的舞伴们须告知舞会司仪并经得其同意后才能入场跳舞。


(这是奥斯汀时代的巴思舞会)

进入19世纪后,在巴思和其他老年人聚集的城镇,舞会继续以小步舞曲开场,然而,即使在奥斯汀的青年时代,这种舞蹈也绝对过时了,可是奇怪的是她的女主人公们似乎都不知道。不过,她们喜欢更具社交功能的乡村舞蹈。自从1651年约翰·普莱福德(John Playford)的《英国舞蹈大师》(The English Dancing Master)出版以来,乡村舞就具有了独特的英国特色。这种英国乡村舞每次有两对以上的男女跳舞,它们比复杂的法国舞如小步舞、布列舞(boure)或卢瓦尔舞(louvre)更加活泼和轻松。到了十八世纪末,大多数乡村舞都是五到八对舞伴,男女排成两长列,相对而立。
乡村舞通常这样跳:舞蹈开始时,从行列最前端开始,第一对舞者与第二和第三对夫妇一起跳。在一个回合结束后,第一对舞者继续与第三和第四对跳,而第二对则在舞池的最前端或站在舞池外等待,再过两个回合后,他们又有机会开始跳舞。
由于这么多对舞伴在跳舞过程中相对被动地站着等待,他们便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来交谈和调情,这最让专心致志沉默跳舞的舞蹈大师们愤慨,却最为青年男女喜爱,多好的调情机会啊。舞就这样跳着,直到原来的第一对舞伴又回到队伍的最前端。那些跳完舞,就走开坐下,而不是履行他们的社交礼仪四处交谈的人被认为是自私和不受人尊重的。
奥斯汀多次强调,绅士的行为和风格都是通过跳舞来表现的。达西先生一开始拒绝跳舞,这种行为已经充分表明他傲慢,认为自己凌驾于其他人之上,相比之下,彬格莱先生和蔼多了,他在舞会上“每支舞都跳”,表现得更有绅士风度。后来,有一次威廉·卢卡斯爵士恭维达西先生时说:“我太高兴了,亲爱的先生,跳得这样一脚好舞,真是少见。你毫无问题是属于第一流的人材。”可惜他的话很傻,时机也不对,马屁没有拍对。
在更为正式或更为公开的舞会上,女士们在进入舞厅时会拿个号码。当每支舞开始时,舞会司仪会叫号,并为女士们和她们的舞伴分配位置。由第一组中排在最前面的女士选择舞蹈。这意味着一对夫妇可以要求为某些特定舞步伴以特定的舞曲,如Trip to Tunbridge或The Duke of Kent's Waltz;这也意味着一位女士可以宣布跳她自己设计的一组舞步,并要求用一定长度的曲子为它们伴奏。舞蹈结束后,司仪会重新组合男女舞伴,另一位女士又可以选择跳什么舞或舞步。
这个跳舞的程序听起来令人怯步,实际上,舞会当晚,只会有几支当年最时髦的舞蹈可供大家选择。在乔治三世末期,即使是乡村舞也终于在“时髦人士”中落伍了;舞步、曲调皆太沉闷,而各种舞蹈其实是靠少数舞步的组合和再组合,因此彼此之间不容易区分,很难记住,最终导致它们的消亡。人们已经准备好接受一些创新的东西。从1780年代开始,一股对北方爱尔兰盖尔文化的浪漫热情席卷了英格兰。苏格兰乡村舞蹈在英格兰很受欢迎,苏格兰三人舞和四人舞也很受欢迎。
在《傲慢与偏见》中,苏格兰舞出现了两次:第一次是在卢卡斯爵士家里,女士们表演了几首歌曲之后,曼丽出于显摆,想要博得别人的夸奖和感激,“很高兴在她的妹妹们的要求下,用苏格兰和爱尔兰的歌曲来购买赞美和感激,”这些妹妹和一些年轻的军官开始在房间的一端跳舞,让达西先生感到烦很生气。后来,伊莉莎白到彬格莱家看望生病的姐姐时,彬格莱小姐弹了一首“活泼的苏格兰曲子”,达西先生走到伊莉莎白跟前,笨拙地试图交谈,问她:“班纳特小姐,你是不是很想趁这个机会来跳一次苏格兰舞?”不用说,被伊莉莎白无情地拒绝还抢白了一番。
现在应该很清楚了,社交场合不仅仅是跳舞,舞会是年轻女士和先生们相互认识的主要场所。对年轻人的要求是会轻松地聊天,以便在跳舞时可以打发时间,小说里有伊丽莎白强迫达西在跳舞时说话的场景。达西总是高冷不说话,伊丽莎白想如果逼得他不得不说几句话,那就会叫他受更大的罪,于是她先说了几句:“现在该轮到你谈谈了,达西先生。我既然谈了跳舞,你就得谈谈舞池的大小以及有多少对舞伴之类的问题。”


楼主:onedayoronelife  时间:2021-05-04 00:17:09
第二眼美女
奥斯汀没有像一般言情小说那样简单粗暴地直接描写伊莉莎白有多么美,有多么吸引人,她借其他人之嘴,用其他人物的反应来描述她的女主角的相貌。这种方法倒是正契合该书的主题,既理性又感性。我们只知道,达西第一次见到伊丽莎白的时候,对她的长相没什么印象,尽管彬格莱说她“漂亮”,但达西只说“她还可以”。真是的,对地位比他低的人如此高傲和偏见,达西不免有失风度和教养。不过,我们倒是知道了,伊丽莎白绝不是第一眼美女;当然,也相当于告诉读者,这本书强调和看重的是一个人的机智、活泼和智慧的整体价值,而不是单纯的外表。
达西初见伊丽莎白时,只觉得她长得还行,可是当他们第二次见面时,他就被她那双“乌黑的眼睛”吸引了。这样一来,我们就知道伊丽莎白·班纳特有一双漂亮的眼睛。虽然达西不知道是什么吸引了他,但吸引他的肯定是她的活力,一种自由的感觉,最终是一种在他那正统和乏味的圈子里的女性所没有的性能量,违背他的判断而诱惑他。如果说眼睛是灵魂的窗户,那么伊丽莎白那双漂亮的眼睛就象征了她的内在美。
奥斯汀写道,达西最初是个完美主义者,又像个法官,他希望女性能达到一些无法实现的理想,“他带着挑剔的眼光,发觉她的身段这儿也不匀称,那儿也不匀称,”但他也不得不做出妥协:“可是他到底不得不承认她体态轻盈,惹人喜爱……”起初,达西被彬格莱逼着看伊丽莎白,评价她“还没有漂亮到能够打动他的心”;可是这一回,他再看之后,他对她的评价积极多了,伊莉莎白把他迷住了,他开始希望跟她深交。不一会儿,他就对彬格莱的妹妹卡洛琳说,他没有想到“一个漂亮女人的美丽的眼睛竟会给人这么大的快乐。”这样我们就知道,伊莉莎白不光是眼睛美,她整个人都是漂亮的。
伊莉莎白走路去看彬格莱家看望姐姐这一行为,在彬格莱姐妹眼中实在太轻狂有缺教养,但是两位男士不这么看,彬格莱先生觉得伊莉莎白红扑扑的脸蛋很美,“那种神情风度很不错”,达西说,“她跑过了这趟路以后,那双眼睛更加明亮了。”一点也不影响他对那双眼睛的爱慕。
可怜的彬格莱小姐,一点也不明白她对手的力量来源,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突然就输了。
当彬格莱小姐酸溜溜地断言天下没有哪个画家能“把她那一双美丽的眼睛画得维妙维肖”时,达西回答说“那双眼睛的神气确实不容易描画;可是眼睛的形状和颜色,以及她的睫毛,都非常美妙,也许描画得出来。”这一来一往的对话,突显了彬格莱小姐的恶意和达西的爱慕,他甚至连眼睫毛都注意到了!简·奥斯汀对肖像画能画什么和不能画什么很敏感。在《爱玛》中,她用爱玛画的哈丽特·史密斯的水彩画来描绘爱玛自己的性格,并通过对肖像画的各种反应来展示埃尔顿、奈特利和哈丽特本人的性格。在《傲慢与偏见》中,对肖像画的使用没有那么直接了,但在这个场景中,很明显,达西先生的言论突出了人的外在特征和内在品质之间的区别,身体和不可言喻的内心之间的区别,那“不容易描画”的东西正是每个人之所以成为自己的独特品质。画家可以画出她眼睛的大小和形状,但无法画出它们的神气,达西的这番话不仅显示了外貌和“精神”之间的分歧,也显示了他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不光是美丽的外表,而是那难以描画的、神秘的、独特的个体意识。

小说进行到下半场时,在彭伯里,又出现了一次对伊莉莎白相貌的讨论。这时候卡罗琳已经意识到达西真的爱上了伊丽莎白,她嫉妒死了,不能相信,无法接受,但她不够聪明,还要继续在达西面前贬低伊莉莎白,说她“脸色难看……皮肤变得又黑又粗糙”,彬格莱小姐抱怨说,伊丽莎白的的脸“太瘦”,她的皮肤“没有光泽”,她的眉目“不清秀”,她的鼻子“很平常”,甚至连她的牙齿也不放过,说“一口牙齿勉强还过得去,可是也不过普普通通……”尤其是那双眼睛“有些尖刻相,又有些恶毒相”。
卡罗琳这样刻薄地评论伊莉莎白的长相,已经到了下流的程度,读者不会相信这样的批评,倒是看清了彬格莱小姐的嫉妒。彬格莱小姐也真是够笨的,这样批评男人喜欢的女人,只会让这个男人更不喜欢你。果然,达西忍无可忍,回击道:“话是说得不错,可是,……我已经把她看做我认识的女朋友当中最漂亮的一个。”
当看的人心里有爱的时候,美存在于他的眼中;当看的人心里恨时,丑也存在于她的眼中。
下面这三双伊莉莎白的眼睛,哪一双最美?


(Greer Garson饰演的伊莉莎白)


(Jennifer Ehle饰演的伊莉莎白)


(Keira Knightley饰演的伊莉莎白)
楼主:onedayoronelife  时间:2021-05-04 18:50:27
班纳特先生

班纳特先生真是个古怪人,他一方面喜欢插科打浑,爱挖苦人,另一方面又不拘言笑,他变幻莫测,而他那位太太积二十三年之经验,还摸不透他的性格。
奥斯汀没有多着笔墨描述他的感情世界,只说他年轻时贪恋妻子的美貌,娶了智力贫乏而又小心眼的女人,结婚不久,他对妻子就没有了情意,他对于家庭幸福的的理想也完全推翻了。换了有些男人,可能会变得荒唐,靠冶游佚乐来打发日子,但是班纳特先生不喜欢这样做。他一天到晚躲在书房里,读书自娱。而他的太太,生平的大事就是嫁女儿,她生平的安慰就是访友拜客和八卦。太太的无知和愚蠢正好供他开心作乐。生活中的所有麻烦和失望都被他视为单纯的娱乐了。
当得知大女儿吉英得了重伤风,不得已在尼日菲养病的消息时,他说:“唔,好太太,要是你的女儿得了重病,万一她一病不起,倒也值得安慰呀,因为她是奉了你命令去追求彬格莱先生的。”看来哪怕孩子要死了也不会忘记调侃两句妻子。
他故意把一个父亲对孩子的自然偏爱放在一边,而选择了做一个不偏不倚的局外人。他的两个小女儿一天到晚只想着跟那些穿红制服的军官们鬼混,他不禁冷言冷语地说:“看你们谈话的神气,我觉得你们真是些再蠢不过的女孩子。以前我不过半信半疑,现在我可完全相信了。”
妻子听了不乐意,说自己的孩子再傻,她也绝不会看不起自己的孩子的。可是班纳特先生冷静地宣称,“要是我自己的孩子果真蠢,我决不愿意没有自知之明”,最后还要补上一刀,“说起我们的两个小女儿,的确非常蠢。”
他的风趣机智有时尖刻到缺乏同情心的地步。当彬格莱抛弃吉英时,面对着不快乐的女儿,他却像一个看热闹的观众说些不冷不热的话:“一个姑娘除了结婚以外,总喜欢不时地尝点儿失恋的滋味。那可以使她们有点儿东西去想想,又可以在朋友们面前露露头角。”
伊莉莎白担心两个妹妹不检点,会闹出不体面的事情来,劝爸爸管一管,不要同意妹妹丽迪雅独自出远门。可是班纳特先生完全不在乎,他潇洒地说如果丽迪雅非要到公共场所之类的地方去出丑,就让她去。“她这次要去出丑,既不必花家里的钱,又用不着家里麻烦,真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呢。”这话可要多恶毒就有多恶毒了,真难相信这出自一位父亲之口。
后来,果然出了大事,丽迪雅跟韦翰私奔了,这不仅影响她自己的名誉,还影响到两个姐姐的婚事。做父亲的虽然心里后悔当初没有听女儿的话,可是嘴还是那么损:“韦翰要是拿不到一万镑就答应娶丽迪雅,那他才是个大傻瓜呢。”言下之意是自己的女儿丽迪雅实在是个蠢货,不多给点钱,谁肯接手呢?
当柯林斯向伊莉莎白求婚被拒,当母亲的让做父亲的出面跟女儿说说,劝女儿同意了这门婚事,班纳特先生可不管妻子的态度,他说:“摆在你面前的是个很不幸的难题。你得自己去抉择,从今天起,你不和父亲成为陌路人,就要和母亲成为陌路人。要是你不嫁给柯林斯先生,你的妈就不要再见你,要是你嫁给他,我就不要再见你了。”看到这样的对话,我真是喜欢奥斯汀啊。
他讨厌应酬:“我恨透了这一类的礼节,要是他想跟我们来往,让他自己找上门来好了。他又不是不知道我们的住址。邻居们每次来来去去,都得要我来迎送,我可没有这种功夫。”但这并不是说他不会应酬,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在招待柯林斯时,他能把这个怪人照顾得妥帖周到。他说:“人生在世,要是不让人家开开玩笑,回头来又取笑别人,那还有什么意思?”这大概就是这位真正的哲学家的人生态度了,一个鉴赏家,一个旁观者,是布朗宁和詹姆斯所看重的那种批评家。
我们一开始就知道伊莉莎白“个性活泼调皮,遇到任何可笑的事情都会感兴趣。”她的风格主要来自她父亲班纳特先生,事实上,她是父亲的学生。父女俩气质相近,正是因此,她才是父亲最爱的女儿,而她为了不辜负父亲这一身份,就格外要表现得聪明风趣。父女俩有默契,只需要一个眼神便可明了彼此心意,比如对于荒谬可笑的柯林斯,班纳特先生除了“偶而朝着伊丽莎白望一眼以外,他并不需要别人来分享他这份愉快。”
可是,当他拿达西向伊丽莎白求爱的传闻当笑话讲时,她这个弟子实在笑不起来了。“她真想哭,可是又不得不强颜为笑。”她的父亲最残酷地羞辱了她,“……她只有怪她父亲为什么这样糊涂。” 这时候我们觉得班纳特先生的机智和敏锐有点愚昧了。
伊丽莎白并不是看不出父亲的缺德。相反,她是一看到就觉得痛苦,可是她尊重他的才能,又感谢他对她的宠爱,因此,本来忽略不了的地方,她也尽量把它忽略过去,比如,他对妻子的态度让孩子们看不起妈妈,夫妻俩并不相亲相爱,她尽量不去想这些。但是,她从父母身上看到不美满的婚姻给儿女们带来的坏处,她深刻地感受到了父亲的才能运用不得当因而造成的害处,她从达西的那封长信开始明白了自己的偏见和愚昧,这是一种觉醒,此后她慢慢地摆脱父亲的影响,用自己的判断力克服了她的偏见。
班纳特先生有点像《项狄传》中的父亲沃尔特·项狄,他乐天安命,他有自己的趣味,他沉浸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因为现实生活实在让他觉得失望,只好用调侃取笑来对抗痛苦,奥斯汀说他是真正的哲学家(true philosopher)。其实,班纳特先生忽视了他身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这是可以批评的,但读者们却不甚介意,甚至很愿意原谅他,因为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班纳特先生和他最喜欢的女儿过人的智慧和对荒诞事物的讽刺与挖苦,使得《傲慢与偏见》的阅读令人如此愉快。
楼主:onedayoronelife  时间:2021-05-05 20:23:02
由小说的的母题、元题想开来

所谓小说的母题,是指那些在各种小说里被不断反复书写、表现的共同主题,如爱情、死亡、复仇……等等。《傲慢与偏见》谈到这里,我突然想到这个故事有点像网文,特别像“霸道总裁爱上我”这一款。
这一款的情节设定通常是这样的:高富帅爱上贫家女。男主绝对的高冷,生人勿近,对谁都没好脸,而且帅得惨绝人寰,不用说,还多金。但不知怎么,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男主活了二、三十年,以前好像谁都瞧不上,可是遇见女主,就沦陷了,只爱她一个。如果错过女主的话,这个霸道总裁弄不好有孤老终生的危险。而女主呢,一开始因为误会、对男主偏见,讨厌、厌恶男主到极点。后来共同经历一些事情之后,女主改变看法,爱上男主,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想想看,达西像不像霸道总裁?《傲慢与偏见》的情节像不像这种网文?看来后人将奥斯汀的这一套发扬光大到了极点啊。
不知道我这算不算脑洞大开:)
楼主:onedayoronelife  时间:2021-05-05 21:58:07
那些光芒盖过主角的配角

小说里总有一些光芒四射的配角。读《背德者》时,我被梅代尔克给迷住了,虽然他出场没有几页纸;《射雕英雄传》里的杨康可能比郭靖更受女读者喜爱;而《傲慢与偏见》里也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配角,除了前文已说过的班纳特先生,还有可笑的柯林斯先生、“生平大事就是嫁女儿的”班纳特太太,而被后人广泛称赞的是伊莉莎白的闺蜜——夏绿蒂·卢卡斯小姐。
《傲慢与偏见》的开场白非常经典:“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我倒觉得换成“凡是没钱的大姑娘,总得嫁个什么人,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更合适。
夏绿蒂·卢卡斯,她父亲空有一个爵士的头衔,家里没钱,兄弟姐妹多。她是长女,27岁了还未出嫁,在那个年代就算老姑娘了。而且那时候,姑娘们要出来交际才能找到男朋友,姐姐没有嫁出去,妹妹通常不好出来。咖台琳夫人就吃惊地对伊莉莎白说:“姐姐还没有嫁人,妹妹就出来交际了!”
夏绿蒂对自己有着非常正确清醒的认识:“我不是个罗曼谛克的人,我决不是那样的人。”大凡家境不好而又受过相当教育的青年女子,总是把结婚当作仅有的一条体面的退路。夏绿蒂对婚姻的定位也很实际,她对婚姻和夫妇生活期望不高,她把婚姻当作一个储藏室,可以保护她今后不致挨冻受饥。这个储藏室就是我们现代人说的“长期饭票”嘛。
她觉得柯林斯正是她寻找的那个储藏室。柯林斯有财产(班纳特先生死后),有良好的职业和收入(牧师),还有教区分配的住房,这就足够了。至于爱情,那可望而不可求的东西,就算了吧。
柯林斯拜访班纳特家主要目的是想找个老婆成家,完成他的恩主贵夫人咖苔琳太太吩咐的任务。柯林斯先打吉英的主意,发现她意已有属,就转而向伊莉莎白求婚,却又被拒。在这个关键时候,夏绿蒂出手了,“柯林斯先生固然既不通情达理,又不讨人喜爱,同他相处实在是件讨厌的事,他对她的爱也一定是空中楼阁,不过她还是要他做丈夫。”
于是,她利用家里请班纳特全家吃饭的机会,“尽量逗引柯林斯先生跟她自己谈话,”到晚上大家告辞的时候,她已有把握如果柯林斯不是这么快就要离开的话,事情一定能成功。没想到的是,柯林斯比她更积极,第二天一大早就溜出班纳特家向她求婚。
夏绿蒂“从楼上窗口看见他向她家里走来,便连忙到那条小道上去接他,又装出是偶然相逢的样子。”然后,两人散着步就把一切都谈妥了,他找到了老婆,她找到储藏室,彼此满意,皆大欢喜。
你看,夏绿蒂是很有心机的女人,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她并没有一开始就扑上去争抢,她并没有挖墙角,她是在伊莉莎白拒绝柯林斯之后才出手的。而且她也不惧怕别人说她捡他人不要的东西。她想好的事情,她就去做。
再回顾前文,夏绿蒂对人对事有着伊莉莎白没有的深刻洞察力,她比伊莉莎白聪明多了。
她对婚姻的看法十分正确:“婚姻生活是否幸福,完全是个机会问题。一对爱人婚前脾气摸得非常透,或者脾气非常相同,这并不能保证他们俩就会幸福。他们总是弄到后来距离越来越远,彼此烦恼。你既然得和这个人过一辈子,你最尽量少了解他的缺点。”
她认可达西的傲慢,“这么优秀的一个青年,门第好,又有钱,样样都比人家强,也难怪他要自以为了不起,照我的说法,他有权利骄傲。”
她对吉英在彬格莱面前装矜持并不认同,“要是一个女人在她自己心爱的人面前,也用这种技巧遮遮掩掩,不让他知道她对他有意思,那她就可能没有机会博得他的欢心。”可不是,果然被夏绿蒂说中了,后来彬格莱被达西和妹妹们哄得离开这里,正是因为他觉得吉英并不怎么爱他,“他也许喜欢喜欢她就算了。”
此外,她还是一位十分豁达大度的姑娘。



当伊莉莎白得知夏绿蒂居然和柯林斯以火箭速度定婚后,大吃一惊,虽然柯林斯是自己不要的人,但是被别人拿走,毕竟也不大舒服。她“连礼貌也不顾了,竟大声叫了起来:‘跟柯林斯先生订婚!亲爱的夏绿蒂,那怎么行!’”
夏绿蒂从容不迫地说:“你为什么这样惊奇,亲爱的伊丽莎?柯林斯先生不幸没有得到你的赏识,难道就不作兴他得到别的女人的赏识吗?”
她冷静、诚挚地向伊莉莎白解释了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伊莉莎白还是不理解,她觉得夏绿蒂这是“完全不顾高尚的情操,来屈就一些世俗的利益。夏绿蒂做了柯林斯的妻子,这真是天下最丢人的事!”她认为夏绿蒂这是“自取其辱、自贬身份。”她更断定夏绿蒂不会幸福。班纳特先生也一如既往地缺德嘴损,“他说,他本以为夏绿蒂·卢卡斯相当懂事,哪知道她简直跟他太太一样蠢,比起他的女儿来就更要蠢了,他实在觉得高兴!”这父女俩啊。
夏绿蒂对伊莉莎白以前对她的恶意评价并不耿耿于怀,她大度地请伊莉莎白到她家来住上一段日子,正是在夏绿蒂这里,伊莉莎白再次见到达西,才有以后的求婚、写信解释、澄清误会等等事情,算来,还是夏绿蒂成全了他俩呢。
伊莉莎白是怀着看看好友婚后到底过得怎么样的心情去的。到了一看,夏绿蒂把家打理得整洁舒适,她巧妙地布置,招待朋友的会客室她选用的是光线不大好的一个房间,好的那间留给柯林斯做书房了,为的是让丈夫更多地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伊莉莎白不得不承认“一切都安排得非常好”,不得不佩服夏绿蒂容忍丈夫的肚量很大,驾御丈夫的手腕巧妙。



总之,只要不想起柯林斯先生,其余一切都很舒适融洽。悲哀吧,谁没有一颗高傲的心?但是经济不独立,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夏绿蒂还能怎么办呢?她代表了向生活屈服妥协的那些人,既然爱情奢侈到够不着,那抓住面包也不错,生活中美好的事情多了去,不只是光有爱情。我绝不批评她和柯林斯之间“赤裸裸的交易”的。奥斯汀写的是喜剧,但在她的喜剧中,也能瞥到这样困窘可怕的现实,在不体面的未来面前,人只能违心地低头。
以夏绿蒂的聪慧、果断和执行力,如果她活在现代,活在一个女人可以有更多选择的时代,我相信她会是一位事业成功的女性。而且我敢说,她绝对不会委屈自己去嫁给柯林斯那样的人,她要么独身,要么会有更好的男人爱上她。
楼主:onedayoronelife  时间:2021-05-05 22:22:31
《傲慢与偏见》的阅读札记写到这里,不打算再写了,太耗费时间。其实可以写的还有很多,比如,小说的叙事视角、小说的平衡结构,伊莉莎白与达西之间的斗争还是他们与各自环境的斗争。什么是爱,什么是感情,他们之间真的是爱吗?……可以谈的东西真的很多,也很有意思。有些东西,粗粗读上去不见得能领会其中深意,或并没有品味出来,这样一写,倒是梳理了一遍,有了很多新想法,这大概就是经典的魅力所在吧。
假期结束,这篇文章也结束了。
楼主:onedayoronelife  时间:2021-05-06 19:25:33
原来大家都读过,也喜欢,真好:)
楼主:onedayoronelife  时间:2021-12-23 19:01:35
@江南柴進

没想到我的贴子抛砖引玉,引来了奥斯洒汀的真正热爱者:)
读了你这么多精华见解,实在觉得应该另起一贴,让大家都知道。埋没在这里,真可惜了。
我发现我跟你还有个共同爱好,读Bill Bryson的书。他的作品我读了好几本,真是边读边笑,读得开心。
Jennifer Ehle 是不是还在一部有关王尔德的电影里饰演王尔德的妻子?我今年读了《自深深处》。
你的读书规则很有意思,我也不喜欢读人物传记,不过理由跟你不同,我很愿意了解别人的一生,觉得很意思,所以我读书信日记,因为真实。
"在国外,华人之间有时难免如此,因为相对较熟,所以放浪形骸,起码的礼貌都没有。与鬼佬交往,就收敛克制许多,至少满脸堆笑。" 我也在国外,但没有这种体会。
最后,期待你的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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