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认识当今中国阶级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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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7-12 05:07:15 更新时间:2021-08-09 10:08:36

楼主:丁礼庭  时间:2021-07-11 21:07:15
准确认识当今中国阶级现状
丁礼庭
在中国社会再次发展到十字路口的今天,沉渣泛滥,堂堂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王伟光先生又扯起“阶级斗争”的虎皮,重新举起中国共产党在文化大革命时期错误的“阶级斗争”大旗,叫嚣着要在中国重新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在王伟光先生《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1】文章发表后,陈述先生发表了《铭记“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历史教训》【2】、韩钢先生发表了《最根本的拨乱反正: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3】的文章,从邓小平理论和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出发,对王伟光先生的批判可谓是“刀刀见血”!但是不甘失败的夏夕烟先生随后发表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标签不能乱贴》【4】的文章,强辩道,在当今改革开放的中国社会中阶级斗争依然客观存在,对强调阶级斗争的观点,不能、也不应该被贴上“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标签。鉴于重新提倡阶级斗争的理论对当今中国改革开放必将造成干扰和阻碍,我觉得有必要超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的阶级斗争理论,来科学地、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分析论述当今中国的“阶级现状”!

一、 当今中国到底应该如何正确继承和发展马、恩、列、斯、毛的理论遗产?

上面我说“有必要超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的阶级斗争理
论,来科学地、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分析论述当今中国的‘阶级现状’”!王伟光之流可能会因为我要超越马、恩、列、斯、毛的理论,就一定会声嘶极力地叫嚣,骂我“数典忘祖”、大逆不道!

我说的分析中国社会阶级现状必须超越马、恩、列、斯、毛的阶级斗争理论的理由之一就是,社会是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的,拿“瞬息万变”来形容客观社会的变化和发展应该并不过分。历史伟人马克思和恩格斯离开我们已经一百多年了。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离开我们也有几十年到近百年了。在这百多年中,不但中国的经济日新月异,由一个农业大国,进入了工业化市场经济的发展轨道,并由“共同贫困”成功发展为“小康”的“中等发展中国家”,阶级状况的发展必然会因经济发展而改变,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都说人间最可悲的是“客观的社会环境已经改变和发展了,但思想认识还停留在原地”。我并不是说这些前辈的思想理论已经不适合中国社会客观状况,而是说,当今中国必须在批判中继承他们思想理论的基础上,以创新的思想理论来超越他们的百十年前的思想理论,以便适应新的社会环境、以便实事求是地在创新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社会实践!

要创新,就必须先有对以往权威的批判,没有批判,就没有创新!记得在四十多年前我在批判地阅读马恩原著时有一段话记忆犹新,她陪伴我经历了四十多年读书和写作的人生历程——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引用黑格尔的话:这个时代“是用头立地的时代”来形容法国启蒙思想家:“他们不承认任何权威,不管这种权威是什么样的,宗教、自然观、社会、国家制度,一切都受到了最无情的批判,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为自己的存在作辩护,或者放弃存在的权利。思维着的悟性成了衡量一切的唯一尺度。”恩格斯已经说得非常明白:权威的、已经被神化的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同样也必须接受我们当代中国人的理性审判。

当今中国人必须超越马、恩、列、斯、毛的第二个理由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既不是算命先生、也不是上帝,就算他们是理论权威,就因为他们是人,是人就“一定会”犯错误、世界上只有上帝不会犯错误,但上帝不是人,是神!既然是人都会犯错误,那么对他们这些理论权威客观存在的理论错误进行批判,就将成为当代共产党人理论创新和实践成功的必要条件!说他们不是算命先生,就是说他们对他们生活的时代的社会现状和以往历史的理论分析“可能”是正确的、有道理的。但是,从辩证唯物主义的原则出发,他们对几十年、上百年后今天的社会状况做出的论断,充其量只能是个人的预测和推断,至少不能、也应该作为当今中国人民的理论准则和实践指令!客观地说,当今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实在是和他们的思想理论没有多大关系。如果王伟光之流真的想让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走回头路,再次走回到他们生活的“阶级斗争”和各种“专政”的社会中去,既不可能,也是反历史发展趋势而动的逆流!

二、 工业化市场经济体制创造的巨大生产力和财富,使人类社会从互相暴力
剥夺的“阶级斗争”和平地进入一种、非暴力的、互利双赢的、以财富创造为目标而非互相剥夺的“阶级竞争”,确切地说是一种以“合作”为前提的“阶级竞争”!

马、恩的青、中年时代,应该是工业化的前期,是手工业向机器大工业过渡
的起步阶段。如果我们承认工业革命,是人类社会发展进入成熟期的转折点,那么马、恩创建马克思主义的青中年时期的历史时代是人类即将进入成熟期的前夜。马、恩从社会现实和以往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来分析出发,得出“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5】的结论,是指人类的生产能力发展到能够积聚大量剩余产品并被少数人占有的历史阶段,才使人类出现了阶级的分化,并产生“阶级斗争”,阶级斗争中胜利的阶级实现了对失败阶级的经济剥夺!但对他人财富的剥夺,却不是从阶级产生后才开始的,人类氏族群体之间通过暴力实现对他人财富的剥夺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人类整个进化过程!

无论是氏族内部阶级产生后的财富剥夺、还是伴随着整个人类进化过程早就存在的氏族之间的财富剥夺,都是通过人类各群体,当然包括各阶级之间的“斗争”——其中主要是暴力斗争——来实现的。所以马、恩从他们生活的时代出发,得出:人类历史就是一部阶级斗争的历史是完全正确的。在这里我还必要强调,这种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是“暴力”剥夺!

这种暴力剥夺的残酷和血腥,在马克思生活的手工业向机器大工业过渡的历史阶段中,必然产生“向往和追求公平、平等”的社会主义理论思潮,正是这种追求公平和平等的社会主义理论思潮,孕育和催生了以马恩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这一切都可以清晰地看到人类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的历史轨迹!

马克思从以往历史发展中少数人、或者说是统治阶级对大多数人的经济剥夺的“专政”的政治制度中,得出人类要实现(马、恩当然认为是一定能够实现的)绝对平等的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必须通过一个大多数人对少数以往的统治阶级经行反剥夺的“无产阶级专政”的过渡阶段的论断。虽然这是马克思那个时代“理所当然”的推理和预测,但正因为马、恩不是算命先生,所以这种预测和推理未必一定正确、一定会实现。恰恰是马、恩以后一百多年的人类实践,已经非常充分地证明了,马、恩对他生活的社会和以往历史的理论分析的正确度要远远地高于他们对人类未来命运的预测——马、恩提出的从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发展到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的人类未来社会发展迹轨的预测,基本上是错误的!这主要是因为“劳动”根本无法计量,所谓的按劳分配,无一例外地全部彻底是“按权力意志分配”,而在个人劳动能力不同基础上的劳动成果和贡献巨大差异的客观事实中,强行推行绝对平等的按需分配,实质上就是劳动能力差的人剥削了劳动能力强、社会贡献大的人的劳动成果,是一种反效率激励机制的、反历史发展趋势的、更罪恶的剥削!

一个可喜的事实是,对这种错误预测批判和纠正的,恰恰就是晚年的恩格斯本人!在恩格斯晚年的十九世纪90年代,是工业化和市场经济初具雏形的时代,尤其是“股份制企业”的产生,标志着工业化市场经济“开始”登上历史舞台!恩格斯作为一个伟人,与时俱进,面对客观社会新的、瞬息万变的发展和人们的具体实践,实事求是地做出理论上新的总结,既顺理成章,也是应尽之义,更是合乎逻辑的结果。恩格斯在他逝世的当年,在1895年完稿的《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的导言》的文章中毫不掩饰地承认:“这种对经济状况(所研究的一切过程的真正基础)中同时发生的种种变化的不可避免的忽略,一定要成为产生错误的源泉。……当马克思着手写这部著作时,要避免上面所说的那种产生错误的源泉更是不可思议。在1848-1849年的革命时期,要考察同时发生的那些经济变化,或者即使只要把它们保持在视野中,也简直是不可能的。”【6】“历史表明我们也错了,(这里的“我们”理所当然地是指他和马克思)我们当时所持的观点只是一个幻想。历史做的还要多:它不仅消除了我们当时的迷误,并且还完全改变了无产阶级进行斗争的条件。1848年的斗争方法,今天在一切方面都已经陈旧了……”【7】

恩格斯在这里说的已经陈旧的“1848的斗争方法”,既是指《共产党宣言》中的理论观点,当然也应该包括他和马克思年轻时建立的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体系。恩格斯说的“产生错误的源泉”和“不可避免”、“简直不可能”等等,就是指在工业化市场经济刚刚诞生的经济变革时代,要“及时”地把握这种经济变革背后刚刚开始引发的社会变革是非常困难的。恩格斯的这句“历史表明我们也错了”,既表现了一位伟人大无畏的自我反省精神,也体现了伟人敢于承认自己错误的勇气。这才能够称得上是一个真正的伟人!所以,当今中国和全世界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党人根本用不到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早期错误“文过饰非”!

晚年的恩格斯明确无误地对他和马克思过去的理论体系做了三大纠正和发展:“恩格斯对早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自我反省’和理论创新、发展‘之一’是:在经济制度方面,恩格斯不但高度评价股份制企业的制度模式,并认为私有的股份制企业模式,是从私有制向真正的公有制,即个人所有制的过度模式,从而改变、替代和发展了以通过暴力剥夺私有资本建立国家所有制的原有理论。……恩格斯对原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和发展‘之二’就是:恩格斯及时地、实事求是地分析了欧洲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新局势:一方面随着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和资产阶级政府的国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政府军队和武器的进一步的完善,无产阶级武装起义的困难不断地增大,武装革命成功的可能性也在不断地减小。另一方面,社会民主党在议会斗争中取得的成就却在惊人地发展,欧洲各国社会民主党掌握的选票正在以逐年惊人的递增速度发展。因此从实践和事实出发,恩格斯放弃了原有的暴力革命、武装起义的发展道路,实事求是地及时提出了‘走议会道路’的正确的发展方向。……恩格斯对原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和发展‘之三’是:欧洲各国社会民主党在通过议会道路获得执政权后,理所当然地应该,也只能以共和宪政、及其自由、民主、人权和法制的制度原则来替代马克思主义初期理论中所论及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原则。”【8】

必须分析指出的是,这三大理论纠正和发展,正是19世纪末欧洲工业化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和理论总结:随着工业化市场经济的发展,股份制企业不但实现了“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因此即使后者所得的股息包括企业主的收入,也就是包括全部利润(……),这全部利润仍然只是在利息的形式上,即作为资本所有权的报酬获得的。而这个资本所有权这样一来现在就同现实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完全分离,正是这种职能在经理身上同资本所有权完全分离一样。……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和资本所有权分离,劳动也已经完全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度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另一方面,这是所有那些直到今天还和资本所有者结合在一起的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转化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单纯职能,转化为社会职能的过度点。”【9】“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因而是一个自行扬弃的矛盾,这个矛盾首先为通向一种新的生产形式的单纯的过度点。”【10】“它是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的私人产业的扬弃,它越是侵入新的生产部门,它就越会消灭私人产业。”【11】的经济制度,更重要的是,股份制企业通过企业规模的空前扩大,成功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和经济的繁荣。正是这种生产力发展所创造的巨大财富,催生了19世纪末又一个新生事物:德国俾斯麦政府首创了“福利制度”,【12】为资本主义有可能通过和平的改革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有效地实现“公平”和“平等”的社会主义原则创造了条件!

而恰恰是这种财富创造和公平、平等的社会主义原则相对有效的实现,才为人类实现了从进化时期一直到马、恩生活的原始积累时期始终存在的残酷、血腥的相互“暴力剥夺”的 “阶级斗争”和平地进入现代资本主义的“民主”、“共和”、“宪政”国家体制的“阶级竞争”, 而从根本上替代和抵制了“阶级暴力”的客观结果——形形式式的各种“专政”制度!

正如自由主义鼻祖哈耶克所阐明的:“市场社会的伟大发现不在于自私自利如何能够转而为公共利益服务,而是有着极端不同目标的人们如何能够开始合作,每个人都是为了他自己的目标而行动,但却以某种方式一般性地惠及他人。”(Lister,2011,p10)【13】二十世纪以来的工业化市场经济及其孕育催生的民主宪政制度,尤其是罗斯福新政和全民福利制度建立以来相对完善的民主宪政制度,使人类社会有效地摆脱了自进化以来的自始至终伴随人类社会发展的以“暴力剥夺”为目标的“阶级斗争”,从而进入了一个以财富创造、经济发展为目标的“阶级竞争”状态,当然是一种和平的、非暴力的、互利双赢的、建立在合作基础上的“阶级竞争”!这就是当代工业化市场经济所孕育催生的民主宪政制度环境中的“阶级现状”!

不得不着重指出的是,在马克思、恩格斯创建的马克思主义的后裔中,正是欧洲各国的社会民主党,继承和发展了恩格斯晚年对马、恩早期思想理论的批判、纠正和发展,不但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民主社会主义理论,而且通过议会道路建立了欧洲大多数国民经济高速持续发展和共同富裕相对完善的发达国家!而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则通过暴力革命建立了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只要是专政,无论冠以资产阶级、无产阶级、还是“人民”的名义,本质上都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暴力剥夺”,而苏联东欧的解体和中国、越南、古巴也先后启动了改革,并取得巨大成就的全世界各国人民的实践,已经非常充分地证明了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从理论到实践,已经完全彻底地失败了!

还必须分析指明的是,鉴于客观存在的个人之间劳动能力的差别是人类永远也无法消除的生理特性,那么建立在劳动能力差异基础上的劳动成果和社会贡献的差异同样永远不可能消除,那么这中劳动成果和社会贡献差异所决定的收入和社会财富的差异同样永远不可能消除!这也就论证了以收入和社会财富差异定义的“阶级”同样是永远不可能“消亡”的!!

三、 只要是专政,无论冠以资产阶级、无产阶级、甚至是以人民的名义,本质上都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暴力剥夺”!

如上所述,所有的“专政”无一例外地都是“阶级暴力”的结果。不管我们如何美其名曰“暴力革命”,一切暴力的结果都是经济和财富上的剥夺!无论是俄国1917年的暴力革命,还是中国1949年的暴力革命的结果,都是以“暴力剥夺”为目标的“阶级专政”!

恰恰是恩格斯在晚年明白无误地指出,无论把专政冠以什么名称,一切暴力革命所产生的“专政”,都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专政:“以往的一切革命,都是归结于某一阶级的统治由另一阶级的统治所替换;但是,以往的一切统治阶级,对被统治的人民群众而言,都只是区区少数。这样,一个统治的少数被推翻了,另一个少数又起而掌握国家政权并依照自己的利益改造国家制度。每次这都是在一定的经济发展状态下能够并且应该进行统治的少数集团,正因为如此,并且也只是因为如此,所以在变革发生时,被统治的多数或者是站在这个少数集团方面参加变革,或者是安然忍受这个变革。但是如果把每一个别场合的具体内容撇开不谈,那么这一切革命的共同形态就在于:它们都是少数人的革命。多数人即使参加了,他们也只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行动的;然而,正是由于这种情形,或者甚至只是由于多数人采取消极态度,没有进行抵抗,就造成了一种假象,仿佛这个少数人是代表全体人民的。
……
从十七世纪英国大革命起的近代一切革命,都显示了这些似乎是与任何革命斗争分不开的特征。看来,无产阶级争取自己解放的斗争也具有这些特征,……”【14】

恩格斯已经分析得非常清楚,只要不是建立在民主宪政制度下,由民意为基础的,通过全民普选产生的政府,所有通过暴力、建立在暴力基础上的“专政”,都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专政”!对此,列宁也说得非常清楚直白:“……在多数情况下,至少在现代的文明国家内,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主持的。”【15】必须纠正的是,列宁的这个概念并不是如他所说,是“现代的文明国家内”的范围内,而仅仅适合一切“专政”制度!就因为只有“专政制度”才会产生这种由阶级而政党,再有政党向领袖的集权的所谓“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模式!一切以普世价值为基础的全民普选是建立在民意和选票基础上建立的“现代的文明国家”的民主制度,是不可能产生这种“集中”和“集权”的!

列宁已经说的非常明白,所谓“专政”制度的本质,就是从群众到阶级、从阶级到政党,再由政党向领袖的“民主集中制”的“集权”制度!与这种权力集中过程同步发展的,就是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同步地被剥夺!而已经被全世界各国人民的实践证明了的“铁律”就是:所有缺乏民众监督和制约的“集权”制度,都不可避免地产生腐败!也就是一切“集权”的“专政”政府,都无一例外地是少数领袖群体对多数人的经济剥夺!而且这种阶级利益和政治权利的剥夺无一例外地是建立在 “暴力”之上的!因为没有“暴力”的支持,少数人的“专政”也就无从建立,也就无所谓“专政”的存在!

四、 如果我们承认当今中国社会正在从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逐步地走
向邓小平为我们指明的走全球化、工业化市场经济发展道路的改革开放;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当今中国的阶级现状就是正在从以“暴力剥夺”为目标的“阶级斗争”,逐步地发展、过渡到一种以财富创造、经济发展为目标的、和平的、非暴力的、互利双赢的、建立在合作基础上的“阶级竞争”的过程之中!

中国1949暴力革命胜利后中国前30年的无产阶级专政政的实践,已经非常
充分地履行了列宁指明的从对敌对阶级的剥夺,发展到对本阶级的剥夺,再进一步发展到对政党内部的剥夺,真正能够超越被剥夺状态的仅仅是极少数政党的领袖人物:从1950年代对农村绅士阶级的剥夺:土地改革;发展到1956年对城市企业家的剥夺:工商业公私合营;再发展到1957年对部分知识分子的剥夺:反右运动;再发展到1959年至1962年的对工农本阶级的剥夺:因饥饿非正常死亡三千多万人,再发展到1966年开始的对本党内部多数干部的剥夺:文革十年动乱!能够自始至终避免被剥夺的,仅仅是极少数“ ”在握的政党领袖群体!直到1976年“政党领袖”群体的代表人物毛泽东去世,才结束了这种单一的以“暴力剥夺”为基础的“阶级斗争”。

正是出于对这种“被剥夺”的残酷和血腥的痛定思痛,才使后来的“领袖群体”的继承者,以邓小平为代表的执政党新的“领袖群体”,开创了从以“暴力剥夺”为目标的“阶级斗争”逐步地过渡到一种以财富创造、经济发展为目标的、和平的、非暴力的、互利双赢的、建立在合作基础上的“阶级竞争”的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在这种“过渡”社会的客观现实就是:一方面工业化市场经济已经雏形初成,另一方面政治 制度依然岿然不动!在这种社会环境中的阶级状况就是一种兼有“暴力剥夺”的“阶级斗争”和“合作双赢”的“阶级竞争”混合体。只要我们清点一下掌控中国经济命脉的大型国企和金融企业的老总中,红二代和官二代占多大比例,并经统计得出中国财富占有的基尼指数已经高达0.73,以收入来统计的基尼指数也高达0.46。就可以明白当今中国以“暴力剥夺”为基础的“阶级斗争”依然存在;从这点出发,夏夕烟先生说当今中国“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仍将长期存在”【16】的观点也符合事实;同时,我们也可以从中国因工业化市场经济的逐步、渐进地发展而获得的历史进步:绝对贫困人口的快速减少、工商业就业人口快速增加、底层工农劳动者的收入缓慢地逐步增加的客观现实,也可以证明当今中国“合作双赢”的“阶级竞争”也正在逐步发展。从这点出发,说韩钢先生和陈述先生指责王伟光先生的重新提倡“阶级斗争”是走历史的回头路、搞复辟,是完全符合事实的!

在当今中国这种以“暴力剥夺”的“阶级斗争”向“合作双赢”的“阶级竞争”过渡的历史阶段中,一方面只要改革开放的纲领、路线不变,只要坚持改革开放,尽管进展缓慢,在当今世界汹涌澎湃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可抗拒的民主化历史潮流的冲击下,总有一天会实现以民主宪政为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从而彻底消除以“暴力剥夺”为基础的“阶级斗争”;另一方面,据网上传闻,面对当今香港争取真普选的民主运动,中央高层已经有人提出“终止‘一国两制’”的政策建议,(在没有被事实证实前,我们姑且把他定义为“谣言”。)既然“一国两制”的纲领性决策都可以“终止”,那么改革开放的纲领性决策又有什么不可以“终止”的呢?所以,当今中国真要想退回到“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暴力剥夺”的“阶级斗争”的社会也就“一步之遥”!

这就是当今中国客观的阶级状况!

2014年10月8日

【1】、【5】:中国社科院院长王伟光先生的文章:《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
http://www.shxsy.org.cn/Browse/NewsShow.aspx?CID=40&ID=590
【2】:陈述:《铭记“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历史教训》
http://www.aisixiang.com/data/78337.html
【3】:韩钢:《最根本的拨乱反正: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
http://www.aisixiang.com/data/78456.html
【4】、【16】:夏夕烟:《“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标签不能乱贴》
http://news.ifeng.com/a/20141005/42141206_0.shtml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二卷592页《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的导言》
【7】:同上:第595页。
【8】:丁礼庭:《论恩格斯晚年对“马克思主义”的反省和发展》
http://www.aisixiang.com/data/66139.html
【9】:《资本论》第三卷,第493-494页
【10】:《资本论》第三卷,第495-496页
【11】:《资本论》第三卷,第496页
【12】:百度百科《社会保障税》
http://baike.baidu.com/view/748118.htm?fr=aladdin
《德国福利制度》http://www.ynpxrz.com/n303830c1416.aspx
【13】:周濂《哈耶克与罗尔斯论社会正义》
http://www.aisixiang.com/data/80099.html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二卷595-596页《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的导言》
【15】:《列宁选集》第4卷第197页《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
楼主:丁礼庭  时间:2021-07-15 12:01:32
楼主:丁礼庭  时间:2021-07-18 14:03:25
这么尖锐的热点议题,怎么没人跟帖探讨?
楼主:丁礼庭  时间:2021-07-20 09:33:34
楼主:丁礼庭  时间:2021-07-22 14:19:57
作者:板桥渔翁Lv 13 时间:2021-07-22 13:52:55

地主说白了就是平民,比较富的。希望更富,绝不会能当比尔盖茨,非当地主,以阻止资本主义。
倒是封建主有可能,比如法国封建主,一看工商业挣钱,立马大规模搞工商业,也就是大搞资本主义了。

但是,他们阻止别人大搞工商业,以使自己的工商业吃独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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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地主说白了就是平民,比较富的。希望更富,绝不会能当比尔盖茨,非当地主,以阻止资本主义。倒是封建主有可能,比如法国封建主,一看工商业挣钱,立马大规模搞工商业,也就是大搞资本主义了。”的观点还可以接受。

但是说什么:发达国家的资“他们阻止别人大搞工商业,以使自己的工商业吃独食。”那就不符合客观事实了。如果我们承认“全球化”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经阶段,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资本没有国籍”的客观事实。如果没有外资带着销售订单和生产技术投资中国,中国会有40年的高速发展吗?别好了伤疤忘了痛,忘记了自己闭关锁国的饿肚子的苦日子,现在却来唱高调批判发达国家的资本主义!
楼主:丁礼庭  时间:2021-07-23 17:46:22
作者:xiaokanben4Lv 7 时间:2021-07-23 16:57:17

我不知道丁先生知不知道《新阶级》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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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就听说过这本书,也大致知道书的内容,但是确实没有读过。谢谢先生解释新思想,新观念!
楼主:丁礼庭  时间:2021-07-24 12:05:56
“回形镳”先生:


欢迎先生对我的文章进行批判指正!但是要说批判指正,就必须具体地分析论证,我具体哪个理论观点错了,而且必须分析论证错在哪里、应该怎样才是正确的。但遗憾的是,你上面那么多反对我的跟帖中,除了口号式反对,从来没有这中具体的分析论证。至少我刊看了你的跟帖后,不明白我到底具体哪个观点错了,具体错在哪里!!
楼主:丁礼庭  时间:2021-07-24 12:14:29
作者:回形镳4Lv 40 时间:2021-07-23 19:11:47

@zhuhong50 2021-07-23 19:06:34
以阶级斗争为纲,是毛 的著名论断。毛 说的这个论断是几十年的革命实践经验总结出来的。你想超越毛 的理论?你的本事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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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在中共《关于历史若干问题的诀议》里,有明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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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看到了“回形镳”具体地批判我具体的观点了。但是,先生说的《关于历史若干问题的决议》到底是指哪个决议。因为中共中央有二个《历史问题决议》。后一个决议是对前一个决议具有批判意义。所以两个决议由分歧的地方,应该以后一个决议为准。还请先生具体说明哪个《决议》中哪些文字确定了“当今中国共产党依然‘以阶级斗争为纲’”!

谢谢!
楼主:丁礼庭  时间:2021-07-26 13:35:09
@丁礼庭 2021-07-24 12:05:56
“回形镳”先生:
欢迎先生对我的文章进行批判指正!但是要说批判指正,就必须具体地分析论证,我具体哪个理论观点错了,而且必须分析论证错在哪里、应该怎样才是正确的。但遗憾的是,你上面那么多反对我的跟帖中,除了口号式反对,从来没有这中具体的分析论证。至少我刊看了你的跟帖后,不明白我到底具体哪个观点错了,具体错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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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形镳4Lv 40 时间:2021-07-24 12:24:52
你不懂社科研究呗。、
连俺引用专用术语,你都看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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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举个具体的例子来探讨一下。至少我没有看到先生你具体的批判了我哪个观点是错误的,错在哪里!那就举个具体的例子来探讨一下。
楼主:丁礼庭  时间:2021-07-26 13:39:01
至少“回形镳”还没有回答我61楼的问题:“还请先生具体说明哪个《决议》中哪些文字确定了“当今中国共产党依然‘以阶级斗争为纲’”!

希望先生不要只喊口号,一遇到具体问题,就“打太极”回避!
楼主:丁礼庭  时间:2021-07-26 16:05:57
作者:xiaokanben4Lv 7 时间:2021-07-23 18:35:57

法律,并不是从你所谓的”国家学说“(政府学说)派生出来的。

法律的起源,有自然法,习惯法,成文法三种分类,只有成文法与政府有关。

早在2000年前的古罗马的罗马共和末期,伟大的政治家,哲学家,法律维护者西塞罗,就已经第一次提出了:
”上帝的自然法,高于人间法“
也就是说,自然法在法律上的地位,高于习惯法与成文法,处于法律体系的最高地位。

当然,你可以不相信自然法,但是,成文法也是有善恶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善法与恶法。

而自然法则需要遵循人类自身的良知就行了。

当自然法与成文法发生了冲突怎么办?
亚当。斯密在他的法律观念里面早就描述过,依然是“遵循自然法”即可。

有兴趣有时间的时候,我可以把亚当。斯密关于自然法与成文法冲突时的观点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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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上述规定基本正确!

所谓的“自然法”,也叫做“自然正义”,虽然至今无法具体罗列其中的内涵,但是谁也无法否认其高高地处于人类法治的顶端,规范、制约着“习惯法”和“成文法”!
楼主:丁礼庭  时间:2021-08-02 16:52:56
作者:板桥渔翁Lv 13 时间:2021-07-31 11:41:47

你需要先通一门,所谓一门通、门门通。
建议你先弄通约翰.洛克。
你的这个帖子,我也没看两眼,因为你的标题,就已经表明你已经落入到另一个体系当中,掉入跟你自由主义的主张完全矛盾的话语体系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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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我楼主的文章“没看两眼,因为标题”就敢下结论,实在有点不可思议。我自认为,我楼主的文章就是以自由主义理论为基础来展开分析论证的。欢迎先生具体地提出我楼主文章中哪些观点是“掉入跟你自由主义的主张完全矛盾的话语体系里面“。或者说我的哪些观点违背了约翰*洛克的理论观点了。还请先生具体指教!谢谢了!
楼主:丁礼庭  时间:2021-08-04 07:25:09
作者:伏牛山石Lv 11 时间:2021-07-28 16:42:22

楼主直面社会热点问题、敏感问题,窃以为有深度,更有勇气,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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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先生支持!
楼主:丁礼庭  时间:2021-08-05 11:35:40
作者:xiaokanben4Lv 7 时间:2021-08-05 10:50:43
在中国,“阶级”是存在的。
可以简单的分为“有权力阶级”与“无权力阶级”两种。
如果你觉得“阶级”二字不好听,可以用“阶层”来取代,反正就是文字游戏。


“无权力阶层”的“躺平”现象只与以下的问题有关。

1收入分配的严重不公平。
2高昂沉重的“税费”负担这种软刀子的暗中作用。

你所见到的房价高昂,医疗费用高昂,教育费用高昂,都是表面现象。
归根结底就是我上面说的两条。

在中国,有钱人富人,99%的富裕都是与权力媾和的结果。
不躺平,难道“努力奋斗”让人割韭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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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对,有道理。
楼主:丁礼庭  时间:2021-08-08 12:24:11
作者:xiaokanben4Lv 7 时间:2021-08-05 20:02:03

制度决定论,它的本质是精英决定论,也就是一个国家的精英阶层,决定了这个国家的未来走向与百年国运。

文化(素质)决定论,它的本质是庸众决定论,也就是一个国家平庸的大众,决定了这个国家的未来走向与百年国运。

我是制度决定论的支持者,也就是说,中国这100多年来的精英阶层,自身就是一群能力不怎么行的人,而且还大多数自私不顾民族的未来,只谋私利,不顾人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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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说得不错。同意。

但是,制度决定论与文化(素质)决定论不可能完全切割。好的制度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好的制度都是由本国的人民大众的实践所决定的。有位学者(名字忘了)说过,某些国家人民大众的苦难,都是他们“自找”的!话虽然说得有些刻薄、残酷,但是,不能说完全无道理。又怎样的人民大众(主要指素质和文化),就有怎样的制度。建立完善民主宪政政治制度和普世价值意识形态,就必须国民全员来共同努力,缺了谁都不行。这就直接关系到先生说的文化(素质)决定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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