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与员工发生争议算不算劳动争议
发表时间:2021-12-20 23:33:02 更新时间:2021-12-21 04:55:51
楼主:知识的力量666
时间:2021-12-20 15:33:02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所以劳务派遣单位和员工发生争议,如果是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等,属于劳动争议。关于劳务派遣单位与员工发生争议算不算劳动争议的问题,淄博律师https://china.findlaw.cn/zibo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员工发生争议算不算劳动争议
1、劳务派遣单位和员工发生争议的,如果是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等,属于劳动争议。
2、双方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3、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二、劳务派遣工可以享受年假吗
(一)可以享受年假,只要工作满一年的就可以享受年假。
(二)但是派遣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就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要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不能够享受当年年假的情形
1、已经依法享受寒假、暑假,其中寒暑假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请事假累计有20天以上,而且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不进行扣除工资的;
3、无论是否在同一家单位,已经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天数累计2个月以上的;
4、无论是否在同一家单位,已经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天数累计3个月以上的;
5、无论是否在同一家单位,已经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天数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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