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割韭菜,百亿收费下的郁闷底层(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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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5-10 22:59:43 更新时间:2021-10-07 11:06:28

楼主:西风正苍凉  时间:2021-05-10 14:59:43
这篇文章来源于一个朋友的抱怨,因为创业失败家里的房子被法院拍卖了还债,这本来也没什么好说的,朋友就是觉得房子才卖了个百来万,法院指定评估公司的评估费倒是要付一万多,都顶半年房租了,这收费也是高得太离谱。听了有点奇怪然后就去了解了一下情况,果然发现不少难以理解之处。

首先,要说明一下评估公司是法院摇号选定而不是指定,但法院在指定摇号名单的时候确实人为的缩小了入选范围,在房产拍卖评估中只限定了“房地产评估公司”进入而把其他的资产评估公司排除在外。但根据《资产评估法》的相关条款,这种评估业务法院并没有合理的理由进行限制,原因很简单:

1、法院绝大部分的拍卖评估并不涉及国家利益也不涉及公众利益,应该是所有合法成立的资产评估公司都可以评估,这是政府减政放权减少不合理社会管制的立法进步,作为司法机构不能反其道而行之。

2、法院的拍卖评估本来就不属于鉴定评估,只是咨询性评估,评估价格并不是直接处置或审判案子的依据而只是一个市场参考价格,最终房子是通过公开拍卖程序由出价最高者买到。评估价格与成交价格之间的合理差异也不需要评估公司承担任何责任。所以法院更没有人为进行限制的理由,这种限制是完全的不公平竞争。

其次,如果法院认为房产拍卖评估业务是鉴定业务必须由指定公司评估,那又引出一个很迷的问题。

法院入围的评估公司中还有一类“价格评估(鉴定)事务所有限公司”,请注意这是一个山寨类的公司,山寨的是物价局下属的“价格评估(鉴定)事务所”。看起来名称极象,但其实一个是物价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与各地物价局下属的“价格认证中心”一样是公检法指定的涉案涉刑物品价格鉴定机构,政府保证经费,不收费的。一个是私营企业,按他们自已的协会章程,也规定只能接受“民事主体”的委托做一些价格咨询评估工作。所谓的“价格鉴定师”也不是《资产评估法》中国家承认的六大类别资产评估师,而是物价局为了提升下属价格鉴定机构执业质量实施的内部资质,只是法律规定的“其它具有评估专业能力的评估人员”,说更清楚一点就是“价格评估(鉴定)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可以合法使用,但权威性不高,只能作参考,不能作为司法、行政行为的依据。

结合上面两点就可以看出,法院在这其中是有很明显的双标行为存在的,至于为什么,原因不明。

说了这么多最后涉及到了一个关键问题,为什么法院的房地产拍卖业务评估收费会如此之高,核心问题就在于法院把一个咨询性的评估业务人为的变成了鉴定类的评估业务,既然是鉴定类的评估业务,一方面就限定可以参与的资产评估公司,限制竞争;另一方面房地产评估公司当然也就可以按照鉴定类的评估业务来进行收费,收取高额的评估费用。

然后更可笑的事情发生了,我们知道不同类别的评估公司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其他评估包括设备评估、不动产评估、股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评估、矿产资源评估、珠宝首饰评估甚至二手车辆评估,涉及到的专业知识都很多,单项评估业务的评估值也不大,所以收费标准相对较高。而房地产评估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工作(满大街的房产中介,随便问问价格就清楚了),单项业务的评估结果也高,动辄几百上千万,所以收费标准相对较低。可是很多房地产评估公司为了捞钱,对法院的房地产拍卖评估业务竟然采用了其他资产评估公司的收费标准,大金额的评估结果和较高的收费标准,活生生将这种最简单的资产评估业务打造成了一个抢钱利器。而法院一方面限制了别的评估公司进入,一方面又不知道房地产评估公司在超标准收费,无意中成了房地产评估公司的帮凶,让人极其的无语。

中国2020年的法拍房数量已经超过100万套,房产被拍卖的人除了少数老赖以外,其实大部分都是创业失败欠了银行钱;突然失业收入减少按揭还不起;帮亲戚朋友担保被亲友坑了的普通人,这些人里有很大一部分是失去了他们的唯一住房,接下来只能租着房子流离失所沦为社会最低层,这样的社会底层却在司法系统的不合理规定下,每年向 “房地产评估公司”们贡献上百亿的金钱,难怪我的朋友会如此郁闷。
楼主:西风正苍凉  时间:2021-05-11 16:06:45
@阳光在心里2021 2021-05-10 18:51:00
司法拍卖很黑暗、我是受害者之一、到处都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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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有吧,司法拍卖是我们法制社会的一大进步,公开、公平、公平的处置,是很好的举措。
楼主:西风正苍凉  时间:2021-05-15 15:09:52
@算了了 2021-05-12 16:10:09
国内各种审批,准入的条条框框太多了,打破垄断才能真正降费降税,让利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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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问题不讨论,但这种手段针对的是沦为社会最底层的人,一分一毫对他们而言都弥足珍贵,有时候这点钱就能让他们不受饿挨冻的度过几个月。


之前自杀的大货车司机不就是为了两千块钱吗?
楼主:西风正苍凉  时间:2021-05-15 15:14:09
@sunseabeam 2021-05-11 22:07:51
一些地方法院确实存在这种现象,有可能是法院为了规避一些法律风险,但也有可能是经办人在搞人情入围,同一个市下面的各区县各种操作都不一样,希望上级法院能出台一些操作规程吧,总会越来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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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司法制度应该是弹性最少的制度,不然相当于法律的刚性没有了,这个社会就会乱套。现在反而成了一部分经办人上下其手的手段,很难让人理解。

这种垄断我理解为受益的人数越少,既得利益者愿意付出的对价就越多,经办人也就越能得到好处。

可能这就是这种垄断存在的原因吧。
楼主:西风正苍凉  时间:2021-05-15 15:17:18
@sunseabeam 2021-05-10 15:52:24
这操作是有点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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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地方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是有限的,但如果放开垄断允许其他资产评估机构进入,受益的人就多了。

如果只有几家公司入围,这几家公司平均每年几十万的所得,愿意不愿意分润一些好处给法院的经办人员呢?

如果放开了有十几家公司入围,这十几家公司平均每年也就几万的所得,对法院人的经办人员未必就会这么爱戴了吧。这种事是明摆着呢。
楼主:西风正苍凉  时间:2021-05-17 11:11:35
@welcome_ff 2021-05-11 22:07:53
法院的拍卖评估收费确实挺高的,有个熟人的公司房产被拍卖了,评估费要六七万,挺吓人;
话说房地产评估公司搞拆迁评估,一套房子也就几百块千把块钱,这还是正经八百的鉴定评估,象银行这种咨询性的评估,也是几百几千一宗。
法院收费如果能降一点,也算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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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合理的垄断继续存在,这种天价收费就有继续生存的土壤。
楼主:西风正苍凉  时间:2021-05-17 15:24:42
@算了了 2021-05-12 16:10:09
国内各种审批,准入的条条框框太多了,打破垄断才能真正降费降税,让利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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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复杂了,利益相关方太多了。
楼主:西风正苍凉  时间:2021-08-30 08:34:22
房产估价公司对银行评估,打骨折,对政府委托项目,也打骨折。

只有对法院委托项目,一分钱不打折还超标准收费。

法院也是花别人的钱不心疼啊
楼主:西风正苍凉  时间:2021-09-13 08: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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