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纪委监委宋立民滥用职权、诬陷他人、充当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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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0-08 06:29:20 更新时间:2021-10-09 02:30:32

楼主:SummerXia1008  时间:2021-10-07 22:29:20
我要举报天津市静海区纪委监委宋立民,官商勾结、官官相护、串通勾结他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滥用职权、捏造事实、知法犯法、诬陷夏慈林,使他遭受身体、名誉、声誉迫害,至今夏慈林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被无故羁押15个月了,我要曝光这些不作为的公职人员,还夏慈林一个清白,让他能早日回家。
夏慈林遭人陷害,蒙受不白之冤,至今被羁押已经有一年多了,经静海区纪委、静海检察院多次补充侦查,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仍被无限期羁押,公检法部门不肯承认抓错人、办错案,将错就错,势必一定要给夏慈林安上莫须有的罪名。
夏慈林这个案子的举报人是有目的与静海区监察委员会有关系的人举报的,拉拢保护伞,结伙社会人员,恶意陷害攻击兢兢业业、一心一意为党和人民做出贡献的老党员、老劳模、老支部书记、曾经两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所领导的夏官屯村成为市级“五个一文明村”,这是利用党的权利在反制敢于担当、为党作出贡献的一名老党员。
案件经过多次补充侦查,被多次延期,对方捏造的事实证据经不起推敲,多数不攻自破,一年多的时间到目前仍旧没有确切证据给夏慈林定罪,但公检法依旧找各种理由拖着不肯放人,无视最高检最新公布的有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制度机制。
在我父亲夏慈林被审查后,我为我父亲伸冤,给市领导区领导寄信反映情况,静海区纪检委企图掩盖他们诬陷我父亲的事实,怕事情扩大,区纪委宋立民给我打电话,想制止我写信的行为,后欺骗我父亲,让我父亲在留置所给我写信制止我写信反映情况(有信为证),宋立民还去我姑姑工作的医院,找领导给我姑姑施加压力,不让我再写信。唐官屯派出所所长方文通和镇政府领导信海喜都给我打过电话要求与我见面,理由是因为我寄信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区委书记让他们来做我的工作。区纪委宋立民多次给我打电话,要求和我见面,他说已经给我定位了,就算我不和他见面,他也知道我在哪里,并说“你有本事写信,没本事露面?”
为了阻止我写信替父亲伸冤,静海区纪委指使静海区唐官屯派出所在2020年11月19日和12月9日,两次违规围攻我家里,私自进院、撬门断电,企图以莫须有的罪名把我逮走,所长告知我的亲属围攻的理由是阻止我写信伸冤,并跟我的亲属扬言“我们派出所专门治理上访的,写信告状的,就是告到中央我们也一样处理你们,胳膊是拧不过大腿的”,警察两次围攻,我们小区都沸腾了,都在议论纷纷,给我造成了极大的心里压力、精神损失、名誉损害,给我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心理伤害。派出所还把我家车定位,我丈夫送孩子上学路上被拦截,派出所所长方文通本人亲自多次跟踪我丈夫,纪委宋立民多次去我丈夫工作的医院,通过医院领导给他施压劝阻我写信伸冤,给他的工作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干扰了我家人的正常生活。
2021年1月13日下午1点半,唐官屯派出所人员开警车将我弟弟堵住,让其去唐官屯派出所一趟协助调查。一姓黄的警察(应该是副所长)把他叫到一边,私下对他说:“我们其实知道你爸爸这些年为夏官屯村里做了不少好事,知道他是被冤枉的,前两次我们派出所去你家找你姐姐夏增玉,其实不是我们派出所的真实意愿,是迫于区纪委施加的压力。”
在2021年1月18日本来是我父亲留置满6个月结束被释放的日子,但静海区纪委在证据不足的情形下偷摸强行把人带走移交到检察院,并在同日,静海检察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形下对我父亲实施刑事拘留。
在2021年2月1日静海区检察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形下依然对我父亲下达逮捕令,实施逮捕后,因为证据不足,多次补充侦查,区纪委宋立民等人还多次去村里调查情况诱导有关人员,以达到搜集所谓罪证的目的。
2021年2月24日下午2点钟左右,静海区纪委又指使唐官屯派出所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我抓走,扣押了24小时后,纪委宋立民又带人强行违规把我抓到静海区纪委,使用车轮战疲劳轰炸我,我一共被限制自由达34小时,不眠不休,神经、身体严重的吃不消。因为他们给我父亲定的罪名经不起推敲,并且证据不足,所以才想方设法的找我,想从我的嘴里骗出对我父亲不利的证据。因为没有从我这里得到他们想要的证据,而且多次补充侦查期限已到,他们不得已在2021年2月27日,把职务侵占的罪名变更为挪用资金。
我父亲被带走前,纪委已经暗地里调查了半年,联合公检法部门以及唐官屯镇政府前任书记苏运峰,夏官屯村委会胡文彬、王曰霞等,星盛公司刘世昆、黄自亭、方文起等人,收买以翟学义(此人坐过牢有案底)为首的几个村民做伪证,捏造事实,以占用农用地的名义先让公安局2020年6月22日把我父亲带走羁押在静海看守所28天,这期间根本没有提讯过关于占用土地的事,因为他们知道那块地在2008年二调时已经变性为建设用地了,是纪委的人去土地局调的2004年一调的土地性质作为证据,利用这个漏洞让公安局协助他们强行把我父亲带走羁押。这期间我们家属也向公安局提交了取保等更变强制措施申请书,公安局拒绝了,并表示跟他们无关,是区纪委不同意放人,必须要把夏慈林带走。期间听说公安局多次让纪委赶紧把人带走,但纪委证据不足依然在调查,一个月羁押期即将到期,纪委在没有确切证据下依然决定把我父亲带走留置,我多次找到纪委宋立民提出质疑并说明情况,均被无视。留置三个月后,证据不足又延期三个月,这六个月期间一直在调查,一直在捏造各种莫须有的罪名,2021年1月18日六个月留置结束后,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依然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又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依然在2021年2月1日做出逮捕决定,期间又让纪委补充侦查过两次,又依然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在2021年3月18日提起公诉,至今,法院迟迟没有开庭。一年半的时间了,补充侦查了多无数次,还是没有调查出我父亲犯罪的证据。
区纪委宋立民等人,身为公职人员,本应该廉洁奉公,但恶意捏造事实,做假证据诬陷他人,无视中央精神,知法犯法,扬言“你要是有疑问,就去中央告我们,我们也不怕”。作为一个办案人员,他曾多次向别人散播谣言,诽谤我父亲是国民党给授权的人,说我们家把钱都转移到国民党那里去了等等。在我父亲没有最终被判有罪的情况下,纪委在全区大会上将我父亲的事作为典型通报,并已经将他开除党籍。在我父亲刚被留置后,我也曾找过宋立民,想请他帮我带几份委托授权书让我父亲签字,把法院或者公司有关事宜全权委托给我办理,我咨询过律师,律师表示完全可以通过纪委办案人员拿到我父亲给家属的委托授权书,但他拒绝,说领导不同意,这使得我家很多事情都无法办理,损失极大。有人亲耳听见宋立民和村支书胡文彬说:“夏增玉还想让我给她父亲带委托授权书,想起诉你,简直太异想天开了。”可见宋立民和胡文彬私交相当不错,办案人员和举报人私交好,对我父亲夏慈林极为不公、不正。胡文彬作为举报人,在纪委宋立民找人取证问话时,并没有让胡文彬回避,他就在旁边听着,有诱供的可能。除了两人私交好,宋立民还多次向作为举报人的胡文彬透露案情,方便胡文彬能配合他找人做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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