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尔沁汇总贴(第4卷):读书】分灯夜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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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9-02 16:23:42 更新时间:2022-09-19 04:53:00

楼主:萨尔沁  时间:2022-06-07 08:33:31
三、夏
(一)夏文化的探索。夏王朝统治的中心区域在豫西,尤其是洛阳平原,伊、洛、颍水流域,以及晋南的汾河中下游,特别是汾、浍、涑水流域,学术界的看法基本还是一致的。学术界对夏文化探索的目标已经逐渐集中于二里头文化。二里头文化分两个类型,一个是以河南省偃师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二里头类型,另一个是以山西省夏县东下冯遗址为代表的东下冯类型。晋南素有“夏墟”之称。东下冯类型遗址分布于晋南,大致在汾、浍、涑水流域,与“夏墟”的地望相符。
龙山文化王湾类型的年代,经碳十四测定,大约在公元前 2300 年至前2000 年。王湾类型晚期也应在探索夏文化的范畴之列。
龙山文化陶寺类型的分布区域集中于晋南的临汾盆地,翼城、曲沃、襄汾、侯马、新绛等地均有发现。其地域也正在“夏墟”的范围之内。陶寺类型晚期在夏纪年范畴之内。
南大柴遗址属二里头文化东下冯类型,与陶寺遗址隔汾河东西相望,距离仅 15 公里。但是南大柴遗址东下冯类型与陶寺类型的文化面貌差异颇大,二者并无明显的承袭关系。可知陶寺类型的发展受到遏制,其去向目前尚不清楚。东下冯类型并未直接承袭当地的龙山文化,而是自豫西的二里头文化发展而来的地方类型。(【按】这部分可对照《何以中国》)
齐家文化虽然大体在夏纪年之内,但其先民不属夏民族。
(二)夏的先祖。鲧前的世系说法差异很大,有认为颛顼的。徐旭生认为,在古代各帝之中,颛顼是最难明了的。鲧的居地在崇。崇山,即中岳嵩山。禹居阳城,认为或在山西,或在河南。徐旭生先生以河南颍川说根据充足。嵩山为中心的伊、洛、颍水流域,是龙山文化王湾类型的分布区。
(三)夏王朝的建立和奴隶制度的巩固。启通过武力获取王位,开始了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农业因大量奴隶存在而扩大生产,拥有治理水患的能力,九牧贡金铸九鼎。在夏纪年内的二里头文化时期已使用青铜器,可以成为佐证。
太康即位,迷于游猎,不理国事,渐失民心。后羿乘机驱逐太康。太康与五个兄弟及母亲避居于洛水之北。兄弟五人因不得返国,乃作“五子之歌”,以发泄对太康的不满和悲怨之情。夏人虽拥立太康弟仲康为王,但实权仍为后羿控制。后羿是有穷氏的首领,与神话传说中尧时的射日英雄羿并非一人。仲康死,后羿篡夺仲康之子相的王位,颠覆了夏王朝。这就是历史上所称的“后羿代夏”。
寒浞杀后羿,并烹之,霸占后羿妻,生浇和豷。浇成人之后,除灭收留相的斟寻氏和与之联盟的斟灌氏,相亦被杀。相之妻后缗身怀有孕,逃归娘家有仍氏,生子少康。浇追杀少康。少康乃投奔有虞氏,娶其二女为妻,并任庖正。少康聚集夏人的力量,消灭了浇和豷,终于恢复了夏王朝的统治,史称“少康中兴”。
夏代共经历了近五百年的时间。《史记•夏本纪》集解引《汲冢纪年》曰:“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矣。”所谓“有王”,即自禹至桀,十七君,十四世。“无王”,则为羿和寒浞篡夏之时。
(四)夏代的政治制度。夏通过战争获取大量奴隶,某些部族被夏王朝讨灭之后,组织形式依然保留,其成员整体均沦为奴隶,如《楚辞天问》注,启讨灭有扈氏,将其部族成员罚作“牧竖”,即放牧牲畜的奴隶。平民是夏王朝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平民的地位虽高于奴隶,但是也深受贵族的压迫。少康灭寒浞之后,经其子杼的治理,夏朝复趋稳定。杼是夏朝的一代著名国王。
夏朝国家政权的资料甚少,虽属管中窥豹,但据此仍可知夏朝已具备国家的基本特征。夏朝军队的组织形式,在启讨伐有扈氏时,于甘地誓师所作的誓词中,可略见端倪。《史记•夏本纪》云:“将战,作《甘誓》,乃召六卿申之。启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维共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右不攻于右,汝不共命。御非其马之政,汝不共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僇于社,子则帑僇女。’遂灭有扈氏。天下咸朝。”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启在战争开始之前,召集臣属,声讨有扈氏的罪行,并告诫将士,要忠于职守。立功者赏,违命者严惩不贷。启灭有扈氏之后,诸侯皆臣服。誓词中提及的六卿、六事之人、左、右、御等,皆军队将士的称谓。车战是夏代的主要战斗形式。蔡沈《书经集传音释•甘誓》云:“古者车战之法,甲士三人,一居左以主射,一居右以主击刺,御者居中,以主马之驰驱也。”此种由左、右、御三人组合而成的车战形式,一直延续至商、周时期。
正,是夏代掌管具体事务的官吏之通称。少康曾为有仍氏牧正,后“逃奔有虞,为之庖正。”
设置太史令。太史令终古以谏桀无效而奔商闻名于世。
有赏罚制度和监狱(夏台)。
夏王朝是姒姓为主体的多部族国家。与夏王朝关系密切的异族,主要是分布于黄河下游以及淮河流域的东夷和淮夷。
楼主:萨尔沁  时间:2022-07-13 13:34:34
四、商
商朝从汤始建至纣灭亡于周,共传 17 世 31 王,历时 500 余年,其存续时间约从公元前 16世纪至前 11 世纪。商族的始祖名契。自契至汤共有 14 世,然其具体年代已不可考。商族在立国前大致仍处于部落联盟的军事民主制阶段。当时商族经常迁徙,其活动范围大概不出今河南至山东的黄河两岸及河北南部一带。
(一)先商社会。契为商族始祖,其母简狄为有娀氏之女,帝喾次妃。“(简狄)见玄鸟坠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而生契”反映出商族是以鸟为图腾的北方民族,其在契之前尚处于母系制社会,契做为商族的第一个明确的男性始祖,契之时商族已正式确立了父权制。相传契在舜时曾为“司徒”,因佐禹治水有功而被封于商。
契至汤八迁,契、昭明、相土三代便有五迁。商族屡次迁徙及相土作乘马的传说显然是其当时尚未完全定居,仍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的写照。冥因治水而死,《礼记•祭法》云:“殷人禘喾而郊冥”。“禘”和“郊”都是祭祀的名称。殷人认为自己的始祖契是帝喾之子,将冥与帝喾同等而祭,表明冥在其历史上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冥子王亥在史籍中记载颇多,甲骨文中亦常见。文献称王亥曾“作服牛”,即是说王亥曾将牛训练成劳作工具。王亥还到达过有易地区,并被有易君所杀,夺走仆牛。上甲微为报此仇而借师河伯,消灭了有易。上甲之后,商先公开始以十个天干命名,表明当时已有较完备的历法和农耕社会。
商汤灭夏。夏桀出于猜忌将商汤召来并囚之于夏台。商汤获释后采用伊尹的计策,离间夏桀与其同盟者九夷族的关系,使力量对比渐渐转向于己有利。《尚书•汤誓篇》。商汤从亳起兵,矛锋直指夏都。韦、顾、昆吾三国仍在助桀与商为敌,三国之中最后灭亡的是昆吾。
(二)商王朝的建立和奴隶制国家的进一步发展。
商代前期——商政权的巩固与发展。伊尹和种虺是商初重臣。伊尹放太甲,古本《竹书纪年》说:“仲壬崩,伊尹放太甲于桐,乃自立,伊尹即位,放太甲,七年,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与一般述说法相矛盾。太甲死后,其子沃丁继位为王。沃丁死,弟太庚立。太庚死,子小甲立。小甲死,其弟雍已立。雍已死后,其弟太戍即位。太戍死,其子仲丁继位。从仲丁至盘庚共传五世十三。其间,商王五迁其都:1.仲丁迁嚣。2.河亶甲迁相。3.祖乙迁刑。4.南庚迁奄。5.盘庚迁殷。其中第五迁盘庚迁殷已为考古发掘所证实,即安阳殷墟。殷都屡迁的原因应主要是王室内部争夺王位,而水患和征伐外敌则是次要原因,有时甚至只是借口而已。
商代后期——商王朝的空前强大、由盛而衰与灭亡。盘庚迁殷是商的关键转折,此后270多年,逐渐由盛转衰。《尚书盘庚》三篇,殷人怀念盘庚而追记。盘庚之后,其弟小辛、小乙相继为王,小乙未将王位传给盘庚之子,而是传给了自己的儿子武丁。武丁自知不合成例,三年沉默观察形势、巩固地位、网络人才,如根据梦兆从版筑间寻找出身低微的傅悦。武丁的功绩以武力开疆扩土为主,如征鬼方等。但此时的老百姓生活困苦,剥削严重。到武丁子祖甲时候衰落加快,七世后至商纣。
(三)商代政治制度
当时已经称“王”,自称则有“朕”“余一人”,前者臣子也可以用,后者则是王一人使用。社会等级更加鲜明,奴隶处于最底层,视同物品,活人殉葬严重。奴隶有仆、臣、羌(俘虏西部民族,放牧等)、工。商族族众则称众、民、小人(主要从事农业劳动)等。盘庚三篇中有专对众人的,说明可听王的讲话。众人往往以“族”的形式存在。族,商代的基层组织,族长称为“尹”。
礼制、人殉(用自己人)、人祭(用俘虏)。夏商周三代礼制相沿袭。“中、亚”字墓只有王使用。重器(如后母戊)只出于王陵。商人最敬鬼神、祖先。此时是历史上人殉最盛行的时候。武丁时期显示最多一次用500人。人牲、人殉使用羌人最多。(姚孝遂《商代的俘虏》)
政治结构和官制。三代主要是部落联盟遗留的方国政治共同体。某侯、某白(估计是“伯”吧),侯白就是方国首领的称呼。“王令”,也有“令王”,可见“令”在当时有“通告”的意思,王对方国的指挥权也不是绝对的。商王与周的关系,可作为一个典型例子。商王直属机构复杂,分行政(相、师保、尹、臣等,师保如傅悦之前的甘盘,傅悦为相)和宗教占卜(卜、祝等)。《盘庚》三篇说明当时王需要同贵族会议、族众会议商议决定。还有小臣、尹、族尹、史工等武职,如“马小臣”,管理养马的小官。还有尹、多尹、族尹,其中“族尹”应该是全称,干的多、挣的少、地位低。“工”、“多工”,负责手工业。有史官,大、小、西、东史,职能是“作册”。军事将领有师长(武官长)、亚、服(如“多马亚”等,位置尊贵的军事长官)、射(弓箭手)、犬(田猎官)等。
军队和法律。商代法律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当时的统治者特别强调惩罪伐恶是鬼神和上帝的意志、经常提到“天命”、“天罚”、“先后(祖先)降罪”等。商汤在征伐夏桀时说:“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商代刑罚大致可分为死刑、肉刑、流刑(如,伊尹放太甲)和徒刑(傅悦即徒刑)等几种。杀头为斩、戮,生杀曰斩,死斩曰戮。炮烙、醢(将人捣成肉酱)、脯(将人做成肉干)、剖心、肉刑(刖、劓、墨等)。婚姻法和继承法是历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代的 30 余王中,多数是一人一配,如成汤配妣丙,太甲配妣辛等,表明商王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但也有少数商王有二配、三配甚至四配的。如仲丁二配妣已、妣癸,武丁有三配、祖丁有四配等。上述例外可能是商王原配早死,后娶继室,或王后被废又立新后等情况造成的。需要说明的是商王所实行的一夫一妻制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实际上各王除正妻之外尚有许多其他妻妾。如高宗武丁除原配外,另有妾 60 余人。商王之所以在法律上实行一夫一妻制,主要是为了区别嫡庶,便于确立嫡长子继承制,避免因多妻多子而发生王位及财产继承上的矛盾。继承制度与婚姻制度是相辅相成。商代前期军队的规模目前尚不清楚,帝纣能发兵 70 万人抵御周军,对此早就有人表示怀疑,一般认为此七十乃十七之误,即便如此,商纣王一次出兵十几万人与周军作战,显示出商代末年其军队的规模已非同小可。军队一般称做师,每师约有一万人,将领称“师长”。还有一种称做族的军队。甲骨文中屡有商王命令“王族”、“多子族”征伐敌对方国的记载。
各族。肃慎,东北地区古老民族;土方,郭沫若认为在今山西省北部;鬼方,商代著名方国,《易•即济•九三》云:“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位于商王朝之西而与周人为邻。位置或在今陕西关中附近地区。羌,西方古老民族。长江流域有越、楚、巴、蜀等方国。东夷,东方和东南方,包含东方的许多部族。
楼主:萨尔沁  时间:2022-07-21 10:15:06
五、西周
周族兴起于黄土高原的西部,姬发(武王)于公元前 11 世纪后半叶灭商,建立了周王朝。西周是一个强大的奴隶制国家。
(一)先周社会
1.周族的起源与先周世系。周族是活动于中国西部的一个古老部族。传说周人与殷人出于同一族源,则周与殷同出于帝喾部落,周人的祖先“弃”和殷人的祖先“契”是同父异母兄弟,二者同祖同宗。但传说殷人始祖契是因其母吞玄鸟卵而生,而周人始祖弃则是其母践巨人迹感孕而生,反映出殷、周二族的图腾崇拜可能完全不同。一般来讲同祖同宗之间的图腾崇拜亦应基本一致。图腾崇拜的区别显示出二者并非出于同一源头。现代考古发现亦表明,先周文化是一支在陕西西部至甘肃东部一带发展起来的古代文化,并随时间而逐步向东推移。先周文化的面貌,特别是其最具代表性的陶器与商文化的同类器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二者的文化渊源显然根本不同。周族起源于中国西部黄河中上游的陕甘地区,殷人则崛起于中国东部的黄河中下游地区,这在古今并无异议。可见周与殷是两个居于不同地区分别发展起来的不同部族。
据《史记》可知先周世系依次为:弃——不密——鞠——公刘——庆节——皇仆——差弗——毁隃——公非——高圉——亚圉——公叔祖类——古公亶父——季历——昌(文王)。
传说弃在儿时便喜好玩种植农作物的游戏,长大后遂擅长于农耕,并被帝尧任命为农师,到帝舜时弃被封于邰这个地方,号曰后稷,大约在整个夏代,周人世代为后稷之官。这些传说或许反映出周人早在夏代就是一个善于农耕的部族。
史载到夏代末年,周先公不窋时,天下大乱,不窋失去后稷的官职,被迫西迁“自窜于戎狄之间”与当地的戎狄族杂居在一起,并与羌族的姜姓部落结成联盟,互相通婚。传至公刘,虽居于戎狄之间,但重修后稷之业,尽力农耕,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人口日渐增多。在此基础上周族建立了自己的武装,“其军三单”,即部落成员分成三班轮流服兵役,过着亦兵亦农的生活。为了谋求进一步的发展,迁豳,这是周族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史称“周道之兴自此始”至商王武丁,卜辞中常有“周侯”的记载,大概此时周人已受封于商,成为商王朝西方的一个重要与国,并与之建立了密切联系。周人向商王朝贡献赋役,参与商王的田猎活动,商王也经常向周人发布命令。频繁的往来使周人学习到了许多先进的商文化,促进了周人的发展进程。
公叔祖类死后,其子古公亶父继位。古公亶父是先周历史上的又一位著名先公。史载他继位以后,“复修后稷、公刘之业”,受到国人的拥戴。古公向频繁进犯的狄人进“皮币”、“珠玉”,狄人接受财物后照样进攻,又进献了许多牲畜、财宝仍无济于事。对此,周族民众十分愤怒,欲与戎狄决一死战。古公亶父为避免族人流血牺牲,毅然率领族众离开豳地以避戎狄。他们越过梁山,渡过沮水和漆水到达岐山之下的周原。周原地势平坦,土地肥沃,适于农业生产。周人在这里定居并废除戎狄的生活习惯,打破氏族血缘关系的束缚,使族人“邑别居之”,建立了以地缘关系为主的社会组织。开始“营筑城郭室屋”、“作五官有司”。当时周人并不一定已有灭商念头,但灭商的物质基础确实是由此开始奠定的。
自此至文王迁丰,周原不仅是周人的都邑,而且已成为其翦商基地。太王死后,幼子季历继位。季历的两位兄长太伯、仲雍知道太王有意让季历之子昌继位,因此离开周原以避让季历。这便是《史记•周本纪》所谓“长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历以传昌,乃二人亡如荆蛮,文身断发,以让季历”之事。
季历继位以后,仍致力太王的事业并大力开展对扰乱边庭的戎狄部落的斗争,开始向外扩张,虽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但所取得的成功仍是巨大的,它解除了来自西方的威胁,稳定了后方,扩充了实力,并逐渐向商王朝进逼。此时正值商王武乙、文丁当政时期。武乙三十四年,季历朝见商王,受到商王的赏赐。文丁四年,又因伐戎狄有功,商王封季历为“牧师”。季历此时仍明智地采取与商王朝交好的政策,并娶商女为妻。但是,周族的迅速崛起终于引起商王的猜忌,双方的矛盾也进一步加剧,最终导致了商王文丁杀死季历事件的发生,商周之间的矛盾由此而更进一步激化。
季历死后其子姬昌继位,姬昌便是历史上有名的周文王。文王治理国家达 50 年之久,使得他能够持续不断地推进灭商事业的进行。文王即位以后,继续后稷、公刘的事业,发展农业生产。遵循古公、季历以来的做法,礼贤下士,广收天下人才,史称他“笃仁,敬老,慈少,礼下贤者,曰中不暇食以待贤士,士以此多归之”,像伯夷、叔齐、太颠、闳大、散宜生、鬻子乃致商王的大臣辛甲等都来投奔。相继辅佐文王、武王的姜尚(姜子牙)也是这时被周文王请至门下的贤士。随着周的强大,在诸侯中声望日隆(例子:周断虞、芮之讼。)
文王在位近 40 年时称王,宣布周人政治上的独立,表明其已脱离了商王朝的中央政权,其与商王朝的关系亦由附属国变为公开与之对抗的独立国家。周文王首先向西北方向用兵,先后征服了犬戎、密须等两个小国,解决了周人的后顾之忧,使之在东进时能有一个稳固的后方。接着,文王组织力量东进,先击败耆、邗等商王朝的属国。耆、邗两国位于周人的东方,距商都朝歌并非十分遥远,两国的灭亡使商王朝感到了威胁,商臣祖伊便向纣王惊呼:“天既讫我殷命。”意思是说上天要结束我殷朝的命运啦。但纣王对此也并不太介意。紧接着,文王又进攻崇国,崇侯虎是商王的亲信,也是商统治者中头脑较清醒的一位,此前他曾向纣王进谏,指出西伯(周文王)积善行德收买人心的行动是别有居心,将不利于帝纣,纣王也曾囚禁西伯。因此,崇国是周人东进的一个重要障碍。消灭崇国不仅具有重要的军事意义,而且也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周人亦由此获得了关中平原大片丰饶的土地,使这里成为支持其灭商事业的又一个重要的经济基地。灭崇侯虎之后,把国都由岐迁到丰(今陕西省长安县沣水西岸),周的政治中心又进一步东移。至此,周人实际上已完成了对商王都的钳形包围,灭商已指日可待。
迁丰的第二年文王去世,其子姬发继位,是为周武王。武王继位后,任命太公望为师,负责军事;周公旦为辅,负责政务;召公等人亦为辅佐。他继承父志,继续积极灭商。
此时,雄踞东方数百年的商王朝在纣王的残酷统治下,已经分崩离析、岌岌可危。不仅普通民众与商朝统治者离心离德,而且统治阶层内部也已发生分裂。纣王杀比干,囚禁箕子,一大批商朝重臣出逃奔周。在这种形势下,武王开始了直接伐纣的战争。他首先“东观兵于孟津”(孟津在今河南孟津县,是当时黄河上的一个重要渡口),有 800 多诸侯和部落首领前来盟会。这次观兵实际上是一次军事演习和外交盟会。武王得到众多同盟者的支持,在政治上和军事上都取得了对商王朝的优势地位。不久以后,武王率领戎车300 乘,虎贲 3000 人,甲士 45000 人以及各诸侯盟军渡过黄河,于武王十一年正月甲子日早晨抵达商郊牧野。武王在这里举行了誓师大会,誓词历数商纣罪恶,表明其代天惩罚商纣的决心,鼓励士兵要勇往直前,这就是目前仍能见到的《尚书•牧誓》篇。此时商纣王一方面召回征伐东夷的军队,一方面临时武装大批奴隶前来应战,双方在牧野展开激战。据说商军达 70 万人,可见商军规模之浩大。武王以虎贲、戎车为主力,甲士徒兵配合向商军发起攻击。由于商军离心离德无心为纣王卖命,甚至前徒反戈一击配合周军反攻纣王。牧野一战商军全线崩溃。商纣王逃回朝歌自焚而死,武王挥师迅速占领商都,商王朝至此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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