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和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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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9-21 13:29:14 更新时间:2021-09-21 12:04:59

楼主:ty_143127238  时间:2021-09-21 05:29:14
我叫高靖春,住沈阳市皇姑区。2017年我在北京市天坛交通大队咨询2015年3月13日我在北京市被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区分局截访民警强行带上辽A2608警车,警车内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对我进行非法拘禁。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我三级伤残至今无人管。2017年5月11日北京市天坛交通大队010609李子龙主任告诉我我的这个交通肇事案子已经结案了,皇姑区分局和肇事方已经私了了,是他给做的协议。问我得到赔偿了吗?我说一分没得到。为了拿到结案协议,2017年9月21日我再次找到北京市天坛交通大队。正在和领导谈话结果被皇姑区分局截访民警强行押回到沈阳9月22日被皇姑区辽河派押到看守所刑事拘留至今没有拘留票。9月25日我在刑事拘留期间被皇姑区分局辽河派出所违法外提,在辽河派出所指导员臧广宜利用职对我进行虐待,为了寻求精神刺激取乐,臧广宜耍威风让我一个三级残疾人拄双拐在派出所上下楼梯,为了满足他的精神刺激臧广宜用手台怼了我的屁股造成我滚楼梯,臧广宜用110叫120,他用120救护车把我押回到看守所用担架抬进监室,刑事拘留34天,2017年10月27日释放后我到辽宁中医进行检查结果医生明确诊断确诊第三腰椎骨骨折,陈旧性。臧广宜丧失职业道德,没有人性。对一个三级残疾人拄着双拐的残疾人为了满足精神刺激滥用职权对我进行虐待而且违法法律,因为在看守所刑事拘留期间提审必须在看守所内指定场所。臧广宜利用职权在我刑事拘留期间违法外提,并故意人为的造成我第三腰椎骨骨折的后果,臧广宜丧失了党性,丧失了职业道德,没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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