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摄影家协会会员李艳丽联合不良律师进行敲诈小微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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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9-27 21:16:51 更新时间:2021-09-28 08:29:48

楼主:正义的90后不躺平  时间:2021-09-27 13: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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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原告:李丽,职业为影师,性女,民族汉族,出生日期1980年10月9日,住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英北路二段151号3栋908房
没有良心的律师电话:18973334852,该律师收了黑心钱,啥官司都接!
案由:侵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分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将涉案图片从沙案网站除。2、判令被告賠偿原告经济损失6000元、制止侵权行为的调查取证费1000元及律师费3000元,合计10000元
3、判令被告在《长沙晚报》向原告公开赔礼道。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
原告为中国女摄影家协会会员,摄制了各类摄影作品,并于2019年1月和12月对其部分摄影作品进行了集结出版,出版物名称分别为《中国彩虹部落图片库》和《中国彩虹部落图片・第二》。
现原告发现,被告在其网站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1幅摄影作品,被告基于自身利益使用涉案摄影作品的行为没有获得原告权,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修改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合法权益,其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综上,原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判如所请。此致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李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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