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论之解》(十三):“依据悖论”之“盖梯尔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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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9-08 19:57:02 更新时间:2021-09-08 22:39:11

楼主:xfzhb8ABC  时间:2021-09-08 11:57:02
斯密斯参加应聘,与他应聘同一份工作的还有约翰。由于史密斯知道约翰的口袋里有十个硬币,且他认为约翰将会得到这份工作,他因此就认为:将会得到这份工作的人口袋里有十个硬币。结果是,斯密斯被聘用了,巧的是他的口袋里也有十个硬币。这使得:相信将会得到这份工作的人口袋里有十个硬币是对的。
分析:这个故事是求答案的,需要对“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给出答案。
负责招聘的人在决定聘用谁时,使用的依据是应聘者的能力、品行等符合招聘需要的条件,并没有把口袋里是否有十个硬币作为聘用的条件,但是故事中没有把负责招聘的人所使用的判断依据说清楚。史密斯相信约翰会得到这份工作,因为知道约翰口袋里有十个硬币,才认为将会得到这份工作的人口袋里有十个硬币,他并没有把“口袋里有十个硬币”作为判断谁会被聘用的依据,他之所以相信约翰会得到这份工作,肯定是认为约翰有“符合聘用需要”这样的条件,只不过故事中也没有把史密斯的判断依据说清楚,史密斯只是认为被聘用的人口袋里有十个硬币,即他只是认为被聘用的人有“口袋里有十个硬币”这个特征。
面对这个故事的人,误以为史密斯是以“口袋里有十个硬币”作为判断谁会被聘用的依据的,因为这样的依据与聘用谁一点关系也没有,是与答案不相关的依据,但最终的结果证明史密斯给出的答案是正确的,这违反人们的推知,人们知道判断的依据存在问题,却又不知道真正的问题何在,所以将其当作悖论。如果史密斯认为能力强的人会被聘用,结果他被聘用了,人们就不会将其当成悖论,因为能力强与被聘用相关。
其实,问题并不复杂。包括应聘者在内的任何人都同时具有很多特征,这些特征有些是长期的,比如性格、品行等;有些是暂时的,比如应聘时穿了什么衣服、带了什么物件等。不同人所具有的特征有些是相同的,比如都长着一个脑袋,这是很正常的;有些是不同的,比如男人与女人的体征,这也是很正常的。约翰和史密斯这两个应聘者在应聘的时候有一个相同的特征,即他们的口袋里都有十个硬币,发生这种现象的概率比较低,但也并非不可能。对于“被聘用的人会是谁”这个问题,负责招聘的人给出的答案是“被聘用的人是符合聘用需要的人”,“符合聘用需要的人”是这个判断的谓项,但这个谓项的外延并不排除这个人口袋里有十个硬币。史密斯给出的答案是“被聘用的人是口袋里有十个硬币的人”,“口袋里有十个硬币的人”是这个判断的谓项,但这个谓项也不排除这个人符合聘用需要。因此,负责招聘的人给出的答案与史密斯给出的答案所使用的谓项(即对被聘用者的特征的描述)字面表述虽然不同,却并不互相排斥,史密斯这个应聘者同时具有“符合聘用需要”、“口袋里有十个硬币”这两个特征,所以是负责招聘的人和史密斯给出的答案所描述的同一个人。这里涉及的依据不相关问题不违反人们的认知,人们知道了上述道理,即可消除答案违反认知的现象,从而消解这个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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