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检察院这么陷害百姓,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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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8-18 11:43:23 更新时间:2021-08-18 17:16:41

楼主:清河老百姓  时间:2021-08-18 03:43:23
大家好,我叫杨得朋,家住河北邢台市清河县,我要实名举报清河县的公检法!
2016年9月6日,我无缘无故被抓,在没有任何犯罪的情况下,给我弄了个莫须有的罪名(故意毁坏财务罪),将我送入看守所,2017年4月17日被释放(取保),之后就开始奔波为自己讨说法,屡屡碰壁,2018年6月12日再次被抓,开庭后未审判,于8月16日再次释放(取保),2019年11月8日下达了有罪判决,我不服上诉至邢台中院,二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2020年6月29日清河县人民法院再次作出有罪判决,我再次上诉至邢台中院,二审再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假案成不了真,本身证据就是伪造陷害我的。清河县司法机关戏演不下去了,于2021年5月21日作出不起诉,忽悠让我签字,说签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考虑到年迈的父母,我同意了。6月1日我向清河县检察院提出申请国家赔偿,检察院6月4日立案,拖了两个多月,最后竟告知无法赔偿,理由是他们不是赔偿部门。清河县检察院与清河县法院互相踢皮球,就是无人管,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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