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漫长的那一夜#蔡骏讲故事,陪你一起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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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4-10-13 19:13:00 更新时间:2020-11-10 09:53:55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13 11:13:00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男孩与兵人(连载一)



这个故事,适合在六月一日,深夜阅读,给你自己。
去年,在成都。作家富豪榜的活动,我只是个打酱油的,坐在嘉宾席上跟兄弟们聊天。童话大王郑渊洁作为上届首富登台,他说最烦恼的是不断有人来借钱。紧接着江南上台,他说不怕被借钱,因为他的钱全变成了房子。
其实,我很怕别人向我借钱,真的。
最近的一次,也是去年,但借的不是钱——而是对我来说,比钱重要一百倍的东西。
那一夜,我的小学同学俞超来找我。
开始完全没认出他来。看似比我大几岁,穿着廉价的灰衬衫,裤腰带束在外面。要是戴上一顶鸭舌帽,基本就是快递员。
他说他认识我。我正独自在家刷微博,认识我的人很多,比如微博上的270万粉丝,虽然要去掉250万的僵尸粉。
阿骏,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俞超,北苏州路小学,二班。
没有人这么叫我!
俞超——记忆中他最后的脸,像恐怖片里的受害者般模糊。
难道,他是听说我已成了所谓名作家,才特意找过来的?
千万不要是来借钱的!
我祈祷。
然而,不知是装傻还是真傻,俞超并不知道我现在干嘛?他打听了许多老同学,才辗转找来——我承认自己还需要更努力一些。
他的语速很慢,表情迟钝,嘴里像吃过苍蝇,散发腐尸味,让我不由自主后退。
我始终回避一个问题:你有什么事吗?
终于,俞超直勾勾看着我的眼睛问——那些兵人在哪里?
兵人?
脑子短路。空白。火花。黑洞。一群小兵人悄悄绕到背后,用枪口瞄准我们......
二十年前。
所谓兵人,就是一种小兵玩偶,只属于男孩的玩具。
在我的小学时代,每个男孩都有一两个小兵人。学校对面的杂货店,运气好的话,五毛钱能买好几个。兵人多是硬塑料做的,约摸手指头大小。从纳粹德军到皇家陆军再到八路军,有端着刺刀冲锋的,也有挥舞手枪的军官。有的兵人两个叠在一起,成为重机枪组。既有质地粗糙需要涂色的欧洲老兵,也有做工精良栩栩如生的美国大兵。
我们班最会玩兵人的,就是俞超。
他是小个子,顶顶不起眼的那种,瘦成豆芽似的,脸上总挂着鼻涕。他的学习成绩属于中游,很容易被老师跟同学们忽视。他很沉默,不跟大家一起玩,就算在体育课上,也蔫蔫乎乎的。最糟糕的差生,也有机会得到老师表扬,但俞超从没有过。
有一次,他带了许多小兵人来学校。课间休息的操场上,他煞有介事地摆开阵势,一边是德国兵,一边是苏联兵。他在地上画了个X形,说一条是伏尔加河,另一条则是顿河,斯大林格勒在中心位置。小学三年级,几乎没有孩子知道这些,除了我。
当我饶有兴趣地趴下,要跟俞超一起玩斯大林格勒战役时,兵人们却被踢飞。原来是两个高年级男生,就喜欢欺负弱小。我也害怕,但看到俞超拼命地在地上捡兵人,便忍不住要保护他。我跟那两个大家伙打了一架。
自然,是我吃亏。
从此以后,我成了俞超唯一的朋友。
每天,他会在口袋里塞几个兵人,从不给其他同学看到,只在放学后,与我在街心花园的角落里玩。他跟我有着相同的爱好,都爱看战争历史电影和电视剧,看过拿破仑和希特勒的传记,对于二战兵器如数家珍——在我们这个年龄,都可算是异种。
有一回,俞超悄悄跟手里的小兵人说话,我差点以为他有精神病。
俞超平静地回答——我有特异功能。
许多年后,我们习惯于把这个叫做超能力。那年头,流行气功大师与异能人士。大兴安岭火灾时,有位大师在千里之外发功,帮助政府扑灭了大火。每场气功讲座都比四大天王演唱会还热闹,人人头顶一口锅,自称接受宇宙信号,以达天人感应。
我摇头,颇有科学精神地说,瞎七八搭!
他笑笑说,是啊,没有人相信的。
小学四年级,六一儿童节那天,学校组织了许多活动。但在我和俞超看来,都超级幼稚,只有小女生们欢天喜地。
放学路上,俞超在我的耳边说:喂,今晚,邀请你来我家玩,好吗?
从来没人去过他家。有几次,我到了他家门口,他也挥手让我回去。听说,俞超的爸爸妈妈不是普通人,都在某个神秘的军事科研所工作,严禁他带任何小朋友来串门,连老师家访也被拒之门外。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13 18:18:16
他说,军方有项重大科学实验,爸爸妈妈都连夜赶去西北沙漠某军事基地,说不定过两天会上新闻联播。如果这项实验成功,什么核潜艇啊航母啊都不需要了,我们再也用害怕美国和苏联。
明白了,他今晚一个人在家,才有机会请小朋友来家里玩。但只邀请我一个,因为他没有别的朋友。
但我想,俞超请我来玩的真正原因,是他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吧。
开始我没答应,我家管得也严,夜里不准出门。
回到家,吃晚饭,做功课。六月一号,可以多看会儿电视,连看两集新加坡电视剧《人在旅途》。十点钟,我上床睡觉,又偷爬起来,带着钥匙出门。警告小朋友,切勿模仿。
儿童节的夜,我步行十来分钟,来到俞超家楼下——他家是栋独立的老宅子,隐藏在黑黝黝的梧桐树影中,是军队分配的。
紧张地敲门,露出小伙伴的脸。底楼是巨大的客厅,摆设很简单,没什么家具与电器。灯光幽暗,到处有腐烂气味。俞超没想到我真会来,他打开冰箱与橱门,拿出所有好吃的东西。我毫不客气地吃了几块牛肉干和话梅。
他拖我上楼,来到卧室——真心大啊,木头小床边,堆满了各种小玩偶和兵人。
最醒目的,是一群金属材质的兵人。十九世纪的灰色军装,美国乡村宽边帽,扛着带刺刀的滑膛枪。既有光着下巴的年轻人,也有满脸卷毛胡子的大汉。有位穿灰大衣的军官举着配剑。还有士兵举着一面小旗子,红底破布上深色大叉,画着十三颗白色五角星。
如此精致漂亮的兵人,我闻所未闻,刚想去摸,却被俞超拦住。
他在墙角点了几根蜡烛,关了卧室里的灯。幽暗光影中,他盯着那些金属兵人,轻轻吹了口气,送入它们每个人的鼻孔。
随后,他拉着我钻到床底下。
嘘......安静!
想干嘛?但在他家,我乖乖闭嘴。藏身在小床底下,吃力地仰头,注视地板上的玩偶们。晕染般的烛光摇曳,兵人影子都被拉长。我的心被悬起,有什么事要发生?
突然,举着佩剑的兵人微微抖动。以为是被风吹的?但烛光没变化。它转头向四周张望,又向前走了两步,再把剑放到地上,伸懒腰,打呵欠。说了几句貌似正宗的英语。
周围的金属兵人都活了,要么举枪做射击状,要么坐地休息。像多年老兵,彼此亲切地打招呼,我能清楚地听到它们说“HELLO”、“GOOD NIGHT”。
其中,一个小兵走近床脚,举起刺刀向我搜索,微型金属刀锋,闪过杀人的寒光。
我尖叫。
小兵人们突然不动,像电影中的定格画面。
对不起!我意识到闯祸了。
俞超拍拍我说,没关系的,我们出来吧。
小心翼翼走到烛光里,我拿起一个正在脱帽的金属兵人。
天哪!俞超,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说过,我有特异功能!
它们是从哪里来的?
这是个秘密——俞超咬着我的耳朵说:是我爷爷留下来的。他二十多岁就出国读书,差不多是在二战前夕,去过德国、法国、意大利很多地方,最后去了美国。回国的时候,他带来了这批小兵人——它们都是用锡做的。
锡兵?
我看过一篇安徒生通话《坚定的锡兵》。
十九世纪的欧洲和美国,最流行这种小锡兵了。俞超继续为我科普——同一组的锡兵基本上都长得一样,因为从一个模子里烧出来的。但是,这队锡兵除了有个军官,每个小兵都各有特点,我能叫出每个不同的名字——约翰、哈利、老乔治、本杰明......
是什么国家的军队啊?
南北战争!我们常玩的打仗游戏啊。看到这面南方军旗了吗?十三颗星,代表南部联盟的十三个州。北军是蓝色,南军是灰色。不过,南军物资短缺,军服都很破烂,大多戴着自家帽子,更像农民而不是士兵。但这些家伙都是神枪手,打起仗来可厉害呢,把北军打得屁滚尿流。你看这个军官背后的字——
我认不出这一长串英文,俞超解释道:维吉尼亚州第八步兵团。
结棍!
他颇为自豪地说:我爸爸从小玩这些兵人长大的,后来留给了我。
现在怎么办?
嘿嘿,别害怕,我还能让他们再动起来。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14 11:14:41
俞超笑眯眯地趴在地上,对它们哼起一首曲子。音乐课上五音不全的他,居然哼得有模有样,还有几分耳熟——对拉,电视上看过的美国老片《乱世佳人》。
锡兵们又动了,在军官指挥下,排列整齐队形:前排八个,后排九个,军官在前面,身边有人举军旗,总共十九人的战斗队列。
更神奇的是——这些小兵也都齐声高唱,真人般有各种音色。整栋大屋战歌嘹亮,应是美国南方口音。
俞超得意洋洋:阿骏,这首歌叫迪克西,只要我唱起这个,就能把兵人唤醒。
你真有特异功能?我抓着他的手,又摸他脑袋,仿佛装满神秘力量,还是住着一个小外星人?
可惜你们都不相信。他哀怨地低头,接着鼓起精神,脸贴地面,用大人的口气说——喂!士兵们!前方就是葛底斯堡的战壕,打败那些北方佬,就能结束战争,提前回家拉,为了维吉尼亚!”
俞超说的是普通话,带着上译厂的翻译腔,但兵人完全听懂了。它们个个鼓起胸膛,怒目圆睁,军旗指引,列队前进。
这不是排队去被枪毙吗?不过,那时战争就是这样,只有视死如归的战士,才能站在枪林弹雨中不退缩,披荆斩棘,夺取胜利。
他们是男孩,他们是士兵,他们是兵人。
但在葛底斯堡,他们都将变成死人。
兵人队列越过一道障碍——不过是一堆课本,有人不幸倒下,似乎迎面射来密集弹雨。
俞超涨红了脸,大喊:为了维吉尼亚!
我爬到前进中的兵人们身后,仿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举着滑膛枪奋勇前进。忽然,有一颗子弹射进了我的额头。
致命的撞击感,无法自控地仰天倒下,后脑勺砸在一堆塑料兵人上。
那个瞬间,我以为自己真的死了。
但没流血,只隐隐作痛。当我爬起来,兵人们都已牺牲,军官也被一枪毙命,只剩那名小小的旗手——他战死在军旗下,像具雕塑不再动弹。
1989年6月1日,深夜,南部联盟的旗帜依然在盖底斯堡飘扬......
在我的童年时代,最漫长的那一夜。
忘了是怎么回家的?总之,我对于那些兵人,留下永不磨灭的印象。它们不是金属玩偶,而是真正的士兵。死亦为鬼雄,缩小囚禁在二十世纪的中国。
6月2日,俞超没有来学校。
拥挤的教室里,我看着他空空的座位,心里还惦记着那些小兵人。
几天后,才听说,俞超的爸爸妈妈死了。
他们是在执行军方任务中殉职,俞超得到烈士家属的优待。他由亲戚继续抚养,从部队大宅搬走。当他回到学校上课,我没看到他有哭过的痕迹,但更为沉默。我想去安慰他,却被淡淡地拒绝。
从此,俞超失去了他唯一的朋友。
我没有再去过他的新家,更没机会见到那些小兵人。但在许多个漫长的夜里,我会梦到那栋大屋,梦到十九个南军战士,梦到葛底斯堡的邦联军旗,梦到罗伯特·李将军......
后来,网上流传过一条军方泄密信息——那一年,那一夜,深夜23点,在西北沙漠的军事基地,某项重大实验过程中发生意外,有对科研人员夫妇殉职。
可能是人类史上第一次超能力心理战实验,据说可瞬间催眠几万人,不战而屈人之兵,孙子兵法的最高境界。但准备时间太过仓促,按原计划是在半年后,却突然接到紧急命令,必须提前进行实验。
可惜,所有人都失败了。
进入90年代,开始严厉批判特异功能与伪科学,军方至今再无机会重启。
当年,那个绝密的科研项目,名叫“男孩与兵人工程”。
我猜想,俞超之所以有超能力——遗传自他的父母,或者说是他的爷爷和爸爸。他的爸爸是个强大的超能力者,却默默无闻地为国家和军队服务。
那个儿童节的深夜,当我在俞超家里玩兵人,阵亡于葛底斯堡战役同时,他的爸爸妈妈,正在万里黄沙之外,为了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而粉身碎骨。
小学毕业,我和俞超升入同一所初中。但在不同班级,更没机会说话。有时在操场上碰到,我主动跟他打招呼,他却低头不理。
令人意外的是,他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好,考试总分经常排到年级第一名。老师们最喜欢这种学生,成绩好,脾气乖,虽有些沉闷,但有什么要紧呢?初二,他就加入了共青团,成为市三好学生。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15 11:24:50
那一年,电视台在放TVB剧《大时代》,许多男孩都梦想成为方展博那样的人物。
中考前一个月,我正在家被逼着背英语单词,俞超意外出现了。
深夜,他背着个大皮箱子,嘴角已冒出胡根,瘦高个子像具僵尸。
我问他什么事?我爸差点要把他赶走。
俞超把皮箱放在我家门口,用变声期的公鸭嗓说:送给你,现在,我不需要它们了。
然后,他匆忙地消失在黑夜。
我疑惑地打开皮箱,发现一堆锡做的兵人:灰军服、宽边帽、大叉十三星旗......维吉尼亚州第八步兵团。
老天,如获至宝,我捧起这些勇敢的士兵。虽然积满灰尘,但不敢用湿布去擦,害怕会掉漆什么的。我偷来爸爸清理照相机镜头的毛刷子,剔除兵人缝隙间的污垢。我把皮箱子藏在床底下,仿佛有十九个人为我站岗放哨,安心入眠。
星期天,父母不在家。我难得有半日空闲,便把兵人们拿出皮箱,拉紧窗帘,弄得像是深夜,再点上两根蜡烛。我买了一本关于南北战争的书,希望营造出当时北维吉尼亚军团的气氛。我提前去过图书馆,借阅了一本歌谱集,有美国南方歌曲迪克西。我先练习熟了,便趴在床底下唱歌,期望看到锡兵们的行动......
但是,他们再也没有动过。
中考结束后的暑假,几乎每个夜晚,我都偷偷观察兵人。可无论怎样,兵人们永远沉睡,恍如从来没有过生命。
最后,我也开始厌倦他们了。
我在每个兵人的后背上,都用美工刀刻上我的名字,仿佛这样他们就会永远属于我。
很快,我认识到了一个可悲的现实——我不是俞超,我没有超能力,我不可能成为兵人们真正的主人。
那年夏天,俞超考进了重点高中,而我读了邮政学校。
我们两个的人生,就像两条漫长的射线,只在1989年6月1日深夜相交,然后向不同的方向奔去,永无重逢的可能。
不曾料到,去年那个深夜,我还会再见到俞超。
他已被时光彻底屠宰,眼角的皱纹,嘴上的法令纹,还有几乎半谢的头顶,颓丧无神的目光。想起我们的最后一面,他用高傲的眼神看着我,恩赐似的将皮箱子送给我,或者说是甩给我一堆垃圾。那时候,他即将展翅高飞,冲上云宵;而我将停留于凡间,注定碌碌无为,虚度余生。
命运却在十几年间,将我们两个倒转了过来。
我给俞超泡了杯绿茶,让他坐在我的沙发上,想要听听他的故事。
他说,上重点高中后,他读书刻苦,还有烈士遗属加分,果然考进名牌大学。
曾经在美国留学三年,攻读经济学硕士。有一回,路过宾夕法尼亚州葛底斯堡,当年战场,如今麦田,他死人般仰卧,以为能听到罗伯特·李将军的声音,听到迪克西的军乐,听到双方士兵临死前的悲吟。但是,他只听到一个安静如坟墓的世界。
回国后,他进入金融投资机构上班,年薪百万的那种。二十七岁,买房结婚,抱得美人归,还生了个儿子。
后来,经济不景气,他破产了,房子被银行收回。妻子跟他离婚,带儿子回了西部老家。
俞超已一无所有。
今夜,他想起当年送给我的兵人,想要再看一眼它们。
兵人?
十九个南北战争的锡兵?床底下的皮箱子?中考那年的暑假,我无法唤醒它们,就再也没打开过那个箱子。
可是,箱子又在哪里呢?下意识地冲到床底下,除了灰尘,啥都没有。
对,我搬过几次家,肯定不在这里,会不会早被扔了?
我决定回老房子看看。
已逾子时,两个男人出门。我开车载着俞超,穿越早春的寒夜,来到七层楼的老式工房。
很久没人住过了,迎面有股熟悉的气味——许多年前,俞超就是在这里,放下装着兵人的皮箱离去。
回到我的床底下,居然还没有被扔掉。一堆厚厚的尘土之中,拽出古老的皮箱子。
俞超一眼认了出来,这是他爷爷从美国带回来的,在遥远的二战前夕。
打开箱子,一阵腐烂的烟,我们剧烈咳嗽之后,小心地取出那些兵人。
1、2、3、4......19,一个都不能少。
用纸巾擦干净,才露出灰色漆皮,带着刺刀的滑膛枪,还有南部联盟的军旗。
关灯,拉窗帘,点蜡烛。回到1989年6月1日,最漫长的那一夜。我们把小兵人排开阵势。俞超闭上眼睛,嘴角默念什么话,对着兵人吹了口气。
然后,他拖着我爬到床底下。
两个成年男人,如何能挤在一张古老的钢丝床下面?还有满眼的灰尘,只能彼此捏着鼻子,又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一个钟头过去。
兵人们纹丝不动,像已死去多年,变成僵硬的木乃伊。
我们也憋不住了,从床底下爬出来,无奈地看着这些小兵人。
唱歌吧!我提醒了他一句。
可是,俞超摇摇头,他已经忘了那首歌的旋律。
迪克西啊!
我还记得,便带着他一起唱,这首美国南方的老歌,鼓舞士兵的冲锋曲与思乡曲。
然而,兵人们还是呆若木鸡。
他们不会再动了。
俞超率先放弃,打了自己一个耳光,颓丧地坐在地板上说:对不起,是我记错了,兵人们从来没有动过,我也没有过特异功能,一切都是小孩子的幻觉。
而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重新把兵人们装进大皮箱,塞回我的床底下。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15 13:59:27
凌晨三点,我和俞超在老房子楼下分别,我本想要开车送他,却被他委婉地拒绝。
他只说,想要一个人走走。
最漫长的那一夜,看着他佝偻萎缩的背影,我好像永远丢失了什么?
几天后,我听说,俞超死了,自杀。
他吃了许多安眠药,把自己锁在一个大箱子里,活活闷死。
没有人为俞超举办葬礼,直接送去火葬场烧了。他没其他亲人,前妻也不接受骨灰,最终归宿是下水道。
俞超死后第七天,我想到了老家床底下的大皮箱。
那是他送给我的礼物,又在他临死前还一起玩过,老法里说太不吉利了。我决定把兵人们烧了,还给它们原本的主人,在天上团聚吧。
头七,传说鬼魂在人世间游荡的最后一天,也是佛教所说的中阴。
我回到老宅,从床底下拖出皮箱子,感觉轻了些,打开才发现空空如也。
十九个兵人消失了。
不可能,记忆错乱了吗?还是放在其他地方?我又在老家里每个角落,仔细搜索一番,确定那些兵人都失踪了。
难道有梁上君子光顾?还是在俞超自杀以前,悄悄潜入过这里,带走了所有兵人,准备给自己陪葬?
我怅然若失离开,直到三个月后。
五月,最后一周,我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
她的声音还算年轻,在反复确认我的身份后,在我不悦地挂电话前,她才说——对不起,我是俞超的前妻。
这个女人,没有带俞超的儿子来参加葬礼,我很厌恶,但我保持克制,问她有什么事?
她说,最近她儿子在玩一些奇怪的玩具小人,背后都刻着我的名字。而她恰好看过我的书,不敢相信这个名字就是我。但她查了资料,发现她死去的前夫,跟我就读过同一所小学。于是,她几经打听才弄到我的电话号码。
她问我这些玩具小人是如何到她儿子手里的?
其实,我也很想知道答案。
她希望我能把这些玩具小人拿回去。
好奇怪,为什么要我去拿?我说可以快递给我,费用到付。
忽然,她的声音变得颤抖:求你了,看在死去的俞超的份上。
听到俞超的名字,我的心软了。正好刚写完新书,便决定出趟远门。
很远很远的门,巴山蜀水的深处,距上海几千公里。没有直达航班,只能先飞到重庆。再走穿梭于深山的铁路,最古老的绿皮火车。最后,需要坐浅水客轮,上溯到某条长江支流的上游,才是那座峡谷间的县城。
那天,正好是六月一号。
2008年的大地震,一度将这里夷为平地。小城里一切都是新的,她家的房子很漂亮,简直是土豪别墅,听说是前任县长家,院子里停着辆黑色奥迪。
我看到了俞超的儿子——他叫俞小超。
七岁,快要读小学了,他穿着超人服,正在地板上玩十九个小兵人。
刹那间,我以为,回到了二十年前,小学一年级的教室——通常,儿子都像妈妈。但,俞小超是个例外,那张脸还有体形和眼神,都跟他爸爸小时候如出一辙。
蹲下来陪他一起玩,抚摸灰色军服的锡兵,放到眼前,看它背后,依稀辨认出刻痕——我的名字,十六岁那年亲手刻上去的。
兵人们身上有明显磨损,许多漆皮蹭掉了,有的缺胳膊少腿,有的折断了刺刀。那面南部联盟的军旗,已然破碎大半。
我心疼。
小超,你是哪里得到这些小兵人的?
我想看清他的眼睛,看到某个遥远的黑夜。男孩毫无畏惧地看着我,嘴角露出狡黠的笑意,却不响。
他妈接口道:他说是从门口垃圾堆里捡来的,谁知道是真是假?这孩子越来越鬼了。
为什么要我拿回去?
女人面露难色,看我不依不挠,才说出口:这些小人刚来时,嫌它们又脏又破,她就扔进了垃圾堆。可是,到第二天晚上,它们重新出现在小超的房间。她很害怕,隔了几天,趁儿子睡着,把兵人们扔进汹涌的江水。没想到,它们很快又回来了。儿子很喜欢这些家伙,成了他唯一的玩具。她非常担心,意外发现小兵背后刻着我的名字。
她还要说些什么?似乎很可怕,却欲言又止。
我感觉到了某种东西。
对不起,我不能把这些兵人带走——我告诉她,今天儿童节,就当是我送给小超的礼物吧。因为,这些宝贝本来就是属于他的。还有,请千万要记住,别把它们扔掉或送人。否则,你儿子会遗憾一辈子的。
离别前,我轻轻抱了男孩一下。
真的,很想亲吻他的脸颊,但又怕把孩子弄脏了。
我看了十九个小兵人最后一眼,终于要说永别了——维吉尼亚州第八步兵团,葛底斯堡的老男孩们。
惟有兵人,永不背叛。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15 17:55:57
六月一日,回家路上。我坐着颠簸的客轮,趴在危险的栏杆边,看着山谷间的湍急河流,因为滥砍滥伐和采矿污染而变得又黑又黄。
也许,走了太多的山路,双腿肌肉酸痛,仿佛随波逐流。天空越来越远。我闭上眼睛,溢出泪水......
真相,是这样的——
俞超死后第七天,我计划把所有兵人烧给他。前一夜,十九个兵人复活,从床底下的大皮箱逃跑,溜出窗户缝隙,顺着落水管到地面。这些南北战争的老兵,从便利店偷了张中国地图。危险重重的行军,穿越火线般经过无数路口,差点被车轮压得全军覆没,才从市中心走到飞机场。它们越过铁丝网,沿着侯机楼屋檐下,找到这架飞往西部的航班,通过舷梯钻进行李托运舱。
一夜之间,飞过几千公里,来到遥远的中国西部。沿铁轨,翻山越岭,一路向北。走了半个多月,每天十公里,昼夜不息。有条嗅觉敏锐的中华田园犬,将它们当作敌人和晚餐,发起狂暴的攻击。兵人们面对怪兽,毫不畏惧地作战,付出惨重代价,丧失了五条胳膊和三条腿。侥幸到江边,列队点名,竟一个都不少,但伤痕累累。老兵说,伤疤是男人更是士兵的勋章。锡兵们不会游泳,入水便会沉没。但他们克服恐惧,跳上一艘运沙的木船,逆流而上二百公里,直达烟云缭绕的县城。
终于,兵人们找到了新主人——这个叫俞小超的男孩,跟当年的小主人一模一样,并遗传了爸爸的特异功能。每个深夜,只有他能跟这些老兵说话,指挥它们重整旗鼓,冲锋陷阵,战无不胜。男孩是最勇敢的士兵,也是最优秀的将军。
但,秘密被妈妈发现了。于是,我来了。男孩并不简单,他不但能看透兵人们的心,也看穿了我眼里的秘密,还有他爸爸的往事......
那是去年的事。
整整一年后,六月一日将近。我听了整晚上《乌兰巴托的夜》,突然,想念起那个男孩。
就在刚才,21点30分,我给男孩家里打了个电话。
俞小超同学接了电话,我只说了一句:儿童节快乐!
千里之外的男孩,听声音有些紧张,甚至有些迟钝和机械,喘不过气来。他说,自己正在做数学题,过几天就要期末考试了。
突然,他妈妈抢过电话,客气却又严厉地说——喂,蔡老师,你好啊。现在,我儿子读书很好,老师们都说他会很有出息的。下学期,我会带他去省城读重点学校,请你不要再打电话来了,拜拜!
我什么都没说,电话就被挂断。
乌兰巴托的夜啊,那么静,那么静。
最后一个超能力者死了,我想。
男孩与兵人,卧于尘埃,永不醒来......



穿越旷野的风啊
慢些走
我用沉默告诉你
我醉了酒
飘向远方的云啊
慢些走
我用奔跑告诉你
我不回头

——左小祖咒《乌兰巴托的夜》(词:贾樟柯)




蔡骏

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初稿
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二稿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16 12:07:12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北京一夜(连载一)

北京一夜

作者:蔡骏



“花开了,然后会凋零,星星是璀璨的,可那光芒也会消失。这个地球,太阳,整个银河系,甚至宇宙,也会有死亡的时候。人的一生,和这些东西相比,简直就是刹那间的事情。在这样一个瞬间,人降生了,笑着,哭着,战斗,伤害,喜悦,悲伤,憎恨,爱,一切都只是刹那间的邂逅,而最后都要归入死的永眠中。”

——沙加(圣域第六宫处女座黄金圣斗士)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许多人都不喜欢那座充满雾霾与拥堵的城市。
但偶尔,我还是会喜欢那样的夜晚。春风沉醉兼沙尘呼啸的三月,后海盛开荷花的七月,秋月如镜锃亮的十月,白茫茫落得冰封的腊月。
有些欢乐,有些眼泪。
在京城。
那年初秋,我在工体附近跟友人晚餐。忘了谈啥事?我独自离去,沿着工人体育场北路散步。那一带恰是酒吧、餐厅、夜场、三里屯SOHO......人山人海,挤不进打车队伍,挂着红灯的黑车,猫步般跟在你身后按喇叭,或干脆问你去哪儿?避之惟恐不及。
打车这个技术活上,我是菜鸟一枚,从前木有买车时,我常看着别人上车,自己被迫步行数百米才能抓到一辆×头——上海话把出租车叫做“CADOU”,来自英文charter。
北京的霓虹下,我随波逐流,形单影只。看野眼,堵车风景,成群结队。东三环,长虹桥边,终有几辆空车开过,却被人捷足先登,更多呼啸而过却不停。要么去坐地铁,要么一直站在这里,等到夜色褪尽之时,再跟满嘴酒气而来不及卸妆女孩子们抢出租车吗?
一辆×头过来。
前窗亮着空车标志,我并不指望能坐到它,因为前头还有三拨人伸出胳膊。这辆红色的现代索纳塔,无视所有拦车的人,却在经过我的面前时,急刹车。
我还没招手,出租车右前车窗摇下,露出一张男人的脸。满世界的噪音里,他沉郁的声音:“喂!上来吗?”
白痴般,我愣了。后面几个家伙冲上来抢,我才拉开红色车门,坐进前排副驾驶座。司机一言不发,也不猛踩油门,稳健起步,甩下后面一群骂娘的文艺青年。
晚八点半,开上东三环主路,我意识到还没说目的地?
“师傅,我去......地安门。”
沿着工体北路、东四十条、地安门西大街,是条直线,但要经过帝都最堵的几个点。何况在路的反方向,上二环三环都是绕远路。不晓得是领导微服私访?还是出了什么事故?东三环已变成一个巨大的停车场,所有车尾亮着红色制动灯,喘两口气才能往前挪一步。
司机三十多岁,不像通常印象中的北京的哥,从独特的眼睛、鼻子和下巴来看,居然有几分像冯唐?冯唐的亲兄弟或堂兄弟还是表兄弟?不对,就是冯唐吧?
阿诺......册那......思密达。
“你相信,人有前世吗?”
声音很有磁性,幽幽地,从出租车司机嘴里说出。窗外绽射无数车灯,副驾驶座的挡风玻璃后,我的脸和眼睛,藏在光亮与阴影间,渐渐变形,想必。
我不响。
车子往前开了两步,“冯唐”转了转方向盘,淡定说:“对不起,打扰你了。”
窗户关紧,车里封闭性不错,几乎听不到外面噪音,我痴痴望着前头,三环上灯光污染的夜空:“能问你个问题吗?刚才,那么多人招手,你却停在我面前,为什么?”
“远远看你,就觉得有缘分。”
这话说得我脸红心跳。莫非,是我遗世独立而不扬手,惺惺然有上古名士之风?去你妈,扯什么蛋?
蛋,我又不响。
不敢正眼看“冯唐”,眼角余光瞥去,怕他是个男同志,开着出租车寻找同性猎物,难道我看起来像弯的?需要在额上贴“直男”标签吗?
我开始注意车内的一切,这辆索纳塔比通常的出租车干净,跟上海的×头有得一拼。副驾驶座位正面的驾驶员卡片,果然不是“冯唐”,而是“李建国”,最普通的中国名字,但照片完全是另一个人。
这是辆黑车?心底叫苦不迭,不敢说出口,万一真是恶人,坐他身旁岂无完卵?他打开车载音响,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的小说连播——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马达睁大着黑色的眼睛,驾着他的出租车,在笼罩着黑色的马路上飞驰着。此刻,他正静静地听着电台里的播音,这是一首顾城的诗。
这几天,他的脑子里全都是那双黑色的眼睛,那个叫周子全的男人,死在他面前时的眼睛。
神在看着你。
他的嘴里默默地念着这句话,却始终都无法理解这句话里所包含的意义,难道真的有一个无所不在的神灵,高高在上地监视着他吗?不,这句话里一定隐藏着什么东西,或者,这是一句没有说完的话,还有很多话永远藏在了死者的心里。
晚上九点,马达开到了他曾经度过两个夜晚的那栋小楼旁。
她到底是谁?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0 11:29:57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北京一夜(连载2)

惭愧,这是我很多年前写的,主人公叫马达,是个出租车司机。
“神马玩意儿?”开车的“冯唐”怒骂一声,把电台关了,“兄弟,你是做什么的?”
我的脸颊发热,给自己编造了一个职业:“推销员。”
“推销员?很辛苦吧。”
“当然。”
“您不是北京的吧?”
“嗯,不是啊,来出差的,推销员嘛,全国各地到处跑。”
“去地安门干嘛?”
这是他妈是公安局的反恐规定吗?每个乘客必须说出去哪儿的理由司机才能拉?
“冯唐”顿了顿说:“我是在地安门长大的。”
“难得。”
有些累了,我耷拉眼皮,靠在座椅上,惜字如金。
“我们家有座独立的小四合院。有我,爸爸妈妈,还有奶奶,一家四口。北房三间,东西厢房。院子里有棵老槐树,夏天我常爬上去掏鸟窝,冬天从屋顶上扫下雪来,堆个小人不成问题。我爸爱养鸽子,大大小小几十只,每天早上起来放飞,天黑前准保全都回来。”
“房子还在吗?”
“奥运会那年拆了。”
“拆迁补偿款应该不少吧?”
“呵呵,在我初中毕业那年,我们家把房子卖了,搬到城外的回龙观。”
想想他初中毕业那年,该是九十年代,卖不出什么价钱:“太可惜了。”
“说来......话长。”
“听听?”
“算了吧,很无聊的故事。”
不知不觉,出租车已转过东三环,进了朝阳北路,“冯唐”沉默着,没有表情的脸,简直几分可怕。
他把电台关了,静谧的十来分钟,我仓惶地看着车窗外,有跳车逃生的念头。
“小时候,我是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初一那年还上过新闻联播,中央首长来我们学校视察,我作为学生代表跟那位爷爷合影。”
像一夜里冒出的粉刺,“冯唐”突如其来地说话。我头靠车窗,尽量距离他远一些。
“羡慕。”
不是客套话,想起我小时候,既不是差生,也不是优等生。我没让老师头疼过,也没被人夸过,除了作文还算凑活,就是最容易被忽略的那种孩子。
“我爷爷是老革命地下党员。解放后,四合院分配给了我家——从前是个前清老太监住的,伺候过慈禧太后。1954年,地安门被拆了,老太监就在自家院子里上吊死了。文革头一年,爷爷也在同一棵槐树上自杀了。改革开放,落实政策,才把四合院还给了我家。我爸在中央部委工作,我妈是协和医院的妇产科医生,只有奶奶是家庭妇女。在我十来岁的时候,常能吃到别人家孩子吃不到的东西。你懂的。”
“嗯,我稍微懂一点。”
“小学三年级,我写过一篇命题作文,关于自己长大后做什么职业?我写了三种,一是考古学家,二是文学家,三是北京市长。”
“你也想当作家?”
说实话,在我念小学的时候,从未有过这样的梦想。
“我爸爱藏书,家里有个大书房,书柜从地面排到天花板。除了四大古典名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鲁迅全集》、《红与黑》、《悲惨世界》、《安娜·卡列妮娜》、《罪与罚》、《亨利四世》......还有《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跟《东方快车谋杀案》。但我最喜欢苏俄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过至少五十遍。”
“保尔·柯察金,奥斯特洛夫斯基。”
“记得冬妮娅吗?”
虽然,书中情节大半模糊,但我还记得:“保尔的初恋?”
“最喜欢她在初遇保尔的水边,蓝白色的水兵服,浅灰色的短裙,带花边的短袜,栗色的大辫子......都是十七八岁,没有冬妮娅,也就不会有保尔·柯察金,你说呢?”
“嗯。”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这仅有的一次生命,应当怎样度过呢?每当回忆往事的时候,能够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经历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进行的斗争!”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0 12:01:19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北京一夜(连载3)

北京,晚九点半,朝阳门外大街,出租车司机为我背诵这段名言,保尔·柯察金将要举枪自杀时想到的话。
“不过,我想在那个时候,他心底所念的人,一定是冬妮娅吧。”他按了按喇叭,让前头的实习车闪开,“你想过自杀吗?”
我不响。
“冯唐”转移了话题:“你知道我家为何要从地安门搬走?”
这个我感兴趣。
他说:“初三那年,我十六岁,我们学校的教学楼有五层。那时男生都爱圣斗士星矢,有人喜欢紫龙,有人喜欢阿瞬,我们几个男生,各自扮演喜欢的圣斗士,从一楼玩闹到五楼,是不是很傻逼?而我最爱沙加,当我高喊一声‘天上天下,唯我独尊’,不小心胳膊碰到窗玻璃——那块该死的玻璃,整个掉了下去,往外掉。”
“五楼?”
停在路口红灯前,他放空档,拉手刹:“嗯,我周围的那些人,全逃光了。我们都知道,这面五楼的窗户底下,就是大操场,现在是课间休息,下面有许多人。”
“但愿没事。”
“当时,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我不敢把头伸出窗户。当我跑到楼下,看到操场上围了许多人。有个穿着连衣裙的女生,横躺在水泥地上,鲜血流了一地,浸红无数片碎玻璃,慢慢淌到我鞋边。”
“哦......”
“后面的事,我记不清了,脑子发热,耳边全是尖叫,眼前数不清的人头,像在菜市口滚动。那天晚上,爸爸将我接回家里,妈妈却在医院里留了一整夜。第二天,我才知道那个女生受了重伤,颅骨被玻璃击穿,抢救了十个小时,终于保下一条命,但在深度昏迷之中。我向学校承认,是自己不小心碰到了玻璃,愿意接受处分。”
“你傻啊,为什么不说是玻璃自己掉下去的呢?”
“嗯,很多年后,我也有过后悔,为什么要承认?不过,我是躲不过的,有几个男生都看到了,我可以让他们保守秘密,但能保密多久?总有人会泄露出去的。被玻璃砸到的女生,是隔壁班级的,我不认识她——我是北京市三好学生,学校里没有不认识我的,这也是我不敢撒谎的原因。”
车后响起连绵不断的喇叭声,路口早已变成绿灯,“冯唐”才重新开动。
“后来,那个女生怎么样了?”
“植物人。”
“你家赔钱了吗?”
“女生家里开出了五十万的条件——二十年前,那是一笔巨款。虽说,那年头的医药费并不贵,但对方计算了未来五十年的治疗与护理费,还有整个人生都被毁灭了,无论如何,我接受。”
“你父母呢?”
“90年代,我爸的中央部委是清水衙门,我妈在医院还没流行拿红包,实在凑不出五十万,最后咬牙卖掉四合院,全家搬去了回龙观。搬家前一晚,七十岁的奶奶死了。医生说是脑溢血。爸爸却说见到了吊在大槐树下的爷爷,奶奶是舍不得离开地安门呢。”
人说地安门里面,有位老妇人,犹在痴痴等。
“冯唐”继续平静地说:“当时要中考了,我们学校只有一个保送名额,原本留给我的,直升北京最重点的高中。因为出了这样的事,名额自然给了别人。而我嘛,志愿没填高中,怕是将来读大学造成更大负担。我考进了西城区的商业职校。至于,被保送去重点高中的那家伙,而今已是个大人物了。”
“你是说,如果没有那块坠落的玻璃,今天坐在那个位子上的人,就是你啊?”
“那么多年,我根本没机会见到他,除了在中央一套的两会新闻。很多年,我一直梦见那块玻璃,不是在学校楼下的操场,染着鲜血破碎的样子,而是依然在教学楼的五层,完好无损地嵌在窗框。夕阳照射在玻璃表面,映出我十六岁那年的脸。”
我不太会说安慰的人话,只能默默看着车窗,不时映出自己的眼睛。
“离开地安门,不到一年,我爸就出事了。”他的语气恢复平静,像说一桩无关紧要的事,“他每天骑自行车上班,以前只要十分钟就能到,但从回龙观进城,就得一两个钟头。有天早上,记得是清明节,他在上班的路上,被一辆土方车带倒,整个人卷到车轮底下,几乎被碾成了肉燥子,你肯定吃过的吧?”
眼前浮现车轮底下华丽丽的肉燥子,又联想到爆肚黄喉之类的,便有种呕吐的感觉,摇下车窗,让风吹乱我的长发。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0 14:12:37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北京一夜(连载4)

“爸爸死后,妈妈就得了抑郁症,再也没有心思做医生了,提前病退回了家里,没过两年,她被查出了乳癌。晚期。在我十八岁那年,她死了。”出租车已开上东二环,“还想听下去吗?”
“想。”
“我妈刚下葬没几天,我从商业职校毕业,国营单位包分配,进了西单百货做营业员。干了没两年,商场效益不好,三分之一员工下岗。在家闲了一年多,花光所有积蓄,被迫要去亲戚家借钱,我才重新出来找活干。呵呵,我干过各种工作,运货员、维修工、值班员、包括推销员。可是,每一样都不长久,最后凑了些钱,开起了出租车,那是五年前的事。”
“说说你遇到过的有意思的事?或者——令人难忘的事?”
我怎么说得像是个小学作文老师?抑或电视节目上的梦想观察员之类的装逼犯?
虽然,我一直很羡慕出租车司机,因为他们每天都能接触到无数的真实故事。
“全都不值一提。”
“平常你也喜欢像这样跟乘客聊天吗?”
“不,我从不跟乘客聊天,差不多一句话都不说,除非有人主动提问。”
对不起,别再说什么缘分?我后背心要起鸡皮疙瘩了。
“冯唐”似乎听到了我的心里话,转口道:“今夜,对我来说,非常非常,重要。”
“怎么了?”
“与你无关。”
他让我吃了颗软钉子,好吧,这确实不是出租车司机的服务范围。出于职业习惯,我随口提了另一个问题:“那你现在爱读什么书?”
“凡人修仙传、斗破苍穹、庆余年......你不是推销员吧?
“哦。”
“你是哪的人?”
“猜?”
我没有逗出租车司机玩的恶习惯,但是,这哥们太令我着迷了。
“南方?但又不是很南,也许,靠东一些。”
“上海。”
“好地方啊。”
“印象如何?”
“呵呵,我还从没去过呢。小时候,去过几次天津,跟爸爸出去开会,爬过一回泰山,还有,对了北戴河,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几年都没出去旅游过?”
“嗯,除了拉活去天津河北这些地方,每次只能隔着车窗,远远地看着光秃秃的野地,还有高速上那些成排的卡车,还有交通事故中烧焦了的车壳子与尸体。”
“那你最喜欢去哪儿?”
“百花深处胡同——五年前,我刚开上出租车那会儿,有一次路过那条胡同口,想起当年被五楼的玻璃砸伤,变成植物人的女同学就住在这里,便进去看了看。”
“早搬家了吧?”
“当时,我也是这么想的。百花深处胡同19号丙,早成了大杂院,搭满违章建筑,住着好几户人家十几口人。她家还没搬,就在西厢房。十几年前,拿到我家的赔偿款后,她的父母离婚了,搬出了四合院,听说是分别再婚,却把女儿留在了这里。老宅只剩下她的叔叔,我不敢自报家门,谎称是她的初中同学,代表同学会过来探望。”
“他让你看了?”
“嗯,这家伙把侄女当作累赘,恨不得早死早超生,多出间空房还能租出去。她始终昏迷在床,脑子里残留几块当年的碎玻璃。进屋之前,我难以想象她会变成什么样子?”
“植物人会不会变老?”
“当时,我快三十了,许多天没刮脸,长满了胡茬子,还有几根白头发,简直他妈的像个大叔。走进那扇狭窄的门,我看到躺在床上的她,竟还像个十六岁的中学生。她的头发很长,几乎拖到腰上,感觉从来没有剪过。长年不见阳光的皮肤,白得几乎透明。她的鼻梁很高,下巴圆润,额头高高的,就像冬妮娅。”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的?”
“只是一种感觉,谁都没见过冬妮娅长什么样,不是吗?可惜,屋子里很臭,简直就是腐烂味,到处都是灰尘和蜘蛛网,比牲口棚还糟糕。床脚下摆满了尿盆,墙上挂着成人尿布啥的。他们家每月出八百元,请个外地保姆来照顾她,每天两个小时。身体机能基本正常,除了有些轻微的褥疮,就连例假都是准时的。”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0 15:32:21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北京一夜(连载5)

这时,对面有个傻×开着远光灯过来,照亮了“冯唐”的脸,居然有些发红。
他也打了打远光灯,接着说:“每个星期,我都会去百花深处胡同。虽然,我自己住的地方乱得像个狗窝,除了以前爸爸留下来的藏书,就是几十个移动硬盘,你懂的。但在她的小屋,我卖力地打扫,清除多年的尘土,把每块玻璃都擦干净。我从淘宝上买了许多东西,专门找少女喜欢的网店,比如泰迪熊的窗帘啊,HELLO KITTY的发卡啊,还有挂在她床头的SD娃娃。我买了几盆花放到窗边,关照保姆每天浇水。”
我的眼前浮起这幕奇怪的景象,一个看上去像大叔的出租车司机,每周去百花深处的四合院里,照顾一个植物人的萝莉,虽然他们两个年龄相同。
“她怎么吃饭呢?”
“通过鼻子——我学习了护理知识,把鸡和鱼肉调成糊,加上新鲜水果和牛奶,兑成营养流质,灌进一根管子里,再把管子通过她的鼻孔,一直塞到胃里。听起来很恶心吧?但时间久了,就能习惯。”
“你帮他擦身吗?”
“这个......”我问到了要害,他沉默片刻点头,“一开始不敢,都后来我发现保姆有些偷懒,也就亲手帮冬妮娅翻身和按摩了。”
“冬妮娅?”
“嗯,她的真名很普通,但我喜欢叫她冬妮娅,再也改不了口,抱歉。”
“你没感觉不好意思吗?毕竟她是女的。”
我的潜台词是——你是色狼吗?
“当然,很不好意思,后来就没有这种感觉了。就算我给她换尿布,也没有丝毫的......没有生理反应。”
“是你还是她?”
“我。”
“他叔叔不管吗?毕竟,你是以男同学的身份,又不是男朋友。”
“我想做她的男朋友。”
没想到,“冯唐”如此直接地说出了答案。
“为了赎罪?”
“有一点,但不是全部,更重要的是——我喜欢冬妮娅。是啊,我是不是疯了?对方要是正常的人家,我根本没有这种机会,但是她的叔叔,根本就不管她,只要每次去塞一条香烟,就可以让他把钥匙交给我,却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
“冬妮娅,好吧,我也这么叫吧。年复一年,她始终在昏睡中吗?一点反应都没有?”
“一年前的今天,她醒了。”
我几乎从副驾驶座上弹起来,把脸贴到挡风玻璃后看着“冯唐”——双眼放着某种奇异的光,让人不得不相信他的话。
出租车转入东四十条,他慢悠悠地说:“那天午后,我刚给她擦完身体,又在给窗台上的花浇水,忽然听到床上有了动静,回头一看——她睁开了眼睛。接着三天,我都陪在她的身边,直到她慢慢可以自己吞咽,可以用嘴来喝水进食,虽然大小便仍然不能自理。第七天,她可以说话了。”
“她问你是谁?”
“嗯,我骗了冬妮娅,说我是她的老师。因为,她的记忆停留在1995年,还以为自己是个初中生,很快要面临该死的中考,要让我拿几本教辅书来给她复习。”
“有时候,我觉得这样也挺好的,除了梦见还在课堂里考试。”
“冬妮娅是个很单纯的人,她管我叫大叔。而我不敢告诉她现在是2013年,更不敢说是因为我,因为那块玻璃,才让她变成这个样子的。我害怕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她已昏迷了十八年,不再是十六岁少女,而是个三十四岁的女人。我继续骗她,说她因为一场车祸,在床上躺了六个月,错过了1995年的中考。现在,她必须要做好康复训练,才有机会在明年考高中。她问起爸爸妈妈,我说他们出国工作去了,要隔很久才会回来看她。那个地方在南美洲,火地岛上的乌斯怀亚,地球上最远的城市,平常通不了电话。”
“她叔叔不戳穿你吗?”
“我跟那家伙说好了,帮着我一起演戏,只是冬妮娅没想到,叔叔在半年里老了那么多?我只能为他解释,自从她受伤昏迷以来,叔叔为她操碎了心,结果一夜头发就白了。她又问我:老师,为什么从没见过你?我只能说,我是最近新调过来的,学校派我来照顾你,因为校长觉得,你的车祸,主要是学校的责任。她问我是教什么的?我说是教语文的,她还让我给她读课文,教她补习文言文和作文——这些恰好是我当年读书时的强项,于是重新温习了一下,居然还能冒充老师教她。”
“很有意思的故事。”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1 14:32:05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北京一夜(连载6)

干咳了两声,“冯唐”皱着眉头说:“其实,我心里可是紧张死了,就怕被冬妮娅看出破绽。我换上了九十年代流行的衣着,现在看起来简直土得要命,每次去见她都不带手机。虽然,大杂院里住了不少人,但从没人关心过这间屋子,外面违章搭建的墙,阻挡了窗外视线。躺在床上的她,只能看到屋顶的瓦片,狭窄的灰蒙蒙天空。我从旧书店里买了些二手书,作为课外阅读送给了她。”
“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他点着头回答:“还有《红与黑》、《基督山伯爵》、《牛虻》......但她身上能动的只有眼睛、嘴唇、脸部肌肉、几根手指头,胳膊与大腿都动不了,根本无法康复训练,更别说自己看书了。”
“那你只能念给她听?”
“嗯,我从秋天念到春天,从陀思妥耶夫斯基一直念到卡夫卡。其中,悲惨世界为她念了两遍。原来,我是一个星期看她一次,后来隔三差五就往百花深处胡同跑,最后变成每天都去,大多在午后的两个钟头,出租车最闲的时间段。她问我怎么不去给学生上课?我说现在教育改革,必须给中学生减负,下午都是体育课和自习。”
“哦,这个改革到现在还没实现吧。”
“冬妮娅说想要看电视。虽然,搬台电视机过去分分秒秒,但我的谎言立刻会被戳穿。为了骗她现在是1996年,我说这个房子太老了,有线电视已经断了。我从旧货商店淘了一台旧彩电,没有天线,收不到任何信号。我又配了一台最老的步步高影碟机,从淘宝上买了《梅花三弄》、《一百零一次求婚》、《东京爱情故事》、《大时代》的VCD刻录碟,全是1995年以前的老剧。”
“能把这些弄全,肯定费了不少心思吧?”
“嗯,我还自己刻了不少碟呢。冬妮娅的手不能动,连遥控器都按不了,只能我陪在她身边,为她打开电视机,放碟与换碟。有一天,北京城下起了大雪,我和她看着飘到窗上的雪花,电视机里放着《梅花烙》的大结局,皓祯捧着死去的白吟霜,策马消失在北京的荒野,她第一次流下了眼泪——其实我很高兴,说明她的泪腺功能已恢复正常了。”
“我还记得这个结尾。”
说实话,那部剧对于少年时代的我,印象更深的是马景涛的咆哮。
“为了给冬妮娅排遣寂寞,我又给买了台CD机,还有张雨生和孟庭苇的CD唱片,为她戴上耳机。她经常在我渐渐调低的音量声中睡去,这样我就能放心地离开了。”
“她每次都舍不得你走吧?”
“是。”
“还有个问题,你继续给她翻身和擦背,还有换尿布吗?”
“冯唐”的脸色有些尴尬:“我原本也很害羞,当她醒过来,不太敢碰她的身体。但是,冬妮娅说没关系,她说自己还是孩子,而我是老师,是她的长辈,就像爸爸和叔叔那样。在她的言语安慰下,我还是准时为她按摩,用热水擦拭她的身体......”
“碰到过胸部吗?”我也有些脸红了,“对不起,问得太直接了吧?”
“当然,不可避免,但我从来没有故意占过她便宜。对于她的身体,就像是自己的一部分,你要明白,没有任何色情的成分——虽然,她从脖子以下都没什么知觉,就算摸了她也不知道。”
“真不容易。”
其实,我不信。
“今年春天,有柳絮飞到了窗上,冬妮娅向我提出了一件请求——她躺在床上那么多年了,想要看一看外面的世界。”
“完蛋了。”
“我犹豫了一分钟,但还是答应了。为此,我做了一个星期的准备。我给她买了新衣裳,剪短了她的头发,为她洗脸再擦上化妆品——冬妮娅很漂亮,就像跟保尔初次相间。那是个清晨,大杂院里没人在意过我们,直到我抱着她走出百花深处胡同。我把她放进了我的出租车里,绑上安全带,就在你坐的这个位置。”
听到这里,我感觉背后凉嗖嗖的,仿佛冬妮娅正趴在我的肩头。
“你怎么解释你是个司机?”
“我说,这辆车是我的兄弟的,我刚考出驾照,借出来练车用的。这是她在十九年来,第一次走出四合院,晒到北京的阳光。我骗她说,这一年来,北京的建设突飞猛进,差不多相当于过去的十几年。当然,我只在二环里头转,不敢带她去东边和北边,怕她被大裤叉跟鸟巢之类的吓着。堵车时,经过一个商场门口,大屏幕上放着五月天演唱会,她感到既陌生又疑惑,等到刘德华出来向粉丝们招收,冬妮娅就彻底糊涂了——她问,刘德华怎么老了这么多?我只能干咳两声说,明星太辛苦了。”
“对啊,她都不知道张国荣已经死了十年吧。”
“冬妮娅说,她想听听电台广播。我装模作样地打开电台,其实是预先准备好的音频——我从网上找到了1996年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录音,正好在谈准备第二年的香港回归,接着是艾敬的一首歌《1997快些来吧》。”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1 15:01:56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北京一夜(连载7)


那首歌,当年可是很红的,我还记得其中几句——1997快些到吧八百伴究竟是什么样?1997快些到吧我就可以去hong kong?1997快些到吧让我站在红勘体育馆?1997快些到吧和他去看午夜场?
“那一天,我带着她在北京城里转悠,从清晨直到日暮。路过庆丰包子铺,我下车给她买了稀饭和豆浆。她说想吃爆肚,我又去清真老馆子给她买来,但她吃了半个就想吐。她不知道自己吃了十九年的流质,很难再适应普通食物了。”
“我要是她,得感动得要死掉了!”
“晚上,我把车停在后海边上,冬妮娅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酒吧?但是,难得没有了尘土与雾霾,那一晚的月亮很美。我从水边给她摘了几片柳叶,放到她的嘴里咂了几下,她说好喜欢这种味道。说实话,看着她的脸,眼睛,还有嘴唇,我很想......真的很想......”
“吻她?”
“我犹豫了好久,几乎要把手心揉碎。帮她把柳叶从嘴边拿走时,我的嘴唇离她只有一厘米。她闭上眼睛,等着我去亲她。我却拉下手刹,踩油门离合走了。”
“哎。”
虽然说,天人交战,我能理解,仍然不免为他惋惜。
“我开车送她回家。当我抱着她,走进百花深处胡同19号丙的院子,却发现有警察在等着我。冬妮娅的叔叔脸色发白,跟居委会大妈一起,从我手里抢过了瘫痪的女孩。然后,我被警察戴上了手铐。冬妮娅不想让我走,在屋子大叫着让我回来,我却什么声音都不敢发出,只是被警察压低着脑袋,在众人的指指点点之中,押上警车送进了派出所。”
“该死的,怎么回事?”
“就在我开车带着冬妮娅外出的白天,她的爸爸从外地回来了。上次,他回来还是在两年前的春节。冬妮娅的叔叔知道他在外面欠了许多债,根本不希望他回来惹麻烦,因此也没有把冬妮娅苏醒的消息告诉他。叔叔无法解释昏迷十九年的侄女为何不见了?最后只能把我供了出来。冬妮娅的爸爸勃然大怒,担心我会把他女儿拐卖到农村去。他立刻打110报警,查出了我的真实身份——我就是当年闯祸的男生,让他的女儿变成了植物人。在我被警方抓住以后,他希望公安局对我严肃处理,说我犯了流氓罪,甚至怀疑我强奸过冬妮娅。”
“好像,早就没有流氓罪了吧?”
“嗯,我被治安拘留了十五天,才被放了出来。并且,我再也不能见到冬妮娅了。”
听着心里越发难受,我又想到什么,叹气说:“但比这个更糟糕的,应是她已知道了所有的秘密。”
“没错,不能见到冬妮娅的日子,我不知道是怎么活过来的。经常跑到她家门口,就会有人报警,把我赶出去。忽然,有天她叔叔找到了我,说是冬妮娅的爸爸早就回去了,原本也不准备再让我见她,但冬妮娅开始绝食,说是不见到我的话,就要把自己饿死在床上。”
“你又见到她了?”
“是,就在三个月前,夏天。我发觉她成熟了,不再是个十六岁少女,更像是个女大学生。不过,她的真实年龄都已经三十五了,我很害怕再过一两年,她就真的青春不再,甚至老得比普通人更快。”
“她也知道你是谁了?”
“没想到,冬妮娅告诉我,其实,她早就发现了——在她苏醒以后不久,她知道我在说谎,知道我根本不是什么老师,现在也不是1995年。她本以为过去了三年,最多五年,却没想到是十九年。但是,她很享受这样的谎言,愿意每个星期都看到我,听我说那些虚构的故事,听我说国家越来强大,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很快香港就要回归,每个人都充满希望,大街上到处都是活雷锋,好像时光从未流逝。”
“别再煽情了,我受不了。”
我摇下车窗,只想透透气,透透气。
“冬妮娅的爸爸只陪她住了一周,给她换了台新彩电,可以声控的遥控器。这台电视机还可以上互联网,她很聪明只学几天就会了。但是,等到她重新看到我以后,就再也不看电视了。我跟她说起真实的世界,为她念手机上的新闻,微信朋友圈里的消息,但她统统不感兴趣。”
“明白了。”
要是我的话,也一样会疯的,只是我们每天都活在其中,就像被雾霾笼罩的植物,时间久了也能活下来。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1 15:26:45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北京一夜(连载8)

“她说,她想要死。”
“为什么?”
“在冬妮娅刚刚苏醒的那几天,当她发现自己瘫痪在床上,连大小便都要别人伺候的时候,她就有了这样的想法。何况,她的脑子里还残留有玻璃,肉体上的痛苦也让人难以忍受,只是她从来不想让我知道。只是,因为我的存在,不断地给她读小说,为她说外面的世界,为她养花浇水,她才能努力克服想死的念头。她说,为了我,她才活到今天。”
“你是怎么劝她的?”
“苦口婆心——总之,我用尽了一切办法,却无法打消她的念头,反而让她更加执着。最后,我答应她,娶她为妻。”他踩了脚急刹车,几乎跟前面追尾,“但她拒绝了。”
“那把你叫来干嘛?”
“还不明白吗?她知道,自己只是个累赘,如果答应我的求婚,我将一辈子服侍个瘫痪在床的废人。虽有夫妻的名份,却什么都做不了,白白耽误到老死的那天。她是怕,我的人生,因为她而毁了。可她要明白——是我先毁了她的人生。”
“但那是个意外。”
“要不是那块坠落的玻璃,如今我也不至于今天这样吧?到底谁欠谁的?你能说清楚吗?”
“我,不能。”
“整个夏天,她一直在赶我走,但我就是赖着不走。我这出租车的生意,也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很快要连车队的钱都交不出了。她说——如果,我真的喜欢她,就请帮助她自杀。”
“她想要安乐死?”
“这几个月来,我始终在想一个问题,这样下去的话,对她对我来说?究竟算是什么?当她知道了所有秘密,当她明白已过去了十九年,当她发现外面世界真实的模样?”
我想,对她来说,活着的每一天,都不过是等待死亡前的漫长酷刑——对于许多人而言,或许也是如此吧。
“你被她说服了?”
“是的。”
“我想,她也是为了给你解脱。”
“好多次,当我从她的屋子离开,走出百花深处胡同,溜达到后海边上,看着一池绿水,就有种想要跳下去的念头。可是,我又想,要是我也死了,冬妮娅怎么活下去?”
出租车里的一切越发诡异,某种奇怪的预感,从我的身后渐渐浮起:“你做出了选择是吗?”
“她说,想去海边看看。今天早上,我为她穿上蓝白色水兵服,浅灰色短裙,带花边短袜,还笨手笨脚地帮她梳了大辫子。避开大杂院里的耳目,我把她抱到车上——抱歉,就是你现在坐的位置。我带着她出了北京,沿着高速一直开到秦皇岛北戴河。我把出租车停在海边,抱着她坐在岩石上,让海风吹湿她的眼睛。她说,长这么大,还从没看到过海,如果现在死了的话,会很满足的。”
“别!”
“我的双手哆嗦着,掏出一瓶安眠药,冬妮娅全部吃了下去。在昏睡过去之前,她对着我的耳朵说——土豪,下辈子,我们再做朋友吧。我点点头,很想说一声对不起,但是,我沉默着,给了她一个微笑。我在海风中抱着她,看着她熟睡的脸,渐渐变得苍白......”
面对这样的情节,我无法验明真伪?只能双手紧握门把,身体僵直地向前倾,看着开出租车的他。
他是杀人犯?
“听我说——我掏出第二瓶安眠药,仰起脖子,倒入喉中。我抱着冬妮娅,听着她的心跳,还有温暖而小巧的胸口,渐渐地睡着了。”
我刚想脱口而出“殉情”二字,但看着身边的这个男人,心底微凉——如果,他已殉情自杀而死,那么这个人又是谁?
幽灵出租车?
“冯唐”转头看我,幽幽地说:“然而,当我醒来之时,已是傍晚时分,夕阳从背后照着大海,我发现自己依然活着。地上满是我的呕吐物,胃里难受得要死掉——我恨自己为什没有死?”
“她呢?冬妮娅?”
他沉默了许久,车速也随之减慢:“她——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只是身体还是微热,软绵绵的,似乎轻了几两,也许刚刚死去。”
明白了,这是两个人相约自杀,而女的死了,男的却意外幸存。
据说很多殉情都是这种结果。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1 16:04:36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北京一夜(连载9)

“对不起,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死?为什么让我一个人活下来?但是,她只想要自己死,希望我正常地活下去。这一切全怨我,是我瞒着冬妮娅,准备跟她共赴黄泉。”
这些话,他说得异常平静,却让听的人毛骨悚然,我强迫自己故作镇定:“你怎么处理尸体的?”
“我对于自己还活着很内疚。但是,我没有尝试再死第二次,因为我想在此之前,先把冬妮娅带回北京。当我进了三环,发现各处堵车,在工体北路掉头,恰好到长虹桥边,就遇见了你。”
“停车!”
我不敢再想下去了,如果,这是真的?
“冯唐”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却问了个不搭界的问题:“朋友,你看过《红与黑》吗?”
“问这个干嘛?看过。”
“还记得结尾吗?”
“结尾?于连不是死了吗?”
“嗯,他死在断头台上,玛蒂尔德抱走了他的人头,来到生前指定的山洞里埋了。就像书中写到的,玛蒂尔德的祖先德·拉莫尔,曾经是玛格丽特王后的情人,为了救亨利四世而被斩首,玛格丽特王后向刽子索要了爱人的头颅,亲手去埋葬。”
“不要再说了,求求你!”
我从来没有幽闭恐惧症,但此刻,对于这个出租车的封闭空间,却是如此地害怕。
我猜——冬妮娅,就在这辆车的后备箱里。
“地安门到了。”
出租车开过十字路口,停在路北侧的一家风筝店前。
已近午夜。
计价器显示金额五十九元,“冯唐”摆手道:“今天,我不做生意的,不收你钱,再见。”
我刚要打开车门,准备子弹般地逃出去,却死死地抓着门把,回头看着他的脸。车内灯,照亮了“冯唐”的眼睛,依稀有两道泪痕。
刹那间,我改变了主意。
“对不起,我不想找那老妇人了,请继续往前走吧。”
“再去哪儿?”
“去夜里......”
出租车司机点点头,再也不必言语,带着我沿地安门西大街开去。
我把头伸出窗外,看到皎洁的秋月,径直照入内心的秘密——
很多年前,在上海,普陀区,我在五一中学读书。初三那年,我跟同学们在五楼白相,不当心碰下一块玻璃。当时,我也吓戆了,不晓得会不会闯祸?最后,我很幸运,玻璃砸碎在操场上,没有伤到任何人。直到今朝,许多夜里,我仍然想象,要是那块玻璃砸到了啥人的头上?那么我将......
终于,我得到了答案。
从地安门西大街,经过后海荷花市场门口,出租车缓慢地开去,似乎是在让我挑选下车的地方。
但我不响。
沉默中,看着车窗外的老城,在白莲花般的云间穿行的月亮。我已明白,“冯唐”之所以把我带上车,只是想要找个人,安静地听他倾诉这个故事。
但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或者说,正在进行时。而我,不巧参与了进来,成为故事中的一个配角。
开到新街口南大街右拐,他没由来地右拐。我没有问他去哪儿?就当是散心,送后备箱里的美人,最后一程。
午夜已过,路边行者廖廖,不知是人是鬼?
忽然,车子听在了一个胡同口。
“朋友,可以下车了。”
他的嘴角微微一撇,不晓得算什么表情?我点头道:“谢谢!”
下车时,我没有给他钱,不是我小气,而是怕他生气。
当我在胡同口转身,出租车已开走了,我没有记下车牌号,印象中只有它红色的背影,还有看起来沉甸甸的后备箱。
再见,“冯唐”,再见,冬妮娅。
秋风卷过我的长发,抬头意外地看到门牌,似有几个熟悉字眼,便打开手机照亮,赫然“百花深处胡同”。
白糊糊的月光底下,我失魂落魄地往里走,直到百花深处胡同19号丙。门脸早已衰败不堪,屋檐上生着厚厚的野草,我轻轻推开虚掩的木门,进到大杂院里头。绕过两堵新砌的砖墙,还有满地的垃圾,凭感觉摸到了西厢房。
想不到,屋里居然还亮着灯。难道,冬妮娅已经回来了?还是......
(亲们,写到此处,恰是四月五日,清明节。突然黑屏,电路跳闸数次。等到电源恢复,幸好只遗失两行字,我又打字补回。冬妮娅正在背后看着我吗?)
我仓惶地徘徊几步,终于砸响房门,或许能救她一命?
等了半分钟,犹如十年。
门开了,是个六十岁左右的老男人,睡眼惺忪地冒出一长串京骂,最后问:“找谁啊?”
“您好,打扰了,请问这里有个姑娘,一直卧床不起,是吗?”
“你是问董妮儿?她死了。”
“啊,你那么快就知道了?”
“人都死掉一年了!”
“什么?”
“今天,是她的一周年忌日,她爸回来给她烧过纸钱呢。我是她叔,你又是什么人?半夜三更的。”
“那么......那么......”
我还想问起“冯唐”?但不晓得他的真名,更不知从何问起?
忽然,掠过老男人的肩头,我看到屋里昏暗的角落,依稀有面黑白照片,大概是一周年忌日才摆出来的。那是她的十六岁,遭遇意外前夕,我想。
遗像里的她,梳着辫子,穿着水手服,高挺的鼻梁,大而明亮的双目。
真的,很像冬妮娅。
一分钟后,我被赶出了四合院,回到百花深处胡同。
最漫长的那一夜,月光终于清澈。古老门廊下,破败瓷盆里,水面如镜,格格不入地生着一支莲花,孤独到乍看竟以为是假的。静静地开放,默默地死去。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北京一夜(完)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2 16:18:28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舌尖上的一夜(连载1)

这是一个会让你患上厌食症的暗黑故事。
曾经,不止有一个美女问过我:你们上海男人,肯定很会做饭吧?
答:我会啊,淘好米,在电饭煲里放满水,再插上电,就好了呀,亲。
但我隐瞒了后半句:常忘了把电饭煲的开关按下去。
对于美食,我是异类,所知无多,敢于尝试的机会更少。读书时,常吃小馄饨。后来,每次回头看用完的马桶,那层漂浮的卫生纸,就是童年的记忆了。我不喜甜食,不畏惧麻辣,从未有过为某种食物而排队,惦记某家餐厅念念不忘的时刻。鲜虾泡面和龙虾泡饭,于我而言,同一物种。
虽然,据我所知,地球上有十三亿吃货,都生活在同一个神奇的国度,比如我的朋友,大师兄杜俊,我们通常叫他“话痨”。
不知哪个女生私底下说过:大师兄这个人嘛,虽然嘴很讨厌,但长得颇像汪峰,沉默时,便有魅力。
我并不这么认为,有一回不小心露出来,被人批评了一句:嫉妒。
其实,我只觉得他那张脸,颇有90年代电视剧里优秀共产党员的气象,更像本世纪初反腐剧里流行的反面角色。
大师兄杜俊说的每句话,仿佛都是布道真理,担心哪怕听漏了一句,就会丢失改变人生的机会。他永远正襟危坐,整张脸如果套上黑框,基本就是遗像。他的嘴永无停歇,自夸就算一人对着镜子,也能侃侃而谈半钟头。酒足饭饱之际,他经常从爱因斯坦说到蚊子的避孕手段,从小泽玛利亚新作跳到法斯宾德,也能前一秒钟大聊互联网金融创新,转眼说到在云南吃炸蚕蛹的美食之旅......要么嚼着一块烤牛舌,或舔着哈根达斯冰激琳。
久而久之,对于“话痨”之名,杜俊也甘之如饴,安之若素。
作为我最好的朋友,大师兄总想改变我的价值观,无所不用其极,引我入暗黑料理界的法门。十三香小龙虾刚兴盛那几年,他常半夜拽着我闲逛各种馆子,手把手教我如何抽掉小龙虾背后的筋,据说那是毒素和重金属最重之处。
但,我从未如他所愿。
冬天深夜,那年吴江路尚未改造,原汁原味的露天摊上,我提过一个问题——世界上还有你没吃过的美食吗?
杜俊深沉思虑,黑格尔费尔巴哈尼采弗洛伊德荣格般,向寒冷天空吐出一团浓烈的白气说:人生最美好的死法,大概是吃河豚毒死吧。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2 16:31:32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舌尖上的一夜(连载2)

第二年,春天,大师兄杜俊邀请我去崇明岛上吃河豚。
当时,我刚写完《荒村公寓》和《地狱的第19层》,在上海邮政总局的古老大楼里,做着一份行业年鉴朝九晚五的闲差事。我还从未吃过传说中剧毒的河豚,但也听说现在的河豚都是人工养殖,看似危险其实安全。
渡轮抵达崇明岛,天色完全黑了。刚出码头,便是油菜花黄田野。不见半个人影,天高地阔回到一百年前。想起《小岛惊魂》。
正想骂杜俊怎么安排的?出现一辆面包车,像从地底下钻出来的。这就是他预定的豪车接送?车身污垢比黑夜更黑,破烂得随时会散架,座位布满鸡粪痕迹,不时有鸭毛从眼前飘过。颠簸个把钟头,直到岛的最东边,紧挨东海与滩涂荒野,才有一栋孤零零的双层农舍。
四下没有路灯,饶是月光明媚,空气清纯得几近透明,夹带着海风的咸腥味......
所谓农家乐,只有楼上一间客房,两个男人,单张大床伺候。
人人心中都有一座断背山?
其他房间,没多余的了。早知道“话痨”这家伙办事拆烂污,懊恼误信他的鬼话,劈头盖脸再骂他一顿,他却贱贱地面露喜色道——你不想吃河豚了吗?
晚饭还没吃呢,辗转舟车劳顿,早已饥肠辘辘。
做河豚的厨师,就是农家乐的老板,听着底楼厨房里的油锅声,今晚,我们两条命就扔在这里了吧?
十分钟后,香味飘近,老板端着盘子上桌,一条小得可怜的鱼,长得奇形怪状,鼓鼓的肚子,仿佛刺球,望而生畏。
厨师自己吃了一小块河豚肉,又喝了半口汤。他说若是一刻钟后自己还活着,你们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吃了。说罢叼起一根烟,提瓶劣质的白酒出去,蹲在农舍门口看月亮。
我问这条鱼多少钱?
不贵,一千八。
我在网上查过价格,哪有这么理谱?
懂个球啊,外面都是养殖的河豚,哪有这野生的鲜美?对不起,忘记告诉你了,这是今天刚从长江里捞上来的。你要是后悔,还来得及。
怕他个鸟。我嘴上如是说,心里却在打鼓。
每年春天,河豚的繁殖期,从东海徊游入长江产卵。塞满鱼子的河豚,最为鲜美。当然,也最剧毒。一条河豚的毒素,足够杀死三十个成年人。曾有个非常有名的歌舞伎明星,吃了四份河豚肝当场毙命,死时面带幸福的微笑,从此日本立法禁食河豚。
那你还敢吃?
野生河豚,先割眼睛,去鱼籽跟内脏,自脊背下刀,必须要把血迹清理干净,剥皮去刺,若不烧透,食者必死无疑。
至此,我沉默地看着大师兄的眼睛,仿佛被压出来的河豚眼,意味深长地窥着我。
春风沉醉的夜晚,窗户打开,远远眺望月光,四野氤氲白雾,响起长江与东海潮汐。
一刻钟到了。门外,厨师尚活在人世,只是喝掉小半瓶白酒,脸色涨得似猪肝。
回到餐桌,杜俊拿起筷子,虔诚祈祷——对不起拉,河豚君。今夜大美,请汝到吾辈兄弟腹中一游,助汝早往极乐世界,记得来世依旧做条有志气的河豚,再回到我的五谷庙中来哦。
说罢,他刮下一片雪白的鱼肉,入口之前,还用舌头舔了一番,幸福表情,生动至极。
我并非贪恋美食,实在是不想被人瞧不起,多年后让“话痨”津津乐道“这家伙是个胆小鬼”——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我品尝小小的一口,鲜得难以用人间言语形容,禁不住拿起调羹,又喝了半口浓稠汤汁。
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好!吃!的!食!物?
吃掉这条河豚鱼,用了大约两支烟的功夫,但在我的记忆中,似有半辈子这么长。
刹那间,我一度绝望地认为,自己即将被他同化,毕业为十三亿吃货中的一员。
不知为何,双脚颤抖,艰难地挪动到窗边,让海风吹湿眼睛,吃到热泪盈眶的境界?
忽然,耳边响起某种尖利的声音,像是从月光四周的云层里飘落的?
回头去看我的朋友,大师兄杜俊,正像死尸倒在餐桌脚下。
面色煞白,身体僵直,气息还有一些,但微弱到难以察觉。
食者必死无疑——“话痨”的最后一句话。
河豚有毒,他快死了!
我浑身颤抖,冲到农舍门外,想要找人求救。我却发现,烹饪河豚的厨师,竟也倒在泥地中,任我怎么拖也起不来。
厨师吃了第一口河豚,想必早已毒发身亡。
月光隐入浓云,集体自杀之夜?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2 18:05:10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舌尖上的一夜(连载3)

接近子夜,这片岛子最偏僻荒凉的尽头,周围没有任何建筑与人烟,连个手机信号都没。
影影绰绰,看似鬼魅,尽是芦苇荡。
我狂乱地跑去,淤泥和滩涂上,暗若黑洞,迷失方向,潮水淹没脚踝,弥漫着梭子蟹,小黄鱼,海瓜子的气味。
忽然,我很孬种地哭了。
不知在荒野里瞎转了多久?我才摸回农家乐,准备来给大师兄收尸,同时想着如何给他家人报丧?又怎么解释他吃河豚毒死了,而我还好好的呢?该死的,我有些胃疼了,毒素发作了吗?
“话痨”消失了。
楼上楼下寻找尸体,却在客房里看到了他——坐在窗边的木板床上,嘴里吸着盒装牛奶,手上在玩PSP掌机游戏呢。
杜俊抬起头,看着我脸上还没擦干净的泪痕,捧着肚子爆笑:我靠!你还真的掉眼泪了?对不起哦,兄弟,我只是骗你玩的。吃完这条河豚鱼,就算是立即死掉,我也是心甘情愿啊。
那个瞬间,真想把他杀了。我会谎称他被午夜的潮水卷走,其实是埋在荒凉的滩涂深处。多年后人们发现他时,只不过是一堆螃蟹寄居的碎骨头。
农家乐的老板兼厨师,刚从酒醉中醒来,扶着门框呕吐,手中还提着喝空了的白酒瓶子。
在最漫长的那一夜,大师兄的脸色变得有些恐惧:喂,开玩笑而已,你不会......不会真的生气了吧?
我想起这个王八蛋说过,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演员,康斯坦丁·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的,一度整天捧着本《论演员的自我修养》装逼。
我独自离开,往着海岛的内陆方向走去,步行了整个后半夜,直到天色微明时分,才走到最近的乡镇。
从今往后,我再没见过“话痨”。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2 18:06:25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舌尖上的一夜(连载4)

关于“话痨”,他从我的全世界销声匿迹。
两年前,我跟几个老朋友聚会,有人重提这个名字,一种说法是他去了美国,还有人说杜俊在香港发了横材,或者在西北某省的监狱里。我很害怕听到最后一种可能的消息——他死了?
这些年来,我有无数机会吃到天南地北的美食,却始终不曾变为一个吃货。我保持着异常简单的饮食,恒久不变的体重,还有嗓音。而我对于食物的审美标准,仅仅停留在不饿死的水平线上。
2014年的春天,与大师兄杜俊分别已逾十年,我收到一条短信——
“蔡骏,是我啊,好久不见,甚为想念,本周日,傍晚六点,我在黄浦江边的19号游艇码头等你,不见不散。”
我从未删除过这个号码,手机屏幕跳出“杜俊”之名,心脏微微一颤,竟有隔世之感。
其实,我对游艇毫无兴趣,只是,有些想他。
次日傍晚,驾车来到游艇码头,保安问我有没有请柬?我打电话给杜俊,无人接听。
此时,路边停下几辆豪车,从低调的劳斯莱斯,到张扬的蓝博基尼,还有几个戴着墨镜的男子。
我焦虑地四周张望,希望看到他的身影——以大师兄那张醒目的脸,难以隐藏的吧。
忽然,有个服务生到我面前问:您是蔡骏先生吗?
我点头。
托盘里有张黑色请柬,写着我的名字,还有两个行书大字——夜宴。
顺利来到游艇码头,看到一艘外形超酷的大型游艇。与通常的游艇颜色不同,这艘船通体都是黑色,若是深更半夜简直可以隐形。
上船刹那,脚下随波浪起伏,自然想起传说中的海天盛宴,杜俊对我可真好啊!
可惜,游艇上只有两个年轻的男服务生。
我有些紧张,又不敢逮谁来问一下,以免露怯丢脸。我靠在船舷边上,用眼角余光,瞥着其他几位客人,其中有一位竟是互联网大老,几乎是跟马云刘强东同等级别的。还有两个也有些面熟,不知是在什么电视财经节目里见过?还是在某个顶级品牌的广告上?不过,这些富豪都没有携带女伴。
游艇起锚,黄浦江风从四面袭来,冷得我抱着胳膊发抖。江水混合着上游的泥土,中游的工业污染,以及下游的海洋气味,让我不免想起十年前,在崇明岛上的野河豚之夜。
所有客人在游艇一层坐定,默数人头,总共二十一个。其中三个女的,均非妙龄少女,容貌也只能说差强人意,有的简直丑陋。最老的虽化着浓妆,起码也有五十岁左右。
18比3,而且是这样的三个?今晚,这一版本的海天盛宴,口味是不是稍重了些?
其实,我还是喜欢小清新的。
令我最失望的,是没有发现大师兄杜俊的踪迹。
难道他整容了?
每位客人手中都拿着一张号码牌,发到我手里是最后一张,在服务生引导下,从1号到7号客人,先上游艇二楼的餐厅去了。
原来,这顿“夜宴”要轮流享用,剩余十四个人等在原地,规定禁止使用手机。没有红酒与高档水果伺候,每人仅发一杯白开水。
船舱内鸦雀无声,似乎全是陌生人——或者,其中几位早已是生意场上的伙伴或死敌,比如3Q大战之类的,却也故意装做素昧平生。
我佯装看着游艇外的黄浦江——东岸的陆家嘴,花旗集团大厦的LED幕墙,亮起I LOVE SHANGHAI的五彩灯光。
其实,我是在注意每个人的表情。虽然都很沉默,但我能从其中几人的目光里,看出某种兴奋期待,同时暗藏紧张与不安。甚至,有几分拼死吃什么的感觉?
难道,这楼上的大餐,正是杜俊的最爱——野生河豚鱼吗?
半小时后,第一批的七个客人下来,有人用餐布擦去嘴角油水,究竟吃了什么?这餐美食如此迅捷?别告诉我是泡面加午餐肠。
随后,第二批的七个客人上楼。
下来的人坐在我身边,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让我看到了幸福。有人热泪盈眶,仿佛此生无憾,可以立马送进火化炉了。
这令我越发狐疑,听说磕药也是类似效果,比如魏晋风度中的各位。
绕过陆家嘴顶端江心的航标,不断有江轮和沙石船经过。舷窗敞开,我想要跳下去,逃离这艘危险的游艇,游到对面的外滩。但我不会游泳。
不知不觉,第二批客人下来。有人掩面而泣,有人打摆子似颤抖。那位在富豪榜上名列前茅的人物,则像白痴似的目光呆滞,把头伸出舷窗,划十字。
轮到我了。
经过两轮等待,腹中有些饥饿,自觉尚能忍受。按照号码顺序,我在七个人的最后,踏入游艇上层,风急浪高,晃得厉害,抓紧扶手,入餐厅。
狭窄的二层船舱,只摆着一张圆台面,刚刚清理过。每人一套标准餐具,服务生为你垫好餐巾。我用热毛斤擦了把脸,饮料照例白开水,还有一小碟调味料,略微冲鼻,拌着芥末的酱油。
河豚刺身?
猜疑之间,服务生已端上美食,硕大的陶瓷餐盘中,仅有一条尖尖的舌头。
嗯?
我不禁扶了扶眼镜,不晓得这算什么食材?但无论形状还是色泽抑或纹理,都跟舌头没有任何分别——尤其舌头尖的位置,依稀分辨出开叉的感觉,还有舌头底下那根筋,简直惟妙惟肖。
不可能是牛舌。
我打开手边菜单,发觉总共只有这一道菜,名曰——舌尖。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3 11:36:35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舌尖上的一夜(连载5)

什么肉?还是某种做成荤菜样式的素菜?据说豆腐可以模仿成很多食材?但我不是吃货,不懂。
但,有一点几乎可以确定,这条“舌尖”并没有经过任何烹饪,无论炒、煎、炸、溜、熬、烩、焖、炖、煨、蒸.......一样都没有过,根本就是生的吧?只是,经过厨师简单的处理,或许被冰镇过?去除了血丝之类,保存原汁原味。
舌尖刺身?
其他食客,虽也目露好奇,有人咋舌,有人虔诚,有人流口水,但没像我这么震惊,大概凡是上这条船的人,都有心理准备吧。
这时,服务生已用餐刀熟练地切开舌尖,平均分成为七份,依次送入每位客人餐盘。
不敢低头,那份七分之一的舌尖,正躺在我的舌尖底下三寸。
再看另外六人,都已纷纷动筷,小心翼翼夹起,放入芥末调料,只蘸少许,便送入口中。个个细嚼慢咽,似是慢慢品味其中妙处,以免活囵吞枣,暴殄天物,落得八戒的人参果旧事。
有个人吃着吃着,两行眼泪落下来,但绝非芥末冲鼻。还有人双手合十,默默祈祷。有个中年贵妇,擦去嘴角酱油,面露娇羞,双颊绯红,竟似回到少女初夜。
只有我,盘中小小的舌尖,依然完整未动。
先生,这道菜,最讲究新鲜。离开冷藏,若超过十分钟,味道就坏了。
此间的服务生,居然也说得半文半白,想是于丹老师门下高徒?
于是,在此催促之下,也在其他六人的注视下,我仿佛一个犯罪分子,送上公判大会的舞台。十二只眼睛的异样目光,似在我脸上灼烧出十二个洞眼?
被迫地,筷子颤抖,嘴唇也在抖,夹了两下,才拿起那块舌尖,七分之一。
放到灯光下,仔细端详,从那血红颜色,多褶纹路,超强弹性的筋,依稀,仿佛,还是几乎——我见过它,不,是他。
手指再也坚持不住,仿佛筷子上的舌尖,变得比什么都重。
啪......
七分之一的舌尖,坠落餐厅的地板上。
沉默,地面晃动,刹那间,忘记在游艇上,还以为地震?想是遇到黄浦江中的某道急流。
随后此起彼伏尖叫,接着咒骂,大体是慰问我的祖先,以及表达我立刻去死的美好愿望。
几个家伙趴到地上,为了抢夺这块舌尖,就此扭打作一团,价值不知几万的西装和鞋子,沾满翻落的酱油与芥末。
不知道,这片舌尖被谁吃了?
而我,跪倒在角落,疯狂地呕吐——吐出来的是我的拉面午餐。
这是游艇夜宴里,从未有的场面吧,服务生愤怒地将我扔出了餐厅。
这此后发生的事,如宿醉一场,我记不清了......
恢复意识,已是黄浦江边,码头外的黑夜,四周再无任何人,我像是被什么抛弃了。
不知几点?想是,子夜时分。
胃中依然难受,但我确信没在船上吃过任何食物,除了白开水——又会是什么?
附近的高楼都灭灯了,我在暗夜中转了很久,才在停车场找到自己的车。
有个人影站在我的车边。
担心遇贼,打开用手机的手电筒,照亮一张奇怪的脸。
虽然,十年过去,他像经过无数磨难之后,剥落在古墓中的石像,但我认得他。
大师兄?
“话痨”点头,却破天荒没说话,瞪大深深陷落的双眼,像好几天没睡过觉。
面对这样骇人的沉默,我又说了一长串。自他落寞的眼神之中,我能看出,他全都明白,却无法张口回答。
杜俊已瘦得离谱,骨肉形销。穿着廉价的夹克,像根细长竹竿,挑着几块行将腐烂的肉。
忽然,有些心疼。
拉开车门,我请他坐到副驾驶位上,但他不说话。我只是想要开车送他回家。
我拿出一本小簿子,还有两支笔,打开车内灯,放到“话痨”面前。
凌晨,进入笔谈节奏,黄浦江岸,月落无声,有人奋笔疾书......
以下秘密,私房传阅,切勿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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