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漫长的那一夜#蔡骏讲故事,陪你一起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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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4-10-13 19:13:00 更新时间:2020-11-10 09:53:55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3 11:42:36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舌尖上的一夜(连载6)

离开我的十年间,大师兄杜俊,在南方流浪了些时光,他为之注解“修行”二字。
为追逐各地美食,他不惜千金散尽,最终身无分文。曾经在峨眉山脚下,为了一盆水煮鱼片,被店小二揍到大小便失禁,送到医院已停止心跳,靠电击才捡回一条命。
杜俊在广州暂住过,迷恋于一间汤包馆。此店门面奇小,破烂无比,常有老鼠出没于桌脚。每个深夜,准点光顾,从未间断。只剩他与一位老食客。自然,“话痨”的舌头闲不住,总是说到凌晨一二点,老食客却是个夜猫子,丝毫不嫌他烦,倒是听得津津有味。
九个月后,老食客失踪了。杜俊独自在汤包馆,每次等他到后半夜。第七天,老食客的儿子来了,说老父已离世,今夜正是断七。
原来,老食客也是位老饕,因为常年不良饮食习惯,一年前查出癌症,晚期。医生断定他活不过三个月。老食客拒绝化疗,每夜跑到最爱的汤包馆,想要死在自己最爱的美食中。“话痨”出现了,每夜漫长的聊天,让原本绝望的老食客,抛却烦恼,豁然开朗,竟多活了半年。老食客海外经商多年,积下数十亿财富,临死前,招来律师,立下遗嘱,赠给杜俊一千万遗产,以酬他续命之功。
大师兄攒得第一桶金,无意锦衣夜行,立马携款飞回上海。他是学金融的,知道这钱若不投资,早晚还得贬得一文不值。看来看去,如今这世道,百业凋零,也只有房地产最保险。
于是,他从买卖高级房产开始,直到自己开公司做地产开发。凭借三寸不烂之舌,加上给某市某区领导进贡珍惜美食,竟然低价拿到几片地块,由此发家成了亿万富翁,进而做了一名电影制片人。
杜俊无法更改吃货之心,变本加厉寻觅各地美食,乃至飞到世界各地,从墨西哥老鼠到非洲白蚂蚁,尽入口腹。然而,他的舌尖日渐麻木,想是各种滋味杂陈,过于旺盛与激烈,在甜辣、酸麻、腥香、冰火之间,味蕾分裂,大脑皮层衰退......必须要有从未尝试过的美味,才能重新唤醒他舌尖。
差不多,去年今日,他从开发商的秘密圈子里,意外得知“夜宴”的存在。
这是一艘黄浦江上的游艇,本身就价值过亿。这艘船,每周只开一次,每次最多接待二十一位客人,而每张请柬价值人民币五十万元——超过“话痨”吃过的最贵的一餐。
并非什么人都可豪掷千金而上船,每位客人要经严格审核,通常都是VIP会员,一亿资产是最低门槛。
首次踏上“夜宴”游艇,本欲享受一顿满汉全席,却被告知船上仅有三道菜。并且,每位上船的食客,只能选定其中第一道菜。若要吃到其他菜品,只能循序渐进,改天预约下周,甚至更往后的日期。刚要发飙,但看到其他客人,个个比他有钱,也都乖乖遵守规矩。他便想看看究竟是哪道菜,竟相当于如今的大学毕业生十年薪水。
第一道菜,芳名颇有金瓶梅遗风——美人掌。
此菜初看香艳,再看迷离,三看却甚为惊骇,做得如同人手,截至腕部,肤如羊脂,雪白粉嫩,精雕细刻,五指栩栩如生,想是二八妙龄少女。
服务生把此菜切成七份,放在他面前的,恰是一根无名指连接着小半截手掌。细细端详,没从这根手指上发现戒痕——其他六人已享受完美食,要么大呼过瘾,要么独自陶醉。
杜俊闭上眼睛,心底一横,夹起来放入嘴中。
不知是怎么做的?简直入口即化,却毫不油腻,而且没有骨头——这才让他安心。
他慢悠悠嚼了十分钟,将这价值五十万,七分之一的美人掌,全部吞入胃中。那一瞬间,仿佛十年那么长......想起崇明岛上,野河豚之夜,我的背影,独自远去,消失在海天茫茫的芦苇荡间。
当晚,大师兄杜俊,摆脱了多年的失眠症。
一夜无梦,自然醒,他预订了下周的第二道菜。
是夜,登上游艇,照旧排队。等到二组,叫号来到餐厅,七位食客坐定,服务生端上菜盘,居然是一对人的耳朵。
难以分出性别,看起来略微小些。耳廓很薄,几乎透光,分明,白皙。
菜单上的名字颇有古意——窗笼记。
我的朋友“话痨”博览群书,他知道在旧时文人笔下,“窗笼”乃是耳朵雅称。
这对耳朵被切为七份,他从容地将其放入嘴中。清蒸的,慢慢品位,全部咽入食道,忽然什么都听不到了。万物沉默如许,从未有过的宁静。
索性,闭上眼睛,进入一个空的世界。
幸福。
等到离开游艇,杜俊才听到声音,却不再敢说话——仿佛有只耳朵,藏在胃中,偷听他的每句话。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3 13:38:17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舌尖上的一夜(连载7)

第三周,他吃到了游艇“夜宴”的最后一道菜——舌尖。
餐盘里的舌头,异常新鲜地抽动,像刚被活杀的鱼,刮鱼鳞,去内脏,做成刺身。
当他用筷子夹起,总有种同病相怜的悲伤。泪水滑落,七分之一舌尖,送入唇齿之间。
舌尖与舌尖,缠绵,舌吻。
谁的舌尖?谁的眼泪在飞?谁的舌尖在哭?
那一夜,“话痨”总觉得这条舌头在向自己说话:“喂,兄弟,下一个就是你了。”
从此以后,每个周日,他都会登上游艇,轮番品尝这三道菜。
杜俊自觉这是人生最好的时光,吸食毒品般不可自拔......
礼拜一,舌尖无数滋味,恍然羽化登仙,极乐世界。
礼拜两,略感寂寞,漫长宴席终结,高朋散尽,烛影销魂。
礼拜三,惝然若失,宅于家,茶不思,饭不想,纵使波多也枉然。
礼拜四,运气好在床上躺一天,运气不好就在街头挺尸。
礼拜五,无限想念两天后的夜宴,口水默默自嘴角淌出,智障状。
礼拜六,跃跃欲试,跑到黄浦江边,在码头徘徊,望眼欲穿,俨然八女跳江。
礼拜天,上得游艇,尝得“美人掌”或“窗笼记”或“舌尖”,才算活着。
品尝第一道“美人掌”时,他会在服务生切成七份之前,仔细观察其中掌纹,竟与真人分毫无差。
有的生命线奇短无比,难道已红颜薄命,化作芳魂入香冢?
有的爱情线波波折折,怕是遇人不淑,所托非人,每次都踏进同一条河流,啊多么痛的领悟,你曾是我的全部,竟然走到这一步。。。。。。
还是这道菜,大师兄喜欢舔着美人指间,感受每个不同的指纹,竟能看到她触摸过的一切——初潮来临时少女的身体,中学初恋时牵过的手,大学宿舍收到的第一束鲜花。
至于“窗笼记”,总能让人安静。当那对耳朵被牙齿嚼碎,空白瞬间过后,响起各种声音——出生起的啼哭,幼儿园疯玩的笑声,小学课堂的数学课,听过的第一首流行歌,在公司被老板责骂,陪情人去听海,发现老公外遇的电话录音,陈弈迅演唱会上的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不属于我......
当然,最钟情的那道菜,还属“舌尖”。
一年后,他已为游艇夜宴中解囊两千六百多万。
虽然,这些钱对一个开发商而言,算不了什么,但他遇到了更大的麻烦。
“话痨”变成了结巴。
因为,舌尖。
自从迷恋上那三道菜,他对全世界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享受“美人掌”、“窗笼记”与“舌尖”,成为舌尖唯一的功能,从而丧失了另一项重要的能力——他不再喜欢说话,渐渐沉默寡言,惜字如金,甚至羞于启齿。
当他必须要用语言表达时,舌尖竟如石头般僵硬,渍渍地冒出那三道菜的味道。如此这般,大半天只能说出同一个字,让听的人急得能把肺吐出来。
他无法再说谎和欺骗别人了。
“话痨”的房地产生意,包括政府公关,跟地方县市领导在酒桌上的交易——全靠一张嘴。当这条舌头不再灵活,乃至于无声的地步,由舌尖为自己打开的大门,就此永远关闭。
就像他所开发的楼盘,短短几个星期,要么建筑事故而崩塌,要么资金断裂成了烂尾楼,要么干脆被政府收回地皮......
最终,有位领导说了一句话:这家伙不好玩了。
杜俊宣告破产。
所有人都离开了他,赤条条一无所有。他再也恢复不了说话的能力,舌头仿佛得了绝症。而在身无分文之后,他自然无力再参加夜宴,只能在码头边望洋兴叹,或是趴在外滩的栏杆边,在许多艘大小游艇间,寻觅舌尖上的那一艘。
黑色的,夜魔般的游艇,即便在江边灯火通明之时,他也从未在岸上看到过。
他再也无法吃下其他任何食物,似乎舌尖只能承受那三道菜,否则会有强烈的排斥。每天只能喝些流质,有时会反胃呕吐。
大师兄的体重迅速减少了三十公斤,直到骨瘦如柴,宛如骷髅活在黑夜。
无法再活下去了。
不是吗?
他对自己深恶痛绝,不仅是而今的遭遇。一切的成功与失败,所有的幸福和烦恼,以至于身败名裂,不都是源自这条舌尖?
杜俊做出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决定。
手里有一张游艇夜宴的VIP白金卡,虽然一分钱都不剩了,但至少有权给船长打电话。
他指名要跟游艇老板见面。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3 15:28:26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舌尖上的一夜(连载8)

那一夜,游艇靠在码头边,服务生将他引入餐厅。摆着七份空餐具,还有一根白蜡烛。烛光摇曳之间,坐着个穿中山装的男人。他戴着一副厚厚的墨镜,看起来面目模糊,难以形容那种感觉。
总之,老板很神秘,配得上这艘游艇,也配得上这出夜宴,更配得上那道菜。
这是杜俊第一次见到他。
“话痨”严重口吃着说——想把自己的舌尖卖给他,作为本周的第三道菜,提供给广大食客享用。
神秘老板沉默片刻,却不正面回答,摘下墨镜,露出一双深陷的眼窝。
他说,自己不过等死而已。年轻时做过厨师,从街边大排档开始,到特色家常菜餐厅,再到宾客盈门的大饭店,还有米其林三星的西餐厅,精致天价的私房菜,正宗的神户和牛料理。因为美食,他在三十五岁那年,幕后控制着全国无数家餐厅,各种层次与菜系,从漠河到三亚,从台湾到新疆,每年有七亿人享用他所提供的美食。
简而言之,他秘密地控制着大部分中国人的胃,也就等于控制着吃货们的心,我的中国心。
杜俊感觉自己正在面对共济会的大当家的。
三年前,老板查出患有癌症,决定在死以前,再开最后一家餐厅。他有一个梦——吸引这个国度最富有的人们,进入美食界的终极领域,同时也最具有创意,最能令人疯狂,最为秘密与黑暗。究竟要提供哪种食材?想了很久很久,上到天鹅肉,中到果子狸,下到河豚鱼,乃至蚂蚁、地衣、麝香猫屎咖啡豆......我们已吃完了地球上所有可以想到的动物与植物,如何,才能满足拥有着无尽食欲的中国人呢?
忽然,“话痨”张开嘴,指了指自己僵硬的舌头。
老板心有戚戚焉,这并非现代人的发明,而是在我国源源流长,堪称国粹。安史之乱,张巡许远守睢阳,吃掉了三万人。张巡杀了爱妾赠与士兵,最后杀光城里的女人,死尸也煮熟了吃。这就是吃人肉而流芳百世的例子。他看起来很有文化,像坐在央视百家讲坛的镜头前。
曾有一份秘密报告:中国最富有的五百个人,有40%渴望品尝人肉的滋味,不惜付出任何代价。北方某海港城市,建立过人肉供应网络。一开始,他们从将要死去之人身上割取肉与内脏,但往往有各种疾病,有的富人因食用而死。
必须找到年轻而健康的男女,有人想到了死刑犯。不过,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法院后,货源越发稀少而昂贵。食材的来源,开始与人口贩卖结合。有人爱吃童子肉,便有人贩子将偷来的小孩送去。甚至有只配做畜牲的父母,竟将自己的孩子高价拍卖。这个邪恶的网络越做越大,处女肉,黑人肉,金发碧眼肉......扩展到地球上每个角落,以满足口腹之欢。
东欧巴尔干某小国,有个村子专事这一行,孩子出生起就为了给中国人吃掉,因此不必读书,但要经过严格的身体训练,以使肉质紧实饱满,并不得接触异性。长到十八岁,每人标价一千万美元,办上旅游签证去中国。在那座城市的秘密工厂里,他们被加工成为粤菜、川菜、湘菜、淮扬菜、本帮菜、日韩料理......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3 15:31:54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舌尖上的一夜(连载9)

杜俊还是没有这种心理准备,趴下来想要呕吐,胃中空空。
老板说,自己也对这个人肉网络深恶痛绝。三年前,危机爆发,幕后大人物锒铛入狱,人肉交易被政府取缔,中国富人们最喜爱的秘密餐厅倒闭,市场出现真空。
不过,他所设计的三道菜——“美人掌”、“窗笼记”、“舌尖”,所有食材都是从合法途径购买,从不为了获取食材而杀人,更不会使用医院截肢或其他医疗人体废弃物,包括广东人喜欢的死胎之类一律不碰,那些不但非法和充满危险,也可能带有病菌致人死亡。”
第一道菜,美人掌。
初次准备食材,有位姑娘主动找上门。二十四岁,容貌身材,都让人心动。她从小学习钢琴,父母都是音乐学院老师,十根手指纤长而有力,天然就是为琴键而生,获得过许多国际大奖。又有谁忍心截下她的一只玉手呢?经过仔细观察,老板挑选了她的左手,开出一百万的价格。说实话,一百万人民币,买一只年轻健康的手,真的不贵。何况,是这样的一只手,本身就是无价之宝。
游艇的主人反复询问:你是否下定了决心?直到最后一分钟,她仍然有反悔的机会。但她淡然地摇头,说只是为了逃避世界上所有的钢琴。凡是来到这艘船上,都是有故事的人。愿意出卖身体的一部分,必然有各自的原因,只是不愿意说出口罢了。
第二道菜,窗笼记。
前些年,有位很火的歌手,曾在万人空巷的选秀节目中夺冠。后来,她不知不觉销声匿迹了,至今只有极少数忠粉还在怀念她。老板告诉杜俊——你,曾经吃过她的一对耳朵。在这个世界上,总有许多你想象不到的人生。一个人,永远无法真正了解另一个人,哪怕他(她)就是你最爱的那一个。总之有一点,大家都是自愿的,必须年满十八岁,心智健全,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游艇夜宴从未强迫过任何人,更没有威逼利诱,买卖纯属自由。
第三道菜,舌尖。
只有说到这两个字,杜俊的舌尖才稍微正常一些。
老板回答,舌尖,之所以摄人心魄,不仅在于是人类语言的工具,更是美食滋味的入口。你没有品尝出来吗?四川女孩的舌尖有各种麻辣味道,西北汉子的舌尖充满面条的劲道,广东人的舌尖仿佛浓郁的汤煲。而英国人的舌尖最为廉价,简直索然无味,通常只能和烤牛舌混在一起,想必这就是“约翰牛”的出处。”
不用多说,大师兄全明白了。他所迷恋的三道菜的精髓,在于每份宝贵的食材,都经历过可怜天下父母心的精心呵护,也集中了人世间所有的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炽盛......
当天,杜俊前往夜宴指定的一家外资医院。那里拥有全球最先进的体检设备,确认他除了饥饿与营养不良外,并无任何传染病或慢性病。至于他的舌头,虽然说话僵硬,但味蕾功能正常,也未变形或有其他毛病。
他签订了一份合同,自愿进行舌头切除手术。
手术将在游艇上进行,时间是在七天后,也就是今日。
早上六点,杜俊来到黄浦江边。
一如往常,码头上弥漫着白雾,看不清对岸高楼。早班渡轮缓缓穿过,像个孕妇怀着一窝仔,拉响汽笛声声,被烟水茫茫吞噬,幻化成某种交响乐般的效果。
登船前,他看到个年轻女子,穿着一袭白色风衣,站在码头后边的高处。微风扬起满头青丝,黑发盖住迷离双眼,露出一张苍白的脸。
她很迷人。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大师兄在心底默念诗经里的句子,自从迷恋上游艇夜宴的三道菜,他便再没对任何女人动过心。
女子原本眺望江面,恰好发现他的注视,转下头,目光幽深地看着他。
她的右手抓着栏杆,五根手指简直性感。同时,她的左手露出袖管,却只有一个光秃秃的手腕。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3 16:22:39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舌尖上的一夜(连载10)

忽然,杜俊觉得见过她?是在......也许......电视上吧......很多年前,有过某位钢琴少女,与朗朗一样被许多媒体报道过,后来不知为何失踪了。
等他登上游艇,有人告诉他——这位女子,三年前卖出自己的一只手,成为第一只“美人掌”。后来,每逢周日清晨,她便准时出现,安静无声,伫立许久,独自离去。
游艇缓慢开到黄浦江心,被一片白雾笼罩,再也看不到岸上的她。
杜俊转入底舱,有间小小的手术室,两个穿白大褂戴口罩的男人,全身只露出一对眼睛。
他被打了麻药,躺下张开嘴巴,一支镊子抓住舌尖。麻醉使他没有任何感觉,仿佛已不再是自己的舌头。不到两秒钟,手术刀已切断舌根,将他的舌头放到托盘上。
经过简单称重,这条舌尖只剩下20克,并且随着流血而变轻。
有人为它做了消毒和清洗,塞入特制的容器,装在冰箱里保存。
经过十二小时的冰鲜之后,当晚,这条舌头将会搬上夜宴的餐桌。
麻醉的效果还没过去,他反而觉得轻松了许多,终于扔掉了嘴巴里的累赘。
他收到一百万元酬金,用其中的五十万,给自己预定了一块墓地。
剩下的五十万嘛,他给了我——今晚,只剩下一张未售出的请柬,他当场买下来,委托服务生送给我。
“话痨”为什么要这么做?用曾经最宝贵的舌头,换来的只是自己的坟墓?他希望我吃掉他的舌头?
他是这样用笔解释的——
“阿蔡,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无论你怎样讨厌我。十年前,在崇明岛上吃野河豚那件事,我一直想跟你说声抱歉。我只是想把你培养成一个吃货。好几次,我在报纸上看到你签名售书的消息,悄悄混在你的读者人群中。有时候,我会带着你的书,排队来到你面前,可你只顾着匆忙签名,竟不抬头看我一眼。我在想,究竟是什么场合?什么时候?我才能真正让你明白——我依然想跟你做好朋友。我已时日无多,等到埋入坟墓,便再无机会。不如,让你品尝我身上最重要的一部分。虽然,我的舌尖已不再灵活,但味蕾深处的记忆还在。也就是说,吃了这舌尖,等于一次性品尝了世间所有美味,可谓死而无憾。”
我没能吃了他的舌尖的一部分,不知是我的不幸还是幸运?
凄惨的车内灯下,“话痨”张开嘴,看不到舌头,只有小半截舌根残留。
杜俊遗憾地摇头,两行热泪,从双颊坠落,小本子已被他写满了——
“那么一个小小的愿望,都无法让我实现吗?我只是渴望,让我的舌尖与你的舌尖,以这样一种方式重逢。让我的身体的一部分,永远停留在你的身体里。在黄浦江上,在游艇夜宴,在舌尖上的一夜。”
让我的舌尖与你的舌尖,以这样一种方式重逢。
让我的身体的一部分,永远停留在你的身体里。
于是,在最漫长的那一夜,我拥抱了他。
他的身体很冷。
大师兄杜俊抓紧我的手,十秒钟后放开,打开车门,自生自灭在黑暗中了。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3 16:34:04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舌尖上的一夜(连载11)

三年前,房地产开发商兼电影制片人杜俊,因为得罪官员,金盆洗手,退隐江湖之远。他用最后的一笔积蓄,自海外购买了游艇。作为一名资深吃货,他以毕生心血研发出三道菜:“美人掌”、“窗笼记”、“舌尖”。他召集船长、厨师、服务生,还有奢侈品公关出身的销售总监,将游艇改装成黑色的水上餐厅,创建了秘密的“夜宴”品牌。
夜宴的三道菜生意火爆,渐渐成为中国富人身价之象征,如同香车美人不可或缺。谁若是没有上过这艘黑色游艇,都不好意思去美国IPO。游艇老板则隐入幕后,平常不以真面目示人,只在每回夜宴就餐之际,他便躲在一面镜子背后,默默观察人们享用美食的表情。
然而,一年前,杜俊突然被查出患有癌症。
舌癌。
这是口腔癌的一种,据说病因是吃了太多不该吃的东西。虽说他春秋正旺,却已说过别人几辈子都说不完的话,综合原因致癌细胞发育。
他一度想要自杀,如果必须要切除自己的舌头,才能够保住性命的话。
最后,杜俊还是在舌尖与活着之间,选择了后者。
他迅速完成了舌头切除手术,从根部彻底截断,看起来非常成功,所有的癌细胞都被消灭了。
失去舌尖之后,他从“话痨”变成了哑吧。并且,他丧失了对于美食的兴趣,因为不再能够尝到任何味道,包括他自己发明的三道菜。
如同行尸走肉般,他度过了最黑暗的半年,直到去医院复查时,意外发现癌细胞复活,这回已转移到了大脑。
人,可以切除舌头,但无法切除脑子。
他已追悔莫及,早知如此,不如当时就死了干净。
一周前,没有舌头的“话痨”,病入膏肓,奄奄一息。他从加护病房里逃出来,给我准备了请柬,一边在手背上插着输液针头,一边躲在餐厅的镜子后面看我。
当天凌晨,在码头边的停车场里,人们发现了他的尸体。
根据停车场的监控记录,杜俊坐进了我的车,我们笔谈了大约两小时。然后,他独自下车。就在我驾车驶离的同时,他虚弱地晕倒在黑暗角落,再也没有起来过。
那一夜,我和他拥抱道别,其实,就是他的永别。
而他写给我的那些故事,绝大部分都出自杜撰,也成了他的绝笔。
而我,是他生命中最后见到的人。
真相说到这里,我已经彻底明白了——大师兄只是想在临死前,再捉弄我一次。
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的演技长进了。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思想境界?才会用绳命来表演呢?
厨师还告诉我一个秘密——所谓“夜宴”,是用来欺骗富人的。
其实,“美人掌”是猪手,“窗笼记”是猪耳,“舌尖”就是猪舌头,只是伪装成人体形状,加入独特的人工色素与调味料,使得具有人肉的色香味。而游艇上全部的食材,实际价值不超过两百块。
说到此处,哀乐响起,杜俊的员工们纷纷向老板鞠躬。可见他管理团队还算成功,至少大家都念他的好。
而我没有鞠躬,而是绕到黑色帏幔背后,看到了水晶棺材里的死者。
毫无疑问,这是一具尸体,虽然化过妆容,但仍与活人有着明显区别。
“话痨”终于死了。
我的手指,隔着玻璃,冰冷到烫手,放在他嘴唇的位置上,里面已没有了最重要的那一部分。
哀乐声结束,大家瞻仰遗体,有人捧着个陶瓷圆罐,仿佛大师兄已被烧成灰了。
厨师旋开罐盖,小心翼翼取出个玻璃瓶,泡满了酒精之类液体,还有一枚舌尖。
他说,杜俊在完成切舌手术之后,向医生要回了自己的舌头,用酒精泡在玻璃瓶中。
忽然,我想起前清的老太监们,用石灰罐珍藏自己的命根子,一辈子。
根据杜俊的遗嘱,这枚舌尖将作为最后的礼物送给我。
操,怎么不送我一艘游艇呢?
话虽如此,我还是接过了这瓶遗赠,看着玻璃瓶内壁之中,被酒精泡得胀大的舌尖,充满癌细胞发黑的肉质,居然依旧有些眼熟。
半小时后,我目送大师兄杜俊被塞入火化炉。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但是,对我来说,至为遗憾的是——再没有人以装死来欺骗我了。
我把“话痨”的舌尖捧在手心,这是他留在这世上的最后一部分。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3 16:39:05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舌尖上的一夜(连载12)

“话痨”被烧成灰烬的次日,恰逢周日,头七。
清晨,六点。我来到黄浦江岸,游艇码头。天蒙蒙亮,晓风,残月。
独一无二的黑色游艇消失了,听说是被杜俊的债主拍卖了。
空荡荡的码头上,只有若干流浪猫在觅食。附近常有人捕捉野猫煮了吃,或者送入街头大排档变成烤串,伪装成羊肉或牛肉......
我打开手里的玻璃瓶,将浸泡在酒精中的舌尖,倾倒在码头的木质地板上。
几只饥饿的猫,循着气味奔来,围绕几圈嗅了嗅,就将“话痨”的舌尖分而食之。它们在角落里打作一团,地上只剩一滩酒精痕迹,依稀还有某个人的气味。
我想,这是他和它最好的归宿。
痴痴看着江上风景,当我转头离去之时,发现身后站着一个年轻女子。
白风衣,黑长发,如雪容颜,很想问她要个微信或QQ号。
可我不知道,她究竟是在看我,还是看我身后的江面,抑或那艘消失了的黑色游艇。
风,吹乱她的长发。她伸出右手,五根手指,纤长白嫩,天生适合钢琴,象牙梳齿般,捋过额前发丝。
然而,她的左手,始终隐藏在袖管深处......
闭上眼睛,不敢再看下一秒,我的手腕、双耳、舌尖都莫名地刺痛。
吃货们,小心舌尖。




PS:这篇故事写完后,我做了个梦——在最漫长的那一夜,我接到某个秘密指示,忘了是谁下达的:有一重大项目邀请我总策划并执行,必须集合当代中国所有精英人士,由他们的智慧与才艺共同发挥创造,可谓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于是,我连夜召集了一百位公知,一百位五毛,一百位作家,一百位学者,一百位艺人......听说他们都已到达,我却连一个人都没看到,只有若干大木头箱子在地上。我惊诧地打开这些箱子,发现装满了被剁碎的尸块,只能塞进肉食加工厂的冰柜,准备送给大人物去做排骨汤了。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4 13:32:51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我与李毅大帝在世界杯那一夜(连载一)

那一年,李毅大帝初中毕业。
李毅是我的同学,“大帝”是他的外号。在上海市普陀区的五一中学,少男少女们都在长个子,惟独李毅瘦瘦小小,发育不良,远看像小学生,喉结很晚才突出。每逢提起他,人们会说:“哇,李毅大帝啊!”跟着各种吐槽,因为他的外号跟形象恰成反比。
李毅大帝是知青子女,出生在安徽蚌埠。他学习成绩糟糕,有一年数学只考6分——我没有打错字,令人发指的100分里的6分。
我有一台任天堂红白机,专打1990坦克大战与魂斗罗。我常和李毅坐在一起,用双打模式加30条命,一路打到最后一关。电脑还没普及,更没有VCD,但我家有日本牌子的录像机。我俩爱看英雄本色系列港片,还有尚格云顿的美国暴力片,偶尔有周星驰的赌片。
而李毅既没有游戏机,也没有录像机,家里只有台黑白电视机,还常飘雪花。
那一年,世界杯来了。
据李毅大帝说,他七岁开始踢球,为什么没去少体校?他说,少体校的教练来看过他,但他太瘦小了,完全经不起别人一扛,就整个人滑翔出去。到现在,这个选材标准也没变过。
但我想,与其跟少体校那帮流氓混在一起,李毅还不如跟我谈天说地,下四国大战军棋,互相传阅军事历史书,多么高端洋气上档次的娱乐方式啊。
那年夏天,中考同时,世界杯开幕了。
1994年,美国在地球另一端,为照顾欧洲观众,许多比赛放到中午与下午。对于中国人,就是子夜与凌晨。我一场直播都没赶上,只能在第二天打开电视看两眼。
世界杯小组赛第二轮,漫长而残酷的中考结束了。
我考砸了。
等待考分公布的过程中,最后一个初中暑假开始,李毅大帝找到我说——新民晚报杯也开始了。
新民晚报杯,就是上海市中学生七人制足球比赛。赛制跟世界杯差不多,但有两千多支球队,可以自由组队,先是小组赛,然后是不断的淘汰赛......
那年头,拜中央电视台韩乔生老师所赐,意甲最为流行,又以AC米兰球迷为多。我看到各种亚平宁范的队名:AC上海、国际上海、A米国米联合FC、虹口那不勒斯、五角场罗马、桑普药水弄多利亚、静安佛罗伦萨寺、八仙桥比萨斜塔、曹杨八村贝鲁斯科尼,就差一支提篮桥基督山伯爵队了。
给球队起名字的任务,自然落到我身上。憋了半天,想出一个霸气侧漏加文艺小清新加SM重口味的队名——
“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
听起来拗口,但有帕索里尼代言。大自鸣钟是我们所在地标。至于那部电影,我还没看过,甚至不知道萨德侯爵,只听说有一部世界有名的禁片。凡是有人问起我这名字来历,我一律回答:意大利社会主义革命主旋律科教片。
最麻烦的是队员,至少要凑满七人,可我们班愿意参赛的,只有我和李毅大帝两个。
去哪里挖人呢?李毅大帝率先看中他的邻居。小伍,比大帝小一岁,还在读初中,个头已经一米八了,强壮的身胚放到古代就是刽子手的料。他读书不用功,父母担心他不能初中毕业。小伍不在乎,整天往工人体育场去踢野球。
我想到白哥,忧郁青年,肤色挺白,瘦瘦长长,许多女生喜欢他。有天下午,他突然从教室消失,我们才知道他辍学了。很意外,九十年代还会有这样的事。他家太穷,读书稀烂,索性早点出社会。他打工赚钱,穿得不错,兜里插着包双喜,很有香港仔的感觉。
我们借了几张别人的学生证完成报名,分配到普陀区第13小组。报名站有许多散兵游勇,想参赛却找不齐人组队。我们像团购抓来两个家伙,但都是胖纸。
一个叫大胖,普陀中学的,跟我们一样刚完了中考。他有一米九的个头,行动倒也敏捷,被分配到了守门猿的位置。
二胖是市一中学的,读书不错,戴着眼镜,摆明了将来要读大学。但他狂热地崇拜荷兰橙衣军团,尤其三剑客。当我们答应收他入队,他激动地流下了眼泪。
我去体育用品商店,用零花钱买了一套球衣,一颗足球。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4 14:12:30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我与李毅大帝在世界杯那一夜(连载二)

训练第一天,在静安区工人体育场。40度的烈日底下,我被晒成了煤炭。“长寿街道马拉多纳”李毅大帝演示盘带功夫,教我们热身、停球、传球、跑动、射门......
场边有个社会青年,总是骑着助动车,叼着烟看我们踢球。看在他长得很像梁朝伟的份上,我把他拉进队伍,正好十八岁,符合参赛年龄。
他叫阿飞。
最终,是他毁了我们。
李毅大帝、小伍、白哥、大胖、二胖、阿飞,还有我——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凑齐了七个人。
后来,当我每天傍晚回家看《灌篮高手》,发现樱木花道、流川枫、三井寿们,倍感亲切。
给我们的时间很短,不足十天。每个早晨,我穿好球衣,脚踩回力牌跑鞋,抱着足球赶到静安区工人体育场。因为不能换人,必须七个人打满全场60分钟。我们跑圈锻炼体能。晚上,我在家里的楼道跑步,从一楼到六楼来回爬十遍,直到大汗淋漓地洗澡睡觉。
世界杯小组赛结束,我成了阿根廷的铁杆球迷。那是迭戈·马拉多纳最后一次作为球员参加世界杯。阿根廷首战打希腊四比零,次战二比一拿下非洲雄鹰尼日利亚。但在最后一场小组赛前,马拉多纳被查出禁药而禁赛,阿根廷零比二败给保加利亚。
而在我们的世界杯上,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第一场比赛,开始了。
下午两点,七个人顶着烈日,分别乘坐公交车、自行车、助动车以及步行,抵达小组赛的光新路体育场——后来早就拆掉了,约是现在中山北路乐购的位置。
足球场被分成两块,同时两场比赛。边线各立一道球门,上下半场各三十分钟。没有边裁,只有一名主裁,没有越位球的限制。同组有八支球队,单循环比赛,前两名出线,竞争将是异常残酷。每天一轮的比赛密度,也堪称是魔鬼赛程。
对手叫甘泉二村B52队,队长是位军事爱好者。他们普遍块头比我们大一圈,板凳上坐着三个替补队员。
根据赛前布置,我们七人排成“二二二”攻击阵型——大胖守门,我踢左中卫,二胖右中卫,白哥与阿飞担任左右前卫,李毅大帝与小伍搭档锋线,形成一高一快组合。
裁判员哨响,对方拿球进攻,一团乱战后,球落到我的脚下。有人过来逼抢,我紧张地浑身哆嗦,本可以轻松处理或传球,却直接一脚踢出边线。对方扔界外球,二胖脚底打滑摔倒,被对方射门得手。
零比一。
中场休息,有人埋怨了我几句,但李毅大帝说:没关系,继续踢。
下半场,白哥第一个抽筋,接着是我。只有最瘦弱的李毅大帝,仍然不知疲倦地带球护球摆脱,完成了不下三次射门。
但,没进球。
第一场比赛,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输了。
烈日被乌云取代,转眼下起大雨。我们没有带伞,全被淋得湿透,坐在体育场的看台下。七个男孩脱掉球衣,光着肌肉蓬勃的上身,彼此沉默地滴水,看着雨水汇成的透明的墙,阻挡在我们和足球场之间。
李毅大帝拍了拍我的肩膀:没关系,明天再来!大不了,连输七场,再回家。
第二天,雨停,积水。只要皮球没飘起来,比赛继续。
这回对手比我们矮小,我带球过人的自信来了,一路杀到底线传中。李毅大帝小宇宙爆发,一个头球顶入对方球门左上角。
沟......GOAL......
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第一粒进球。
也是我的第一个助攻。大家呆了片刻,直到裁判响哨,对手垂头丧气地捡球——没想好庆祝进球的动作,是叠罗汉呢?还是学贝贝托做摇篮状?抑或集体在草地上俯冲?考虑到这片球场一片泥泞,布满危险的碎石子,我们选择了最原始的拥抱。
三分钟后,李毅大帝打进第二个球——抢球左脚推射,从守门员档下入网。
中场休息十分钟,我们信心爆棚,觉得下半场还能再进两到三个。
下半场,阿飞回追时把对方踢倒。一声惨叫,裁判鸣哨,对方包括替补全都冲进场地,要找阿飞算帐。眼看是要打架的节奏,我们这边小伍和白哥都已摩拳擦掌,阿飞满不在乎,指着鼻子问候对手的母亲。
他被红牌罚下。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4 16:05:57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我与李毅大帝在世界杯那一夜(连载三)

形势即刻扭转,六打七,比十打十一吃亏多了。阿飞是中场关键位置,防守顾此失彼,很快被攻进两球,终场二比二。
到手两分飞了。
那一年,世界杯刚实行赢球三分制,新民晚报杯还是两分制,至此我们二战仅积一分。
回去路上,阿飞向我们道歉。他从小在街头打打杀杀出来,断腿见血什么家常便饭。他保证,在球场上会管好自己,不再犯相同错误。
当晚,世界杯八分之一决赛,阿根廷被罗马尼亚以三比二淘汰。
没有马拉多纳的阿根廷,就像没有李毅大帝的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
但是,白天还有我的世界杯。
第三场,球场差不多干了,太阳下再度尘土飞扬。
没有红黄牌记录,所以,阿飞照样上场。小伍率先进球,接着是李毅大帝,然后是白哥漂亮的远射,最后是阿飞将功补过。
四比零,赢得特么爽了。
晚上,白哥请客,在长寿路吃白玉兰小笼包。他们都喝了啤酒,白哥与阿飞不停地抽烟,只有我什么都没沾——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今天。
接着四场比赛,我们以一比零,二比一、三比二获胜。最后一场,惊人的十三比零,李毅大帝演了帽子戏法,我也打进了有生以来第一个比赛进球。
小组赛,我队五胜一平一负,按两分制积11分,以第一名出线,耶!
不过,我们才打进普陀区三十二强。
第二天,立刻进入淘汰赛,八分之一决赛、四分之一决赛,半决赛,过关斩将,对手已是正规的高中校队。
普陀区的冠亚军决赛,刚开场我们连丢三球,包括二胖的乌龙。那届世界杯上,哥伦比亚队的后卫因为乌龙球,回国后被本国球迷枪杀了。
下半场,李毅大帝爆发。他先进两球,最后一分钟,他远远吊门,像导弹飞进球网。
三比三!
淘汰赛没有加时,后面有人排队等着进场比赛,直接点球决胜。白哥、小伍、二胖,全部踢飞,而我直接踢给了守门员。只有李毅大帝和阿飞命中。然而,对方更糟糕,总共只踢进一个,我们以点球二比一获胜。
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赢得普陀区冠军,杀入上海市十六强。
在美国世界杯四分之一决赛与半决赛的同时,作为唯一一支自由组团的队伍,我们连续击败徐汇区与虹口区的冠军,也是两支名牌高中的校队,最终晋级半决赛。
李毅大帝在14场比赛中,打进了36个球,如果在职业联赛,这是个惊人的数据。
没有任何媒体关注到我们,场边也没有拉拉队,更没有踢大腿的美少女。即便这样的战绩,我没敢告诉爸爸妈妈,因为他们不许我踢球。
此刻,地球另一端,世界杯进入冠亚军决赛。
巴西VS意大利。
也可以说——罗马尼奥VS巴乔。
第二天,我们自己的半决赛。深夜,大家组团去大排档。贱岳七支枪,吮小螺蛳,吃烤串,啃鸡腿。有人把电视机搬出来,夏夜街头的树荫下,准备通霄看比赛。
李毅大帝是意大利球迷,最崇拜罗伯特·巴乔。鉴于阿根廷有一半的移民来自意大利,我和他从未站在对立面过。
子夜,我妈突然出现,硬把我拖回家睡觉了。当时我很不情愿,但要不是我妈的话,后来发生的事可能会毁了我。
第二天,我早早起床,打开电视看重播,美国的世界杯冠亚军决赛,竟已到了加时......最终,巴西与意大利打成零比零。
点球决赛。
米兰老将巴雷西踢飞,巴西后卫桑托斯罚球被帕柳卡扑出。阿尔贝蒂尼果断射中,但罗马里奥也得手。意大利的艾瓦尼射中,布兰科同样没失手。马萨罗的点球却被塔法雷尔扑出,紧接着邓加射入。
最后一球,罗伯特·巴乔,面色凝重,慢慢后退,助跑,右脚,取左上角。
但,飞了。
巴西人狂欢,第四次捧起世界杯,而我永远记得罗伯特·巴乔哭泣的样子。
吃完午饭,来到静安区工人体育场,半决赛前的最后一次训练。
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却只剩下六个人。
阿飞不见了。
因为,他杀了人,昨晚。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4 17:07:02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我与李毅大帝在世界杯那一夜(连载四)

十多个小时前,世界杯决赛。我的队友们仍在大排档,比分迟迟零比零,陆续回家睡觉去了。直到点球决胜,只剩李毅大帝和阿飞两个人。
巴乔点球踢飞的瞬间,李毅大帝忿忿地踢飞一个啤酒瓶,滚到某个家伙身边。那人恰好是李毅大帝的邻居,也是个街头混混,仗着人高马大,走到面前嘲笑:喂,这不是大帝吗?干嘛火气这么大?
从小到大,李毅因为生得瘦小,总是遭各种人欺负,他最恨别人这种语气,又加上意大利丢了冠军,便一拳揍倒了对方。
不曾想,对方有三四个人,围拢过来对付他。阿飞上来帮忙,他习惯性地把啤酒瓶砸碎,举着锋利的碎玻璃冲过去。
一阵撕打之后,欺负李毅的混混,胸口插着碎玻璃,倒在血泊之中,眼睛瞪大,死了。
阿飞成了杀人犯,他第一个逃跑,然后是李毅大帝。阿飞不可能回来了,大概已流窜上火车,到了安徽或江西什么地方吧。
今晚就是半决赛,无人替补。
先把球踢完再说!这是李毅大帝唯一的话。
傍晚,我们随便吃了些面包和热狗,穿上新买的统一颜色的球服,坐了一个半小时的公交车,横穿大半个上海,抵达传说中的五角场。
七点半,江湾体育场。中国现存最古老的体育场,可容纳五万人,两边各有中国古典式的拱门,民国年代最有名的建筑之一。球场四角打出灯光,照亮绿油油的草地,好像在参加甲A联赛。
与我们争夺决赛入场券的,是静安区的名校华东模范中学足球队,领队是他们的副校长。看台上有几百名拉拉队,统一穿着漂亮的校服,全是华东模范中学的,竟然大半都是美少女。我们这些吊丝望洋兴叹,艳羡不已。
今晚,对于李毅大帝而言,是命运的分水岭——球场边出现了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的教练,据说是专门来看观察他的,可能破格选入青年队。
裁判清点人头,发现我们少一人,便问要不要等替补队员?大帝说,没有替补,就这么踢吧。
半决赛,从第一分钟开始,就是七个打六个。
华东模范中学的实力超群,个头普遍比我们高大,脚法又像巴西人般灵活,随便趟球就能把我过掉。他们配合娴熟,何况我们人少,防守漏洞百出,接连丢了三个球。
我不断听到美少女们的掌声与尖叫声。多年以后,当她们大多已为人妻人母,一定会怀念这个遥远的世界杯之夜。
下半时开场,很不巧,人家又打进两个球。
零比五。
夜空下起倾盆大雨,穿透我们疲惫的身体。看台上,人们狼狈逃窜,只剩几个钉子户。
再见,美少女。
体院教练也失望地离去,再没机会看到最后那一幕。
我仍然玩命地奔跑和抢截,直到小腿肚子剧痛,卧草,抽筋。
你尝过抽筋的滋味吗?比赛暂停,二胖来帮我压腿。
雨水模糊的视线里,依稀看到几个穿着绿衣服的男人。那年头,警服是草绿色的。
他们跟裁判说话,我听到几句——昨天凌晨的斗殴事件,有人说李毅大帝也参与了杀人。反正阿飞已经逃跑,对方流氓也翘了辫子,谁都说不清楚。
警察是来抓李毅大帝的。
他扑通跪在地:我没杀人,是他们一起打我的,让我踢完这场比赛,我就跟你们走。
警察压了压帽檐,掩饰着黑眼圈,想必昨晚熬夜看球,点头同意。
比赛继续,我还在场上,总不见得只剩下五个人吧,勉强在场上步行。
最后一分钟,李毅大帝独自带球疾进。泥泞大雨之中,双方均已筋疲力尽。大帝连过三人,抬脚远射。
飞出横梁前,突然下坠,电梯球,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钉铛之势......
1994年新民晚报杯上最精彩一球。
全场人呆若植物,任由大雨浇灌。裁判默默点头,吹响终场哨。
一比五——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负于华东模范中学队,无缘决赛。
我和李毅大帝倒在草地上,看着灯光尽头的夜空,密密麻麻的雨点,万箭穿心。
警察将李毅大帝拽起来带出球场。
我的眼睛湿润而模糊,看着他孤独的背影。忽然,江湾体育场四角的灯光熄灭,只剩下黑茫茫的雨夜。
没有三四名决赛,我们也没有任何奖牌或奖金。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7 10:36:07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我与李毅大帝在世界杯那一夜(连载五)

那一年,华东模范中学拿下了总冠军。
大家公认他们是巴西队,而我们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是屎样的中国队。
新民晚报杯,至今仍在举办。二十年来,所有打入十六强的球队,都是各所名牌中学的校队——除了第一届的半决赛,有这样一支街头杂牌军乱入。我与李毅大帝创造的历史,或许将永远保持下去。
当时,我最关心的是——李毅大帝会不会被判有罪?那时候,杀人罪如果成立,哪怕只有十六岁,也有可能被枪毙。
七天后,警方调查结果出来,李毅大帝没有参与杀人,经过批评教育后释放。
只有我在看守所门口等他。
他默不作声,拒绝了我递给他的娃娃雪糕和光明牌冰砖。他走路的姿势奇怪,歪歪扭扭,两条腿夹得很紧,没走几步就趴下来,揉着自己的屁股。
很多年后,当“捡肥皂”这个词流行,我才明白他的痛苦。
过了一个星期,李毅大帝被上海南翔职校录取。但他买了张前往山东的火车票,去蓝翔足球学校报到了。
他说,想代表中国队踢真正的世界杯,算了算自己的年龄,期望在2002年。
那年暑假,我给自己准备了一个小本子,每天用笔倾诉郁闷的心情——很多年后,当我成为所谓作家,忽然意识到,这就是写作生涯的开端。
初中毕业不久,我的母校五一中学被强拆了。原来的学校大门变成夜总会,现在叫“东方魅力”。当你从长寿路武宁南路口经过,会看到那巨大的招牌。
第二年,我花300块钱买了甲A联赛的全年套票。上海申花队获得第一个联赛冠军的赛季,我在虹口。
1995年,深秋。最后一场比赛,拥挤的看台上,我想起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但也只是想想,而已。
他们都已离我远去。
杀人潜逃的阿飞,成为公安局通缉令上的熟面孔,总是出现在街头的布告栏,四周紧挨着老军医的小广告。他在中华大地流窜了三年,最终在北方某县城落网,判处死刑,枪毙。
小伍,一度也想去踢球,但被足球学校拒之门外,后来成了待业青年。我最近一次见到他,大约是2000年,他在逐门逐户地推销保险。
白哥自己做生意。没想到越做越火,在黄河路开了家海鲜店,在吴江路开了家小吃店,在寿宁路开了家小龙虾店,不到二十五岁,买了四套房子。但他不慎沉迷于赌球,输得身无分文,被高利贷切断两根手指,而今不知何处是?
大胖进了国有单位,成当一名卡车司机,几年后时来运转,被提拔为小车队长。他通过成人自考,拿到了本科学历。如今,他是一名中层干部公务员,体重超过三百斤,开口闭口都是官腔,新闻联播版的。
二胖是个好孩子,高考拿到七百多分,进了复旦大学新闻系。他成了一名出色的调查记者。几年前,他去某省调查征地拆迁血案,深夜莫名死在所住酒店楼下,当地警方定性为跳楼自杀。所有人都相信他是被自杀。
至于,李毅大帝,我再没有过他的消息。
1997年,老榕的大连金州不相信眼泪以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不看中国足球了。
有时候,我会梦见1994年的夏天,美国世界杯冠亚军决赛上,巴乔踢飞点球后的第二天,在上海江湾体育场的灯光下,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还有李毅大帝离开球场的雨中背影。
后来,我听说甲A联赛里有个球员叫李毅,是个很会进球的前锋,护球啊盘带啊射门啊都老牛逼了。我上网看了照片——跟我的初中同学李毅有几分像,年龄也差不多,出生地是安徽蚌埠。虽然,身高差距太大,不过男生在二十岁后才窜个子的先例也不是没有。
2002年,中国男足第一次打进世界杯决赛圈,就在我们的近邻韩国和日本比赛。
我想,李毅的梦想实现了吗?代表中国队参加世界杯?很遗憾,我在中国队的大名单里没有看到我的同学。
零比二输给哥斯达黎加,零比四输给巴西,最后一场对土耳其,有人说赢球可能出现,结果零比三。
再见,中国队。
我本以为,四年后的德国世界杯,能再看到他们,但没有。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7 11:27:59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我与李毅大帝在世界杯那一夜(连载六)

这些年里,网上流传起李毅的各种名言:“天亮了”、“恶有恶报”、“我的护球很像亨利”、“球迷骂我是因为我有威胁谁让我踢得好呢”、“我从来就不会耍什么大牌”、“此球让我铭记一生”、“我喜欢巴萨,但是我却想去拉科和瓦伦西亚。皇马?他们的锋线很强,不过后防却不好”......
我才发现,百度贴吧里最有名的李毅大帝并不是我的初中同学。
但自那时,我开始四处寻找我的初中同学李毅。我去过山东蓝翔足校,现已并入蓝翔高级技工学校。在整个蓝翔技校的花名录里,我找到369个李毅,再仔细筛选他们的年龄和籍贯,终于发现了我的初中同学。
他十八岁那年,代表一支业余队参加乙级联赛。预赛阶段的球场上,他的左腿被人踢断。因为医生的疏忽,最终断腿没有接好,左腿比右腿短了十厘米,一辈子都需要拐杖为伴。
李毅再无可能踢球,只领到三千块赔偿,消失了。
我没有放弃寻找他。
又过四年,南非世界杯,我还是没看到中国队。那一年,中超联赛的李毅大帝快退役了,全年出场一次,进球为零。
2014年,六月,巴西世界杯。
傍晚,我开车经过西康路,靠近长寿公园。从前,这个路口叫做大自鸣钟。堵车风景时刻,无意看了一眼窗外,好像有什么混了进来......
今晚有百度贴吧的活动?不,是块招牌,在一家街边小店,布满油腻和污垢——
李毅大帝包子铺
我在路边停车,冒着被罚两百块的危险,来到这间微不足道的包子铺门口。几屉包子冒着热气,收钱的是个女人,三十岁上下,一看就是外地农村来的。我猜她是产后发胖,脚边跟着个五六岁的男孩,拖着鼻涕问妈妈要包子吃。
然后,我看到了他。
包子铺内间,有个男人坐着擀面皮。刚做完的包子,正要放入蒸笼。
他的背后有一副拐杖。
虽然,相隔整整二十年,五届世界杯——期间,巴西拿了两次冠军,法国一次,意大利一次,西班牙一次,阿根廷一次都没有,不知道这次轮到谁?可我依然认得他。
上海市五一中学,初三(2)班,他叫李毅,外号大帝。
小男孩回头管他叫爸爸。他从裤兜里掏出一粒糖,不耐烦地说:一边玩去!
我走到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问:兄弟,包子怎么卖法?
两块钱一个。
我掏出十块钱,说买五个。
但他呶了呶嘴,指着门口的胖女人说:钱交给我老婆。
我交了钱,还想说些什么?喉咙却堵塞了。他依旧低头做包子,把我当作路人甲或死尸乙。闷热得像火化炉,只有台小小的风。他的汗水滴落,混入面粉将被我们吃掉。
后面有人排队,我退回路边,镜片上的蒸汽,却不曾褪去,带着咸味......
一个礼拜后,凌晨时分,我独自出门透气,一路走到大自鸣钟。
李毅大帝包子铺,那道窄门开着,露出诡异白光。有台破旧的小彩电,正直播世界杯小组赛——意大利VS哥斯达黎加。
幽暗的屋子深处,女人抱着孩子睡觉。还有个男人,默默地看比赛。他打着赤膊,后脑勺堆起肥肉,汗滴纵横在后背。
忽然,他看到了我,艰难地撑起拐杖,傻笑着露出发黄的门牙......
最亲爱的朋友,我想跟你拥抱,你却说:早上六点才有包子!
再见,李毅大帝。
有人说,时间夺去了我们轻狂的眼神,却给了我们嘴角上扬的资本。
对不起,我只同意前半句。
我说,人这辈子,仿佛一次漫长的足球比赛。而我们大多数人,就像我的同学李毅大帝那样,只能看着别人成为梅西。但在那一夜,你有没有问过自己:我真的输了吗?
比赛,才刚刚开始!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7 15:00:28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我与狂派与博派的一夜(连载一)




霸天虎撤退。
我会回来的。
——威震天(Megatron)



你造“变硬金刚”吗?
不是造,而是造。
1990年,最后一个暑假,繁星熠熠的夏夜,我的小学同学金刚毅,曾对我说:“阿骏,我想造一台变硬金刚,你相信吗?”
他说话的神情如此认真,宛如党旗前的宣誓,而我硬憋着没狂笑出来。因为,他有个远近闻名的绰号——“变硬金刚”。
金刚毅的普通话是我们班最差的,上海话“形”发音“淫”,每次“变形金刚”到他嘴里就升级为“逼淫金刚”或“变硬金刚”,加上他独特的名字,大家就叫他“变硬金刚”了——偶尔几个早熟的男生与女生,还会露出邪恶的淫笑或风骚的害羞。
惟独“变硬金刚”本人从没想过这一点。

大约几百万年以前,在塞伯坦星球上曾经存在过生物,但是和我们地球人不一样,这些生物是种有思想有感觉的智能机器人,他们一部分叫做汽车人,一部分称做霸天虎。霸天虎他们凶狠残忍,他们更野心勃勃。为了追求霸权,他们想消灭热爱和平的汽车人。于是,在塞伯坦善与恶之间爆发了激烈的战争。连续不断的战争,几乎耗尽了星球上所有的资源。面对死亡的威胁,汽车人做出了不屈的斗争......

我,就是从这第一集看起的。我的同学金刚毅也是。他狂热地崇拜擎天柱,不仅因为擎天柱是“变形金刚”的主角,代表正义的汽车人的首领,也因擎天柱是辆红色集装箱卡车,而金刚毅的爸爸是个集卡司机。他说每次看到电视上的擎天柱出发,就会想起常年在全国各地跑长途的爸爸。
擎天柱原是凡人,叫奥利安·派克斯,在赛伯坦星球做仓库工人,他很景仰威震天。有天威震天来借用仓库,没想到这就是赛伯坦内战的开始。奥利安·派克斯受了重伤,被钛师父改造成为擎天柱,从此启动了汽车人与霸天虎的百万年战争。
我的同学“变硬金刚”常把擎天柱的格言挂在嘴边——
自由是所有感知生命的权利。
可我只记得擎天柱的一句口头禅:“汽车人,变形出发!”
二十年前,擎天柱是许多男孩心目中的偶像,但他也有致命弱点,就是过分心慈手软,总为别人着想,最终牺牲了自己。
“变硬金刚”学习成绩一般,语文糟糕,只有数学不错。他的身材五短,却厚实有力,打架时没吃过亏。粗糙的手掌看似笨拙,其实灵巧过人。班里吊顶的日光灯坏了,他能爬上课桌去修好。有的同学玩具出了问题,他弄来小凿子扳手,三两分钟就完好如初。
但,老师们往往对此嗤之以鼻。
汽车人也叫“博派”,我们班的男生,大约有一半是博派的支持者,
“变硬金刚”是博派代表,他总是偷偷跟我说:“你知道吗?我真的会变形。”
好吧,那年头许多小朋友都这么幻想。
我淡定地回答:“嗯,你知道吗?我会飞。”
其实,我真的会飞。
我是狂派。
虽然,动画片里的霸天虎军团,也就是“狂派”被描绘成冷血邪恶野心勃勃的一群家伙,但变形金刚爱好者都觉得他们很酷——几乎每个狂派身上,都有着人类向往的优点,也有着我们的缺点。
比如狂派老大威震天,虽说过“我看到的一切都是我充饥的食粮!我的饥饿就是权力!”、“和平经由暴政!”其实,这些都是现实中大人物们的心里话,只是无人敢于承认。这个角度而言,威震天是真实可爱的曹操式的枭雄,而不是伪君子的刘备式的阴谋家。威震天还是曾国藩式的人物,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永不言败坚忍不拔的实干家,而擎天柱更像理想主义者洪秀全。很多集的片尾,他都说“霸天虎撤退”,但留下一句——“我会回来的”。
碉堡了!
无数伟人与英雄不都说过这句话吗?
许多狂派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除了威震天、震荡波、天火,还有红蜘蛛。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7 16:49:02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我与狂派与博派的一夜(连载二)

在长寿路第一小学,我的同学钱洪亮,就是红蜘蛛的死忠粉。
他可是我们班的大人物,老师们也都喜欢。因为,他的爸爸在美国。那年头,大家都想出国,有个国外亲戚特别值得炫耀。我们的政治老师,老公出差西德才半个月,但整个学期,都听她在课堂上各种唠叨,把国外吹得花好稻好,简直课本里的共产主义天堂,仿佛是她亲眼所见,最后才来一句总结——资本主义国家两极分化严重,环境污染,遍地雾霾,吸毒卖淫,道德沦丧,自私自利,富者越富,穷者越穷,漏斗型社会,还是我们社会主义好啊。
册那,早知道今天......
钱洪亮的爸爸在美国做生意,常寄回来各种原版变形金刚——带着包装盒的威震天拉,贴着孩之宝标签的大黄蜂,能变出五种花样的开路先锋。跟我们这些英语烂成渣的孩子相比,他简直是香港人的水平,能读懂美版漫威公司的变形金刚漫画,绘声绘色地告诉我们——
红蜘蛛名叫Starscream,变形为F-15战斗轰炸机,最快可达音速2.8倍。它最厉害的是瘫痪一切电路的氦氖射线来复枪——晕,我一直以为是“奶射线”。 红蜘蛛原是塞伯坦星球的地质科学家,为追求刺激才加入霸天虎。它那一身红色外表,玉树临风,迷人的冷血杀手,符合我们那代人对于港片的想象。红蜘蛛曾经预言——
“我会成为狂派首领,让威震天这个蠢货见鬼去吧!他已没什么值得我学习的地方了。在渴望权力方面的志同道合,更使我们永远不可能和谐共处,谁都无法忍受让对方掌权……至少不能长期掌权。在我的指挥下,狂派战士们会真正明白:谁才是能够带领他们赢得战争的领袖……再说了,有我这样的英俊小生在,谁会愿意去看威震天的铁桶头呀?”
根据钱洪亮从美国漫威公司的漫画翻译,威震天是这样评价红蜘蛛的——
“以下是红蜘蛛能活到现在的原因:他是个精明能干的战士兼指挥官,体力与攻击力无人能及。在喷气机形态下,他是队伍中速度最快、飞行技巧最高超的战士。撇开他一心想取代我的愚蠢野心不谈,红蜘蛛的确是集残忍与无情于一体的出色副官。也许我该为他的野心把他打成碎片。但我犹豫,也许是我和他的相似使我不忍下手……如果我是他,难道我不会竭尽所能爬上老大的宝座吗?但我不会让这种惜才之情成为我的绊脚石。一旦红蜘蛛对我构成真正威胁,我会毫不犹豫的灭掉他。”
我们这些小学生,第一次似懂非懂了什么叫勾心斗角?权利斗争?阴谋与阳谋?后来,于妈的那些宫斗戏,跟变形金刚相比简直弱爆了。
于是,“红蜘蛛”成了钱洪亮的绰号。
他安之若素,总比“变硬金刚”听起来顺耳吧。
“红蜘蛛”天天说快要去美国了,到时候给我们寄好吃的巧克力,迈克尔·杰克逊的磁带,还有耐克的运动鞋。我们祈祷他快点消失,搭上红蜘蛛的F-15战机飞去美国。
但直到小学毕业,“红蜘蛛”仍然住在大自鸣钟的一条弄堂里。
作为狂派的一员,我所钟爱的与众不同,那就是声波(Soundwave)。
记得那个声音最独特的家伙吗?人家变飞机或汽车,而它偏偏变成录音机。声波绝对效忠于威震天。它的传感器能接受最微弱的电子信号,甚至可以探测对方脑电波,相当于“读心术”。声波还是狂派的通讯站,最大半径100英里,高空掠过也能将地面景象清晰记录——我怀疑当时美苏冷战所有最先进的军事技术都集中到它身上了。
我喜欢声波,还有两个原因,第一:从它胸口出来的那些机器鹰、机器狗、雷针鸟、轰隆隆、迷乱、蝙蝠精、剑龙、角龙......太特么厉害了吧!这八个强大的磁带军团是他的直系属下。
声波相当于一家上市公司高管,上对CEO威震天负责,中间要对付“红蜘蛛”这样的刺头型业务骨干,下面还得管理八个能力超强,又各有强烈性格的基层员工。这个活绝非普通人可以干的。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7 17:05:20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我与狂派与博派的一夜(连载三)
第二个原因:声波说话太酷了,那种美声唱法的方式,简直卡通片里的帕瓦罗蒂,或者说他是一部故事片里乱入的音乐剧演员。那时没有声优概念,但我已经想做声优了。它的护目镜加口罩遮住所有表情,而它总是在倾听,客串各种争吵的调解人,它的原则——信息就是力量!
简而言之,声波完全符合我的人物性格。
但,我的第一部变形金刚玩具,却是博派的汽车人,都忘了它的名字。
那时已能买到正版,动画片里夹着孩之宝公司的产品广告。不过,正版贵得离谱,最便宜也相当于人们一个月工资。所以,大多数人都买盗版,但与正版差别很大,质量也实在低劣,没几天就在变形中损坏了。
尽管,分属于狂派与博派不同的阵营,但我的同学“变硬金刚”金刚毅,还是每天跟在我的屁股后面,想要玩一玩我的汽车人。
他买不起正版的变形金刚。
“变硬金刚”的爸爸只是个集装箱卡车司机,妈妈是上海绢纺厂的下岗女工,整天闲在家打麻将,时不时把存款输个精光。
学校隔壁新开了家玩具专卖店。店里一切都是最新的,特供美国和日本进口的原版变形金刚。玩具店老板是香港人,采用超级市场的零售方式,完全开架供应,可以触摸把玩包装盒,自己拿去收银台付款。
几乎每天放学后,我和“变硬金刚”来到这家店。我们只是看看眼瘾,胆大时用手摸一摸,那些价值几百块钱的大家伙,在当时都是切糕式的硬通货啊。然后再小心翼翼放回去,心里就已异常满足,晚上睡觉也可以幸福地梦到擎天柱或声波了。
即便买盗版的变形金刚,最便宜的十几块钱,对于“变硬金刚”来说也是笔巨款。最后,当他省出了三个月零花钱,每天少吃个油墩子,终于买来一个山寨的擎天柱,兴奋地放到班里展示,却被所有同学耻笑了一番。
“切!这哪里是擎天柱?分明是猪八戒嘛?”
“貌似铁臂阿童木与花仙子的合体。”
“啊,变硬金刚,不如让你爸用轮胎和铁皮给你做个新的。”
......
他哭了,放学后冲到宝城桥上,想把这个山寨的变形金刚扔到苏州河里去,只有我拦住了他。
总有一天,你会有一台属于你的真正的变形金刚。
我这样安慰着他,“变硬金刚”恍惚地抬头问我:真的吗?
当时,我觉得他的脑洞也太大了点啊。
一个月后,金刚毅拥有了正版的擎天柱。
没错,这回不是山寨的,有会发镭射光的博派标签。大约半尺多高,硬塑料与金属的完美结合,红色上半身车头,蓝色与灰色下半身集装箱。半透明包装盒全是英文,最后写着MADE IN JAPAN。嘿,是美国品牌日本制造的啊。那时光,凡是印着这种标志都是好东西,
擦,我都有些羡慕他了。
同学们全围着他转,连那些瞧不起他的女生,也主动请他吃雪糕了。
有天下午,最后一节课后,我们一起在教室里玩着“变硬金刚”的正版擎天柱。还有人拿出其它汽车人玩具:铁皮、蓝霹雳、救护车、爵士、警车、千斤顶......
不知是谁问了一句:你长大后想开什么车?
当年在电视台上放的几部美剧,比如《神探亨特》,我们惊讶地发现,原来美国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小矫车。就连西德推理剧《神探德里克》,也差不多是人手一辆车的节奏。
“红蜘蛛”回答:知道保时捷吗?我爸爸从美国给我寄过这种车的明信片,将来我就要开这个!
那年头,我们连宝马都不晓得,更别说什么保时捷了。
唯一知道的跑车是法拉利,因为有人在说F1赛车了,那时的车王是巴西人叫冼拿,后来死在博洛尼亚的赛道上。
但在当时的中国,最知名的车型,自然是神车桑塔纳,许多会开车的男人,都以梦想开上桑塔纳为荣。
还有个同学说,最厉害的是BENZ。
你说的是宾士吧?说话的这位同学,显然港片看多了。
又有人插嘴:日本车才好呢,知道丰田吗?当年,TOYOTA经常出没于日剧。不过,还没人知道更便宜的韩国车。
其实,我们都知道是在痴人说梦。大家各自算了算家庭年收入,几乎没有一个超过五千块的,当时买辆车少说也得十几万。
我们的结论是:美国太有钱了,中国太特么穷了,我们一辈子都买不起车的吧?
二十年后,我想,这个时代还不是最坏的——至少,有的梦想我们实现了,对于一部分人来说。
那个下午,教室门突然推开。
学校的教导主任,是个高大凶悍的中年男人,威震天般冷酷地说:谁是金刚毅?
一片鸦雀无声之中,“变硬金刚”默默起身,被教导主任抓着衣服后领子拎出去。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8 14:11:37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我与狂派与博派的一夜(连载四)

第二天,整个学校都传遍了——金刚毅的正版擎天柱是他从玩具店偷来的。
小学毕业,我们各自升入不同的初中。听说,“变硬金刚”因为偷窃行为,被强制送入了普陀区工读学校。
同学们不再联系,十多年后,我渐渐遗忘了变形金刚,忘了擎天柱与威震天,也忘了红蜘蛛与声波。
2005年,我给自己买了一个正版的变形金刚“声波”。虽然很漂亮,但我从未拆开过,任由它在家中角落积灰。
网上有一段威震天对于声波的评价——
“对于一名指挥官来说,哪个更重要?忠诚?还是可靠?忠诚可贵,但有效完成军事行动却需要可靠的士兵。声波为可靠做出表率,又尽可能表现忠诚。他是狂派不可缺少的军官,也是令人生畏的战士。看起来,声波对我和狂派的事业忠心耿耿,毫不动摇,当我投入战斗并让声波跟在旁边,他能准确无误地完成使命。事实上,我对声波敲诈勒索其他人的事一清二楚,也知道他为巩固地位,不惜残忍惩罚企图超越他的人。声波对自己的夸耀,使其成为众矢之的,更需要我的支持和保护。迄今为止,声波忠实执行我的命令,好几次不畏牺牲,但他这样做是否只是为自己的权力奠定基础?历史上许多伟大的领袖都因为信任和友谊而走向毁灭……我是否敢于把同样的信任和友谊交给我最能干的战士呢?”
我对声波产生了怀疑?他是明智光秀还是丰臣秀吉?声波,作为曾经的超级偶像,从我心里渐渐碎裂,崩塌,化作渣。
没过两年,梦工厂和派拉蒙的《变形金刚》大电影公映了,当所有人都去电影院看3D时,我却冷冷地对此视而不见。
变形金刚1、变形金刚2、变形金刚3......我全部错过了,因为在它们之中,没有一个是我的变形金刚。
2014年7月1日,不知是谁把长寿路第一小学,五(2)班的大多数同学召集齐了。
班长特地给我打电话,说一定要我去,作为我们同学中成功人士的代表。
其实,我最近超忙,又加上世界杯如火如荼,真不想去什么小学同学聚会,他突然说:你知道吗?“变硬金刚”与“红蜘蛛”也会来。
我决定去碰碰运气。
晚上七点,福州路来福士广场楼上的餐厅,同学们都已坐定。当年的小帅哥与瘦猴,而今大多成了胖纸,惟独我保持着身材。女生们基本是已婚妇女,还有的抱着吃奶的孩子。
有些人知道我成了所谓作家,不停给我敬酒,但我低调地拒绝,让他们没面子。
我有些心不在焉,因为在等两个人。
终于,“变硬金刚”珊珊来迟。
这个叫金刚毅的男人,还是小时候的麻将牌体形,只是同比例放大了三倍,更像卡车司机了。他顶着几近光头的板寸,额头不断冒着汗,说是路上堵车迟到了。他说,初中毕业进了职业学校,十八岁做了卡车修理工,到今天还在干这行。
“变硬金刚”傻笑着擦去额头汗珠,说自己还没找到老婆,现在月收入八九千块,在彭浦新村买了套一百平的房子,每月还贷连利息不到四千,要是有合适的剩女可以介绍给他——当然,也欢迎年轻漂亮的女孩。
大家嘴上没怎么说,但各自眼神都在暗暗嘲笑他。
同学们都知道,他是因为偷窃变形金刚,才被送去了工读学校。谁知道这些年他在干些什么?搞不好照样是做梁上君子勾当,不晓得进过几回局子呢。
沉默尴尬间,阔别多年的“红蜘蛛”钱洪亮出现了。哇塞,他果然看起来很成功,提着LV男包,穿着阿玛尼衬衫,手上是限量款的定制手机。他还是那么年轻,让人以为只有二十七八岁。女生们疯狂地抓着他合影,抢着问他要手机和微信号。
钱洪亮读了重点高中,毕业后去美国待了五年。回国创业以后,他开了家电子商务公司,每月有几百万的流水。
大伙一阵唏嘘——“变硬金刚”与“红蜘蛛”,这两个人的命运变化,果然如当年我们预料那样,如此反差巨大。
似乎一切,早已命中注定,每个人都无法被更改。
忽然,有人提了一句:“你们谁去看了《变形金刚4》?”
大部分人都说去看过了,不少都是拖家带小去电影院的,只有三个人说没看过——“变硬金刚”、“红蜘蛛”,还有我。
钱洪亮说,他不是没想去电影院看,但听说在迈克尔·贝的电影版里,红蜘蛛的光辉形象不再,他断然无法接受。而他认为,红蜘蛛是变形金刚G1时代最重要的配角,是怀才不遇的英雄。也许,这就是迷友们喜欢他的真实原因——我们身边有太多这样的人了,包括你自己,有没有暗暗抱怨过:其实,我很有能力的,只是得不到别人的赏识和发现罢了。
话题转移到变形金刚,在座的男同学们,当年分裂为汽车人博派与霸天虎狂派。有趣的是,凡属于博派的同学,包括金刚毅这样的吊丝,如今大多混得一般,都是普通的上班族,顶多小公务员。
而狂派阵营的兄弟们,除了多年前自杀的和意外死亡的两位,其余事业都还不错,要么自己开公司,要么做到了企业高管,要么如我不走寻常路......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8 14:35:12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我与狂派与博派的一夜(连载五)

二十年后,狂派完胜博派。
尘埃落定。
同学聚会结束,“红蜘蛛”与“变硬金刚”都没喝酒,感觉却像醉了一样,只有我保持彻底清醒。
最后一夜。
走出来福士广场,在西藏中路边,眺望人民广场的夜色,我左右抓着金刚毅与钱洪亮,路边闪耀《变形金刚4》的海报,恰好是和平影都。
我们去看场电影吧!
这个提议获得了“变硬金刚”与“红蜘蛛”的高度赞成。我负责排队买票,很走运,买到了当晚九点IMAX厅的《变形金刚4》。
三个人,都是第一次去电影院看变形金刚。
因为,我们心目中真正的变形金刚,永远是G1擎天柱时代的1984年美版系列动画片;是上译厂配音演员们的声音——威严的雷长喜讲述的擎天柱,沧桑的杨文元咆哮出的威震天,醇厚的林栋甫歌唱的声波和磁带家族,华丽丽的李丹青唠叨的红蜘蛛,阳光的夏志卿演绎的爵士和斯派克,以及巨星云集的战车导演的变形金刚声优团。
而今,两位老声优早已离世,擎天柱与威震天的对决,我们只能去天国倾听。
两小时后。
深夜,上海,人民广场。
三个男人走出电影院,夏日不夜的南京路,归于寂静落寞。IMAX环幕让人眼冒金星,仿佛晃动着真人与变形金刚们。
人民广场边缘,有个露天的停车场。我只想想急着回家,不错过阿根廷的1/8决赛,比赛将在零点开始,我还得换上2010款的蓝白球衫。
巧得很,我们三个人的车都停在这里。
我是一辆国产宝马,已开了多年,有些灰头土脸。
钱洪亮开的是双门的保时捷,扎眼的红色,鲜血似的,真的很像红蜘蛛。
“变硬金刚”开的却是一辆集装箱卡车。
哦靠!
也太夸张了吧,在银色BMW与红色PORSCHE之间,是辆最高载重50吨,红色车头的东风卡车,后面还拖着一个巨大的灰色集装箱。
忽然,金刚毅微微一笑,月光下圆圆的脸盘,让人越看越感到诡异。
他重复了一句小时候经常说的话:“你知道吗?我真的会变形。”
我和“红蜘蛛”有些茫然,但隐隐感觉到什么?子夜凉风,夹带机械与汽油味。
“变硬金刚”摆了个V的手势,坐进集装箱卡车驾驶室。他绑安全带,点火启动,在方向盘左右按了几下。紧接着,整辆车发出巨大的轰鸣,简直有大地震般的气势,让我和钱洪亮都不由自主地后退。
汽车人,变形出发!
“变硬金刚”的赤色集装箱卡车,突然之间站立起来,轮胎和底盘化作两条长腿,集集装箱变成一对铁臂,强硬的车头成为火红胸膛,并且多出来个钢铁脑袋,右手上握着一把巨大的激光枪。
1984年G1版动画片的擎天柱!
我们都傻了。
心底依稀掠过某种熟悉的声音——TransFormers......
“阿骏,我想造一台变硬金刚,你相信吗?”
小时候,“变硬金刚”跟我所说的,原来竟都是真的!
金刚毅居高临下在驾驶室,打开车窗向我们挥手。月光与路灯下,照亮他的嘴巴,用扬声器喊道——
“我当了十五年卡车修理工,天天研究琢磨,如何才能改造出一辆真正的变形金刚?我学习了很多机械知识,购买各种工具和器械,自己动手造过机器人。我去蓝翔技工学校进修三年,掌握了高级电工、高级钳工、高级机修工......车、钳、刨、铣样样精通。尽管这样,我仍然用了十年时间,才造出这部变形金刚,我们博派的首领,它叫——擎!天!柱!”
擎天柱。
子夜,仰望这台怪兽般的机器,刚看完《变形金刚4》出来,我怀疑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觉?还是在做梦?也许,我从未长大过,现在依然是十二岁,这个梦还没有醒来?
忽然,钱洪亮却跪倒在地上,哭了。
“红蜘蛛”边哭边说出一个秘密——
二十年前,在玩具店偷窃正版变形金刚的人,不是“变硬金刚”,而是“红蜘蛛”。小学时代,钱洪亮骗了所有人,他的爸爸并不是在美国做生意的,而是在国外打黑工的偷渡客。爸爸寄回家的钱,还不够给爷爷治病的,更没有什么变形金刚寄回来。他在学校里炫耀的那些玩具,都是他从外面偷回来的。
比如,那家香港老板开的正版玩具超市。
有一天,“变硬金刚”意外发现了他的秘密,但没有向老师告发。
“红蜘蛛”又去玩具超市偷了一个擎天柱,悄悄地送给“变硬金刚”,为了塞住他的嘴巴。而思维导线漫长的金刚毅,并不知道这竟是被偷窃的赃物。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因为玩具店经常失窃,老板破天荒地安装了摄像头,恰好在钱洪亮偷完擎天柱之后。几乎是前后脚的工夫,“变硬金刚”也走进了这家玩具店,像往常那样摆弄各种变形金刚玩具再放回货架。
于是,老板认为这个经常来光顾却从不买东西的穷鬼小学生就是窃贼。
玩具店找到了学校,教导主任发现了“变硬金刚”和他的擎天柱,这下正好人赃俱获。
金刚毅开始死活不承认,他还爆出了钱洪亮的名字。但教导主任不相信,因为“红蜘蛛”品学兼优,而“变硬金刚”是卡车司机的儿子,所有人都认定他是小偷。在凶悍的教导主任盘问,以及不断的耳光下,“变硬金刚”被迫承认了偷窃。其实,大家都看到过,他的脸上有五根手指的红印。
不久,他被送去了工读学校。
真相隐瞒了二十年。后来远走高飞,实现美国梦的钱洪亮,始终未曾忘记过。有时,他会像“红蜘蛛”般邪恶地想——如果“变硬金刚”穷困潦倒死了才好,就不会再有人知道这秘密了。
说话之间,“红蜘蛛”已哭成了狗。
而坐在擎天柱的驾驶室里的“变硬金刚”,只是露出门牙傻笑着,好像在征婚交友网站上的照片。
其实,他早已原谅了“红蜘蛛”。
当泪水也模糊我的双眼,只见那硕大的金属身躯,红色灰色与蓝色的铁甲,亮着中国东风卡车的LOGO,震耳欲聋地走出停车场。它的每一步都稳稳踩在地面,砸出个半米大小的方坑,走过午夜上海的人民广场与南京路。
进击吧,变硬金刚!
人生,到底谁才是赢家?是你还是我?是擎天柱?是威震天?还是大黄蜂?抑或声波?甚至红蜘蛛?
唯一能肯定的,是来自赛伯坦星星的你们,终将在地球上相聚与分离。
在最漫长的那一夜,博派赢到了最后。
你,赢了吗?



TransFormers, 变形金刚
More than meets the eye! 超越视觉的生物!
Autobots wage their Battle 汽车人为之殊死战斗
To destroy the evil forces 打击邪恶势力的
Of the Decepticons. 霸天虎
Trans Formers, 变形金刚,
Robots in discues 超能的机器,
Trans Formers, 变形金刚,
More than meets the eye! 超越视觉的生物!
TransFormers! 变形金刚!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8 17:25:26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上海爱情故事一夜(连载一)


所谓恋爱啊,只要参加了就是有意义的,即使是没有结局。当你喜欢上一个人的那一霎,是永远都不会消失的。这都将会变成你活下去的勇气,而且会变成你在黑暗中的一线曙光。我一直相信,你一定会喜欢上我的。
BY 赤名莉香




中学时,我们班有个男同学,功课很好,尤其理科,完爆我们这些文艺青年。但他超爱看《东京爱情故事》,强迫我们叫他丸子,弄来一套大大的风衣,摆出日剧里织田裕二的范儿,开头闭口都是赤名莉香。
后来,听说他考进了重点大学,跟赤名莉香一起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
七夕前一天,同学会。他重新出现,已是一家上市游戏公司的部门经理,年薪五十万,持有价值千万的公司股票。他独自在角落里抽雪茄,不理睬其他老同学们谄媚的搭讪,看着窗外夜色中的黄浦江。
女同学们说要早点回家了。最近流行变态杀人狂的传说,已经出了好几起凶案,都是深夜独行的女子,遭到神秘男人尾随强暴,作案手段极其凶残,简而言之,就是先奸后杀,再奸再杀,再杀再奸……
忽然,他缓缓吐出一团臭臭的烟雾,侧脸对着我说,我遇见莉香了。
我看到他左手无名指上的婚戒,摇头,算了吧。
嗯。
你说的莉香是谁?


A面

莉香就是莉香。
她叫莉香,湖北人,90后,二十四岁,笑起来,眼睛与眉毛细细弯弯的,就跟年轻时代的铃木保奈美几乎一样。但她不知道铃木保奈美是谁?她只知道,偶尔有人说她像日本人;她又不知道,也有男同学私下议论她像某个新出道的AV女优。
念中学开始,她就讨厌自己的名字,凡是带个“莉”字,带个“香”字,都被认为庸俗不堪,而她居然叫“莉香”,简直乡气得要命。高中毕业的暑假,她去派出所改名字,想了个韩剧范儿的名字:恩善,却被户籍警拒绝。后来,当她看到《来自星星的你》,还想过改名颂伊。
大学毕业,她拿着广告专业的本科文凭,坐火车来到上海。
第一天,她搬进中远两湾城的群租房,留给她的空间只有五个平方米。
第二天,她逛了陆家嘴,指着最高的一栋楼说:我要在这里上班!
第三天,她在招聘网站投出几十份简历,然后去了“欢乐谷”游乐场。
莉香玩了高速弹射的“天地双雄”,过山车“绝顶雄风”,还有古典的“谷木游龙”与“矿山历险”……依然不过瘾,最后去了鬼屋。
从小,她就是家里的胆大鬼,她想知道还有什么能吓住她?
玩了十来分钟,她觉得鬼屋好无聊啊,正要离开的瞬间,身后出现一个真鬼。那是个披头散发的判官,脸上抹着腥红的鲜血,吐出条长长的舌头,还伸出乌黑的手,抚摸她耳朵后面的头发。
莉香的心脏差点支离破碎,面色煞白,几乎小便失禁,破门冲出鬼屋,倒在花坛边吓哭了。
离开游乐场,回家路上,她才发现,手机丢了。
苦逼。
当她换了新手机,接到的第一条信息,是她投过简历的游戏公司让她去面试。那家公司刚上市成功,最有名的一款游戏,是经常蹦到你桌面上来的女神联盟。
没过几天,莉香就去这家公司的市场部上班了。
试用期月薪五千,转正后八千。但她依然住在群租房,每天早上起来挤地铁。从中潭路坐三号线轻轨再换乘九号线。出门前,她会精心打扮一番,远看像韩剧里的女白领,近看都是七浦路的货色。早晚高峰,这份优雅就打了对折,地铁里挤满人,必须用包包档住胸口,以免被色狼偷袭。夏天还没过去,她不太敢穿裙子,常热得双脚痦出痱子,因为亲眼看到,有人拿手机偷拍裙底。
不像那些漂亮却懒惰的女同事们,总是把脏活累活扔给男同事,自己整天没事逛淘宝下订单,要么躲在角落补补妆发微信,或者学文艺狗捧一本村上春树作装饰。莉香上班很卖命,经常主动留下来加班,为了写市场部的文案,在办公室熬到深夜——为什么不带回家去写?是她不想漫漫长夜在又臭又挤隔壁还有做皮肉生意的女人的群租房里度过。
但是,最近流传本市出了一个变态杀人狂,专捡深夜独行的年轻女子下手,先奸后杀,再奸再杀……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0-29 11:37:14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之上海爱情故事一夜(连载2)

她原本不相信这种传说,早上出门,发现路边有大群人围观,数辆警车闪灯,刚有一具女尸被发现。死者是住在隔壁小区的夜总会小姐,凌晨三点,下班回家路上被杀,凶手之残忍就像屠宰场的劳动模范。
莉香惶恐不安地到公司,发现所有人都在传这件事,女同事们都说再也不敢加班,就连有GAY倾向的男同事也相约要一号来护送回家。
当她打开电脑台的抽屉,发现多了一台手机。
奇怪,这是她刚来上海时的手机,在欢乐谷的鬼屋里丢的。
它是怎么回来的?
但是,莉香不需要它了。她早已用转正后的月薪,给自己买了台IPHONE5。眼前这台穷逼的山寨机,大四那年买的,只花了五百块。她取出SIM卡,删光手机里的信息,扔进了垃圾箱。
新手机收到一条语音微信,打开是个年轻男子的声音:莉香,今晚我送你回家好吗?
发来微信的名字叫万治,是公司技术部的程序员,戴着厚厚的眼镜,穿着廉价的T恤,在她来上班的第一天,就隔着三十六个格子间,遥遥痴望她的宅男。
不过,莉香并不讨厌万治。
他并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家伙,相反还带有技术宅特有的羞涩,在谈恋爱追女孩这个技术活上,完全是白痴的级别。他是山东人,属于读书最刻苦,高考分数放到北京可以进清华,但在山东只能进二本的那种。他拿着两万块的月薪,但要往老家寄一万五,给赌钱的老爸还债。他完全过着吊丝生活,每天中午去公司楼下吃丸子米线。
莉香觉得他有种天然呆。
这一天,恰是七夕,她还没想好,要不要答应万治?
等到下班,市场部经理突然袭击,邀请她共进晚餐。莉香有些忐忑,不知是要准备“啪啪”还是“啪啪啪”?但她还是答应,皮包里装着一包防狼喷雾剂。
农历,七月初七。
看不到银河,更没有雀桥,倒是街上有牛郎出没。
俯瞰黄浦江的日式包厢,三十多岁的经理,抽着浓浓的雪茄,看起来较年轻,目光迷离地打量着她,怔怔地说:你知道吗?莉香,我最喜欢你的名字。
才不呢!这名字老土死了!她实话实话。
你不知道赤名莉香吗?
她是谁?
忽然,莉香邪恶地心想,难道是经理喜欢的AV女优?
没人跟你说过《东京爱情故事》?
我只看过《北京爱情故事》,电视剧和电影都看过,最喜欢“橙子”了,她回答。
经理莫名地苦笑,你们这些90后啊。
而在他的青春期,是看着“东爱”长大的,曾经最爱的,铃木保奈美。
于是,他跟莉香述说了赤名莉香的故事——
赤名莉香是个平凡的女白领,在新同事完治到公司的第一天,莉香去接机就爱上了他,从此一直叫他丸子。而丸子呢在东京有两个同学,分别是花花公子三上与乖乖女里美。这个四角关系是这样的:莉香热恋丸子,丸子初恋里美,里美暗恋三上,三上玩弄里美。但是啊,莉香就算知道丸子的心事,仍然一门心思女追男。当两个人终成正果,里美却跟花心的三上分手,回头又来找丸子。这回,里美成了万人厌的小三。但,丸子终究还是回四国老家去找初恋,而与莉香错过。三年后,当丸子与里美早已成为夫妇,在东京的大街上偶遇莉香。里美识相地回避,莉香在天台上对丸子说——
不是常常有机会遇到可以爱他一生的人的,不过喜欢上的话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所以我很珍惜爱过你的一切回忆,我真的这么想哦!爱过你的回忆,被你爱过的回忆,一直都好好地在这儿(心口)。不是能想着明天爱情会变得怎样而谈着恋爱的,就是有那时候的我,才有现在的自己,我真的能够对自己这么说:你做的真好。不管在做什么?我就是我自己。
丸子被感动,还想挽留她,莉香却拒绝。告别时,两人相背渐远,莉香突然回头喊“丸子”!挥手,转身,大步,离去,永别。
经理说到这里,居然眼角渗出泪滴,他说,电视剧的最后,在主题曲《突如其来的爱情》陪伴下,丸子回到了妻子身边,莉香则独自微笑着漫步在东京街头。
忽然,眼前的莉香递给他一块手帕。他下意识地要抓紧玉手,莉香迅捷地抽手回来,起身说,谢谢经理请我吃晚饭,但我要回家了。
经理不知所措地看着她走出餐厅,刚要追出去却被服务生拦着结帐,转头再也找不到莉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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