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感数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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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5-03 05:42:05 更新时间:2021-05-06 14:57:44

楼主:独庸生  时间:2021-05-02 21:42:05
荆轲刺秦王

读到周志文说荆轲刺秦王事,颇有启发,也想说说。

想想真有些奇怪,《史记》刺客列传共记五人,为什么独独是失败的荆轲最为著名呢,成了刺客的代名?这可能是以荆轲刺秦王记载最为详尽,既有前期准备工作,又有易水送故的悲壮画面,更有刺秦王的完整过程,刻画细致,人物形象最为丰满鲜明。再者,其事影响巨大,若秦王死,统一其事可能就要推迟,甚至历史还因改变,无论从天下,六国,或者秦国,都是可能影响历史走向的是一个节点。

自古而来,无数人为荆轲行刺失败而惋惜,我以前也是,却没认真想过荆轲失败的原因。这回读周,又重读史记刺客列传,也有点相信失败原因,可能真是荆轲剑术不行,否则很难找到其它更让人信服的理由了。周志文说荆轲并未携剑,所以不能说剑术不行,那难道使用匕首就不能称为剑术?虽然匕首不等于剑,但相信一个剑术出众的行家,用匕首也不会差到哪。毕竟,身法,技艺,招式不会因用了匕首,就失去威力,或者使用不上。当然,匕首太短没有剑的杀伤力和威力,这倒是真的。

我们没有亲睹这场刺杀,均以史记为本。史记说,图穷匕现时,荆轲“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刺之(史记不是刺字,我打不出来),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荆轲已经捉住了秦王的袖子,显然两人相隔很近,一个用力拉一个用力扯,以至袖子断了。按理说,如此之近,有心算无心,秦王反应本就慢一拍,荆轲怎会没刺中?就算秦王反应够快,即使秦王素来习武,无论力量,敏捷,速度断然不及以剑术出名的真武者荆轲。你想,荆轲已捉住了秦王的袖子,袖子要扯断,也是要一二秒,这么近刺不中,很不合常理。要知道,当时的人是席地跪坐的,秦王不能转身就跑,得先爬起来,当然,荆轲也是跪着,就算不能一跃而起,但一个前扑,刺中秦王不难。如此情景,别说高手,就是一般人,刺中也不难,竟然不中,真有些说不过去,难怪时人鲁句践就说荆轲刺术不行”惜哉其不讲于刺剑之术也“。

之后,一个跑,一个追,绕柱而走,荆轲竟然跑不过秦王,又是一奇。后来秦王拔出剑来,一剑就断了荆轲的腿,荆轲豪无招架之力,又是一奇。扔出匕首,却又不中,又一奇。整个过程,荆轲毫无作为,显得笨手笨脚的,都让人怀疑,他是不是武术高手了。秦王事出突然,尚能避过他的一刺,他手有匕首,对着持长剑的秦王,却是束手无策,一下就给对方断了一腿,哪有半点高手的本事?一夫拼命,尚有相亡的可能,至少也会是两伤,而秦王只是断了一袖,自己却是一败涂地,这不是刺术差的问题,简直是会不会武,会不会剑术的问题了。不妨参考专诸刺王僚事,专诸借传菜走到王僚身前,以鱼中匕首刺杀王僚,这么近的距离,虽两边满是持械兵士,专诸还是很轻易就得手了。一般来说,只要能近身,以有心算无心,武技高强者,鲜有失手。
我觉得,可能是司马迁的记载太简略了,有些地方没交待清楚。比如,荆轲不可能走到秦王这么近,可以伸手就捉住秦王的袖子。实情应该是,荆轲跪在好几米,甚到是十多米外,图是旁人奉上的,荆轲是等到快图穷匕现时,才暴起冲过去,一手去捉秦王,一手抢匕首。但这段距离,足以让秦王站起,转身就跑,只是古人袖子太长,才让荆轲捉住。抢匕首,肯定是要弯腰的,且同时做两件事,也没有那么迅速,秦王挣断袖子时,有可能荆轲还没抢到匕首。就算抢到,一扯一拉,袖断,荆轲惯性后仰,又打断前冲之势。所以,有可能荆轲一直没能靠近秦王,而秦王极可能都拔出剑来,趁荆轲身形未稳,一剑就刺中荆轲大腿,卫士也涌了进来,所以刺杀失败。

刺秦其事,亲眼目睹者,全是朝上秦人,他们事后如何说此事,大概率夸大惊险程度,夸秦王,贬荆轲。司马迁写史记时,去秦王已百多年,若细节如此清楚,反而让人有些怀疑,怀疑如此绘声绘影,是后人添油加醋的小说家言。史记中记载,荆轲自叹开始是想捉住秦王逼其退还六国之地,没有以刺杀为目的,才错失良机,度至失败。若荆轲一开始真的离秦王这么近,他不刺,捉住秦王应是没问题的。秦时大殿的柱子,能有多大?顶多两人相抱,一个武术高强者,怎会捉不住一个秦王?

所以,我觉得史记所言,并非实情,荆轲是离秦王颇远的,突然冲上去,秦王早已惊起,能不能近身还是未知数,能不能抢到匕首也是未知数。若荆轲真能抢到匕首,高明之侠,手持见血封喉的利器,肯定如入无人之境,就算杀不了秦王,杀几个人也不难,竟然一事无成,还轻易败在持长剑的秦王手里,也真让人怀疑荆轲的身手了。对荆轲的强差人意的表现,周志文认为是太子丹的醇酒美人,淘空了荆轲的身子。有这可能,但是,难道秦王平时就不醇酒美人?怎么说,底子还是有的,剑客出身的荆轲比一般人还是要强些的。

读周志文这篇最受启发是,他说荆轲和太子丹并不相契,这可能是荆轲不成功的主要原因。古人说,士为知已者死,但太子丹基本不知荆轲,甚至不信任荆轲,荆轲迟迟不出发,是在等一个朋友,太子丹以为荆轲要打退堂鼓,便以言语挤兑荆轲:“日已尽矣,荆岂有意哉?请先遣秦舞阳。”荆轲大怒,怒叱太子,赌气说,你说要快,那就去吧!很显然,太子丹不但打乱了荆轲的计划,还让荆轲心怀不满。

我想,荆轲一定很后悔当初答应刺秦。太子丹的所为,不值得他以命相报,他既未曾受其恩,又非燕人,刺秦不过是为了义气。他与田光相知,田光把他推荐给太子丹,太子丹用人却不信,田光只好自杀以示不会泄密,荆轲极可能是感于田光的义气,才勉强答应太子丹。不曾想,太子丹先不信任田光,再不信任自己,小肠鸡肚,疑神疑鬼,这样的人,哪点有磊落大丈夫气,哪值得人性命相交?但一言九鼎,悔之已晚。负气而行,锐气顿失,更要命是打乱了计划,以至准备不足,埋下了失败的根源。刺杀现场,若是得力助手从旁协助,而不吓得股战的秦舞阳,秦皇九成不能逃脱。易水送别,悲之有余,壮却不足,人人只送亡,却无人祝成功,一片惨淡。刺秦王无论成与不成,荆轲是必死无疑,送行确是生离死别,但更是壮举,不能悲而不壮,送而不祝。估计那时候,荆轲就自知成功机会缈茫,准备不足,事能成否?心生不满,事能谐否?这样的问题,还要问吗。

荆轲之败,败于太子丹胸襟不广,用人却疑,非有为之君子。
2021-3-15
楼主:独庸生  时间:2021-05-02 21:43:05
自知与他知

在《时光倒影》里,周志文畅谈今古诗文兼谈今古人物,很有启发性,极为可观。对文中一观点却颇有异议,不吐不快。

概而言之就是自知与他知的问题,看似两个问题,其实也是一个。涉及的人物,有两个,一古一今。古人是徐青藤,今人则是章太炎。二君文艺上各有大成就,都曾自评优劣。徐自言“吾书第一,诗二,文三,画四”,徐生前声名不出里巷,死后,袁中郎山阴访友,在陶望龄家中无意发现徐那本字迹模糊的诗集,“灯影下,读复叫,叫复读”,惊为天人。事后或著文或口传,不遗余力大力推荐,自此天下无人不识徐天池。后来郑板桥一见徐画,甘愿为青藤门下走狗,疯狂之态尤过中郎。周志文却颇不以为然,认为徐书第一,而袁崇诗,郑迷画,颇有买珠还椟之意。有人称誉章太炎为当代韩苏,周就更加不以为然,说今人都不读书,只知一味尊师重道,对太炎的学问及人性,其实不甚了了。殊不知太炎论文独标魏晋,不取唐宋,曾说“李翰,韩愈局儒言之间,未能自遂。欧阳修,曾巩好为大言,汗漫无以应敌,斯持论最短者也。若乃苏轼父子,刚俗人之戋戋者。”以韩苏恭敬太炎,无疑是“唐突佳人”。

都说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蕾特。读者各有性情,偏好也异,有人喜诗文,有人好书法,有人钟画艺,都是常情常理。中郎以诗文名世,对诗文最为关注,甚者独喜诗文,对书法不甚措意,赏诗而不论书法,难道就是不知人?同理,郑板桥为徐画倾倒,甘为门下走狗,亦不迷徐之书法,难道就不懂书法艺术?这样的定论,难免过于武断而且主观。且不说,人有偏好,只迷所爱,是极合情理的。徐诗书文画无不有成,难道爱其“下三流”,不爱其第一流,只赏“下三流”,不赏第一流,就浅陋无识之辈?若如此,何论多才多艺,只求第一,存其第一,定于一尊,其余皆不足道也,道者便不识人,不懂艺术也。只能有一,不能有二,何其狭窄,更有悖艺术种类之百变万化,表现手法之争奇争艳。如此一反推,读者若欣赏不是第一流,便是可笑之人,这种论断其实也很是可笑。

就算徐渭真的书法第一,真的就不能只欣赏,只称道他的诗或文或画,对其书就不屑一顾?喜爱是个人的,偏爱也是个人的,理解也是个人的,滋养各有不同,各有所寄,也是个人的,所以艺术欣赏是主观的,因人而异。《红楼梦》也有人不喜欢,也容人不喜欢。

再说,徐自言“吾书第一,诗二,文三,画四”就是定论,就是放之四海皆然?他人就不能提出异议,不能有自己的意见?自知与他知,都是容许的,自知是自知,他知是他知,若相悖,不称知已知人,不可谓其不懂欣赏,因人各有偏好。比如徐偏爱自己的书法,而袁偏爱他的诗,郑偏爱他的画是同一道理。可能,徐之四绝难分高下,章太炎的“自知”,就清楚得多,章曾说自己最高者医道也,张中行在《负暄琐话》写到章太炎如此“自知”,就忍不住说:“这不只使人生疑,简直使人发笑了。”按周志文的逻辑,凡称赞章氏诗词文章者,皆有眼无珠,因为章氏自称医道第一,所以得称之为当代的匾鹊,才有水平,才是知人。笑话誉章为韩苏者,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矣,不知周先生,以为如何?

章太炎如何“看不上”韩苏是章的事,但在旁人看来,他们未必没有某些相同之处,作此类比或真有不得体(因章不喜欢韩苏),但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让别人作如此比喻?章太炎“看不上”有其道理,怎别人看他有些像韩苏,就一定没有道理?胡乱攀比,固然不好,“尊重”到亦步亦趋,也不见得就对。

自知与他知,都是知。不妨求同存异,各安其说,各爱其爱。但我怀疑,周志文教授不是这个意思,是我没看懂他的《徐青藤》与《太炎先生》。不明白周教授此说,是说徐章才大而性僻,后人不易知其庐山真面目。
2021-4-9
楼主:独庸生  时间:2021-05-02 21:43:42
《书记官郭荣仁》

《书记官郭荣仁》,是周志文《家族合照》中一篇,可以说几是我印象最深的一篇。
这个郭荣仁的遭遇,真是让人叹息。他是军人,却是给强拉进军队里的。他原是某小学校长,生活虽贫苦,也算安乐。不料国民败退,经过学校,说要他协助,他以为是要他到下一个学校去接洽,接洽完就没他的事,就可以回家。谁料,一直不得脱身,最后竟然随着部队退到了台湾。军队就给了他一个书记官的职务,相当于不重要的文职人员。可他一个半路出家的人,国民党退败台湾后,对“民性”和“来路”格外重视,像他这样一个强拉进来的人,所在地又是共区,“身份”就不得不让人怀疑尴尬。当了几年尴尬的军书军,他干得不乐意,军队看他也不顺眼,于是就退伍了。

那时,对退伍军人没啥保障,也没有什么退休金,给点遣散费就算。他是个外地人,举目无亲,连住的地方也没有,何以自存?周志文所在的眷村村长见他可怜,就收容了他,让他在村中空地,自建一座木屋住了下来,成了眷村一员。他那间木屋,都是拾别人的废材建成的,柱子是断木拼接,屋顶是几块雨毡,还有一件雨认,只能勉强容身,下雨必漏,和狗窝差不多。他不用村里的井水,可能自觉不是村人,就不好意思用吧?那时河水还很清,他就挑河水烧沸了喝。他的“狗窝”就在村里的公厕旁,大家都知道公厕肯定是又臭又脏,他为了感谢村人收容,就自觉打扫公厕。为了生活,他还在河岸边引水种茭白,就用公厕掏的粪便作积肥,茭白长得很好,又肥又甜,自己吃不完,常送给村里人。积肥是粪便混在泥土里,在屋前摊照,开始时,臭气醺天,干了才不那么臭。我们可以想象,没多少人,会到他家里来。周志文有次见他在摊晒肥料,他问:臭不。周说不臭。于是,他就说起臭在古代其实是香,故有其臭如兰之语,真的臭叫恶臭。周说他这样说可能是有一种自尊在。周后来才知道,古人说的臭,并非是说香,是说气味特殊,其臭如兰,可以说是其气味有点像兰花。

郭还会自己做鱼网,常到河里网鱼,有次网了许多,给周家送了些,周母把鱼做好,让周回送些给郭,郭“千恩万谢”,只肯要了两条小的,说自己一个人吃不了多少,他们家里人多。从这些小事都可以看出,谦恭固然有郭的性格所至,也可知郭在村里一直有寄人篱下,无依无靠,活得有些卑微。郭有一套文选,他最喜欢的是《陈情表》,说这是天下至文,自己经常诵读。周上大学,当兵,又当了教师,还结了婚,就很少回村,有次回来,去找郭,郭却不在,只见他的床上,有几张纸,上面是他用毛笔写的《陈情表》句子。

郭孤家寡人一个,但他在大陆原是有妻有子的,儿子和周的年龄相仿,自给军队捉走,也不知孤儿寡母命运如何。海峡浅浅,今生却无法相渡,两岸相隔,生死两茫茫。也许,他喜欢陈情表,不仅仅是因为文学,而是文中的孤苦,让他想到了自己。他的生活,仅仅是为了活着而已,能说是好么?后来,他越来越老了,他是军人,村里人就帮他联系了荣院,住进去可以养老。他看过环境,很不喜欢,一是院后是坟,二是要和人同住。拖了几年,老村长去世,新村长对他说:你不到荣村,你死了,谁帮你收尸呢?郭荣仁听了这话,第二天就去了荣院。

在那个时代,不知有多少郭荣仁这样的人,生死随百草,让人不胜唏嘘。大时代中的小人物,被时代割裂人生,尤其可悲。周志文写他,可能就是写一个平常邻居,在那个时代,在眷村,谁没有故事呢,但郭荣仁还是较特殊的,无论是遭遇,还是在村里处境,所以周志文在众多的人里,仍然记得他。自然,周写这文时,郭肯定去世十年二十年了。
2021-4-2
楼主:独庸生  时间:2021-05-02 21:45:36
《家族合照》

这是周志文回忆三书中一本,书名家族合照,主题自然是与家人家事有关。在我国传统文化里,有为亲者讳,或家丑不外传的说法,所以,我们以前看到与家及家人有关的文章,多是温暖,少有不睦。有,也是语言不详。周志文这本《家族合照》,竟是“怨”多于爱,颇不合敦厚之教。我却喜欢,我觉得有些事,真不应讳,喜怒哀乐,都是人之常情,怎能只报喜不报忧?心里话,说出来了,未必有用,但情绪释放是有帮助的。

在周志文之前,我没听过眷村文学这个名词,也许曾听过,但没往心里去,毕竟这些离我的生活很远,我们也有自己的名词,比如反右,文革什么的,这些影响至今仍在。是读了周志文的回忆三书,有人说这可以算是眷村文学,恰好又刚读过白先勇的《台北人》,里面的台北人全是大陆解放,跑到台湾的人,虽身在台北,他们的喜怒哀乐都隐隐约约离不开大陆。我突然明悟,什么叫眷村,为什么台湾的眷村文学非常流行。那是有时代的大根源。国民党退走台湾,不光是政治大事件,也是社会大事件,因为竟有二百多万人(我以前没意识到有这么多人)退到台湾,大部分是军人及军眷。我们知道,从此大陆与台湾如隔天河,那退守台湾的二百多万人,有如飘蓬,不,是连根拔起。一个人,活生生背井离乡,有家归不得,从此与亲人生死相隔,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如被抛弃了一样,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不好的命运。

所谓眷村,就是那些退守台湾的军眷住的村庄,极其简陋,他们的生活也极其艰苦。二百多万”眷“人及无数后代,你说酝酿出多少喜怒哀乐,对社会,对历史都是一个巨大事件,怎能轻轻就一笔抹去?台湾流行眷村文学是必然的,也是自然的。周志文的回忆三书,严格说,并不算“正宗”的眷村文学,因为他写的时候,没有这个意向,只是生于斯(眷村),长于斯,人生的背景和腹地都离不开眷村,只要一下笔,处处离不开眷村。

其实,周志文比一般的眷民还远远不如,因为他不是眷属,当时也只有军人直系亲属才有供给,周志文和母亲,三姐,妹妹,只是依附于二姐,以旁支亲属身份生活,没有任何供给,全懒二姐夫与二姐。母子四口,颇有些寄人篱下的味道。别说本身生活就艰苦,就算环境很不错,长贫难顾,时间久了,定生不愉快。所以,周志文的处境,比一般眷属还远不如。还有一点,二姐和周志文他们只是同母(母亲再婚,大姐,二姐是前夫的孩子),却异父,所以当母亲一死,周志文的处景就更为艰难,家面临崩溃。二姐一家孩子渐多,压力更巨,周志文和三姐,妹妹(这三个和周同父,与二姐异父),如何自存,就成了大问题。

三姐已二十一岁,再难寄篱下去,断然出走,另谋出路。周志文十四岁和更少的妹妹,还无法自立,只能继续寄人篱下。家难留,却不能不留,这段经历,周志文写来虽然较为平静,仍难掩心头伤痕。他努力说虽然他是寄食在这个家,这个家也有用着他的地方,比如重力活全靠他,还给二姐带孩子,补习等,妹妹也承担做饭的工作。周志文如此在意自己也有贡献,说明当时寄人篱下的处境是相当艰难。二姐家负担沉重,母亲在世,还看在母亲面上,母亲去世,这份情多少有些磨损,二姐在心情不好时,就会打骂周志文,他成了这个家的出气筒。他常常一二天不食,就是不想见人,饿了偷偷到厨房找吃的,拼命吃得饱饱的,这样才可以几餐不食。

贫贱夫妻百事哀,别说还多了四人”外人“,我们不能说二姐二姐夫不好,其实他们也不容易,其实他们也做得很不错了。周志文自己也说二姐对他们其实也不薄,只是生活所逼。你想呀,周志文母子四人在他们家可不是一年二年,而是好多年了,对谁来说,这都可不是容易的事。当初,二姐只和姐夫到台湾,不带周志文母子四人,也说得过去,可他们还是带着他们,怎么说,这都是亲情。当然,我们也不能说三姐,妹妹,就全错,或她们的敏感,就全无理由,只能说是贫困生活,让亲情变得粗糙,又不断磨损而变薄。

现实就是现实,茅盾肯定是有的,也很难解决,作为劣势方的周志文三姐妹,处境肯定难堪,这也是事实。这也是周家兄妹恩怨的根源。但奇怪是,周志文和二姐相处还行,却和同母同父的三姐和妹妹反而闹成了敌人,在路上遇见,她俩真视之为路人。究其原因,是周志文没有和她们统一战线,和二姐“作对”,于是在她们眼中,他就是背叛者。被认作背叛,除了亲疏,还有一个原因,周志文读大学,前二年曾得三姐供养。所以在她们看来,周志文就还多少有些负恩忘义了。是是非非,旁人无法尽知,更不分出谁是谁非,只能同情与惋惜。这段“寄篱“生活,很明显对周志文三人,有着巨大的心理影响,甚至影响终身,三姐和妹妹竟然都终生未婚。我们不知她们未婚的具体原因,两人都未婚,肯定不是巧合,应是心理有共同问题,极可能,她们已不太容易和人相处吧,甚至失去了对人的信任,这些都是环境带来的心理创伤。如此看来,寄人篱下的日子,可能比我想象的很艰难,要痛苦。

周志文为大姐,二姐,三姐,妹妹,都写了一篇,多是姐弟,哥妹间的“恩怨”,读来让人悲伤不已。只有大姐除外,大姐在周志文出生时,已经结婚,有自己的家,不在一起。相见好,同住难,所以他们间就少了像二姐那种纠缠不清的恩怨情仇。更有一点,大姐在周志文眼中,像半个母亲,因为周出生时,母亲没有奶水奶他,他是喝大姐奶水长大的,那时刚好大姐也刚生了个女儿。在所有写亲人文章中,我觉得最有意味的,也是写大姐的,其实周志文很少见到大姐,和大姐相处不多,可写的内容其实极小,可能是心存好感,加上对比二姐三姐妹妹的恩怨,和大姐虽然平淡却如一抹暖阳。大姐的命运,也是极苦的,不识字,结过二次婚,生了四个儿女,夫丈都早早去世,一个人拉扯大三个儿女(和前夫所生的,不知为什么老早就不知所踪,周志文也不敢问是啥回事),不知受了多少苦,但对苦累,只能是忍受再忍受。大姐的形象就像世间所有平凡的人一样,为了活着,也只能为活着,似乎活就是全部的目的,自身总是那么微不足道。最后因害怕失智,也就是现在说的老人痴呆,一个人去了海边跳海自杀。二姐,那个周家最聪明的人,最后几年,就是在痴呆中度过,谁也识不出,这样大姐心生恐惧,担心负累家人。

看着周家姐妹的一生及结局,深感人生之不易。在大时代面前,人如飘萍,只能随波逐流。我们如今大多数人,虽然生活好了,但我们的人生,其实也是只为了活着,为了活着,我们还得尽最大的努力。数十年光景,还不知是怎个结局,说不难过,是假的。人,有时真的很卑微。
2021-03-13
楼主:独庸生  时间:2021-05-02 21:46:15
“我是客”
既然说到周作人及四弟子,也就想起之后的破门其事。

大家都知道,所谓破门声明,就是逐沈启无出“师门“。以前一直弄不明白,周作人为什么要逐沈启无,不久前读谷林《等闲变了故人心》,才知道点缘由。其缘由极可能就因元旦遇刺事。其事,在《知堂回想录里》有记载,过程如下:当时周和来访的沈启无正在说话,又有人来访,周请进。来人只对周问了句你是周先生么,就给周一手枪。“这时,客人站起身,说“我是客”,这人却不理会,对他也是一枪,客人应声扑地。那人从容出去,我也赶紧从北门退归内室,沈启无已经起立,也跟了进来。”

看到谷林文章前,已读过《知堂回想录〉,《元旦的刺客》当然是看过,遇刺想必非常惊险,但周文几无宣染,读来也就不觉得多危险,顶多认为这是惊吓。经谷林一分析,才知道大有文章。文章不在刺客,而在于来客沈启无的那句“我是客”,谷林说这话有二个作用,辨诉与指认---我是客,那当然“他是主”了。

文中,谷林列出沈启无五种可能应变,最好的是扶起周,以身遮拦,其次是顺手茶果盘掷向凶手,再次是大呼救命。最差是蹲地或滚进桌底,甚至抢先疾抢进内室。由谷林的意思看,后两种,属自保,但也是人之常情,虽有不堪,还可以接受。毕竟事出突然,生死之际,惊慌失措,以至自顾避险逃命,也不好太过责难,人之常情,顶多也就是懦弱或胆小而已。却站起来,说“我是客”就不同了,虽然也是自保,但比之后两者耐人寻味,且更为不堪:这不仅仅是自保,还陷周于险地。颇有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意味了。

人性最怕考验。有时我想,要是在场是我,我会怎样反应?估计也多般是惊怕失措,躲藏避险。周沈有师生之宜,民国去古不远,师生仍有大义,就算后两种所为,估计作为学生,弟子,没能挺身而出,护住老师,只怕于道义也见亏损。 这种事,谁遇上,除非真的能以身相护,否则,易落于“无地自容”。谷林说一句我是客,最堪咀嚼。只因“此际急不择言,最能显露本性之真,以后破门声明,或已伏笔于此。”,我头脑简单,断想不到,只简单我是客三字,竟有如此深意,发见人性之幽微,也惭愧自己读书之不求甚解。

事若止此,周作人顶多心里有些不舒服,案之情理,不会过分怪罪沈启无。文中可见,周自己中枪,没有倒地,沈中枪却应声而倒,刺客一走,周赶紧退归内室,并没有查看沈的伤势。按理常来说,沈这是池鱼之秧,周不看,可能是见沈已爬起,也有可能是惊慌下,别的全顾不上。无论哪种原因,危险面前,出于本能先求自保,是常情,沈的我是客,虽然不堪,但也不是不可原谅。

最让这周介怀的是,事发后,沈的受伤被说成是护周而伤。此说法,极可能还是沈启无自己说的,为此,周作人还特意写文澄清。沈受伤,虽不是护周,却也与周有关,周作人所以要澄清,不肯成其美名,估计周对沈的“我是客”本来就介怀,见他歪曲事实邀功谋名,更大为反感。

若护周而受伤真是沈启无自己说的,至少是在此事上,言行确实不佳。见危而胆怯,可以原谅,睁眼说假话,就难以原谅。
2021-3-17
楼主:独庸生  时间:2021-05-02 21:47:27
礼貌与称呼

古人有名有字,还有号,以示尊重,都是称字呼号,而不名。但现在只有名而无字,更别说号,称呼当然都叫名。平时生活,大家都称名,这没啥,提到古人,就有点麻烦,是尊古称字呢,还是按今呼名?

突有此说,是看到周志文的《少陵草堂》一文:“昔时的少陵草堂现在大家都称它为”杜甫草堂“,连名带姓的,一点都不在乎礼貌,这是目前人们对古人的态度,叫祖父如叫孙子没有什么两样,多了也就惯了,并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有趣的是,文中周志文也常称杜甫为杜甫,并没叫杜少陵,顶多有时是简称为杜氏,不名且不字。

人的名字,难道不是用来称呼的?我个人意见,还是顺今为好,既然如今大家都是称名道姓,叫杜甫也不是什么不礼貌的事。何况礼貌多在于心,而不在于言,韶山的“毛泽东故居”,也是连名带姓,并没有叫毛 故居,或者毛润之故居呀。难道要恢复古代的避讳才是礼貌?在古代,习惯称字,那就称字,在如今都呼名唤姓,就呼名唤姓,都是一种习惯而已。当然,上了年龄,称老以示尊重,也是行的。

谁不知道杜甫呢,但有多少人能马上就想到少陵是谁?毕竟,如今只有名而无字号,大家都只知杜甫,都不太熟悉杜少陵了。命名上,尤其是景点,当然是越清晰越好,不叫杜甫草堂,反而取名如今不流行的少陵草堂,至少宣传上的广而告之是逊色不少,与其循古,确实不如从今。历史上,只有一个人是字号压过正名的,就是苏东坡,但苏东坡只是特例。

我也理解周志文,周是教授,是学者,凡学问越大,越尊古制,因为这些也是“学”的一部分,“礼”的一部分。所以,他觉得称少陵而不应叫杜甫,其实是一种很自然的反应,只是时移世易,世上只有名而无字,那就从俗好了。人人都能称名道姓,有时也是平等的表现呢。要知道在古代,只有读书人,有身份的人,才有字,平头百姓,能有个名字就不错了。
2021-3-7
楼主:独庸生  时间:2021-05-02 21:49:56
郑伯克段叔

春秋据说是孔子所著,我没读过,却也知道春秋大义,微言大义的说法。说是一字褒贬,看似微末,都有深意。因春秋过于简略,故古人有传,《左传》是三传之一。
提到《左传》,是前段时间读郑伯克段叔一文,心有所感。在春秋里,这故事只一句话的事“郑伯克段于鄢”,左传是这样解释其中微言大义: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

孔子是圣人,他的评定,为后世范,故后人评论这段史实,多是讥讽郑庄公,而鲜少责难段叔。突然觉得很不平公,其实如庄公者,对兄弟其实是很宽厚的,而道德真君,却说他故意纵容段叔,不加以管束,故罪在庄公。这是何其古怪。

古人以名教为重,段叔本为弟,却有不臣之心,是自己找死,怎难怪庄公?庄公待弟,不论是装样子,还是真宽厚,若段叔知足,守本份,肯定可以当一辈子的富家翁,一生锦衣玉食。是段叔贪得无厌,得寸进尺,人心不足,才自寻死路。说这是庄公故意纵容,难道不是段叔自己早有恶念?别人,顶多是顺水推。难道,要庄公一开始,就严加管束,甚至软禁,才算加以管教?真这样,道德真君,又会如何责难庄公不能容弟,不够宽厚。

其实,罪在其母。当母亲的从小偏心,讨厌庄公,却偏爱段叔,多次要武公废长立幼。庄公和段叔都是亲生儿子,却偏心如许,也真不多见。对庄公是何其不公,对段叔又是何等宠溺。段叔不臣之心,应是做母亲种下的果,她想废长,怎少了怂恿段叔自立?还好武公没有听老婆的话,母亲的又帮着小儿子讨赏,讨要国内最大的城池。段叔也是无忌惮把争权夺利,摆上了明面,公然要附近的城池,听其号令,形如二君。国无二主,这样的情形,对国家稳定是极其不利的。更离谱是,当母亲的一心要帮着小儿子夺位,作为内应。

庄公真是惨,摊上这样的弟弟,更摊上这样的母亲。你说他怎办?当然,他有两种选择,一种就是道德真君所说,严厉管束弟弟。比如,母亲要向弟弟讨大城,不给,给小城,甚至一城不给,还处处提防弟弟。可这样一来,母亲生怨,弟弟不甘,甚至不明就里的国人也会说庄公对弟弟太无情,庄公落个坏名声。但这是最安全的。几乎就是同时,在邻国卫国就发生几乎一模一样的事,只是偏爱小儿子的不是母亲,而是卫国国君,结果然是持宠生骄的小儿子在老子死后,就把哥哥干掉(暗杀),夺了国位。可见养虎为患,这是多么大的风险,弄不好,郑庄公也会身死名消。从几位大臣都曾向庄公进言,要他及早除掉,至少是正视段叔的潜在巨大危险,就知形势之恶劣,庄公是在玩火。

庄公难道就不知国有二君,是大患吗?难道就不知道这等同玩火,有可能会让自己万劫不复?却依然满足母亲的请求,容忍弟弟。庄公不是庸人,自信一切尽在把握中,这险不是冒得很大。卫国发生的事就是证明。若段叔只是贪些小便宜,哪怕在封地里作威作福,无不君之心,相信庄公仍然会容忍他,只要他不超过庄公的底线。庄公为了孝,满足母亲的非分要求,纵容弟弟的过分,这是很大的包容。若庄公不那么英名,或者段叔不那么柴,失败身死的,极可能就是庄公,庄公如此纵容,玩火而没有自焚,全得益于庄公有雄才伟略。或许,庄公太自信,又不想负不孝之名,确有纵容的意思,但我们也不得不看到,这其中也包含着容忍,更有具大的风险。

以铁血手段,以残酷之法,把风险消灭于萌芽,是最容易,也是最正确的,也是最有利的。庄公偏偏选了最危险纵容。我个人认为,做兄长,做儿子,可以做到这样,也算很可以的,比那些为了提防兄弟,一有风吹草动,就或杀或禁,庄公宽厚得太多了,哪怕他是有“伪”,也比那此无情无义者,强了许多许多。那些道德真君为什么不称赞,反而是讽刺,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他们似乎是在呼唤强权和铁血手段呀。

郑庄公,在历史上,真是一位极特殊的人物。我估计孔子讨厌他,是因为他的行为,不符合孔夫子的行为准则。儒家其是宗周公的,最重名份等级,可是郑庄公,却是第一个打破君臣等级的人,周平王东迁,郑国出了大力,故郑武公为周平王卿士(重臣),庄公子承父业,也当上卿士,后来平王有意削郑庄公之权,另立卿士,郑庄公很是不高兴,于是发生了周郑换质子,后来更是发动了战争,在战场上,郑庄公还射伤了周王。郑庄庄这一系列动作,在孔子看来,都是以下犯上,都是臣子不尊臣礼本份的行为,你说孔夫子能喜欢“乱臣贼子”?所以,郑庄公顺母容弟的宽厚之举,就成了引蛇出洞的权谋,比残暴者更令其发指。纵观历史,能有几人如庄公对弟之亲厚者,难道也要弄出七步成诗这样的事,才算是管教?

郑庄公,是开启春秋霸主时代的小霸,在历史上,也算大有作为之君。但作为上位者,不喜欢庄公这样的人,却也是明矣。
2021-4-6
楼主:独庸生  时间:2021-05-02 21:51:12
“今人标点古书而古书亡”

鲁迅在《病后杂谈之余》中说:“清朝的考据家有人说过,‘明人好刻古书而古书亡’,因为他们妄行校改。我以为这之后,则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因为他们变乱旧式,删改原文;今人标点古书而古书亡,因为他们乱点一通,佛头着粪:这是古书的水火兵虫以外的三大厄。”

原文好长,我没看完,只就此观点一说。我觉得这观点,看似正确,其实也有些以偏盖全。这里的亡,若作消失说,肯定不准确,我们现在还能看到古文。显然只能作原貌不存的意思。若是此意,我就不明白难道只有明人才好校改古书,之前古人就一字不易?显然不是,汉代今古文之争,虽有秦王焚书为前提,但古文后出,也并没有让今文消亡,其争议连绵二千年。古今经相争意义之深远先且不说,今文其实就是改动古文,可见校改古人文字,不独明人,那么明之前的古籍,未见得就存原貌,总之无论何目的,这都不是特例。

明之前古书未亡,不见得明之后古书就亡,只能说“校改”可能是明人较普遍而已。再者,书的作用,只是启智,并非圭臬,古人早说过,尽信书不如没有书,所以改动,可能变了意思,甚至相反,但毕竟只是占小部分,而人有了一定智力,就具自主思辩能力,断不会以书为准则,为教条。当然,能不改自然是不改好,尤其是愚民与粉饰为目的改动,其心可诛。但不管改不改动,我们读书明理都要以常情为度,不尽信书,也不矫枉过正,多思多想,独立为要。

最后一条,说今人标点古书而古书死亡,我觉得尤为不经。其理由是“乱点一通”,请问,若说标点是乱点一通,那么句读难道就不是乱读一通?标点所依无非就是句读,标点若错,是句读有误。若句读无误,标点自然无错,若句读本不通,与加不加标点无关。说标点是乱点,不过是标点有目公睹,故错为人知,而句读闻者寡,大错特错也无人知罢了。我一直就很奇怪,智慧过人的先贤,创字上万,穷尽人力,为什么偏偏忘了看似小节,却实为至关重要的标点?实在不应该呀,句逗,比创一字实在要简单得多。再说,句读其实就是潜在的标点,只差没在木牍竹简上,点一点,画一圈而已,举手之劳,何乐而不为呢?有点无点,却是天差地别,再没有千人千句读的情形了,表达更清晰,更小歧义。为什么不标点,我是百思不得其解。

很明显,标点是一大进步,即使真是“乱点”,公之于众,众目睽睽,真若有错,错亦能改,慢慢就合乎规范了。而句读呢,人各有读,不入三耳,有错谁知?错不但难改,还影响子弟。标点的优点还要再说?看如今情形,其实那句话是说反:今人不标点则古书亡。
2021-03-21
楼主:独庸生  时间:2021-05-02 21:51:43
有感季羡林

看了几篇季羡林怀念母亲的文章。说真的,季老的文章我还是很喜欢的,不知是心存偏见,还是如今心境改变,总觉季老这些文章,有些“言过其实”。

在《怀念母亲》里,季老说知道母亲去世,“我痛哭了几年,食不下咽,睡不安席。我真想随母亲于地下。我的愿望没能实现。”在《赋得永久的悔》里,又说最后悔的就是离开母亲,“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待在母亲身边,即使她一个字也不识,即使整天‘吃红的’”

不知为什么,读着这些感人句子,我总觉得有些别扭。我别扭的是,实情如此,真的需要这样说吗?“痛哭了几年,食不下咽,睡不安席”,文学容许夸张,但我觉得写亲情不宜太过“真情”,否则就容易过火。尤其是“我真想随母亲于地下。我的愿望没能实现。”除非季老为此自杀自残过,否则这样说,真让人不解。真有这样强烈的愿望么,真有这样的愿望?没能实现,多遗憾的样子呀,似乎也是“永久的悔”一样。

也许是我自私,无法理解这样的感情吧。不过,据我所知,季老六岁就离开了母亲,过继给大伯,母亲也在季老读大二时就过世了,这十多年间,他们见面的次数,不算太多,甚至最后八年,还不曾一见。而据季老说,大伯对他也不错,按理说,小少离家,季老和母亲的感情真是如此深厚?深厚到八年不求一见?我总觉得,这是母亲去世后,单方面的想象把这种感情无限放大了,由其是季老后面功成名就,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样的伤感就更甚,于是也把这种感情再次放大。回忆最美,但回忆也往往失真。

我不太怀疑季老的真情,也读出季老的真情,只是我觉得无必要这样写,虽然我们常说先感动自己再感动别人,我还是认为感动在朴素间,而不是为了感动别人,就拼命地“真情”。可能季老没有煸情,我却觉得季老有种不管你感不感动,反正我自己是感动的样子。写妻子也是如此,写老祖也是如此。总之,季老写亲情,那亲情就是亲得如胶似蜜,她们好得就完美无缺,用现在的话来说,非常正能量。我后来读过《我和父亲季羡林》一书,在季老儿子眼中,季老和妻子,并算不上和睦,更谈不上幸福。当然,很多事,都是如鱼食水,冷暖自知,旁人未必清楚,哪怕即使是儿子。却不妨从另一方面看,季老写人,是循古人敦厚温和出发,只说好,不说坏。文章自然不可能面面俱到,但是如此“升华”,如何“美化”,真的是最好的?我不认为。如此一来,一不小心,就很容易无心说谎。

2021-4-23
楼主:独庸生  时间:2021-05-03 19:34:18
徐渭身后

徐渭字文长,号青藤,天池等,杀妻惊世,自残惊心,一生不得志,最“风光”是曾在胡宗宪幕下,胡倚之堪重。但好景不长,数年胡失势,只得卷包袱回家,穷困潦倒,越老越甚。有提画诗堪称一生写照“笔底明珠无处卖,闲抛闲掷野藤中。”其人多才多艺,曾自评“吾书第一,诗二,文三,画四,可一生蹇厄,且名不出故乡。畸人奇才,自古文人,最可叹可伤者,非徐渭者谁?

可能许多人都不知道,徐渭和张岱其实渊源甚深。徐渭杀妻可是大罪,全靠张岱的曾祖张元汴,才能免于一死。徐渭自言生平有四恩人,一是养母有养恩,二是胡宗宪有知遇恩,三四是张氏父子有救命恩。张氏父子,就是张岱高祖与曾祖。徐渭是山阴人,张氏父子也是山阴人,本是同乡,住处相隔也不远,徐渭有不少诗作是写给张氏父子的,可见一向感情不错,徐渭有事,张氏父子自然能帮就帮。早在张岱出生前徐渭已去世好久,两人并不曾相见,但张岱很是欣赏徐渭,曾大力搜索徐渭轶文,雕刻为集。张氏一家对徐渭,可谓情义深重。

张氏父子出大力相救徐渭,多般是怜才,但徐渭虽有才,直到去世仍是默默无闻。让徐渭闻名天下者,是另一名鼎鼎大名的才子,他,就是张扬独抒性灵的袁中郎。袁宏道到山阴访友,在陶望龄家中,无意翻出一本又破又烂,无头无尾的诗集,不少墨痕字迹都变淡褪色。也许是无聊,也许是好奇吧,也许是习惯使然,中郎拿起来凑到灯下翻看,未读几首,跳起惊叫:这诗写得好呀,作者是谁,今人,还是古人?袁中郎“发现”徐文长其事,在其《徐文长先生传》中记叙甚详,亦推崇备至。其时,中朗已是名闻天下,徐渭于是亦随之天下知名。若没有中郎的发现,或中郎没有“到处逢人说项斯”,徐渭也许名随野草?我们老说金子总会发光,那只是因为我们看到的都是发光的,其实有许多金子湮灭于尘埃。徐渭如是,《浮生六记》不也是差点就“不能发光”,乃至仍缺二记(后二记是伪作,以成公论,文笔明显与前四记不同),同一文还有不同命运呢。能不能发光,真不是必然的,充满无数偶然与不确实因数。

名列扬州八怪的郑板桥,性爱骂人,其怪亦是公认。可谁曾想,如此怪异之人,对徐渭却是五体投地,顶礼莫拜,甘为“青藤门下走狗”,言怪行乖,比中郎更加“疯狂”。令人不得不感叹:徐青藤有何魅力,何至于让人仰慕如斯?中朗、张岱、郑板桥,哪一位不是文史上,赫赫威名,自成大家?

徐渭的艺术成就,自不必我去评说,我也没这水平评说。但这里却有一个极有趣的现象,徐渭说“吾书第一,诗二,文三,画四”,然而让中郎惊呼者是诗,张岱雕刻的是诗文,教板桥愿为门下走狗者是画。三人最推崇的都不是徐渭最自许的书法,更不用说现在我们一提到徐渭,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他的画,大写意画。就是说,世人所重,和他自许,刚好相反。这很有趣,但也许不必奇怪,章太炎也自称医术第一,自论,世论,不妨存异。再者每人偏爱不同,张袁以文称雄,自然重视诗文,郑板桥以画名世,当然更注重画。可以肯定却是,徐渭诗书画文无不佳,推崇他书法的,肯定也不少。
20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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